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时间:
管理员
分享
标签: 作文 本书 喜欢

管理员

摘要: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作文:我最喜欢……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

  我最喜欢的书是《昆虫记》它有一种神奇的力量,让我喜欢上这一类书,一开始我并不喜欢《昆虫记》这一类书,我只是闲着随便翻翻,可我越翻越就迷上了这一类书,于是,我越看越带劲,越看越喜欢,越看越觉得新奇,让我一拿上这一本书就舍不得放掉。

  昆虫记讲的是昆虫的世界,有辛勤的蜂类;有凶猛的独角仙;也有身小力气大的蚁类;还有咬人的水蝇......

  和别的著名书籍一样,好看的书,一定要有一位好的作者,昆虫记的作家就是一位了不起的人,他对昆虫非常有兴趣,为了观察昆虫,他家都快成了昆虫的家了。这位了不起的作家就是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动物行为学家,文学家,让亨利卡西米尔法布尔。法布尔出生于1823年12月21日添加到日历,毕业于亚威农师范学校。他用水彩绘画的700多幅真菌图,深受普罗旺斯诗人米斯特拉尔的赞赏及喜爱。

  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呢?因为这本书把我平常怕的要死的虫子讲成了一个个动人的故事,害怕的心一下子消失了,成了爱上虫子的疯狂者。我每次一读这本书我就会在昆虫的世界里游“玩”。“玩”的入迷。

  小书迷们如果感兴趣的话可以看看,真的很不错。热力推荐哦。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故事大王》。你知道我为什么那么喜欢这本书?因为里面的故事让我感到非常有趣。随便挑几个故事,都会觉得非常好看。 这本书分了三类,第一类是童话故事,第二类是寓言故事,第三类是神话故事。 看了目录我才知道,这本书的题目为什么叫故事大王,原来里面有那么多故事。

  我看了童话故事的小猴种树,这一篇的内容是小猴想吃水果,就想种一棵能长水果的树,这棵树快要结果子了,离成功只有一大步,就在这时候,有一只小动物对小猴说:这棵树要很久才能结果,你等得及吗?猴子想了想,是很有道理,小猴子就把这棵种了很辛苦的树拔掉,换另一棵树,就这样,到头来还是一个水果都没吃到。我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做事要有耐心,如果没有耐心,到头来还是一事无成,反而白费力气。 除了看了童话故事里的其中一篇故事以外,我又看了神话故事里的女娲造人和盘古开天。

  女娲造人和盘古开天可以说是连在一起的。首先是盘古在一个黑暗的世界里,当时天和地连在一起,盘古看见旁边有一个斧头,就拿起斧头把这个鸡蛋披成两半,上面的就当天脚踩的就当地,天,每天高一丈,地,每天厚一丈,盘古的身体就跟着天长高,天不在高了,地也不在厚了。盘古的身体变成了世间万物。 女娲看见了这切非常开心,可是她总觉得世间少了一件东西,那么就是人,她就决定下凡去造人,他用泥造了许多人,这些人都能动了,她就让她们结婚,生儿育女,继续造人。 同学们如果你们想增长知识,就快看书吧!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3

  暑假,妈妈带我买了一本《牛顿》的书,我迫不及待地把他看完了。这本书主要写的是牛顿曲折而壮丽的人生历程,展现了他百折不挠的拼搏精神和坚韧不拔的执着追求。

  我喜欢其中的一个故事,这个故事讲的是牛顿在学校里的功课很差,性格沉默,爱好幻想,几乎没有出众之处。

  有一天,牛顿把自己做的小风车拿到学校去给同学们看,一个学习成绩一贯优良但十分骄横的学生跑过来,夺过小风车摔在地上,用语言加以讥讽。这个侮辱惹得牛顿大怒,这件事对牛顿的影响很大,从此以后牛顿决心在功课上要超他,牛顿立刻付诸行动,他对每门功课都认真学习,专心致志地努力学习,很快学习名列前茅。

  读了这本书后,我非常佩服牛顿,我更加对这本书爱不释手了。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4

  妈妈每天都陪我读故事,每天都给我讲故事,我有很多喜欢的书,可是最近我最喜欢《分享让我很快乐》,这本书讲的是几个小动物是好朋友,他们一起玩,小熊猫有书,有好吃的,都不跟小朋友分享,躲起来自己看,自己吃!其他小动物都觉得她小气,都不和他一起玩,!小熊猫不开心,回家妈妈告诉他,要学会分享,才能得到更多快乐!第二天,小熊猫就去跟小朋友一起看故事书,一起吃好吃的。小动物们一起更开心啦

