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环境保护常用解决方案(精选10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正规环境保护常用解决方案(精选1……
正规环境保护常用解决方案(精选10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正规环境保护常用解决方案(精选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正规环境保护常用解决方案1
一、活动目的:
通过环保活动,帮助全体学生树立和巩固绿色环保意识,进一步优化、美化我们的校园环境,进一步督促自己的环保行为,并且通过学生带动家庭、社区,争创环保教室、绿色校园,绿色家庭。
二、活动主题:传播绿色文明,参与环保行动。
三、活动时间:
四、活动安排:
(一)发动宣传阶段。
1、师生共同设计绿色环保宣传标语:要求言简意赅,朗朗上口。
2、结合“绿色中国迎奥运”活动组织全校环绕校园长跑。时间:11月7日体育课。
边跑边整齐地喊口号,口号以“迎接奥运”和“环保”为主题。
(二)开展系列活动。
1、加强垃圾的分类管理。要求班主任利用班会课进行垃圾分类知识的讲解,在卫生角设置可回收垃圾桶、不可回收垃圾桶,并在垃圾桶旁张贴垃圾分类的具体方法,方便学生在扔垃圾前看一看,清清楚楚、准确无误地分类扔垃圾。政教处将在每个星期派学生干部检查垃圾的分类情况,对表现好的班级马上进行表扬。
2、创建班级“绿色角”。
3、举行环保知识讲座,在教育教学中,增加环保的教育活动,要求每周必须有不少于10分钟的环保知识教育,其它科目的教学,要求教师结合学科特点和教学内容,适当地添加环保知识,每位教师根据自己所教科目,设计一节渗透了环保教育的教案,于11月15日下午放学前把教学设计上交政教处。
4、成立“护绿”环保小组。水管员一名,负责对班级学生在洗手、洗饭盒等用水时进行监督,杜绝浪费现象。纸管员一名,负责监督班级学生一张纸两面用,不乱撕作业本,不用白纸叠飞机等,每星期抽查一次学生的作业本,一查页数,二查纸是否两面用。电管员一名,负责及时开关灯。环保小组成员每天把监督检查情况汇报给班主任,班主任再对有浪费现象的学生进行教育。
5、在积极开展好校园绿色活动的同时,引导学生小手牵大手。美术老师指导每个学生设计一张“护绿”公益广告,张贴在自己的家门口,向家人朋友宣传环保;班主任和科学老师指导学生自己动手种一盆植物,为家庭增添一份绿意,并要求学生与家长一起观察植物的生长情况,撰写“生长日记”,各班的语文老师负责检查日记的完成情况。
(三)评比总结阶段:
11月15日利用班队课评选“环保之星”(5名)。
正规环境保护常用解决方案2
为加强全县医疗废物管理,切实保障环境安全,按照市环境保护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联合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落实责任,综合治理,健全机制,惩防并举”的原则,规范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有效防范医疗废物环境污染风险,形成随机抽查、上下联动的长效机制,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社会生态环境安全。
二、检查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含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防所、急救中心等机构。
三、检查内容
(一)建章立制情况。重点检查医疗废物管理责任的建立和落实管理主体责任情况。
(二)申报登记情况。重点检查各医疗卫生机构是否按时完成申报登记,申报登记的废物种类、数量和去向是否真实准确(其中19张床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将医疗废物送往其他医疗机构集中收集、转移的,可不单独进行申报,代收的医疗机构需做好台账记录和申报登记工作)。
(三)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分类管理的情况。重点检查医疗废物源头分类、收集、运送、暂存、交接的方法和程序。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进行准确分类,医疗废物包装应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要求,暂存场所要符合规定。要建立登记交接制度,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四)培训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医疗卫生机构医疗
废物管理人员培训、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等情况。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落实(20xx年6月14日前)。制定我县工作方案,召开会议,统筹安排部署医疗废物专项督察工作。
(二)医疗卫生机构自查(20xx年6月15日至6月20日)。医疗机构全面梳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运送、交接、运输、贮存等环节是否规范,医疗废物申报登记制定、转移联单制度、专人或专部门管理制度、培训制度、分类收集制度执行情况,按规定对医疗废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情况,是否存在医疗机构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是否存在非法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等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存档。
(三)集中督察(20xx年6月21日至6月25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照组织领导中的责任分工,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情况,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情况,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建立情况,医疗废物交接、运送、及暂存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迎接市级抽检(20xx年6月26日至7月5日)。市联合检查组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抽查,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五、组织领导
