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鸣曲式的乐理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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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鸣曲式的乐理知识   乐理中的奏鸣曲式,就是写作乐曲的一种格律,即用一种比较固定的框架把乐曲的大结构框出来,使具有某种固定曲式的乐曲具有比较规整的形态,利于聆听者理解与欣赏。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奏鸣曲式的相关乐理知识,欢迎阅读!  奏鸣曲式的乐理知识 篇1  ……

奏鸣曲式的乐理知识

  乐理中的奏鸣曲式,就是写作乐曲的一种格律,即用一种比较固定的框架把乐曲的大结构框出来,使具有某种固定曲式的乐曲具有比较规整的形态,利于聆听者理解与欣赏。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奏鸣曲式的相关乐理知识,欢迎阅读!

  奏鸣曲式的乐理知识 篇1

  奏鸣曲式,这一名称,最早是A.B.马克斯在他的《作曲法教程》中最早提出来的。奏鸣曲式的前身古奏鸣曲式,是在17世纪末和18世纪上半叶形成的。这种曲式是一种二段式。第1部分在主部之后有一个连接部,起转调作用,副部则在属调出现(或主部是小调,则副部往往用关系大调)。第2部分则将主部改在属调出现,或用主部的一部分在几个不同的调上展开,然后将连接段改变,使副部在主调上再现。这种曲式不论第1部分还是第2部分都各自反复一遍,例如G.塔尔蒂尼的《小提琴及通奏低音奏鸣曲》的`末乐章和 D.斯卡拉蒂的《a小调钢琴奏鸣曲》等。

  古奏鸣曲式经过G.B.普拉蒂、斯卡拉蒂、C.P.E.巴赫、J.S.巴赫等的实践,到J.海顿时期发展为由3部分组成的奏鸣曲式。

  奏鸣曲式的乐理知识 篇2

  通常所说的奏鸣曲式,是指维也纳古典乐派时期由3个部分组成的奏鸣曲式。它的结构由“呈示部”、“展开部”与“再现部”三大段依序组成。

  第1部分是呈示部,包括主部、连接段、副部及小结尾。主部与副部的调性关系仍保持古典奏鸣曲式的传统,乐思的性质或者是对比并置的,或者是对比冲突的`。在较早的奏鸣曲中呈示部一般要反复一遍。这个部分是这首乐曲的重心与精神所在。

  第2部分是展开部,也称自由幻想部。主要乐思在不同的调性上加以发挥,也可是不同乐思的交替出现,有时也用新材料或复调的处理方法。结构上则以材料的片断性和终止的隐蔽为特征,使乐思以新的方式不断展开,甚至造成尖锐的矛盾冲突,最后是引向第 3部分的过渡。

  第3部分称为再现部。这时主部仍在原调上再现,并通过连接段,使副部在主调上出现,以取得再现部的调性统一。最后为尾声。有的尾声很长,如L.van贝多芬某些作品的尾声有第二展开部的性质。此外呈示部之前可冠有引子,一般在速度、调性等方面与呈示部构成对比。

  奏鸣曲各乐章的特点与曲式结构如下:第一乐章是快板,奏鸣曲式;第二乐章是慢板,三部曲式、变奏曲式或自由的奏鸣曲式;第三乐章是小步舞曲或谐谑曲,三部曲式;第四乐章是快板或极板,回旋曲式或奏鸣曲式。这是一般的奏鸣曲式,也有特殊的情况。

  奏鸣曲式的乐理知识 篇3

  以下以柴可夫斯基的《悲怆》第一乐章为例,进一步阐释“奏鸣曲式”的三个组成部分:

  呈示部

  把本乐章的主题提了出来,通常这里的主题有两个,以达到对比的效果。所谓主题其实就是一段音乐。这两个主题被叫做主部主题和副部主题,或者简称主题和副题。主题使用主调,往往写得快速,有力,沉重,粗暴……较为震撼。副题则往往写得温婉如歌,令人爱怜。两个主题相对比,增加了音乐的复杂性。一般如果主调是大调,那么副部用属调;如果主调是小调,副部用平行调(大调)。在呈示部的开始有时有“引子”,在主题副题之间再写上一段音乐,往往被称为“连接部”或“插部”。 在副题结束后再加上个尾巴叫做“结束部”——这里的“结束部”是呈示部的结束,而不是整个奏鸣曲式的结束。在《悲怆》的第一乐章里,一开始大管低沉阴霾的音乐就是引子,接下来的快速不安的旋律就是主题,它被不断重复和变奏之后出现了一个温暖柔和的旋律: 3 2 1|6 5 3 5 1. 6|5 - .... 这就是副题。副题再被不断重复,变奏,由温柔转为热烈,最后由平静的结束部结束了呈示部的音乐。

