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与《乐记》 《周易》被尊为六经之首,是中国古代哲学的正宗,同时也是传统文比的活水源头。它弥纶群言,笼罩百家,涵古盖今,包裹天地,对传统文化的方方面面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所谓“《易》道广大,无所不包,旁及天文、地理、乐律、兵法、韵学、算术,以逮……
《周易》与《乐记》
《周易》被尊为六经之首,是中国古代哲学的正宗,同时也是传统文比的活水源头。它弥纶群言,笼罩百家,涵古盖今,包裹天地,对传统文化的方方面面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所谓“《易》道广大,无所不包,旁及天文、地理、乐律、兵法、韵学、算术,以逮方外之炉火,皆可援《易》以为说。”(《四库总目·经部·易类》)从中国古代乐论的角度看,受《周易》影响最深,援《易》以为说最多的,则为《乐记》。它的乐本论、乐象说和乐简观,分别与《周易》阴阳之道、易象理论和易简学说有直接的渊源关系。而《乐记》又是中国古代音乐理论的奠基石,在中国古典美学史上占据重要的位置。所以,分析《周易》与《乐记》的关系,可以使我们更加深入地认识《周易》是我们民族文化的灵魂和核心。
一.阴阳之道与乐本论
《庄子·天下》称;“《易》以道阴阳”。这句话说出了《周易》的思想本质。阴阳为《周易》之本,它是《周易》哲学的总纲,是贯穿天道、地道和人道的总规律。一部《周易》就是建立在“一”、“一”两个阴阳符号的基础上,这一断一连的两个阴阳符号,经过排列组合而衍成八卦和六十四卦。《易传》又进一步用阴阳消长之理来解释这两个符号,并以阴阳之道为基石,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哲学体系。《易传》认为,阴阳是推动宇宙万物演变的两种元气,在阳气鼓动之下,事物的属性是刚健的,在阴气支配之下,事物的属性是柔顺的。自然、社会中的万事万物,都可以根据其属性特点,区分为阴阳两大类,如天地、水火、雷风、昼夜等自然现象,男女、君臣、父子、夫妇等人际关系,都是阴阳的表现。诚如朱熹所说:“天地之间无往而非阴阳,一动一静,一语一默皆是阴阳之理。”(《朱子语类·读易纲领》)《周易》以阴阳之道为宇宙之本,用阴阳范畴概括宇宙万物的运动变化关系,可谓抓住了问题的关键。
阴阳之道为宇宙之本,同时也是音乐之根。《周易》阴阳之道的大义表现在宇宙生化与天地谐和两方面,《乐记》正是循易道之迹,从这两方面来论述音乐的起源与本质的。首先,《乐记》本易道阴阳生化之理,阐述音乐的起源。《系辞》曰:“一阴一阳之渭道”。道者,太极也。太极乃阴阳二气环抱之状,喻示天地浑沌未分之时。阴阳二气,一动一静,自相交感,变合施受,则出两仪,生天地,化四时,成万物。这便是《周易》所展示的阴阳生化之理和宇宙构成模式。本此之理,《乐记》论述了音乐的起源问题:
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乐本篇》)
这就是中国古代乐论所谓的“物动心感”说,它强凋音乐的产生是外界事物作用于人心的结果,其本源则是宇宙间生生不息的气化运动。钟嵘说,“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诗品序》)“舞咏”即包含音乐在内的诗、乐、舞的统一体,也就是《乐记》所说的“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这洋,音乐产生的具体过程便是:气-物-心-声-音-乐。既然音乐与万物的产物都是阴阳气化的结果,那么,追寻音乐的本源当然也就要十溯列天地之间的阴阳之道。所以,《乐记·乐礼篇》又说:
天高地下,万物散殊,而礼制行矣,流而不息,合同而化,而乐兴焉。著不息者,天也,著不动者,地也,一动一静,天地之间也。故圣人曰:“礼云乐云”。
