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整治应致力于总结长效治理经验范文醉驾整治应致力于总结长效治理经验范文 依照公安部的统一安排,从昨日起的两个月内,全国将开始严打酒后驾驶行为。处罚酒后驾驶行为时,一律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上限执行。这就意味着,一旦喝酒开车,至少得接受驾照被暂扣三……
醉驾整治应致力于总结长效治理经验范文
醉驾整治应致力于总结长效治理经验范文
依照公安部的统一安排,从昨日起的两个月内,全国将开始严打酒后驾驶行为。处罚酒后驾驶行为时,一律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上限执行。这就意味着,一旦喝酒开车,至少得接受驾照被暂扣三个月的处罚;如果是醉酒驾车,不但驾照要被暂扣半年,还要面临15日的拘留……
可以想象:未及交警上街严打,这则消息就会震慑很多对酒后驾车不以为然的人。毕竟,任何一个头脑清楚者,都很容易算清这笔账,实在犯不着为了几口杯中之物而付出如此“惨痛”代价。
其实,大概没有几个人不知道酒后开车的行为是不合适的。但是,对大多数人来说,知道并不意味着就可以严厉约束自己,在很多人心中,往往存有侥幸心理——— 喝一点大概是没事的,即使被“逮住”,交点罚款也就过去了。而这样的认识之所以有市场,说到底,还是违法代价不足导致的———法律中关于惩处酒后开车行为的规定,往往在执行中因为种种因素被打了折扣。
法律一旦被打折扣,随之而来的定是违法行为的泛滥;而违法行为的泛滥,必然会让民意沸腾;沸腾的民意往往又会倒逼相关部门以“整治”、“严打”的方式来遏制这些已然泛滥的违法行为。这似乎已经是社会中的惯常态势了。酒后开车就是典型的例子。
不得不说,依照这个逻辑链生发出的种种整治,效果并不见得如想象中那么好,出现“反弹”是经常发生的事情——— 这就是被诟病许久的“运动式执法”。虽然说,像这般全国性的整治酒后驾车似乎还是第一次,其一时的震慑之力还是会有的。但在网上搜索一番,地方性的整治活动数不胜数,全国大多数地区几乎都有过整治酒后驾车的经历。但遗憾的是,最近一段时间由酒后驾车引起的恶性交通事故数量的飙升,似乎说明,地方主导的整治活动并没有起到多大作用。而在许多人的心中也形成了这样的认识——— 风声紧了,就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风声过去了,守法的意识就从脑海中淡化了。
这些年来,我们的许多公共管理部门,都习惯于在面对泛滥“乱象”之时重拳整治。严格来说,这当然也没有错,但这种整治若要有一个好的结果,就必须努力实现这样的目标:即平日管理处置的皮筋,不至于太过松弛。法律一旦被长时间突破,思维一旦被长时间突破,并不能靠几次“运动式的整治”就能恢复正常的执法和守法思维。
具体到这次的全国范围内的整治酒后驾驶行动来说,这当然是一件符合世情民意的好事。两个月的集中整治很容易做到,但在两个月之后,如何不让这根弦再松弛下来,却是一个大学问。这就需要我们的相关部门,能够时时刻刻以具体行为来呵护法律的尊严,能够把集中整治中的经验、从严治理的标准等总结出来,尽量运用于此后的长效管理之中。“让酒后驾驶成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不只是两个月的需要,而是民众长期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