县卫计局成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细化任务措施,摸排基础情况,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确保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二)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逐步完善医疗废物监管长效机制,做到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消除日常监管空白,实现医疗废物监管的全覆盖。
(三)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卫生监督所要驾驶对各医疗卫生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本次督察中发现的设施不健全、设施运行不规范、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正规环境保护常用解决方案3
一、工程概述:
三座雨水提升泵站是小区排水工程的一部分,现场原地面标高约4.3米,提升泵站基坑开挖深度约6.7米,属于深基坑作业。
二、施工测量
根据业主移交的控制点对三座雨水提升泵站进行定位,施工中根据设置在邻近建筑物上的高程控制点进行高程测量、高程控制。
三、施工总体方案
(一)工程描述:
三座雨水提升泵站是小区排水工程的一部分(其中两座尺寸为3米宽x4米长x6.9米深,一座尺寸为4米宽x5.6米长x6.9米深),现场原地面标高约4.3米,提升泵站基坑开挖深度约6.7米,属于深基坑作业。
(二)施工总体方案:
1、在提升泵站外壁外侧预留1.5米的作业空间,作业边线为基坑开挖边线。
2、在开挖线外2米环型布置一套喷射井点,在开挖前7天开始降水,抽出的水沿小区内临时排水系统内排出,井点降水使用时间约40天。3、井点降水7天后沿基坑开挖边线打设15米五号拉森钢板桩,每边用五号拉森钢板桩设两根9米锚桩;基坑开挖后设置左右两道、上下三道钢管支撑(上口第一道在原地面下1米位置,中间一道在原地面下3米位置,第三道在基底上1.5米位置);拉森钢板桩在基坑回填后拔除,使用时间约32天。
4、由于施工时间在经历梅雨天后,为防止发生基底流沙等状况,在拟开挖范围基底作3米厚的压密注浆处理(2.5米在基底下,0.5米在基底上)。
5、在基坑四个角设置四座砼管集水井,De50用潜水泵进行坑内排水,使用时间约20天。
6、基坑开挖土方外运,以防就近堆土对基坑形成危害;基坑回填采用砾石砂回填以保证回填密度。
四、施工组织管理机构
(一)施工组织管理机构
五、施工总进度计划
工程施工在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具备施工条件后开始施工,施工工期约45天。
附:施工计划横道图。
六、安全生产措施:
1、在公司质安部监督下,在工地设专职安全员,各施工班组兼职助理安全员一名,具体负责该工地安全生产,严格检查执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专职安全员每天在出工前向职工进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宣传交底,做到安全教育在前,施工在后,边施工边监督安全,及时采取整改应急措施,并认真做好每天安全记录及整改措施;
3、每周由项目经理为主组织安全员生产管理员机电员对工地安全及机具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情况及时整改;
4、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及个人劳动保护用品,非机电专职人员不得玩弄电器及机械设备;
5、机械制动装置必须在机械启动前进行认真检查防止失灵,电箱必须按装触电保护器,严禁使用老化裸电线,机械臂回转范围内严禁站人,机械作业专人操作;
6、基坑开挖后设两个观察员,专门负责观测基坑围护安全,一发现异常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处理。
正规环境保护常用解决方案4
街道是我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商贾活跃,企业发展迅速。为更好地保护环境,梳理环境保护观念,端正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思想认识,把改善全街道环境质量作为一项任务来抓,进一步推动我街道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要求,结合我街道具体实际,制订环境保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按照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各个时期的工作任务,以削减污染物为主线,以重点减排项目为依托,以环境设施建设为重点,开展全街道环境污染大整治,全面完成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二、加强领导,强化管理
街道党委、办事处把环境保护列入议事日程,每年要有二次以上的会议专门研究,布置环境工作。街道一把手亲抓,管线领导专管,设立环保专员,加强环境管理和生态保护。
三、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
广泛开展环境保护道德和法制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道德素质和法制观念。通过标语以及有线电视等开展环境保护宣传。
四、加强环境设施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
进一步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增加环境保护建设投入。
1、计划投资350多万元,建设完善山湖生态园建设,配套绿化、石椅、灯光球场和体育健身器材等,使之成为休闲、娱乐、健身的好去处,同时进一步扩大对全村排水渠道修筑上石篱化工程。
2、计划对公路路肩实施“美化绿化”工程,建设上绿化带,人行道铺上水泥路面,以此来消除沿路摆卖,垃圾成堆等脏乱差现象。
3、村计划投资80多万元,把老乡前一片空地,修建成绿化、活动广场、配设凉亭、石椅、灯光球场等增加周边人群活动场所,美化村容村貌。
4、新丰村由于原村道、巷道多为土路、杂草丛生、卫生面貌差,计划投资70多万元铺设成水泥化路面,改善村的卫生面貌。
5、街道增加环境卫生投入30多万元用于辖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环保监管,巩固取得成效
1、继续开展环境保护宣传。
2、加强对无牌无证排污企业的监督管理。
3、加强巡查、杜绝乱烧垃圾现象。
4、认真查办群众反映的有关环保热点问题。
正规环境保护常用解决方案5
