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督导检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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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督导检查方案(通用15篇)  工作方案是对将要开展的工作所做的计划。当决定做某个项目时,上级通常会要求我们先准备几份工作方案,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工作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重点工作督导检查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重点工作督导检查方案 1  一……

重点工作督导检查方案(通用15篇)

  工作方案是对将要开展的工作所做的计划。当决定做某个项目时,上级通常会要求我们先准备几份工作方案,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工作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重点工作督导检查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重点工作督导检查方案 1

  一、检查目的:

  了解各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厉行节约、“四费”公开文件精神的情况。

  二、检查范围:

  县财政管理的120个单位。

  三、检查内容:

  1、各单位执行厉行节约八项要求情况;

  2、各单位“四费”支出情况;

  3、各单位“四费”公开情况。

  四、检查方式:

  1、听汇报;

  2、查报表;

  3、核凭证;

  4、看公开。

  五、检查安排:

  1、检查时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2、检查人员:由县纪委常委李先进、县财政局纪检组长、监督局长,县纪委、县财政局各抽调骨干名,分个组进行。

  3、检查对象:

  六、检查要求:

  1、工作上自行兼顾,检查活动与日常工作两不误;

  2、检查组要找准问题,交换情况,但不作任何表态;

  3、被检查单位分管领导和会计要在交换意见上签字并盖公章;

  4、各组搞好本组的'情况综合,由干教室统一汇总。

  重点工作督导检查方案 2

  为继续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医疗护理核心制度,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结合我院当前安全医疗现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活动”,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做到“制度在心中,落实在行动”,确保诊疗工作中查对制度落到实处,减少医源性损害,为患者提供科学、安全、有效的诊疗环境,实现患者安全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活动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明确考核标准,督促查对制度的学习、评价、考核等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成立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考核小组,检查各科室查对制度自查整改情况,并依据方案要求实施考核。

  1、医疗组:

  组长:

  成员:

  2、护理组:

  组长:

  成员:

  3、药学组:

  组长:

  成员:

  4、医技组:

  组长:

  成员:

  三、督查活动实施步骤

  (一)学习、自查阶段(9月5日—9月12日)

  1、组织学习: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学习查对制度的内容,做到人人知晓、自觉运用和严格执行。

  2、开展自查:在制度学习的基础上,各科室认真查找在日常临床工作中落实查对制度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究其原因,逐一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出整改措施,9月12日前写出书面自查整改报告至相应的管理部门(医、药、技交医务科,护理交护理部)。

  (二)整改、督查阶段(9月13日—9月27日)

  1、各科室通过自查,制定适合本科室实际的整改措施与办法,“边整改、边落实、边总结,边提高”,认真落实查对制度,并使之“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

  2、督查考核小组深入临床工作第一线,在了解和指导工作的同时,对各科室落实情况进行抽查,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找出症结,抓住重点,严格执行考核制度,确保此次活动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三)总结、点评阶段(9月27日—10月4日)

  医院对“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活动”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活动开展好、制度落实有成效的科室、个人给予表彰,对活动开展不好、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科室,给予全院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将科室落实查对制度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质量考核。

  四、学习、督查、考核内容

  本次活动的学习、督查、考核内容包括:

  (一)各科室、部门的查对制度;

  (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及流程;

  (三)手术部位标示制度;

  (四)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五)医嘱执行制度;

  (六)医技科室检查报告审核制度;

  (七)危急值报告制度。

  五、督查活动形式

  各考核小组不定期下科室开展督查,其形式不拘一格,可随机采取书面考核、现场提问、现场考察工作流程等形式,督查医护人员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的掌握和执行情况。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广大医护人员要充分认识本次“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科主任护士长作为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组织科室人员学习《方案》的'精神和制度规范的要求,科室学习有签到,有记录,务必把查对制度贯彻在工作中,落实在行动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安全。

  (二)落实责任,务求长效

  各科室要按照《方案》的组织和时间要求,结合科室实际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自查整改,责任到人,力求查对制度活动取得实效,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把查对制度贯穿在日常医疗护理工作之中。

  (三)举一反三,以点带面

  查对制度是医疗护理核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执行的关键在于医护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诊疗工作过程中的医疗安全意识。本次专项制度督查活动,旨在深入排查我院医疗护理安全隐患,发现制度监管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和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以点带面,促进各项医疗护理核心制度的全面落实,营造严谨、慎独的诊疗工作氛围,减少差错事故,保障患者安全。

  重点工作督导检查方案 3

  根据《关于印发〈xxx开发区督查实施方案〉的通知》(x工委办发[xx]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转变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公司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开发区工作部署,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工作,不断完善机制,强化督查手段,提高督查质量,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

  二、成立公司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xx 供水公司副经理

  副组长:杨xx 供水公司党支部书记

  成 员:朱x(办公室主任)

  韩x(维修队队长)

  丁xx(营业室主任)

  妥xx(营业室副主任)

  冯xx(维修队职工)

  马xx(文员)

  督查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做好督查期间车辆安排、信息报送工作,联系电话:xxxx-509xxxx。

  三、督查形式

  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杜绝弄虚作假和作表面文章。严格按照各科室xx年考核细则要求,对工作效率低、责任心不强的'科室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做到督查考核一体化。

  四、督查内容

  公司督查领导小组将从工作、学习等方面对科室进行督查,每周通报一次、发一期督查通报,各科室考核结果每月29日前报公司办公室。

  重点工作督导检查方案 4

  为做好20xx年度xx市医院综合督查工作,结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对大型医院巡查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要求和本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时间及标准

  20xx年11月中旬开始,按要求每所医院督查不少于天。具体时间于督查前一周通知被督查医院(名单详见附)。督查标准以《xx市20xx年度医院综合督查标准》(以下简称“《督查标准》”,请登陆公开邮箱xx下载)为准。在此基础上,中西医结合医院督查内容还包括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的《大型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院巡查细则》内中医相关内容及要求。

  二、督查方式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根据本方案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区卫生计生委、各办医主体对所属医疗机构进行抽查;市卫生计生委抽取部分医疗机构进行督查。

  三、督查工作流程

  实地督查工作主要采取听取汇报、人员访谈、实地查看、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一)听取汇报。由被督查医院领导汇报自查情况,主要介绍医院自查时发现的医院工作亮点、不足、建议意见等,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汇报时间不超过0分钟)。

