城乡低保工作总结 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有助于我们寻找工作和事物发展的规律,从而掌握并运用这些规律,因此我们要做好归纳,写好总结。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总结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城乡低保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城乡低保工作总结
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有助于我们寻找工作和事物发展的规律,从而掌握并运用这些规律,因此我们要做好归纳,写好总结。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总结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城乡低保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城乡低保工作总结 篇1
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救助服务水平,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结合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区21个乡镇和2个街道办事处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这项工作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等问题和推行“阳光低保”为重点,对全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开展全面排查清理,有效促进了低保政策的公平正义,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基本情况
通过今年xx月至xx月对全区xx个乡镇、xx个街道办事处全面开展了的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全区共计上报新增低保对象xx户xx人,上报取消低保享受对象xx户xx人,截止目前,全区共有城乡低保对象xx户xx人。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区委、区府领导高度重视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精心组织,专题研究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的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城乡低保评审小组和城乡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根据我区城乡低保的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xx市xx区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了全区低保工作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全区低保清理和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明确了低保的清理和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对象范围、及时间要求等具体内容。各乡镇(街道)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全面组织召开了辖区内低保专项整治工作专题会议,确保了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搞好试点,全区推广。为逐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城乡低保有失公平正义的问题,年初就提出了将20xx年作为“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提升年”,并向社会承诺,深入研究,针对问题制定了工作方案。选择在磨溪镇开展为期1个月的试点,为保证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于今年4月在磨溪镇召开了乡镇(街道)分管领导、社会事务办主任和全局工作人员参加的试点工作现场会,通过查看资料、入户调查、邻里询问、走访座谈的方式对磨溪镇的低保清理工作进行审核验收。为全区全面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广泛宣传,家喻户晓。为了提高低保清理和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实效,扩大低保专项整治工作的影响力。按照《xx市xx区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对清理规范工作的目标、要求、范围、时间等进行了广泛宣传,大力营造城乡低保专项整治活动的氛围。同时加大低保政策宣传力度,印制了10万份的低保政策宣传单分发到户,做到了全区群众户户知晓,人人知情,个个参与的工作局面。
(四)指导到位,规范程序。区民政部门全面掌握了解乡镇(街道)低保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交流沟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化解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定期不定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到各乡镇(街道)指导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程序操作规范性(即: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督促乡镇对影像资料的收集,归档备查,完善电子档案和信息系统的录入,确保低保保障金的按时发放。
(五)强化督查,整改到位。我局成立了6个由局班子成员任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城乡低保专项整治督查组,从今年7月20日至8月20日,对全区21个乡镇和2个街道办事处的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化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共计入户调查新增低保对象家庭1975户,入户率占新增低保对象的30%。
为全面保障低保督查工作措施得力,此次低保清理督查工作主要采取一看、二问、三查的方式:
一看。一是入户查看了新增低保对象家庭生活状况,共计查出家庭收入明显高于我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且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31户;二是查看出享受标准核定不准确需调整享受标准的22户;三是应保未保的有13户;四是需要再次重新复核的低保对象有23户;五是上报享受低保人数跟户籍人数不相符的有1户;六是查出未按照《关于在城乡低保工作中建立基层干部及其亲属登记备案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实施登记备案的1户。
二问。一是采取了邻里访问的形式,对因有特殊原因不在家的对象调查了解该家庭情况,并做好记录;二是询问部分被调查的对象,了解乡镇(街道办)和村(居)工作人员,是否联合进行了入户调查,填写了入户调查表,并签字确认了调查信息。但多数对象回答有,但还是有少数对象回答模糊或者直接说不清楚。
三查。查程序规范性。一查书面申请。虽没有查到拒绝接受申请现象,但还是有少数对象只是口头申请或无申请现象;二查民主评议会议记录。民主评议多数乡镇(街道)评议记录本和记录格式统一,留有图片、影像等资料,但还是有少部分乡镇(街道)未统一民主评议记录本现象,部分村(社区)评议记录内容还不够详尽,只记录了政策依据和拟申请低保人员名单,无拟申请低保家庭困难情况记录和无评议小组成员反对意见记录;三查告知单。告知单留存齐全,但告知内容简单,对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对象和取消低保享受资格的对象,多数是以未通过民主评议和经济好转等原因注明,为能真正写明其不予享受的原因;四查享受类别。核定低保享受类别,是根据家庭收入和家庭具体困难情况来核定,但还是有些乡镇(街道)怕麻烦,直接将保障金额核定交由村(社区)干部确定,或核定享受类别实行平均化,实行一个档次划分,造成低保保障标准高低核准不实,未能真正体现低保中的分类施保。五查低保固定公示栏。多数乡镇(街道)按照全区统一格式及时制作了城乡低保固定公示栏,并张榜公示,但还是有少部分乡镇(街道)、村(社区)不重视此项工作,存在未建或少建低保固定公示栏现象。
从督查的情况来看,绝大部分乡镇(街道)按照要求做到了本人书面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基本达到了程序规范,公正透明,强化了动态管理,低保对象核定准确率较高,低保规范化管理程度得到不同程度的提升。其中,低保清理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做得较好的乡镇(街道)有:三家镇、玉丰镇、东禅镇、分水镇、石洞镇、拦江镇、会龙镇、横山镇、观音镇、大安乡、凤凰街道办事处、柔刚街道办事处,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做好低保清理和规范化管理工作的乡镇(街道)的有:常理镇、马家乡、聚贤镇、西眉镇。