为切实保护我村林业生态环境,结合我村林业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深入贯彻党的精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切实提高全村环境质量,推动全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村委、村政府的统一部署,摸清我村林业生态环境保护隐患,强化监督,落实行业环境安全责任,不断整改消除隐患,完善风险防范设施,有效遏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保障我村生态环境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村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村林业局成立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三、职责分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对各自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办公室: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重大环境安全事故信息的接收、报送;重大环境安全事项的综合协调和监督;应急救援物资的协调等。负责局机关院内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
2、森林公安局:负责林业维稳信息的接收、报送;牵头负责环境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林产站:负责林业局直属国有林场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国有林场、苗圃及林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4、执法队:负责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指导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5、林政法规股:负责生态环境保护上访事件的接待和处理。
6、营林股:负责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内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指导全村森林公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7、防火办:负责全村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管理。
8、林调队:负责按照上级要求审批木材加工建设项目。
9、森保站:负责全村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的监督管理。
10、计财股:负责村林业局生态环境保护经费的安排。
11、监察室:负责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失职、渎职等行为。
12、生态公益林站:负责监督生态公益林的监督管理。
13、项目办:负责监督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
14、退耕办:负责监督退耕还林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
四、主要措施
1、协助环保部门对林业行业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严防发生各类环境安全事故,保障公众健康、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环境保护知识培训,指导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可操作性强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或应急措施,完善环境污染事故管理制度。
2、加强林业生态环境灾害防御应对体系建设,深入扎实开展灾害防御实战演练。充公利用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开展林业救灾演练,提高防控和救援能力。强化应急值守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3、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要把生态环境保护与林业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基层基础工作、日常监督执法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林业行业环保意识。
4、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的各项应急制度等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风险源数据库和环境应急预案管理,以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确保我村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安全。
正规环境保护常用解决方案6
为加快推进环境保护,全力整治环境污染,按照县环保局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特制订小甸镇20XX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近期关于环境保护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家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一系列重要部署;进一步摸清排污单位底数,查找环境管理薄弱环节,认真自查自纠,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全方位夯实环境保护日常管理、执法监督、司法联动、能力建设等工作基础,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执法长效机制,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二、检查内容
县工业集中区内和所有有废水、废气、废渣及辐射、噪音等污染物排放行为的企事业单位。
(一)工业集中区:
1、环评制度执行情况。是否编制园区规划环评、规划环评要求是否落实到位、防护距离内居民是否搬迁到位。
2、污染集中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是否建成规范的污水收集管网和废水、废渣集中处理和处置设施,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
(二)企事业单位:
1、环评审批及“三同时”(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合法审批,批建是否一致、环保措施是否配套,是否通过“三同时”验收。
