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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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应急预案【热】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期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综合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综合应急预案1  1.总则  1.……

综合应急预案【热】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期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综合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综合应急预案1

  1.总则

  1.1目的

  为更好落实市、区关于重度污染天应急管理工作有关精神,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时我局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新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度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大气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及陕西省、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局承担职责,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重度污染天气时,各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措施落实及组织落实焚烧冒黑烟、明火烧烤、油烟净化设施使用监管措施等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通过采取各种措施,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

  (二)预防为主。通过采取得力的防范措施,提前预防,尽可能避免造成恶劣后果。

  (三)按级负责。按照区政府重度污染天气应急总体预案要求,按照职能分工实行按级负责制。

  (四)协调联动。加强同区治污减霾办、环保等职能部门协作和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用12342城管客服热线及公共网站、微信平台等渠道发挥市民群众的参与度,提高公众防护、参与意识,共同推进工作。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新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度污染天气应急指挥工作由新城区执法局治污减霾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主要职责是:协调制定本局重度污染天应急预案;指挥和协调全局重度污染天应急事件的处置;协调调查和处理较大和重大重度污染天气职责落实不力事件。

  2.2组织体系

  (一)各街办城管执法中队、火车站广场管委会城管执法中队负责属地区域内重度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直属一中队、直属二中队分别按照城内、城外区域划分做好重度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二)局治污减霾办公室下设的检查一组、检查二组负责对各执法中队重度污染天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度污染天预警级别达到二级以上(含二级)(橙色)时,除检查一组、检查二组外,由机关其他科室分别抽出专人配合检查一组、检查二组开展监督检查。

  同时,各业务科室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执法监督科和考评办负责对重污染天气应急检查;信息处置中心负责对重污染天气相关投诉问题处置并做好回复;法规宣传科负责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法律法规解释;局办公室负责对重污染天气媒体反映问题回复及相关信息报道工作;行政科负责对重污染天气检查车辆的调配、值班安排等工作。

  3.预警响应

  3.1预警划分

  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严重程度,将预警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IV级预警、III级预警、II级预警、I级预警,分别用蓝、黄、橙、红颜色标示,I级预警(红色)为最高级别。

  3.2响应程序

  (一)我局根据区级下达的.空气重污染预警发布与解除指令,执行或解除重度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工作。

  (二)空气重污染预警发布后,局属各中队分别依照预警级别对属地区域相关职能工作进行落实;检查一组、检查二组分别对各中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查看值守人员在岗情况并及时汇总情况上报局重度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规划方案《新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度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3.3响应措施

  3.3.1IV级(黄色)应急响应及措施

  IV级应急响应启动时,局属各中队、机关各科室、检查一组、检查二组分别依照局年度治污减霾工作实施方案中相关任务、职责开展工作,

  3.3.2III级应急响应及措施

  III级应急响应启动时,局属各中队、机关各科室、检查一组、检查二组除依照局年度治污减霾工作实施方案中相关任务、职责、措施开展工作外,同时开展扬尘防治餐饮业治理等工作。措施如下:

  (一)拆迁工地监管

  (1)相关街办执法中队对属地区域拆迁工地进行监管,落实停工措施。

  (2)直属一队、直属二队配合街办中队对拆迁工地停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区域内各拆迁工地停工措施落实情况报执法监督科,由执法监督科统一汇总后上报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区监察局。

  (二)焚烧问题监管

  (1)各街办执法中队负责对属地区域内焚烧行为的查处,直属一队、直属二队、检查一组、检查二组落实辅助检查,发现问题按照“先灭火、后处罚”的方式,随后通知属地中队查处并制作法律文书。

  (2)局属各中队、检查一组、检查二组检查焚烧行为重点区域包括:废品回收点周边、保洁员道班房、背街小巷老旧商店(不具备取暖条件的)、建筑工地等周边。

  (3)局办公室与信息处置中心配合,负责加强宣传,充分发挥12342城管投诉热线作用,依据市执法局20xx年制定的治污减霾工作(重点是明火点)有奖举报机制,积极鼓励市民群众共同参与、监督。

  (三)露天烧烤及400平米以上餐饮门店监管

  (1)执法监督科每周组织人员开展不少于1次的夜市大检查和不少于2次的联合执法活动,并制作详细的联合执法情况台账(含活动安排和图片资料、信息、活动小结等)。

  (2)各街办中队以年度为单位,每年六月份与属地烧烤店负责人签订协议书并开展约谈,逐步推行夜市烧烤门店黑名单制度。

  (3)各街办中队以年度为单位,每年第一季度、第三季度分别对属地区域400平米以上餐饮门店进行台账更新统计。

  (4)各街办中队每周对400平米以上门店进行不少于3次的自查,检查一组、检查二组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的抽查,凡在自查或抽查中发现400平米以上餐饮门店未安装或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联合工商等职能部门,由区重度污染天应急指挥部门授权对该门店实行强制停业。

  (5)执法监督科负责汇总上报400平米以上餐饮门店停业名单,并报区重度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区监察局备案。

  3.3.3II级、I级应急响应及措施

  II级应急响应启动时,增加对400平米以上餐饮门店自查次数1次、抽查1次;I级应急启响应动时,增加对400平米以上餐饮门店自查次数2次、抽查2次。

  II级应急响应启动时,增加露天烧烤夜间大检查次数至2次、联合执法至3次;I级应急启响应动时,增加露天烧烤夜间大检查次数至4次、联合执法每两日开展1次。

  3.3.4重度污染天应急工作资料报送

  局属各中队对属地区域应急工作情况、报表进行统计,按照要求报送执法监督科,执法监督科汇总后按时限、要求上报新城区重度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

  3.4应急结束

  重度污染天应急工作解除后,根据区级安排,结束应急工作,开展日常监管,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4.附则

  4.1预案更新

  本预案根据市、区《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视情况变化及时修改。

  4.2预案报备

  本预案须报区重度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备案。

  4.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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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应急预案2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它一般应建立在综合防灾规划上。其几大重要子系统为:完善的应急组织管理指挥系统;强有力的应急工程救援保障体系;综合协调、应对自如的相互支持系统;充分备灾的保障供应体系;体现综合救援的应急队伍等。

  简介

  应急预案几大重要子系统为:完善的应急组织管理指挥系统;强有力的应急工程救援保障体系;综合协调、应对自如的相互支持系统;充分备灾的保障供应体系;体现综合救援的应急队伍等。从文体角度看,应急预案是应用写作学科研究的重要文体之一。总体预案是全国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明确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分级分类和预案框架体系,规定了国务院应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体系、工作机制等内容,是指导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

  应急预案应形成体系,针对各级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险源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生产规模小、危险因素少的生产经营单位,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可以合并编写。

  1、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预案方案模板,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预案方案模板,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2、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如煤矿瓦斯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

  3、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

综合应急预案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了对工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援救,起到控制事态发展,降低事故损失,确保项目正常生产中的员工人身安全和集体财产免受损失,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并在事故发生时能快速、高效、有条不紊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生产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项目自身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应急救援预案。

  1.1事故预防:通过危险识别、事故后果分析,采用技术和管理手段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且使可能发生的事故控制在局部,防止事故蔓延。

  1.2.应急处理:若遇到事故发生(或故障)有应急处理程序和方法,能快速反应处理事故或将事故消防在萌芽状态。

  1.3.抢救救援:采用预定现场抢险和抢救的方式,控制或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制定应急应急救援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紧急事故的发展,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经过应急预案的编制,为工程中出现的问题民间尽早发现并能在最快的时间内得到有效的处理,做到防患未然。

  1.4.采用预防措施使事故控制在局部,消除划算条件,防止突发性重大或连锁事故发生。

  1.5.能在事故发在发生后有效地控制和处理事故,尽力减少事故对人和财产的影响。

  第二条编制依据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国家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建四局五公司《重大突发事故总体应急预案》和中建四局五公司交通分公司《突发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都匀市市政路网工程都匀市173至115城市主干道工程项目施工区域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的综合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第四节工程概况

  4.1.工程简介

  工程名称;都匀市173至115城市主干道建设工程

  工程地点:都匀市

  建设单位:都匀市交通运输局

  设计单位:中国华西工程建设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贵阳交通工程监理站

  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173至115城市主干道起点位于173加油站附近、终点至115加油站,与建成的韦八东路及国道210连接,道路全长2348.166米,道路宽40米,设计行车速度60千米/小时,本道路起点设计高程为788.888米,终点设计高程为806.23米,最大纵坡为4.92%,最小纵坡0.2%,最小竖曲线半径3000米。在K1+197处出现最大填方高度7.197米,在K0+140处出现最大挖方高度27.672米。横断面车行道横坡均为1.5%,人行道横坡为2%,其横断面布置为:6.25米(人行道)+0.5米(路缘带)+11.25米(人行道)+0.5(路缘带)+3米(绿化带)+0.5米(路缘带)+11.25米(车行道)+0.5米(路缘带)+6.25米(人行道)。

  4.2.结构形式:

  车行道:4cm厚细粒式改性沥青玛碲脂碎石混合料(SMA-13)(掺3‰聚丙烯腈纤维);5cm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6)(面层撒乳化沥青粘层)

  7cm粗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25)(面层撒乳化沥青粘层);乳化沥青透层(面层加铺格栅80x80);30cm5%水泥稳定碎石层;20cm级配碎石层;其下为挖、填压实的路基。

  人行道:3cm面层红石铺装、2cm

  M10水泥砂浆,10cmC15素混凝土,10cm碎石垫层,压实路基。

  4.3.工程特点

  工程路基挖方大,在K0+420至K0+635.8段存在明沟改沟,K0+671、K0+126.797处各设计一涵洞,K0+420-K0+635.8处存在路肩墙,以上明沟改沟、涵洞、路肩墙均沿柳当河,施工过程中需采取围堰方式施工,故该处作为该工程的重要节点进行把控,避免影响路基施工。

  工程难点:由于该工程土方挖方量大,存在高边坡,在对高边坡进行开挖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工作原则

  5.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5.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本项目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当地政府得领导下,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事故灾害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5.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采用先进技术、发挥专家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急管理、救援技术水平和指挥能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应急管理,使应急管理和救援工作规范化、法制化。

  5.4.队伍精干、物资齐全

  项目部应根据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类型和性质配备一定数量的应急救援物资、器材、设备和药品等,组建一支精干、机动灵活的应急救援抢险队伍。

  5.5.快速反应、相互配合

  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给予配合和支持,要相互写作、相互配合,并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失态。

  5.6.预防为主、加强演练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危险源管理,做好事故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开展培训教育,实施组织应急演练做到常抓不懈,提高从业人员的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六条突发事故分类分级

  按影响类型可分为突发灾难、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四类。

  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事故原则上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等级。

  6.1.一般突发事故(四级)是指事态比较简单,仅对某辖区较小范围内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突发公共事件。

  6.2.较大突发事故(三级)是指事态比较复杂,仅对辖区一定范围内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后果,但只需要事发地区政府调度辖区有关部门,必要时由当地县或市政府相关专业应急机构业务指导就能够处置的突发事故。

  6.3.重大突发事故(二级)是指事态复杂,对辖区一定范围内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后果,需要当地县或市政府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调度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联合处置的突发事故。

  6.4.特别重大突发事故(一级)是指事态非常复杂,对社会稳定、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后果,需要当地县或市政府处置突发事故委员会统一协调,指挥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事故。

  第二章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

  第一条、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分公司指导和应对各类突发事故的依据和规范性文件。

  第二条、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类别(突发灾难、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各类专项预案见预案体系)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订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按照综合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

  第三条、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由应急小组技术组或专家组依据现场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后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可操作、针对性强,防止造成二次伤害。

  第三章组织体系

  第一条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框架图:

