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师培训考核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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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师培训考核考勤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住院医师培训考核考勤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住院医师培训考……

住院医师培训考核考勤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住院医师培训考核考勤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住院医师培训考核考勤制度1

  一、住院医师在规范化培训轮转过程中

  考勤纳入科室员工考勤,迟到或早退半小时,给予口头警告处理,连续迟到达3天以上给予旷工半天处理,若无故旷工三天以内者全院通过批评、记过处分,并通报用人单位;三天以上者除以上处理外,扣发当月所有津贴,并视情节终止培训。

  二、住院医师在规范化培训期间

  必须严格遵守请假制度,须按制度办理请假手续,应先到科教部开具请假单,需经在岗科室教学秘书(指导老师)书面同意、科室主任签字确认后再交科教部备案审批,批准后生效。不办理请假手续而休假者,视为旷工;逾期不归,又未履行续假手续的,视为超假。旷工及超假期间停发工资等一切福利待遇,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若病假在三个月以上或因怀孕等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完成培训任务者,做自动留级处理。附:住院医师休假制度

  一、假期种类

  1、年休假:年休假即每年可带薪休息的假期。凡参加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年休假待遇。

  (1)休假时间。参加工作满一年者,每年可享受休假五天(带薪)。

  (2)一年只能享受年休假、探亲假的一种,当年已享受探亲假的,不再享受年休假。

  (3)按规定休产假的仍可享受年休假。

  (4)凡在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四十五天,或事假累计超过三十天,或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四十天者,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5)年休假原则上应当一次性安排,经批准也可分段安排,但累计天数不得超过规定的假期。

  2、探亲假:凡工作满一年的住院医师,父母、配偶户口在异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指相距在80公里以上),可享受探望父母、配偶的假期。

  (1)住院医师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2)户口同在一地,而在国内异地工作的,不能享受探亲假。

  (3)父母、配偶户口在异地,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不能享受探亲假。

  (4)已婚人员的父母、配偶不在同一地的,只能享受一种探亲假期。

  3、婚假:经法定程序办理了结婚手续,可享受婚假5天,晚婚者(即男25周岁,女23周岁),增加10天。

  4、产假

  (1)正常产假时间为90天(包括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在产假期内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35天,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15天(即24周岁生育第一胎)。

  (2)女同志怀孕不满二个月自然流产者,给产假15天;怀孕二个月以上(含二个月)不满四个月自然流产者,给产假30天;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不满七个月自然流产者,给产假42天;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遇死胎、死产或早产不成活者给产假75天。

  (3)自愿终年只生一个孩子者,可在配偶产假期间给男职工10天看护假,小孩出生三个月未办独生子女证的看护假作事假处理。

  5、丧假:配偶及直系亲属死亡,给予丧假5天,需要到外地办理丧事的,可酌情给予往返路程假。

  6、事假:住院医师本人或家庭有紧急事务需要本人处理而又无其他假期的`,可以申请事假,科室要从严掌握(3天以下由科主任批准、培训部备案,3天以上由培训部审批)。

  7、病假:病假由预防保健科或指定专科医生开出的病假单方为有效。

  二、假期待遇

  1、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2、一个月内事假累计超过10天(含10天),不享受年终双薪;超过一个月停发工资。

  3、病假在三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四个月起发放基本生活费1500元。

  4、女医师生产期间,按国家规定享受待遇。

  三、批假权限及程序管理

  住院医师的各类假期(3天以下的事假除外)均由住院医师培训部审批,年终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培训部对正常休假的住院医师妥善安排假期,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适当照顾本人要求,批假外出的人员不得超过住院医师总人数的20%。对事假、病假从严掌握。

住院医师培训考核考勤制度2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体系

  (一)日常考核及记录

  (1)住院医师工作日的安排:工作日每年为240天,因事假、病假及其它事由耽搁的工作日,须在次年内补足。

  (2)请假3天以下(含3天)由本人书面申请,指导教师和科室主任签字后生效,并登记在考核表上;