  (二)人员访谈。督查工作组按照《督查标准》的要求,以访谈或者召开座谈会的形式了解“检查内容及要求”的执行情况。

  (三)实地查看。督查工作组按照《督查标准》的要求,实地查看部门、科室、诊室、设备、班组、库房、场所等。

  (四)查阅资料。督查工作组按照《督查标准》的要求,查阅相关档资料。

  (五)查漏补缺。督查工作组在督查即将结束前对督查情况进行汇总,如发现缺项漏项情况,应进行及时补查,确保督查不缺项漏项。

  (六)现场反馈。实地督查工作结束后,采取集中反馈的形式,由各管理专业组分别反馈实地督查中发现的亮点与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七)整改落实。接受督查医院在督查结束后的0日内向市卫生计生委报送整改方案,个月内报送整改报告。市卫生计生委择期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医院要认真准备,如实准确地提供备查材料。

  (二)各医院要根据医院综合督查的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

  (三)各单位要确定1名医院综合督查工作的联络人员,并于20xx年11月1日前将联络人员姓名、电话、部门、职务通过电子邮箱报送至市卫生计生委。

  重点工作督导检查方案 5

  为强化街道全体工作人员的作风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进一步激发工作干劲,提升工作合力,推进街道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推动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实现“争一保三夺十一”目标。经研究,特制定督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年度目标责任和各项重点工作,构建大督查、强推进、严处罚、重效率的督查机制,以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实时实效为原则,以增强责任心、提升落实力为目标,整合街道纪工委和党政办资源,加大对重点工作和作风建设督查力度,推动各项工作快速有序推进,为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街道办主任王莉同志为组长的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党工委副书记彭涛同志,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郭爱武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为党政办和纪工委全体人员,同时根据各时期工作重点督查方向不同,财政所、信访办、创卫办和征收办等部门负责人参与。

  三、督查内容

  (一)对居委会重点工作督查和作风建设督查。重点工作主要根据街道对居委会的目标责任状排出月推进任务,主要内容包括:

  1、经济建设:协护税;居级集体经济收入;新增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策应扶持资金;净增限额以上各类企业、服务业。

  2、招商引资。

  3、房屋征收。

  4、信访稳定。

  5、创卫工作。

  6、社会发展各项指标。

  7、各类加分指标。

  作风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居委会办公环境、三务公开、接待群众来访、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完成网络问政交办单和履行工作纪律等。

  (二)机关内部作风建设督查。主要内容为:

  1、出勤情况。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离岗缺席。因病请假凭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一般工作人员请假,半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上(含1天)的由主要领导批准;中层干部请假由办事处主任批准;三套班子领导请假由党工委书记批准,报办事处主任备案,公事请假需提供会议通知,所有请假均使用制式请假条书面请假。

  2、工作纪律。办公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串岗,佩戴工作牌,外出办事要将去向告知站所其他人员,并及时更新去向告知,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严禁在办公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打牌、购物、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严格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AB岗工作等规章制度;实行文明服务、热情服务、高效服务、透明服务,坚持使用文明用语,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环境卫生。保持办公场所环境整洁,地面干净,桌面物品摆放整齐,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烟灰缸、垃圾筐及时清理,不乱贴乱画,室内无杂物,在各人负责的公共卫生区维护环境整洁,无纸屑、垃圾、痰迹。

  4、会风会纪。参加所有会议,一律将手机关闭或调成静音,严禁接打电话,紧急电话确需接打的,必须经会议、学习组织者许可后到室外接打。

  5、节俭办公。提倡厉行节约,办公用品一律精简,统一计划,集中采购使用,扎口管理,提倡双面打印;离开时及时关闭各类办公电器;公务接待事前申报主要领导和纪工委,就餐陪客不超标,压缩费用,杜绝铺张浪费。食堂就餐实行光盘行动。

  四、督查方式

  大督查分为三个督查小组:

  1、主要负责傅庄(含)以南片的重点工作督查;

  2、主要负责11个行政单元的作风建设督查;

  3、主要负责傅庄以北片的重点工作督查和机关作风建设督查。

  督查活动根据各阶段工作重点开展,督查结果由三个小组梳理后汇总,每月最后一周周六会议上以视频形式播放并点评。机关作风督查每周不定期开展,每周六点名会进行通报,月末进行集中通报。

  五、考核处理

  (一)居委会重点工作推进督查考核。

  凡被督查到重点工作落后序时进度一次的,进行通报批评;被督查到重点工作推进落后与序时进度两次的,主要领导对居委会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居委会作风建设违反规定被督查到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二)机关作风督查考核。

  1、凡迟到、早退的`,无故缺席或外出办事不履行请假手续的按照《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日常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当月累计三次以上的取消年度目标奖。

  2、凡被督查到办公场所环境脏、乱、差的,进行黄牌警告,仍不及时整改的,扣除当事人当月考勤奖。

  3、凡被督查到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打牌、购物、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取消当月考勤奖;被督查到两次的待岗三个月,取消年度目标考核奖;被区以上部门督查到的,在区里处罚的基础上,取消年度目标考核奖,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借用或临时人员予以退回或辞退。

  4、参加区以上会议发生缺席、迟到、早退、手机响铃被督查通到的,在区里处罚基础上,取消年度目标考核奖。

  5、对违反以上规定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当事人所在部门负责人、条线领导责任并给予同等处罚。

  希望街居全体干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明确目标要求,以扎实的作风推进工作落实,实现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重点工作督导检查方案 6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党办、政办《关于印发〈加强自治州督导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昌州党办发〔20xx〕31号)和自治州督导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州20xx年立项(专项)督导督查方案〉的通知》(昌州督组发〔20xx〕1号)精神,州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园区)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督查时间

  随自治州维稳工作督查组一并进行督导督查。

  二、督导督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州党委、政府、州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精神情况。

  (二)健全和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四级五覆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情况。

  (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突出对已查出的隐患整改治理情况,尤其是本县市(园区)查出的重大隐患以及自治区、自治州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治理情况。

  (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

  (五)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落实与使用情况。

  (六)其它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三、督导督查方法

  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检查企业等方式进行。

  四、督导督查人员

  根据州维稳工作督查组的通知要求,由州安委会办公室抽调相关人员参加。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园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督导督查工作,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现场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资料。