  都匀市路网工程应急领导指挥中心

  (指挥部)

  应急办公室(安全部牵头日常管理)

  各职能部门

  专家组

  173至115项目现场指挥部

  173至115项目应急办公室

  善后恢复组

  现场技术支持组

  后勤保障组

  现场通讯组

  现场安全疏散组

  现场医疗救护组

  现场抢险救援组

  图示:管理流程走向:

  技术支持走向:

  第二条各组织及职责

  2.1.应急领导指挥中心及职责

  2.1.1.应急领导指挥中心组成:

  应急领导指挥中心总指挥由都匀市市政路网工程项目部指挥长郑虎担任,副总指挥由易贵平、陈世平、赵鹏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及173至115城市主干道

  工程项目负责人组成。

  总指挥:郑虎

  副总指挥:易贵平、陈世平、赵鹏

  组员:罗彬(项目总工)

  宋幼平(项目书记)

  黄培训(工程部经理)

  龙金华(安全部经理)

  孔斌(综合办主任)

  罗玉坤(质检部经理)

  袁玲(材料部经理)

  梁贞群(财务经理)

  何玉麟(商务经理)

  谭明汉(173副经理)

  王光信(技术总工)

  环东片区(173)小组成员:

  冯懿(施工员)

  高向阳(施工员)

  吴欢欢(施工员)

  岳佑强(安全)

  耿艳(资料员)

  蒋盛(测量员)

  潘成皇(质量员)

  袁凤霞(综合办)

  何道军(驾驶员)

  2.1.2.指挥部职责:

  (1)协调、监督和指导突发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分析、研究有关信息,决定应急处置过程中采取的重要举措;

  (3)接受上级单位的领导,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命令;

  (4)决定启动和终止预案;

  (5)审定新闻发布和向上级汇报的材料;

  (6)审批突发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费用等。

  2.1.3.现场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应急办公室组成:由项目安全部负责。

  (1)接受传递突发灾害事故信息,向应急领导指挥中心提出参考建议;

  (2)负责突发灾害事故处置的综合协调;

  (3)跟踪突发灾害事故发展动态,沟通并汇总信息,及时向领导指挥中心报告;

  (4)根据领导指挥中心的意见,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事故动态信息;

  (5)完成应急救援总结的审核和归档工作等。

  2.1.4.环西片区指挥部及职责:

  片区指挥部组成:由片区经理和技术总工等组成。

  (1)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2)为救援现场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总调度;

  (3)组织应急救援技术方案的具体实施;

  (4)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提供总体技术支持;

  (5)负责组织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并指导和监督实施运行。

  2.1.5.环东(173)片区应急办公室及职责

  环西片区应急办公室组成:片区质安部负责。

  (1)接受传递突发灾害事故信息,向应急领导指挥中心提出参考建议;

  (2)负责突发灾害事故处置的综合协调;

  (3)跟踪突发灾害事故发展动态,沟通并汇总信息,及时向领导指挥中心报告;

  (3)根据领导指挥中心的意见,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事故动态信息;

  (4)完成应急救援总结的审核和归档工作等。

  2.1.6.现场处置组及职责

  现场处置组组成:由项目各职能部门组成。

  (1)现场抢险救援组负责受灾事故现场的紧急抢救工作,包括受困人员、现场贵重物资及设备的抢救、危险品的转移。

  (2)现场医疗组负责受灾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护工作,及时组织护送重病伤员到医院救治。

  (3)事故现场安全疏散组负责受灾事故现场的保护、人员的清点及疏散工作。

  (4)通讯组负责收集相关部门的通讯方式,保证各级通讯联系畅通,做好联系工作。

  (5)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供应工作,负责与相邻可以拖力量的联络求救工作。

  (6)善后恢复组负责收集、整理和分析灾害事件发生及处置过程中的有关资料,根据灾害事故处置的情况和应急终止的条件,提出应急终止的建议,并负责善后处理及现场恢复工作。

  2.1.7.专家组及职责

  专家组组成:由五公司资深专家组成(项目申请)。

  (1)主要负责突发灾害现场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并结合现场情况、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2)现场处置措施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

  2.1.8.技术组及职责

  技术组组成:由项目部工程技术部成员组成。

  负责为灾害现场抢险救援方案提供技术支持,参与事故技术性调查处理工作。

  2.1.9.其他事项

  项目部所有职能部门(包括片区),根据各自的职能,根据应急指挥中心的安排负责某一方面的工作。指挥部负责应急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负责派出现场指挥部组成人员,参与现场处置工作。现场应急指挥中心由项目应急指挥中心派出,根据统一指挥的原则,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包括参与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及时报告现场事态发展及处置情况、现场信息发布等。专家组参与现场处置工作。

  第四章预测预警

  第一条预警分级

  1.1.预警分级

  预警一般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1.1.1.当发生一般突发事故时,对应四级预警级别,启动蓝色预警;

  1.1.2.当发生较大突发事故时,对应三级预警级别,启动黄色预警;

  1.1.3.当发生重大突发事故时,对应二级预警级别,启动橙色预警;

  1.1.4.当发生特别突发事故灾害时,对应一级预警级别,启动红色预警。

  第二条预测监测

  应急办公室根据国家、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主动与有关部门保持联系,掌握预警信息的变化情况,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环东(173)工程片区重点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重大安全隐患部位设专人定期进行监控、监测;并将监测数据信息及时上报应急办公室;当险情严重时,应设立巡逻组或监测组对事态进行24小时监控,同时应急办公室应将监测、监控数据和险情书面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第三条预警发布及行动

  3.1.预警发布:

  应急领导小组收到监控、监测数据后,应及时分析数据是否达到预警值,当监控、监测数据超过预警值时,根据险情的.危险程度及时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

  3.2.预警行动:

  预警级别发布后,相关单位应按照如下权限进行处置:

  3.2.1.一级、二级预警:

  项目相关部门及突发事故可能发生的单位同时进入预警防备状态,项目应急领导小组指定一名成员负责指挥监控事态发展;项目应急办公室按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报告上级有关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并负责审查预警告知范围、预警级别调整及预警解除等事项。

  3.2.2.三级预警:

  项目相关部门与突发事故可能发生的单位同时进入预警防备状态;该单位负责审查预警告知范围、预警级别调整及预警解除等事项,并同时呈报项目应急办公室备案,项目应急领导小组核实后报交通分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3.2.3.四级预警:

  突发事故可能发生的单位自行处理,但需报告片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并由片区应急领导小组核实后报项目应急办公室备案。

  第四条预警调整与解除

  4.1.预警调整:

  自预警信息发布时起,现场巡逻组或监测组应加大监测频次,并及时上报监测数据,当险情严重时,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提高至相应级的预警并发布,当险情降低时,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降低至相应级的预警并发布。

  4.2.预警解除:

  当监控监测数据趋于稳定,险情已明显消除时,通过技术分析确认,经应急小组研究决定,解除预警。

  第五章应急响应

  第一条应急响应分级

  1.1.应急响应分级

  按突发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Ⅱ、Ⅲ级。

  1.1.1.Ⅰ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1)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含失踪)、遇险事故;

  (2)造成10人及以上重伤(含中毒)事故;

  (3)特大火灾、爆炸事故;

  (4)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

  (5)需要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其他伤亡事故。

  1.1.2.Ⅱ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造成1—2人死亡(含失踪)、遇险事故;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含中毒)事故;

  (3)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4)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5)发生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被举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事件;

  (6)需要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其他伤亡事故。

  1.1.3.Ⅲ级应急响应

  发生Ⅱ级应急响应条件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未遂事故或需要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其它应急事件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第二条信息报送

  2.1.内部信息报告处置及报告时限

  突发事故发生后,现场目击者或值班人员应第一时间向现场负责人报告,现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第一时间向项目应急办公室和项目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项目应急领导小组人员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根据现场的险情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同时保护好现场。对于较严重的险情,项目应急办公室应同时上报分公司应急办公室,分公司应急办公室接到险情报告后应及时向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2.2.外部单位信息报告处置及报告时限

  对达到Ⅱ级应急响应以上的险情,项目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2.3.报告方式

  通常采用电话和书面快报两种报告方式,电话报告用于事故通知;书面快报用于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上级单位和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险情具体情况报告,并随险情的变化每24小时报告一次,直到险情排除。

  2.4.报告内容

  电话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初步情况、初步原因以及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内容应力求准确,不得谎报、误报和漏报。

  书面快报内容:具体见附件1----《职工伤亡事故快报表》。

  第三条应急响应程序

  3.1.预案启动及应急指挥

  3.1.1.Ⅰ级响应

  当突发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达到Ⅰ级应急响应条件时,事故单位应第一时间电话报告环现场应急指挥部和项目应急办公室,并上报项目指挥部,随后按照报告时限要求上报事故快报,由项目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Ⅰ级响应预案并负责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和部门及交通分公司。项目部、分公司同时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应急预案后,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由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任总指挥指挥现场应急救援。

  3.1.2.Ⅱ级响应

  当突发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达到Ⅱ级应急响应条件时,事故单位应第一时间电话报告片区应急办公室,随后按照报告时限要求上报事故快报,由片区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Ⅱ级响应预案并负责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和部门。片区、项目部职能部门同时进入应急状态。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由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任总指挥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并及时将救援进展情况报告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3.1.3.Ⅲ级响应

  当突发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达到Ⅲ级应急响应条件时,事故单位应第一时间电话报告片区应急办公室,由片区现场指挥部领导小组副组长宣布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案,项目安全部立即赶赴现场支持救援,由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会同项目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救援,由项目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任总指挥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并及时将救援进展情况报告项目应急办公室。

  3.2.现场救援和应急处置

  3.2.1.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办公室立即通知各应急救援组赶赴现场,按照预案分工和指挥长的指示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救援抢救工作和保护事故现场。

  3.2.2.现场应急救援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先救人,后救物。

  3.2.3.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3.2.4.抢救伤员时,要采取正确的救助方法,避免二次伤害;同时遵循救助的科学性和实效性,防止抢救阻碍或事故蔓延;对于伤员救治医院的选择要迅速、准确,减少不必要的转院,贻误治疗时机。

  3.2.5.事故现场仍然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事故隐患时,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在救援过程中发生二次安全事故。

  3.3.应急物资调配

  后勤保障应急组接到预警通知后,应根据专项预案中应急物资设备清单清理所需物资、设备,接到应急办公室的应急指令后,第一时间就近调配救援物资设备到事故现场,确保救援工作顺利、有序、有效的进行。

  3.4.扩大应急

  3.4.1.在Ⅲ级应急响应救援的过程中,当救援困难,事态进一步扩大等紧急情况出现时,可向分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申请实施Ⅱ级响应行动;

  3.4.2.在Ⅱ级应急响应救援的过程中,当救援困难,事态进一步扩大等紧急情况出现时,可向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申请实施Ⅰ级响应行动。

  3.4.3.在Ⅰ级应急响应救援的过程中,当现场救援困难或遇紧急情况时,应急小组组长可决定扩大应急程序,请求外部支援或政府救护支持。

  3.5.信息发布

  3.5.1.发布原则:应急救援过程中,按照“实事求是、统一发布”的原则,根据公司新闻信息发布的工作程序,指定或授权专人及时向上级单位和地方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快报,并引导媒体正面报道,消除事故影响。

  3.5.2.发布时限:事故救援期间每天17:30前向上级单位和地方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快报。

  3.5.3.发布部门及发布程序:现场通讯组将险情报告应急办公室,汇总后经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同意,由应急办公室发布。

  3.5.4.发布内容:伤亡情况和救援进展。

  第四条应急状态解除

  经实施现场抢险救援,事故现场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受伤人员已安全送到医院,环境或设施经检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和危险已消除,经现场救援小组批准,按“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发布应急解除指令,通知相关单位或周边社区,事故危险已解除,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第五条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1.1.善后理赔

