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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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5篇[精品]  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通常会被要求事先编制应急预案。我们该怎么去写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  一、……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5篇[精品]

  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通常会被要求事先编制应急预案。我们该怎么去写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

  一、适用范围

  本救灾应急预案适用于洪涝、滑坡、风灾等突发性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响应。

  二、基本情况

  古坪沟村辖3个村民小组,有102户310人。

  三、启动条件

  参照《国家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中关于水旱灾害,泥石流、滑坡等恶劣自然灾害启动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岔沟村实际情况,村委会确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本应急预案:

  1、造成人员伤亡;

  2、造成建筑倒塌;

  3、需要或可能需要转移安置群众

  四、指挥机构和工作职责

  成立以村总支书记与副支书为主的救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全村的救灾应急工作,生产救灾领导小组组长由村总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村委会副支书担任,成员由村两委成员、大学生村官及各村民组长组成。

  组长负责整个抗灾救灾工作,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救灾应急措施,维护灾区社会秩序。

  副组长负责调度人力、财力进行抢险救灾,安置灾民;落实救灾物资发放,保证紧急情况下灾民的民宿需求,组织灾民灾后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

  成员负责协调副组长工作,具体做好包点及自然村报警、转移灾民等工作。

  村民组长负责通知到户,并帮助无自救能力的灾民做好人员及财产的`转移工作。

  民兵营长、治保主任负责做好灾区的社会治安防范工作。

  五、应急准备

  发生重大灾害救灾应急工作可分为三个时期:

  第一时期:灾情初期,个别自然村发生大灾时,灾害发生地村民组长及时上报灾情。

  第二时期:当灾情进一步发展时,受灾范围逐步扩大,损失严重,半数自然村发生险情,应及时做好转移准备工作,向党委、政府详细报告灾情。

  第三时期:特大灾害发生后进入紧急状态,此时,村委会应及时启动村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立即召开村生产救灾领导小组会议,通报全村灾情,研究对策,并报告乡政府,乡社会事务办公室,请求援助。

  六、灾害预警和信息报送

  加强与乡生产救灾指挥部的联动,建立灾害信息共享和重大险情预警机制。村两委自然灾害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安排专人接受有关信息,并在接到预警信息后,及时报告上级应急有关部门,向所属区域发布灾害预告。

  七、应急响应

  (一)机构安排

  灾情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已有指挥机构条件,下设四个分组,现场指挥组、特殊群体转移安置组、基本生活保障组、医疗救助组,各分组职责如下:

  1、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当接到灾情预警后,负责全村救灾工作组织领导,并及时掌握,通报灾情。

  2、现场指挥组

  现场指挥组负责现场指挥协调全村力量,组织开展抢险救灾,解决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和妥善安置和善后工作。

  3、特殊群体转移安置组

  特殊群体转移安置组负责按照预定方案组织青壮年对口帮扶五保户(含孤老人员)、重度残疾人、学校学生等弱势群体紧急转移安置。

  4、基本生活保障组

  基本生活保障组负责紧急转移人员,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饮用水和临时住所。

  5、医疗救助组

  医疗救助组负责紧急转移人员,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工作。

  (二)转移路线

  当预警信号发出后,涉险人员即按指定的路线转移。

  (1)需转移安置到乡镇避灾安置场所的,集中登记后,有交通工具的自行转移,到达后由相关负责人对其进行登记。无交通工具的由村委会集中乘车转移。

  (2)需转移安置到村避灾安置场所的沿村内主要道路自行转移,到安置点后由负责人登记造册。

  (3)分散到村民或朋友家中投亲靠友安置的,自行前往,但要保持与村委会负责人的联系。

  八、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1、灾后救助

  调查了解灾情,填报《因灾倒房花名册》及因灾农作物损失情况统计表;如有因灾死亡、伤病人员,填报《因灾死亡人员花名册》。及时发放救灾款物。民主评议后,公示需救助的人员名单及数额等,发放后再进行一次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恢复重建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2

  中学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为切实做好教育系统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和火灾事故预防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中学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安全生产法》为依据,以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积极开展各种应对各种恶劣天气的预防应对工作,确保全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恶劣天气范围

  大风、雷电、雨雪(中大)、冰雹、大雾、严寒、高温等自然灾害

  三、组织机构

  成立中学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班班主任

  小组办公室,负责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预防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报告、信息沟通等日常工作。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

  2、以防为主,防救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

  3、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事故救援工作。

  五、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实施恶劣天气应急救援方案;负责突发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2、统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救援,统一调配救援人员;

  3、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室职责:

  1、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遇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

  2、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及善后工作;

  3、处理日常事务,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六、等级确认与划分

  4、Ⅰ级事件:是指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可能遭受重大损害,对本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5、Ⅱ级事件:是指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可能造成较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

  6、Ⅲ级事件:是指对个体可能造成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六、应急处置措施

  (一)预报后的应急反应

  根据有关规定,在发布自然灾害预报后,各单位即可宣布进入预备应急期。

  预备应急反应主要包括:

  1、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

  2、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做好救援、抢救和医疗救助等应急准备工作;

  5、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6、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社会安定。

  (二)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破坏性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发生后,在当地的统一部署下,根据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1、Ⅰ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受灾地区的在当地的领导下,开展自然灾害应急工作。受灾地区的应密切配合灾区收集灾情数据,组织开展应急工作,并将灾情和应急情况及时上报区。

  2、Ⅱ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3、在当地的统一领导下,开展自然灾害应急工作;中学根据受灾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要迅速向中心学校、区报告灾情;区根据灾情情况汇总、分析后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提出自然灾害趋势评估和应急工作意见与建议,报区委、区和市。

  自然灾害发生后,各单位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全力以赴、妥善处理。

  学校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参加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

  4、Ⅲ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Ⅲ级事件发生后,受灾地区的各单位负责收集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区报告灾情和救灾情况。

  各单位在当地的统一指挥下,做好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救援工作。

  七、相关要求

  1、当雾、雪、暴雨、大风、扬沙、严寒、高温等恶劣天气发生前和出现时,要组织有关人员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校舍、用电设备等进行安全检查和处理。

  2、要加强恶劣天气期间值班,值班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每一时段均安排教师在校值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3、要针对恶劣天气制定应急预案,及时掌握恶劣天气的预警信息,根据不同级别的预警信号,适时做出正确的判断。

  4、并通过学生向其家长通报。在恶劣天气影响学生正常上、下学通行情况下,学校可以先期调整作息时间,采取停课、提前放学、延时放学、通知家长接送、教师护送等安全措施,同时向区汇报。

  5、各学校要特别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的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加强对车辆所有人、驾驶员进行安全驾驶教育,制定恶劣天气下的校车安全应急预案,并有针对性的进行演练,要求车辆所有人冰雪天气下配备防滑设备,必要时可以采取延缓接送、停止接送等措施,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6、恶劣天气过后,要对校园安全进行全面排查,在危险部位设立警示牌,高危部位用警戒线、防护网封闭,必要时设专人看管,同时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7、落实责任追究制,单位领导要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对因渎职或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后果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3

  为有效提高幼儿园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幼的生命财产和园舍安全,减少资产损失,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是灾害事故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幼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洪灾、旱灾、地震、山体滑坡、火灾、冰雹及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幼儿园校舍倒塌、淹没、道路阻塞等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成立幼儿园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园救灾工作。

  组 长:宋鹏飞 副组长:刘新

  组员:蒙亚宁 孙瑶 张娇 樊雯 任莎

  三、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幼儿园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幼儿园师幼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小自然灾事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上级统一领导下,幼儿园成立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五、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定期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水沟、电线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幼儿园增加投入,添置相关设备,加固易发生自然灾害事故设施。

  5、不乱拉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演习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消防器材,制定幼儿园消防责任制度。

  8、暴雨、地震、雷电、有毒气体等恶劣环境,经请示上级同意,停止教学活动,通知家长配合接送幼儿放学。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幼儿园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32778870)。

  2、严格执行幼儿园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责任向幼儿园报告自然灾害事故的隐患,有权向上级反映情况。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结合幼儿园的特点,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

  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务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师生的安全。