这里着眼的正是阴阳间的动静交合,天地间的生生化化。这种以阴阳生化为依据,从宇宙生成,万物化生的角度考察音乐本源问题的思维方式,正源于《周易》阴阳之道,篇中有一大段文字完全抄录《系辞》则是明证。
其次,《乐记》本易道天地谐和之说,论述音乐的本质。《系辞》曰:“天地之大德曰生”。《周易》哲学乃是重生的哲学,故有“生生之渭易”说,然而,万物生化的基本条件是天地和谐、阴阳调顺。《乾·彖》:“保合大和,乃利贞”,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周易》以“弥纶天地之道”为己任,追求的是宇宙间的普遍和谐。这种和谐以天地定位、阴阳相得为基础,在阴阳刚柔的对立统一中追求和谐与流变,以便山川相通、雷风激荡、水火交化,最终形成自然界的普遍和谐运动。《豫·彖》:“天地以顺动,故口月不过,而四时不忒。”“顺动”即天地和谐运动。日月运行不过,四时推移不忒,百物兴化有序,均是天地和谐运动的'表现。大自然的和谐乐章孕育了音乐艺术的和谐本质。“乐者,天地之和也。”《乐记》受易道天地谐和说的启发,把音乐放到天地之间加以审视,以天地之和为音乐和谐的依据,提出了“大乐与天地同和”(《乐论篇》)的观点。这一观点诱发于宇宙大干生生不息、风雨序次的和谐运动,其本则在《周易》对此,《乐礼篇》作了交待:
天尊地卑,君臣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小大殊矣,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则性命不同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如此,则礼者,天地之别也。
地气上齐,天气下降,阴阳相摩,天地相荡;鼓之以雷霆,奋之以风雨,动之以四时,暖之以日月,而百化兴焉。如此,则乐者,天地之和也。
这两段话完全出自《系辞》,《乐记》引而用之,目的在于从天地运行、四时周转的自然和谐运动中导引出音乐的和谐本质。有人认为:“这两段内容实际与‘礼乐’无关,中间点到两句,也显得附会。”其实不然。阴阳之道,一动一静,这是宇宙间万物生化的无穷力量。阴阳之道有序和谐的运动正是天地大美之所在,而宇宙的和谐已包含了音乐的和谐,天地之美实际上也就是音乐之美,所以说:“乐者,天地之和也”。这样,《乐记》就为音乐的和谐美找到。了物质基础和本体依据。这种以阴阳之道为基础,从宇宙生成沦的角度论证音乐的本质
问题,正是中国古代乐论的一贯作法。《乐记》之前的《吕氏春秋·大乐》,乐记》之后的阮籍的《乐论》,嵇康的《声无哀乐论》,莫不如此。
阴阳之道作为附着在占筮之经《周易》上的哲学思想,除了具有自然物质性的一面外,尚有鬼神迷信的神秘色彩。《系辞》曰:“阴阳不测之渭神”,《观·彖》曰:“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圣人以神道设教。”阴阳变化,幽微难测,在其运行过程中,既生出天地山川之丽象,又带来蓍龟河洛之神物,故曰“神道”。清人江慎修渭之为,“天不爱道,地不爱宝,河出马图,洛出龟书,天地之大文章也。”(《河洛精蕴》)这就给阴阳之道涂上了一层神秘色彩。这种神秘色彩又具体表现在天尊地卑、天人合一的观念上。《周易》哲学具有崇阳抑阴的倾向,它把天放到至高无上的位置,赞美它的德比功能:“大哉乾元,万物资生,乃统天”(《乾·彖》)。天主宰万物,统摄一切,所以囊周易》赋予它人格神的含义,尊之为“上帝”(即天帝)。大人(有德之君)遵天命以行事,顺天道以施政,则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如此,大人也就进入了天人合一的境界‘“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乾·文言》)然而,人间的和谐与幸福乃上天所赐,故“先王作乐崇德,殷荐
之上帝,以配祖考。”(《豫·象》)意即人们在庆贺丰收、胜利之时,要通过音乐来昭明天道,歌功颂德,与神同乐,以答天贶。于是,音乐便成了天人合一的媒体。这种与原始宗教巫术相联系的音乐思想,在《乐记》中也留下了深深的印记。《乐礼篇》说:
乐者敦和,率神而从天,礼者别宜,居鬼而从地。故圣人作乐以应天,制礼以配地,礼乐明备,天地官矣。
礼乐之极乎天而蟠乎地,行乎阴阳而通乎鬼神,穷高极远而测深厚,乐著太始,而礼居成物。
毫无疑问,这是一种神秘而奇特的音乐思想,它把音乐看作是可以与天地鬼神相感,与自然社会相通的一种应感工具,从而把音乐推向了宗教神学的怀抱。而这种音乐思想正植根于《周易》天人感应论之中,是《周易》阴阳之道的神秘色彩在古代乐论中的折射。后世乐论,如班固《白虎通德论·礼乐》,《魏书·乐志》“长孙稚、祖莹论乐”,《隋书·儒林列传》“何妥论乐”,也均有此说。
二.观物取象与乐象说
“易者,象也。”《左传·昭公二年》叙韩宣子适鲁,“见易象与《鲁春秋》”,其不说《周易》而称“易象”,可见《周易》以“象”为基础,“象’是《周易》义理的感性形式,是圣人设教的象征符号。易象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卦象,一类是爻象。《朱子语类》说:“《易》之有象,其取之有所从,其推之有所用,非苟为寓言也。”取之有所从”与“推之有所用”,就是《系辞》中说
的“观物取象”与“立象尽意”。《周易》易象理论蕴含了艺术思维的精髓要义,给中国古代乐论以深刻的影响。尤其是《乐记》,专门没立了《乐象篇》以探讨音乐立象的问题。
《周易》是通过“观物”来“取象”的,《系辞》曰:“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渚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这段话阐述了由天地万物到阴阳八卦的制作过程。“物”是自然、社会中客观存在的具体事物,“象”是对这些事物的模拟、概括。物为象之本,象乃物之象。要在物中取象就必须体察万物,师法自然,对各种具体事物和现象进行仰观俯察,远求近取。如此方能应物象形,制作体现事物特征的易象。乐象的制作方法与易象是相通的。“情动
于中,故形于声”(《乐本篇》)。这是说情感决定了乐象的个性特征。但是,抽象的情感并不就是艺术。艺术之为艺术,关键在于能将主观的情感融入到一定的物质形式之中,使之客观化。就音乐艺术而言,这种一定的物质形式就是音响。《乐象篇》说:“声者,乐之象也。”这里的“声”指构成乐象的基本要素,即五声、六律。五声为宫、商、角、徵、羽。古人认为,五声本于自然,生于气化“天有六气,降生五味,发为五色,徵为五声”(《左传·昭公元年》)。阴阳六气衍为四时、五行,而四时各育其气,五行各有其性,人们通过对四时之气和五行之性的观察、体会,制作了五声。桓谭说:“五声各从其方,春角、夏徵、秋商、冬羽,宫居中央而兼四季,以五音须宫而成。”(《新论·琴道篇》)朱长文则说:“圣人观五行之象丽于天,五辰之气运于时,五材之形用于世,于是制为宫、商、角、徵、羽,以考其声焉。凡天地万物之声,莫出于此五音。”(《琴史·释弦》)可见,五声是在观物取象的思维方式指导下,通过对自然现象的观察和自然声响的模拟而获得的。
五声表示音程,但还不能决定一只曲子音调的高低,决定音调高低的是十二律。十二律分阴阳两类:黄钟、太簇、姑洗、蕤宾、夷则、无射属阳律,称为“六律”,大吕、夹钟、仲吕、林钟、南吕、应钟是阴律,又叫“六吕”。通常所说的“六律”,则是包括阳律六律和阴律六吕的总称。六律也是取法自然的结果,具体说是对一年十二个月不同风气观察的结果。贾谊论六律曰;“声音之道,以六为首,以阴阳之节为度。是故一岁十二月,分而为阴阳,阴阳各六月,是以声音之器十二钟,钟当一月,其六钟阴声,六钟阳声,声之术,律是而出,故谓之六律。”(《新书·六术》)古人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逐渐发现一年十二个月所刮之风,在风向、强度、湿度等方面都有所不同,手是将其分为阴阳两类,并与十二律相配:
阳:黄钟 太簇 姑洗 蕤宾 夷则 无射
十一月 一月 三月 五月 七月 九月
阴:大吕 夹钟 仲吕 林钟 南吕 应钟
十二月 二月 四月 六月 八月 十月
