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逢了杂文随笔

时间:
管理员
分享
标签: 杂文 重逢

管理员

摘要:

重逢了杂文随笔(通用10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随笔吧?随笔是一种散文体裁,也可以是听课、读书时所作的记录。那么,什么样的随笔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重逢了杂文随笔,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重逢了杂文随笔 篇1 ……

重逢了杂文随笔(通用10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随笔吧?随笔是一种散文体裁,也可以是听课、读书时所作的记录。那么,什么样的随笔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重逢了杂文随笔,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重逢了杂文随笔 篇1

  算算应该有五年没见了。芦抗说他要来秋城找我,家里已经到了准备过节的时候了,就拜托阿姨照看一下孩子和妻子,来秋城碰碰面。给我发消息的时候我还在客房睡着,醒过来之后昭昭已经不在家里了。

  看到芦抗给我发的消息,突然不知道用什么样的身份面对了。多多少少应该有点尴尬的,不然这么多年不联系的话岂不是白冷漠了。芦抗是晚上十点多的飞机,机场在秋城远郊的一个镇上,芦抗特意嘱咐不让我去接。但是我还是觉得当面见一下会比较好一点,就开车去了郊区。

  晚上临出门的时候给昭昭留了张字条,跟她讲不回家睡。我们俩之间有种冷战的感觉,虽然她已经在向我示弱了,但是我还是有些顾虑的想让两个人再缓缓。

  我其实真的没有设想过还会跟芦抗见面,我觉得芦抗已经成为我记忆里丢失的一环了,虽然还是经常梦见或者偶然想起。但是至少在现实当中,他已经算是消失了的。

  重逢,意味着两个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对彼此都怀抱着再次相见的可能。但是我觉得我应该不算是对对方抱着这个不太可行的幻想。我们两个人之间没有什么深仇大恨,无非就是一个斤斤计较,一个毫不在意。斤斤计较的是我,毫不在意的后来也成了我。

  我有时候很喜欢这种,被人突然提及并且意识到我的重要性这种感觉。可能是因为对自己过大的自卑感让我很难产生自信心,所以才会特别的喜欢安全感。

  一路开车,带着莫名的优越心情。前往机场的公路上没有几辆车,所以可以放松的开一会儿。车载音响里在放蔡健雅的《达尔文》,我记得那时候芦抗比较喜欢这首歌,被他带的,我也经常去听蔡健雅。

  到地下停车场的时候是晚上九点半,在车里听歌的时候开始有点莫名紧张的情绪。大概这就是重逢的时候该有的情绪吧。久别重逢这个东西让人会产生很温暖的联想,但是现在我对这个感受产生了怀疑。无助感包围着我的全身,让我感觉到无时不刻不在的顾虑。一点都没有在路上的轻松,大概就像是近乡情怯那种感觉?

  航班显示已经到站,已经陆陆续续有人从出口出来。

  我在猜测五年过去了,芦抗已经长成什么样了,在思考见面的第一句话应该说什么。上学的时候他就是那种平常身高,但是出奇的瘦的,不知道现在有没有胖一点。

  有两分钟,我看到他从出口出来,只背一个双肩背包,跟那时候没什么两样,甚至有种恍惚,只是放假回来而已。

  他走到我面前的时候,我有点不知所措。还是他主动揽着我肩膀,跟我说了句:“好久不见了,小孩子你还是没变样子啊。”

  这句话从他嘴里说出来我觉得最合适,但是别人叫我小孩子,我应该会两脚踹上去吧。

  重逢了杂文随笔 篇2

  不经意间,已是重阳佳节,不禁想起王维的“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想想也是,出来又大半年了,半年的时间,半年的心情,半年不曾割舍的思念。

  又好久都没写文字了,因为愈发的觉得在感情面前,文字总是那么的苍白无力。

  向来喜欢秋天,喜欢秋高气爽,但身处“火炉”,仿佛只有夏冬轮转,感觉不是阴雨绵绵的全身潮湿就是炎炎烈日的汗流浃背,而今年的秋天更像是春天,一直都是绵绵细雨,心头的牵挂就像是久未烈日烘烤的稻谷开始腐烂,急需一场心灵的行走,于是,也饭后便也不自觉的要出去走走。

  走在路上,两旁的翠竹依旧葱葱郁郁,路上还有砂石料车因为赶时间而致使车子左右摇晃不慎撒下的砂石,前方还能隐约听到环卫工人拉家常还能隐约看到升起的袅袅“余烟”。喜欢松、竹,喜欢它们在四季变幻之中依旧坚持自己的绿,更因为家乡的山里埂上尽是松树,喜欢松树的挺拔,更是因为在那松树之下美好的记忆。

  而在这山上尽是竹子,号称百里翠竹,风过此处浩瀚如海,故又名百里竹海。喜欢竹子同样因为其君子品格,“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最是虚心留劲节,久经风雨不知寒”。同样喜欢其美好的寓意,“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做人应当如竹,虚心向上,坚忍不懈。抬头仰望,中午还乌云满布仿似远走他乡游子满脸愁楚将哭泣的天空之城,下午便如他乡遇故知般一展愁楚露出如向日葵内敛而精致笑容,我想这便是晚晴,也正是我们所重视的晚情。

  竹子依旧青翠,可旁边曾撒下叶子为嫩竹提供给养老竹,却只剩下寥寥无几的枯黄在一阵微风吹拂之下片片飘落,就像一位父亲,哪怕行将就木也依旧操劳孩子幸福,我又想起了那几位环卫工人,有的已经年过花甲,他们依旧依靠自己的勤劳双手在为孩子的生活添砖加瓦,我的父母何尝不是?

  自我们呱呱坠地、牙牙学语、蹒跚学步,再到我们去读书接受教育,从小到大,由近到远,父母对我们的关心和牵挂从未间断。在他们的眼里我们是长不大孩子,所以他们不由自主的对我们的事情操劳起来。

  夕阳西沉,隐匿山后,山上放羊的老人和羊群伴随着领头羊脖子上使它不会迷失的铃铛的叮叮当当的声音而消失在浓浓的暮色之中,寒鸦归巢,阑珊灯火,那黑夜之中如小橘灯般微弱泛黄的路灯一直亮着,时下已经听不到哒哒马蹄之声,期盼儿女归来相聚的老人一直都侧卧静听风吟,更是期盼听到由远而近发动机的引擎声。

  电话中我们可以掩盖模糊的视线,却掩饰不了哽咽之声,九九重阳,我们都在盼望着这久久的重逢。

  重逢了杂文随笔 篇3

  相别数年的老同学竟然在Q时代重逢,应该是一件幸事!