  (二)督导督查人员要直奔县市(园区)基层、企业生产一线,深入开展督导督查,切实了解掌握工作开展情况。

  (三)针对督导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建立工作台帐(见附件),督促相关县市(园区)限期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

  (四)每次督导督查结束后,要将督导督查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报告,报送州政法委。6月20日前、11月20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和全年开展安全生产督导督查工作情况书面报送州政法委。

  重点工作督导检查方案 7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切实解决执法部门存在的违法执法、乱执法以及执法行为不合法、不规范等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和《市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在20xx年度定期不定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指导,紧密结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推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决遏制违法执法、乱执法和随意执法,以及执法不公现象,切实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从而使行政执法部门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群众。

  二、工作目标

  通过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理顺执法程序,使全县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从而提高案卷质量,同时尽量减少或杜绝违法执法、乱执法和随意执法现象,提高全县行政执法水平,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组织实施

  本方案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科具体组织实施。

  四、监督检查内容

  (一)行政执法主体方面

  1.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2.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是否存在超越法定职权,越权执法行为;

  3.行政执法人员是否持有效执法证件上岗执法,是否存在临时工执法现象。

  (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方面

  1.是否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是否对外公布;

  2.是否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具体运用到行政处罚案件中。

  (三)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方面

  1.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是否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2.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一是实施行政处罚是否有明确的、有效的法律依据;二是引用条、款、项、目是否准确、完整;

  3.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是否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4.行政处罚行为是否合法、规范。

  ①是否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以及结案的步骤、顺序实施行政处罚;

  ②是否由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持有效证件进行调查取证;

  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向当事人履行告知义务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④对符合听证条件应当举行听证的案件,是否履行告知义务,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是否依法举行;

  ⑤是否按照法定审批程序对案件的各个环节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

  ⑥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是否履行集体讨论程序;

  ⑦应当送达的法律文书是否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时间送达,并在送达回证上体现;

  ⑧行政处罚案件的执行情况(查看案卷相关材料)。

  5.重大行政处罚是否按规定报送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

  (四)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方面

  1.行政执法部门是否具有行政许可主体资格;

  2.行政许可行为是否合法规范。

  (五)规范性文件制定方面

  1.部门起草县政府规范性文件。

  ①内容是否合法;

  ②制定依据和制定程序是否合法规范;

  ③是否经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

  ④是否存在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和行政强制等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

  2.部门规范性文件。

  ①内容是否合法,条理是否清楚;

  ②制定依据是否正确;

  ③是否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

  ④是否经法制办合法性审查;

  ⑤是否按照要求向本级法制机构备案(进行合法性审查或通过其他途径发现)。

  (六)对职能部门涉企事项方面

  1.行政执法单位进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是否妨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2.是否存在对企业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3.对职能部门进企业实行回访制度,不定期的深入企业走访,了解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进企执法情况,杜绝进企乱执法、乱处罚,扰乱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现象发生;

  (七)应当接受监督检查的其他方面。

  五、检查方法和步骤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采取自查和检查以及其他适当方式,具体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xx年4月10日至5月10日)。本方案下发后,各执法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照监督检查内容,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并在4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检查阶段(20xx年5月11日至20xx年底)。以定期不定期集中检查和暗查暗访形式对部门执法情况进行检查,集中检查时间提前通知,暗查暗访随时进行,同时接受群众举报。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重要性,务必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保证工作落实到位。

  (二)高度重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尤其是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整改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结果运用。该项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问题,将通过《法制信息》平台供县主要领导参阅。另外,凡在检查中发现存有重大问题或者违法执法、乱执法行为的,在年终依法行政考核中一律不得评为先进。

  七、责任追究

  在监督检查中,如发现有违法执法、乱执法以及执法不公等行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情况严重的,按程序移交纪检和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县政府法制办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受理对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立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重点工作督导检查方案 8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进一步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县、乡(镇)政府属地监管责任,积极推进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不断健全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水平。

  二、工作原则

  (一)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靠实县乡(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环境监管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提高自律意识,规范企业行为,加大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生产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的投入,积极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

  (二)强化属地管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县政府负责全县环保大检查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组织县级环境执法机构开展督查工作,依法对重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严查典型环境违法问题;县环保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各类企业进行全面监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实现对辖区企业执法监管的100%全覆盖目标。

  (三)统一查处标准。对没有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手续且已建成投运的,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县环保部门统筹制定整改计划,依法处罚并妥善解决。新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据新《环境保护法》严肃查处;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发展改革与经济信息局按照管辖权限依法处理;对没有污染物处理设施、处理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环保部门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达标;对不符合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的,由属地乡镇政府进行限期整治;对无证排污、非法设置排污口的一律停产整治;对发现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产整改。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和恶意环境违法等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监督检查不力,不履职尽责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责。

  三、工作重点

  (一)大气污染防治。

  1.检查对象:

  一是在生产的高载能企业11户。

  二是化工企业4户(xx县奇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xx县无机化工有限责任、xx复合肥厂、庄稼园农资有限责任公司)。

  三是其他重点工业企业2户(金锋橡胶有限公司、云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四是县内涉及燃煤锅炉的重点行业企业。

  五是以及餐饮油烟和烧烤。

  六是秸秆焚烧及其他。

  2.工作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重点检查:

  ①金属硅冶炼等高载能企业除尘设施整改及运行情况;

  ②重点行业企业脱硫、除尘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③燃煤小锅炉除尘设施运行情况;

  ④建筑施工和道路运输扬尘、餐饮服务业油烟、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等方面综合环境问题整治情况。

  3.牵头部门:重点行业企业牵头部门为县环保局,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县供电公司;餐饮油烟牵头部门食药工商质监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规建局;秸秆焚烧牵头部门县农牧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各乡镇;施工工地扬尘牵头部门县规建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道路运输扬尘牵头部门县交通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各乡镇。

  (二)水污染防治。

  1.检查对象:一是化工业、造纸业:小高造纸厂、环洁纸业有限公司。二是在产洗选行业企业:大陆槽三户稀土洗选企业、昌盛矿业有限公司。三是商砼企业:千里马商砼有限公司、永昇商砼有限公司。四是城乡水源保护:县城污水处理厂、乡镇污水处理站、县城及1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工作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为依据,重点检查:①化工、造纸、洗选等重点行业企业有无治污设施、治污设施是否有效正常运转、污染治理是否达标排放、企业排污口是否规范、有无排污暗管等情况;②污水处理厂、站运行是否正常,出水水质是否达标。