三、主要经验
(一)明确责任是基础。为了切实做好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全区低保清理相关文件要求,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各挂片领导包片负责的低保清理小组,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对辖区内的低保对象全部进行了入户调查,入户率100%,并将调查清理出不符合享受低保待遇的、保障标准核实不准的'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应保未保等对象进行了张榜公示,得到了群众一致好评。
(二)规范程序是关键。为了切实体现低保的公开、公平、公正。多数乡镇(街道)严格按照低保审核、审批程序,做到了入户调查不走过场,以挂片领导带队,驻村干部和村干部联合进行入户调查,并将调查结果签字确认;民主评议公平公正。评议小组成员构成合理,实行多元化,无偏重现象,评议程序采取入户调查员介绍调查情况和拟申请低保对象自述家庭生活状况,评议小组成员实行票决形式产生,并签字存档,民主评议记录由社会事务办统一保管,存档备查;张榜公示公开透明,建立低保长期固定公示栏,坚持三榜公示。部分乡镇(街道)在此次低保清理和规范化管理工作方面,做出了自己独有的特色和亮点。例如:三家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低保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出资近2万余元为全镇43个行政村(社区)统一制作了低保固定公示栏,并张榜公示,在全区率先起到了示范作用;东禅镇、分水镇、玉丰镇的民主评议记录规范,评议内容齐全,低保档案管理完善,填写规范,实行一户一档,对重要的影像资料、电子资料、由专人负责收集,备份存档,同时狠抓城乡低保动态管理,确保低保对象有进有出,收到良好效果。
(三)严格把关保证。从督查组检查的情况来看,此次城乡低保专项整治效果明显,做到了严把“四关”、突出“四化”:即是严把资料审批关,突出资料完整化,严把代表评议关,突出民主评议公正化,严把信息公示关,突出张榜公示透明化,严把补助关,突出核定享受标准合理化。
四、主要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自开展以来受到了大多数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领导的高度重视,但是,仍有个别乡镇(街道)不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完善相关软硬件资料,导致督查组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
(二)低保固定公示栏建设不到位。存在部分乡镇低保固定公示栏未建或少建现象,或张贴位置隐蔽,不醒目、或常年紧锁在村(居)委会办公室院墙内,致使老百姓不能真实了解低保对象情况。
(三)存在分配低保名额的现象。部分乡镇实行名额分配制度,无论村组大小、地理位置是否偏僻、是否贫穷,不进行前期调查摸底,搞平均主义,将低保名额平均分配到各村,致使条件好的村为了占取低保名额,不管村民是否符合享受低保条件都纳入低保,而条件相对艰苦的村却不能得到足够的低保名额,让困难属实的群众无法及时纳入低保保障范畴,得不到救助,无法实现低保应保尽保。
(四)入户调查走形式。抽查中,我们发现由于入户调查不到位造成部分不符合享受低保待遇的人群纳入了低保保障范围。一是家中常年无人,经走访了解无实际困难,而全家家庭成员都有劳动能力,且全部在外务工或居住的对象;二是居住地房屋已变卖或出租,全家已搬迁的对象;三是家中有企事业单位职工或退休职工,而家庭本身无实际困难的对象。
(五)拆户拼户保现象突出。为躲避低保工作中核查家庭人均收入,造成年龄偏老、身体状况相对较差的人群和为了减免学费的学生群体跟家庭中的主要劳动力分户、分住或借住现象。
五、下步打算
(一)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低保条例、实施办法、和工作规范等政策文件,不仅要让干部知道,更要让群众知道,这是低保规范化建设的基础工作。
(二)严把政策和程序,实现应保尽保。严格执行申请、调查核实、审批等制度,尤其把重点放在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环节,真正让低保工作处在“阳光下”。
(三)建立督查长效机制,确保监督到位。坚持透明公开,实行动态管理,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力量,直接走村入户,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听取群众意见,对低保工作实行全方位监督,对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曝光,予以整改。主动协调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对低保工作的监督,强化工作纪律,纠正不规范的做法,确保低保制度的严肃性,积极接受群众监督,畅通信访渠道,坚决杜绝舞弊现象的产生。
城乡低保工作总结 篇2
按照区民政厅《关于做好城乡低保整改工作的通知》(桂民电[20xx]14号)、《关于开展落实城乡低保政策消除“保人不保户”现象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桂民电[20xx]28号)和县民政局6月8日召开的城乡低保规范化整改工作会议要求,为彻底纠正现阶段我县城乡低保存在问题,以进一步规范我县城乡低保工作,特制订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成立领导小组。各村、单位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低保大排查大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制订排查整改方案。
(二)成立调查组、评议组。各村、单位要按《玉林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定及评议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评议细则》)的要求,成立入户调查组、民主评议组。每个村、单位按实际组成若干个调查小组,每个调查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评议组组长由乡镇干部担任,成员包括村委全体干部、调查组成员以及三名群众代表组成。领导小组、调查组、评议组名单及工作方案要上交一份到县民政局城乡低保办公室。
(三)彻底排查、整改。按上级要求对现享受低保家庭全部入户调查,做到入户调查率100%,对需要整改的也要100%整改,彻底纠正“保人不保户”及不符合条件的“高楼保”、“小车保”、“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坚决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方法步骤及时间要求
(一)调查、评议、公示:15天内完成(6月11日至6月25日)
1、入户调查
各村、单位以现享受低保家庭为排查对象,全部逐户认真调查,并做好调查,记录其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家庭财产、劳动力状况及实际生活水平,调查组人员要亲自签字以示负责。
2、评议
调查工作完成后,由村主任或支书或单位领导主持,评议组对排查对象(即现享受低保家庭)全部逐一进行评议,填写民主评议记录一式三份(议程按《评议细则》)并投票表决,同意票占80%以上的通过,评议组全体成员要亲笔签字以示负责。
3、公示
对评议通过的.对象填写公示,在村、单位公示栏、自然村人员较集中地方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二)审核:10天内完成(即6月26日至7月5日)
1、核查
镇政府接到村公示无异议家庭初审材料后,派员核查其收入、财产、劳动力状况及实际生活水平。
2、审核
工作人员提出复核意见后,报负责人审核,并以现享受低保的家庭成员为基础,制定出整改后享受低保的家庭成员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城乡低保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党和政府的“民心工程”,其规范与否关系到社会稳定。因此各村、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和调查评议机构,切实开展大排查、大整改,切实纠正“保人不保户”、“关系保、人情保”等不规范行为,确保排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规范操作,严格把关。村委会以现享受低保家庭为排查对象,对照户口簿以同一户口共同生活为原则,认真核查其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家庭财产、劳动力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凡因出嫁、死亡等不在一起生活的人员要及时核减,对于违法生育和有劳动能力不从事生产劳动及赌博、吸毒屡教不改人员,不得享受低保。符合条件的应保尽保,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清退。
(三)材料齐备,规范建档。低保户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户口簿的相一致,重病、残疾人员家庭需要复印病、残证件,每户需有村主要领导签字的家庭收入生活情况调查证明。各项材料要齐备且不能有任何涂改,在每个阶段工作结束后所有材料要及时规范建档。
(四)加强督查,认真整改
1、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林华生(镇党委书记)