  3天以上,由科教科签字后生效;科室内换班经科主任同意后可不按请假处理。年度假期安排由科主任根据科室情况进行安排。不假离开医院者按旷工处理(见细则),旷工超过5天以上者视情节终止培训。

  (3)住院医师应当将当天完成的工作内容如实填写到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月末科教科根据个人工作量登记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二)轮转考核

  住院医师轮转完一个科室时,由该科住院医师培训管理小组(高年资主治医师、正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三人以上)按照培训实施细则要求,对住院医师进行考核,并做好记录。考核须真实,不得走过场,一旦发现虚假作弊,成绩全部无效。

  各科室应有理论考核试卷、评分标准,考核结果与当月绩效挂钩。

  (三)技能考核

  技能考核包括采集病史、病例分析、基本技能操作由科教科统一组织安排考核。原则上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者担任考官,考核须真实,不得走过场,一旦发现虚假作弊,成绩全部无效。评分表并有监考老师两人签名(备案),成绩由科教科统计登记,考核结果与当月绩效挂钩。

  二、考核成绩认定

  (一)月考核奖惩

  住院医师月考核有以下项目构成:100分为基础,查岗一次不在岗扣10分/次,月末工作量不达标或未及时网报扣10分,书写病历抽查不合格扣10分/份,未能按要求参加科教科组织的学习、查房等活动扣10分/次,当月考核(出科或技能考核)不合格扣10分,收到患者投诉或科室投诉工作责任心差,或不遵守劳动纪律者经查实扣10分。当月有文章发表或读书报告会有成果分享者加10分,收到患者表扬信者加10分,在各类竞赛中获奖者加10分,参与各类社会活动收到表彰者加10分。

  100分以上者绩效工资发放金额=基数×实际分数% 80-100分者

  绩效工资发放金额=基数×100% 60-80分者绩效工资发放金额=基数×75% 60分以下者绩效工资发放金额=基数×50%

  (二)年终考核奖惩

  住院医师年终考核有以下项目构成:出科考试平均分×0.4 +业务学习到课率×0.2+技能考核平均分×0.2+同行(科主任+带教老师)评议×0.2。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成绩挂钩年终奖励及评优评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年终奖励。每一年级根据年终考核成绩按比例选出优秀学员,一次性奖励1000元。

  (三)阶段考核

  第一年参加浙江省执业医师考核第三年参加浙江省组织的规培结业考核阶段考核不通过者视为本年度年终考核不合格。

  完成第一年培训后,学员应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两次考试未获得医师执照者,下一年度取消绩效补贴或根据医院情况予以终止培训。

  通过浙江省组织的规培结业考核的学员发放《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不合格者将延长一年的培训(只发基本工资)或根据医院情况予以终止培训。

  三、其他奖惩说明

  (一)在招收录取中,提供虚假证明者,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培训,并全额退还医院发放的助学金和补贴,之前所完成的培训工作量一律不予承认,并保留向兄弟医院通报情况的权利。

  (二)培训过程中,在工作量化登记、考试、考核中弄虚作假者(包括主任、带教老师签名),一经查实,予以警告处分,之前所完成的`工作量酌情予以承认。

  (三)不按轮转计划转科的、不拿派科单自行到科室报到者;出科未经考核者视为培训计划(时间)无效。

  (四)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者应及时在科教科登记注册,如不按时注册的将不予晋升工资标准。

  (五)学员在第一年培训期间,应为24小时负责制。在整个阶段培训期间不得无故请事假,如有病假在三个月以上或怀孕生产不能按时完成培训任务者,自动留级延期。

  (六)病假在三个月以上者,第三个月开始只发基本工资,直至开始上班。

  (七)旷工一天按100元扣发,超过五天者扣发全部工资及补贴,并视情节终止培训。

  (八)培训过程中,因严重违反规定出现医疗差错、引发医疗纠纷、造成医疗事故,将按照我院有关制度给予处罚(包括经济赔偿)。

  (九)参加规培学员享有同本院其他职工相同的奖励待遇,如:文章奖励、行政奖励、婚育、假期、夜班补助等参照兰溪市人民医院相关管理规定或合同内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