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优秀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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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群》优秀读书笔记(精选15篇)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书笔记了!那么读书笔记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重返狼群》优秀读书笔记,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重返狼群》优秀读书笔记 1  每……

《重返狼群》优秀读书笔记(精选15篇)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书笔记了!那么读书笔记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重返狼群》优秀读书笔记,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重返狼群》优秀读书笔记 1

  每日午后,斜倚桌边,桌角放一杯淡淡的茗,氤氲着热气,散散幽幽的清香。窗外的暖阳温柔地洒在一页页精彩的书页上,我摩挲着页角,伴着周围美好的一切静静地品味着那本令我神往的,人与动物真实情感的——《重返狼群》。

  本书的作者是李唯漪,一位画家主人公则是一只名叫“格林”的小狼,作者在草原游玩时偶然听说了一个凄美的狼故事,并努力寻找到了那对狼夫妇留下的一窝小狼崽,其中唯一的幸存者便是格林并与作者结下了不解之缘。

  作者把格林带回了城市,那时的格林只有半个月大,作者就象母亲一样抚养着它,喂它食物,教它狼嚎。但那毕竟是城市,由于被多次举报,作者终于作出了一个重大决定,让格林重返狼群。

  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出生就生活在城市的格林本就亦狼亦狗,况且找到狼群并重返,其中劫难与危险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但李唯漪为了格林决定试一试。她带着格林在獒场住下,慢慢寻找狼群,在獒场,格林结识了如父亲般慈爱威严的头獒“皇帝”,打败了高傲的'泰桑并与它成为患难与共的好兄弟,用了三天生擒了头羊,在这个过程中,格林的意志力得到增强,野性渐渐地被激发。为了让格林更好的捕猎,作者亲自学习狩猎技巧并教给格林,作为人类,李唯漪做到了她所能做到的一切。

  之后作者带着格林寻找狼群,狼群是鬼诡而凶恶的存在,但作者为了格林明知前方是危险却甘之若饴,我不禁对她产生深深的敬佩之情,在寻找狼群的过程中作者跌倒在冰湖里脚扭伤了,格林拽来了一匹马牵着作者回了家,中途粮食断绝的时候,格林每天打来了一只野兔,埋在浅雪中故意不吃,是为了留给李唯漪……

  这一幕幕感人的故事不禁让我热血沸腾,热泪盈眶。作为一匹狼,格林做到它所能做到的一切,它把最好的都回报给了作者。我想这就是人和动物最真挚最纯粹的感情吧。作者用爱抚育了格林,格林用全部回报了作者。都说狼是冷血的,但我想在李唯漪眼中,格林就像她的孩子是可爱的、勇敢的吧。作者说如今高原草场正在快速沙化,狼群就快没有家了,人类捕杀狼群,破坏它们的家园却责怪它们冷血残酷,难道人类不需要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吗?

  故事的最后,格林安全地返回了狼群。作者是一位奇女子,她做了别人不敢想做的事。她用最美好的爱给了格林一个只属于它的格林童话。

  《重返狼群》优秀读书笔记 2

  《重返狼群》看了前面十来章,我就有非常深的感触,非得掩卷写下来不可。

  也许因为我的书尚未看过半,还没踏入后面的催泪弹区域。相比起作者和小狼之间的深厚感情,让我感触非常深刻的却是作者这位“狼妈妈”对小狼天性的尊重和理解。用书里的原话说,那叫“尊重狼道”。

  作者写道:野生动物有自己的生存法则,和人类身边的宠物不一样。因此无论小狼是报复心强,自私护食,淘气捣蛋,还是表现出它凶残嗜血的一面,“狼妈妈”虽每次都被吓到,但很快就能理解那是狼的天性。不但不责备小狼,还为他保留了自己的天性而高兴。在她还没有对小狼的将来要何去何从做出决定之前,她就不以养宠物的方式去驯化小狼。放他咬东西,教他狼嚎,他护食的时候让着他。