  事故救援过程中,善后处置组应及时对人员的伤亡数量、物资设备损坏数量和周边构筑物损坏程度进行详细的统计,并安排工作人员到医院对伤员进行护理,及时通知死亡人员家属到现场商谈理赔工作;应急解除后,善后处置组应根据物资设备和构筑物损坏的统计,与所有人商谈赔偿事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1.2.恢复生产

  事故责任单位在应急解除后,善后处置组对事故造成的水电、通讯破坏以及污染物等进行处置,清理施工现场,尽快恢复生产。

  5.1.3.配合调查

  事故单位所有人员应配合调查组的调查,主动向事故调查小组提供现场物证、摄像、照片和事故现场图等原始资料。

  5.2.应急评估和总结

  应急处置小组应对抢险过程、应急救援能力等进行评估,写出总结报告。应急处理结束后,事故单位应根据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的意见,按照“四不放过”处理原则,查清事故原因,依法查处有关责任人,认真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及时进行整改,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5.3.归档整理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指定专人将事件过程中所有收发信息、领导批示、事故调查报告、现场录像、图片等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并总结事件处理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修改、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第六章应急保障

  第一条应急培训

  应急预案确立后,按计划对应急指挥人员和应急救援组每年进行一次有效的培训,应急救援组应尽量固定,对新加入的人员应及时培训。从而掌握应急知识、具备完成其应急反应任务的技能。培训可以采取授课或现场演示等方式,使接受培训人员了解和掌握如何识别危险,如何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如何启动紧急情况报警系统,如何安全疏散人群等操作。

  第二条应急演练

  应急预案确立后,为检验应急预案的适宜性、有效性和充分性,以及响应过程的符合性,提高事故应急反应协作部门的协调能力,应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演练。演练的方法有桌面演练、功能性演练和实际演练。演练应制定方案,及时做好演练记录,并对演练进行评估,写出演练总结。

  第三条应急经费

  应急经费列入年度安全生产费用计划,项目部按照分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管理应急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保证应急救援的顺利执行。

  第四条应急物资装备

  按照专项应急预案的应急物资清单储存,每月应进行一次检查、清理,因使用或失效后,应及时补齐、更换,确保应急救援工作使用。

  第七章附则

  第一条奖励

  在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紧急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由安全部提出申请,报经项目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条惩罚

  在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紧急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因玩忽职守未做应急准备,或事故发生时,隐瞒事实真相,谎报实情,导致指挥救援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者,以及在救援过程中借故躲避,临阵脱逃或拒不执行救援或命令者,应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条应急预案备案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属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报备。项目部的应急预案同时要报分公司安全部备案。

  第四条维护和更新

  安全部应及时收集、整理应急演练总结、应急救援工作记录等资料,总结、判别应急预案的有效性、适宜性、符合性,找出预案的缺陷和不足,适时进行更新、充实和完善。

  第五条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电话:

  组长:郑虎,

  xxxxx,

  副组长:易贵平,

  xxxxx,

  陈世平,

  xxxxx,

  赵鹏,

  xxxxx,

  第六条现场应急救援办公室

  联系电话:xxxxx

  联系人:龙金华(都匀市政路网项目安全部)

  联系电话:xxxxxx

  联系人:岳佑强

  (环东(173)片区安全部)

  第七条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都匀172至115城市主干道项目工程安全部制订与解释。

  第八条预案发布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八章附件

  附件一、都匀市173至115城市主干道工程项目突发事故总体应急处理流程

  附件二、职工伤亡事故快报表

综合应急预案4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园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决定从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在社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社区书记黄蓉为组长,主任熊明、派出所管民警张文文为副组长,社区专干、网格长为成员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二、工作目标

  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社区内的“三合一”场所、小旅馆、小餐饮、人员密集场所、仓库积极进行消防宣传、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发现和整改一批安全隐患。增强居民防火意识,提高全民消防的自觉性。从而减少、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遏制新的.隐患产生。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近期舆论宣传重点。深入推进“万家灯火平安梦消防安全社区行”活动。定期组织志愿消防队和居民开展消防安全演练等消防安全入户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社区户外小黑板、宣传栏、

  横幅、小喇叭和LED显示屏等形式多样化宣传方式,在今冬春明火灾防控期间高频率播出火灾警示及逃生常识,努力创造一个全员参与的良好宣传氛围。

  (二)重点排查整治。一查居民、租户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情况;二查居民住宅、企业厂房租为仓库管理混乱情况;三查隐患作坊、“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四查集体宿舍、人员密集场所;五查老旧公房、危房出租使用管理情况;六查孤寡、残障人员生活电器、天然气、灶具状况;七查楼房居民区楼梯、走道、平台、阳台清理情况;八查拆迁区空房管理情况。在排查整治中对发现隐患问题,督促整改,逐一消除火灾隐患。

  (三)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保。紧盯“四节三会”等重要节点,根据实际情况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夜查,确保节日消防安全。

  四、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易发、多发期,要高度重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找准薄弱环节,制定出台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综合应急预案5

  1、基本原则

  1.1、本预案仅适用于本项目部滑坡治理工程施工作业期间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

  1.2、本专项预案的目的在-----------------项目施工现场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内,针对上、下边坡滑坡治理工程施工现状,重点建立应急预防体系和应急抢险组织,为配合------------开展应急响应,展开救援工作提供指导和依据,并做出详细的安排,使应急救援工作能及时有序有效的展开,避免和减少事故损失。

  1.3、本预案坚持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充分准备;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统一指挥;坚持突出现场为重点。

  2、危险源分析

  2.1、危险源(点)

  2.1.1、山体滑坡

  2.2、可能导致的事故和伤害类型

  2.2.1、爆破伤人事故

  2.2.2、坍塌伤害

  2.2.3、机械车辆碰撞翻车事故

  3、可利用的应急资源

  3.1、人力资源公司可利用的人力资源包括------------项目建设施工现场应急指挥中心及项目部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者和民工队伍。

  3.2、财力资源借助公司用于应急救援的储备金和公司经营生产流动资金及项目部现有资金。

  3.3、物力资源可用于应急救援的项目部现有的设备设施等物资、材料。

  3.4、外部资源根据需要,可请求------建设施工现场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支援。

  4、应急救援组织构成根据-------------项目建设施工现场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在项目应急救援组织的基础上,重点突出事故发生前的预警工作组织的建立,并切实展开工作,其组织构成如下:

  安全应急组织构成功能职务负责人单位职务组成人员负责人电话抢险施工组现场总负责人安全保障组安全员预警组技术负责人备注:

  山体滑坡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构成

  5、组织职责5.1、现场指挥的职责

  5.1.1、负责实施应急救援预案现场有关的准备工作,如内部应急资源的储备,外部应急资源的联络与协调,预案的演练与实施、评审与改进等;

  5.1.2、保证现场应急组织在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反应,保证初次应急反应的有效性,保证现场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

  5.1.3、负责事故报告,并保持内外联系;

  5.2、现场副指挥的职责

  5.2.1、协助现场指挥展开应急救援行动;

  5.2.2、在现场指挥不在场时,或者到位之前,担任现场指挥的职责,积极展开应急救援;

  5.3、抢救组的职责

  5.3.1、组织实施现场一切人员撤离现场,并安置到安全地带:民工宿舍和项目部;

  5.3.2、抢救受伤人员,确保其免遭财产再次伤害,并实施力所能及的抢救,减轻其伤害的结果;

  5.3.3、协助当地医疗组织机构对伤员的抢救行动;5.3.4、抢救受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各类物资,保护国家财产安全;

  5.4、警戒组的职责

  5.4.1、维护事故抢救期间现场的秩序,避免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5.4.2、保护事故现场免遭破坏;

  5.4.3、加强对现场各种不安全因素的观察和报告,向指挥者提供安全信息,确保救援人员的行动安全;

  5.4.4、加强对现场各类物资的警戒,免遭被盗和丢失,保证国家财产的安全;

  6、事故发生后的处理

  6.1、接警现场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后,要迅速赶赴现场,了解掌握事故的情况,即时通知现场抢救组、警戒组、技术组作出有效的应急行动。

  6.2、应急启动

  6.2.1、根据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的指示,启动应急救行动。

  6.2.2、指定现场应急值班人员,保持信息与通信畅通。

  6.3、应急指挥

  6.3.1、现场应急行动由-------统一指挥、协调和决策,确保应急救援行动的有效性。

  6.3.2、如果公司总指挥启动一二级响应时,在公司现场指挥部人员到达前,现场的应急行动由-----组织指挥,并对其实施的指挥和应急行动负责;现场总指挥到达现场后,一切行动服从公司总指挥和现场指挥的指挥。

  6.4、通信根据现场实际条件,利用各级人员现有的通讯工具—手机,建立灵活快捷的通讯网络,要求相关人员人人有手机并保持畅通,同时利用装备的两台对讲机建立现场指挥网。

  6.5、现场警戒

  6.5.1、现场警戒与治安工作由警戒组实施,目的'是防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事故现场,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等的畅通,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

  6.5.2、加强现场从业人员和应急人员的管理,适时清点人数。

  6.5.3、实施事故调查,或协助公司进行的事故调查。

  6.6、医疗与卫生

  6.6.1、现场人员应对受伤人员给予即时的抢救,为外部医疗机构实施更好抢救和挽救生命创造条件。

  6.6.2、充分利用-------市医疗卫生机构力量,对受伤人员给予最充分的、最即时有效的抢救和治疗,使受伤害的程度降到最低。

  6.6.3、现场指挥人员根据受伤者的情况,有权决定将转移或移交更好更可靠的医疗卫生组织,实施更有效的抢救。

综合应急预案6

  一、成立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安全工作措施

  加强管理

  1、建立在开学初和节假日前集中对同学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制度。

  2、建立路队制度。结合学校实际状况放学统一排队,在路上要求同学靠右边行走,确保安全。

  3、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在同学集中上下学的时段,维护好校门前道路交通秩序,以确保同学人身安全。

  4、遇到雨雪天气时应提前通知各班级同学提前放学或者延迟上学,并在大门口引导同学安全离开学校。

  5、要对校内周边安全隐患准时进行排查,发觉问题马上上报,准时整改。

  6、在距离学校肯定距离的位置设立“前方有学校车辆慢行”等警示牌,提示司机减速慢行,留意过往同学,避开交通事故发生。

  加强教育

  1、学校通过举办交通安全展览、安全出行班会等活动,让同学了解交通法规和可能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知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规律,提高防范意识,科学削减事故的发生。

  2、要利用家长会、电话等方式乐观与家长沟通,请家长和学校共同做好同学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提示同学在上下学路上留意交通安全,不要让孩子过早到校,不要在公路上追赶打闹,不要斜穿公路,避开上下学途中交通事故发生。

  三、事故发生后应实行的措施

  1、快速启动《学校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马上拨打电话120,恳求急救中心抢救伤员。同时拨打110电话恳求交管部门处理事故。

  2、学校领导如在现场要快速报告上级领导部门;如不在现场,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要快速赶到现场。

  3、要尽快实行科学措施抢救伤员。对伤口大量出血的伤员可立即用手捂住出血处;对骨折的伤员,不要移动骨折部位,应等待抢救人员进行处理。

  4、要维护现场秩序,记录肇事车辆车牌号码,等待交管部门处理。

  5、做好伤亡同学家长的工作、保险理赔以及帮助交管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等。

  6、未尽事宜,以紧急通知为准。

综合应急预案7

  1、洪水、暴雨来临时段,学校值班人员和保安人员应当在学校各处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启动应急程序,想尽一切办法安全撤离。