  赵赵是我中专时的男性挚友,同校4年,相别10年。挥手之间,已有大把青春时光倏忽间流逝。断了音信的这许多年,彼此只是各自心底的一朵莲花,藏着年少时无尽的娇羞和欢畅。

  10年后的某日,阳光晴好。因缘际会得到赵赵电话,犹豫间拨通,只是一声“嗨”,彼此间仍然爽朗大笑,毫无芥蒂。原来时光里依然烙着往昔的挚纯,不曾疏离。似乎有太多的问题要问,太多的事情要交代,很自然地交换了彼此的Q号,约好找时间畅聊。

  幸好有了Q,那些青春校园的往昔一下子在我们枯燥的生活里鲜活起来。从同学的外号、怪癖、绯闻轶事,到彼此的暗恋对象、婚姻生活、工作中的苦恼无所不谈,我们心无杂念、口无遮拦,仿佛找到了精神垃圾的倾泻口和生活的调剂品,经常在闲暇之余狂聊。

  因为曾经、现在和以后绝不会来电,我们也毫无顾忌地调侃,开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打开Q时,我们会说:“好久不见,想我了吧?”当我心情郁闷时,他会发过来一个拥抱,并说:“别愁眉苦脸啦,想想我呗。”当他感慨工作失落时,我一边发了红唇一吻,一边戏问:“要不要俺去安慰你啊?”偶尔视频,赵赵还不忘揶揄我:“时光真是杀猪刀,你这小黑妮居然变成黄脸婆了哎!”

  和老公聊赵赵:“他是我们的组长,蛮照顾我这个小丫头。”“那时候我帮他给某女孩传过纸条。”“咱们结婚时他还邮过贺礼。”“原来他那时候暗恋的是我的好友华啊!”老公对赵赵的印象停留在我们的几张毕业留影上,瘦瘦高高的赵赵自然地揽了我的肩,我们笑得很美好!

  那天看到我们聊天,老公提醒我:“注意点啊!我了解你,可是人家老婆未必了解你。”我对着赵赵发过来的笑话狂笑:“隔了十万八千里的,能有啥事,何况是和赵赵!”

  Q是把双刃剑。赵赵某日和我聊天时这么说过,我没在意。后来,赵赵就很少上线了。那段时间,我们单位刚作了人事调整,工作忙,再加上婆婆回了老家,我也疏远了电脑。

  某日赋闲,打开Q,赵赵的头像不停闪烁,随手点了,硕大的字体占了满屏。“都是同学,干吗发那些暧昧的表情?我知道你是谁,请注意你的行为!”我被训懵了,觉得无奈和委屈。狠狠地关了Q,直接给赵赵打电话。赵赵愧疚地连声解释道歉。原来,他妻子偶然整理旧物,翻到那些毕业留影,知道就是Q上的我,看了聊天记录后,一口咬定赵赵和我的关系不是男女同学这么简单。我执拗地问:“你怎么不解释清楚啊?”赵赵百口莫辩:“解释好多遍了,她抓住那几张

  重逢了杂文随笔 篇4

  清晨,学校是寂静的,当第一缕晨光射穿薄雾,学校便迎来了一个温馨的早晨。此刻,黑夜正欲隐去,破晓的晨光慢慢唤醒沉睡的生灵。不知不觉中我们蒲公英队伍已是来到新有小学的第十天,今天就是为期十天下乡的结束日期,在昨夜经历过兴奋的文艺汇演,今日我们的情绪显得多么的舍不得,这里的小朋友是多么的可爱、听话、懂事。可是我们大家都明白,离别是为了更好的重逢,我们会在大学里等待你们考取功名的好消息,等待为了下次更好的相聚。

  与往常上学的时间一样,7点多学生便陆陆续续的来到学校,不同的是,今天没有课了,他们也知道,当我从课室收拾完行李出来看见一张张可爱稚嫩的面孔的的时候,我问他们,为什么今天那么早就来学校了,不睡多一会吗?他们说,我们就来送送你们回去,姐姐,你提的东西重不重啊,我们来帮你提吧!简单的话语,却是如此的温暖;微小的动作,却是如此的有心意。

  等我们后勤组把厨房收拾干净,来到大门口等车的时候,这些孩子们还依然在这里陪伴着我们,距离车到来的时间还有两个小时,小孩子们帮我编上发型,2个小发型师在琢磨着不同的发型,她们思考的样子显得她们特别的可爱与萌萌哒,然后便是实践,先扎一边的头发看看效果,不好看就换一种发型,编辫子、小麻花各种发型都试过一遍,令我感触最深的是,她们在帮我编头发的时候就一直问我,姐姐多少点了,真希望车子明天才来,这样你们就可以留下来陪我们多一个晚上,你们怎么那么快就要走了,感觉你们昨天才到来这里,今天就要与我们分别。小小的话语,除了时间我能很流畅的回答,其它的我也不知道怎么开口,我知道她们也很舍不得我们,这十天的下乡里,课堂上我们是师生关系,但是课下的我们是好朋友,她们有什么问题会跟我说,想学折什么类型的纸会告诉我,然后我会找时间来教她们,她们也会很认真的学习。这群小朋友真的真的很棒。

  可是最后我告诉她们,姐姐我会在大学这边等待你们考上你们理想学校的好消息,我们虽然离开了这里,但是你们一样的要好好学习,有什么不懂就要问老师,我们现在只是短暂的别离,你们要相信,现在的离别只是为了我们以后更好的重逢,知道吗?她们都很懂事的点点头。

  随着时间的一点一点流逝,我们归途的车子到来了,学生们帮我们搬行李上车,告诉我们要想她们。我们微笑着回应,孩子们,我们短暂的离别只是为了更好的相遇,等待你们更好消息。