2、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废水处理、废气净化、固废处置等是否有效稳定运行,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和安全处置。
3、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是否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是否按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
4、监测情况。是否按要求规范化设置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控并形成应有的监测能力,是否依法依规上报和公开信息。
5、危险废物管理情况。危险废物的类型、数量、贮存、处理、处置方式及综合利用情况,申报登记、转移联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查处医疗废物、废机油、废旧蓄电池的非法收集和转运。
6、历史遗留隐患治理与管控情况。是否有遗留的危险化学品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是否有遗留的涉重金属废物废渣等环境污染隐患。
突出抓好我县水泥、化工、造纸、苎麻、农副产品加工、板材加工、食品加工、机械铸造、制药、纺织、污水处理、电池、塑料颗粒加工、畜禽养殖等重点排污企业及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环境守法检查。
(三)对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环境保护相关职责情况进行督查。对照《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湘政发〔20XX〕6号)精神,重点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集中区及环保、发改、工信、公安等职能部门的环保工作职责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重点排查饮用水源保护情况,检查饮用水源保护区界碑、警示牌、隔离网和宣传牌是否设立,排查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及建设项目是否取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水面投肥养殖是否被禁止及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情况等。
(五)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
1、淘汰粘土砖瓦厂等落后产能情况。
2、县城区、工业集中区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情况,天然气管道是否接入,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是否淘汰或改烧清洁能源。
3、工业大气污染治理情况,特别是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的脱硫除尘设施、水泥行业的除尘设施是否符合环保要求,是否稳定达标排放;加油站、油库是否安装油气回收装置。
4、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情况,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否落实环评批复中施工期扬尘防治措施,渣土车是否实行全封闭运输。
(六)对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或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检查。
三、检查方式
(一)县政府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县工业集中区、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开展大检查,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抽查重点地区,对检查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二)县工业集中区、各乡镇是大检查工作的实施责任主体,要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日常管理工作,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开展大检查;对大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列出清单制定综合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要督促指导本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对照检查内容认真自查自纠,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切实开展整治;要配合县直有关部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三)县政府将通过抽查方式对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县政府对各部门的年终绩效考核。
四、时间安排
(一)县政府在20XX年4月底前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并将有关情况、工作方案、联络部门及联系人员信息报市环保局。
(二)20XX年4月底前,县工业集中区和各乡镇、企事业单位应全面开展自查,摸清家底,制定完整的环境隐患整治方案,并报县政府及县环保部门。
(三)所有企事业单位要在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治任务,县工业集中区要在20XX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治任务。下列三种情况报经县人民政府及县环保局同意(按计划执法属省或市级环保部门监管的同时报省、市级环保部门),可作必要的延期:整治任务工作量巨大,短期确实无法完成的;因历史原因形成的防护距离搬迁问题需逐步采取综合措施解决的;其他情况特殊的。
(四)20XX年6月30日前,对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进行彻底清理。
(五)20XX年4月至12月全面开展检查整治。县环保局每月20日前将工作简报上报市环保局,将每季度辖区内大检查工作情况分别于6月20日、9月20日前上报市环保局(情况调度表见附件),将大检查工作总结于12月20日前上报市环保局。县政府将于6月30日、12月30日前将排查整治结果向社会公开。