何达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吕永利(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吴仁中(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覃升波、陈卫、杨宁、黎兴新、覃常绿、陈姗华、杨龙、陶烈龙、各村支书和主任、驻村工作队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陶烈龙,办公室设在民政办公室。
2、成立两个督查组
(1)第一督查组
组长:吕永利(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副组长:陈卫、黎兴新、陈姗华、杨龙
成员:驻村工作队长、相关包村干部、民政办干部
督查村:平乐村、六凤村、长旺村
(2)第二督查组
组长:吴仁中(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覃升波、杨宁、覃常绿
成员:驻村工作队长、相关包村干部、民政办干部
督查村:新兴村、桥头村、三安村、石村村
3、督查内容
(1)督查各村是否成立有排查领导小组、调查组及评议组,并督查调查评议情况。
(2)督查各村是否按时公示,是否公示到村、屯、片,是否存在拼户、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现象,是否存在村干部向低保户索要存折、冒领截留低保金问题。
(3)督查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填写是否准确。
4、督查要求
(1)每个村抽查三分之一的生产队,按督查内容认真检查并作记录。
(2)发现问题当即指正,同时反馈给该村,要求该村进行自查自纠。
(3)督查结束后,各组把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集中汇报。
城乡低保工作总结 篇3
一、强化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云同乡高度重视20xx年低保审核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印发了《云同乡关于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核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低保审核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审核程序等具体要求。乡政府成立了以乡长尹小波为组长,分管民政副乡长刘秀英为常务副组长,乡人大主席张帆、乡纪委书记陈胜、乡副乡长武装部长喻华松为副组长,乡民政办和各村书记、主任为成员的城乡低保审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业务组和监督组,负责具体开展日常审核和对整个20xx年的低保审核工作进行监督。明确了严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玩忽职守、贪污、挪用、冒领和扣押农村低保金等情况出现。对在工作中的失职、渎职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层层压实各自职责,确保20xx年低保全面有序开展。
二、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召开全乡低保工作会议、村社干部会议、广播等形式强化对低保政策的宣传,不断提高居民对低保工作的认识。对居民咨询低保政策的都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细心解释,解释低保申请的.程序和方法、解释不能申请低保的具体条件等。
通过多种途径让让低保政策进村入户、家喻户晓,让全乡的居民都支持农村低保工作。及时公开保障标准、审批程序和补差金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为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严格审核,做到应保尽保
我乡要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严格申请审核工作程序,及时收集保障对象的相关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不重、不漏、真实、准确、齐全,严格审核申请低保对象的资格条件,严把低保出、入口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村委会核实、乡政府审核,乡民政办审批、村委员会张榜公示,发放低保证和保障金等工作程序,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各村召开民主评议大会,大会必须由乡政府工作人员(驻村干部或民主干部)、村两委成员、熟悉村民情况的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共计人数不得少于20人参加。大会必须严格按照程序逗硬评选,并且当场公布评议结果,形成结论,对低保有异议的再由乡民政部统一入户调查合适,二是坚持入户调查。每一户必须由驻村干部或民政干部入户走访到位,核实低保户的收入等详细信息。三是坚持张榜公示。各村在评议结束后立即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结束后在统一由乡民政办进行审核并公示7天,对无异议的再请示县级民政局进行复查,经复查后再录入系统待县民政局审批。截止目前全乡20xx年共纳入低保105户、xx人,较20xx年下降了近40%。
城乡低保工作总结 篇4
20xx年,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的要求及全省城乡低保普查工作会议精神,市民政局在全市范围内认真开展了城乡低保普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做法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领导,市民政局成立了复查复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20xx年度乐山市城乡低保复查复核工作方案》,明确了普查的目的意义、复查复核时间、对象和内容、复查复核方法步骤及要求。统一制发了《乐山市城乡低保宣传资料》、《乐山市××区(市、县)城市(农村)低保取消或减少低保金对象花名册》、《20xx年统一组织城市(农村)低保复查情况统计表》、《乐山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调查审核情况登记表》等相关资料。要求各区市县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搞好培训,确保普查工作质量。各区市县民政部门也高度重视此次低保普查工作,成立了以民政局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普查工作方案,分阶段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限,做到人力、财力集中,重点突出,措施落实。
二、广泛宣传,规范程序。
为深入开展低保普查工作,各区(市、县)利用广播、报刊、社区(村)公示栏、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低保政策、普查意义和程序。通过宣传,提高了低保政策的群众知晓度,增强了群众参与低保监督的积极性。同时,在普查工作中,各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专门落实人员走村入户,采取查、看、听等方式对低保户情况进行逐户调查,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在村(居)公示栏进行重新公示,群众无异议的重新填写《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对评议有异义的由乡镇(街道)评审小组再次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纳入城乡低保;不符合条件的,取消低保资格,并书面通知本人。通过政策宣传和程序的规范,为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加强培训,典型引路。
今年4月,我市专门召开了城乡低保普查工作会议,用三个月时间对我市城乡低保进行了全面普查。9月上旬,根据全省低保普查工作会议精神再一次对全市城乡低保普查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通过总结4-6月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经验,推广市中区、马边县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经验,以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各区(市、县)民政分管局长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各区(市、县)也相应召开了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村(居)委会低保工作人员参加的培训会,对普查工作的重要性、普查内容、
工作程序和低保工作政策再一次进行了认真培训。通过培训和市中区、马边县的经验引路,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为保质保量完成城乡低保普查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加强监督,保证质量。