  这个故事让我知道,要学会分享,分享让我们得到更多快乐和朋友,我要做一个懂得分享的好孩子!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5

  我已经上小学一年级了,每天一次的打卡阅读,让我认识了很多的生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叫,《小故事中的大道理》,每一篇都是带插图的小故事,字上面都加带了拼音,最爱读的故事是,小马过河,文中的小马,想帮妈妈把麦子送到河对面的磨坊去,河边没有桥,要自己淌过河去,远处的牛伯伯告诉他,河水很浅,才到小腿边,小马很高兴,小松鼠却大声喊,别过河,我的一个小伙伴,前两天掉到河里,被水卷走了,小马害怕的回家了,妈妈带着他来到河边,鼓励他去试试吧!小马慢慢地走了过去,开心极了。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遇事不能光听别人说,要动脑子,自己思考,自己实践,在实践中找到真实的答案。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虽然看过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淘气包马小跳》,《淘气包马小跳》系列讲的是废话大王毛超、贪吃鬼唐飞、快步力大的张达和淘气包马小跳四个调皮蛋在一起发生的所有的事

  他们怀有一颗好奇、善良一群调皮可爱的小学生在课堂内外发生的故事,书里的故事幽默生动、十分逗人。比如说:被同学们称为河马大叔的张达吧!因为他嘴长得大,舌头也大,所以说话含糊不清,把“马小跳”喊成“马到”,“是不是”说成“气不气”,闹了不少笑话。再说废话大王毛超,你不得不佩服他的口才,有一次,妈妈生气不理他的时候,他竟然对着一盆花说:“给你点阳光,你就灿烂;给你点水你就泛滥。”气得妈妈朝他干瞪眼。马小跳更逗,他之所以这么调皮好玩,还因为有一个和他一样好玩的爸爸。他爸爸十分同情他的作业多,多得和爸爸玩的时间都没有,于是忍不住帮儿子做,可糟糕的是还写了个错别字,把“真”字少写了一横,结果被老师查出来罚他老爸抄100遍认真的“真”字,你说逗不逗?

  书中有有很多人物如:淘气包马小跳,漂亮女孩夏林果,同桌冤家路曼曼,笨女孩安琪儿,疯丫头杜真子,小大人丁文涛……每次读到他们的故事都感到快乐无比,对生活充满自信,有时还把自己当成故事中的一员,写的栩栩如生我真是太喜欢这本书了!

  后面还有许多有趣的故事,如果想知道就快看书吧!书能告诉你天涯海角每个地方发生的事。《淘气包马小跳》真是一本好书,它让我认识了一个调皮但善良的小男孩,马小跳成了我在书中找到的最好的朋友,给我的课外生活带来很多的欢乐,让我从此更加喜欢读书,并从书中找到更多的朋友,学到更多知识吧!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得真没错!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月,拨开我心中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们的生活锦上添花。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我要做好孩子》。

  《我要做好孩子》中的主人公金铃,女,刚过11周岁生日,在本市新华街小学读六年级,身高1.55米,体重50公斤,标准的重量级选手。是一个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她为了做个让爸爸妈妈和老师满意的“好孩子”作出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份天真、纯洁,向大人们作了许多“抗争”。

  金铃在学习上付出了很多,可却一直不被爸妈认可。这本书让我重新理解了“好孩子”的定义:学习成绩优秀是好孩子的一种标准;兴趣广泛、知识丰富、才华横溢也是好孩子的一种表现;而像书中的金铃那样,虽然成绩并不是名列前茅,但她善良正直、宽容大度,又有一颗悲天悯人的高贵心灵,我觉得她也是一个好孩子。金铃只是个普通的孩子,在她的身上你或许可以找到自己或者身边同学、朋友的影子。

  “我要做好孩子”也许是天下每一位孩子的心声,其实做好孩子并不难,只要你认认真真对待每件事情,别人总有一天会认可你,但不要埋没孩子的天性,真实的自己才会是一个孩子的天性。作者正是把小主人公的话“我要做好孩子”作为全书的中心话语,贯穿全文。久久回荡在大人身边,使大人开始理解孩子,懂孩子,做孩子的知心朋友,这也是这本书受大众欢迎的重要原因之一。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许多多的道理,主人公金铃让我们进入了她的天地,和她一起走过一段心路历程,分享她的喜悦、她的困忧、她的秘密、她的向往和她的成长。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8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你是我的阳光》 ,书中的主人公是两只小猪 ,一只小猪叫嘟嘟,他有着粉红色可爱的小脸!他非常喜欢外出旅游和探险,去过许多国家和地区,他很聪明,还懂很多东西;另一只小猪叫巴豆,他非常善良,喜欢呆在家里,他很会做家务,并且会做各种好吃的东西!他们住在在一个名叫“喔的咯咯喔咯的”的小镇里 ,他们是一对非常好的朋友。