五、检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开展全县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及时研究协调环保大检查工作有关问题。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县环保局牵头负责。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积极做好大检查的相关工作,探索建立报告机制,重大问题及时向县政府报告。要组织开展自上而下的抽查督查工作,将检查督导工作贯穿于大检查的全过程。将20XX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纳入全县环境保护大检查范围。
(二)明确部门责任。县环保部门要充分履行牵头负责和综合协调职责,联合相关部门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县发改部门要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推动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县工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和工业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力度,推进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县公安机关要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查处环境犯罪,对涉嫌构成环境犯罪的,要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县监察部门要抓好大检查工作的行政监察;县国土资源部门要负责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按照政府的要求依法取缔非法采矿和粘土烧砖等行为;县住建部门要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指导和监管力度;县安监部门要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抓好相关工作。
(三)加大处罚力度。各地要列出环境问题及违法企业清单,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期限和要求,整改结果向县人民政府和县环保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对检查时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配合环保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逾期未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未建设污染集中处理和处置设施的工业园区,停止园区新项目引进,县环保部门暂停受理除污染治理、生态恢复建设以外的入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非法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风险隐患突出且治理无望的企业,县人民政府将依法取缔关闭;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越权审批但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对未批先建、边建边批,资源开发以采代探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或依法依规予以取缔;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不到位擅自投产或运行的项目,一律限期整改;对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其他环保行政行为,要及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历史遗留废渣和关闭企业遗留问题,由县人民政府研究治理方案,限期完成治理。
(四)严格责任追究。县工业集中区、各乡镇和其他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进行彻底清理,支持环保及其他承担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执法。县政府将组织对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检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典型单位和工作人员,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完善成果应用。各地在检查中要对所有检查过的企业建立并完善一厂一档(企业基本信息、地理坐标、建设项目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情况、现场检查情况、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等)环境管理制度。对应查未查、隐瞒问题的,要及时纠正,督促整改。要建立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保持动态更新,县环保部门应及时更新移动执法信息。
(六)做好信息调度。各地在大检查开展期间(20XX年4月至12月),要做好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每月编发一至两期工作简报,内容要围绕大检查工作重点,充分反映工作开展情况、做法、成效。
正规环境保护常用解决方案7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指示要求,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始终把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作为环境治理的头等大事,坚持科学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统筹推进压能、减煤、治企、降尘、控车、增绿、护水、保土,坚持源头治理,强化监管执法和监测,严格考核问责,稳扎稳打、攻坚克难,确保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任务目标