  重逢了杂文随笔 篇5

  你推开门的那一霎,我突然觉得人声鼎沸的麦当劳已然无声,你的每一步都仿佛千斤之重,踩在我心上,然后轰然作响,很清晰。差点踩中我的泪点,你的名字就那样卡在我嗓中,真的。而我终究没有喊出来,没有把你喊回来。任凭穿着白色雪纺,撑着格子拼色小伞的你,被玻璃上雾朦的水汽蒸发掉。

  那一刻,我知道了:原来你走,我真的会舍不得。

  我又想起了以前,我们也是这么嘻哈过来的。从高一到高三。咱们是斗嘴皮子过来的。你是个快乐的姑娘。是我见过最随意,随性的人。会开许多无关痛痒的玩笑,其实心思是很细腻的。真心的,高中感谢有你,枯燥的日子才变得有趣而快乐。今天,你握着我的手,说“我走了”的时候,不知道为何会感觉的你的手特别的温暖。是天凉了?我知道不是。是我心暖了。当眼泪流向心房的时候,会漫过一阵说不出的感觉。我把它叫做温暖。

  我知道你还会回来。所以我不悲伤。我只是难过,难过以后所在的城市,所在的学校,所在的班级,所在的宿舍。再也没有一个叫周芸的姑娘,会每天和我打趣,逗大家开心。会在我失意的时候安慰我。会和我分享趣事。会和我分享喜悦,悲伤。会一本正经的介绍自己的名字:知道我为什么叫芸么,因为芸芸众生是个很神圣的词..........

  我知道,离开这座城是注定的。离别也是注定的。咱们都会离开家,去一个地方开始自己新的人生。我也知道,分别不仅有悲伤,还会有喜悦。去一个地方,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是件很幸福的事情。头顶上的天空是会流动的。遇见新的人,开始新的生活也是件可以祝福的幸事。拥有回忆。是一件最妙不可言的事,比“在一起”还要雀跃。毕竟有所谓“珍”,才会有所谓“惜”。

  偶尔思念,便是最大欢喜。

  知道我为什么没有喊出你的名字么?

  因为会有更多的人,在远方呼唤你。比我呼唤的更响亮。

  秋天果真是好时节。凉而不寒,黄而不枯,天空一片湛蓝。

  你将要去的地方,一定也是个秋天的天堂。

  最后,送给你和所有将要远行的朋友: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重逢了杂文随笔 篇6

  她款款而至,我恍若梦中,我正在剪着指甲,指甲剪从手中滑落。我的头好痛,我假装镇静,我假装自己很好的状态,不想在这一刻被她发觉。重逢,我期盼得太久,这一刻,我等待的`太久。这是世界的尽头,这是终极的企盼,这是坚不可摧的誓言,这是一生不变的执着。

  终于,她再一次坐在我的左边,就像是那一年,我坐在她的右边。车真是一个好东西,给了我们一个重逢的理由,我想一直这样冻着我的手,直到她亲手为我套上冬季的把套。这一刻,我的手是热的,我把她的指尖攥在我的手心,只是一会儿她的手就不再冷了,我的心也不冷了。

  感谢那一年砸碎我车窗的那个小偷,给了我们终身难忘的机会,她带着我去换新的玻璃,她坐在我的左手边亲手为我的玻璃贴膜。从那时起,她就一点一点地渗透到我的生命里,渗透到我的灵魂深处,让我一辈子都舍不得离开。重逢,一切如初,爱还在,她的心还在。

  我再一次把她抱紧,感受爱的回归,其实爱一直都在,只是我们需要重新接受彼此的改变。我为她变得沉默寡言,可是牵挂丝毫未减,爱恋更加深刻,我答应过她要照顾她一辈子。所有的委屈与煎熬,在抱紧她的那一刻释然,我需要的只是一个拥抱,来告诉我我们的爱还在。

  不曾失去,更加珍贵,我学会了方法,懂得了该怎样去呵护。她是无辜的,是我抓着不放,只因为一个倔强的誓言,我说过不离不弃。给她带去了无尽的压力,给她带去了烦恼和负担,我学会了成长,不会再让她累。我只要知道她一直都没有离开,我没有失去她就可以了。

  在见到她的那一刻,我的心都化了,她还是疼我的,尽管她不会用语言去表达。我还会像以前一样,我会用心灵去感应,用默契去领会,成长的代价我愿赌服输。幸好,她没有让我输,她只是让我成长,我终于懂了。重逢,给了我想要找到的方向,我的方向,永远是她。

  在我的梦莹里丝丝缠绕,倔强地把她放在生命中最重要的位置,用心守候,用心想念。不确定的因素,不明了的态度,乱了我的心跳,让我受尽折磨。我想听她亲口对我说,我没有失去她,她还在,我就不会那样煎熬。或者告诉我,不用再等了,我已经失去了,我就会死心。

  这样纠缠着,这样煎熬着,让我生不如死,让我意乱情迷。无论是怎样的答案,我都能够承受,若爱请深爱告诉我并没有失去,若不爱请告诉我让我有尊严地离开。不要欺骗我,我真的无法承受,真的伤不起,我已经等得太久。我无法见到她,我听不到她的声音,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重逢,依然无法重建我的自信,我只想要一个确切的答案,她在或不在。我熬干了心血,在卑微地等待,她不屑一顾,让这份爱风干了忧伤,就要化成烟飘散,灰飞烟灭。我的承受能力达到了极限,不要再考验我了,我已经为她彻底改变,就让重逢的释然延续,好吗?答应我,给我答案。

  人生苦短,我知道我们还能再续前缘,我还会一如既往地去用心呵护她,我很自信我做的很好。是她要求的太完美,是我不够完美,我一直在努力,直到燃尽我的最后一滴心血。因为深爱才会毫不保留地付出,而我对她已经毫不保留,我相信一定能够换来她的心,爱一直都在。

  这一次重逢会不会是峰回路转?会不会是奇迹的眷顾?会不会是缘分的延续?会不会挽救我的生命?生杀予夺,只是她的一句话,是点头还是摇头,我很笨不要让我去猜。谢谢她给我的答案,我在她的答案里看到了不舍,我终于读懂了一切,这一次的重逢终于还可以延续。