为保证普查质量,市和各区(市、县)由民政部门牵头成立督查组,对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低保普查工作进行了督查,同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督查组采取抽查方式对普查程序是否规范、档案管理是否完毕等进行检查,对普查工作不到位的,指导限期整改。有力的监督指导,确保了普查工作不走过场,保证了普查工作质量。
五、工作成效
通过城乡低保普查,我市城乡低保的保障对象情况更加准确,操作程序更加规范,真正做到了政策透明,群众满意,为打造我市“阳光低保”工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一)提高了低保工作人员素质。通过城乡低保开展普查的'政策、操作流程等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低保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和工作责任心;同时,及时开展经验交流,发现问题及时指
导整改,帮助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低保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在实践中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提升了低保工作水平。各地通过严格、规范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三榜公示等程序,使我市城乡低保工作程序更加规范,低保工作更加“阳光透明”;通过加大政策宣传,群众对低保工作的参与度、知晓率和监督力度大大提高,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进一步提高了我市城乡低保工作水平。
(三)建立了规范的城乡低保台帐。在全面清理核查的基础上,对确定的享受对象分别填入《农村低保台卡》、《城市低保台卡》,做到了低保数据与计财实际发放数据完全一致。
(四)进一步规范了档案管理。城乡低保分别按照《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调查审批表》、《四川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进行了一户一表一袋的归档管理。
(五)切实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截止11月,据统计农村低保动态管理情况,复查过程中:自动放弃198户,262人,金额33588元;评审取消5742户,61420人,金额686523元;评审减少668户,1346人,金额57213元;评审增加5263户,6753人,金额316419元;复查新增4755户,6192人,金额379143元。城市低保动态管理情况,复查过程中:自动放弃672户1050人,金额120122元;评审取消2998户5595
人、金额663387元;评审减少741户1064人、金额84515元;评审增加6032户9174人、金额351094元;复核时新增489户610人、101021元。
涌兴镇关于开展城乡低保普查的工作总结
自9月底以来,我镇根据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迅速组建领导小组和工作队伍,扎扎实实开展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现普查工作已圆满结束。在此,特将我镇开展城乡普查工作的情况小结于后:
一、基本情况
涌兴镇地处渠县北部,辖18个行政村1个社区102个村民小组3个居民小组。全镇总人口46935人,其中农业人口42651人,非农业人口3744人。目前,全镇已享受农村低保542户1322人,城镇低保156户212人。这次普查中享受农村低保的按规定予以取消60人,享受城镇低保的按规定予以取消4人。
二、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工作体系
继省、市、县提出开展城乡低保普查工作要求后,我镇迅速成立了城乡低保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委副书记王正礼任组长、镇武装部长兼副镇长、分管领导何明远为副镇长,镇党政办主任徐长政、财政所所长张晓明、纪委委员及监察室主任任健康、民政办公室主任胡凤英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由胡凤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成立了由镇民政办、纪委、党政办、财政所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的普查工作组。领导小组依据
城乡低保工作总结 篇5
低保工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是构筑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一道安全网”。如何把低保政策落到实处,把有限的“三农”资金切实用在刀刃上,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城乡低保工作作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把关口,规范运作,精心打造“阳光低保”,为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作出了不懈的努力。今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低保对象全面核查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提高了群众对低保政策的知晓率和村(居)委干部执行低保政策的准确率,进一步规范了低保工作规程,提高了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在群众的积极参与和监督下,全市共取消已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835户(其中低保户主死亡462人,村干部亲属63户,离任村干部46户,孤儿成人5户,企业退休人员128户,生活好转脱贫1131户),取消率7%。将符合条件的1340户及时纳入低保。社会反应良好,群众比较满意。现将核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民政局主要领导非常重视低保核查工作,亲自参与核查方案的研究和部署。一是召开3场专题会议(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局机关会议,民政办主任会议)。亲自动员部署,为全市上下步调一致、同心协力做好核查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成立低保核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全体正股长为成员,实行分片包干负责,为核查工作提供了强大的人员力量。三是制订了低保核查工作方案,明确了核查的工作方法、工作任务、工作时限和工作内容。同时,市政府成立督查组(由市府办、纪委、财政、民政等部门成员组成),对全市低保核查工作进行督查,保证了低保核查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完成。
(二)广泛宣传,全面自查。根据工作方案的要求,各镇(街道)、市直单位将低保核查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召开各类型会议,传达低保核查的`要求,并在一个月内(4月份)完成辖区范围内的所有低保对象自查。一是组织人员力量,分组进户调查,要求进户调查率达到100%;同时填写下发的《低保对象调查登记表》,将所有低保对象的现有情况尤其是家庭收入情况如实填写,并附上调查人的签名确认及户主的签名确认。二是村(居)委、基层单位将现有低保对象全部进行上墙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有异议的对象再一次进户核实。三是召开集体会议(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对进户调查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根据低保政策确定退出低保对象的人选。四是对拟取消户做好细致的政策宣传工作,说明退出的理由;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按程序纳入低保。五是对重新审核后符合低保条件的所存有对象进行分类建册登记。具体分为三类:孤寡户、病残户、有劳动能力户。登记表由户主签名,进户调查人签名。民政办主任,分管民政的领导签名并加盖村、镇公章确认后,如期送市民政局备案。
(三)加强督查,工作到位。为了确保低保核查不走过场,由市政府组成的8个督查组利用一个月(5月份)的时间分赴20个镇(街道)、17个市直单位,开展督查。督查工作组随机抽取3-5个村(或基层单位)进行复核。复核的方法:一是召开各类型座谈会,听取该村对本次核查工作情况,及本村低保工作情况的汇报;二是走访群众,了解对该村低保对象准确率的反馈及有无违规拿低保、办低保以及村干部私拿低保款等行为情况;三是到低保户家中实地调查,了解低保款发放情况,了解低保户对低保工作的意见。督查组到镇(街道)、市直单位的督查率达到100%。随机到村督查率20%,抽取村到户督查率50%,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强化监督,保证质量。本次低保核查工作得到了市纪委驻民政局派驻组的全程参与。同时,在各村公示栏上也公布了市、镇、村举报电话,可以说是一次全程阳光操作的过程,在村级基层涉及面也比较广泛,取得了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如大坪镇鸽池村,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评议低保户,这样的形式准确率高,群众满意,使原来的问题村转化为平安村,取得了非常明显的社会效益。