充分认识深化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目标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突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核心,结合本区实际,制定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切实摸清问题底数,分类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效果清单。持续发力,切实抓好燃煤散煤治理、清洁取暖、燃煤锅炉、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扬尘治理、铸造企业整改、散乱污”企业等重点工作。切实做好错峰生产运输和应急响应措施,实行清单式管理。按要求完成国标六参数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运营工作,切实抓好大气污染热点网格工作。进一步落实“河段长制”,加大对涉水企业、沿线河流干渠监管和治理,促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切实做好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三、具体工作
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完善领导包联制度。在“开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上到下,全面建立健全片区、农村、相关行业领域的网格化管理模式,明晰职责,责任到人。
(一)全力推进铸造产业整改提升
1.提高认识。开发区把“铸造企业整改提升工作”作为20xx年度全区的“一号工程”、作为引领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工程”抓实抓牢,以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态度全力以赴推进铸造整改提升工作。各铸造企业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在整改提升工作上做到头脑清醒、信念坚定、行动有力。
2.明确目标。各局办、各铸造企业须严格按照我市关于开展“绿色铸造双创活动”(创建“绿色铸造企业”“绿色铸造乡镇”)的安排部署,根据《泊头市铸造产业整改提升实施方案》规定,以6月底的时间节点为底线,高标准、严要求,加快制定整改方案、科学有力的推进整改进度,彻底实现从外到里的“洗脸”“抹粉”“换衣”“清肺”“止咳”的整治效果,实现“环境优化添人气”“环保达标长底气”“安全达标鼓士气”“装备智能提效率”“质量提升增效益”的转型升级目标。
3.从严把关。各铸造企业要严格按照《泊头市铸造产业整改提升实施方案》中“污染物稳定排放达标标准、现场达标要求及标准”科学制定整改方案,迅速有力的落实整改措施。开发区将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及验收办法实施验收,对拒不整改且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治直至停业关闭。
4.加强保障。开发区将在铸造整改提升工作中全方位做好专家指导、立项审批、协调跑办等帮扶服务,以科级干部包企为保障,引导一类企业争先创优、二类企业提档升级、三类标准企业整合重组、四类标准企业转型改产,全力服务企业打造绿色铸造企业,全力争创绿色铸造开发区。
(二)严控燃煤污染
1.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严格执行新上耗煤项目煤炭减量替代。通过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煤炭,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
2.加快清洁能源替代。继续推进煤改气(电),区内全部完成取暖散煤清洁能源替代,所有商铺、作坊、洗浴、小摊点、小商贩等一律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3.严格治理燃煤锅炉。区内6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6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装置。
4.强化农村散煤替代。大力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工程,有条件的实施天然气“村村通”工程,推广高效清洁燃烧炉具,鼓励引导居民和农业生产单位使用洁净燃料。
(三)严控企业排放
5.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按照国家、省落后产能淘汰目录,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环境治理状况,分区域明确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倒逼企业转型升级。
6.持续整治“散乱污”企业。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分类治理、关停“散乱污”企业。对难以改造达标的污染企业坚决予以关停,对可改造达标的企业限期整改提升。
7.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加快对区内新增VOCs排放企业的治理进度。严禁露天喷漆、喷涂、胶黏、烘干、晾晒,经营单位一律进店密闭加工并安装治理设施。推广使用低VOC含量涂料、有机溶剂、胶黏剂、油墨等原辅材料,配套改进生产工艺,淘汰取缔落后生产设备、工艺及产品。
8.开展企业达标治理。严禁批建新增炼焦产能项目。对“高架源”建立排放清单,实行在线监控,加强环保设施监管,完善运维台账,开展数据有效性审核,确保自动监控数据真实有效。坚决打好铸造行业污染防治攻坚战,加速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按照《泊头市铸造产业整改提升实施方案》的标准及要求,切实推进全区铸造企业高标准、高效率整改。
9.严格执法监管。深入开展“利剑斩污”等执法专项行动,加强日常监管,强化购买第三方社会服务工作,加大专家排查、现场检查、随机抽查、区域互查力度,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的环境检查频次,对偷排偷放、超标排放、非法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依法采取高限处罚、按日计罚、查封扣押、“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产品)等措施,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控扬尘污染
10.强化各类施工扬尘管控。加强房屋建筑、道路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管控,防止扬尘污染。严格落实《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新15条标准》,施工现场做到“5个100%”(围挡100%、苫盖100%、喷淋100%、运输车辆清洗100%、路面硬化100%),零层以上高空作业必须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封闭、湿法作业、雾炮喷淋等有效抑尘措施,严防高空扬尘。