  无论怎样,付出的爱无法收回,也无怨无悔,为了这个发答案付出的一切都值。我还是相信她,我相信她是有心的,是的,她真的有心。今天坐朋友的车去东港,朋友不用心开车,我忽然想起去年的夏天,她质问我的朋友能够承担起这个责任吗?深深的牵挂,浓浓的情意,我读懂了一切,感谢命运让我们重逢。

  重逢了杂文随笔 篇7

  手上捧着尔雅寄来的书,封面上有几个字,世间所有相遇都是久别重逢,白落梅。越发笃定这句话的含义,我坚信我们的遇见是一场注定的相逢,也许是我调皮一不小心跑快了而已,抑或是你贪玩多待了6天,抑或,只是注定,我们之间相差了这6天,你便是我的六儿妹,我是你的六儿姐。

  有时尚觉于你有所亏欠,你说我是你的六儿姐,我却只能把所有的忧伤与沉寂融入文字里面加诸于你身上,有时想来甚觉歉疚,你在我身旁停留,我却未能去理解你身边的人、物、事。廿四,越发觉得自己苍老,疲惫不堪。叶晚真在评论里说起沧月镜系列里有一句,一切开始在结束之后。关于苏摩,老旧的躯体和魂灵死去,新的纪年到来,在碧海蓝天的尽头,他却已消失在海天之间,再不能看倾尽生命去爱的人一眼。我以为所有伤悲都已终结,却忽然明白过来开始与结束可以重来,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终结,何谈开始。

  你在文字里说看我这般沉寂,是否你已是幸运的,有爱的人,没有那么沉痛入骨的寂然。你有这般美好结局,不能用幸运来估量,那是你的幸福,是你用心构筑的,运气不能让爱持久永恒,只有心里刻印,才能亘久。我说我快忘了幸福的模样,偶尔渴望幸福,却在灯火阑珊沉寂后远离,彼时年少,以为幸福不过是唾手可得的一个微笑,一句言语,如今想来,年少轻狂挥霍太多,以致年长后开始面对年少时没有历经的艰辛与苦痛。一句台词,出来混迟早要还的。我想我开始沉寂下来,泪无防备落下。这个城市今年的干旱也许都把泪水攒到我眼睛里来,要流尽了才能够终结。

  一直不愿把自己的伤悲加诸予旁人,却无法抑制内心的悲戚,在字里行间显露无疑。生辰那日接到小柒电话,一直在说我很好,她却一语道破我不好,看起来我很不好。泪便流下双颊,心里的伤悲与沉痛,无以复加,亦无法远离。我想把生命里的温暖予你,不辜负这句六儿姐,不辜负我们之间一场注定相逢的遇见,却深深感觉无力。我想你是懂我的,看你给我的文字里,把我内心不愿承认却已然存在的事实揭露无疑,就像一个小丑失去了掩盖真实面貌的厚重彩釉,在众人露骨的目光里低下头去。

  你有你的小忧伤、小烦恼,我亦有我的沉寂、悲戚,只是终不能摆到阳光下。蓝蓝记住我曾放在博客最上面的话语,我累了,也想明天又好了。写下这句话接近半年,一次次终不忍删除,我知道,现在的我还是这样一个状态,无端疲累,不知何时会好起来。年岁渐长,心里容积的事物越冗杂,不是心没有了空白,只是太疲累,不敢加重心的负荷,不愿一夕倾塌,却还是会在旁人闯进来时慢慢接纳。

  二月青黄,地老天荒,那时你尚未进入我的城池,我亦只在虽狭窄却开始慢慢热闹的城池里奔波,也会在群里有链接时快速进入,带着一群人呼啸而过,还是学生,没有后来的艰辛,日日逃了课昏天黑地。后来渐渐疲惫,日益繁重,清晨时分开始奔波于各个地点之间,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远离这座城池,只有自己一个人固守着一方城。再后来的后来,你开始进入我的城,我却开始远离。过去的这个夏季,某一日看到你们的大部队呼啸而过,留下你们的痕迹,开始想念那样的时光,看着你们,心里有艳羡,却瞬间明白过来,自己没有那么多的心力迎接一波波激荡。

  这里的女子,心底多多少少都是有故事的人,看你们的部队,知道自己不能相陪在你身边,你也可以很温暖,你还有语儿,还有依依,还有心儿,还有雨滴的大部队,我便不担心你会沉寂下去。你农历生日时,想写一篇文字,无奈琐事缠身,以为终究是要欠下来了,没想你说要收两次,幸而这次没有错过予你的一份祝福。因为明白,因为感怀,诸多事情便越发沉寂。本便不是那般喜爱热闹的人,也明白在新浪里,不是现实的生活,但有一些人却会不离不弃。坚信一些人会一直在,不悲不喜,不惊不怯,无论怎样寡言,还是会在心底。

  说是予你的文字,却只是把内心的一些旁白表露出来,不间断的某一时段会有想要倾诉的欲望,这次便想把自己的本来面目展露在你面前。同为天蝎座女子,彼此心间有一些相似的存在,生活的繁琐和累重亦显露在文字间,生命积淀诸多厚重,亦许是一份财富,只是于生命过于沉重,要背负诸多。生命历程大抵便是如此,结满厚重的茧,破茧成蝶前要经历拉筋刻骨的疼痛。

  既知生命路途的艰辛和苦痛不能避免,只愿你的路途里,伤心难过时可以有人将你拥入怀中,不必寒冷;想要诉说生活艰辛时可以有人静静聆听,让你在话语里渐渐安宁;在你寒冷时有人将你的手捂在掌心,免除冬季酷寒。我想给予你的,是你不能想象的多,文字诉之不尽,现世里的你,定要幸福长久。你是婷笑嫣然,是婉晴,是我的六儿妹。

  唔,我错了,最重要的忘了写下来。11月4日,xx,生日快乐。

  重逢了杂文随笔 篇8

  这个夜晚太过于沉静,以至于连风都只是懒懒地略过树梢,树叶象征性地晃动几下,悄无声息。街头上行人渐稀,男人开着出租车行驶在路上,凉风透过车窗吹了进来,掠过发梢,滑过男人略显疲惫的脸庞。

  他有点困了,本想早点回家休息,可这时对讲机又传来机场有人叫车的信息,他本不打算去的,但是想想还是去了,跑完这趟就回家睡觉,他给自己说。

  快到候机楼的时候,他远远的他就看见了她,拖着行李箱站在路边,向他来的方向张望。女人戴着一顶粉色的帽子,脸恰到好处地隐藏在灯影下,一身职业装束,两腿修长,气质不凡。

  他把车停在她身边,下车接过客人的行李放到车子后箱,客人上了车,车里弥漫着淡淡的香水味,清雅芬芳。

  “请问您去哪儿?”