  3.牵头部门:重点行业企业、污水处理厂、站牵头部门县环保局,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县水务局、供排水总公司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牵头部门县自来水公司,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县自来水公司、县文广新闻旅游局、县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三)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1.检查对象:一是重点行业企业:xx志能稀有限公司、锌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玖源钒钛有限公司、xx金叶化肥厂。二是医院:xx县人民医院、xx县中医院、xx县妇幼保健院、xx县计划生育指导站、县疾控中心、全县乡镇卫生院。三是废机油产生企业:全县所有电站企业、汽车维修企业。

  2.工作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依据,重点检查:

  ①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申报登记、贮存处置、转移联单、管理台帐以及应急管理等规范化管理情况。

  ②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③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危险废物和随意倾倒、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3.牵头部门:县环保局

  配合部门: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局、县规建局、县安监局、县卫计局、县交通局

  (四)核与辐射安全防治。

  1.检查对象:核技术利用企事业单位

  2.工作内容:严格按照核与辐射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可控。重点检查:

  ①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管理使用,辐射安全许可、放射源转移审批备案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②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及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落实情况;

  ③辖区内废旧或闲置放射源存储情况。

  4.牵头部门:县环保局

  配合部门:县公安局、县卫计局、县安监局

  (五)规模化畜禽养殖。

  1、检查对象: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2、工作内容:以《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为依据,重点检查

  ①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

  ②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3、牵头部门: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牵头部门县农牧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县卫生局;污染设施运行情况牵头部门县环保局,配合部门县农牧局、县卫计局。

  (六)矿山地质。

  1、检查对象:辖区内开采矿山。

  2、工作内容:重点检查:

  ①矿山弃土场、排沟是否规范;

  ②生态恢复落实情况。

  3、牵头部门:县国土局

  配合部门:县安监局、县环保局

  (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

  1.检查对象:xx县垃圾填埋场。

  2.工作内容:重点检查一是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二是运行台账是否规范完善等。

  3、牵头部门:县规建局

  配合部门:县环保局

  (八)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落实。

  1.检查对象:新、改、扩建项目。

  2.工作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为依据,重点检查:

  ①企业是否办理“环评”相关手续

  ②项目建设与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相符性;

  ③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特别是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等落实情况。

  3.牵头部门:县环保局

  配合部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经信局、县投促商务局。

  (九)工业园区检查。

  1.检查对象:工业园区。

  2.工作内容:重点检查:

  ①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开展情况;

  ②工业园区入驻企业与工业园区规划的符合性;

  ③工业园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3.牵头部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配合部门:县发改经信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

  (十)淘汰落户产能。

  按照《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xx〕12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川府发〔xx〕10号)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府发〔xx〕4号)要求,加强落后产能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促进结构调整。

  牵头部门:县发改经信局

  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县安监局等

  四、工作步骤和目标

  (一)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6月)。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对大检查《方案》及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进行学习传达;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分解落实任务,确保大检查工作有序推进。

  2.企业自查阶段(7月)。各企业要按照《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要求,全面排查环境管理情况,对存在的环境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倒排工期、限期整改,健全完善内部环境管理制度,规范各项台帐和资料,按照“一厂一档”的要求在网上填写好企业档案信息表。

  3.部门自查阶段(8——10月)。各牵头单位要划出任务区块,分片包干,组织对企事业单位自查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县级督查阶段(11月)。县环保部门严格按照关于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开展标准化监督管理,强化环境执法,做好信息公开等环保工作五项措施具体要求,采取不低于30%的比例,对检查重点进行抽查,重点巡查问题突出、污染较为集中的区域、生态脆弱和环境敏感区,督促落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措施,并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到位。

  5.总结报告阶段(11月)。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对全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回顾,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及时报送大检查情况汇总表和工作报告,并迎接省州督查。

  (二)达到的目标

  1.问题得到整改,环境风险降低。盯着问题做工作,督促整改看效果,通过解决问题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2.执法得到加强,企业依法生产。通过依法查处环境问题,锻炼工作人员执法能力,提高业务工作素质,全面提升现场执法能力。倒逼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环境管理,依法依规生产。

  3.部门合作联动,提升协同能力。通过多部门共同参与大检查工作,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监管联动机制,加大环境监管力度。

  4.生态环境改善,经济健康发展。通过集中整治,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树立我县生态安全屏障综合实验区的良好形象,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动员部署工作,教育引导工作人员深刻认识开展大检查是解决当前突出环境问题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根据任务确定人员、时限、内容及要求,靠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环保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及时协调解决检查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大检查扎实有效。

  二要加大执法力度。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谁执法检查,谁督促整改;谁实施处罚,谁依法复查”的全程负责原则,确保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采取明查与暗查、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等方式,实施交叉执法、联合执法、驻厂监察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形成执法高压态势。

  三要加强舆论宣传。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大检查方案,适时采取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报会等形式,分阶段、分步骤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强网络环境舆情的监控,及时分析研判,回应公众诉求,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重点工作督导检查方案 9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34项民生工程的通知》(霍政[2018]1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8年度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目的

  通过督查,全面掌握34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具体了解每项民生工程项目实施进展及运行管护等情况;及时发现民生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民生工程实施效果。

  二、督查形式

  此次民生工程督查分为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和重点督查三种形式。综合督查由县市场监管局、司法局、教育局、卫计委、文广新局(体育局)、水务局6个部门牵头,分成6个督查组,每组由1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带队,组员从民生工程部门联络员中抽取。专项督查由各牵头部门按照年度工作需要自行组织实施。重点督查由县政府督查室、县民生办根据民生工程项目推进及各督查组督查情况择机开展。

  三、督查分工

  综合督查由县民生办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制定具体督查方案;6个督查组根据督查方案要求,认真开展督查,及时形成督查报告报县民生办;县民生办根据各组督查报告,汇总形成综合督查通报。专项督查由各部门根据民生工程进度,自行组织实施,并向县民生办报送督查情况。重点督查由县民生办会同县政府督查室组织开展。

  四、督查内容

  (一)综合督查

  1、民生工作开展情况。全面了解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民生工程协调机制建立、项目监管、政策宣传、资料归集等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评价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对民生工程重视程度及相应工作开展成效。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

