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绩效考评察访核验工作计划直绩效考评察访核验工作计划 根据《伊犁州直绩效考评察访核验暂行办法》,经州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xx年州直县(市)绩效考评察访核验内容重点为经济目标责任书的部分指标,推进工业化进程目标的部分指标及投诉转办件的办理情况。州……
直绩效考评察访核验工作计划
直绩效考评察访核验工作计划
根据《伊犁州直绩效考评察访核验暂行办法》,经州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xx年州直县(市)绩效考评察访核验内容重点为经济目标责任书的部分指标,推进工业化进程目标的部分指标及投诉转办件的办理情况。州直单位察访核验重点为转办件的办理情况。
一、县(市)察访核验重点内容
(一)经济目标重点察访核验内容(70分)
县(市)工业增加值、农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等考核指标的相关数据来源、计算依据的核验。
1、工业增加值(25分)
(1)从规模以上企业名录库中选出所有的“县(市)属”企业,对县(市)属企业中按销售收入大小排序,从中随机抽取2-3个企业进行核验。
(2)从县(市)乡镇中随机抽取2个乡镇,在被抽取乡镇所有规模以上企业中随机抽取10个企业进行核验(不足10个全部核验),并在被抽取乡镇中随机确定1个村,对这个村的规模以下企业进行核验。
(3)从县(市)当年的所有新增规模以上企业中随机抽取2个企业进行核验。
具体可根据营业执照确定企业是否属于法人单位,根据产品确定企业是否属于工业企业;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销售和有依据的帐外销售来核实企业的销售收入;根据核实的年度销售收入判断该企业是否属于年产品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规模企业;将核实的销售收入与企业上报的统计销售收入进行对比,可确认企业虚报、瞒报的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捆绑上报的问题;根据核实的企业产品销售收入加上产成品期初期末余额与企业上报的总产值进行比较,如出入较大,需企业提供相应的计算依据(产品入库单、销售部门或财务部门提供的平均销售单价等)进一步进行核验。
2、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25分)
从县(市)上报的规模以上投资项目中随机抽取4-5个项目进行核验;同时选取投资额较多的2个乡镇的全部规模以上项目进行全面核验。
核验规模以上项目库,以项目批准机关或项目登记备案机关的有关文件为依据,确保规模以上项目不重不漏。以现行的投资统计方法制度为依据,核验项目是否符合规模以上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是否符合统计制度的规定,有关属性指标的划分是否符合统计标准。
3、农牧民人均纯收入(20分)
从县(市)随机抽取3个调查点(乡镇),每个调查点随机抽取3-4个调查户,合计核验10户。
抽查具体内容分为两部分:
(1)帐实对应核验:即对构成农民收入(或现金收入)的主要项目原始数据资料来源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检查。①核验记帐数据是否为实际发生数;②核验收入有无重复登记现象;③重点核实一次性大额收入(如一千元以上)和登记频率过高的收入(如几天或每天都有收入登记),检查其合理性和可靠性;④农牧民家庭收入与计算人均收入的常住人口的对应核验。
(2)帐表对应核验:即对原始帐页数据与结果报表数据的对应核验。
(二)推进工业化进程重点察访核验内容(30分)
1、工业性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10分)
从县(市)上报的工业性投资项目表中,抽取3—4个规模项目进行核验,项目进度、项目投资完成额是否与县市统计部门的口径一致。
2、工业性税收(10分)
根据县(市)上报的工业性税收,分别与该县市国税局和地税局有关上缴当地财政收入的税收数据相核验,计算口径是否一致。
国内增值税25%、企业所得税40%、个人所得税40%、资源税25%、土地使用税50%计入县(市)财政。
3、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10分)
根据县(市)上报的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核验该县(市)是否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计算,工业增加值率是否与工业增加值计算口径相衔接,是否以县市统计局计算结果上报。
二、察访核验方法
主要通过报送资料核验和实地核验的方法进行。
三、转办件办理(县市为50分,州直为150分)
根据州机关效能投诉中心转办投诉件情况,核验转办件的办理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根据《关于机关工作人员诫勉教育和效能告诫暂行办法》对违规责任人进行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