  嘟嘟和巴豆快乐地过着每一天。突然有一天,巴豆发现嘟嘟不知为什么闷闷不乐了 !巴豆决定想尽一切办法让他的朋友重新快乐起来:他先是做了一个嘟嘟最喜欢吃的冰镇水果大冷盘,可是嘟嘟吃过之后,只是露出一个笑容,仍然闷闷不乐;巴豆又决定陪着嘟嘟去漂流冒险,虽然巴豆差点被吓死,但嘟嘟却不觉得有什么刺激,因为他经常出去冒险,结果嘟嘟依就闷闷不乐;最后,巴豆猜嘟嘟一定是觉得太寂寞了,于是邀请了森林里的朋友来陪伴嘟嘟,大家一起唱歌、捉迷藏,可是嘟嘟还是闷闷不乐!

  过了几天,“喔的咯咯喔咯的”下了一场可怕的暴风雨 ,大雨过后,天气晴朗,空气湿润,鸟语花香 ,嘟嘟露出了开心的笑容,他不再闷闷不乐了!而且他也不再记得自己有闷闷不乐的时候了,看见嘟嘟脸上的笑容,巴豆开心极了,而嘟嘟虽然没有对巴豆说“谢谢”,但是他在心里对自己说“朋友是必不可少的”。通过读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友情的重要,听了我讲的这个故事,小朋友你有什么收获呢?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9

  一本好书,不仅要有理性,更需要一种情感,要用情感去打动人的心灵,激发人的生命力,那一种书,将具有一种被永世讴歌的力量。《方与圆》正是这样一种情感和理性的洗礼,是我们人生中永远的加油站。

  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需要的正是这样的一种加油方式。

  《方与圆》是丁远峙先生编著的,他于师范学物理系毕业。这本书好在:我以为它虽然不能使我们由矮变高,但它能改观您的品质,影响你的气质,可能会帮助您由渺小而变伟大。尽管本书没有提示什么人生秘诀,但它能帮助您更深刻地认识人、认识社会、认识人生。这本书甚至没有深奥的理论,它只是将人的心理活动浅显地剖析出来,帮助我们理解,掌握为人处世的技巧。

  如今,作为一名学生,对社会上的种种都不了解,甚至谈不上涉世未深,思想单纯不全面,不懂为人处世,不懂说话技巧不懂如何修身养性,诸多种种,如果单一地靠一点一事的去以自身实验得到经验、教训的话,代价似乎太大了。《方与圆》这本书虽然没有完完全全的写出多少人生奥秘,但至少给了青少年然如何培养品质、修养气质、人性、处事技巧、交际技巧、说话技巧和宣传,还有广告,都有许多启示。它的目的就是帮助我们更快乐的生活,事业更成功。就像作者自己的前言一样:这本书将要改变你的生活。我深信不疑,因为你将要读到的已经改变了我的生活。

  一本好书,就是这样,对读者有着深远的影响,起到心灵的救赎与醒悟,引领起跑。

  方圆有术,弹性做人。乃是做人之本。圆是处世之道,如此深入浅出的语言,为我们诠释出方与圆的真谛,解开方圆做人的天机。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0

  “快点儿!我们都要出发了,还看书呢!”

  “哎呦!知道啦,‘惠安馆’这篇马上就……哎!妞儿原来是秀贞的女儿啊!”我突然就转了个弯,说到了书上“妈,我还以为,秀贞的女儿是小英子呢!看第一遍的时候可是什么都没看出来呢!”

  “嘭!”我突然感到脑袋上被某只巨手“重击”了一下,双眼泛泪的抬头,竟是我妈,我立马把眼泪收了回去,书上说,越哭,父母会愈加气愤的!老妈看见我今日没有“一哭二闹三上吊”,好像有丝惊诧,只是让我速度快点,我心中暗笑:呵!可真有用!