  作者不是没有养过宠物,她家里的另一只小狗就被教得很听话,能很好地和人相处。但对小狼,她却用了完全不同的养育方式,只因她明白小狼和小狗的天性不一样。

  “獠牙之下出政权”那一章,写小狼对着“狼妈妈”龇牙咧嘴地叫板。若是换做别人恐怕早顾着心凉了,喂他养他照顾他这么多天,回头怎么竟对自己这么凶呢?“狼妈妈”却理解他那是在窝里的同伴之间确立地位,她尊重他的天性,按照他的方式和他斗了一回。即使在自己的脖子被狼爪抓伤之后,她也不忍心剪去他的利爪。她知道那是他赖以生存的武器,那是他的骄傲。

  那时她还没确定能不能放他回草原,这也许是一匹终身要在城市,要在她身边生活的狼。而她从来就没有选择过要宠物化他。

  这是人对人都难有的尊重和理解。人是多么善于对异类的生活方式指手画脚,在能力所及的范围内,甚至忍不住要出手纠正。每次读到作者为小狼展现的天性半忧半喜,我总是想起我们人类之间的互相“驯化”:长辈对晚辈的,情人之间互相的,一代人对下一代人的。说驯化可能过分了些,那其实是同化。很多人难以接受别人和自己不一样。因而什么都能被要求同化:用钱的`方式,对任何微小事情的见解和态度,做任何一件事情的方法。

  对大的观念,比如政治,人权这些大题目,人习惯的做法是:既然知道观念不同,对这话题避而不谈就好了。对小事情却不大遵循这样“退后一步,给各自一点空间”的规则。人很习惯把手所能及的一个个想法都扭到自己顺眼的方向。其实这只是让自己舒服,不一定是“为别人好”。

  我越长大越说不清楚想不透彻一个“好”字的确切定义。也许人就是会越长大说不清楚想不透彻所有东西的确切定义。既如此,那就更难说清到底什么是正确的,值得的,应该的,所以我不再因为顺口就说谁错了,谁傻了蠢了笨了,也不再说谁活得很可悲,更不自作多情地为别人担忧。因为也许每个人的生活,放在旁人的放大镜下,都会被认为在某方面错了,在另一方面傻了蠢了笨了,在某些时刻活得很可悲;但一个人既选择了自己的活法,那就是他在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既值得,就是应该,又何必再追究绝对的对和错。

  人如果要担忧,何不担忧自己;如果要监督,何不监督自己。自己是最需要鞭笞和进步的,其他人、其他事、其他动物,他们只求包容。

  《重返狼群》优秀读书笔记 3

  我认为,狼身上有许多我们人身上没有的优点,他们团结一致,还很聪明。或许你们会问我,《小红帽》这个故事中就出现过狼,而里面的狼恶毒,阴险,这又怎么解释呢?我可以很明确的回答你,小红帽它只是人们编的一个故事,并不是真正发生过,而且,小红帽里的狼形容的是我们人,形容的是我们人的阴险,敲诈。

  啊!狼,令人畏惧,又令人敬佩。最后,我希望大家看一看《重返狼群》这本书,或者看看视频,改变一下对狼的认识!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叫《重返狼群》的书,它是李微漪写的。

  它主要讲述了:李微漪在听了牧民讲关于狼的事情后,马上动身去找小狼崽。在费了一番周折后才找到狼崽,救活一只生命垂危的`狼崽带回家养,并教格林狼嚎,但却因为邻居说她家养狼而不得不把它带到獒场里去生活。在獒场,格林用自己的机智,在獒群里获得了一席之地,并跟獒们成为了好朋友。李微漪增加了带格林外出野外求生的次数,以防在未来回到狼群的时候因没有实战经验而受重伤。在几个月后,微漪和格林找到了狼群,而狼群也接受了格林。格林回头望了一眼,它凝视虚幻的山上曾经的家园,心里涌动着生离死别之情。终于他从深深的雪中拔出一对前肢,迈出了离开人类的第一步……

  这本书完全颠覆了人类自古以来对狼的看法,狼在人们心中是凶残狠毒、忘恩负义的恶魔形象。古人也非常恨狼,这一点从造字这一方面就可以体会出,“狼”这个字是这样造的,再狠一“点”就成狼。可是格林每当听见“妈妈”的咳嗽声响起,格林就关切地趴在窗口再没心思和藏獒们玩。平日护食抢食的格林,在“妈妈”病时把仅有的存粮给了“妈妈”,在“妈妈”被三条大獒追赶时奋不顾身的跑了过去,和三条大獒打了起来。这些都处处现了狼知恩图报的精神,有些狼甚至会为爱而殉情,而我们人类有时往往比不上狼。