  2、民生工程推进情况。及时掌握各项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确保达到上级要求的.序时进度。补助补偿类项目低于序时进度发放的、工程类项目实施进展较慢的、软件资料没有按“十制”要求规范存档的,督察组要帮助牵头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查找原因,制定对策,及时整改。

  3、运行管护落实情况。实地调查了解建设类民生工程投入使用情况,评价已建成项目运管成效。对部分已建成项目存在的未投入使用、运行管护未落实、制度不完善、所列经费未到位、运行维护记录不完整、使用效率不明显等问题,督察组要及时发现,尽早提出整改措施,督促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4、清单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是否建立民生工程清单管理台账、是否严格按照任务清单要求推进、是否严格履行责任清单事项、是否认真落实问题清单整改和销号等。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配合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有效、可行的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到位。对责任未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及时通报;对造成影响,妨碍全县民生工程考评位次的,要追究项目实施责任人和督查责任人的责任。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到民生工程项目实施现场进行重点督查,了解各民生工程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汇报。

  5、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各督查组要按照要求,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开展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社会问卷调查,并根据问卷调查结果,评价民生工程宣传成效。对群众知晓度、满意度不高的项目,要及时向县民生办反馈,并提出整改措施,督促项目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尽快落实。

  6、进行民生工程考评。各督查组要按照县民生办制定的评分标准,认真对乡镇(开发区)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由各督查组长签字后报县民生办。县民生办要将每次督查结果作为年终民生工程考评重要依据。

  (二)专项督查

  1、督查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重点是否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

  2、督查项目进展是否按省市民生工程要求的序时进度推进,工程质量是否合格。

  3、督检查项目软件资料是否按要求整理归档,工程类项目“十制”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4、督查已建成建设类项目运行维护情况,重点是是否按要求及时投入使用等。

  5、督查项目清单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三)重点督查

  1、督查各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2、随机抽查部分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查看是否按照省市民生工程序时进度要求推进,工程质量是否达标等。

  3、督查项目软件资料归档情况,已建成项目是否按要求投入使用等。

  4、走访群众,了解群众对民生工程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听取群众对实施民生工程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

  五、督查方法

  一是查阅资料。看各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在实施民生工程中相关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软件资料整理归档情况。二是走访群众。直接征询有关民生政策的落实情况,了解民生工程政策宣传情况。三是实地察看。对工程类民生工程项目,每个已建设项目都要现场察看,非建设类项目要了解政策执行情况,有无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利益现象。

  六、结果运用

  根据综合督查、专项督查、重点督查结果,县民生办要按月收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同时与市民生办每月33项民生工程打分及皖西日报媒体公示情况相结合,每月对县直牵头部门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排名。根据全县财税暨民生工程会议精神,2018年民生工程实施实行“红”、“黄”旗循环发放制度,县民生办要根据市民生工程每月排名情况,适时提请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调度、约谈,对排名第一、第二的牵头实施部门给予“红”旗表彰,对后两位的给予“黄”旗惩戒。

  七、督查时间

  综合督查从5月份开始,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必要时开展不定期督查。专项督查由各单位根据情况安排,原则上每月不少于2次。重点督查根据项目实施及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开展。

  八、督查组职责及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督查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到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真实全面调查核实项目具体实施情况。

  二要严格奖惩。凡在民生工程督查工作中态度端正、认真负责,督查整改工作成效明显,在各级民生工程督查、暗访、检查考评中没有新的问题出现,年终考评时将予以适当奖励。同时,在民生工程督查工作中态度消极,对督查发现的民生工程问题不能及时整改,在上级民生工程督查、暗访、检查考评中有不同问题出现,影响全县民生工程考评位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要按时督查。自5月份起,县政府对全县民生工程项目开展“月督查、月通报、月考评”。各督查组要按照每次督查工作方案认真开展督查,对所督查的民生工程项目,做到政策清楚、进度掌握、问题发现、整改到位,确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四要认真撰写督查报告。督查完成后,各督查组要写出书面报告,阐述督查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报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将适时听取各督查组有关情况汇报。

  重点工作督导检查方案 10

  为进一步推动近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县委督查考核办与县乡村振兴局牵头,抽调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专项督导,具体方案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xx年9月18日开始。

  二、督导对象

  各督导组在督导的.乡镇范围内随机抽取村,每轮次一个村。

  三、督导方式

  督导以小组为单位直接到村,1人审阅村级资料,1-2人随机入户(监测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必看,脱贫户抽老人户,一般户找房屋最差、环境最差户,具体户数视时间确定不低于5户)核查户家资料、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厕所、人居环境等情况。

  四、人员组成

  县委督查考核中心、县乡村振兴局、相关单位人员联合组成3个小组,分别督导11个乡镇,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

  组长:

  成员:

  督导乡镇:

  第二组

  组长:

  成员:

  督导乡镇:

  第三组

  组长:

  成员:

  督导乡镇:

  五、相关要求

  本轮督导每半天一个村,各督导组督导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反馈给乡镇党委,各乡镇立即组织全乡镇所有村居对照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整改,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重点工作督导检查方案 11

  为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工作,确保工程如期建成投产,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法、加强统筹协调、提高效劳质量,确保工程快建设、早投产,

  二、主要任务

  协调各部门加强联动,主动效劳,提前介入,及时解决工程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着力推进工程前期筹建、开工建设、竣工投产等关键节点实施进度,确保工程如期投产。

  三、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加快嘴东工业园区建设步伐,尽快完善各项根底设施,满足工程入园条件。

  三是进度攻坚。进度攻坚是行动的关键。围绕加快工程建设进度,要突出抓好影响工程建设进度的各类问题的协调和解决。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对工程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采取积极应对措施,督导工程业主单位强化时间、任务观念,做好工程施工节点衔接。要不断优化建设环境,切实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取得实质性进展,推动在建重点工程早日完工投产。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为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县委、县政府成立重点工程建设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四大班子有关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我县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攻坚行动采取县领导分包责任制,县四大班子领导作为分包工程的第一责任人,对分包工程负总责,一包到底;相关镇、县直部门作为工程的承办单位,要迅速摸清重点工程的根本情况和存在问题,结合自身职能,责成专人协调盯办,确保尽快办结;工程业主单位作为工程的具体责任人,要主动与分包领导、承办单位搞好衔接,对照攻坚行动的工作任务,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倒排时间表,细化、量化目标任务,确保重点工程顺利实施。