  我怕再遭“毒手”,迅雷之速把《城南旧事》放入包中,跨出家门。

  坐在汽车里,我的脸被一阵微风抚摸着,不禁抬头望天,只觉着,天还是灰蒙蒙的,太阳都还未从海上,哦不——天上出现。

  几小时过后,我们全家人到达海边,我不等父母安排,就从包里把我的爱书和一张方格布拿出来铺在沙滩上,自己盘坐在上面,身后,老妈不温不火地说了句:“小心被晒成黑人,去参加长跑比赛。”

  我边拿着书阅读,便毫不客气的反驳着老妈:“怕黑、怕长跑,那都是小时候的事了,现在,我只怕看书没光线!”说罢,我气愤的站起,朝海边走去,气氛不是因为老妈,而是——真的没光线。

  看着潮水一波又一波,我想起了林因子最喜欢的那篇《我们看海去》,竟也在不知不觉中把它朗诵了出来:

  我们看海去!

  我们看海去!

  蓝色的大海上,

  扬着白色的帆。

  金红的太阳,

  从海上升起来,

  找到海面照到船头。

  我们看海去!

  我们看海去!

  天渐亮了,看看蓝天,再看看大海,到底哪个是天,哪个是海,我逐渐分不清了,林英子也分不清,她说,金色的太阳,是从蓝色的大海升上来的呢,还是从蓝色的天空升上来的呢?

  我为什么经常看《城南旧事》,又为什么总对它爱不释手?因为我喜欢这本书,她就像我的另一个母亲一样,教会了我许多,却也让我失去了不少。

  我听说,小英子出生在日本大阪,所以,我有一段时间特别喜欢学日语,说日语。身边的朋友都离我远去,我很痛苦,想放弃了……

  可是,英子在书中,多么有毅力啊,我又怎么能放弃呢?于是,我依然热爱着日语,到后来,不仅同学不再搭理我,就连老师也……

  我想,也许我真的错了,失去朋友的滋味,我承受不了。

  就这样,我还是放弃了,but我不会讨厌日语,更别说《城南旧事》了。

  这是我最喜欢的书,我不会忘却它。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1

  《仁爱的故事》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里面的许多小故事都蕴含着关于美德的深刻道理。读过这本书后,使我受益匪浅。我明白了:要孝敬父母、要有博大而又宽广的胸怀、看人不应有贵贱之分,等许多道理。

  《子路背米》、《让母亲多歇一歇》是这本书里的精品文章,也是我最喜欢的两篇文章。它们都是讲述了主人公在很小的时候,就非常孝敬自己的父母。子路的家里很贫穷,没有粮食。而当时年幼的子路就替年迈的爸爸妈妈到离家一百多里远的亲戚家借米,借到后就背着重重的米袋马不停蹄的回家,为的是能让父母早点吃上一顿饱饭。回到家时,他的小脚上磨出了许多的血泡,可他全然不顾。当他看到父母吃得津津有味的时候,长长地出了一口气,趴在桌子上很快就睡着了;李四光家里也十分贫困,他为了能让辛苦的`母亲多休息一会儿,自己替父母砍柴、收麦子。“不碍事,我累一点,苦一点,娘就可以多歇一歇了!”我读到小四光说的这句话时,我感觉到了小四光对母亲深深的爱。我再一次在脑子里回味,这个懂事的孩子,使我感动。我便在心里默默的说:我也一定要学小四光一样,孝敬父母,做一个能给父母分忧愁的好孩子。

  其实,《仁爱的故事》这本书讲的都是关于美德的小故事。我仔细阅读,细细品味其中的道理,使我懂得了:应该让美德的太阳照耀在每一个同学的身上。作为社会的一分子,美德必不可少。如果人人都缺少美德,那么世界上的人根本没有办法和睦相处;如果人人没有诚信,那朋友之间怎能正常交往;如果人人没有爱心,那世界就会缺少一丝温暖的阳光。想想5.12汶川大地震,全国人民为灾区捐款捐物,让他们能够温暖过冬,这不正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表现吗?美德并不是只存在于英雄人物身上,它其实存在于我们每一个人的中间。拥有美德会使我们的心灵变得更加美丽,我们需要把自己的美德好不吝啬的展现出来。世界需要美德,人人需要美德,让美德之花在我们的心中绽开,让它变得更加灿烂!多彩!