  1、园长或授权发布紧急撤离、集中的命令,广播室进行反复广播。

  2、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在上课时由各任课教师带领学生按指定线路到操场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师在确认没有幼儿时最后一个撤离。

  3、任课教师、班主任应按照消防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幼儿,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孩子情绪,并引导幼儿转移到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幼儿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离开现场,听从老师指挥,互想照顾,帮助弱小、有病的幼儿最先撤离。

  5、门卫听到广播后立即打开大门,主任立即检查通道是否畅通。

  6、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拨打电话1

  19、110报警外,迅速报告幼儿园领导,园领导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夜间值班人员发现发生火灾时,要大声呼救,立即打1

  19、110报警电话,并报告学校领导。

  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幼儿安全的应立即切断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8、接到报警的人员应立即赶到一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迅速作出反应。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10、协助相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工作。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4

  1、组织领导: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灾害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一旦发生灾害,实行逐级负责,校长在由校长指挥,校长不在由分管校长指挥,以此类推。

  2、人员分工:

  总指挥:XX

  副指挥:XX

  (1)调度、联络组:XX

  (2)学生疏散组:XX以及所有有关的第一第二班主任;

  (3)紧急救护组:XX以及各校区卫生指导师;

  (4)接待民工组:XX

  (5)信息组:XX

  (6)安全保卫组:各校区门卫、临时选调年轻力壮的教师组成。

  第1条按照《关于自然灾害的安全预防措施》的有关规定,确定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自然灾害。

  第2条凡有可能遇到自然灾害威胁的施工项目经理部应按照当地政府和工程指挥部的部署和要求,防灾减灾工作。同时,根据施工及其所在地区、环境等的实际情况编制《自然灾害的安全应急预案》,并在可能的情况下,进行预演预练。

  第3条自然灾害可能导致的后果分析:

  1、洪水:人员和临时设施、设备、在施工程被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台风:临建、临时设施、高大设备等严重受损,并可能因此导致二次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3、泥石流、山体滑坡:可直接造成人员受到冲击或掩埋,也可导致临建、临时设施、高大设备等严重受损,并可能因此导致二次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第4条应急组织:应明确启动《自然灾害的安全应急预案》的.权限。明确实施《自然灾害的安全应急预案》过程中的处理、决策、指挥等相关人员及其责、权,明确现场救援人员的构成及其分工。

  第5条按照当地政府和工程指挥部的部署和要求和实际需要和可能在适当的地点设置应急设备、物资,并委派专人管理和维护。同时,项目经理部的所有从业人员都应知道应急设备、物资放置位置、

  用途和使用方法。

  第6条应急教育和培训:项目经理部应向从业人员进行自然灾害先兆判断和遭遇灾害时避险、自救、互救、逃生、报告、减灾等方面知识和要求的培训教育。

  第7条紧急处置措施应包括项目如何组织自救和向社会求救以及配合社会落实减灾措施等方面内容。项目经理部应始终保持一种与社会联系的通讯、交通方式。

  为做好应对自然灾害发生时抢险和医疗救护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自然灾害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蕲春县卫生局关于印发《蕲春县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切实加强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预案。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5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 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徽省人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以及我区救灾工作实际情况。

  1.3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区人府统一领导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各镇人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

  (2)部门分工,协作配合。参与救灾应急工作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划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行动,密切配合。

  (3)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及时帮助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医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困难,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

  (4)自救为主,救济为辅。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大力开展自救互助和社会捐助,政府重点救济灾区无自救能力、自救能力弱和遭受重灾的群众。

  1.4 适用范围

  1.4.1 适用的灾害种类

  我区境内发生的洪涝灾害,干旱、暴雨(雪)、雷电、大风、冰雹、霜冻、寒潮、低温、高温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农业生物灾害以及森林自然火灾和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危害。

  1.4.2 适用的工作范围

  自然灾害发生前的预报预警,自然灾害将要发生或自然灾害突发时受威胁和受灾人员转移后的临时安置和管理,灾害发生后对受灾人员衣、食、住、医等方面基本生活的救助,灾后的生产恢复,倒塌民房重建,因灾毁坏的水利、交通工程和学校校舍、农村卫生院等公共设施的修复,以及相关的其他工作。

  1.4.3 参照适用

  因自然灾害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需对转移安置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的,由各级政府负责协调并安排专项经费,部门参照本预案施行救助。

  2. 启动条件

  2.1 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本预案:

  (1)因灾死亡1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5000人以上;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3000人以上;

  (4)因灾倒塌房屋50间以上。

  2.2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2.3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方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2.4 区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3.1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1 组织机构

  屯溪区生产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区的救灾应急工作。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由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指挥部成员为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区局、区发改委、区经委、区人武部、区农业委、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监察局、区交通局、屯溪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区审计局、屯溪工商分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城建办、区粮食局、区统计局、屯溪地税分局、区物价局等单位负责人。

  3.1.2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协调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

  (2)研究决定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意见;

  (3)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对我区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的指示;

  (4)向省、市政府报告我区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情况;

  (5)承担区人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1.3各成员单位职责

  (1)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对外(上)联络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

  (2)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生产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

  (3)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和协调区直机关、事业单位救灾对口支援工作。

  (4)区局:负责全区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提出救灾资金、物资安排方案;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区级救灾专项资金,并对救灾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区政府提出自然灾害处置的工作建议和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自然灾害预测预报工作,做好灾情核查、评估和上报工作,指导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和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 ,指导协调救灾捐赠工作;承担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5)区发展改革委:统筹考虑将减灾救灾及救灾应急储备项目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灾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向市争取项目建设资金的核报工作。

  (6)区经委:负责组织辖区管辖单位参与救灾和伤病人员救助工作;指导企业开展自救,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7)区人武部:协助地方政府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因灾失踪人员的搜救和其他救灾工作。

  (8)区农业委:负责组织农作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及时报告农作物重大病虫灾害情况,会同区部门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落实灾区补种、改种农作物所需的种子,组织农技人员赴灾区帮助指导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

  (9)区财政局:负责编制区级财政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预算,负责筹集和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加强救灾资金的监督管理。

  (10)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帮助、指导灾区开展救灾防疫防病工作;负责生活饮用水卫生、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督监测和卫生知识宣传工作;根据需要及时开展应急急救工作;组织心理卫生专家赴灾区开展心理救助。

  (11)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教育系统开展救灾工作,会同部门做好教育系统灾情的核实工作,及时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维护教学秩序,做好因灾毁坏校舍的修复重建工作。

  (12)区监察局:负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公务人员在遵守和执行救灾工作法律法规和人府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13)区交通局:负责组织交通系统开展救灾工作;负责优先保证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以及受灾群众的安全疏散,协调有关部门尽快修复因灾毁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

  (14)屯溪公安分局:负责指导灾区治安防范,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工作;加强指导维护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灾区交通秩序,保证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15)区商务局:牵头负责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具体承担肉类、食糖等重要商品的'应急救灾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保证灾区商品及时供应;指导受灾地区家禽家畜的购销工作;协调落实救灾及灾后重建的国际合作项目。

  (16)区审计局:负责对各级、各部门安排的救灾资金、物资和接收的捐赠资金、物资进行审计监督。

  (17)屯溪工商分局:负责灾区物资供应的市场管理。

  (18)区水利局:及时通报洪水预测、预报和旱情监测、预报信息,指导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对水库实施调度,指导督促修复损毁的水利工程;参与洪、旱灾情的查核、评估工作。

  (19)区林业局:负责森林火灾、病虫害灾的监测、扑救、损失统计和防治工作。

  (20)区城建办:负责协调灾后群众住房、校舍、卫生院等公共设施恢复重建有关手续的报批工作;负责我区各地质灾害点的监测监控工作。

  (21)区粮食局:负责组织协调灾区的粮油供应,保证灾区口粮需要。

  (22)区统计局:负责协助查灾、核灾工作。

  (23)屯溪地税分局:负责监督执行救灾捐赠物资的减免税政策。

  (24)区物价局:负责加强灾区价格管理,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提出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的意见,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维持市场价格稳定。

