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宿管理条例(精选10篇)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寄宿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有序,促进文明宿舍的建设,保证住宿生有一个安全、舒适、整洁干净的休息和学习环境,住宿管理条例。根据国家教委颁布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条例。 住宿管理条……
关于住宿管理条例(精选10篇)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寄宿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有序,促进文明宿舍的建设,保证住宿生有一个安全、舒适、整洁干净的休息和学习环境,住宿管理条例。根据国家教委颁布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条例。
住宿管理条例 篇1
一、学生日生活常规
1、早晨6点10分起床,进行洗漱、整理内务,去食堂吃早餐。规定7点10 分离宿。
2、中午12点至13点10分在宿舍休息,离宿前整理好内务;规定13点20分离宿。
3、下午15点55分至18点50分,课外活动、晚餐、洗澡。规定18点50分离宿。
4、晚上21点30分至22点05分 洗漱、洗澡。高一、高二年级22点10分,熄灯就寝。高三年级,22点10分在宿舍自主学习,23点30分熄灯就寝。
5、每周五,在放学后的一小时内,住宿生必须离开宿舍。生活教师开始检查室内水、电、门窗等设施,安全无问题后锁好宿舍门,任何人不能私自再开宿舍门。(如:下午15点30分放学,16点30分学生必须离宿)。
6、每周日,下午17点至19点50分,高一、高二年级住宿生返宿。(高三住宿生周日下午14点返宿,14点30分离宿去教室上课)。
二、住宿生须知
1、进行体检合格,确定无传染病且经教育处进行住宿前的培训后,方可办理入住手续。其中要认真、准确的填写住宿生登记表,特别是家长的联系方式。
2、进入宿舍时,必须主动出示住宿卡。住宿卡不得涂改和转借,如发现有此行为者,做停宿处理。
3、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吸烟、不饮酒、不偷盗、不打架斗殴、不经他人同意,不得随意翻动,使用他人物品。
4、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寑,不得擅自调换宿舍。不得串楼层,不得串宿舍,必须服从生活老师的管理。
5、禁止携带贵重物品存放宿舍,如电脑、手机、摄像机、照相机、贵重随身听、贵重mp3等。一经发现,物品没收,并对本人做停宿处理。当学校通知收费需带钱时,本人一定把钱锁在自己的柜子里,切勿丢失。未放柜里锁好,一旦丢失,责任自负。给学校造成影响的,对本人做退宿处理,并移交教育处给予校纪处理。
6、严禁使用各种自带电器和危险用品(电炉子、电热杯、电吹风、电夹子、电熨斗、电褥子、电蚊香、热得快、火柴、打火机、蜡烛、音响、接线板、各种充电器、转换器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等)。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通知有关部门及家长做退宿处理
7、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整理内务,按时进教学楼上课。并带齐学习用具,课间不能回宿舍(有医生证明除外),管理制度《住宿管理条例》。按时上晚自习,下晚自习后,住宿生应在15分钟内回到宿舍。按时熄灯。熄灯前必须锁好自己的用品,熄灯后,要保持安静,不得洗漱、看书、饮食、说笑、听录音机、打电话等。
8、在楼内不得大声喧哗。不得追跑打闹,不得拍球踢球。
9、在宿舍内不得吹奏各种乐器,不得进行各种联欢、聚会、庆祝生日等娱乐活动。
10、住宿生应有较强的安全意识,严禁座窗台、跨出宿舍窗户,不做有危险的动作,杜绝安全隐患。
11、住宿生不得随意出校门。因病、因事必须持有家长证明,或家长亲自跟生活老师电话联系后;如果是上课时间,应有医务室或班主任、年级主任的批条,再由生活老师开出门条后,方可离校。
12、严禁接触防火器材,不准私自手动空调,不得安装拆改电路,爱护公物及宿舍楼内的所有设备。凡故意损坏公物者加倍赔偿,从严处理。
13、室内空调无人必须关掉,杜绝“常流水、常明灯”。
14、提倡勤俭节约、不攀比。不要追求过度消费,提倡每周所带现金不得超过50元。
15、不得向楼下泼水,扔废弃物。
16学生宿舍必须全天保持清洁卫生,住宿生每天必须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按规定时间做好宿舍的大扫除和消毒工作,要按月凊洗更换床单、被罩、枕套。
三、住宿生违纪处理规定