  (二)突出重点,加强调度。为全面掌握攻坚行开工作进展,及时协调解决攻坚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领导小组将实行月调度制度,每月进行一次集中调度。前期(谋划)工程要重点协调调度工程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时限及节点等内容是否清晰和明确,工作步骤和方法是否扎实和有效,规划、选址、环评、备案(核准)等前期手续是否办理等工作情况;已开工工程重点协调调度水、电、地、资金等建设条件是否落实,工程建设的内外部环境是否优良,工程建设工期和进度是否到达要求等工作情况。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各镇、各部门、各工程业主单位要按照各自制定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方案表,结合开展的效率年活动,全面推进攻坚行动的实施。要强化工作督导和检查,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健全层级检查、考核制度,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奖惩到人。同时,县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将组成攻坚行动专项督查组,定期对各单位进行专项督查,并发布督查通报。年终,要将重点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完成情况纳入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重点工作督导检查方案 12

  一、指导思想

  为了加快病房楼建设步伐,缓解病区住院紧张局面,改善病人住院环境,满足患者需求,更好为患者提供优质效劳,同时使病房楼尽早发挥经济效益。为完成20xx年经济收入指标和五年规划奠定根底。

  二、建设目标

  病房楼建设到达设计要求,即完成内外装修,内部设备安装到位,具备接收病人条件。

  三、建立组织机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

  四、具体措施

  1、制定施工方案,绘制施工节点完成详图。

  2、按照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单位讨论,分析,确定单位施工方案和进度。

  3、以内部装修施工为主线,制定月,周施工方案。安装等配套施工按内装方案制定施工方案并落实施工方案.确保装修进度落到实处。

  4、采取交叉施工,分班作业的方式推进施工进度。

  5、制定奖惩措施,确保病房楼建设施工进度如期完工。

  五、考评和奖惩

  1、病房楼投入使用后,对提前完成目标任务的'院相关配合科室和个人给与奖励。

  2、每月对工程进度实施定量考核,对按时完成工程量方案的施工单位在资金拨付上优先考虑。对未能按时完成施工方案的给与经济处分。

  六、进度方案

  1、外装饰工程:2月25日-5月27日完成外墙装饰板施工。其中包括东立面3月8日前完成。西立面3月11日前完成。北立面3月25日前完成。南立面4月18日前完工。屋面及六层4月30日前完工。装饰板刷漆,5月27日前完成。

  2、内装饰工程:3月1日-5月20日完成装饰装修工程。其中地砖墙砖施工4月12日完成。吊顶,窗帘盒,封墙头施工5月20日前完成。楼梯间、病房、办公用房墙面漆施工5月10日完成。不锈钢拉杆施工5月12日完成。

  3、土建工程:3月1日-4月30日完成土建粗装施工。

  4、给排水工程:3月1日-6月2日完成给排水工程施工。其中,冷热水系统施工5月25日前完成。排水系统施工5月17日前完成。洁具安装6月2日前完成。

  5、强电工程:3月1日-6月9日完成电气工程施工。

  其中,层桥架,线管,配线,电缆。4月10日前完成。配电箱安装及压线5月9日前完成。电缆敷设及压线4月24日前完成。灯具、面板安装6月2日前完成。卫生间排风扇吊架及风管安装3月26日前完成。防雷接地4月19日前完成。通电运行调试6月9日完成。

  6、其他工程:消防系统、弱电系统、空调系统、医用气体系统、净化系统、连廊施工、外围管网施工和硬化等配套施工积极配合内、外装修施工进度,5月30日前具备交工条件。

  7、工程后续工作:7月份报主管部门给与组织验收,并组织对所有工程资料进行核实,做好审计前的准备工作。8月份将工程决算资料报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力争年底前结束审计。

  重点工作督导检查方案 13

  为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建成投产,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法、加强统筹协调、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项目快建设、早投产,

  二、主要任务

  协调各部门加强联动,主动服务,提前介入,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着力推进项目前期筹建、开工建设、竣工投产等关键节点实施进度,确保项目如期投产。

  三、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加强与国土部门联系,及时掌握用地中暂未落实的用地批复情况。

  (二)征地拆迁、场地平整。及时掌握项目用地的`征地拆迁、土地清表、场地平整工作情况

  (三)基础配套。协调相关部门加快完善项目用地周边道路、供水、供电、排水、排污、燃气、通迅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为项目建设投产提供硬件保障。

  (四)规划管理。协调规划部门指导项目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修规审批、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验收等规划管理工作。

  (五)环保审批。协调环保部门指导项目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评审批、环保验收。

  (六)消防审批。协调消防部门对项目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消防验收。

  (七)防雷审批。协调气象部门出具项目防雷审查意见、防雷设施验收。

  (八)节能审批。协调开展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审查。

  (九)安全评价。负责指导项目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三同时”和安全评价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十)建设管理。协调建设主管部门加快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核准,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施工许可审批以及工程监理、造价管理、质量安全监督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

  (十一)主体建设。督促制订详细的工程建设进度计划,履行项目建设程序,规范工程承包合同的签订,落实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

  (十二)永久用电。协调供电部门加快项目永久用电报装审批、供配电设施建设和验收通电。

  (十三)验收投产。协调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消防、气象、市政、供电、安监等部门对项目各项验收进行辅导,完善综合验收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优化审批服务

  开辟绿色通道,按“要件把关,容缺受理,平行推进,补齐发证,刚性审批,弹性流程,特事特办,急事先办”的原则提供审批服务。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完善立项、土地、规划、环评、建设等前期审批工作,加快工程建设推进,对项目工程综合验收进行辅导,采取技术审查先行,行政审批关口后移的工作方式,促进项目早投产。

  (二)加强现场服务

  深入现场,掌握项目进度情况,了解项目诉求,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征地拆迁、场地、水、电、路、气等基础配套问题,加强部门联动,对于关键性环节要重点攻关,专人盯住落实,具体跑、具体抓,通过“多了解、多沟通、多服务”,为项目建设和投产创造良好条件。

  (三)强化建设管理

  对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管理

  1、前期阶段引导项目详细编制项目规划和工程设计,避免后续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变更,规范承包合同的签定,避免发生因约定不详而造成经济纠纷。

  2、实施阶段督促项目按计划推进工程建设,加强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管理,并完善各项隐蔽工程记录和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采集。