  读了这本书后,我懂得了两点:一,我们要与动物和平共处,不能伤害动物,更不能破坏环境,一定要记住地球是我家,我爱我的家!栽花种树,让地不球鸟语花香!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破坏环境,就是毁灭人类自已。二,我们要学会感恩,要感恩大自然母亲、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感恩老师的辛勤教导、感恩同学朋友……

  《重返狼群》优秀读书笔记 4

  《重返狼群》讲的是有一只小狼生活在若尔盖草原,它的爸爸妈妈都被盗猎者给杀害了,有一个叫李微漪的画家寻找到了小狼,把它带回了成都。她有个朋友叫亦风,亦风当爸爸,李微漪当了妈妈,他们给小狼儿子取了个名字叫格林。李微漪陪它长大,格林陪她玩耍。小狼在成都生活不下去了,所以李微漪想把它放回它真正生活的地方:草原。于是有了接下来的故事《重返狼群》。

  通过这本书我感受到了狼很少了,羊越来越多了,草越来越少了,羊快活不下去了,盗猎者捕获了很多幼狼,整个草原变得生气又焦虑。

  在我心中狼是一种有感情的动物,它很勇敢、机智,没有好奇心有戒备心,是一种能力很强的.动物。

  李微漪表现了妈妈对孩子的感情,她教格林捕食,教它狼啸,躲避危险,帮她成长,就像我们的妈妈教我们吃饭,吃饭一样。格林也像个孩子一样,因为她感受到了李妈妈的爱。我也被她们感动到了。

  我希望我们不要像盗猎者一样,大家都像牧民一样尊重生命,尊重大自然这个法官给世界的规律,不要去破坏它,保护越来越少的野生动物。

  《重返狼群》优秀读书笔记 5

  最近杂心绪不宁,晚上就着灯光看书的时间也少了许多,按照以往看书的速度,这本《重返狼群》早就翻阅结束,不过,这样隔着一段时间隔着一段时间看书的方式,有着“温故知新”的感觉,也很不错!

  随着故事的深入,越来越多不为人知的小狼的处境和秘密徐徐铺开,越来越多的惊心动魄的场面也一一呈现,令人感动令人震撼!

  且不说小狼格林的城市生活梦想破灭,也不说传说中的美丽的大草原的找寻不见,就单单狼与藏獒之间的生死之交就令我唏嘘不已,所有的生命的尊严都是靠自己的血肉之躯和顽强拼搏的力量以及智商加情商的能力争取到的,狼更加深深懂得!

  獒和狼是天上的一对战神,獒叫做“龙狗”,狼叫着“天狗”,龙狗忠诚骁勇,天狗智慧善战。

  战神龙狗因为嗜杀成性触犯天条而被贬到人间来,变成了獒。獒选择了依附于人而生活,人给他食物和栖身之地作为交换,獒为人看护牛羊和财产。

  战神天狗因为贪婪成性妄图吞噬日月,也触犯天条被贬到人间,成了狼。狼选择了自由生活,他浪迹荒野,猎食为生。人类的牛羊也在狼的食物之内,于是,这对天上的兄弟,在凡间却成了宿敌。

  而且,在草原上,狼和藏獒这种仇恨历经千百年似乎已经刻入骨子里,因此,小狼格林的第一次出现在獒场时,就是那飘过的狼的气息,都让藏獒们血性大发,冲突不已!

  小狼格林还没有重返狼群就已经在獒场九死一生,期间的无数次流血战斗都是它自食其力并承受危险而去换取自由的`必然代价,这本书里大概有六七个章节都在写“獒兄狼弟”的传奇故事,如果你和我一样有兴趣的话,千万不可错过啊!

  但小狼格林终归是要回到狼群里去的,它的回归之路异常艰难,它在人类的怀抱里长大,它失去了狼本该有的群体生活,找不到团队的合作模式,但大自然赋予了狼很多特殊的本领,这些正一一在小狼身体惊人地慢慢恢复,李微漪也在克服着生死的考验,帮助小狼回归狼群回归自然,看着看着,佩服和崇敬之情油然而生!