生活部对住宿生的各项要求均纳入个人量化和班级量化,也就是扣个人分,影响着班级量化分。处理办法:没收住宿卡、停宿、退宿、上报教育处做校纪处理。
(注:没收住宿卡;每天18点以前不能进宿舍。停宿;时间为最少三个月。退宿;长期走读。)
扣量化分运作程序:
量化分扣到5分,由生活老师通知本人;
量化分扣到8分,由管理处老师通知本人、家长和班主任;
量化分扣到11分,由教育处、班主任、公寓主管通知本人和家长、给与该生停宿处理。
规定:
1、对不服从管理、顶撞老师的给予停宿处理。
2、对带和使用,学校已规定为禁品的,给予退宿处理。如果给学校带来坏的影响,则上交教育处由学校给与校纪处理。
3、有打架斗殴、吸烟、饮酒、偷窃行为的,给予退宿处理,同时上交教育处由学校处理。
四、宿舍检查评比扣分细则
1、 不按时离宿或上晚自习迟到一次的,没收住宿卡一周,并扣个人量化1分。迟到二次的, 没收住宿卡一个月,扣个人量化2分。迟到三次给予停宿处理。
2、 不准时熄灯或熄灯后不能安静下来的,每提醒一次扣个人量化1分。
3、 不按规定请假离宿和未请假不返宿的,每发现一次,扣个人量化2分,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责任自负。给学校造成影响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停宿或退宿处理。
4、 进宿舍不主动出示宿舍卡,卡没收并扣个人量化1分。带非住宿生进宿舍没收住宿卡并扣量化分2分,对住宿生造成伤害给学校造成坏的影响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停宿或退宿处理。
5、不按指定床位就寝、私自调换宿舍、串楼层、串宿舍,扣个人量化1分。
6、在楼内大声喧哗、打闹、搞体育活动等,扣个人量化1分。
7、没按要求完成每天两次内务卫生的,每查一次扣个人量化1分。
8、损坏公物要赔,故意损坏公物加倍赔偿,从严处理,给学校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停宿或退宿处理。
9、自己物品没有按要求保存好丢失的,责任自负,并扣个人量化1分。如果给学校带来坏的影响的,不仅退宿并上交教育处,给予校纪处理。
五、学生宿舍的奖惩办法:
1、学校对住宿生的各项要求,均有检查和评比。宿舍卫生,早晨、中午各查一次。每周一公布在橱窗内,同时上交教育处一份,纳入各班量化。
2、每月评选优秀宿舍给予表扬并公布在橱窗内。
评选条件:
思想品德好、纪律好、卫生好。参照每天的`纪律、卫生评比分数,由高分起依此排列选出优秀宿舍。
3、对拾金不昧的给予表扬,并给所在班级量化加5分。
4、住宿生如果受过停宿或退宿处理的,则失去参加评选区级、校级“三好生”“优秀干部”的资格。
六、住宿生家长须知
1、 多关注孩子的思想品德教育,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正确引导和教育,加强与学校联系。
2、 严格把握孩子的离校、返校时间,协助学校执行学生离校、返校的交接制度。
3、孩子因病、因事不能返校,应在当日打电话通知学校,事后补交书面证明。
住宿管理条例 篇2
第一条严格遵守作息时间。熄灯后保持寝室安静,以保证睡眠。
第二条爱护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注意维护公寓和寝室环境,保持个人卫生、寝室卫生,公寓内不准悬挂物品,衣柜上不准摆放杂物,
第三条住宿生应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即不在公寓内吃饭、聚会。果皮自觉包起来放在垃圾桶内,每天起床后,把被子叠好,床单铺平,桌子上做到无杂物。
第四条安静有序不打扰他人,不乱串房间和楼层,不得在公寓内或楼道喧哗、打逗,特别注意安全。
第五条勤俭朴实,不带贵重物品,不带过多现金,不带违规物品,如电热产品、易燃物品、麻将牌等。
第六条懂礼谦让,尊敬辅导员,尊重他人,互帮互助,不激化矛盾、不打架,处理好寝室同学关系。
第七条提高自理能力和防范意识,注意防火防盗,管理好自己的物品。
第八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健体防病。如有身体不适,及时去医务室就医或与辅导员联系。
第九条住宿期间未经批准不得在外留宿,不得私自离校,不许私自外出,不得将外人带入公寓。
第十条请假外住、周末回家居住及外出补课必须找辅导员填写登记表,登记表须有监护人签字方可生效。
第十一条住宿生如请假,须经班主任或辅导员同意后,出具假条报辅导员批准,病假须持医务室假条报辅导员批准。
第十二条遇有学习、生活上的困难、问题,应及时向辅导员反映、交流。
第十三条住宿生的违规违纪行为,德育处将根据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住宿管理条例 篇3
