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语文写作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的文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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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语文写作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的文种   导语:公文写作,是指公务文书的写作,是文件的拟稿工作, 它是机关制发文件的第一个工作环节。现代公文,主要指党政机关在实施领导和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进行领导管理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也泛……

中学语文写作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的文种

  导语:公文写作,是指公务文书的写作,是文件的拟稿工作, 它是机关制发文件的第一个工作环节。现代公文,主要指党政机关在实施领导和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进行领导管理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也泛指各级各类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制订、使用的公务文书。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带来一篇讲述公文写作文种的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公文的主要文种: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二章看来,“公文种类”共确定了“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一共有13类、14个文种。

  公文文种的选择一句主要有:一是行文目的,二是发文机关的主要职权,三是与主送机关的相互行文关系等。

  下面有一些经常出现的错误比如:文种选择不当,混用文种,生造文种等。

  这几种常用文种的区别主要有:

  (一)请示与报告

  “请示”和“报告”都是上行文,是行政机关公文使用频率较高且容易混淆的文种。常见的问题主要有:将“请示”文种用“报告”文种呈送上级机关,请求上级机关批复(答复),这样就容易贻误工作。因此,在撰写“请示”和“报告”时,要特别注意二者之间八个方面的区别。

  一是作用不同。“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答复上级讯问,报送文件、物品等。

  二是内容不同。“请示”是本单位无力无权解决或按规定须上级批准之后才能实施的事项;“报告”是本单位职责范围内比较重大的工作或向上级机关建议,须上级机关知道的事项。

  三是容量不同。“请示”应一文一事;“报告”可多事一报,但不得夹带请示的事项。

  四是时间不同。“请示”应事前行文;“报告”可在事前、事中、事后行文。

  五是范围不同。“请示”一般只主送一个上级机关,不得多头主送或越级主送;“报告”可以主送几个相关的上级机关,其他上级机关也可以抄送。

  六是处理不同。上级机关收到下级的请示后,应及时批准、批复(答复),是办理件,下级应在收到上级批复(答复)后才能实施;上级机关收到下级的报告后,主要是了解情况,可以不答复,下级不用等待上级答复。

  七是篇幅不同。“请示”的篇幅比较短,一般不超过1500字;“报告”的篇幅相对较长,但一般不超过3000字。

  八是结束语不同。“请示”在结束时用“特此请示”、“特此请示,请批示”、“请审示”等;“报告”用“专此报告”、“特此报告”。

  (二)请示与函

  “函”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的公文。“函”可分为商函、询答函、请批函(请求批准函、审批函)。“函”在公文往来中使用比较广泛,其主要作用有两个方面:一是不相隶属的同系统部门之间询问和答复工作;二是请求平行或不相隶属的职能部门批准有关事项,不能用“请示”或“报告”,应使用“请求批准函”。

  在公文撰写中,容易出现“请求批准函”误认为就是“请示”或“报告”文种,在与平行或不相隶属的机关行文时使用“请示”或“报告”,是欠妥的。“请示”与“请求批准函”有严格的区别,主要有:

  一是类型不同。“请示”是上行文;“请求批准函”是平行文。

  二是主送机关不同。“请示”的主送机关是具有领导、指导关系的上级;“请求批准函”的主送机关是平行或不相隶属的职能单位。

  三是内容范围不同。“请示”是请求批准、指示;“请求批准函”是请求批准某项职能事项。

  四是行文语气不同。“请示”的用语应尊敬上级机关;“请求批准函”应互相尊重。

  五是办复方式不同。“请示”的事项由上级机关批复下级机关;“请求批准函”的有关批准事项由受文单位复函(审批函)。

  (三)报告与总结

  “报告”是上行文,其主要作用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等。“总结”不是公文文种,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拟稿人将工作总结作为公文文种行文,如在带有工作总结性的公文标题中用“某某单位2007年XX工作总结”等,这样的标题是不对的。其实,工作总结就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可直接使用“报告”文种,主送上级机关(可多头主送),抄送有关机关。如将上述公文标题改为“某某单位关于2007年XX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样就比较规范了。

  (四)意见与建议

  “意见”是对重要的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的公文文种。可用于上行文、平行文和下行文。作为上行文,应按请示性公文的程序和要求办理;作为平行文,提出的意见供受文单位参考;作为下行文,对贯彻执行有明确要求的,下级机关应遵照执行,无明确要求的,下级机关可参照执行。这里着重谈谈作为下行文的“意见”文种。在实际工作中,部分拟稿人往往将“工作打算”、“工作安排”和“工作计划”作为公文文种行文,如:“某某单位2008年XX工作打算”或“工作安排”、“工作计划”等,都是欠妥的。“工作打算”、“工作安排”和“工作计划”不是公文文种。可直接使用下行文的意见文种,规范的标题应为“某某单位关于2008年XX工作的意见”。

  (五)通告与通知

  “通告”是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的公文文种,其主送对象是不确定的。如:“某某单位关于XX的通告”。

  “通知”是批转下级机关、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等的公文文种,是平行文、下行文,主送对象是确定的。“通知”在行政机关公文往来中使用较多,如会议通知、转发性通知等。转发性通知应注意标题臃肿的问题。

  扩展资料

  第一条行政公文

  (一)公司常用行政公文的种类:

  1、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

  2、报告: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单位的询问。

  3、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单位的公文,转发上级单位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各单位办理、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等。

  4、公示:适用于事先预告员工周知,用以征询意见、改善工作的事项。

  5、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

  6、会议纪要(公司级):适用于公司级会议讨论决策经营管理工作及议定事项的记载。

  7、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二)行政公文的格式:

  行政公文须套印带有公司/部门全称的红头、按类别编制文号并加盖公司/部门印章(电子版除外)。

  第二条文书类公文

  (一)公司常用的文书类公文的种类:

  1、备忘录:用于对内或对外需协调处理事项的备忘记录。

  2、总结汇报:用于日常工作总结、汇报、情况说明及工作方案等。

  3、规章制度:指规范公司及各部门、营业部的经营管理工作和员工执业行为的制度、办法、规定、规则、细则、指引等规范性文件。

  4、信息简报:用于公司内部交流经验、通报情况等。

  5、部门级会议纪要:用于部门或部门之间联席会议的议定事项的记载。

  6、部门工作协调单:用于部门之间协调工作。

  (二)文书类公文的格式

  文书类公文须使用带有公司LOGO标志的文档模版。不得在无公司名称或LOGO的空白纸上书写公文。

  第三条公文写作要求

  (一)公文内容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写作应注意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三)公文文种应根据行文目的、职权范围和与主送单位的行文关系确定。

  (四)拟制紧急公文,应当体现紧急的原因,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紧急程度。

  (五)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引用外文应当注明中文含义。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

  月、日。

  (六)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七)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八)文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使用国际组织外文名称或者其缩写形式,应当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译名。

  (九)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一般使用阿拉伯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