二、存在问题
(一)低保的核查还存在空白村,原因是村干部怕得失人情,不敢大刀阔斧地开展工作,畏难,怕得罪人。
(二)低保政策宣传有待广泛深入,群众对低保政策领会不够,村干部也不能把好低保准入关。
(三)村委一级在动态管理工作上,不够大胆仔细,造成未能及时取消应该退出的低保对象。
(四)各镇(街道)民政办干部人手不足,入户调查面不够广泛。
三、今后工作计划
根据目前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今后主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扩宽核查到村工作面。民政局将对未开展自查的空白村重点进行跟踪督查,确保100%的村通过核查。
(二)加大低保政策的宣传。1、将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等有关文件在民政网站公布。
2、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通过组织媒体宣传、设立固定公示栏等方式,广泛宣传低保政策及其实施成效,提高公众知晓率。3、加强对镇、村低保工作人员的培训,通过举办理论与业务培训班,为基层培训高素质的业务骨干,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三)进一步规范低保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兴宁市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兴市府[xxxx]47号文件)和上级民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文件有关申请、审核、审批的规定,把好低保对象进出关。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按程序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对低保户主死亡和家庭生活好转的低保对象及时取消;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四)认真落实监督检查制度。要经常开展低保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新纳入的低保对象进行入户抽查。完善谁调查、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追究制。建立举报检查制度,对群众举报事件,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对违法违纪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大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力度。根据低保对象不同情况,采取分类定期审核办法。对于收入来源比较明确、变化不大、长期贫困的家庭实行一年复审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群众产生新的异议的对象进行随时复审;对下岗工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到社保局核查其是否已领取退休金,实行半年审核一次。根据复查掌握的家庭经济状态变化,及时按程序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低保金手续,及时向社会公示。
城乡低保工作总结 篇6
各位领导、各位常委:
为加快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强力打造和谐织金,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将城乡低保工作这项“民心工程”做成人民群众的“满意工程”。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城乡低保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城市贫困居民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差额救助的新型社会救助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范围,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均有被纳入保障范围的权利。
农村低保制度是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中的基本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实施农村低保制度,是党的基本宗旨的体现,是政府基本责任的体现,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对于促进社会的稳定,促进城乡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全县城乡低保基本情况
我县城市低保工作始于1998年,通过努力,各项制度建设已日趋完善,低保标准经过四次提标,已从1998年的70元提高到现在的150元,低保对象从1998年的213户273人增至20xx年的4367户,8562人。20xx年一月至3月发放低保金360.5万元。低保对象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有力地促进了和谐织金的建设。
我县农村低保工作于20xx年开始实施,几年来保障标准逐年提高,保障范围不断扩大,财政投入逐年增加,资金管理逐步规范,法规和制度日趋健全,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管理体制初步确立,运行机制逐步完善,配套政策初步落实,救助体系逐步形成。为了建立健全农村低保制度,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强力打造“阳光低保”,充分发挥“最后一道安全网”的兜底作用。我县20xx年12月12日组织召开20xx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会议,全县农村低保工作全面铺开。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经物价、统计等部门测算并请示县政府,我县农低保标准暂定为1100元,既是家庭人均年纯收入在1100元以下的农村困难群众,均可纳入保障范围。现在,农村低保对象由20xx年的57234户118000人增加到现在的84399户174769人,20xx年第一季
度已按照20xx年保障人数发放农村低保金1711万元,第二季度将按照调整规范后重新录入的台帐实行差额补助发放低保金。
三、主要措施和做法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县领导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工作,多次组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城乡低保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农村低保工作力度,我县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了民政局下属副科级二级局社会救助局,全面负责城乡低保工作,并新增了7名工作人员,每个乡(镇)招聘2名低保专职工作人员,全县32个乡(镇)共招聘64人。为解决基层农村低保工作入户调查交通不便的困难,我县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为全县32个乡(镇)配备了低保专用摩托车,并办理了相关手续。为扎实开展农村低保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狠抓宣传工作、监督工作,确保实现“阳光低保”。
为了切实保障民生,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低保,我县高度重视对农村低保工作的宣传和监督工作。20xx年初,县民政局投入资金在县主要交通干道制作了2块大型低保宣传标语,全县各乡(镇)也制作了相应的宣传标语,同时县民政局还将低保政
策印制成低保知识宣传手册发放给群众。在刚刚结束的20xx年农村低保调整规范工作中,全县各村通过召开群众会、印发宣传单、公开信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当前的`低保政策。通过宣传,广大群众对党和政府低保政策的了解进一步提高,对申请低保的程序进一步了解,加强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到新政策家喻户晓。
(三)健全制度、强化培训、规范操作程序
制度健全是保证农村低保工作规范操作的重要前提,为规范操作,专门制订了《织金县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织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织金县农村低保对象审核审批流程》等,规范了申请、调查、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等工作程序。为确保低保工作操作更加规范。继县开展试点工作组织培训抽调工作人员后,各乡(镇)再次组织试点工作中抽调的业务人员对本乡(镇)参加农村低保的乡(镇)干部、包村干部、村干部进行培训,提高了各乡(镇)干部、包村干部、村干部的业务知识水平。为低保工作规范有效运行奠定了基础。