  3.2 组织体系结构及运作机制

  3.2.1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构成及职责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局,为区生产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1)向各工作组传达救灾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2)收集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生产救灾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3)及时收集、评估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4)协调救灾过程中的各方关系;(5)完成生产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处置特大自然灾害,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加强办公室力量,补充区发展改革委、区水利局、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农委、区交通局、区审计局、区商务局、区粮食局为办公室成员单位,与区局联合办公。同时,将指挥部部分成员单位分为8个工作组分头开展工作,以增强应急联动能力。

  (1)安置及生活救济组:区局牵头,区直机关工委、区商务局、屯溪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粮食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制定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方案,下拨救灾款物,帮助灾区安排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指导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办理接收、分配救灾捐赠工作,保障救灾物资运输及救灾工作车辆优先通行。

  (2)查灾核灾组:区局牵头,区农委、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教育局、区粮食局、区统计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灾情的查核,统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3)卫生防疫组:区卫生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局、区工商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赴灾区指导卫生防疫工作,指导灾区做好伤病群众的救治,做好食品、药品、饮用水和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确保灾区不发生大的疫病流行。

  (4)生产自救组:区农委牵头,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经委、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屯溪地税分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灾区农作物的补种抢种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

  (5)灾后恢复重建组: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局、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交通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为成员单位。负责制定灾区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组织力量迁移、新建受灾群众住房,恢复或新建水利工程设施以及道路、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

  (6)巡视组:区监察局牵头,区直机关工委、区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商务局、屯溪工商分局、区物价局为成员单位。负责检查督促各项救灾措施落实,审计救灾专项资金和救灾捐赠款物发放情况,检查监管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必需的食品、药品和建材的质量、价格,监管灾后商品供应市场秩序,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查处救灾工作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及人员。

  (7)宣传组: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政府办公室等为成员单位。负责生产救灾宣传工作。

  (8)对外联络接待组: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组成。负责协调对外联络工作,市级以上领导来我区检查指导抗灾救灾的接待安排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2.2 专家组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设立专家组,由区局负责人和区、水利、农业、粮食、统计等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主要职责:

  (1)监测、查核、评估灾情;

  (2)分析、研判灾害趋势;

  (3)对救灾应急工作提出建议、意见。

  4. 应急准备

  4.1 资金准备

  (1)区级财政部门每年将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财力增长、物价上涨、农民生活水平实际状况逐步提高受灾群众的救助标准。

  (2)救灾预算资金不足时,区级财政安排的预备费要重点用于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

  (3)必要时申请省、市救灾资金支持。

  4.2 物资准备

  (1)区局做好本区的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在每年汛期和入冬前会同区有关部门采购和储备必需的救灾物资。

  (2)各镇人府、各街道办事处在灾前应与有资质的供应商预先签订供货协议,保证受灾时群众的食品和必需的生活用品能够及时供应。

  4.3 通信和信息准备

  (1)加强全区灾害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确保我区与省、市部门的救灾通讯网络运行正常,以及区与市救灾部门的微机通讯通畅。

  (2)逐步建立区、水利、城建、农业等部门间的灾害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息交流,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4.4 救灾装备准备

  区有关部门应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需的设备和装备。

  4.5 人力资源准备

  (1)加强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2)建立健全专家队伍,重点开展灾情会商、赴灾区的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

  (3)建立健全与军队、公安、武警、消防、卫生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

  (4)培育、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4.6 社会动员准备

  (1)完善部门救灾捐赠工作应急方案,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会公示、表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2)加强各级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点的建设和管理。

  (3)充分发挥各级慈善协会、红十字会的作用,协助接收各界捐赠的救灾款物。

  (4)建立救灾捐助表彰制度,创造良好的救灾捐助社会氛围。

  4.7 应急避难场所准备

  各镇、各街道救灾应急预案应对辖区内可能因自然灾害需转移安置的人口数量进行预测,并对安置场所作出规划,可以采取投亲靠友、腾住公房等方式,安置人口较多时可以搭建临时简易棚,困难较大时可以向市、区部门申请拨给救灾帐篷。全区遭受重大、特别重大灾害时,区视情向省、市申请调用救灾帐篷。

  4.8 救灾技术准备

  (1)各级政府应给救灾应急部门配备救灾必需的车辆、船只、移动电话、计算机软硬件、摄像机和gps等设备和装备

  (2)保证通信畅通,汛期期间,局相关负责人,救灾办工作人员手机保证24小时开机,因救灾工作需要个人通信费增加者,应适当给予补助。

  4.9 宣传、培训和演习

  (1)区级政府救灾部门要利用媒体或通过其他方式宣传灾害知识,宣传应急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2)区救灾部门每年应争取参加一次上级救灾部门组织的救灾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3)各镇、各街道平时应加强救灾应急训练和救灾救护训练,应对大灾大难突降时,应急队伍能够讯即赶赴灾区,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保护人民群众生活安宁。

  5. 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

  5.1 灾害监测和信息传递

  (1)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预警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对可能受到自然灾害威胁的相关地区和人口数量做出灾情预警。

  (2)根据灾情预警,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应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5.2 预警预防和信息传递

  全区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及时汇总各类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向成员单位和有关地方通报信息。

  5.3 灾情信息管理

  5.3.1 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农作物受灾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

  5.3.2 灾情信息报告时间

  (1)灾情初报。镇、街道办对于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及时向区局报告初步情况,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2小时。

  (2)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镇、街道级办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乡级部门每天9时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时的灾情向区级局上报,区局每天10时之前向市部门上报。

  (3)灾情核报。镇、街道办在灾情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区局部门报告。

  5.3.3灾情核定

  (1)部门会商核定。部门协调农业、财政、水利、教育、粮食、统计等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灾情。

  (2)、农业、水利、粮食、统计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估小组,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专项调查等形式对灾情进行专家评估,核实灾情。

  6. 预警响应

  6.1 预警响应启动

  自然灾害预警预报。根据灾害类别不同,按照相关预案的规定进行:洪涝、干旱灾害见《屯溪区防洪应急预案》,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见《屯溪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森林火灾见《屯溪区预防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屯溪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6.2 预警响应程序

  (1)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区长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由区长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2)区局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由总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3)区局接到灾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指挥部提出建议,由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6.3 预警响应措施

  按照“政府牵头、社会参与,以自救为主,救济为辅、互助为补充”的救灾工作原则,实施救灾工作的基本措施:

  1.分工负责,部门协助。特别严重、严重及较重自然灾害的救助以区政府为主,实行各级政府及单位行政首长负责制,并根据职责分工,团结协助,共同做好救灾工作。

  2.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特别严重及严重自然灾害,各镇(街道)、区各部门应迅速反应,果断处置,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快速解决人民群众的衣、食、住、医等问题。

  3.规范程序,提高效能。本着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急事急办的原则,努力提高救灾工作效能。同时,积极完善相关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救助。

  7. 应急响应

  7.1 基本要求

  明确“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响应原则,灾害发生后各级人府同时启动相关层级和相关部门应急救助预案;确定灾情报告、响应等级和责任主体、启动和结束响应程序、响应措施等内容。

  7.2 响应等级

  依据自然灾害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和灾害救助的实际需要,自然灾害救助划分为特别严重灾害(ⅰ级)、严重灾害(ⅱ级)、较重灾害(ⅲ级)三个等级。

  7.3 响应启动和终止程序

  7.3.1 ⅰ级响应

  7.3.1.1 启动条件

  全区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区启动ⅰ级响应。

  (1)因灾死亡10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15000人以上;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10000人以上;

  (4)因灾倒塌房屋200间以上。

  7.3.1.2 启动程序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区长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由区长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7.3.1.3 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提出建议,区长决定终止ⅰ级响应。

  7.3.2 ⅱ级响应

  7.3.2.1 启动条件

  全区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自然灾害,区启动ⅱ级响应。

  (1)因灾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10000人以上,15000人以下;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100间以上,200间以下。

  7.3.2.2 启动程序

  区局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由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7.3.2.3 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区局提出建议,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决定终止ⅱ级响应。