  还有五个章节就要结束这本书了,不知怎么,居然有点舍不得那么快看到最后一个字,或许这就是一本书的魅力吧,我喜欢翻阅纸质书,喜欢闻着淡淡的的书香,喜欢沉浸在浓浓的文字海洋里,喜欢让自己的思绪飞扬!

  《重返狼群》优秀读书笔记 6

  在草原——远离尘嚣的草原,蛮荒的大地,我找回了一件人们失落已久的东西——生命中最单纯的感动与诚。 ——题记

  我会永远相信,最后那一片落叶,无论在什么世界,东风都藏在眉心。我会永远相信,扎入心的水滴。在另一个世界,晴空布幔拉起。假期,我用了两个星期的时间读了李微漪的《重返狼群》。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作者去若尔盖草原写生,遇见了一-只影响了她一生的小狼——格林。她把格林带进了城市,当别人问起她时,她告诉别人,这是一只狼狗,结果到了后来,连警察都找上门来,作者还拼命为格林作掩护。可是小狼长大了总该是要回家的。在草原上,它和藏獒从一开始的不对头到后来成为朋友一起玩耍,藏獒会把好吃的食物让给格林。在作者生病时,格林就趴在窗口,把所有的食物都给了她。最后,格林返回了狼群。

  不得不说,我很羡慕她的那种生活,很羡慕她可以随意走在草原上,也很羡慕她拥有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亦风还有小狼——格林。整本书读下来,我觉得作者真的很让人值得钦佩,一个年轻的女孩子,陪同格林一起在山上生活,打猎,一起对抗寒冷,饥饿与痛苦。这实在是太不容易了。而狼的聪明,重情重义也让我连连发出惊叹。

  小狼的.离开的确有不舍,但是狼群才是真正属于它的地方。所有的感想在一瞬间喷涌而出,不管什么生命,都会懂得感恩,哪怕是一只狼。故事的后来,格林习惯了与人相处,变得不怕人。在草原上,那震耳欲聋的几声枪响,李微漪让格林快跑,格林的眼中却是不舍。作者对于狼的感情,就像是自己的孩子,即使她再不舍,她也明白格林总归是要回到狼群中。我还记得李微漪一边哭一边赶着格林走,因为她知道,格林需要的是同伴。

  望向整片土地,每一个生命都值得我们尊重,都值得我们关爱。我会永远相信,开始掉下的泪,你和我的世界,痛褪去更清晰。我会永远相信,不完美的完美,不管什么世界,距离不是距离。《重返狼群》值得更多人来欣赏。

  《重返狼群》优秀读书笔记 7

  最近,我读了作家李微漪写的纪实小说《重返狼群》一、二部,书中的很多内容都让我感动,内心随着故事的发展或心潮澎湃,或潸然泪下……

  这部书第一本讲的是:作者在若尔盖草原救下奄奄一息的小狼崽"格林",带回成都喂养。两个月后,繁华城市中不再有一匹狼的容身之地。于是她决定带它回归真正的家园。然而,由人类抚养长大的狼是不被野生狼群接受的,她陪着格林从最简单的狩猎开始,一步步交给他莽莽草原的生存法则,格林终于重返狼群,她与它就此分别。

  第二本讲述的是:格林重返狼群两年后,李微漪又一次回到若尔盖草原寻找狼子格林,意外的遇见格林的妻、儿。但由于作者太过迫切寻找格林,而疏忽了错过拯救格林的两个孩子:双节棍和福仔,使这两个孩子命丧黄泉,因为盗猎者种种的伤害,让格林不再相信人类,以致于再次见到作者时表现出的纠结和痛苦,即使母子相见却表现出退却,但仍在千里冰封的冬天默默为微漪送食,使作者非常感动而又痛心。

  书中的很多段落让我感动不已,抑制不住的流泪……"狼冷酷的'外表下,却有一颗温柔的心!",作者在草原上生重病卧床不起,格林懂事地把猎取的野兔从窗户里扔进房间给微漪吃;在狼山,作者不小心崴了脚不能走路,格林机智地跑到很远的牧场用嘴叼着缰绳牵了一匹马让她骑上回家;因为在草原上住的太久,作者弹尽粮绝,格林每天都会把捕到的鼠兔埋在雪地里,等待微漪裹腹充饥,作为一匹狼尚能如此孝敬母亲,相比之下,当今社会上忘恩负义的人是白眼狼?还是白眼人?