所以,贾谊又说:“夫律之者,象测之也,所测者六,故曰六律。”这就明白地道出了六律是观物取象的产物。
“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音乐是声音有规律的组织,舒心悦耳的美妙乐曲来源于和谐协调的声律之象,故制乐要“稽之度数”。《乐记·乐象篇》有言:
清明象天,广大象地,终始象四时,周还象风雨。五色成文而不乱,八风从律而不奸,百度得数而有常。
那么,声律如何才能得数,度数的常规又是什么呢?《乐象篇》接着说:“小大相成,终始相生,倡和清浊,迭相为经”。“小大”、“终始”谓五声中的羽声和宫声,因为羽声尖溜细腻,音量最小;宫声低沉雄厚,音量最大。又,五声始于宫、终于羽。“清浊”:五声中宫为中声,角、羽为清声,商、徵为浊声。五声之小大、终始、清浊,”皆安其位而不相夺”,即是符合度数,谓之“比音”。在古人看来,声音之大小、巨细、清浊,并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取法于鸟兽、昆虫、风气之声,来源于天地万物的和谐音响,。陈幼慈说:“凡天地化生万物,莫不有声。龙吟虎啸,声之巨者;蝇蚓 ,声之小者;敲金戛玉,声之清者;怒吼狂呼,声之浊者;两间万类,无往非声。”(《琴论·音韵清浊》)
五声六律经过有序的组合,便构成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乐象世界。然而,声音是通过乐器产生的,不同的乐器可以发出不同的声音,产生不同的乐象。这也与易象制作方法有关。相传,伏羲氏不仅观天法地以作八卦,而且还以同样的方法制作了琴:“昔者,伏羲氏既画八卦,又制雅琴。卦所以推:天地之象,琴所以考天地之声也。”(《琴史·莹律》)琴为乐器之首,然乐器并不止于琴。古人根据乐器制作材料的性质不同,将乐器分为八类,即所谓“八音”,并认为八音取法于《周易》八卦。班固在《白虎通德论·礼乐》中引《乐记》曰:
土曰埙、竹曰管,、皮曰鼓、匏曰笙、丝白弦;石曰磬、金曰钟、木曰祝 。此谓八音也,法易八卦也,万物之数也.
埙,坎音也。管,艮音也。鼓,震音也。弦,离音也。钟,兑音也。祝敌,乾音也。
检现存《乐记》并无以上所引文字,班固当是据别本以引之。西汉时,《乐汜》有多种本子传世,据现存史料记载,至少有王禹二十四卷(篇)本、刘向《别录》本、小戴《礼记·乐记》本和今本《史记·乐书》本四种。现存的《札记·乐记》十一篇只是一个节本,距原本相去甚远。孔颖达《礼记·乐记》疏云:“刘向校书,得《乐记》二十三篇”,“著于《别录》,今《乐记》渐取十一篇,余有十二篇其名犹在。”这十二篇主要淡的是乐舞的表演技艺,—其中就有《乐器篇》。班固的引文可能就是据此丽来。尽管如此,现存《乐记》还是谈到了当时的多种乐器,例如;金属制的有钟,石制的有磬,陶土制的有埙,木制的有椌,楬(柷、郚),革制的有柑、鼓、鞔、鼙,弹弦乐器有琴、瑟;腔管乐器育篪、管,籥、箫,簧管乐器有竽、笙、匏。这就囊括了八音中的大部分乐器。
“观物取象”是为了“立象尽意”。《系辞》曰:“人立象以尽意”。《易》之为书,最初并无文字,仅以易象达意示人,所以易象的古义即是表意之象。宋人陈騩说:“《易》之有象;以尽其意”(《文则》)。后来,象中之意曲折隐晦,圣人怕来人不知其意,故系辞以告之。“易有四象,所以示也。”朱熹《周易本义》谓四象为“太阳、太阴、少阳、少阴”四者。圣人创立四象,
是为了用它们显示天下事物的义理。易象如此,乐象亦然。乐有五声,五声的确立也有一定的象征意义。所谓“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徵为事,羽为物。五者不乱,则无估滞之音矣。”(《乐本篇》)这里,《乐记》先以五声配五等,把五声的象征意义由自然界的种种事物和现象,引伸到社会的政治道德领域。后人又不断对此进行发挥,使五声的象征意义更加丰富具体。刘籍说;“宫象君,其声同。当与众同心,故曰同也。商象臣,其声行。君令臣行,故曰行也。角象民,其声从。君令臣行民从,故曰从也。徵象事,其声当;民从则事当,故曰当也。羽象物,其声繁。民从事当财物有繁植,故曰繁也。”(《太音大全集·琴议篇》)这样,五声不同之象就代表了五种不同的礼义事项,音乐也就与社会政治沟通起来。正是基于乐象的象征意’义,音乐发挥着它的陶冶性情、移风易俗的社会作用。所谓宫声和严雄厚、庄重宽宏,闻之使人温良而宽大,商声慷壮哀郁、惨怃健捷,闻之使人方廉而好义;角声圆长通澈、廉直温恭,闻之使人恻隐而爱人;徵声婉愉流利、雅丽柔顺,闻之使人乐养而好施,羽声高洁澄净、谈荡清邈,闻之使人恭敬而好礼。