为搞好学生宿舍管理,培养学生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的良好习惯和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集体主义精神,为学生创建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创建良好的校风、学风,特制定学生住宿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管理机构
(一)学生处下设学生宿舍管理部,由学生处成员、舍务老师和学生干部组成,对学生宿舍实行全面、科学管理。
(二)学生处指定专人负责学生宿舍的管理以及夜间值班,负责学生在宿舍的卫生纪律评比和教育。男女生宿舍楼分别安排两名舍务管理员,除此之外,舍管部给每层楼选派2名优秀的学生干部负责该层楼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学生处及时与各系沟通联系,齐抓共管,定期例会,研究解决宿舍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把优质服务与管理教育结合起来。
(四)学生处与总务后勤及时联系,加强学生宿舍修缮和维护。
第二条管理方法
(一)实行校系两级管理,学生处及舍管部负责学生在宿舍区的纪律、日常行为、卫生、安全及公共财产、水、电等方面的检查、评比及考核,凡违反有关规定者,舍管部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各系党支部书记全面负责本系学生管理工作,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以及日常行为规范的监督与管理。对违纪严重且不接受教育的学生,建议并报请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二)学生处及舍管部和各系共同开展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在加强学生思想工作的同时,着重加强对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纪律的检查和督促。
(三)学生处将宿舍检查情况以整改通知单的形式通报各系,并提出整改要求,各系应及时采取措施,及时解决落实。
(四)学生在宿舍的表现直接与学生的奖学金及各种评优、评先挂钩。
第三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一)在我校注册入学并取得学籍的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统一在校内住宿。
(二)特殊情况,在学校住宿确有困难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情况方可批准走读。①家在市内的学生,且交通方便,市内有亲属住宿方便的学生。②患有疾病,须在家治疗的学生,须二甲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③其它特殊原因。
(三)申请走读的学生必须学生本人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经系里核准同意,填写《走读申请表》,家长亲自到学校签字,由所在系报学生处批准备案。
(四)走读学生在校外发生被盗、人身安全事故等状况,由本人及监护人负责。
第四条学生宿舍物品摆放要求
(一)在宿舍内不准乱贴、乱钉、乱挂、乱画。
(二)拖鞋要整齐摆放在床下,鞋跟朝外。
(三)被褥按要求叠好,统一靠床头摆放。
(四)个人皮箱放在床下,放不进床下的较大皮箱在不影响寝室其他同学起居方便的前提下,可放在室内合适位置。
(五)暖瓶一律放在窗台上,洗漱用具放在床下。
第五条学生作息时间规定
(一)早上7点起床。
(二)8点20分前要离开宿舍,提前进入课堂。
(三)晚间21点查寝,熄灯前洗漱完毕。
(四)21点30分熄灯后,不允许洗漱,不允许在走廊走动喧哗,按时就寝。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五)任何学生除中午休息外,白天不得躺在床上,如果确实生病需要卧床,必须出具带有辅导员签字的假条。
第六条爱护并妥善使用宿舍的公物和设施
(一)不准在寝室内使用酒精炉及电热器具,不准私接电源。
(二)不准私自安装非配套设施及拆卸学校统一配备的设施。
(三)不准往窗外泼水、乱扔杂物果皮。寝室内做到无杂物、垃圾。
(四)自觉维护走廊、洗漱间的卫生。
(五)节约用电,做到室内人走灯灭。注意节约用水,做到随手关闭水阀。
(六)宿舍公物设施如有损坏要按价赔偿,并到学生处填写报修单,由学校统一维修。
第七条学生宿舍行为文明的规定
(一)见到老师,要讲文明懂礼貌,自觉接受老师的询问和检查。
(二)要保持室内肃静,不准大声喧哗、超音量播放音乐和制造其它噪音。
(三)不准在寝室内就餐及存放易腐烂食物。
(四)不准在寝室内赌博或变相赌博。
(五)未经允许,禁止晚归寝和夜不归寝。严禁串寝、混寝。
(六)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和留宿外来人员(含亲属)。