  其实狼与人类并不是天敌。由于人类的肆意捕杀,迫使狼对人类产生戒备和怨恨,"狼心犹在滴血,如何满足人心?""我们能救一匹狼的命,我们能改变狼的命运吗?"盗猎者为了牟取商业利益,肆意捕杀狼群,加上草原正在快速沙化,使狼群的家园遭到严重破坏,人类却责怪狼冷血残酷,难道人类不需要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吗?"格林,如有一天妈妈能够再次拥抱你,我希望我的呼唤不再强求,你的眼神不再纠结,妈妈希望你和你的孩子们是在我怀里笑,而不是痛苦哀鸣。""格林,如果有来生,我愿转世为狼,和你成为真正的母子,我们一起奔跑在天边。也许只有这样,我才会真正明白你为什么悄悄地来,又为什么默默地离开?"每次读到这些句子,泪水都会一次次地模糊我的双眼……人和狼的关系一直都是不平等的,人狼的争斗中,处于劣势的狼几近灭绝。

  这部著作是我最喜欢读的书,我被作者这种胆大妄为,不惜冒着生命危险使狼重返狼群的行为深深吸引,并由衷地表示敬佩!也被狼的重情重意深深地感动,也让我对狼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作为狼,它把最真挚、最纯粹的爱回报给了作者,而作者也用真情抚育了狼崽。当草原被人类的贪欲笼罩,草原上的野生动物濒临灭绝时,它也只能用一片狼藉回击人类。人与狼用勇敢、真情谱写了一曲生存的赞歌,但愿人类与自然和万物生灵能够永远的和谐相处!

  《重返狼群》优秀读书笔记 8

  这个月,我读了《重返狼群》,读后我深有感触:人类对狼性的了解实在太少!

  《重返狼群》是作家李微漪根据亲身经历写成的纪实小说。李微漪去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遇一只濒临死亡的小狼崽,她领养了它,并把它取名为格林;她决定培养格林的野性,让它重返狼群。经过八个月的努力,格林具备了独立生存的能力,成功回到了属于自己的草原和狼群。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狼崇尚自由,格林宁可受伤甚至死亡,也不愿意被人牵着走——自由就是狼的圣经,不自由,毋宁死;狼是聪明的,狼群打围牦牛群的时候,善于观察牦牛群的.弱点和优势,再通过巧妙的方式把它们嫁接起来,转化为自己的利器;狼也非常注重情谊,在作者生了重病,卧床不起的时候,把仅有的存粮给了她,所谓狼之柔情,就是这样。

  然而古代的人们对狼有很深的误解。比如“狼子野心”的古文,讲的是一个人打猎抓到两只小狼,和狗一起养;后来有一天,他发现狼想杀死自己,于是他说,狼子野心,古而有之。但是,换个角度来看:狼是他打猎抓到的,而狼又相当记仇,加上不愿被奴役,但他不懂,非要像养狗一样养狼,这怎么能怪狼呢?

  现代也有类似的故事,比如小红帽、喜羊羊与灰太狼等等,这些都是因为人们观察狼的方法错了,把狼过度丑化了。想当年的蒙古帝国、罗马帝国和今日的美国,哪一个不是高度信仰狼文化的国家?他们所崇尚的,正是自由独立、顽强竞争、勇敢进取的狼精神。

  感谢李微漪让我们有机会重新认识真正的狼性。我们不仅要减少对狼性的误解,更要学习狼精神,增强自己的狼性。

  《重返狼群》优秀读书笔记 9

  用了几天时间读了李薇漪写的纪实文学《重返狼群》,很喜欢这本书,更羡慕她的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李薇漪从草原带回一只没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饲养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却详实的记录了小狼的成长以及狼自身所拥有的气质,看过这本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猎,忍受饥饿,寒冷,恐惧,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能做到这点,真让我佩服,她在书中说了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她说一个拥有赚钱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赚钱呢,她是拥有着赚钱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个自由职业者,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挣钱,却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是为什么,我想应该这样回答她,因为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体可以的时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赚钱,赚来的钱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体的本钱时候无力支撑以后的生活,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血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杀,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牧人说狼若不是为了哺育小狼绝不会冒险偷羊,这是父爱吧,公狼为了养活自己的妻儿甘愿如此,这才是个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失去另一半的狼将终身不娶,母狼用这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忠贞也表达了对人类的怨恨,书中的小狼就是这对狼的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也有悲伤,同过详尽的描写将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小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为了让狼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爱,母爱!

