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商户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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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商户公开信致商户公开信1文化街各位商、住朋友:  你们好!  连日来,在你们的大力配合与积极支持下,文化街的整治工作进展顺利。  相比整治前,街面基本干净了,车辆停放有序了,户外广告减少了,特别是广大商户的保护环境、讲究卫生意识增强了·整个文化街有了……

致商户公开信

致商户公开信1

文化街各位商、住朋友:

  你们好!

  连日来,在你们的大力配合与积极支持下,文化街的整治工作进展顺利。

  相比整治前,街面基本干净了,车辆停放有序了,户外广告减少了,特别是广大商户的保护环境、讲究卫生意识增强了······整个文化街有了一个可喜可贺的变化。

  但是,仅仅这样,离提升文化街的品位、树立文化街的品牌、打造文明示范街巷市场还有很大的差距。

  离市委市政府的整改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

  这次整改,市政府决心很大,也将投入巨大的人力、财力,为借此东风,借势发展、壮大我们的文化产业,特作如下要求:

  1、全街实行“门前三包”各商户立即行动起来,从我做起,确保各自的店里店外(白线内)干净整洁,地面光洁无纸屑、无果皮、无生产边角废料等,垃圾入箱(筐);门窗墙面干净无灰尘、乱贴乱画等。

  2、街道两侧的建筑物墙面和各商铺店面楼房的墙体全部进行清洗修缮和粉刷,瓷砖进行清洗粉刷,墙体是涂料的,按其所在不同区域确定的主色调进行粉刷。

  3、对街道两侧住户的建筑物墙面和各商铺店面楼房的墙体全部进行清洗修缮和粉刷,瓷砖进行清洗粉刷,墙体是涂料的,按其所在不同区域确定的.主色调进行粉刷,保持墙体干净、整洁。

  4、我们将对沿街各类通讯线路杂乱无章、乱拉、乱挂、乱吊等现象进行治理,望各门店做好相应的配合工作。

  5、生产不忘安全,各店面要做好各自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整改线路,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责成专人负责安全。

  各位xx,发展文化产业前途远大,提升文化市场品位意义重大,整治文化街市场势在必行、迫在眉睫!让我们共同努力、精诚

  协作,为文化街的繁荣光大而努力奋斗!!

  谢谢各位的合作

  二零xx年五月一日

致商户公开信2

码头路、涡河路、北蒙大道北段广大商户:

  为提升城区文明创建和经营秩序管理水平,根据《蒙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整治涡河路经营秩序的通告》精神,随着蒙城新发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开业、城关菜市场的建成、城关镇干鲜果批发市场和漆园大市场的.改造,近期将对码头路、涡河路、北蒙大道北段临时市场的蔬菜、水果、肉类、水产、活禽等农副产品经营位置进行重新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取缔码头路、涡河路、北蒙大道北段占道经营蔬菜、水果、肉类、水产、活禽等各类农副产品交易行为。

  涡河路和北蒙大道农副产品批发商必须于20xx年10月12日前迁移到新发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零散商户从10月12日起迁入漆园大市场;码头路农副产品经营户于年底前迁入城关菜市场或城关干鲜果批发市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否则,将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予以取缔,并给予100—500元罚款。

  二、本着“疏堵结合”的原则,为解决上述路段占道经营户的去向问题,请你们根据各自经营种类及特点,结合“城关镇干鲜果批发市场”、“涡河路农贸市场”、“城关菜市场”功能,自愿申请去向,填写去向征求表,我局根据市场功能、容量,按商户提出申请时间妥善安排。

  三、请认真填写“去向征求表此表由经营户本人填写,并交所属管理路段分队带回。

  对拒不填写“去向征求表”的商户,视为放弃安排,后果自行承担。

致商户公开信3

尊敬的商场全体商户:

  十年来,xx公司与全体商户朋友精诚合作、携手并进,共同创造并拥有"商场"这一河南省知名服务品牌。在此,xx公司深深感谢全体商户对xx公司的大力支持与积极配合。近日来,公司发生了一些业主闹事事件,特向你们通报如下:

  当前,在复杂和艰难的经济环境下,在全国各地产权式商场一个个关门停业、纠纷四起的严重负面影响下,商场也面临着十年合同到期,即将与六百余家业主续签合同的问题。十年来,xx公司克服了重重困难,付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始终坚持重合同、守信用,以先进的管理和不断的坚持,确保了商场良好的经营态势和全体业主的利益,即使在商场前几年经营亏损的情况下,也没有拖欠业主一分钱,没有辜负广大业主的期望。

  xx公司承诺在新的合作期限内,租金在原基础上上浮30%-50%,但是,由于部分业主提出在原基础上涨幅至少五倍,双方差距甚大,迟迟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从而影响了问题解决的进度。特别是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借此捣乱,想达到扰乱我市商业市场之目的,使商场关门停业,并于今年4月30日开始煽动部分业主对商场进行堵门、拉条幅,严重扰乱了商场良好的经营秩序,给全体商户造成了客流和业绩损失,在此,我代表公司向你们表示深深的歉意。关于商场与广大业主的租赁纠纷事宜,解放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商场与业主租赁纠纷事件处理领导小组",正在积极协助我们解决问题。

  据有关资料报道,十年来,全国大中型城市90%的产权式商场是失败的,有幸的是,在一个三四线城市焦作,商场是成功的.,这里有你们的汗水、艰辛和不可磨灭的功绩,为此,我代表公司向你们表示由衷的感谢!

  "全体商户与商场同呼吸共命运","齐心协力,共度难关"这些耳熟能详的口号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在商场处于平稳发展或上升阶段很难得到真正体现。当商场遇到困难时,这些口号才能爆发出巨大的能量。面对经济的持续下滑和萧条,市场的不景气,作为我们合作的双方应该一鼓作气,聚集我们的力量,向前看,求同存异,让我们一起携手维护商场良好的经营环境,共度难关,共同谱写属于商场辉煌与荣耀的未来!

  最后,特别提醒全体商户朋友,在近期问题没有解决之前,尤其是星期六、星期日,要特别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请相信,与业主的问题终会圆满解决,让我们共同努力维护商场来之不易的成绩与荣誉,为焦作市经济的发展与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谢谢大家!

此致

敬礼

致商户公开信4

尊敬的各位商家:

  中央空调是商场必备的配套设施之一,它具备通风、换气、空气温度调节等功能,由于我们商场是一个封闭的建筑构造,全部依靠机械设备通风、换气、调节温度。

  在每年3月15日至4月30日、9月1日至11月15日不开空调期间,服务处都开启了商场的新风系统,为这个封闭的空间提供换气通道。

  如果我们商场不采取有效的通风、换气措施,那么餐饮商家产生的油烟、烹饪食物的.一氧化碳都会对消防、健康等构成安全隐患;

  如果我们商场在冬季也仅开启新风系统进行换气,那会导致商场内、外一样的寒冷,所谓的综合体不同于开放式的街铺,不提供中央空调服务,商场内的空气就会非常浑浊、憋闷,对各位尊敬的商家、以及来此“消费的顾客”也是非常烦心的。

  最终会导致商场品质下降,人员更加清冷、全体商家受害。

  在是否开启中央空调这一问题上,我服务处与各位商家的心情是一样的,毕竟在商言商、商者利也,即使开启中央空调会导致我服务处亏损,我们也在开,之所以这样做也是为了保障商场利益、尽力让商场好起来。

  以8月为例,服务处支出的中央空调电费为:159030元(380kw/h×10小时/天×31天×1.35元/ kw/h =159030元),然而当月共收取各位商家空调使用费为:79257元,服务处当月亏损: 79773元。

  商场是我们共同的家园,让我们携起手来攻坚克难,迈向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