(七)要服从学校舍务管理人员的查寝管理,不得无理取闹,甚至侮辱、谩骂管理人员。
第八条寒暑假宿舍管理规定
(一)寒暑假期间学生要将自己的贵重物品带离寝室,以免丢失。
(二)寒暑假期间任何学生不得留校住宿。
(三)必须按照学校规定时间离校和返校,不准时返校或无故延期返校,按《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相应条款予以处理。
第九条寝室长职责
(一)寝室长负责管理本寝室同学的内务整理、值日安排及本宿舍的纪律。
(二)如有同寝室的同学生病或有事临时不住宿的,寝室长应及时向值班老师报告。
(三)寝室长及时反映同寝室同学生活上、管理上的意见和建议,献计献策,作好寝室管理工作。
(四)寝室长应鼓励同寝室同学争当优秀寝室,如发现同寝室同学有违反学校住宿制度的现象,应及时制止,如不听劝告,应向学生处老师反映。
(五)寝室长应关心同寝室同学的生活起居,关心爱护寝室环境,营造良好的住宿氛围。
(六)发现本寝室同学擅自离校或逾期不归者,及时向辅导员或学生处反映。
(七)寝室长享有评选优秀寝室长的权利,文明寝室长作为一种荣誉记录在学生档案中。评为文明寝室的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十条值班教师岗位职责
(一)值班教师必须准时到岗,按时交接班,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二)负责对值班的学生干部进行管理、协调和指导。
(三)在当班时间要不定时对校内各部位进行检查,掌握全校学生动态,严防发生不安全事故。
(四)发现个别学生有不良行为倾向要及时制止、劝导,对违纪学生要及时妥善处理。
(五)按规定时间查寝,严格记录旷寝学生,督促学生按时就寝和按时起床。熄灯后要严防学生串寝。
(六)对晚归寝学生要问清原因,进行教育,并做好记录,次日向学生处报告。
(七)双休日值班重点加强对舞蹈小班学生的监督和管理,小班学生外出必须经值班教师批准,并需按时归校销假。舞蹈小班学生无故不许外出。
(八)夜间值班男教师需在学生楼值班室住宿,当班期间不允许喝酒、玩电脑游戏、看电视等,不得离岗。
(九)值班教师交班时须将当日值班情况向学生处汇报。
(十)夜间值班时间为:下午4:00至第二天8:20(周一至周四值班教师如有课,可下午五点到岗),双休日白天值班时间:早8:20至下午4:30。
第十一条值班学生干部岗位职责
(一)值班学生干部必须准时到岗,按时值班,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二)协助值班教师对校园各部位进行检查,保证校园的安全。
(三)负责查寝,对旷寝的学生认真记录,并填写查寝记录,督促学生按时就寝和按时起床。
(四)督促教育学生保持宿舍及走廊的环境卫生,熄灯后进行简单的卫生清扫。
(五)深入学生当中,了解学生间的矛盾和不良苗头,做好调和化解工作,对学生中尖锐的矛盾要及时汇报给值班教师,以便妥善处理。
(六)不允许随意串班串岗,有事情要提前向学生处请假,并找好替班。
(七)学生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要讲究工作方法和工作艺术,做学生的典范。
住宿管理条例 篇4
一、住宿学生要树立节约用水、安全用电的思想。学生宿舍按学校用水用电规定(水3立方/人,电3度/人)定量供应,定量范围内免费使用。超额部分的费用由学生自行支付,节约部分按50%奖励。自行支付的费用由住宿人员共同承担,宿管中心每月初公布上月水、电使用情况,宿舍舍长在接到用水、用电缴费通知后主动到宿管中心交纳费用,超用水、电的收费标准按学校现行标准计收。
二、逾期不交纳超用水电费的宿舍,宿舍中心实行停电处理,直至该宿舍交费办理手续为止。凡被中心实行停电处理的宿舍,取消该宿舍当月水电定量免费使用的权利,按实用数量计收费用。对无理取闹或擅自接通水、电源者予以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三、为了确保学生宿舍用电安全,严禁使用350瓦以上的电器,如电饭锅、电水壶、电炉、电热杯、电热棒等。违者,除没收电器外,并处以罚款及通报批评。
四、由于使用不安全电器或高瓦数电器造成用电设施损坏的,恢复设施费、维修费由学生宿舍成员支付;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学生因学习(如电脑、录音机、台灯等)需增加宿舍内线路的,应报宿舍中心批准后,由专业电工协助安装;学生负责所需材料等各种费用。禁止在宿舍区乱拉乱接电线、电话线、上网线。
六、严禁擅自启用消防水龙头。违者,赔偿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并给予警告以上的处分。
七、严禁搭线偷电,或在水表、电表作弊,破坏水电设施等行为。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八、为了增加水电费缴交的透明度,如果学生对缴交费用有疑问时,可查看水、电表记录。
九、宿舍内实行自觉关灯制度,晚上11:30后不按时关灯累计达三次的宿舍,作停电一周处罚.