  “香榭丽大酒店,司机,我睡会,到了叫我,谢谢。”

  女人说完这句话,就摘下帽子,把头靠在枕头上,闭上了眼睛。

  他启动汽车,平缓地驶离机场,他向后视镜里瞄了一眼,窗外的灯光正好略过她的脸,他的心猛突然一阵悸动。

  不可能,他心里对自己说,一定是认错人了,他又仔细地看了一眼,心里反复的搜寻记忆里她的特征,最终确认,没有认错,就是她。

  她应该已经熟睡,头微微后仰,脸上的轮廓他再熟悉不过了,不管过去多少年,他还是在第一时间就认出了她。

  算起来足有二十年了吧,她皮肤保养的很好,看上去比她同龄人年轻很多,但如果仔细看,她眼角还是有了一些细密的鱼尾纹,还有略显松弛的皮肤,毕竟岁月不饶人啊。

  他稳了稳神,调整了一下呼吸,他很想知道那一年她为什么会不辞而别,这些年她去了哪儿,现在又是什么情况。

  他想起那年夏天,大概是一九九七年吧,也是这样一个夜晚,那是他们的第一次约会,为了这次约会他精心准备了很久,提前去理了发,白衬衣也是仔细熨烫过的,皮鞋擦的黑亮,还买了一束鲜花。

  他记得她那天穿了件浅绿色连衣裙,乌黑飘逸的卷发随意的披散在肩上,白皙的脸上淡淡的化了妆,她的个子很高,身材窈窕挺拔,她接过他送的鲜花,脸上拂过一丝绯红,看得出来她很开心。

  他俩是在一场校园舞会上认识的,他是跟着朋友一起去的,就在那次舞会上他们相识了,在众多的女孩当中他一眼就看到了她。

  他壮起胆子,走过去邀请她跳舞,她看见他的第一眼就被他吸引了,那时他刚从部队复员,三年的军营生活让他意气风发,帅气的脸庞和高大匀称的身材吸引了众多女孩的目光,那天晚上,他们是舞场里最耀眼的一道风景,以至于很多年以后,他都觉得那是他人生中最美的时刻。

  约会的那天,他们一起去吃了饭,又看了场电影,然后顺着马路走了有多远也不记得了,说了很多的话,她一直在听他讲自己的故事,从幼儿园讲到高中毕业,又讲到部队里,她被逗的哈哈大笑,眼睛眯起来就像弯弯的月亮。还有露出来雪白的牙齿,都让他心动不已。

  他们一直走到夜深人静,累的实在走不动了这才打了车送她回家,在她家的楼下,他轻轻的吻了她,他是第一次亲吻一个女生,笨拙而又紧张,甚至不知道双手该怎么摆放。她的嘴唇是那么的柔软,淡淡的甜香和温热的气息像一股电流直冲他的脑门,他觉得一阵眩晕,几乎快要站立不稳了。

  她微笑着和他挥手道别,转身上楼的时刻,飘逸的长裙在月光下就像一个仙女,他呆愣在那里,第一次体会到恋爱的滋味原来是如此的美妙。

  他又忍不住的从后视镜里看她了一眼,她依然在熟睡,车子刚才颠簸了一下,但也没惊醒她,二十多年了,他多少次梦见她,她的样子都是模糊的,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的清晰,他一时间两眼竟有些潮湿。

  前方是一个十字路口,他减慢了车速,虽说已经是深夜了,但难保不会有一些莽撞的司机冲出来。

  对了,就是这个十字路口,他突然地想起来,记忆闸门一旦打开,过去的事情就呼的一下全部涌了出来,他兴奋的真想转过身去,把她拉起来,对着她说,“你看,就是这里,你还记得吗?”

  那个拐角的地方,以前有间小店,里面的鸡丝馄饨是她最爱吃的,那时候,他经常会骑着车子载着她,一起来这家小店吃馄饨,这家的馄饨做的真好,薄且透明的皮包裹着肉馅,一口咬下去,肉馅又香又有弹性,汤里通常会撒一层切的细碎的小葱花,只要看上一眼就让人充满了食欲。

  那时候,他们俩基本上每周都会骑着车子穿过大半个城来这里吃馄饨,小店的馄饨通常会搭配一两样小菜,她最爱吃酸辣黄瓜条,他想起那酸酸辣辣的黄瓜条就想流口水。是啊,好多年都没来这里吃过了,他都忘了这家小店是什么时候搬走的。

  很多事情都是这样,一旦消失了,就再也找不到一点点痕迹,就像他俩的爱情一样,当初爱的那么甜蜜,可谁知最后还是会分开。车子已经驶进市区,再有十几分钟就要到了,他从小就在这座城市长大,二十年,自己从一个青年变成了中年大叔,她是自己的初恋,而初恋总是那么的刻骨铭心。

  他们认识后的那年冬天,她应聘到一家酒店西餐厅工作,酒店的早班特别早,她每天凌晨四点就得起床出门,他心疼她,每天准时骑车子到她家楼下接她上班,她每次都是迷迷糊糊的下楼坐在自行车的后座上,抱着他的腰还能再眯上一会儿。

  下班以后他们又一起吃晚饭,然后又送她去夜校上课,最后两个人吃完夜宵送她回家。整整一个冬天他都感觉没有睡过一个完整的觉,不过即便是这样,他的心里也是快乐的,对他而言,每天只要能跟她在一起,再辛苦的付出也是值得的。