  我喜欢《仁爱的故事》,因为它是一本能让我心灵美丽的书。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2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人的文化造诣逐渐升高,让文化成为令人进步的阶梯。在这句话的激励下,我渐渐地爱上阅读丰富多彩的课外读物,它使我知道读书真的可以令人愉悦,读了不少令我有所收获的书,比如《城南旧事》。

  这本书的作者是林海音,来自台湾省。在我眼中,那种细腻的风格,像极了一双温柔亲切的手,轻轻地抚摸着我的头,缓缓的倾诉了她的童年。

  自从那天学完课文《冬阳·童年·骆驼队》后,我便对着既生动又朴实的风格念念不忘。于是,我就买了《城南旧事》这本书。果不其然,我很快便被这本书吸引了,一口气读了好几章。其中令我影响深刻的就是很长的“惠安馆传奇”。虽然作为第一章,却始终让我记忆犹新。

  主要讲了主人公小英子住在旧家时,遇见了一个“疯子”,可小英子却坚定地认为她不是疯子,她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秀贞。她带着小英子玩,给小英子讲故事……她也一直在寻找她走失的孩子,小桂子。同时,小英子意外地发现好朋友妞儿就是小桂子,她开心极了,不顾重病,在雨天把她们送走。小英子看着渐渐离去的她们,伤心极了,为此大病一场。后来,小英子搬走了,开始了新的生活。读完文章后,我便被天真的小英子,执着的秀贞,和其他鲜活的人物打动了。最后,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如果为自己的梦想坚持不懈,那它会成真的。

  书籍像一座通往高处的楼梯;书籍像源源不断的文化源泉;书籍更像照亮你人生的路灯。读一本好的书,就像与一位有素养的人交谈,让人心情愉悦。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3

  我有一本好看的故事书,它的题目叫《鲜花怒放》,它的封面上画着六朵玫瑰花瓣拼成的五角星,中间还有一朵玫瑰。

  这六朵玫瑰都开放了,中间坐着一位小公主,她长着金黄的头发,穿着一件粉红的裙子,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小公主跟她的父母失散了,她克服了重重的困难,来到花园森林深处找到心光宝石,后来,跟她的爸爸妈妈团圆了。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一定要走到终点,读书也一样,只有不断的学习,克服重重困难,才能在知识的“海洋”里顺利的扬帆。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4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高尔基也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很爱看书,但我最爱看的是-----(一千零一夜)。(一千零一夜)有名(天方夜谭),是啊拉伯国家的民间故事。

  这一千零一个的故事是有由来的;从前,有一个撒桑王国,国王精心治理国家,王国里呈现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一天,国王出去打猎回宫听到一个震惊的消息。王后竟然和那些奴仆鬼会在一起。国王不信他又借出宫打猎之际一探究竟,他竟然看到了真如那些大臣所说的。

  便下了一道圣旨;每天娶一名女子第二天就杀掉,丞相的女儿知道此事后自愿嫁给国王,到了宫里妹妹也跟去了,姐姐便给妹妹讲了故事。一直讲了一千零一个故事。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5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对人类来说确实有不少好处,不仅能能使我们知道历史上著名的事迹,还能让我们了解到一些变化莫测的自然现象。今天,我就给大家介绍一本书——《史记》。《史记》是汉朝司马迁写的一本记载了从神农氏到汉朝的历史,与司马光并称之为“两司马”。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张良的故事了。张良曾因不满秦始皇的执政,便刺杀秦始皇,但刺杀未遂,张良只好躲了起来。十年过去了,陈涉等人起兵谋反,张良也聚集了一百多个青年,半路上遇到刘邦,率领着几千人,就归附了刘邦。张良多次根据《太公兵法》向刘邦献策,刘邦很赏识他,经常采用张良的计谋。项羽废除秦朝后,便邀请刘邦到鸿门相聚,想杀掉刘邦。幸有张良的朋友项伯在项羽手下做事,秘密告诉了张良,让张良逃跑,张良没有答应。张良便让刘邦去赴会,并与项伯、樊哙等人协助刘邦逃走,危机足以解除。张良与陈平后又多次向刘邦献计,刘邦打败了项羽,并称赞张良道:“子房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张良对刘邦的忠诚和他的聪明令我赞叹,同时也明白了为什么刘邦能在一开始一直惨败的十万人战胜一直完胜的项羽的四十万人,因为项羽太骄傲了,刚愎自用,不愿意接纳贤才,只相信自己这才造就了他失败的原因。

  多读书,读好书,书中自有黄金屋。多读中外名著,了解更多的问题。人的一生不能延长,却可以用你的知识将其无限变宽,为了自己的美好的人生,多多读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