  3、验收阶段督促项目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建设档案整理及归档等工作,协调各审批部门提前介入,做好验收辅导和审批服务, 采取联合验收的方式,实现项目竣工与投产无缝对接。

  (四)完善信息报送

  及时掌握项目建设动态信息,确保每周一巡查一记录,按照“每月一报”的要求定期进行督查通报。于每月25日前将项目建设推进情况报县重点办。

  重点工作督导检查方案 14

  一、主要任务及工作目标

  主要任务: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继续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加大严惩重处力度,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多发态势;

  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和制度,努力消除监管盲区,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努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促进我县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工作目标:通过抓好重点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工作机制,增强政府公信力;

  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治理整顿,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增强人民群众消费信心;

  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预防、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重点工作

  (一)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

  以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工地、学校及周边等地区为重点场所,以米、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调味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深化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整顿。

  1、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进一步集中力量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在畜禽水产品养殖环节滥用抗生素及禁用药物、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在火锅底料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力度。全面排查和严厉整治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坚决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2、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注重源头治理、惩防结合,重点加强化工、兽药、饲料生产销售和养殖、活畜收购贩运、屠宰、肉制品生产加工等环节整治,强化屠宰环节“瘦肉精”检测,对不合格样品及线索及时通报相关部门,追根溯源,对非法添加以及采购和使用“瘦肉精”肉品的,要彻查到底,严厉打击。

  3、深入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积极推进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无害化利用,从源头上防止“地沟油”回流餐桌。严厉打击“地沟油”掏捞、初炼、收购转运、深加工、批发、销售等各个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完善废弃油脂、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相关政策,以及畜禽屠宰、食品生产、餐饮服务等过程中残渣油脂、餐厨废弃物具体监管措施,进一步规范废弃油脂、餐厨废弃物排放、收运、处置行为。20xx年底前,县城区要确定有资质的废弃油脂、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单位,负责收运餐饮单位餐厨废弃物。加强对生物柴油、工业油脂、饲料等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生产经营“地沟油”以及在饲料生产中使用“地沟油”和来源不清的混合油等违法行为。

  4、深入开展畜禽屠宰专项整治。狠抓畜禽养殖、屠宰、肉及肉制品监管,强化生猪(牛、羊)、活禽产地和屠宰检疫。严厉打击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私屠滥宰和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把市场准入关,依法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进一步完善屠宰管理规定,加强对屠宰场所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进厂(场)查验、来源和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问题产品召回、病害畜禽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制度。

  5、深入开展农药兽药残留专项整治。强化执法联动,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等行为,坚决打击假劣农资制售源头,重点打击无证无照生产、销售的“黑窝点”。强化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全过程管理。加强食用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监测,加大农药生产经营监管力度,加强兽药GMP(良好生产规范)后续监管,积极推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度。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开展产地土壤、水源重金属及农药残留环境监测评价工作。

  6、深入开展调味品专项整治。严格实施调味品生产许可制度和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制度,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醋、酱油、料酒等调味品行为。

  7、深入开展餐具、食品包装材料专项整治。加强对餐具集中消毒单位消毒工艺流程、使用消毒产品以及消毒餐具包装和标签内容等的'监督检查,依法打击无证无照从事餐具集中消毒经营服务行为。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查处使用不合格餐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针对食品用纸、塑料等食品包装材料、容器,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检测方法、标准。依法取缔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包装材料的“黑窝点”。

  (二)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

  1、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执法检查,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直至停产整改、吊销证照。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等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公安部门要及时介入,深挖源头,依法从重惩处。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进一步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程序,实现执法、司法信息互联互通,坚决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之间的互相支持与配合,建立健全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联席会议机制,提升案件侦结效能,确保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责任追究到位。

  2、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扩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市场巡查、执法抽检的频次、范围,深入排查食用农产品生产、食品加工、流通、餐饮服务、食品进出口等环节食品安全隐患,强化收购粮食质量监测和库存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食用农产品生产、食品流通、生猪屠宰、餐饮服务环节快速检测制度。

  3、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食品安全行政监管和刑事执法装备、检测设备和工作经费。加强基层监管执法队伍和技术装备建设,强化监管执法人员培训考核,规范执法程序,提高监管执法队伍素质、依法行政能力和侦查办案水平。

  (三)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基础。

  1、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县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综合协调机制,理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和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强化综合协调能力建设。结合本地实际,梳理查找存在的监管职能交叉和空白问题,逐项明确监管责任部门。建立健全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重点落实乡镇政府的食品安全职责,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各乡镇政府在乡镇事业站所的限额内明确专人承担食品安全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具体办法,严肃查处监管执法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

  2、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在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监管意见未出台之前,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以前的职责分工,重点针对小作坊、小摊贩、前店后厂、现场制售等生产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好。进一步明确辖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监管方式和具体要求,并积极组织实施,消除食品安全监管盲区。

  3、加强食品安全监测评估体系建设。组织实施20xx年省食品风险监测计划,建立健全我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库和共享平台,完善健全检验不合格食品快速专报和反应机制,提高风险监测数据信息利用效力和价值,及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全面启动风险监测工作,在完成省食安办下达的风险监测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县级风险监测品种、范围,提高系统性风险防范能力。

  4、强化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统筹检验检测力量建设,开展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避免重复建设。继续支持食品生产企业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和工艺技术装备水平。鼓励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严格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管理,实现检验检测结果互认,促进资源共享。规范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行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培训,提高服务和技术能力。

  5、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抓紧制订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和查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报送体系,细化完善信息报送时限、程序、责任等方面的要求。分类分级编制和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的评估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客观。

  (四)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1、严格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技术规范,依法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机构和人员行为的规范。严格食品安全许可管理,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资质专项检查;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

  2、周密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供餐准入办法,严格准入条件。加强对学校食堂、集中供餐单位和供应学校的食品、食用农产品的集中配送单位的源头监管。制订学校食堂建设规划,逐步改善学校就餐条件。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餐用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维护等环节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制订试点学校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方案,指导学生营养改善工作。

  3、建立完善企业生产经营监管制度。制定完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不合格食品召回、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退市和销毁的管理制度,防止过期、腐败变质等不合格食品回流生产经营环节。出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农村餐饮消费安全监管等制度。