  男人想到这,忍不住的有点鼻子发酸,原以为早就遗忘的那些事,居然连细节都记得清清楚楚,原来自己并没有忘记,只不过是不愿意想起就是了。

  冬去春来,转眼又是第二年的夏天,渐渐的他发现她越来越多的愁容,即使跟他在一起,也没有了往日开心的笑脸,她时常望着远处发呆,他心里隐约的预感到了什么,但是她不说,他也不愿多问。

  终于有一天,她从他的世界里消失了,她告诉他要去外地参加一个培训,要一周时间才能回来,让他好好在家等他,他虽然有些不放心但也只能答应。

  等到一周没见人回来,他就又等了两天,还是没有消息,他这才急了,跑到她单位,单位人告诉他,哪有什么培训,一周前她就辞职了!他呆愣在原地半天没回过神来,他跑到她家里,房间也已经人去楼空了,他彻底傻了,疯了一样满世界找她,找遍了她可能去的所有地方,但都是没有结果。

  连续几天依然没有她的踪迹,他无法相信这一切,她彻底的从他的世界里消失了。他很懊恼自己,跟她相恋了一年多,她的家庭情况竟然一无所知,只知道她的家在北京,在这里读书。他日夜思念着她,甚至出现了幻听,经常会听到敲门声,以为是她回来了,兴奋的从床上蹦起去开门,却发现根本没有人。

  一个月以后,他收到她的来信,信的内容并不长,告诉他她回到了北京,一切安好,感谢他一年多的陪伴,只是这次必须得分开了。之所以她采用这种方式,是因为不想忍受离别的痛苦,最后信中请他一定忘了自己,也请忘掉这段感情,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他看完后默默地把信撕得粉碎,他恨她不该如此绝情,也恨自己无法释怀,过去的一切都像是一个美好的梦,如今梦醒了,大家各奔前程。

  是啊,也没什么不好,一转眼,这不都过去了吗,男人沉浸在失恋的痛苦中半年多,终于从失恋的阴霾中走了出来,他开始投入忙碌的工作,忙起来了自然也就忘记了一切,就这样,又过去了好几年,那段感情的伤也逐渐平复,也许真的像她说的,那样的结局是最好的选择。

  后来,男人又认识了一个女孩,她的出现又让男人心里重新燃起了对爱情的渴望,对于那一段感情,他心里已经不再抱有任何幻想了。有一次,他和女友在街上还遇见了一个跟她很像的女孩,他看着那个女孩的背影,就想起了她,心里泛起一阵伤感,可也就是那么一瞬,他就迅速调整好了自己,毕竟眼下能把握住的幸福才是最重要的。

  再后来,他们结婚生子,平淡的日子像水一样静静地流淌。如今,孩子已经上了初中,妻子工作也还不错,他从原单位下岗,自己经营起了出租车,虽然辛苦,但至少收入稳定,维系一个三口之家是足够了。

  其实男人想错了,女人根本没有睡着,在机场接到她的那一刻,她就认出了他,时间真是一个奇怪的东西,它可以改变一切,也可以让一件东西永远地定格在某一刻,就像男人的样子,过去了这么多年,可她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

  他下车替她拿行李,开车门,他的身影她都再熟悉不过了,二十年的光阴,再见时也不过就是那一瞬间的事,他比以前胖了,多了一些岁月的沧桑,头发也稀疏了许多。

  她一时有点不知所措,这个场景来的太突然,她不知该如何应对,还好他并没有认出来她,这样最好,何必多此一举呢。

  上了车,她索性装着睡觉,避免万一出现的尴尬。可毕竟是曾经生活过的城市,就算车窗外闪过的灯光,也能开启她回忆的闸门,刚才那个小十字路口,她怎么能忘记,虽然只是微微睁开眼睛瞟了一下,但也让她心里激荡了很久,她也忘不了那家小店,更忘不了他们共同拥有的那些回忆,记忆中的味道,还有他带给她的温暖,都随着她踏进这座城市开始,慢慢升腾慢慢的占据了她的全部。

  她在这座城市留下了太多太多的东西,她的大学时代,还有同学,朋友以及她的初恋。那年说好的一毕业就在父亲的安排下出国进修,可是所有的这一切在那个夜晚就都改变了,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就是看见他的那一刻感觉自己的人生已经过完了。

  父亲一再催促她赶紧回来,出国的手续都已经办好,时间却一推再推,当父亲得知一切以后,他的态度是斩钉截铁的,让她必须马上切断这份不切实际的感情,否则不光伤害自己,更会伤害到对方。

  可是她始终无法割舍,她心里很清楚,父亲根本没有可能接纳他,他们两个的家庭隔着永远不能逾越的距离。分手只是早晚的问题,她当时非常犹豫,也想过靠自己的努力过自己的日子,和心爱的人在一起,所以她后来开始找工作,虽然每天很辛苦,但她觉得那是她人生最快乐和幸福的一段日子。

  可是好景不长,她最终还是不得不听从父亲的安排,她也明白从理性的角度上来说这样是她最好的未来,可是,该怎么来告诉他呢,她陷入了痛苦的矛盾中。

  最后她做出了决定,既然无法面对,就干脆不要面对,直接让自己彻底的消失也许就是最好的方式。

  那天她告诉他明天要出差培训,至少要一周时间,听着他临别前的唠唠叨叨,她的心痛到了极点,但又不得不强装笑脸,那天他转身走后,她看着他的背影眼泪夺眶而出,她第一次尝到了生离别的滋味,如此的刻骨铭心。

  后来她还是给他写了封信,虽然信中语气冷漠,可她是含着泪水写完的,她只是想不让他那么痛苦,好尽快的忘记这段感情开始新的生活。

  紧接着她出国留学,在国外的几年里自己却一直没能走出阴影,以至于差点患上抑郁症。回国以后,她依然抵挡不住对他的思念,在那年的秋天,她瞒着家人,偷偷的飞回这座城市,她当然不是为了再见他,只是为了完成自己的一个心愿,只想再故地重游一次,看看她曾经爱过地方。