五声以外,八音也具有一定的象征意义。据《乐记·魏文侯篇》所述:钟声铿,其声象威武的立号令,君子听之则“思武臣”;石声磬,其声表示节操分明而视死如归,君子听之则“思封疆之臣”,丝声哀,其声使人廉明而有志,君子听之则“思志义之臣”;竹声滥,其声象征团结,君子听之则“思畜聚之臣”;鼓鼙之声欢,其声使人活泼有力,君子听之则“思将帅之臣”。还有,古代言乐必兼舞’,乐舞配合正是为了更好地立象尽意。后世研究音乐的人多只注重于律吕,而很少涉及舞法,原因就在于,不明宙乐以立象尽意为本。“夫乐者,象成者也,”《乐记·宾牟贾篇》对铿锵鼓舞的动作与结构的分析,就是着眼于乐象的尽意功能。“ 于而山立,武王之事也;发扬蹈厉,太公之志也;武乱皆坐,周召之治也。”就是说舞队拿着盾牌稳稳地站着,是表现武王对待诸侯十分庄摹的形象;举手顿脚勃然阼色,是表现太公威武的意志;乐舞结束时大家跪下,是表示周公召公用文止武的意思。在结构上,这种鼓舞每一段都表示一个特定的意思,如第一段表示武王到北方去伐纣,第二段表示灭掉商纣,第三段表示凯旋南归……
三. 乾坤易简与乐简观
孔颖达在《周易正义·论易之三名》中引郑玄《易赞》和《易论》曰:“《易》一名而含三义:易简一也,变易二也,不易三也。”《易》有三说,简为其一,可见易简是《周易》全书一条重要的原则。《系辞》说:
乾以易知,,坤以简能。易则易知,简则易从。易知则有亲,易从则有功;有亲则可久,有功则可大。……易简而天下之理得矣。
夫乾,确然示人易矣;夫坤,阧然示人简矣。爻也者,效此者也;象也者,像此者也。夫乾,天下之至健也,德行恒易以知险;夫坤,天下之至顺也,德行恒简以知阻。
《易传》认为,乾坤两卦是一切卦爻组合变化的基础。乾坤,即天地之道、阴阳之气。天道无为而善始,地道不劳而善成,天地万物的生比繁衍皆发于自然,故曰易、曰简。一句话,乾坤之道是宇宙间最简单易知而又最根本的道理。人之所为,亦当效法天地之道,如乾之易,如坤之简。如此则“易知易从”、“有亲有功”、“可久可大”,圣人之德业于是乎成。本《周易》易简学说,古代乐论也提出了“大乐必易,大礼必简”的理论:
非易不可以治大,非简不可以合众。大乐必易,大礼为简,易故能天,简故能地。大乐无怨,大礼不责,;四海之内,莫不系统,故能帝也。(《淮南子·诠言训》)
是故大礼之极,简而无文;大乐之极,易而希声。简易者,先王建礼乐之本意也。(《临川先生文集》卷六十六)
《周易》易简原则,植根于天地自然之性,着眼于王道教化功能。这是它与乐简理论相关联的内在依据。《观·彖》曰:“观天之神遭,而四时不忒。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神道设教”的思想把形而上之道体与形而下之器用统一起来,使易简从“天之神道”的运行规律,落实为民之教化的基本准则。《周易》推天道以明人事,通观各卦卦象,无不以自然之道说明社会规律。所谓“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乾·象》);“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坤·象》),都是以天地乾坤的易,简法则指示人事活动要顺应、自然规律,教化天下人如何立身处世。《周易》推崇易简的目的在于给圣人完成其德业指明掐津,古代乐论推崇易简是为了强调音乐的伦理教化意义和移风易俗功能,两者在方法与目的上都是一致的。太史公论乐道:“夫上古明王举乐者,非以娱心自乐,快意恣欲,将欲为治也。正教者皆始于音,音正而行正。”(《史记·乐书》)既然制乐的目的不在于“快意恣欲”而在于为政治世,那么制乐的原则当然也就务求易简了。所谓“音正”,也就是易简。因为“烦乎淫声”则会汩湮心耳,使人忘掉音乐的平和之声,以致心欲膨胀,唯有“平正易简”方能心澄气清,使人领悟