  我不想用过多的篇幅写那些精彩的片断,因为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独自坚强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浪迹天涯,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的风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迹,也许我的身体里住着孤独,我想过那样的生活,去若尔盖草原,趁着我还可以走动,完成我心中的梦想。

  《重返狼群》优秀读书笔记 10

  用了几天的时间我读完了李薇漪写的《重返狼群》这篇文章给了我极大的震撼。

  这篇文章主要写的是作者李薇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从此开始了与狼在一起的`生活。她把小狼带回都市喂养,并为他起名“格林”。几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城市已经不是“格林”的栖息之所了。李微漪决定带他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

  在草原上安营扎寨长达半年时间,从夏到冬,李微漪带着格林寻找狼迹,数次遭到野兽与藏獒攻击。长大的“格林”守护着妈妈。在朋友亦风的帮助下,格林终于得以野化,重返狼群。

  在人们眼中狼是坏人的代表如: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等而在这本书中狼却是有感情的,狼用实际行动来回报人类。“格林”把作者当成了妈妈把作者的男朋友当成了爸爸。既然藏獒头领可以接纳一只小狼,我们人类就不能把保护动物放在第一位吗?在作者重病时,格林把仅存的一只野兔来给作者吃,当时我就泪流满面,一只狼都能有人类的感情,难道我们人类还要以动物做为老师吗?

  大家都认为狼吃羊是最该万死,其实,狼吃羊是天经地义的。狼吃羊,既可以让羊运动,被吃掉的羊还是老弱病残的,这样,既可以让我们吃到健康的羊肉,病毒也可以不在羊群传播,所以狼吃羊不仅无害,还有好处呢。

  读完了《重返狼群》这本书以后,对动物,对大自然,对人都有了重新的认识。动物都遵循自然法则在生存,而人在千方百计的破坏自然。我们为什么不能保护动物保护自然呢?虽然“格林”永远失去了他所爱的“爸爸妈妈”但是“格林”的那种坚强,勇敢,不离不弃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我会像小狼学习,做一给关心父母,不让父母操心的好孩子。

  这本书十分感人,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和小狼一起踏上反群之路。

  《重返狼群》优秀读书笔记 11

  李微漪的《重返狼群》看完,久久难以平静,一种许久不曾有过的感动伴随着巨大的精神震撼升腾起来,格林最后离开它日夜相伴的“狼妈”重返狼族时一步一回头的情景,是那样的历历在目,每每想起,嗓子梗得生疼,那是一种怎样厚重的情感,才能让人与狼之间有着如此巨大的依恋与不舍!他们共同历经无数次的`九死一生,一路相伴走到最后的离别。

  还记得在大雪封山,粮尽弹绝,面临生死威胁的时候,格林日夜狩猎,维持着自身和人类妈妈的生命。狼是一种何等护食的动物,却能忍着饥饿将它猎到仅有的肉食和它的人类亲人分享。这种信任和爱,却也是“狼妈”用普通人无法想象的巨大牺牲换来的,“狼妈”与格林的这种厚重的母子深情,也深深地改变了我们根深蒂固的恶狼观念。作者说,她明白会遇到怎样的狼,却不明白会遇到怎样的人!在人迹罕至的大草原,在冰天雪地的狼山,当饥饿威胁到生命时,他们期望能遇到人,却也最怕遇到人,猎杀狼的那些人带给他们的只有死亡。当以前绿草繁盛的若尔盖草原湿地变成如今沙化严重狼迹罕至缺水干燥生物链严重断裂的恶劣环境时,他们想要重返狼群是何其的困难!