  那一次,她在这座城市待了三天,去了她的学校,她的单位,也去过了他们所有一起走过的地方,她是想用这种方式来纪念自己的初恋。

  可谁知道就在最后一天,她竟然和他不期而遇,他身边还有一个女孩,两个人手拉着手一起走在街上。恍惚间,她好像看到了他们当时的样子,她正在发愣,突然感觉他往这边看了一眼,吓得她赶紧低下头,匆匆从他们身边走过,她心里很紧张,生怕被他认出来,直到走出去好远,才敢偷偷回头看了一下,发现他们已经走远这才放下心来。

  也就是从那天起,她就豁然开朗了,她亲眼看到了他有了新的恋人,她由衷的替他高兴,如果不能拥有对方,那就祝他永远幸福吧,她终于放下了所有的心结,那天回去的路上,她觉得天空特别的蓝,心情格外的轻松,她决定了,她也要开始全新的生活。

  又过了几年,她也结婚了,有了属于自己的幸福,时间一晃就是十几年过去了,如今,她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妈,也是父亲企业的高层管理者,这次是因为公司在这里有一个投资项目,她要亲自来考察一下,不巧的是,去机场接她的车子在路上出了问题,所以临时叫车,就与他再度相逢了。

  车子停在了酒店门口,他从后视镜里看到她已经戴好帽子,宽大的帽檐又一次遮挡住了眼睛,他必须要下车去替她取行李,那时候,她一定能认出来我,他心里想,可是,就算彼此相认了,又能说什么呢,这么多年过去了,不管当时多么热烈的爱和恨,也早就被时间冲刷的没有一点痕迹了,过去的就是过去了,没有任何必要再去回头,再美好的往事也只能是回忆了。

  想到这里他也就坦然了,他像刚才一样,下了车替她打开车门,然后又绕到后备箱取出行李交给她,她礼貌的说了句“谢谢”,他点点头,也说了句“再见”然后转身上车,缓缓地驶出酒店,消失在夜色里。她站在门廊下,目送着他的车子渐行渐远,于是蓦然转身,向门内走去。

  夜深人静的道路两旁,是两排枝繁叶茂的桂花树,在暗夜里把金星静静地挂满枝头,微风下送来阵阵花香,浓郁悠远,弥漫着车厢内外,车子顺着回家的路不紧不慢地开着,他还沉浸在刚才的回忆里不能自拔。

  一切来的太突然,命运真是喜欢捉弄人啊,他苦笑着摇了摇头,她未必就认出来他了,这么多年过去了,自己变化了太多。看她淡漠的样子,一定是没有认出来,是自己太多心了,不过尽管如此,这么多年以后还能再见她一面,也算是知足了。

  夜太静,只有窗外吹进呼呼的风声,他百无聊赖地打开收音机,午夜TAXI这档节目一直深受夜班司机们的欢迎,他也会经常听,快到家的时候,只听主持人说道。

  “各位司机师傅,有位xx女士,点播一首周华健的老歌”最真的梦“送给xx的哥师傅,感谢他的一路陪伴,也感谢他曾经带给自己美好的青春记忆,衷心地祝福他一生平安,幸福快乐。

  这是她给他点的歌,他抑制不住的激动起来,原来她还记得自己,他心里升起一股暖流,窗外深邃的夜空里繁星点点,月光一如既往的清朗柔和,那些逝去的往事就像这夜里的微风,轻轻拂过不会留下任何痕迹,他他长长地舒了口气,情不自禁地说道。

  ”谢谢~谢谢,你也是,你也一定要幸福,一定要。

  广播里乐曲响起,歌声悠扬地盘旋在整个城市的上空,

  今夜微风轻送

  把我的心吹动

  多少尘封的往日情

  重回到我心中

  往事随风飘送

  把我的心刺痛

  你是那美梦难忘记

  深藏在记忆中。

  重逢了杂文随笔 篇9

  我行走在江南九月秋雨绵绵的微凉里,恍惚间飘过一阵隐约的清香,阴的浓遮断了我的视线,但我知道,只有这来往漠然充斥的冰冷是真真切切的。黯淡的湖面映射着同样黯淡的天空,冷风中飘落老树的叶儿是同样的冰冷,破落的古亭里坐着对避雨的男女,相依相偎地坐着发出不对景的狂笑。我点上一支烟,吐出一口雾,隔着着雾的阴霾看同样阴霾的天空。天空,何时也变得这般阴暗了呢?

  你望着草原的蔚蓝天出神,草原的天空,碧玉无暇,好似清蓝过滤的画卷。多少次你听闻过这样的天空,天花烂醉的言语中,你也迷恋上了那样的澄清和纯粹。只是真的看见了,有感觉若有所失,你立马掩盖住心海深处满目疮痍的记忆。只是回忆又来的那样凶。在思忆和忘却的挣扎里,你终于忘记了是在怎样的一个午后,也看见过这般宁静,透彻,又五光十色的天空。那个纯粹又迷人的午后,在你亲手撕碎的记忆相册里,它变得那般模糊又朦胧,只有些破影残像。

  同样是破影残像,我提一提空荡荡肩膀上的背包,它曾经好似也扛起过别人的整个世界。我不敢去回忆那温润的茸茸痒痒,只是也还想知道它是否已被剪去。车水马龙的街道,传来仿佛另一个世界的鸣笛声,我感觉我行走在一座空城里,记忆的声响回荡其中。我掏出钱包里被我撕碎又粘好的相片,我不知道这算不算履行了最后的承诺。到底,我也还是不明白,这充斥冰冷和阴霾江南小镇的水和桥哪里迷人,曾要你那般念念不忘。

  你坐在他无数次提过的饭店里,点上几样熟悉的菜,尽管你是第一次来到这里,第一次来到这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漠北草原。枯黄无边的草原空洞而单调,成群的牛马生机点缀着这片死寂,时而平如镜时而风云起的天空。像极了你们共同的过去。你所厌恶的?你所怀念的!你望着饭桌上的菜,想象着草原的落日。金暗交错的云彩下,牧羊人拖着长长的影子,驱赶着还要吃最后一口的羊。这景象你从未亲眼见过,但它又真实的像是实实在在是在你的记忆里一样,你甚至能感受到落日余晖照射下的最后一丝温暖。他的过去,也是你的过去。那将来呢?你将碗里的酒一饮而尽。