音乐的和谐之美,从而正心立身。下面,我们以《乐记》为例,具体分析一下易简与乐教的关系。
“宽裕简易者,乐之化也。”就是说音乐的教化作用是与它的易简特点联系在一起的。《乐记·乐论篇》云:“乐由中出,礼自外作。乐由中出故静,礼自外作故文。大乐必易,大礼必简。乐至则无怨,礼至则不争。揖让而治天下者,礼乐之谓也。”这里说的“中出外作”、“必易必简”皆据自然之理而言,因礼乐能与天地同理,故有“无怨”、“不争”之效。先王制作礼乐,并不是为了极口腹耳目之欲,而是为了教化百姓,平其好恶之心,使他们返回“人道之正”。那么,什么是“人道之正”呢?《乐本篇》说;“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物至知知,然后好恶形焉。好恶无节于内,知诱于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人性能静即人道之正,因为静则合于天之道,人欲纷动即人道之背,因为动则生好恶之心。好恶之心不节制,就是灭天理而穷人欲。天理灭则生悖逆诈伪之心,淫佚作乱之事。欲合于天理,就必须逆而用之,使纷乱之欲心复归为清静之本心。这就叫“反躬”,也就是先王制礼作乐的目的所在。本此目的,礼乐之作必然要循天法地,求易求简,以达到凋节人心,移风易俗的功效。所以,《乐论篇》又说;“乐由天作,礼以地制。过制则乱,过作则暴;明于天地,然后能兴礼乐也。”乐由天作故易,声淫律乱则:不易礼以地制故简;烦琐拘急则不简。不易则不静;不简则不文。惟其顺天之道,循地之理,从容不迫,自然而然,则易简、静文皆有致,内和、外顺皆有宜。此即易简之理。易则易知,简则易从,故有亲有功,可久可大。所谓“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和,故百物不失,节,故祀天祭地。明则有儿乐;幽则有鬼神,如此,则四海之内,合敬同爱矣。”(《乐论篇》)正是承易简而言礼乐之功效,“同和”,即与天地同易;“同节”,即与天地同简。“百物不失”,易之效也;“祀天祭地”,简之功也。无论是社会上的礼乐,还是幽冥中的鬼神,皆同易简之理,如此,则能“合敬”——“合父子之亲,明长幼之序,以敬四海之内”“同爱”——“暴民不作,诸侯宾服,兵革不试,五刑不用,百姓无患,夭子不怒”。
“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乾·彖》)。道之无为易简,不害不悖;物之施为有序,并育并行。礼乐本乾坤之易简,法天地之和序,故能以道制欲,友情和志,使上下不悖,民乱不作,从而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乐记》认为,人的俏欲植根于血气之中,是一种天生的生理要求,它随外物的感应而生喜怒哀乐之情。气有顺逆之分,情有正邪之别。“奸声感人而逆气应之”,“正声感人而顺气应之”。因此,必须通过“正乐”对人的感:情加以疏导,使“奸声乱色,不留聪明,淫乐慝礼,不接心术”;“正乐吁实际上就是合于声律度数,符合易简要求的音乐,也就是所谓“大乐”、“古乐”。这种音乐,节奏和谐平缓,能使人产生和顺之心;“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在族长乡里之中。长幼同听之,则莫不和顺;在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乐化篇》)。这样,人心趋和而社会达治,音乐的移风易俗;与政相通的社会作用也就随之实现了。有人将这种音乐美学的现实功利观看作是“俗儒乐论”,则未免肤浅,实际上,它是以《周易》乾坤易简的哲学思想为依据,从形而上之道体落实下来的体用一如的音乐观,这种音乐观在后来阮籍的《乐沦》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