  我们此刻越来越没有信仰,什么都不信,什么都不敬,唯对利益顶礼膜拜,每一天为着一点点蝇头小利做着大逆不道的事,嘴上喊着恶狼,却不知人类自身才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种族。

  应对不断恶化的环境,我们人类真的需要反省自身,需要学会与懂得敬畏自然,尊重生命,感恩活着!对于自然界的其他物种,给他们留点生存的余地!

  《重返狼群》优秀读书笔记 12

  冰心奶奶曾经说过”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这个暑假,我为大家推荐一本让我百看不厌、回味无穷的好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重返狼群》。

  这本书讲的是年轻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大草原捡到了一只失去亲人、奄奄一息的小狼。李微漪被小狼求生的目光所感动,把它带回自己的城市,给它取名为格林,抚养它、陪伴它、训练它。可繁华的城市终究不是野生草原狼的美好家园,为了自由,“狼妈妈”做出决定:格林,走吧,回草原去。经过几个月的草原生活艰苦训练后,格林渐渐熟悉了草原生活的习性,在李微漪的帮助下,成功回到了狼群。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片段是“狼之柔情”。这个片段讲的是:李微漪带着格林来到若尔盖大草原后,遭遇了一场大冰雹,李微漪病倒了,病得很严重。在病得不能自理的日子里,格林趴在李微漪的身边寸步不离。

  为什么我最喜欢这个片段呢?因为这个片段是《重返狼群》中最让我感动、最不能忘怀的一个片段了。说到狼,想必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都是“白眼狼”、“狼心狗肺”等这一类的词。但是格林不是的',它是一只知恩图报、懂得感恩的狼。

  说到保护动物,这不禁让我联想到了有一次我和父母去动物园,当我看到那些被关在笼子里的动物们的时候,有点于心不忍。它们本来可以在草原上自由奔跑,在蓝天上自由歌唱,在山谷中尽情玩耍......但是因为我们人类的私欲,它们失去了自由,被关在这小小的笼子里痛苦呻吟。

  今天,若尔盖大草原已经建成了多个狼群保护区,我希望野性的狼嚎可以永远回荡在草原之上,动物们自由的身影永远活动在山谷之中,美丽的草原永远生机勃勃!

  《重返狼群》优秀读书笔记 13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有一只狼,它会狗叫,会捕野兔,还会流泪。唯独不会的,便是忘记自己的爸爸妈妈。它就是格林,也是唯一一条由人养大的并成功融入狼群的狼。

  这个故事出自《重返狼群》。全书讲述了一位女画家李微漪历经九个月的艰辛,将一只失去父母姐妹且仅有五天大的小狼养大并成功地野华最终放归自然的全过程。故事中的每个情节都触动着我的心弦:有震撼、感动……整本书读完后,格林与主人经历的酸甜苦辣都浮现在脑海中。

  一提到狼人们都觉得害怕,狼是冷血的、凶残的动物。关于狼的成语也是不好的:狼子野心、狼心狗肺、狼狈为奸……而书中一条名为格林的狼却完全颠覆了狼那可怕而卑鄙的形象。

  在黑虎受伤的时候,格林哪里也不去,固执地黑虎旁边,帮它舔伤、陪伴;在妈妈生病的时候,格林不仅日日守护,还把自己仅有的半只野兔送给妈妈;当妈妈身体复原返回獒场时,格林茂着被划伤肚皮的危险,从高楼上一跃而下扑到妈妈怀中。最打动人的是结完格林恋恋不舍的离开妈妈,看到这里我不禁潸然泪下。格林的那份温暖,让人无法相信它是残暴无情的狼。

  除了感动,格林还会带来意外。在獒场的时候,几乎每天天刚亮都会听见窗户上“咚”的一声,一快拳头大小的石子飞进屋里,掉到床前。那些石子都是格林的杰作,是给妈妈的Morning Call。当然,在捕食过程中也不是一帆风顺。一次,格林看到一只渡鸭,这让格林想到了以前杀过的呆鸡。在它的`印象中俩只脚走路的鸟儿都是笨拙无害的,好奇心使格林伸出爪子逗了逗渡鸭。渡鸭“哇”地一叫,吓了一跳,愤怒的啄了格林的鼻尖。格林疼的呜呜直叫,拼命地翻滚,把那渡鸭吓得不轻。