住宿管理条例 篇5
一、按时作息,禁止休息时间未经批准外出。
二、起床后,被要折叠、蚊帐要挂起,箱、提桶等日常用品要摆放有条理,牙具、口盅、毛巾等要放在指定位置。
三、地板、墙壁要保持清洁,每天要轮值一打扫。不准在墙壁上打钉、刻划或把墙壁弄脏。
四、不准在宿舍、走廊内直接向楼下倒水及垃圾。严禁将瓜皮果壳等容易堵塞排污管道的物品丢入卫生间。
五、讲究公共卫生,不要随地吐痰和乱丢杂物。
六、室内公物由班责任保管,要爱护公物,损坏或故意破坏者按价或倍价赔偿。注意关锁门窗。崐
七、不准在室内煲食、烧火、私接电源。
八、讲文明,不准粗言烂语或讲低级趣味的话。
九、不准在楼道、梯道、宿舍内跑动、追逐及嬉闹。
十、严禁攀爬阳台、栏杆及围墙、公寓楼前山体陡坡。
十一、服从保卫人员及管理人员管理,禁止擅自收留外人住宿。
住宿管理条例 篇6
1、住宿人员必须遵守公寓相关管理规定,服从公寓中心的安排和管理,配合公寓中心的安全检查等工作。
2、住宿人员须爱护公寓内公共设施设备,如有人为因素损坏设施,将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3、公寓内的所有设施设备、管网线路等不得私自拆除或更换,如确需维修或更换的请报告值班室,公寓中心将安排专业人员维修。
4、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离开公寓要关好门窗、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5、住宿人员要努力营造安全的住宿环境。严禁在公寓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劣质电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和明火炉具。
6、严禁在公寓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以及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卫生和安全的危险物品。
7、住宿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带校外人员进入教师公寓,不得将床位转借或转租他人使用、不得擅自调换房间,不得随意占用他人床位。
8、严禁在公寓内酗酒滋事、大声喧哗,不得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
9、严禁在公寓内从事赌博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10、住宿人员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寓中心将根据情节进行劝说、教育或通报学院、部门,直至取消住宿资格。
11、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住宿管理条例 篇7
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为广大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卫生、舒适、文明的住宿环境,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习任务,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特制本制度。
1、学生宿舍由学生处分配给各学院(部、直属系),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分配和调整,学生须按分配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
2、学生进入宿舍必须遵守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学生上课时间不会客,休息时间会客在值班室。
3、提高警惕,防火、防盗,离开宿舍要锁门,携物外出要到值班室登记。
4、爱护宿舍内一切设备、设施,人为损坏或丢失要照价赔偿,不得擅自搬出或调换室内家俱、设施。新生入学要缴家具押金和钥匙押金,毕业或因其他原因离校时,要按卡片验收家俱等设施,一切齐全后方可予以办理离校手续,并退还押金。
5、节约水电,随手关灯,关水龙头,杜绝长明灯、长流水。严禁使用任何电器设备和煤炉等生火设备,熄灯后禁止使用蜡烛等照明。
6、讲究公共道德,注意公共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严禁在楼道泼水、焚烧废纸等。楼道不许停放自行车。
7、寝室由寝室长负责,采用轮流值日打扫卫生,值日生每日将垃圾入垃圾桶,倒入垃圾箱,保持室内和寝室门外整齐、洁净。禁止在寝室内抽烟。