  7.3.3 ⅲ级响应

  7.3.3.1 启动条件

  全区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较大自然灾害,区启动ⅲ级响应。

  (1)因灾死亡1人以上(或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死亡1人以上),5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50间以上,100间以下。

  7.3.3.2 启动程序

  区局接到灾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指挥部提出建议,由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7.3.3.3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区局提出建议,副指挥长决定终止ⅲ级响应。

  7.4 响应措施

  7.4.1 应急响应

  7.4.1.1 启动ⅰ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区政府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情况。

  (2)区领导赴灾区察看、指导。

  (3)区生产救灾指挥部迅速组织开展生产救灾工作,及时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救灾应急方面的指示。

  (4)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联合办公,及时收集、评估、汇总各地灾情信息和救灾工作动态,每日10时前向区领导、区有关部门和区局报送综合情况。

  (5)安置及生活救济组组织人员赴灾区指导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紧急申请、协调、调拨救灾款物,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困难,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加强对转移安置灾民的管理。

  (6)查灾核灾组立即组织人员赴灾区核查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向办公室提供灾区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7)卫生防疫组组织医疗卫生防疫人员,赴灾区指导卫生防疫工作,保证灾区伤病群众及时得到医治,保证食品、药品、饮用水和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保证灾区不发生大的疫情,并按相关规定开展救灾防病工作。

  (8)生产自救组组织农业技术人员,赴灾区指导开展生产自救,改种补种农作物,发展畜、禽、渔等副业,组织引导劳务输出等;组织有关部门指导帮助企业检修厂房、设备,尽快恢复生产。

  (9)灾后恢复重建组及早对受灾群众倒房重建和水利、交通、学校、卫生等毁坏设施修复重建项目进行调查、评估、申报、立项,争取灾后尽快实施。

  (10)巡视组组织人员赴灾区巡视指导,及时发现、处置、研究解决生产救灾工作中的各种问题,重大问题向指挥部报告研究解决。

  (11)宣传组会同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通报灾情和救灾信息,加强新闻舆论管理。

  (12)对外联络接待组做好市级以上领导来我区检查抗灾救灾以及境外组织和人员来我区援助抗灾救灾、新闻采访的接待安排工作,制定接待方案,向有关领导报告并落实接待。

  (13)申请省、市支持。

  7.4.1.2 启动ⅱ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召开指挥部会议,听取救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救灾应急工作重大事项,部署救灾工作任务。

  (2)2小时内,指挥部领导带队赴灾区查核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区局向市局报告,请求市局派出工作组指导救灾工作。

  (4)根据灾情需求或区领导指示,区局会同财政局下拨救灾应急款物。

  (5)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动态掌握灾情发展变化情况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区领导、区有关部门和市局报送信息。

  (6)督促各镇人府、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好转移安置的灾民和落实好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及时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转移到安全处所,抢救伤病员,安抚遇难者家属,处理善后事宜;救济受灾群众和安顿无家可归者,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困难,确保受灾群众有食、有衣、有住、有病能医,防止疫病流行;加强灾民安置点治安管理,保护国家和群众的财产,维护灾区稳定;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开展生产自救和重建家园工作。

  (7)根据情况,申请省、市支持。

  7.4.1.3 启动ⅲ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区局接到灾情信息后,第一时间向区政府、市局报告,向有关部门通报;及时向受灾地区派工作组,查核灾情、慰问灾民、指导工作。

  (2)根据需要,向重灾地区调拨救灾物资。

  (3)坚持24小时值班和灾情零报告制度,保持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畅通。

  (4)会商区级财政部门下拨部分应急救灾资金,支持地方安排灾民基本生活。

  (5)督促各镇人府、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好转移安置的灾民和落实好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

  7.4.2 新闻报道

  7.4.2.1 报道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内外有别的原则,以正面宣传为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抗灾救灾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7.4.2.2 新闻发布

  区政府新闻办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灾情和救灾信息。

  7.4.2.3 内容审核

  区政府新闻办发布的救灾新闻,内容涉及人员伤亡、房屋倒塌、农作物受灾面积等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的,由区局负责审核;涉及水情、汛情和旱情的,由区水利局负责审核;涉及疫情和卫生防疫情况的,由区卫生局负责审核;涉及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由区城建办负责审核,涉及其它方面内容的,根据部门职责分工,由相关部门负责审核。

  新闻媒体报道灾情和救灾信息,按党委、政府新闻宣传管理渠道归口管理。

  8.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8.1 灾后救助

  8.1.1 灾后生活救助

  受自然灾害影响,冬令、春荒期间部分受灾群众出现口粮短缺等生活困难时,各镇人府应在全面核查灾情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受灾群众生活安排方案,并组织实施。

  8.1.2 灾情调查及报告

  各镇人府每年按规定调查、报告因灾造成的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区级部门逐级审核、上报。

  8.1.3 救助方案制定

  各镇人府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冬令、春荒救助工作方案,及时上报。灾情严重,本级政府救灾确有困难时,应及时申请上级的自然灾害救济补助经费,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吃饭、穿衣、盖被等基本生活困难,主要是解决口粮。

  8.1.4 救助方案实施

  区级人府负责具体实施本辖区的救助工作,并请求市政府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灾民救助全面实行《灾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对确认需政府救济的灾民,由区级部门统一发放《灾民救助卡》,灾民凭卡领取救济粮,救灾金将通过一卡制发放到灾民手中。在救助方案实施过程中,应区别情况,统筹安排,确保重点。对有自救能力的,开展互助互济,通过发展生产和组织劳务输出等措施,增强自救和抗灾能力。对缺粮又缺钱的贫困受灾群众,及时给予政府救济。通过开展社会捐赠、对口支援、紧急采购等方式解决灾民的过冬衣被。

  8.2 恢复重建

  8.2.1 工作原则

  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由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统筹指导。倒房重建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通过政府救济、以工代赈、政策优惠、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自行借贷等多种途径筹集。住房规划、设计和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安全适用。

  8.2.2 方案制定

  灾情稳定后,区人府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房台帐,为组织实施重建工作准备基础数据。区政府根据全区灾情和各地实际,制定受灾群众倒房恢复重建的目标、政策和工作方案,向市级申请并安排建房补助资金,帮助灾区受灾群众恢复重建因灾倒房。各镇人府负责制定本辖区群众因灾倒房重建方案。

  8.2.3 组织实施

  各镇人府负责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的组织实施,采取一切可行措施,确保因灾倒房群众有安全的过冬场所。

  8.2.4 因灾毁坏基础设施的修复

  区发改委综合协调因灾毁坏基础设施的修复工作,区教育、卫生、水利、交通等部门组织协调灾区中小学学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的修复、重建工作。

  8.2.5 市场监管和质量监管

  屯溪工商分局、市质监局直属分局、区物价局等部门做好灾后重建中的建材生产、供应和建筑质量的监管工作,确保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9. 附则

  9.1 名词术语解释

  (1)自然灾害: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包括洪涝、干旱、冰雹、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本预案未加限定所称的“灾害”,均指自然灾害。

  (2)灾情:指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包括人员伤亡、社会财产损失、农作物损失等。

  (3)冬令期间:指当年12月份到次年2月份的3个月时间。

  (4)春荒期间:指3月份到5月份的3个月时间。

  (5)荒情:因灾造成受灾群众在冬令、春荒等时段的基本生活困难情况,主要是口粮和过冬衣被。

  (6)本预案中数字,称“以上”的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 奖励和法律责任

  对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区政府表彰和奖励;对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报批烈士;对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9.3 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本预案,收集预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专家评审论证,适时提出修订和更新意见,报区政府审定后及时组织修订和更新。

  9.4 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局会同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2322716。

  9.5 预案的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关于印发黄山市屯溪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屯政办〔20xx〕56号)同时废止。

  10. 附录

  10.1 与本预案相关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屯溪区防洪应急预案》,《屯溪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屯溪区预防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屯溪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0.2 预案目录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1.2 制定依据