  2、若房屋内漏雨,应当切断电源,有秩序地转移室内学生以及贵重设备。学校应当关闭所有门窗。

  3、若有雷电,应当尽可能地切断除照明外重要的设施设备的电源,防止电器在雷击时遭到雷电侵袭。微机房和电气设施周围不要放置可燃物。排险、救护等应急人员应当做好救援准备。

  4、洪水、暴雨造成房屋进水,校园积水:

  (1)应当切断电源,用抽水泵等器具排水,疏通下水道,询问市政部门排水设施运行情况。

  (2)应当尽可能防止厕所进水和溢水,防止水污染。

  (3)放学时,应为学生搭设临时通道,减少腿脚浸入污水中受到病菌感染。学生在临时通道上行走时,应当有老师在旁边搀扶和引导,也可以调用客车来转运学生。

  (4)学校应当组织师生有秩序地转移,避免推挤踩踏,堵塞通道。

  (5)房屋积水时应当把设备、资料等物品往高处转移。

  5、学校后勤部门为师生提供雨伞、雨衣、雨靴、食品、饮料,衣服,药品等必要物品。

  6、保安人员应当维护校门口秩序,安抚家长,疏导交通。

  7、积水退尽后,学校应当和防疫部门一起做好消毒和清洁工作。

综合应急预案8

  为加强我校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对突发火灾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及处置能力,维护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一、组织机构

  总指挥:孙海东

  副总指挥:刘君

  各行动小组分工:

  1、通讯联络组组长:王帅

  组员:全体班主任

  2.灭火行动组组长:李有为

  组员:张进忠、刘建平

  3.疏散引导组组长:杨乐

  组员:全体班主任

  4.安全防护组组长:靳志平

  组员:杨毅

  5.医疗救护组组长:聂凤琴

  组员:张秀珍

  6.后勤保障组组长:邬和平

  组员:吕宝贵、祁军华

  二、报警程序和接警处置程序

  1.无论任何部门(人员)发现火灾应立即向校办公室报警,并直接向公安消防队报警(119)。

  2.报警时要沉着冷静,要讲清楚以下内容:

  (1)报警人的姓名、地址、工作单位、电话;

  (2)失火的准确地理位置;

  (3)能够了解失火的情况,如起火时间、燃烧特征、火势大小、有无被困人员、有无重要物品、失火周围有何重要建筑、行车路线、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如何方便地进入或接近火灾现场等等;

  (4)耐心回答“119”接警人员的询问。

  3.办公室接到报警后,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迅速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赶赴现场,并及时通知事故发生部位的人员或电工切断着火部位的电源;

  (2)立即通知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总指挥、副总指挥和通讯联络组,紧急赶往事故现场展开抢险灭火行动,同时核实报警内容情况是否正确,必要时再次向“119”报警,并派专人到校门前道口引导消防车快捷到达事故现场。按本预案的程序和措施组织疏散和扑救;

  (3)门卫值班人员在火灾事故期间,严格控制出入车辆和人员。

  三、应急疏散组织程序和措施

  疏散引导组在发生火灾时,先疏散被火势围困的人员,其次再进行火势周围的物资疏散,同时要注意疏散人员自己的`安全,疏散后的物资要放在不影响消防通道和远离火场的安全地点,并安排人员看护,以确保安全。

  1.在疏散时,要先疏散易燃物和贵重物资。

  2.消防队到达火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指挥进行疏散工作。灭火行动路线和应急疏散逃生路线同我校防震防灾疏散逃生路线。

  四、灭火行动组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灭火行动组在接到火警后,应迅速赶往失火地点,听从总指挥的统一指挥实施灭火。在总指挥未到达的情况下,就近利用消防水源和灭火器材迅速扑救火灾,防止火势蔓延;

  2.灭火行动组人员到达火灾现场时,如发现有人员被火势围困,应先救人,后救火;如发现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受到火势威胁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转移到安全地点。

  3.如起火物为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应在确定无爆炸危险的情况下,用干粉灭火器、沙子等物品进行扑救,用水将周围的可燃物品淋湿,但严禁用水扑救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火灾;如不能确定有无爆炸危险的,应在安全地点做好准备,等待消防部门的指挥人员的调令和火灾现场总指挥、副总指挥的命令。

  4.在公安消防队到达火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部门指挥人员的指挥,配合灭火工作。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医疗救护和后勤保障的程序和措施

  1.通讯联络组

  (1)通讯联络组接到火警后,立即通知各行动小组到达火灾现场;

  (2)根据总指挥的要求,将停电、供水、车辆调配、灭火措施等指令传达到火灾现场的各行动小组;

  (3)将火场的进展情况及时反馈,保障火灾现场与外界的信息畅通和寻求相邻单位支援的联络工作。

  2、安全防护组

  (1)安全防护组接到火警后,应快速赶到火灾现场、进行现场保护、控制局面同时控制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校内和火场,并迅速通知有关人员清理火场周围停放的车辆远离火场;

  (3)火灾扑灭后,要全面检查现场,消灭遗留火种,并派人保护好火灾现场,等待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与鉴定,并协助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

  3.医疗救护组

  (1)医疗救护组接到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准备好抢救器械、药品、救护车等,迅速赶赴火灾现场,对受伤人员实施紧急抢救;

  (2)如有人受伤或中毒,应根据伤势情况处理,必要时拨打“120”救护。

  4.后勤保障抢修组

  对火灾现场的水、电、煤气、锅炉及有关设施进行及时的控制、抢修,并对校园大环境水、电、煤气等总体监控,如有必需,及时报请市政、水电、煤气锅炉等管理部门前来抢修。

综合应急预案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在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救援,减少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和损失,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是指化学危险物品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或可能会造成众多人员急性中毒及其他较大社会危害时,为及时控制危害源,抢救受害人员,指导群众防护和组织撤离,消除危害后果而组织的救援活动。化学事故救援包括事故单位自救和对事故单位以及事故单位外危害区域的社会救援。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凡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以及担负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由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下设办公室(危化办)办公室设在经贸局。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化学事故预防与应急救援的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组织制定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组织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和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化学事故重点区域有关部门、单位开展联防救援工作;

  (四)对群众进行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装备、器材、物资、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六)组织化学事故应急救援;

  (七)组织有关专家对化学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写出化学事故报告。

  第六条区域内的单位、部门、企业、社区服务中心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在区安监局指导下,组织制定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指定人员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三)对群众进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知识的教育;

  (四)在发生较大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时,组织群众防护和撤离

  第七条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化学物品单位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由该单位分管领导人负责。准备工作由生产、安全部门或指定的部门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本单位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训练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防护、救援器材和设备,指定专人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

  (三)每年年初向上级主管部门、区安监局和公安消防部门报告本单位存贮化学危险物品的品种、数量及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准备工作情况;增加或转产主要的危险化学物品品种时,应及时报告。

  (四)对职工进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周围群众进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知识的教育。

  (五)组织职工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进行自救,参与联防救援工作。

  (六)事故发生时,协助做好事故区周围群众的防护和撤离工作。

  (七)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查清事故原因及受损情况。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专家队伍的主要职责是对事故危害进行预测,为救援行动的指挥、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

  第九条担负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任务的部门职责分工:

  (一)公安消防部门负责迅速控制危害源,营救受害人员,扑灭火灾和洗消;公安交通部门负责保障救援的交通顺畅,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公安治安部门负责组织安全警戒,维护现场及周围地区的治安秩序。

  (二)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快速检测队伍,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

  (三)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快速检测和医疗救护队伍,测定危险化学品对人员危害的.程度,组织对受害人员的救护。

  (四)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运输队伍,运送撤离人员和救援物资。

  (五)邮电部门负责组织通信队伍,保障救援的通信畅通。

  (六)气象部门负责提供与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气象参数。

  (七)卫生、医药、物资等有关部门应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储备一定数量的抢救药品、器材和物资,以应急需。

  第十条危险化学品重点目标单位应按职工总数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的比例组织兼职防化队伍,担负本单位的自救任务,并按重点区域联防要求执行支援外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任务,其设立的专职消防队应兼负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任务。

  危险化学品重点目标单位由区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数量、设备状况和可能危害的程度等因素确定。危险化学品重点目标单位在危险部门要害处均应设置相应的监测报警装置。

  第三章应急救援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发现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应迅速、准确地报警。

  第十二条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事故单位在报警的同时应立即向区安监局报告,并采取措施控制危害源,确保职工安全的前提下,组织职工进行自救。事故单位应随时向消防部门和区安监局报告灾情变化情况。

  第十三条消防部门接到危险化学品事故或可能引起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报警后,应迅速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并立即通报区安监局。

  (一)区安监局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出检测队伍赶赴现场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及危害程度。

  (二)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重点区域在接到报警后,应按预案要求,及时组织救援。

  (三)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单位应提供必要的资料。

  第十四条在救援过程中,对危害较大、需要其他社会力量救援的危险化学品事故,事故所在地的安监局组织实施社会救援;事故范围跨区、县时,立即报告市危化办组织社会救援。

  第十五条区安监局可根据救援需要组织指挥部,指挥部在实施救援时有权调动本辖区内的各种应急救援力量、设备和物资;各种应急救援力量接到指令后,应迅速实施救援。

  第十六条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按就近救援的原则,先由运输人员自救;必要时可请求本单位或事故所在地区的安监局和单位组织救援。

  第四章经费

  第十七条区安监局所需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日常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列入预算。

  第十八条凡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急救援所需的设备经费,属于固定资产的支出部分,在企业自有资金中列支;不属于固定资产的支出部分的经费及企业组建队伍的人员经费在企业成本中列支。

  第十九条因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财产和人员直接损害的赔偿由事故单位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预案由区安监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综合应急预案10

  冬季到来,由于雨、雾、雪、等天气的即将来临,导致道路能见度降低,部分路段可能存在积水结冰的现象,严峻影响道路畅通和行车安全,为了切实加强冬季同学接送车辆运行安全管理,避开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高效有序的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削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学校秩序,明确安全事故处理的责任,确保同学人身安全不受损害,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建立同学校车冬季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组员由各班班主任、安保人员及校车司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本预案的制定,发布和实施,参加处理安全事故,对事故发生经过做好具体调查和记录,并在第一时间内报告相关部门,并通知相关人员赶到现场,帮助交警等部门进行处理。全体成员分工合作,亲密协作,快速、高效、有序的开展救援处理工作。

  二、事故预案方法和措施

  1、学校要对放学乘坐校车的同学常常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和交通法规的教育,特殊是对于简单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点反复地对同学进行讲解、分析,增加同学自我爱护力量和意识。

  2、制定同学乘坐校车的纪律和安全制度,针对同学的'年龄特点对乘坐校车过程中应留意的事项,强调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租用车辆要求选用遵守交通法规,驾驶阅历丰富的驾驶员,选用车容、车况、安全性能好的车辆为学校供应服务。

  3、加强驾驶员和乘坐校车负责老师的责任意识教育,要求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文明驾车、礼让先行”,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削减事故隐患,并落实安全检查制度,确保车辆安全状况良好。要求负责老师加强管理,发觉安全隐患准时制止并加以教育。

  4、要求同学在乘车中自觉依次上下车,要文明、安全候车,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等候校车,上下车辆时要特殊留意安全。在行车过程中,严禁同学之间打闹,头和手伸出窗外。

  5、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工作,出车前要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殊是制动系统)进行检查

  三、处理事故的职责

  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后,有关职能部门要马上赶赴现场,以最快的速度马上乐观开展工作,掌握事故的扩散和扩大,组织救援、爱护事故现场、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尽快设法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故状况;如属重大安全事故,则视事故状况,与有关方面取得联系,妥当处理。