9、禁止从窗口向外泼水、倒垃圾、扔酒瓶,不得将剩饭菜、杂物等倒入水池或便池内,以防下水道堵塞。
10、不准在宿舍楼内经商、打麻将、酗酒、跳舞、玩球或进行其他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11、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就寝、起床,晚归者要说明理由,进行登记。
12、学生不在分配的宿舍和床位就寝时,一日内须向寝室长报告,三日以内须向辅导员报告,三日以上须向院(系)报告。
13、上课、自修和学校明文规定的时间内,学生宿舍不准异性互相来访和逗留。未经批准,不得在宿舍留宿他人。
住宿管理条例 篇8
1、客房部的前台接待问询员负责接待客人住宿登记工作,每天24小时当班服务。
2、所有中外旅客一律实行登记,登记率达百分之百。
3、零散客人实施登记时必须做到'三清、三核对',三清是字迹清、登记项目清,证件查验清。三核对是:核对旅客本人和证件照片是否相符,核对登记的年龄与证件年龄是否相符,核对证件印章和使用年限是否有效。
4、vip客人可先引领进房,在房内办理登记手续或由省、市接待部门代为登记填写。
5、旅行团体客人的住宿登记由营销拓展部销售代表和旅行社陪同代办填报。
6、接待员在实施住宿登记时,应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实做好有关通缉,协查核对工作。
7、在客人进行住宿登记时,接待员有责任提醒客人,公司设有贵重物品保险箱,如有贵重财产可代为保管。
住宿管理条例 篇9
一、住宿生必须服从学校、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按编定的床位号入位。
二、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早晨5:30起床,严禁学生早起,要保持宿舍区的安静。
三、寝室内的被子、毛巾等日常用品摆放统一、整齐、规范。
四、认真做好寝室及个人的卫生工作,每星期一次大扫除,每天值日轮流。
五、要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不说下流话,不打架,不得拉帮结派。
六、损坏东西按价赔偿,不得偷窃学校或老师、同学的东西。
七、遇到问题及时向宿舍管理人员或班主任汇报。
八、爱护学校财产,节约用电用水,不在墙壁上乱涂乱画。
九、住宿生不得乱撒米粒、饭粒及剩菜等,保持公共场所的卫生整洁。
十、加强安全防范,不得带外人住宿,做到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发生,按时关锁寝室门窗,遇到坏人坏事应立即报告。
十一、熄灯以后严禁说话、打手电筒,禁止到外打水等其它活动。
十二、宿舍管理人员对学生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首先进行批评教育,对履教不改的(两次以上)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学校要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住宿管理条例 篇10
1、必须在住宿前办理手续,否则取消住宿资格,情节严重者并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2、按时上好早操、早读和晚自习,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住宿生确需出校门需持有班主任签发的出门证,平时不得出门,如有违反者,学校将酌情处理。有特殊情况需请假时,应向班主任请假,财政部后报告室长,由室长投入室长报告袋,未请假离校,将严肃处理,并扣班级风纪分。
3、应自觉排队购买饭菜,不得争先恐后,更不得在外就餐。
4、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子,爱护公共财物。
5、按时将宿舍门锁好,舍内严禁火种;不准乱拉乱接电源;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品和易爆品;保管好个人财物,百元以上人民币应存入银行;严禁私自下河游泳;按照规定地点放置自行车。
6、不得将外人带入宿舍,更不得留宿。晚上熄灯后应保持宿舍内安静,不得妨碍他人休息。
7、宿舍制度表、值日表、住宿生登记表必须上墙。内外应保持整洁,按值日生表每天进行卫生打扫,及时将垃圾倒在指定地点。
8、和睦相处,遇到问题应妥善处理,自向无力解决的,应及时汇报老师。
9、住宿生应在生活老师的指导下,协助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应自觉服从管理,如有违纪而教育不该的,将根据情况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