  我行走在繁闹的街市,强烈的街灯下全是小吃和艺术品的摊位。我再次感到失望,比之前那次来更感到糟糕。从来都不似书画里的那般清雅。一曲琵琶,几盏残酒;一轮清月,些许载舟。或许这充斥着假冒品和三五成群口里全是婆家长娌家短的江南秋夜才是真实的吧。它真实到让这宁静的夜空显得格格不入,也让我显得格格不入。我也说不清是庆幸还是遗憾,强烈的夜灯照耀下,油光满面的青年男女互偎着走下晃动得厉害的游舟,满口抱怨着船贩态度极差收费太高。我不由得苦笑。这倒是像极了我所推论的共同将来,如果我们有将来的话。我想我该去喝一杯了,为了过去,也为了将来。

  你们一群客人围着一团火坐下,老板给你们倒上一碗免费的酒。你听着着老板唱着听不懂的歌,看着老帮娘搂着用破衣服裹得严严实实的孩子,你不禁猛地喝下一大口。老板两口子皮肤黑红,小孩的皮肤也是黑红,看起来可怜兮兮的。漠北的人好像都是这样。可你却是这般的羡慕。那歌声里飞扬的,似乎都是醉人的温情。你不由得一阵酸痛。他永远都不知道你所期意的将来,就像他不知道你们第一次相遇是在江南小镇的那个酒吧一样。你偷偷地注意到他,一个在天涯浪迹的背包客,一个醉人的夏夜,一杯色彩斑驳的酒,一颗跳动的心。而今,只有一滴滴伤心的泪。或许你该再去那个饭店,再看看冥冥中的天意?你嘴角微微扬起,将酒一饮而尽。

  在微醺中,记忆的洪水越发不可阻拦。也是这样一个半醉半醒的状态,我帮她从纠缠她的一个混混手里解围。那是我刚好结束我一年旅游回家的第一天。不安分的心,不安分的骄傲,我怀念那些个对酒高歌策马扬鞭的时辰。只是那漠北天边追不到的云彩,走近看时,也不过是一团水雾罢了。我放下杯中的酒,渐渐清醒过来。那醉酒后的朦胧的快意,那微妙清醒中的痛彻心扉。都不过是敬了过往。我忘不了的,不是那些个把酒赏月鲜衣怒马的时辰,而是为她栉风沐雨风尘扑面的日子。我背上包,准备现在就回去,回到我们四十平米的家,回到我们初次相遇的地方,回到时间的那头去填补醉意的空洞和过失。

  重逢了杂文随笔 篇10

  成长路上有你,真乃三生有幸。

  这个月是各种考试、各年级毕业的集中月。这个月,难免有更多的感慨。因为每一次的离别都需要铭记,而每一次的离别又都意味着新生和出发。

  幼稚园毕业的时候,我还不知道什么叫做离伤。那时候,只顾着盼望的小学,盼望的长大。心想,长大了就不会被约束和管教了。现在回忆起来觉得那个想法是多么幼稚,长大后的世界远远有更多的约束和管教。而孩童时期名为的管教,却恰恰是最幸福的保护,最无忧的成长。

  小学的毕业,记得已有点朦胧的感伤。照毕业照的时候,我和好友跑着到别的年级,一定要找到那个之前教过我们的女老师合张影。当时的我,隐隐感觉到这场离别,很可能会是永恒。果不其然,小学的同学和老师们,都已永远地散落在了天涯各处,再无音讯。失去,原是人生的必然。而我们,终将在逝去中走完一生。

  初中,是少年时期最好的回忆。那里有所有轻狂的年少,最最敬爱的老师,一切轰烈的感情,和无邪的故事。最好的友谊,在毕业时获得;最痛的转折,也在毕业时发生。人生的大起大落,有时就是这么的奇妙而不可预知。多年以后,回望当年,方知一切因果皆由我。如若不能挽回,就在记忆里回味。

  高中毕业了两次,在追逐梦想的学业之间庸碌着,完全顾及不到毕业的伤感。分别时候,有人欢喜有人忧,几家福乐几家愁。你忙着升学,我忙着复读,就这样错过了彼此的告别。或许,天涯海角又会再重逢,但重逢时刻我们势必已非当年的我们。如果没有好好告别中学,就意味着我们的长大没有经历过仪式。而成长,总是需要仪式的。

  大学的毕业,谁不是在学士服的照片中仔细品味,谁不是在分别聚餐完后哭成泪人,谁不是意识到人生阶段的结束后无限回望。这个时候的我们,已经有了太多的故事和个性,太多的思想和异同。分手,并不是最后的结束;失联,才是。踏入社会,我们都会回忆校园的美好,在世界舞台摸爬滚打,定然无一例外地时时想起大学的同窗。要说什么呢?时间是这个世界最残酷的事情,比这个社会的复杂和痛楚更甚。

  走到研究生,我已是奔三的姑娘。读书的执念不减,对毕业的感伤日增。因为这一次,我知道我将永远的离开校园了。是的,终于。带着对校园的热恋,拍完硕士服的毕业照,我就与美好的校园完全隔离了。三年冬去春来,学业有成,人生也在这里画下一段落的句号。真的还想继续留在校园,然而也明白唯有离开这里,才能真正成长为一个独立自主的成年人。感谢我的导师和同学们,感谢这一场论文的折磨,学习力的提升将是一辈子的宝贵财富。

  虽然毕业了,却依然像个学生。想要保有天真和无暇的心态,一直走到人生的尽头。每一次离开,都预言了新的开始;每一场告别,都意味着再次出发。绚烂多姿的生命,有美丽的告别,方有更精彩的邂逅。我期待着,人生下一个阶段的美好,与我不期而至。

  再见了,我的学校学习生涯。人生大学里,我将依然永不止步,盼望着永远的上升,希冀着永恒的光明。年轻的心不老,我们总会重逢,重逢在每一个清晨,和初春。带着祝福再次上路,在三十岁的门前,敲响另一个世界的钟声。当下,即是永恒;生活,永远,正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