  1.3 工作原则

  1.4 适用范围

  2. 启动条件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3.1 组织机构及职责

  3.2 组织体系结构及运作机制

  4. 应急准备

  4.1 资金准备

  4.2 物资准备

  4.3 通信和信息准备

  4.4 救灾装备准备

  4.5 人力资源准备

  4.6 社会动员准备

  4.7 应急避难场所准备

  4.8 救灾技术准备

  4.9 宣传、培训和演练

  5. 预警预防与信息管理

  5.1 灾害监测与报告

  5.2 预警预防和信息传递

  5.3 灾情信息管理

  6. 预警响应

  6.1 预警响应启动

  6.2 预警响应程序

  6.3 预警响应措施

  7. 应急响应

  7.1 基本要求

  7.2 响应等级

  7.3 响应启动和终止程序

  7.4 响应措施

  8.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8.1 灾后救助

  8.2 恢复重建

  9. 附 则

  9.1 名词术语解释

  9.2 奖惩和法律责任

  9.3 预案管理与更新

  9.4 制定与解释部门

  9.5 预案的实施或生效实效

  10. 附录

  10.1 与本预案相关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0.2 预案目录

  10.3 各种规范文本

  10.4 相关机构和人员联系方式

  *10.3 各种规范文本

  包括预案启动审批、应急期间信息通报、新闻发布等文本格式。

  *10.4 相关机构和人员联系方式

  详细列出预案参与部门(单位)及联系人名单和通联方式,并及时更新。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6

  为了提高我校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洪灾、旱灾、地震、冰雹及暴雨(雪)等因素而造成学校校舍倒塌、校园淹没、道路阻塞等情况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成立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组 长:万季权

  副组长:鱼小龙 曹永红 段英俊

  成 员:高 强 樊永昌 王德锁 魏东江 陈荣瑞 李宏斌 陈孝军

  何斌社 郭 婷 张鹏亮 魏宝江 王彦博 毛建英 曹继平

  杨 超 任 云 杨 荣

  三、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全体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五、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水沟、电线等建筑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进行师生员工疏散演练。

  4.增加投入,切实加强易发自然灾害事故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演习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学校消防责任制度。

  8.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严格按规定停止教学活动,请家长配合接送学生上下学。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利向学校举报自然灾害事故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学校不履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启动响应的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

  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师生的`安全。

  1.学校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2.学校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上课的由各任课教师带领学生按规定路线到指定地点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师在确认没有学生时最后一个撤离。

  3.任课教师、班主任应按照平时疏散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并引导学生转移到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离开现场,听从老师指挥,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病同学撤离。

  5.门卫听到信号后打开所有大门,工作人员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打开畅通。

  6.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拨打119、110报警外,迅速报告学校领导,校领导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打119、110报警电话,并报告学校领导。

  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学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水源(消防用水除外)、电源。

  8.在报警的同时校领导应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校园应急领导小组迅速作出反应,指挥各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急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八、责任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安全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7

  1.1目的

  为切实抓好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坚持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树立农业自然灾害“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的思想。

  1.2.2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实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1.2.3农业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1.3编制依据

  编制本预案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安微省防汛抗旱条例》、《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宣城市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旌德县范围内突发性干旱、洪涝、低温冻害和风雹等农业重大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

  2.1组织机构

  县农委设立生产救灾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和灾后恢复工作。由县农委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县农技推广中心(县蔬菜办公室)、县农机管理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水产站、县名茶办等委属单位和委机关农业信息股、项目办、财务室等股室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农委生产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

  2.2县农委生产救灾领导小组职责

  2.2.1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和灾后恢复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农业生产救灾预案。

  2.2.2组织开展全县农业灾情调查和统计,建立农业灾情报告制度和信息网络系统。

  2.2.3分析研究,提出全县农业生产救灾的意见和建议。

  2.2.4组织和指导灾区抗灾救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2.2.5组织机关干部和科技人员深入灾区开展科技服务和生产救灾。

  2.2.6开展生产救灾的宣传工作。

  2.2.7争取和筹集生产救灾经费和救灾种子、化肥等物资,提出分配意见。

  2.2.8对各乡(镇)生产救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2.3县农委生产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2.3.1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2.3.2与县气象、水利、民政等部门密切协作,采集天气、水文灾情等信息,供领导参阅。

  2.3.3与各乡镇灾情统计部门共同对灾情进行核实,掌握灾情动态;负责全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灾情信息上报工作。

  2.3.4及时了解各乡镇抗灾救灾行动情况,掌握抗灾救灾动态,供领导参阅,并提供给有关部门。

  2.3.5负责生产救灾文字信息综合工作,并办好《农业生产抗灾救灾简报》。

  2.3.6对领导小组派往灾区检查指导抗灾救灾工作的机关干部和科技人员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和联络工作。

  2.3.7参与救灾资金、物资的`发放工作,并对资金、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解和核查。

  2.3.8负责处理好其它日常工作。

  2.4县农委生产救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产救灾工作。

  2.4.1委农业信息股:负责全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抗灾救灾新闻宣传报道等工作。

  2.4.2委财务室和项目办:争取和筹集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物资,并根据领导小组分配意见,将资金、物资发往受灾地区,争取和落实农业抗灾基础设施项目及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2.4.3县农技推广中心:及时提出全县农业生产救灾预案,督促指导各乡镇做好灾后农技服务和恢复生产等工作,收集和反映种植业灾情。负责农作物病虫草害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负责救灾种子、肥料的筹集和储备工作,做好灾后恢复的土壤墒情和养份动态监测等工作。

  2.4.4县畜牧兽医局和县水产站:及时提出全县畜禽、水产养殖业生产救灾预案,核查、收集和反映畜禽、水产养殖业受灾情况。督促指导各乡镇做好畜禽、水产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负责指导灾后动物防疫工作,督促指导灾区落实免疫、消毒、检疫等防疫措施,协调疫苗、消毒剂等应急防疫物资供应。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8

  1、目的

  预防自然灾害紧急事态的发生,并在一旦发生的紧急情况下,能迅速做出有效反映,使事态影响程度控制在最小限度,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制水分公司对自然灾害紧急事态的控制。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水或水浸、雷击等。

  3、管理职责

  3.1应急指挥小组负责紧急事态的全面指挥。

  3.2制水分公司负责对自然灾害信息的掌握及对紧急事态应急措施的组织实施。

  3.3各有关部门负责紧急事态预防措施及应急行动的协调与配合。

  4、内容及要求

  4.1洪水或水浸灾害

  4.1.1值班人员应经常进行安全巡视,特别是在梅雨或涨水季节应加强对构筑物及其排水设施的巡视,提高警惕。

  4.1.2确保排水沟渠畅通,排污口大小满足要求,若发现不符合要求设施或构筑物有严重缺陷的',应及时通过书面申请形式报告制水分公司主管经理,从而及时处理问题。

  4.1.3定期检查制水设备、设施,确保其安全可靠、满足正常供水要求。

  4.1.4当灾情发生后,制水分公司经理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并报告制水分公司主管经理,应急指挥小组负责全面指挥工作,受灾部门/单位为抢险工作的主力,当需要增援时,其它部门/单位应积极配合。

  4.1.5若水灾发生在水泵房,并且水势上涨猛烈无法控制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停止所有机组的工作,然后切断一切供电电源和操作电源,组织人员马上疏散至安全地带。

  4.1.6灾情过后,制水分公司经理组织人员对事故过程进行调查,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积极改进防护措施,若文件有不妥处,负责进行修改。

  4.2雷击

  4.2.1制水分公司机电设备、构筑物(包括高压配电房、变压器房)的防雷系统,由技术工程部组织人员定期进行检测。

  4.2.2每年3月在雷雨季节之前,必须检查、维修防雷电设备和拉地。检查的主要项目如:

  4.2.2.1防雷设备的外观形貌、连接程度,如发现断裂、损坏、松动应及时修复;

  4.2.2.2用仪器检测防雷设备冲击接地电阻值,如发现不符合要求,应及时修复;

  4.2.2.3清洗堵塞的阻火芯,更换变形或腐蚀的阻火芯,并应保证密封处不漏气。

  4.2.3雷雨天气时,应注意人身安全防护。

  4.2.4若发现防雷系统出现异常或故障,应以书面的形式上报技术工程部,由技术工程部统一处理。

  4.2.3当因雷击造成设备损坏或者安全事故,若造成人员安全事故按照《事故管理规定》处理。制水分公司及时对损坏的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换。