  读完整本书后,令人印象深刻的还有狼女对小狼的爱。格林是幸运的,遇到了为自己着想、爱护动物的爸爸妈妈。狼女对格林的爱是无私的,尽管狼女驯服狼的方法艰辛异常,风险很大,甚至危及生命,但这些都不能阻止狼女想还格林自由的决心。更让我感动和敬佩的,是在一次次接近死亡的威胁下,狼女依然咬牙坚持,没有退缩,甚至“自我”野化,如同真狼妈妈那样,完全脱离人群,在野狼出没的狼山上,与格林过着同吃同睡的野生生活。这样的爱,是多少可贵啊! 格林终于奔向了属于自己的自由,但是,它的一生并没有结束,而是新的开始。未来的生活没有了爸爸妈妈的陪伴,迎接格林的将是更大的挑战。希望格林可以自由快乐的生活下去。

  就像李微漪说的:我是爱你的,你是自由的。

  《重返狼群》优秀读书笔记 14

  很多年以前,若尔盖大草原遍地青草,了无边际,仿佛就是一个自由的天堂。可到了很多年后的今天,这样的美好早已不知飞往何方,只剩下处处可见的围栏和一条笔直黝黑的高速公路。人类束缚了草原,令圣洁美好的草原从此风光不再;人类束缚了狼,使鼠兔、鼢鼠繁衍过度,危害草原;人类束缚了太多的生命,最终只能被大自然吞噬。

  《重返狼群》讲述了一位成都女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救活了一只刚出生的小狼,经过短暂的都市生活后,决定带小狼重返草原,回归狼群的.真实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作者李微漪和小狼格林,他们之间情同母子,血肉相连,拥有一段令世人赞叹不已的人与狼相互关心,和谐相处的经历。当奄奄一息的格林,听到她的一声长叹,摸索着一步一步投入她怀中时,他们就注定结下了不解之缘。从小开始,李微漪就任格林自由发展,不约束,不限制它,并在喧闹的城市中,一点点地培养它的狼性,使得格林能在离开狼群九个月之久后,独自在野外生活,重新回到狼群的怀抱。每一个看过这个故事的人都惊叹,“这是一个史无前例的奇迹!”我思索着,为什么前几例放狼回归狼群的例子都以失败告终?我想,也许有很多天时、地利的因素,但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因为李微漪不束缚格林,真正像狼妈妈养狼一样地去养它。这就是自然的力量!不去约束它,反而使它更好地成长。

  《重返狼群》中有这样一幕,李微漪带着格林再一次回到狼山时,原本被信奉佛教的牧民称为最圣洁的净土的地方,此时却被利欲熏心的牧民当做自身的冬季牧场,用一条长长的围栏围了起来。这净土一般的狼山都被人类霸占了,狼在若尔盖草原上还有属于自身的一片空间吗?当人类为了利益,为了狼皮,利用种种方法,用捕猎夹、毒药来杀害一匹匹草原的守护者——狼时,这个草原的平衡就已被打破了。狼的数量在逐年减少,鼢鼠和鼠兔少了天敌狼的威胁,大量繁殖,最终只能导致若尔盖草原青草不再,尘沙漫扬。

  在喧闹的城市生活中,有很多人也许忘了生命的真谛,就像一只被利欲紧抓在手心的风筝,永远挣脱不了利欲的束缚,只想着飞得更高,占领其它生命的领地,给自身带来更多的机会和利益。我想,当我们真正舍得放开束缚其它生命的绳索时,束缚我们自身的绳索就可以被解开了。

  《重返狼群》优秀读书笔记 15

  读完《重返狼群》,我羡慕李微漪的自由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身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身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理解人的伴侣。

  李微漪精心饲养格林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身怎样历经艰难。狼没有我们想的那样凶残,而是: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若尔盖大草原上生活。和它一起生活,忍受饥饿,寒冷,恐惧,并且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能做到这点,真的.好厉害!

  小狼格林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悲伤,有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野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身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坎坷的但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像爱自身的孩子,为了让它能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母爱!

  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作者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漫游各地,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大草原、山川、湿地、花田……这本书很棒!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刺激与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