(四)督促到位、确保公正
督促到位是保证农村低保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确保公正的首要条件,为此,县政府高度重视督查工作,专门成立了五个农村低保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对当前各乡(镇)
农村低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3次以上跟踪督查。通过督查将各乡(镇)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并及时将督查结果上报县政府进行通报。对做得好的乡镇,推广其好方法和好经验,对做得不好的部分乡(镇),责令其进行整改并定期检查其整改情况。
(五)强化资金管理
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严格按照审核审批确定的保障对象家庭贫困程度,以货币形式由乡(镇)财政、社会事务办公室按月(城低保)、按季度(农低保)组织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信用社存折(卡)兑付。对部分老弱病残等无法自行领取低保金和缺乏生活自理能力的特殊低保对象,可经本人委托由他人代领,但必须由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出具相关委托证明。城乡低保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迟拨、缓拨、截留、挤占和挪用。低保资金设置城乡低保资金支出专户,实行单独核算和管理。及时将已发放的低保资金向当地纪检、审计机关通报,积极配合他们对低保资金的拨付、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六)实行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
我县城乡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审核一次,对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我们将视为特殊情况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城乡低保工作总结 篇7
按照上级有关农村低保专项治理通知的方案,为切实加强低保工作作风建设,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现将城乡低保专项治理整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面开展清理。
在接到专项治理通知以后,我镇召开了治理整顿工作会议,传达了上级关于城乡低保专项治理方案,并学习了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文件精神,贯彻关于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相关指示。
在全面排查中,对符合城乡低保政策的人员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及时予以清退。集中整治“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杜绝“死人吃低保”现象,向群众索要收受好处、摊派费用,降低保障标准,违规进入低保。通过专项治理我镇清退不符合低保对象9户,20人。
(二)在专项治理整改中存在的`问题情况
1、政策宣传不够全面,一些群众对城乡低保政策和办理程序不够了解。
2、家庭收入难以精准核定,申请对象普遍存在只说困难不报真实收入,在实际工作中对于申请低保的家庭民政工作人员无法对该家庭家庭存款、务工收入等进行精准核查,核查时存在偏差。
(三)针对存在的问题,切实釆取措施。
1、规范规章制度与保障工作有序运行。严格按照政策依法依规办事,规范运作,使工作有据可依。杜绝违规行为,随时开展自查核查工作,不断健全农村低保工作。
2、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走到群众中去倾听群众呼声,更加热情接待群众,积极主动发现并解决低保领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城乡低保工作总结 篇8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捷
市上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同志任组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和民政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城乡低保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办公室于5月20日印发了《市城乡低保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同日下午,同志组织各乡镇长(街道办主任)、民政干部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约120人在行政中心共是堂召开了“市城乡低保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动员会”,传达了市文件精神,部署我我市清理工作。同时各乡镇、街道也成立了类似机构,具体组织开展清理整治工作。
二、工作措施到位,整治效果明显
我市原有城乡低保共63393户(其中城镇低保16516户,农村低保46877户)92665人(其中城镇低保34492人,农村低保58173人)。其中涉军维稳、川交、民办教师、精简职工等信访群体低保3296户4545人。
一是宣传到位,清理整治氛围浓厚。我们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廉政短信平台、邮政信件、宣传单、宣传栏等途径大力宣传低保政策和清理整治方案,公布,宣传攻势凛冽,群众知晓率高,了解政策和反映问题的电话不断,宣传效果好。9月份起,我市在城镇各社区,农村各乡镇设立了专门的低保公示栏,对低保政策、投诉电话和在保对象信息进行了长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全面公开了低保信息,还百姓知情权。5月20日低保清理动员会召开以后,各乡镇、街道均陆陆续续召开了低保清理动员会,传达了今年低保清理政策,在乡镇(街道)、村(居)两级同时公示了在保人员名册,让群众知道谁在享受低保?标准是多少?也让群众监督哪些人不该享受。
三是加大入户调查力度,尽可能完整掌握在保人员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各乡镇、街道均分村(居)组织力量入户调查,了解核实低保家庭的.收入状况和财产状况,登记在保人员信息,为即将开展的评议提供有力证据,确保“应退尽退”“应保尽保”。
四是督查力度大,清理整治成果显著。为了全面掌握我市低保清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6月3日,市上成立了4个低保清理督查组,分片检查指导各乡镇、街道低保清理整治工作,坚决查处不重视、行动迟、走过场等影响清理工作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确保清理整治效果。7月17日,市上成立了10个组分片区对低保清理工作进行了检查,看公示是否规范,过程是否符合规定,新进人员是否符合条件等。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工作,我市共清退6944户9513人,新进7208户9447人,清理整治工作效果显著,清理工作得到群众的认同,社会反响较好。
三、存在的问题及打算
一是一些信访群体低保取消难度大。如涉军群体、川交职工、民办教师、赤脚医生、失地农民等信访群体人数近5000人。鉴于群体保障对象的特殊性,我们本着生活条件明显高于低保标准的予以清退,一般状况的均予保留,确保大局稳定。
二是低保集中常年公示进度较慢。各乡镇、街道启动该项工作时间不同,推进力度不一样,致使部分乡镇的在保人员信息还不能及时与群众见面,亟待规范。
总之,低保清理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存在的问题,找出合理的解决途径,以政府办的名义下发规范性文件,对全市低保工作提出新要求,尽可能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评议和监督中来,加强信息公开,规范档案管理,适当统一救助标准,让低保工作更透明、更阳光。
城乡低保工作总结 篇9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管理水平,推进城乡低保工作的规范化进程,全力打造阳光低保,根据《关于开展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县从3月初开始,全体干部组成清理工作小组会同镇人民政府,深入到全县159个村、20社区居委会,对全县城乡低保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经过2个月深入细致的工作,圆满完成了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
一、基本情况
此次清理整顿工作共入户调查2823户6342人,占到了全县城乡低保对象总数的31%,其余低保对象全部进行了走访调查,覆盖面达到了100%。通过对全县3605户7243名城镇低保对象和5503户13218名农村低保对象的核查,共取消643户、20xx人的城乡低保资格,其中城镇低保对象327户811人,占到城镇低保总人数的11%,农村低保对象316户1252人,占到拟保人数的9.5%。清退人员构成情况为:新批五保48人,孤儿41人,征地拆迁补偿户192人,自然减员25人,享受养老保险的621人,其他收入增加已不符合条件的1136人。经过清理整顿,实际纳入20xx年农村低保的有5187户11966人,符合城镇低保条件的有3357户6598人。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安排部署,明确清理整顿工作重点