  4.2.3当因雷击发生火灾,按照《火警应急预案》处理。

  5、相关文件

  5.1 《事故管理规定》

  5.2 《火警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9

  灾后救助

  灾后生活救助

  受自然灾害影响,冬令、春荒期间部分受灾群众出现口粮短缺等生活困难时,各镇人府应在全面核查灾情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受灾群众生活安排方案,并组织实施。

  灾情调查及报告

  各镇人府每年按规定调查、报告因灾造成的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区级部门逐级审核、上报。

  救助方案制定

  各镇人府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冬令、春荒救助工作方案,及时上报。灾情严重,本级政府救灾确有困难时,应及时申请上级的自然灾害救济补助经费,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吃饭、穿衣、盖被等基本生活困难,主要是解决口粮。

  救助方案实施

  区级人府负责具体实施本辖区的救助工作,并请求市政府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灾民救助全面实行《灾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对确认需政府救济的灾民,由区级部门统一发放《灾民救助卡》,灾民凭卡领取救济粮,救灾金将通过一卡制发放到灾民手中。在救助方案实施过程中,应区别情况,统筹安排,确保重点。对有自救能力的,开展互助互济,通过发展生产和组织劳务输出等措施,增强自救和抗灾

  能力。对缺粮又缺钱的贫困受灾群众,及时给予政府救济。通过开展社会捐赠、对口支援、紧急采购等方式解决灾民的过冬衣被。

  恢复重建

  工作原则

  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由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统筹指导。倒房重建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通过政府救济、以工代赈、政策优惠、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自行借贷等多种途径筹集。住房规划、设计和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安全适用。

  方案制定

  灾情稳定后,区人府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房台帐,为组织实施重建工作准备基础数据。区政府根据全区灾情和各地实际,制定受灾群众倒房恢复重建的目标、政策和工作方案,向市级申请并安排建房补助资金,帮助灾区受灾群众恢复重建因灾倒房。各镇人府负责制定本辖区群众因灾倒房重建方案。

  组织实施

  各镇人府负责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的组织实施,采取一切可行措施,确保因灾倒房群众有安全的过冬场所。

  因灾毁坏基础设施的修复

  区发改委综合协调因灾毁坏基础设施的修复工作,区教育、卫生、水利、交通等部门组织协调灾区中小学学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的修复、重建工作。市场监管和质量监管

  屯溪工商分局、市质监局直属分局、区物价局等部门做好灾后重建中的建材生产、供应和建筑质量的监管工作,确保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0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对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高效有序地开展防灾救灾工作,保障我公司生产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八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当本公司所在地发生水旱灾害,冰雹、雪、台风、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一、防灾救灾工作指导思想

  防灾救灾工作,以减轻公司与员工的财产损失和维护员工的生命安全为目标.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反应迅速、协同合作”的原则,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按照统一指挥、部门协同的方针,本着以防灾为主、救助为辅的防灾工作思想,确保“少损失、不损失”的防灾工作目标。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公司成立防灾救灾工作指挥部,常务副总任总指挥,副总任副总指挥,各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各防灾救灾行动小组负责日常的防范和救灾时的第一梯队。

  2、班组长以上(含班组长)的管理人员、非生产员工为抗灾救灾的第二梯队。

  3、全体的车间员工为抗灾救灾的第三梯队.

  三、应急救援工作各部门职责

  (一)、指挥部职能

  1、发生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2、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3、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4、组织日常防灾值班和安全检查,监督各项防灾措施的落实;

  5、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二)、指挥部人员分工:

  1、总指挥:指挥全公司的应急救援工作。

  2、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3、成员:协助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进行救援、警戒、治安保卫、疏散等工作.

  总经理助理: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开、停机指令工作;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对外发布有关信息。

  生产部主任:负责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洗消、监测工作。

  设备科长:负责日常水、电、气、生产设备使用安全检查,事故后水、电、气、设备使用的恢复工作。

  保安组长:负责救援、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质量管理部主任:协助总指挥负责工程抢险、抢修的现场指挥。

  办公室主任: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

  行政助理:做好灾害信息的收集工作。

  采购部主任:负责抢救受伤、中毒人员的生活必需品及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

  驾驶员及职能部门员工: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中毒、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三)、救援专业组的组成及分工

  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全体职工都负有自然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的'责任,各救援专业组,是自然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务主要是担负公司自然灾害事故的救援及处置,其任务分工如下:

  1、通信联络组:由办公室、工会、财务部等部门人员组成,共5人。

  负责人:办公室主任,担负各队之间的联络和对外联系通信任务。

  2、治安组:由办公室后勤人员组成,共5人。

  负责人:保安组长,担负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指导群众疏散。

  3、消防组:16人。

  负责人:保安组长,担负救援、洗消和抢救伤员任务。

  4、抢险抢修组:由设备科、工艺科、设计科、生产部、售后人员组成,共10人.

  负责人:设备科长,担负抢险抢修指挥协调。

  5、医疗救护组:由生产与后勤人员组成,共8人。

  负责人:生产部主任助理,担负抢救受伤、中毒人员。

  6、物资供应队:采购部,共2人。

  负责人:采购部主管,担负伤员生活必需品和抢救物资的供应任务.四、预警启动条件

  1、接到政府部门的防灾救灾通知.

  2、生产车间、仓库、宿舍或办公区域发生火灾,火情由点及面,并且依靠个人已经无法扑灭。

  3、地震发生,出现剧烈晃动,持续时间达到5秒及以上.

  4、暴雨持续,并且降雨量达到50毫米,排水管出现淤积。

  5、连续暴雪,已经出现10厘米雪量淤积。

  6、其它防灾救灾工作指挥组决定应启动预警的。

  五、应急准备

  1、宣传自然灾害知识,自然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增强员工的防灾减灾意识。既要做到普及,又不能引起误解。事关公司发展,与公司人员以及财产息息相关,所以做好排险救灾工作责无旁贷。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增强责任感。同时做好公司内各建筑和各项生活设施、设备防洪、防震、防火灾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必要时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公司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3、设备科、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对公司内部建筑物、电线、水管、下水道等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增加公司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每年组织1次自然灾害演习,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六、灾情信息管理

  1、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损坏情况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需求。

  2、公司应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3、严格执行公司重大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4、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自然灾害情况。

  七、应急响应

  灾害发生后,各部门要根据灾情,按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员工和财产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做好灾情调查、评估和报告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员工生命和财产损失。

  八、恢复重建

  灾后,防灾救灾工作指挥部组织核查灾情,开展灾情评估,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要及时进行总结,并向上级进行汇报。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公司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九、抢险救灾物资的管理

  1、抢险救灾物资管理工作由财务部负责。

  2、仓库应做好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和管理,设立专账,定期清点.

  3、抢险救灾物资不准挪为它用,确需挪用的,需经总经理批准,并及时给予补充和登记说明。

  九、对外沟通与协作

  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积极开展自然灾害救助交流,借鉴其他单位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做好公司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

  十、奖励与责任

  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公司联合表彰;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1、本预案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2、预案实施后,办公室应适时召集有关部门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变化做出相应修改后报总经理批准.