  四、关于安全事故的调查结案

  原则: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先抢先救急,准时汇报,根据依法办案、实事求是、敬重科学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确认事故现场,爱护现场,先抢救伤员排险,防止事态扩大而实行的紧急措施和移动现场物件时,应作出标志,帮助交警、交管部门拍摄或绘制现场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准时疏散人员,组织人员准时做好同乘同学的护送工作。在上级部门指导下做好其他善后工作。

  五、应急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事故,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随车老师第一时间报警,然后准时汇报学校领导。领导小组准时报中心校、教育局和相关部门。处置乘车人员。

  ①如有受伤者准时拨打120急救电话,要尽快准时联系车辆把伤员送至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救治。

  ②另外调动车辆接送同乘没有受伤的同学。换乘车辆时,随车老师要看清四周交通、车辆行驶状况,避开发生新的交通事故。准时通知家长。协作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并参加调解。准时做好同学及家长安抚工作,掌握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保险介入。

综合应急预案11

  1.目的

  控制火灾的发生和蔓延,确保员工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本部、生产制造现场(车间)/项目部(现场施工安装)所辖区域的防范应急管理和控制。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全公司应变方案的统筹、组织实施和处理。

  3.2公司本部、生产制造部门(班组)、项目部的各义务消防队员为应变方案的主要执行者。

  3.3 公司各部门、现场施工安装部门应按公司规定要求,执行和落实各应急方案。

  4. 方案内容要求

  4.1 消防应变方案

  4.1.1公司本部生产制造部门(班组) 项目部等部门应根据所配置的消防器材,设置《消

  防设施及消防器材分布表》并张贴在明显之处。

  4. 1.2 一旦发生火险,消防应急小组人员进入各自岗位,组织进行火灾报警、扑灭火险、疏散人员、抢救物质的行动中。

  4.1.3 火险扑灭后,应留有人员看守,预防余火再燃。

  4.1.4 若火险靠自身力量不能扑灭时,应执行《消防管理规定》请求外援力量。

  4.1.5 火险扑灭后,应将情况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

  4.2 防台风方案

  4.2.1 确保公司办公、生产制造、施工工地的货物、设备和人员人身安全,方案的精神是坚持正常生产和作业并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4.2.2 各部门、施工工地防台准备工作内容:

  4.2.2.1按时收听气象台的气象预报,掌握台风信息,随时做好防台抗台准备工作。

  4.2.2.2 应考虑库场堆存情况,包括物资品种,数量和所属货主单位,列表报送防台指挥部,动员和组织物资疏运工作,尤其是怕湿货物要立即采取疏运措施。

  4.2.2.3做好流动机械安全转移计划,做好施工工地等固定机械、升降塔的加固、包扎和拆卸马达部份的工作准备和人力。

  4.2.2.4督促电房(包括施工工地临时用电装置),全面检查工地架空和地下输电线路、

  发现有不安全情况,应立即妥善处理,防止漏电伤人。

  4.2.2.5保证发电机组处于良好状态,机电科人员加强值班,一旦停电,仍能正常供应。

  4.2.2.6加强电话守听,通讯工具严禁关机,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准确。

  4.2.2.7各单位在防台风时要做好后勤供应的保障工作。如粮食、副食品,备用水池应有一定数量储备。

  4.2.2.8各工地、各仓库,应落实防台防水、堵漏准备工作是否充分,屋顶、门窗以及排水情况是否正常,如有缺漏应立即补齐后者维修。

  4.2.2.9全司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服从命令,全力以赴,抢险救灾,把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度。

  4.3 防汛、防雨湿

  4.3.1 公司各部门所管辖之物资应在汛期和雨季保护好不受损失。

  4.3.2 汛期、雨季来临之前,各单位应对辖区范围内的排水系统做一次认真、彻底的检查,发现残缺,应立即修补更换,确保汛期、雨季这些系统通畅无阻。

  4.3.3 汛期、雨季来临之前,露天堆放物资所遮盖的油布、绳索等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做好修补,对欠缺的数量要及时上报,购进备用。

  4.3.4 汛期、雨季时节,要加强对露天物资的巡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堆放物资安然无恙,如有被浸受湿,应逐级上报,数字要准确详细,不得虚报、隐瞒。

  4.3.5 汛期、雨季结束之后,各基层单位要认真写好总结并报公司。

  4.3.6 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如因失职造成损失,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4.4 有毒物品泄露应急预案

  4.4.1.针对人体有害的油料、涂料、天那水等化学溶剂在大规模泄露危害人体的生命安全时,职责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将这种危害减少到最小的程度。

  4.4.2 在发生泄露的施工现场后者生产现场,施工负责人后者部门主管应根据泄露的范围立即采取局部后者全部停工。

  4.4.3现场的施工负责人后者部门主管应组织人员采取措施堵塞泄露源。

  4.4.4立即做好人员疏散、隔离和救护工作。

  4.4.5如泄露得不到控制,应立即通知当地消防及环保部门等前来救援。

  4.4.6如现场有已中毒症状者应立即通知当地医院,组织抢救。

  4.4.7妥善解决泄露问题后,相关部门负责人员应写出经验报告,提出改进和预防措施,杜绝同样的事故再发生。

  4.5 生产施工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4.5.1 公司各部门应采取措施,避免发生生产制造过程、包括施工过程中造成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建筑物坍塌、高处坠落等各种对人体的伤害事故,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

  4.5.2 一旦发生严重生产施工伤害事故,本预案立即生效。现场班组长后者安排人通知行政部并应即拨打急救中心的电话120后者当地医疗机构电话,申请外界政府机构的救助。

  4.5.3 同时班组长采取急救措施:如止血、呼吸停止应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摩等相应 的救助活动,如是机械伤害应立即停止机械操作,其他伤害事故也应停止产生伤害源的施工作业活动。

  4.5.4 班组长组织人员在救护人员未赶到时,应将伤员转移到安全地方,转移时要防止颠簸,平稳运送,保障伤员安全。

  4.5.5 如建筑物坍塌等事故还可能继续造成更大人员伤亡的事故应立即组织现场人员的

  疏散,将人员伤亡事故的危险减少到最低的程度。

  4.5.6 行政部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后,应马上组织人员处理善后事宜和事故调查分析,

  总结经验教训。

  4.5.7 行政部应在事故发生时,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即时组织上报政府行政监管部门。

  4.6 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4.6.1 公司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的紧急情况,立即启动本预案。

  4.6.2 出现中毒症状时,应立即组织人员拨打120急救及当地医院电话。

  4.6.3 行政部应立即配合发生中毒的部门主管摸清中毒人员的有关情况,如人数、工种、中毒源、中毒地点、时间等等,以便为医护人员准确诊断提供可靠信息。

  4.6.4 行政部应派员协助中毒部门员工采取必要隔离措施,隔离有毒食物,防止误用。

  4.6.5如果发生中毒人员较多时,影响正常施工开展时,应合理调整施工安排,使其不至于影响施工工期和工程质量。

  4.6.6 排除人为投毒外其他原因引起的中毒,中毒部门应总结教训,针对薄弱环节加强防护措施。

  4.7 触电急救方案

  4.7.1 一但发生触电事故时公司的职能部门后者人员应立即启动本方案。

  4.7.2 发生触电的现场应立即切断电源。

  4.7.3现场派员通知联络员打急救中心电话120。

  4.7.4在救护人员到来之前,现场组织抢救措施。现场立即派员把触电的员工抬到平稳的通风场所,并观察伤员的呼吸、心跳等,即时采取人工呼吸。

  4.8 电气故障应急预案

  4.8.1公司各生产制造和现场施工安装部门应妥善应对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若发生突发电气故障时,应急的工作能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害。

  4.8.2 成立电气故障应急处理指挥小组及排除故障、抢险救援人员架构。以公司生产制造部门、现场施工工地项目经理为指挥小组组长,组员包括安全员,现场施工员;排除故障人员由电工和机械工组成,抢险救援人员由义务消防队及医疗室医务人员组成。

  4.8.3 针对电气故障(包括大型建造机械故障、施工用电触电雷击事故、防爆防雷设备事故、机械产品质量事故、设备烧毁事故以及由电气故障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等)对相应的人员进行应急处理的相关技术培训和演习,以保证正确、高效、迅速地进行电气故障排除及抢险。

  4.8.4排除电气故障,抢险救急

  4.8.5 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排除电气故障,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发生重大电气事故而救急失控时,应立即向建设部门和市政局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拨打120等急救电话。

  4.8.6 在指挥小组的带领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无关人员进行疏散,消除道路故障,隔

  断扑灭现场火险,并防止器械坠落、物体崩塌等事故的发生。

  4.8.7 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应做出标志后者拍照(录像)和详细记录。

  4.8.8 相关事项的事后工作

  4.8.9 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包括电气故障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害情况、电气设备损害程度、经济损失初步估计、责任者等)。

  4.8.10 对电气故障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总结,认真吸取教训,及时进行整改,防止同类事故的再发生。

  4.8.11 对预案不断进行完善、充实,以达到实施过程中的正确性和适用性

  4.9 煤气泄漏应急预案

  4.9.1 生产制造、饭堂厨房人员要时常留意生产后者膳食用的煤气罐的阀门,焊接缝等处的锈、破损的状况,将泄漏防范于未然。

  4.9.2 漏气处理:当阀门失灵时,第一目击者应迅速关闭煤气罐,打开门窗,应先用湿毛巾、肥皂、黄泥等将漏气处堵住,再将气瓶转移到室外,泄掉余气,切记杜绝一切火源。

  4.9.3 没有引燃附近可燃物:第一目击者应迅速关闭煤气罐,打开门窗,迅速用浸湿的毛巾、抹布等物盖住钢瓶护栏,以防止手部烧伤并关闭角阀。

  4.9.4 引燃附近可燃物:边扑救周围火焰,将钢瓶火扑灭,切断气源,同时用水冷却钢瓶,将其转移到安全处。

  4.9.5 注意:当钢瓶站立燃烧时,一般不会发生爆炸,可迅速扑救。若钢瓶倒于地面后者减压阀朝向地面燃烧时(危险!),不可盲目接近,可利用掩护物对钢瓶进行冷却,以防爆炸,并等待消防人员前来处理。

  4.9.6当出现了紧急、异常情况时,第一目击人要迅速报告现场的安全负责人,该人员

  要作为事故处理的第一指挥员,组织人员全力以赴地实施控制、扑救行动,尽全力防止事态扩大。一旦发生火灾,按消防应变方案执行。

  4.9.7 若煤气的压力容器、管道产生大量泄漏时,应在第一时间内切断总电源及火源,并尽可能地切断泄露源,迅速组织人员用湿毛巾掩住口鼻撤离事故现场。

  5. 相关文件

  《消防管理规定》

  6. 相关记录

  《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分布表》

  消防宣传资料

综合应急预案12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关于特大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的决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规范、确保施工企业在出现紧急情况时、应急救援工作能迅速有效展开,起到控制紧急事件的发展并尽可能消除事故,将事故对人、财产和环境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特制的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的原则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是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前提下,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要求项目部各班组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的相应的应急救援和有效的工作措施。

  本预案所指的紧急情况是指建设工程三级以上重大安全生产或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的事件。包括火灾、坍塌、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实物中毒、大型机械设备倒塌等安全生产事故和特殊气候影响等突发性事件。

  二、应急组织领导体系

  项目部成立紧急情况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进行应急任务的分配合人员、应急资源设备调度,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在第一时间分别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紧急情况处置过程,还应及时向上述领导,部门反馈后续情况。

  组长:项目经理刘淑芬

  手机:1361071XXXX

  副组长:李红

  组员:贾德刚、孙立群、才倩、王轩、田海兵、屈铁力。

  三、应急小组的职责

  项目部值班人员一旦收到紧急情况信息,应快读反应,及时准确地把情况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立即成立救援现场指挥组,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担任总指挥,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指挥机构,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指挥组根据应急处置需要,调集相关应急小组进行处置协调工作。应急小组设置如下:

  1联络组:承担现场指挥部办公室的只能,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

  负责人:刘淑芬

  2.现场救援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准确处置,组织疏散、排险、清障救援工作的实施。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及被困人员,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由项目部生产员负责。

  负责人:屈铁力

  3.技术信息组:负责采集、汇总和分析紧急事件实施、相关信息,并组织专家进行综合分析及趋势预测,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提出应急工作建议,由技术员负责。

  负责人:李红

  4.监督组:负责对险情的发展状况进行监督,组织协调现场防控措施落实的情况,为快速有效的实施救援创造安全有序的条件,保障救援工作的有效展开和进行现场保护工作,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

  负责人:王轩

  5.调查取证组:对事故有关人员、目击证人和实物进行调查取证工作,由安全员负责。

  负责人:贾德刚

  6.物资组:负责保障应急救援器材、物资、设备的供应,由材料员负责。

  负责人:马成龙

  7.善后处理组:负责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由项目经理负责。

  负责人:刘淑芬

  四、紧急情况的救援处理

  建设工程项目发生紧急情况后,救援现场指挥部应以员工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止事故扩展及保护环境为优先原则,根据具体情况充分发挥社会救援力量,如火灾及时报告119;中毒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等,就近组织临时救援队伍,人员、物资设备施救,同时紧急调集应急专业救援队伍、物资设备和能后参与救援的队伍及物质设备进行有效施救。

  五、防洪预案

  当接到气象台发布大暴雨或特大暴雨或台风时:

  1.立即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对建设工程项目防洪工作进行统一指挥、调度、协调。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知要求。

  2.由联络组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安排加强班,领导带班,时刻保持与上级部门联络。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密切注观台风和风暴潮情况。

  3.监督组对辖区内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和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巡查落实,严禁一切户外作业,落实项目应急人员及职责。

  4.启动现场施救组、技术信息组、物资组并处于临战状态,一旦出现险情,做到随叫随到迅速投入抢险救灾。

  5.台风或汛期后,及时收集重要灾情信息,进行汇总整理,总结经验教训,持续改进救援预案。

  六、紧急情况后的恢复和善后处理

  1.根据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严肃查处事故的有关负责人,使广大职工受到教育。总结经验教训,杜绝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2,要积极做好受“紧急情况”伤害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使伤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死者家属得到抚恤;

  3.积极做好受灾员工的慰问、救济工作,切实解决受灾人员生产生活中的困难,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恢复生产。

  4.汛期过后,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现场进行清理恢复,对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确认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综合应急预案13

  为预防和削减学校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广阔师生的生命安全,切实做好同学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能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削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稳定,明确安全事故处理的责任,确保同学人身安全不受损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故事

  本预案所指安全事故,即由同学在乘车、行路途中或老师在上下班途中所发生的意外交通安全事故;有一人以上伤亡事故即为重大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3、校应急人员联系电话:

  领导小组负责本预案的制订和实施。假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有关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领导小组,并通知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帮助交警等部门处理。全体成员分工合作,亲密协作,快速、高效、有序的开展救援处理工作。

  三、预案设置

  学校依据人员特点把学校交通安全工作人员分成:

  现场处理组

  职责任务:以最短的时间到达现场,负责处理现场状况。依据现场状况打算:联系120进行急救;联系医院做好抢救预备;在交警赶来之前设置好路障,防止二次故事的发生;向校内发出指令;依据现场状况打算以下事宜:

  ①向交警报告状况;

  ②向医院要求;

  ③做好抢救预备;

  ④向教育局报告;

  ⑤向校内发出指令。

  留校处理组

  职责任务:快速做好了解状况、做好接应工作。详细预备工作:

  ①快速查清乘车同学的人数、详细姓名、家庭地址、家长姓名;

  ②快速通知应急组及其他有关人员集中;

  ③依据现场处理组的指令,快速落实医院、车辆、及有关人员。

  机动应急组(刘作建、王振武、杨家寅)。

  职责任务:快速到校集中待命,做好随时预备接应的一切预备。

  1、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报告制度。

  (1)事故出事后,现场老师或知情老师要在第一时间内应拔打120急救、交警部队,使同学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最有效的救助。

  (2)在拔打急救电话后,学校全部教职工均有权、有义务马上向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或组员报告状况;组长依据状况打算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状况特别特别可越级上报。

  2、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需完成以下工作:

  领导小组依据事故或险情状况,马上组织小组成员按应急预开展紧急救援工作。通知职能部门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气(现场处理组),快速赶赴现场。(留校处理组)马上通知班主任、家属等到位。

  3、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到达现场后应急处理措施:

  依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状况,最大可能快速调集必需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快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现场状况,如有人员失踪,马上判明方位,紧急支配有关小组成员依据事故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支配同乘同学或老师的疏散和护送问题,必要时恳求消防部门帮助抢险,请公安部门协作,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伤员抢救:恳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预备,确保伤员得到准时医治。

  自我爱护: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爱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乐观协作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参加事故的调解。

  四、关于安全事故的调查结案

  原则: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先抢险救急,准时汇报,根据依法办案、实事求是、敬重科学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1、确认事故现场,爱护现场,抢救伤员排险,防止事态扩大而实行紧急措施和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帮助交警、交管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2、准时疏散人员,组织人员准时做好同乘同学或老师的护送工作。

  3、如有伤亡事故,按《同学损害事故处理方法》处理,老师车祸依据政策有关规定准时处理。

  4、学校可依事故调查的需要,邀请相关部门专家参与调查分析,组建专家调查组,调查组任务是帮助学校查明事故缘由,确定事故责任者和对责任者的处理看法,制定防范措施写出事故报告。调查组可独立写出调查报告,报教育局、公安局。

  五、其他

  1、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讯要求

  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应做到:

  ①领导小组的正副组长的通讯要保证24小时畅通,小组成员在工作日,上班前至清校后一小时内,必需保持通信畅通;

  ②休息日,上午尽可能开机;

  ③特别状况,应做到24小时开机。

  2、发生事故后,应准时向组长(法人)汇报,不迟报瞒报。

  3、对未能尽责而发生责任事故的有关人员,学校将赐予相应的惩罚,对于重大事故的责任者要进行严峻的惩罚,构成刑事犯罪的人员要送交公检法部门进行处理。

综合应急预案14

  1总则

  1.1编制目的及依据

  以科学有效有序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我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陕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陕西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渭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合阳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合阳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合阳县辖区内的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指导由县政府负责或参与的突发事件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

  1.3工作原则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4)依法应对、科学处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法治化、科学化和专业化水平。

  (5)资源整合,社会参与。做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有效整合和合理利用社会资源,充分依靠人民群众,利用现有资源,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把社会、公众的参与同政府管理有效结合,形成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各类志愿者队伍相结合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实现突发事件应对的社会化。

  1.4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1.4.1突发事件的分类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事件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各类企业(工矿商贸行业),公共场所及机关、事业单位等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和建设工程施工事故等),交通运输事故(公路、铁路等),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供水、排水、电力、燃气、道路、桥梁、通信、信息网络、建设工程、特种设备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和药品安全事件、职业危害、动物疫情、饮用水安全、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重大事件、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民族宗教领域突发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等。

  上述各类突发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的其他类型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1.4.2突发事件的分级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并遵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具体分级标准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并在相应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

  1.5应急预案体系

  合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与渭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全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县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县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县政府制定,报市政府备案。

  (2)专项应急预案是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的具体类型级别、牵头处置机构、应对方式及政策措施、具体处置程序、保障措施等内容做出规定。由县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制定,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抄送市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对跨区域、跨流域等关联性强的突发事件,由相关单位根据实际组织编制预案。

  (3)部门应急预案是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某一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部门应急预案由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其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制定,报县政府备案后实施。

  (4)基层单位应急预案是基层组织机构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的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操作指南,要突出“具体措施”,重点确立基层单位的主体责任,强化各单位对各类危险源的防控和监管措施,明确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救援和具体的处置程序、方法,要简明实用,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

  2组织指挥体系

  2.1领导机构

  合阳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应急委”)是全县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应急委第一主任由县委书记担任,主任由县长担任;副主任由县委各常委、县政府各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各镇(街道)、部门、相关下属单位以及驻合单位、重点企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应急委主要职责:

  (1)研究确定全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2)全面领导全县突发事件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

  (3)当突发事件超出本县处置能力时,依程序请求上级政府支援;

  (4)分析总结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研究决定下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计划;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2办事机构

  县应急委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局,由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承担县应急委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管理相关文件以及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记录、处理与报告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各镇(街道)、部门、下属单位、驻合单位、重点企业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修订合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负责协助县委县政府领导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应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应急委成员单位:政府办、宣传部、人武部、总工会、团县委、应急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各镇(街道)、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洽川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合阳分局、气象局、煤炭事务中心、红十字会、消防救援大队、供水公司、供电分公司。

  主要职责:

  政府办:在县应急委领导下,按照领导指示、安排,及时召集各部门、各单位参加县政府或县应急委相关会议,协调各镇(街道)、各部门在县应急委的领导下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各级工作组的接待和保障工作。

  宣传部(融媒体中心):负责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等常识;负责加强突发事件舆情的监督管控,按规定及时发布抢险救援等信息;协调新闻媒体,负责信息发布、舆情收集、新闻报道和境内外记者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武警和民兵赶赴事发现场开展抢险救援等工作;负责来合支援救灾的军事力量之间的协调工作;必要时向上级部队报告请求支援。

  总工会:督促指导各级工会组织,积极宣传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提高企业职工安全防范意识;监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协调事故伤亡职工相关抚恤和理赔工作。

  团县委:负责组建和管理全县应急志愿者队伍,组织志愿者队伍参与应急知识宣传和抢险救援工作;对口协调前来我县进行支援的县外应急志愿者队伍。

  应急管理局:负责县应急委办公室日常工作,履行应急值班值守、信息汇总上报、综合协调处置等职能。指挥调度全县综合救援队伍以及各行业部门专业救援队伍,开展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按照规定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建立全县应急管理专家组,为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撑。经县政府委托授权,牵头成立事故调查组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会同发改等部门建立全县物资储备库,确保各类突发事件物资保障。

  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县救灾救援物资的储备、管理和供应工作,建立应急保障数据库;督促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储存充足的相关应急物资,及时补充和更新常备储存物资,协调督办医药、粮食、油料、钢材等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负责民生主要商品价格监测预警工作,会同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开展灾害恢复重建规划编制与组织实施;指导和协助恢复重建项目编制和申报;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支持恢复重建

  教育局:负责编制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下属单位、各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各自应急预案,加强日常演练;发生突发事件时,迅速组织师生紧急疏散,做好学生安全避险工作;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应急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学生掌握自救互救本领;组织管理在校学生的应急疏散、安置、心理咨询;做好县域内学校建筑物隐患排查、登记、治理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单位抢修通信设备设施,保障各指挥系统和重要部门的通信畅通;对处在灾区或事故区域易发生次生灾害而影响通信设施的情况,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确保通信畅通;协调配合住建、交通等部门组织所需大型机械装备,充分运用科技手段配合相关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工作。

  公安局:负责党政机关、重要部门、金融单位、看守所、救济物品集散点、储备仓库等重要目标的警戒;负责社会治安管理和重点目标的安全保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抢险救援工作顺利进行;负责特殊单位及群体的监控和安置。

  民政局:做好相关人员的转移、安置和救灾工作,保障群众能够得到及时安置;指导各镇(街道)制订和实施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方案;负责指导各镇(街道)组织和接受救灾捐赠。

  财政局:负责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资金保障,按照规定及时拨付应急资金,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因公伤亡人员的工伤认定以及保险理赔等工作。