为了保证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成立了由县低保办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和业务骨干组成的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低保干事和包村干部组成的清理整顿工作机构,分级负责组织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确保清理工作有序推进。同时根据我县城乡低保的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县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实施方案》,明确了清理整顿工作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对象范围及时间要求等具体内容,并在全县民政工作会议上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将清理整顿工作的重点确定为城乡低保对象中的C类对象,主要包括达到法定年龄领取到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无业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近期有征地、拆迁和其他大额收入的低保对象,35周岁以下的低保对象以及五保、孤儿和其他应由专项救助解决的对象。特别是严格清查纠正“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的情况;清查是否有错保、漏保的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救助对象申报审批程序。从而提高了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的针对性,保证了清理整顿工作有序开展。
(二)深入宣传动员,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清理整顿工作实效为了扩大这次专项清理行动的影响,提高清理整顿工作的实效,我县多措并举加强了城乡低保清理整顿的宣传工作。一是利用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对清理整顿工作的目标、要求、范围、时间和对象进行广泛宣传,大力营造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的氛围。同时将清理整顿通知直接下发到各村、居委,在乡村两级公示栏张贴,让群众人人知情,个个参与,各乡镇也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细化了清整顿措施,分头动员部署,形成了全民参与的工作局面。二是设立了城乡低保义务监督员,县低保办聘请了20名热心支持社会救助工作的人大代表、退休干部、社区老党员等各级各界干部群众为全县城乡低保义务监督员,各村(居)委也均成立了低保义务监督小组,吸收部分村民代表参与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并对日常城乡低保工作进行监督。三是开通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接受举报投诉和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接受社会各界对城乡低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广泛获取城乡低保制度在运行中的信息,进一步细化了工作措施,拓展了清理整顿工作的途经。
(三)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全面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为了做好此次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县清理整顿工作组与各乡镇村居委联合行动,对全县正在享受保障待遇的城乡低保对象家庭情况进行全面入户清查。在具体工作中采取了入户调查、走访调查等形式对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全面了解。入户调查即工作组深入到低保对象家中,核对户口簿和低保本,详细查询低保对象收入状况,客观评估经济条件,并认真填写“城乡低保对象入户调查表”,将情况发生变化、目前已不再符合政策的保障对象及时清退;走访调查即工作组通过向正在享受保障待遇的城乡低保对象的邻里及村干部等知情人士了解情况,并填写“城乡低保对象走访调查表”,对群众反映可能已不符合保障政策的重点对象由乡镇入户进行二次复查,对经查实确已超出低保保障范围的补助对象予以取消。在清查工作中,严格责任追究,落实“谁清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核查人员必须如实在核查表上签字,写明核查结论,对由于核查不认真全面、漏查、错查等出现问题,引发矛盾的追究核查人员的责任。对清退对象讲清政策、说明理由,认真做好解释工作,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停发或减发低保金,避免矛盾的产生和激化。在清理整顿中做到了应保尽保和应退尽退,实现了真正的.动态管理、分类施保,专项清理整顿取得了明显效果。
(四)完善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清理整顿成果
在此次全面清理整顿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将根据清理整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已出台的相关制度进行梳理,对存在漏洞、不便操作不适应形势要求和与自治区相关政策不相符的方面,及时修改和完善,重点完善和抓好日常工作纪律、民主评议制度、监督举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的长效落实。充分利用公安、房管、劳动、社保、税务等相关部门的信息资源,对社保人员和死亡人员严格清理;详细了解掌握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情况,使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应该退出的必须及时退出,做到进出有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宣传低保政策,在全县范围内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强化工作纪律,纠正不规范的做法,确保低保制度的严肃性;积极接受群众监督,畅通信访渠道,由专人负责接受群众信访举报,专人负责核实处理,坚决杜绝舞弊现象的发生。
此次清理整顿工作我县严格按照自治区、市民政部门的安排部署,层层抓落实,户户严把关,严格城乡低保工作的操作程序做到了应保尽保,使全县城乡低保工作申请审批程序更加严格、管理更趋规范、保障对象更加准确、保障标准更加科学、保障措施更加到位、保障效果更加明显。
城乡低保工作总结 篇10
一、 领导重视,抓好宣传
1、为做好我处城乡低保资金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领导高度重视于20xx年4月6日制定出台了?沙井街道关于开展城乡低保资金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并成立了“沙井街道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和“沙井街道家庭收入核算小组”。各村(居)结合实际成立了相应的家庭收入联合调查核算小组、专项治理工作组,建立了工作责任制,明确了任务和要求。
2、为了专项治理工作顺利的进行,我街道在显著的位置悬挂了2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宣传条幅。各村(居)也充分利用资源利用横幅、告示、上户等方式向广大群众特别是低保户宣传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和任务,为下一阶段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4月9日我街道及时召开城乡低保资金专项治理部署会,社发办全体干部、各村、社区书记主任、民政干部参加
了会议,分管领导邬江华所长在会议上作了如下工作要求:一是对城乡低保资金专项治理进行宣传发动;二是对专项治理内容按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部署;三是对专项治理安排业务培训。
二、稳抓落实,突出成效
街道严格按照新区的工作部署和要求,重点做好“四查”工作,在认真开展自查排查的基础上,着力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1、对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拉网式”普查。准确了解了低保对象的基本信息,摸清了他们的实际生活状态,对符合城乡低保添加的对象实现“应保尽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争取做到“应退尽退”。