  3、每年5月下旬在台风、暴雨等来临之前,由办公室根据公司人员现状调整当年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各抢险小组成员名单,并公布联系方式。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1

  为进一步提高对阵风、台风、洪涝、地震等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减少港口在自然灾害中人员伤害及设施突遭重大损失,防止灾害扩大,最大限度的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日照市港口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一)港口的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工作;

  (二)港口区域的防汛抗洪工作;

  (三)港口区域的预防地震工作;

  (四)其他对港口有重大危害的自然灾害。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加强对港口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的领导,成立日照市港航局港口预防自然灾害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一)领导小组

  组长:XX市港航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XX市港航管理局副局长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港航管理局安全监管科,李绪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港口预防自然灾害的监督管理和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工作电话和传真:0633—8335434。

  三、预防自然灾害工作要求

  (一)大型港口机械防阵风、台风工作的要求

  1、各港口经营人要坚持收听本地天气预报,当接到台风预报后,应当及时组织、布置、检查和落实防台措施,建立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设备安全。

  2、各港口经营人要确定事故报警点(一般为港口调度室),要配备联系电话并做好宣传,做到24小时有人接电话,并能及时传递信息,预案启动后报警点即为现场指挥部。

  3、对大型港机的防风装置应当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并具备防风防台能力。

  4、各大型港机作业的`码头和场所,应当根据当地阵风或者台风的实际情况设置足够的锚定装置和防风系缆装置,对不具备防风防台能力的码头和大型港机应当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其具备防风防台能力。

  5、正常使用的大型港机应当完备、有效,并具备有足够的制动力矩。

  轨道式大型港机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应当配备防滑和制动装置,其中防滑装置须保证设备在15米/秒到35米/秒的现场风力作用下不发生滑移。 2、选择配备防止风的水平力和上拔力的装置时,须保证设备在35米/秒到55米/秒的现场风力作用下不发生倾覆。使用单位所在地区50年最大风速历史记录超出上述范围的,应当按照50年最大风速设防。

  3、行走轨道应当平整,轨道两端应当设置钢筋混凝土或者钢板制成的挡板,并与码头基础紧固联系在一起。

  4、应当配备防风预(警)报装置,并进行技术测试,以满足对设计风速警示预报的要求。

  (二)港口防汛抗洪工作的要求

  1、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

  2、各港口经营人汛前要对所属码头、堤防、闸口、趸船、系锚船舶及其它水上设施和容易受淹的要害部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尤其是对老旧船、水泥船、危险货物码头等重点和薄弱环节要勤查并立即整改,低洼地段物资、设备要及时转移。

  3、防汛物资、器材、设备要充分准备到位,各种车辆、机械、船舶及其它设备要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做到常备不懈。

  (三)港口预防和应急地震灾害工作的要求

  1、掌握信息,及时向全港发布震情通告。

  2、地震发生后,迅速了解震情,初步确定应急工作规模,并不断核实、及时上报。

  3、宣布港区进入震后应急期,启动港口地震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协调港区的地震应急工作,组织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4、优先保证粮食物品、其他重要物资的运输和职工的疏散。

  5、尽快恢复港区被破坏的通信设施和配电设施。

  四、预防措施

  (一)大型港口机械防风防台措施

  1、在正常作业时,大型港机的行走机构应当具有良好的制动功能。任何情况下,不允许擅自降低行走制动器制动力矩。

  2、大型港机正常作业过程中遭遇阵风时:

  (1)应当就地采取防风措施,使用包括防风装置以及货物、其他设施阻塞轨道等手段来保证设备的安全。

  (2)将龙门(门座)起重机固定在防风系缆(拉杆)地锚或者系缆墩柱上,锁紧制动装置,并塞紧轮胎(车轮、铁鞋)防滑块;

  集装箱起重机吊具与着地重箱连结,并收紧钢丝绳。

  (3)将装船机和锚定装置用铁链(钢丝)固定在一起;

  用铁链(钢丝)将悬臂和溜筒固定在防台架上;将出料皮带机降低至支承位置,选择适当距离捆扎好运输带,切断操作电源。

  (4)在车尾与地面皮带过渡处挂上防风链或用绳索把皮带捆于皮带架上。

  3、港作船、囤船、正在码头作业船舶、在锚地抛锚船舶遭遇阵风时应做到:

  (1)港作船将压载水加满,备车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2)囤船上装卸机械必须和囤船固定,吊钩升至驾驶室以上高度,链斗式的装(卸)船机,将链斗收进、固定并切断电源。

  (3)码头正在装卸作业的船舶,立即停止装卸作业,加满压载水,平仓,加系尼龙缆绳。

  (4)锚泊船队散绑单独锚泊,锚泊时要留有一定的回旋余地;

  其他单独锚泊船舶,应根据具体情况松足锚链或抛另一只锚。

  4、阵风多发季节,大型港机停止作业、移好机位后,操作人员离开前应当检查并确认所使用的防风装置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采取以下措施:

  (1)门座起重机应当将吊钩起升至驾驶室以上高度,起重臂收至平衡点或者最小幅度,转盘转至起重臂不易碰撞的位置。

  (2)对轮胎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将吊具升至最高位置并塞紧轮胎防滑块。

  (3)切断操作电源。

  5、具体设备的防风防台措施执行交通部《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规定》。

  (二)港口防汛抗洪保障措施

  1、各港口经营人要成立相应的防汛抢险突击队,要配备防汛车、船,并将队员名单和车船牌号,报市港航局港口预防自然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紧急情况下,由领导小组统一调配。

  2、当港口水位达到警戒水位(14.4米)时,港口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坐镇指挥,坚持24小时昼夜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及时汇报情况,值班人员不得玩忽职守,擅离岗位。

  3、在主汛期间,一切服从防汛工作需要,对防汛急需的物资、器材、设备要优先安排,优先装卸,优先运输。

  (三)港口防震减灾保障措施

  1、做好港口工程抗震设防标准和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工作。

  2、组织对已有电力、危险品储罐、港口基础建筑设施进行检查、加固。

  3、制定地震应急预案,落实防范措施。

  五、日常管理

  日照市港口区域各相关单位应做好如下工作:

  1、制定本单位预防自然灾害预案,报市港航局港口预防自然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不定期对本单位的预防自然灾害预案组织演练。

  3、加强对职工的培训,提高职工对预防自然灾害或自然灾害抢险的能力和意识。

  4、不定期对预防自然灾害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设备设施及时进行更新。

  5、市港航局港口预防自然灾害领导小组负责对港口行业的各相关单位和经营人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各项预防措施得以落实。

  六、应急管理

  1、掌握或得到自然灾害预报信息时,应迅速启动港口预防自然灾害预案。

  2、遇突发性自然灾害时,各港口经营人在确保职工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应急行动和相应措施,尽可能防止自然灾害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发生时,各港口经营人首先采取一切措施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

  4、突发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市港航局港口预防自然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需要应急救援的,应及时向上级有关救援机构求援。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2

  为有效防治我社区自然灾害,避免和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上级自然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社区基本情况

  xx社区位于xx街道办事入东 2公里,辖区有企事业单位8个,4个家属院落,2个物业小区及1个城中村,另有学校1所,辖区共有常驻居民2187户,4000余人。

  二、工作机构和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我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指挥、组织、协调、监管。

  组 长:xx(社区主任)

  副组长:xx(社区党支部书记)

  成 员:xx(副主任) xx(委员) xx(委员) xx(委员)xx

  下设办公室,负责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

  2、职责分工:

  (1)组长:分管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自然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自然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灾情报告,在强降雨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并负责向社区居民公布本预案。

  (2)副组长负责组织抢险小分队及其人员分工;组织自然灾害临灾抢险、排险。

  (3)成员负责发布本辖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负责地质灾害监测资料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资料的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

  (4)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辖区居民小组范围自然灾害点监测和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负责临灾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负责及时向应急工作组组长报告自然灾害灾情。

  (5)应急工作组其他成员:负责物质保障、灾民安置、救护和汛期值班等项工作。

  2、社区巡查小组:社区两委会、社区居民小组、社区志愿者组成社区巡查小组。

  三、防灾抢险

  1、自然灾害点监测、易发地段巡查防灾避险。

  2、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当遇强降雨和上级自然灾害预警预报,立即加强自然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发现险情征兆,立即组织受影响群众撤离,并及时上报。疏散安置地点必须在汛期前实际调查选点,确保安全。划定临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境界,同时明确具体监测人。在强降雨过后,根据自然灾害点具体情况,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沟、埋实裂缝等简易的治理措施。

  3、监测、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监测、巡查一次。汛期8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巡查一次,如果发现监测自然灾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前后,应增加观测次数,每日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灾害体处快速异变状态的,应该每1-2小时监测一次;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响社区居民加强观察、巡查,发现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必须做好数据记录、归档。

  4、灾后处理

  灾情发生后,社区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部门一道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组织灾区群众开展自救。

  四、保障措施

  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中。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组成员、抢险小分队成员、社区巡查小组成员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调查补充,修改本预案,并向社区居民公布。