  4、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管理。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健全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主管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责任。严格执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不少于40小时的培训制度,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分类完善监管措施,切实提高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5、加强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推动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面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加快推进质量信用平台建设,加大质量安全信用信息记录发布力度。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和进出口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依法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戒力度。全面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信用档案,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府责任。要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要加强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统筹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切实保障经费投入,并纳入县财政预算。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据本方案,按照自身职责,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上报县食安办,要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完成时限落实责任,不断完善监管措施。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各环节监管的有机衔接,加强支持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执法格局和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合力。要建立违法案件查处首责制,消除监管盲区、死角,坚决杜绝有案不查、推诿扯皮等问题。县食安办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三)加强宣传教育。认真抓好食品安全重要政策措施解读,及时稳妥做好食品抽检结果发布后的解疑释惑工作。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食品安全法制、诚信自律宣传教育,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风险的科学认知水平。

  (四)严格信息管理。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报送管理,重点做好食品安全舆情、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监测和报送。落实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责任,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发布程序。县食安办及各有关部门要有专兼职信息联络员,确保及时报送食品安全动态,及时监测、报告、核查处置食品安全舆情。

  (五)引导社会参与。要大力发展食品安全群众性队伍,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的途径,密切与新闻媒体合作,强化社会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抓紧细化落实措施,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线索受理、核查、移送和反馈,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重点工作督导检查方案 15

  为推进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型,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 市重点产业发展资金。为做好资金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关于资金来源

  “十二五”期间,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0亿元资金,专项用于重点产业发展。

  二、关于资助、补助和奖励范围

  (一)资金申请单位必须为在 市〔含区、县(市)〕国税局、地税局登记和纳税的工业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以及市级以上发文认定的省级经济开发区、特色城镇工业功能区、高新技术产业园、产业基地、产业集群示范区、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试验区、工业设计园区等,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健全。

  (二)申请项目必须是在 市范围内组织实施,原则上应是上年度或本年度已完成的项目。投资大、建设期长的重大项目确需按进度分期资助的,可分段实施。同一内容的项目已获得市级财政同类资助或奖励的,不重复进行资助或奖励。

  三、关于产业界定

  根据《 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本资金支持的重点产业为电子商务、信息软件、先进装备制造、物联网、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产业。

  (一)电子商务产业主要领域: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网络化创新服务体系,电子商务支撑体系等。

  (二)信息软件产业主要领域:现代通信,集成电路,高端软件及服务外包,云计算,数字电视等。

  (三)先进装备制造产业主要领域:重大关键及成套装备,智能制造装备,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海洋工程装备及高附加值船艇,航天航空配套件,现代通信设备,电气机械制造,工程总承包、总集成等。

  (四)物联网产业主要领域:先进传感器及无线传感器网络,网络传输,数据存储与分析决策,物联网系统集成,物联网应用与服务等。

  (五)生物医药产业主要领域:生物工程药物,新型化学药物,现代中药,生物医学工程(含医疗器械和检测设备),生物制造,生物服务等。

  (六)节能环保产业主要领域:高效节能技术设备及产品,环保设备及产品,资源循环利用关键技术设备、产品及产业化示范,LED新光源等绿色照明产品,新材料等;合同能源管理、清洁生产、电能平衡测试等节能环保服务。

  (七)新能源产业主要领域:太阳能光伏、风电、核电、水能、潮汐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热发电装备、新型储能电池等。

  四、关于资金使用

  资金用于支持上述重点产业的技术创新、产业化投资、公共平台、开拓市场等项目:

  (一)技术创新。

  1.技术创新项目。对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自主研究、掌握关键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研发投入)投入]的12%给予资助;对总投资在投入)的14%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推广应用示范项目。对经市政府确定、在 实施的处于市场拓展前期的推广应用示范项目,按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上规模企业。对上规模企业,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市培育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市委办发〔20xx〕61号)规定进行奖励。

  (三)公共平台。

  1.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对服务重点产业发展的.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按平台建设投入的20%-30%给予资助。其中,对服务产业集群(开发区、园区、基地)的项目,单个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服务全市产业发展并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项目,单个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对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担保机构,按对企业的日均担保责任余额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资金资助。

  3.展览会、产业研讨会。对经市政府批准举办的重大展览会、产业对接会、论坛、研讨会,确需市政府资金支持的,按项目投入的50%-100%给予资助。

  4.专业培训。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由市政府批准、市相关职能部门举办的专业培训的,给予一定的培训费用补助。

  (四)开拓市场。

  1.产品展销。对企业参加由市政府批准、市工业主管部门组织的重要国内外品牌展销会的,按不超过展位费的50%给予资助,有重大影响的展会可按展位费的100%给予资助;对展会中用于宣传 整体形象的投入给予全额资助。对经市政府批准开设的杭产品集中展示展销中心,按项目投入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

  2.为世界500强企业配套。对首次为世界500强企业提供关键配套产品,且具备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单个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合同能源管理。对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市级节能改造项目,根据项目节能量,市级按200元/吨标准煤的标准给予奖励,所在区、县(市)按100元/吨标准煤的标准给予配套奖励。对符合国家、省级奖励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在国家和省奖励的基础上,市级按60元/吨标准煤的标准给予配套奖励。

  (五)为国家、省级相关资助项目配套资金。

  对要求配套的国家、省级项目,按要求给予足额配套资金。

  (六)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支出。

  五、关于资金分配

  发展资金按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每年根据项目需要,结合绩效评价结果,在有关产业中予以分配。如确实需要,根据市政府要求,切块安排资金充实产业基金。

  六、关于资金的申报、审批及拨付

  (一)资金申报。根据项目的类别,分别采取每季度申报1次,上、下半年各申报1次或全年申报1次的形式。

  (二)资金审批。经各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初审,报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确定后,按有关程序下达资金。其中,资助、奖励总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需报相应的产业领导小组决定。

  (三)资金拨付。项目资助、奖励资金的拨付,应根据市财政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直接拨付给企业或最终用款单位。

  七、关于资金的配套

  重点产业发展资金支持的资助项目,市本级企业由市财政全额承担,各区、县(市)企业由市财政与区、县(市)财政各承担50%;资金支持的奖励项目由市财政全额承担。

  八、关于资金的监管

  申请资金支持的项目实施单位应按照有关要求,按时向相关部门报送项目进度情况。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绩效评价。对特别重大的项目,如资金使用中涉及提高资助(奖励)比例或金额等内容的,经市政府批准,可实行“一事一议”。

  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要追回已拨付的资金;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并取消该单位3年内申报财政专项资金的资格。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