  展开部

  通俗地讲,就是在呈示部两个主题的基础上添写许多新的旋律,是呈示部的发展。 在《悲怆》中,展开部显得急促而冲动,几经起伏后结束。

  再现部

  顾名思义就是把主题副题(实际上是呈示部)重复出来,但通常会经过一点变化——例如:主调是大调,再现部的两个主题都用主调;如果主调是小调,主部用主调,副部用同主调(大调)。有时再现部被写得很精简,引子、插部之类都可能被省掉了。最后常常加上一个尾奏。《悲怆》的再现部很完整,先是强烈地重现了主题的`旋律,然后变奏一次,然后再现了主副题间的连接部分,接着重现了副题。可以注意到它的音色已经同在呈示部时不同了,顺带把"结束部"也再现了。最后加上了一个柔和的尾奏。至此,一个完整的奏鸣曲式的例子就结束了。

  “奏鸣曲式”三大段落循环出现的模式让音乐起承转合的节奏感,就想在写文章一样,带给听众充实又富有变化的听觉效果。

  奏鸣曲式的乐理知识 篇4

  奏鸣曲这个名字,最早是由A.B. Max在《作曲法教程》中提出的 。奏鸣曲式的前身——古奏鸣曲式,形成于17世纪末18世纪上半叶 。这种形式是两阶段形式 。Part 1在主要部分之后有一个连接部分,起变调的作用,辅助部分出现在主要部分(或者如果主要部分是小调,辅助部分往往用关系大调) 。第二部分会把主要部分改成主导键,或者把主要部分的一部分展开在几个不同的键上,然后改变连接段,让辅助部分重新出现在主要键上 。这种音乐形式在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中都有重复,如G .塔尔蒂尼的小提琴和通奏低音奏鸣曲的最后一个乐章和D .斯卡拉蒂的'A小调钢琴奏鸣曲 。

  通过G.B .普拉蒂、斯卡拉蒂、C.P.E .巴赫、J.S .巴赫等的实践 。在海顿时期,古老的奏鸣曲式发展成为由三部分组成的奏鸣曲式 。

  奏鸣曲式的乐理知识 篇5

  奏鸣曲式通常指维也纳古典乐派时期由三个声部组成的奏鸣曲式 。它的结构依次由三个部分组成:展示部分、展开部分和复制部分 。

  第一部分是呈现部分,包括主体部分、连接部分、辅助部分和小结尾 。主部和辅部的调性关系仍然保持着古典奏鸣曲式的传统,音乐的性质不是并列就是冲突 。在早期的`奏鸣曲中,这种表达通常是重复的 。这部分是这首曲子的重心和灵魂 。

  第二部分是开发部,也叫自由幻想部 。主要的音乐理念以不同的调性演奏,但也有不同的音乐理念交替出现,有时会使用新的素材或复调 。另一方面,结构的特点是材料的碎片化和终止的隐蔽性,使得音乐思想不断以新的方式展开,甚至引起尖锐的冲突,最终导致向第三部的过渡 。

  第三部分称为复制部分 。此时主要部分仍在原音上再现,辅助部分通过连接段出现在主音上,从而达到再现部分的音调统一 。最后是结束 。有些结尾很长,比如L.van贝多芬某些作品的结尾就有二次展开的性质 。另外,呈现部分可以在前面冠以引子,一般从速度和调性上与呈现部分相比较 。

  各乐章的特点和曲式结构如下:第一乐章为快板,奏鸣曲式;第二乐章是柔板、三部曲、变奏曲或自由奏鸣曲;第三乐章是小步舞曲或谐谑曲,三部曲;第四乐章是快板或极板,回旋曲或奏鸣曲 。这是一般的奏鸣曲式,但也有特殊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