  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县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应急调查、灾情分析、趋势预测、灾情速报;加强森林防火的预防管理,发现火情及时处置;负责县域内应急避险场所规划工作;积极参与各类抢险救援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提供城市道路、排水等市政设施的抢险技术支持,协助城管局开展市政基础设施抢修;负责全县建筑施工、燃气经营站点及燃气管网的日常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参与相关应急救援工作。

  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督促下属单位、各运输企业、公路施工单位等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负责交通系统各站点的配合协调工作;负责开辟应急通道,组织公路、隧道、桥梁等交通设施抢修、维护,打通应急救援专用通道;安排协调运力,优先保证抢险救援队伍、伤员和救灾物资运输的需要;加强对道路、桥梁等险情动态监测以及隐患治理。

  水务局:负责全县水库、淤地坝、堤坝等水利设施监测,并指导应急抢险、排险工作;检查、监测灾区饮水安全,并做好临时供水协调、准备工作;负责县域内水利设施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各类农业园区、果蔬冷库、畜牧养殖以及涉农项目领域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做好畜禽防疫和疫情监测,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组织本系统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和专家开展各旅游景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对事故造成的文物损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保护,组织做好A级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和网吧、KTV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本系统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队伍开展应急救援,转送救治伤员,安排相关医疗机构及时接收救治危重伤员;配合做好遇难人员尸体的处置。

  退役军人事务局:配合人武部,组织民兵参加抗震救灾及抢险工作;配合做好应急避险场所的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以及受灾群众在应急避险场所的安置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本系统特种设备专业救援队伍和专家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负责组织本系统相关专业救援队伍和专家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做好城市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及市政工程隐患排查治理,会同住建局组织指导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性评估工作;配合做好事故受灾群众避难场所的安置工作;负责组织本行业领域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负责社会商贸物资稳定;负责组织相关专家配合做好宾馆、超市、农贸市场等商贸企业及成品油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并提供相关技术指导。

  各镇(街道):负责组建辖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督促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建辖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督促相关企业制定各自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提高企业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协调各类企业应急救援工作。

  洽川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负责组建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组织开展所辖景区应急救援工作。

  生态环境局合阳分局:负责对事故灾难造成的空气、水质、土壤及饮用水源水质等污染物监测和组织监督防控治理工作;加强环境监测和隐患排查,防止污染扩散。

  气象局:负责气象监测,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重大气象预警信息,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气象保障服务。

  煤炭事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专业矿山救护队以及兼职救援队开展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或聘请相关专家参与指导煤矿事故救援工作。

  红十字会:组织红十字会员和志愿者参与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负责对口捐赠物资接收、发放和管理;负责向外界对口组织发出提供救灾援助的呼吁,接受外界红十字会和国际社会通过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提供的紧急救助。

  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应急委或应急管理局指令,组织县级综合救援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协调现场其他相关专业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供水公司:负责生活供水管网建设、维护和抢修,保证群众生活供水;组织相关专业力量开展城市供水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供电分公司:负责组织电力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开展电力设备事故、处置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县级相关指挥部指令安排组织快速修复相关电力设施设备,根据需要安装临时发电设备,保障应急救援工作的电力供应。

  本预案未纳入成员单位的其他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责和突发事件处置需要,全力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2.3指挥机构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需要,设立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专项应急指挥部”),在应急委领导下,组织、协调和指挥相关类别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原则上由常务副县长担任,也可根据需要由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单位由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专项应急指挥部可根据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实际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必要时,专项应急指挥部自行转换为现场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主要职责是:对全县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出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决定分级响应专项应急预案;协调有关方面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协调有关镇(街道)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调度各方救援资源等;协调驻合武警中队以及民兵参与应急救援;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政府汇报应急处置情况;及时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2.4工作机构

  专项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各类突发事件对应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组织落实专项应急指挥部决定;负责专项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培训、演练和评估;承担专项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专项应急指挥部可根据需要设立以下应急工作组:

  (1)抢险救援组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道)

  主要职责:针对不同突发事件类型,会同各成员单位实施抢险救援、搜救伤亡人员、控制事态发展。

  (2)医疗救护组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成员单位: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镇(街道)卫生院等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医疗救护工作,调动县域医疗资源,就地抢先救治危重病人,及时转运伤员。

  (3)警戒疏散组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成员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各镇(街道)

  主要职责:调集警力,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和警戒工作;维护现场治安,防止事故现场人为破坏和其他突发事件;维护事故现场附近交通秩序。必要时,现场指挥部可报请县应急委协调驻地武警部队协助。

  (4)后勤保障组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和经合局、县市监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水务局、供电公司、各镇(街道)

  主要职责:负责调集事故处置工作中各种抢险所需车辆、工程机械、材料及电力、排水、通风、灭火等设施;负责食品、生活日用品等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负责为抢险救援、新闻媒体、有关事故调查人员等提供食宿和所需交通工具;保障事故现场电力、通讯畅通。

  (5)信息报道组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县融媒体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新闻发布工作;协调解决新闻发布、报道中出现的问题;收集、跟踪舆情信息,组织舆论引导。

  (6)善后处置组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生态环境局合阳分局、总工会和各镇(街道)

  主要职责:组织受灾人员安置和灾后重建,协助受灾人员社会救济(包括心理救助);确保安置点各项生活用品的供给;实施受灾区域环境监测工作,防止次生灾害。

  2.5专家组

  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应建立突发事件防范应对专家库,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需要抽调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调查评估等工作提供决策咨询等技术支持。

  3运行机制

  3.1风险防控

  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风险调查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各类风险点、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评估、分级、登记,建立台账,定期进行检查、监控,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研究制定风险分级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应对主要牵头部门在每年年底对下一年度突发事件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和预测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

  各镇(街道)、经开区、洽管委要统筹建立完善社区、村、重点单位网格化风险防控体系。有关部门要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风险隐患,对重大风险点和危险源要制定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监控和准备工作。

  3.2监测

  各镇(街道)、经开区、洽管委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制度,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完善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牵头部门负责相应突发事件监测信息集成。要根据突发事件种类特点,建立健全地震、地质、气象、洪涝、干旱、森林火灾、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储存运输、排污单位、重大关键基础设施、传染病疫情、动物疫情等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配备设备设施和人员,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监测。加强有关行业重大风险监控的研究,对重大风险点、危险源进行辨识、监测、分析,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减少或杜绝发生重大损失。

  3.3预警

  3.3.1确定预警级别

  各镇(街道)、经开区、洽管委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统筹预警信息发布,充分运用各类传播渠道,解决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

  对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公共卫生事件,有关部门收集到征兆信息后,组织分析评估,研判发生的可能性、强度和影响范围以及可能发生的次生、衍生突发事件,确定预警级别。按照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可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

  黄色预警(Ⅲ级):预计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或已发生一般事件、事态有扩大趋势,由市人民政府或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发布。

  蓝色预警(Ⅳ级):预计发生一般突发事件,事态可能扩大,由县政府负责发布。

  预警级别对照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订的具体划分标准执行,县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3.3.2预警信息发布

  (1)预警发布层级。当突发事件已经发生,但尚未达到Ⅳ级标准时,县政府要发布Ⅳ级预警信息;当突发事件已经超过Ⅳ级标准,但尚未达到Ⅲ级标准时,县政府上报市政府,由市政府发布Ⅲ级预警信息;当突发事件已经超过Ⅲ级标准,县政府逐级上报,由省政府发布Ⅱ级或Ⅰ级预警信息。特殊情况,可视情提升发布层级。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预警发布内容。预警信息主要内容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咨询电话等

  (3)预警发布方式。通过广播、电视、通信、信息网络、手机、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承担应急处置职责的单位接到预警信息后,应及时向发布预警信息的单位反馈接受结果。

  3.3.3预警行动

  (1)发布Ⅳ级(一般)预警后,一般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①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接报突发事件信息的渠道,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②启动应急组织指挥系统,各工作机构进入战备状态,并按照各自职责展开工作;

  ③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及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综合分析评估,科学预测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和强度,确定突发事件响应的级别;

  ④定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对相关信息的报告工作进行管理;

  ⑤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2)发布Ⅲ级(较大)、Ⅱ级(重大)和Ⅰ级(特别重大)警后,在Ⅳ级(一般)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应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①命令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处置指挥人员、值班人员、专家学者、技术骨干等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②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③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④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运行;

  ⑤转移、疏散或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⑥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⑦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

  ⑧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3.3.4预警调整与解除

  发布预警信息的单位要密切关注风险变化情况,并依据事态变化情况和专家建议,按程序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及时发布。当确定突发事件不可能发生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相关风险已降至可接受水平,发布预警信息的单位应及时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3.4应急处置与救援

  3.4.1信息报告

  (1)信息报告制度。各镇(街道)、经开区、洽管委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创新基层网格员管理体制机制,统筹灾害信息员、群测群防员、气象信息员、民兵情报信息员、网格员等资源,建立统一规范的基层网格员管理制度,实现村(社区)网格员全覆盖,并落实风险隐患巡查报告、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报告、灾情第一时间报告等职责。

  (2)信息报告责任主体。县政府及其部门和其他与突发事件有密切关系的单位是突发事件信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报告的责任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警情,有权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3)信息报告渠道、时限和程序。突发事件信息监测和收集机构、其他与突发事件有关密切关系的单位获悉突发事件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获悉突发事件信息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110、120、119等常用报警电话,或向当地人民政府特设的统一突发事件报警电话报警,或向辖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接警部门接报后应迅速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紧急重要信息报告单格式附后)。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必须作好记录,立即核实情况,并在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上报县政府,最迟不超过1小时;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在事件发生后15分钟内上报县政府,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并随后及时报送书面信息。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4)信息报告内容。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简要经过、影响范围、人员伤亡(失联)、房屋倒塌损坏、交通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损坏、事件发展趋势、现场救援和已经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

  (5)涉港澳台侨、外籍人员,或影响到境外的突发事件,需要向有关国家、地区国际机构通报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6)各应急牵头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快速获取机制,完善突发信息报送和信息共享系统,融合相关部门、地方的应急资源信息、地理信息、事件动态信息等,为突发事件应对提供信息保障。鼓励获悉突发事件信息的公民主动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

  3.4.2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力量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威胁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扩大;迅速控制可疑的传染源,积极救治病人,组织医疗救护;向属地政府(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对因本单位引发的或主体是本单位人员的社会安全事件,有关单位负责人要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劝解、疏导工作。

  事发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和其他组织要根据突发事件预案,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或按当地政府的决定、命令,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事发地镇(街道)要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或上级政府的决定、命令,调动应急力量,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在境外发生涉及我县的突发事件,县有关部门应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机制,采取措施保护我县相关人员和机构生命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

  3.4.3分级响应

  县应急委办公室、县政府有关部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必须迅速核实突发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等级和可控情况等,确认满足应急响应的条件(响应的具体条件在各专项应急预案中明确)、属于需要由县政府负责组织处置的突发事件的,立即提出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建议,经县应急委批准实施。必要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作出决定。

  当突发事件已经发生,达到IV级(一般)响应时,由县应急委启动本预案或相关专项预案,组织应急处置。

  当突发事件达到Ⅲ级(较大)及以上,由县应急委启动本预案或相关专项预案展开先期处置的同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4.4指挥与协调

  (1)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先期处置的基础上,由有关牵头部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挥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2)一般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各镇(街道)会同县应急委办公室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县政府有关部门给予指导和协助。

  (3)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县应急委负责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一般突发事件转化为需要由县政府负责组织处置的突发事件时,各镇(街道)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应按程序及时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4)需要县政府组织处置的突发事件,由县应急委统一指挥或指导各镇(街道)、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主要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①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向县应急委报告;对各镇(街道)提出具体明确的处置、应对要求,责成县政府有关部门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②发生或确认即将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后,县政府有关领导、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赶赴事发地现场指挥;需要由县政府组织处置的其他突发事件,由县应急委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或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赶赴事发地进行指导和协调,调集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开展应急处置。