  2、宣传到位。向社区居民宣传自然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自然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社区民有自我防范意识。

  3、措施到位。自然灾害点监测到位、易发自然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进行勘查,并向社区居民公布。

  4、物质到位。每个社区居民小组购雨衣、手电、应急灯(具体数量由社区组具体实际确定)等必备物质设备,并由俞厚祥保管。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3

  自然灾害是指自然现象引起的不可抗拒的严重破坏性事件,如地震、洪水、飓风、龙卷风、泥石流等。这些灾害可能对人类的生命、财产和环境造成巨大的损失,因此制定应急预案对于应对自然灾害非常重要。

  一、应急预案的目标和原则

  应急预案的目标是在自然灾害发生时,迅速有效地响应,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的.影响和损失。应急预案的原则包括:

  1、预防为主:预防是应对自然灾害的关键,应急预案应着重强调预防措施的落实。

  2、快速响应:在灾害发生时,应急预案应强调快速响应,尽快启动应急机制。

  3、科学决策:应急预案应提供科学依据,使决策者能够做出正确的决策。

  4、公众参与:应急预案应鼓励公众参与,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

  二、应急预案的内容

  1、组织体系:应急预案应建立由政府领导、各部门参与的组织体系,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2、信息报告:应急预案应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收集、传递和处理灾情信息。

  3、响应机制:应急预案应制定相应的响应机制,包括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力量、调配资源等。

  4、救援措施:应急预案应制定针对不同灾害类型的救援措施,包括搜救、医疗救治、物资保障等。

  5、公共宣传:应急预案应建立公共宣传机制,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信息和应对措施。

  三、应急预案的实施

  应急预案的实施需要政府、各部门和公众的共同努力。政府应加强领导,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各部门应按照预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和任务;公众应加强自我防护意识,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工作。

  制定和实施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是减轻灾害影响和损失的关键。我们应该加强预防措施的落实,提高快速响应能力,科学决策,鼓励公众参与,共同应对自然灾害。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4

  为了更好地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防汛方针,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强化生命第一的意识,做到早部署,早防范,切实做好汛期安全工作,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幼儿园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及职责:

  总指挥:(查看水情,组织全园教职工,按各自的职责进行疏导幼儿)

  广播组:(拨打报警电话,向上级准时通报险情)

  疏散引导:(关心各班班主任把幼儿带到安全部位,让各班班主任清点人数并上报)

  警戒抢救组:(负责联络工作并组织受伤人员救治工作)

  各班负责人:班主任及带班老师分组分别负责幼儿前后快速撤离。

  二、幼儿园防洪防汛工作预案:

  1、加强对全园师生防汛学问的宣扬教育,通过橱窗、传单等多种形式,把防汛学问传达给每位师生,提高全园师生的防范灾难力量。

  2、加强检查和防范工作,常常保持校内交通、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内内简单受淹的地方逐点检查,确保地下水道疏通。对幼儿园园舍墙体、屋面、门窗、电器等定期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觉的问题和隐患准时整改。坚决封闭幼儿园危房,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3、亲密留意幼儿园园舍安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觉安全隐患,马上将师生迁移。

  4、遇洪水侵袭园舍,马上启动防洪预案,疏散人员和财产,确保师生安全。

  5、暴雨洪水过后,准时对园舍进行清扫和消毒处理,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扩散。

  6、汛期坚持领导值班和报告制度,幼儿园负责人的手机和值班电话全天开机,确保通信畅通。有特别状况准时向上级汇报。一旦发生险情和意外状况,实行坚决措施准时处理,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7、幼儿园要组织抢先小组待命,对简单受侵蚀的设备、图书等做好转移预备。发觉特别,立刻整改,坚决把隐患消退在萌芽状态。

  8、切实加强预防管理,严防幼儿园重大灾情发生。若因人力不行抗拒发生事故,负责人和现场人员准时实行有效的自救措施,同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三、疏散时留意事项:

  1、依据现场的实情,优先选择最佳疏散线路。

  2、全园教职工快速到位,通过广播对被困人员的心情做好组织和引导疏散工作,维护好疏散秩序,防止拥挤踏伤。

  3、要清点人数,对救出的人员进行清点,看是否全部救出。

  4、水灾严峻的状况下要组织幼儿按原有疏散路线向高的地方转移,集中等候救援。

  5、幼儿年龄小自理力量差,加强老师思想道德观念,仔细负责,加强自身的安全措施和应急力量。在需要时要有于献身的精神。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5

  为提高我校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灾时有备,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原则,增强全校师生防灾、减灾的意识,提高师生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救本领,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生安全,减少由于灾害带来的财产损失。

  二、机构设置

  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吕xx(法人、校长)

  副组长:甘xx(副校长)左xx(教导主任)

  组员:徐xx、刘xx、杨xx、杨xx、王xx、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在学校副校长办公室设办公室,由甘xx负责。

  三、防灾领导小组职责

  1、在县政府及县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学校预防和处置自然灾害的各项工作;根据上级各个时期的工作形势,提出预防和处置自然灾害的措施;完善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及时处理学校安全隐患;发生自然灾害时,及时报告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并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做好事件的调查和结案等工作。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教学的工作。

  2、通过从网上下载、图片宣传、班队会等进行防雷暴雨及其它相关自然灾害的宣传教育,教育学生识别灾害险情,掌握避险技能。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实行防灾的指示,传递防灾信息。

  3、组织师生学习掌握雷电、暴雨、狂风、泥石流、山体滑坡、寒冷、地震等灾害预警信号,预防和自救知识。

  4、及时通知雷暴雨情况信息,并公布最新的处理办法。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课室、排水管道、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5、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组织和训练,并指导校内师生模拟预防演练。

  四、防灾应急安全措施

  1、做好疏散撤离学生工作和转移保护学校贵重物品工作。做好学生和学生家长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在雷雨、狂风天气学生上学放学由家长接送。

  2、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系统、预警信号,需要停课,则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有关老师、学生及家长,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

  3、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随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在接到雷电、暴雨、狂风、泥石流、山体滑坡、寒冷、地震及冰雹等信息时,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并及时通报学生家长,要求学生家长接送学生。

  4、在发生灾害时,后勤人员在下班前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窗外的悬挂物,检查旗杆、墙报栏,防止高空悬挂物摔落伤人。

  5、各室负责人、班主任负责关好室内门窗。电脑室的老师负责检查电脑室内电脑总电源的开关。

  6、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7、如上课期间发生自然灾害,上课教师负责组织本班学生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班主任迅速赶到各班组织学生有序撤离。课间休息时发生自然灾害,所有教师迅速组织自己附近的学生有序撤离,班主任教师迅速赶到各班组织学生有序撤离。其他教师迅速前往幼儿园帮助幼儿撤离。课间休息时发生地震灾害,所有教师迅速组织自己附近的学生有序撤离,班主任教师迅速赶到各班组织学生有序撤离。撤离秩序:二楼:一1班、一2班左楼道;三年级右楼道;三楼:二1班左楼道;二2班、四1班右楼道;四楼:四2班、右楼道;五1班、五2班左楼道。各楼层学生均按两路纵队有序下楼。一楼各年级迅速从教室前后门撤离教室,楼道值班教师迅速到各自值班楼道执勤。学校行政人员到各自值班地点执勤。教师楼道值班安排见各楼层楼道值班安排。

  8、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9、灾后要科学安排学习科目和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五、实施办法

  1、发生自然灾害后,必须立即向“110”或“119”、“120”求救,并及时报告县教育局预防特大自然灾害和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

  2、发生自然灾害时,在向上述部门报告的同时,必须迅速疏散人员,配合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防止事故扩大,降低事故损失。

  六、现场指挥及应急处理人员:

  1、总指挥:吕xx(第一总指挥)甘xx(第二总指挥)

  发生安全事故,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指挥。一般情况下由第一总指挥吕xx负责,如第一总指挥不在校,则由第二总指挥甘xx负责。(二位总指挥不能同时不在校)

  2、联络员:刘xx、杨xx

  负责向县教育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医院等联系,通知学生家长。

  3、秩序维护及应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