2、对特殊对象进行了清查。特殊对象是指低保对象为基层干部及亲属的特殊人员,即所谓的“人情保、关系保”。各村(居)如实填写了?红谷滩新区基层干部及其亲属享受低保待遇情况备案表?。基层干部已备案人数217人,其中13名社区干部的.亲属享受了低保待遇。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街道认真开展工作,杜绝“人情保、关系保”,清查结果如下:7户主动退保、4户保留、2户减少享受人口和金额。
3、落实低保对象民主评议制度。2个村、11个社区根据文件要求建立了民主评议制度,并成立15人以上的民主评议团。4月28日前各村(居)评议全部完成,对低保户
679人进行了民主投票评议,投票评议的结果为:保留629人,退出50人。
4、落实低保对象公示制度。街道按照统一格式制度了14块低保公示栏,建立低保对象公示制度。从4月1日开始,严格按照《公示栏》格式对本辖区内所以城乡低保对象、退保对象进行公示,公示保留一年。
三、加强检查,整改落实
1、响应上级文件精神,传达上级工作要求。20xx年6月2日召开低保专项治理会议。会上认真学习《关于开展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我市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督查情况的通报》。各村、居认真布置工作提高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阶段“回头看”和“八查八看”工作。
2、6月3日至6月7日,红谷滩新区社发局对城乡低保户进出动态管理和档案规范化管理两项工作进行了交叉互动检查活动。6月8至6月11日街道组织社区进行交叉检查。基层单位民政办工作人员在“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检查”活动中,有了“取长补短、相互交流、相互提高”的效果。
3、根据上级文件中在低保专项治理期间自查自纠阶段整改中存在的一户保一人的现象。邬江华所长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多次会议讨论,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一律清退,存在
特殊情况的对象村(社区)说明情况。此次共清退“一户保一人”16户16人。
四、落实到位,效果显著
接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上级文件通知,街道领导高度重视,前期做好宣传、部署工作。对辖区内的所有低保对象进行排查,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截止到目前为止共清退低保户51户191人。现目前我街道城镇低保276户,总人数591人。其中非常补206户475人,一般常补47户89人,三无常补23户27人。
沙井街道社发办
二0一0年七月十日
城乡低保工作总结 篇11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努力构建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格局,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于20xx年10月10日至12月5日,历时50多天,开展了全县城乡低保核查清理工作,在工作中优先考虑因病致贫、因残致贫、因学致贫、天灾人祸等困难家庭及时得到保障;“人情保”、“关系保”得到有效清理;“错保”、“漏保”得到有效遏制。目前该项工作已经结束,居民群众反映良好。汇报如下:
一、部署及落实
出台《XX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蒙政办[20xx]24号)、《XX县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民保[20xx]114号)对低保核查清理的工作方法、工作步骤和工作纪律提出了具体要求。10月9日县政府召开动员大会,下达任务,明确责任。本次低保核查清理,我县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档案完善、检查验收四个阶段分步实施。整个核查清理过程,突出了 “细致细心”、“真实有效”、“规范完善”、“严格认真”四个特点。①在宣传动员阶段要求细致细心。采用各种手段广泛宣传,确保我县所有低保户都能获知信息,及时参加核查清理复核;②在自查自纠阶段要求真实有效。对20xx年在册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全部入户复核,乡镇包村干部、联系领导全程参与所在村城乡低保户的入户调查(入户调查有记录、调查人与低保户在其住房前拍照片存档)。③在档案完善阶段要求规范完整。对在册低保户实行一户一档、编号管理;同时及时准确地把低保数据录入到全国低保平台信息系统。④在检查验收阶段要求严格认真。对督察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出,督促整改。
二、结果及成效
本次核查清理对子女有赡养能力的、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的、生活条件转好超出低保标准的、群众反映较多的低保户进行重点核查。据统计,在审核前全县共有城乡低保对象28900 户47479 人,审核后共取消4100户6019人,占审核前人数的12.7%。同时,通过本次入户核查摸排,全县拟新增纳入低保1006户1490人。通过核查清理进一步摸清了底数,净化了工作环境,达到了预期效果。
三、问题及分析
(一)子女有赡养能力而享受低保的现象较多。在农村一部分
老年人在自己失去劳动能力之后,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存在向政府求助而不依靠子女赡养的观念。特别是在患病之后,为了得到政府的医疗救助,想法设法获得低保。
(二) “人情保”和“关系保”现象存在。有些村干部没有坚持原则,不通过民主评议,或者没有按照低保标准去认真核实,而是草率估计,随意填报。虽然数量不多,但影响较大,群众反映较为强烈。
(三)低保对象的收入界定缺乏统一的可操作性规范。如何界定居民收入,在实际操作中也是一个难题。除了带有共性的银行存款无法查实、务工收入及隐性就业、弹性就业收入难于核实外,农村低保对象的饲养收入、农作物收入的估算也很难做到绝对准确,从外表看也很难分辨贫富差距,因病返贫、子女求学返贫的情况也很难精确统计。这些现象的存在,造成了在确定低保对象时对居民收入缺乏有效的审核手段,导致了在实际执行时尺度把握无法统一的问题。
(四)低保对象的审核、审批环节有待规范。一是不按规定履行受理、调查、评议、审核程序,随意简化办理程序指定低保对象。二是有的村组干部没有及时做好宣传,出现“错保、漏保”现象,使其少数应保的对象没有得到及时上报。三是乡镇民政部门人员少,对各村的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不能进村入户逐一审查识别,导致少数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享受低保。
(五)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低保一直存在“进低保容易,出低保难”,主动退保的几乎没有。低保人数众多,监管不能及时到位,使低保家庭因人员变动、收入超标等不再符合保障范围时不能及时取消。
(六)城南保障房(金蟾、万顺)小区有部分群众反映户口已从城关镇迁至庄周办事处,但是庄周办事处回应该小区不属于庄周办事处行政管辖范围,群众申请救助不予受理;有部分享受低保的特殊群体,如乡镇政府建设失地家庭、信访维稳对象、社会闲人等,时常干扰正常的工作秩序,其产生的`负面效应都是对低保相关规章制度的挑战。
四、对策及建议
(一)加大宣传。将城乡低保政策和申请、审核、审批等程序编写成宣传材料,下发到各乡镇、各村(居)委会,让广大居民群众知晓低保政策支持低保工作。对乡镇民政干部进行城乡低保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二)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统一规范备案内容、明确近亲属范围、细化备案流程、强化管理措施。县级民政局对备案对象逐一核查、严格管理。
(三)积极推动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保证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对象准确、高效、公正认定。
(四)进一步规范审核审批程序。要求乡镇对城乡低保对象落实100%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和张榜公示制度,确保低保审核审批各个环节公开、透明,审批结果公平、公正。
(五)加强低保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完善低保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定期报告制度,根据低保家庭人口结构和收入来源变化情况,实行分类施保、定期核查,动态管理。并加大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对违规办理低保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六)政府协调庄周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及申请城乡低保应在户籍所在地的规定,受理该小区困难群众救助申请。关于部分特殊群体享受低保问题,应依据低保政策,对有劳动能力而拒绝劳动、有稳定收入来源且家庭人均收入明显超标的坚决予以取消。
城乡低保核查清理工作是认真贯彻低保政策,实现低保规范化管理的有效措施,我们将在此基础上,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将不符合政策条件的及时退出保障范围,对因突发性灾难造成家庭困难,且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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