  ③应急委组织、协调发改局、公安局、人社局、消防救援大队、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及时提供应急保障。

  ④必要时,依法调用人力,征用单位和个人的场所、设备、设施及其他物资等。

  ⑤其他相关应急措施。

  (5)参与现场处置的部门(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时限要求,及时向县应急委办公室报告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

  (6)当中、省、市启动或成立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并根据有关规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响应时,县有关部门和县政府要在中、省、市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配合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7)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多层级启动应急预案的,其指挥与协调按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执行。

  (8)在突发事件共生、伴生、耦合或次生、衍生其他突发事件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现场指挥机构的,由社会危害程度和影响相对严重事件的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统一指挥、协调。

  (9)全县或部分地区需要进入紧急状态的,按上级紧急状态的相关规定实施。

  3.4.5处置措施

  (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应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应急措施:

  ①组织现场人员、应急测绘、勘察队伍等利用无人机、雷达、卫星等手段获取现场影像,分析研判道路、桥梁、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和居民住房损毁情况,重要目标物、人员密集场所和人口分布等信息,提出初步评估意见,并向现场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

  ②组织营救受灾和被困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威胁人员,必要时组织动员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应急救援和受灾人员救助工作。

  ③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公共卫生调查处理、应急心理救助、健康教育等医疗卫生工作,治疗传染病人和疑似病例,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根据需要对易感染人群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等。

  ④组织开展抢险工作,控制危险源、减轻或消除危害,并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铁路、交通运输、公安等有关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的优先安排、调度、放行,确保抢险救灾物资、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⑤抢修被损坏的交通、水利、通信、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确保生产生活基本需要。

  ⑥开展环境监测,追踪研判污染范围、程度和发展趋势,切断污染源,控制和处置污染物,保护水源地等环境保护重点目标,减轻环境影响,开展灾后环境风险排查,处置事件应对产生的废物。

  ⑦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⑧启动本级政府设置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灾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⑨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开展卫生防疫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⑩开展遇难人员善后处置,妥善处理遇难人员遗体,做好遇难人员家属安抚等工作。

  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接受、管理、分配捐赠款物。

  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

  (2)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应急措施:

  ①了解分析事件起因,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和说服教育,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

  ②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对使用器械相互对抗或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依法实行强制隔离,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

  ③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燃料、燃气、电力、水的供应进行控制,必要时依法对网络、通信进行管控。

  ④封锁现场有关场所、道路、查验现场人员身份证件,限制有关公共场所内的活动。

  ⑤加强对易受冲击的核心机关和单位的警卫,加强对重点敏感人员、场所、部位和标志性建筑的保护。

  ⑥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时,立即依法出动警力,加大社会面检查、巡逻、控制力度,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尽快恢复社会秩序的正常。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3)交通运输、医疗救治、通信、抢险救援物资装备、群众生活、社会秩序、新闻宣传、专家技术等应急保障工作牵头协调部门,应组织编制并指导下级部门编制相关保障方案,督促做好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快速反应联动机制。保障方案管理比照应急预案管理。

  (4)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政府,必要时可以依法向单位和个人征用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请求其他地方政府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或技术支持;要求生产、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物资的企业组织生产,保证供给;要求提供医疗、交通等公共服务的组织提供相应的服务;组织协调运输经营单位优先运送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应急救援人员及受到突发事件危害人员。

  3.4.6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

  各级应急指挥机构要制定统一的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方案,与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同时研究、同时部署、同时行动。

  (1)信息发布由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政府或其设立的应急指挥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

  (2)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第一时间按照信息发布有关规定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适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发生较大、一般突发事件后,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信息。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根据其规定。

  (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通过新闻网站和官方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平台发布信息,以及提供新闻通稿、举行新闻发布会或接受媒体采访等,具体按有关规定执行。

  (4)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政府要加强信息发布内容的管理和舆情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迅速澄清谣言,引导网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形成积极健康的社会舆论。

  (5)未经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参与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事件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应急处置的信息。

  3.4.7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或者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县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宣布应急结束,逐步停止有关应急处置措施,应急队伍和工作人员有序撤离。同时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现场指挥机构停止运行后,通知相关方面解除应急措施,进入过渡时期,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3.5恢复与重建

  3.5.1善后处置

  县政府应当根据遭受损失的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咨询及司法援助,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监管机构要组织、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开展查勘和理赔工作。

  3.5.2调查与评估

  (1)县政府应及时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组织参与处置的单位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复盘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将调查评估情况向上级政府报告。较大突发事件由县政府配合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市政府作出报告。

  (2)县政府有关部门或单位于每年第一季度组织对本行业(领域)上年度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全面评估,向县政府报告,抄送相关类别突发事件应对牵头部门。县政府组织对本行政区域上年度突发事件进行全面评估,并向市政府报告,抄送上级相关类别突发事件应对牵头部门。

  3.5.3恢复重建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政府要立即组织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及时组织和协调发展改革、财政、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水利等部门恢复社会秩序,尽快修复被损坏的交通、通信、水利、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

  需要上级政府提供资金、物资和技术支持的,由事发地政府提出请求,上级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意见,按有关规定报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4应急保障

  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和总体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工作。

  4.1队伍保障

  (1)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合阳县消防救援大队承担各类突发事件综合性消防救援保障任务。

  (2)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应急管理、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务、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根据职能和实际需要,加强本行业的专业应急队伍建设。

  (3)民兵和武警部队是应急救援的突击力量。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当地驻合部队建立健全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根据需要,按有关规定,请求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4)基层应急队伍是第一时间先期处置的重要力量。各镇(街道)及村(社区)应当单独建立或者与有关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建立基层应急救援队伍。

  (5)社会应急力量是应急救援的辅助力量。各有关单位要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共青团作用,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等有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各镇(街道)、各部门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4.2经费保障

  (1)县政府要将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2)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

  (3)县政府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应的征用补偿或救助政策,报县政府审批。

  (4)县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5)鼓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

  (6)建立健全灾害风险保险体系,鼓励单位和公民参加保险。各镇(街道)、经开区及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

  4.3物资装备保障

  (1)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加强相关类别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完善应急物资装备管理协调机制。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商经局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建立健全县重要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2)各镇(街道)、经开区、洽管委及县政府有关部门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或与有关企业签订协议,保障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生产、供给。

  (3)加强应急力量训练条件建设,推进应急训练设施开放共享。

  4.4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专家,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等卫生应急工作,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必要时,协调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救助工作。

  4.5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为应急救援人员及物资运输提供交通方便,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交通干线及有关设施被毁坏时,县交通运输局要迅速组织抢修或架设临时通道,保障交通路线畅通,确保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运达,满足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公安部门负责协调对事发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必要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

  4.6治安维护保障

  县公安部门负责突发事件现场治安维护,制定相关维护治安、交通秩序的行动方案,加强对重点地区、场所、人群、物资设备的安全防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恶化,维护社会秩序。

  4.7人员防护保障

  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制度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转移或疏散到应急避难场所或其他安全地带。各有关部门为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科学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4.8通信信息保障

  县工信局、融媒体中心等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突发事件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建立健全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体系,确保通信畅通。

  4.9公共设施保障

  县发改、工信、住建、应急、环保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4.10基础信息服务保障

  县气象部门应当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和预警,及时提供气象分析资料,为应急处置提供气象信息服务。

  县水务部门应当及时提供河流、水库水情的监测、预报和预警,为应急处置提供水文资料和信息服务。

  县自然资源部门应当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为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提供事发地导航定位、遥感监测、地图影像等地理信息服务。

  4.11科技和技术保障

  建立县级应急指挥平台和有关部门应急指挥平台,满足突发事件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汇总与发布、视频会商、综合研判、辅助决策、指挥协调、资源调用和总结评估等功能。有条件的镇(街)要建设适用的应急指挥平台,并与县级应急指挥平台互联互通。

  建立专家库,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咨询和服务。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调集有关专家和技术队伍支持应急处置工作。

  4.12区域合作保障

  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应急管理区域合作,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联动机制、应急资源区域共享机制。

  加强与毗邻县的应急管理交流合作,不断完善应急管理联动机制,加强训练基地共享与应急演练联动,为应对区域性突发事件提供合作与联动保障。

  5预案管理

  5.1预案编制与审批发布

  总体应急预案由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编制,由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印发,报送上级人民政府备案。

  专项应急预案由牵头部门组织编制,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必要时经本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审议,以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抄送上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部门应急预案由有关部门编制,经部门有关会议审议,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预案由基层组织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向有关部门备案。

  各级各类应急预案衔接遵循“下级服从上级,专项部门服从总体,预案之间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则。

  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在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基础上进行。在编制应急预案的过程中,应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和基层的意见,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组织专家评审。

  5.2应急演练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协同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有关部门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付诸实施。

  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应每3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演练,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层组织和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经常性地开展应急演练。

  5.3预案评估与修订

  (1)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制定应急预案的单位应当每3年对预案进行评估,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对预案是否需要修订做出结论,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②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③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④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⑤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⑥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⑦应急预案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3)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的,修订工作应参照本预案规定的预案编制、审批、备案、公布程序组织进行。仅涉及其他内容的,修订程序可根据情况适当简化。

  (4)各部门、镇(街道)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有关预案编制单位提出修订意见。

  5.4宣传与培训

  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本地区特点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教育培训工作,将应急预案作为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公务员培训、应急管理干部日常培训内容。

  应急预案发布后,各部门应积极做好应急预案的宣传工作。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准备、应急与响应、自救与互救等应急知识的公益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渠道,广泛开展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应把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教育部门应当对学校开展应急知识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应急预案宣传普及材料要通俗易懂、好记管用,免费向公众发放。

  5.5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公民按照各级政府要求,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或者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其在本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不变,可视情给予补助;对参加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纪律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附则

  本预案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附件

  1.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牵头部门

  2.合阳县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图

  3.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4.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收集、处置流程图

  5.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流程图

  6.紧急重要信息报告单(样表)

综合应急预案15

  1.事故特征

  主要包括:

  a)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

  b)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的名称;

  c)事故可能发生的季节和造成的危险害程度;

  d)事故可能出现的征兆。

  2.应急组织与职责

  主要内容:

  a)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

  b)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应同单位或车间、班组人员工作职责紧密结合,明确相关岗位和人员的应急工作职责。

  3.应急处置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及现场情况,明确事故报警、各项应急措施启动、应急救护人员的引导、事故扩大及同企业应急预案的衔接的程序。

  b)现场应急处置措施。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坍塌、水患、机动车辆伤害等,从操作措施、工艺流程、现场处置、事故控制,人员救护、消防、现场恢复等方面制定明确的应急处置措施。

  c)报警电话及上级管理部门、相关应急救援单位联络方式和联系人员,事故报告基本要求和内容。

  4.注意事项

  主要包括:

  a)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b)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c)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d)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e)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

  f)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g)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附件

  1.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

  列出应急工作中需要联系的部门、机构或人员的多种联系方式,并不断进行更新。

  2.重要物资装备的名录或清单

  列出应急预案涉及的重要物资和装备名称、型号、存放地点和联系电话等。

  3.规范化格式文件

  4.关键的路线、标识和图纸

  主要包括:

  a)报警系统分布及覆盖范围;

  b)重要防护目标一览表、分布图;

  c)应急救援指挥位置及救援队伍行动路线;

  d)疏散路线、重要地点等标识;

  e)相关平面布置图纸、救援力量的分布图纸等。

  5.相关应急预案名录

  列出与本预案相关的或相衔接的应急预案名称。

  6.有关协议或备忘录

  与相关应急救援部门签订的应急支援协议或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