11.控制渣土运输扬尘。未落实全密闭运输的渣土运输车,不得开展渣土运输业务。所有建筑工地不得使用不达标的渣土运输车,违者查扣车辆并高限处罚用车单位。严厉打击违规倾倒渣土行为,严厉查处未落实全密闭措施,未按规定时间作业,沿途渣土抛洒、车轮带泥行驶污染路面的渣土车辆。
(五)严控烟尘污染
12.严管餐饮油烟。区内严禁露天烧烤,一律进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规范经营。开展夜间常态化巡查,并向背街小巷延伸,对露天烧烤和餐饮油烟排放实施常态化管理,严打反弹。
13.严禁露天焚烧。严格落实“分区化”“网格化”监管责任,强化监管巡查,清除秸秆、荒草焚烧隐患。全面清除区内垃圾,实现区内垃圾清零,完善垃圾收集、转运、清除、处置机制,严禁区内露天焚烧,定期开展集中整治。
14.严控烟花爆竹燃放。严格落实《泊头市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度烟花爆竹禁限放的通告》(泊政通告〔20xx〕34号)禁限放措施,对违规行为依法处置。
(六)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对
15.实施工业企业采暖期错峰生产。自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铸造(不含电炉、天然气炉)行业,实施错峰生产。
16.强化应急响应措施落实。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和“一厂(场)一策”,减排措施细化到具体企业、车间、工艺、工序以及工地,明确操作流程,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过程可追溯、效果可核定,确保可统计、可监测、可核查。严格按照应急响应的级别和标准,提前启动响应措施,视情况及时调整预警级别,最大程度“削峰降速”。
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预案启动和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开发区、企业工作链条无缝衔接,应急减排措施按标准落实到位。
(七)加强护水、保土治理力度
17.确保水污染治理到位。加大对涉水企业、区内河流干渠的环境监管力度。全面改善河道水质,进一步推行“河段长制”,确保清凉江及其相连通的河渠进出口断面达标,促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逐步完善农村环保工作长效机制,采取集中整治、长期保洁等切实可行的措施,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的污染防治监管,加大日常督察力度,确保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规范的污染治理设施,加强对畜禽养殖业的环境管理,指导综合利用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畜禽粪便,减轻农业生产对水、土壤的影响。
(八)推进科学治霾、精准治霾
18.完善监测监管体系。按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进一步完善环保所建设,实现机构编制、所需人员、办公条件、仪器装备、保障经费、制度建设、网格化监管六个到位。加快推进国标六参数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确保20xx年8月底前建设完成。加强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督察工作,对涉气企业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应。
(九)把关助力、积极协调,服务发展
19.积极引导企业绿色转型发展。全力服务项目建设。继续推行重点项目全程跟踪帮办机制,进一步畅通“绿色通道”,促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达效。严把项目环评审批关。严格立项文件、项目环评审批,严把准入关口,坚守生态红线。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协调好环评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环评制度的管理效能。推进全区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积极组织企业进行评估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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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背景
现如今,环保意识越来越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人关注环保、认识环保、如何使环境保护从意识形态发展到实际行动,使员工在日常生活中能够自觉的保护环境和节约能源,是我们举办这次活动的中心思想。
二、活动目的
1.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大力普及环保知识,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培养职工关注社会发展的责任感,热爱社会公益事业的品质。
2.学习掌握世界性及中国的环保日名称、口号、由来、时间等知识,了解保护环境随手可做的身边事。
3.在宣传教育别人的同时,不断提高自己的环保意识水平和知识水平,让我们彼此教育,负起环保责任,全面提高环境与发展意识,树立正确的环境价值观和环境道德风尚,从身边点滴做起。
三、活动时间:xxxx年x月
四、活动地点:xxxx
五、活动准备
1.学习掌握世界性及中国的环保日名称、口号、由来、时间等知识;
2.环保知识宣传资料若干份;
3.环保宣传广告牌
六、活动内容:
1.由总经理室、总务课共同发出通告,呼吁全厂员工保护环境、节约能源,增强员工环保意识,并做好全厂5S工作。
2.总室请购或制作环保宣传标语,发给各单位,由各单位张贴
3.各单位主管召开环保宣传会议,倡导本课员工保护环境、节约能源,并做好课内5S工作。
4.各单位在自己管辖区域设置环保留言板
5.组织环保宣传小组开展知识问答比赛和交流实际生活中的小窍门。
6.倡导环保型的生活和工作方式
7.发放环保知识宣传资料,节约水电,自学维护生活环境,废旧电池回收,垃圾分类放置;
8.请参加活动的主管和职工在环保留言板上留言,记录下自己的环保心得体会;
正规环境保护常用解决方案9
为规范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京建施[20xx]3号)北京市《绿色施工管理规程》(BB11/513—20xx)有关环境保护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工程概况
6号线二期工程线路全长12.395km,全部为地下线,共设车站7座(物资学院站、北关站、新华大街站、玉带河大街站、郝家府站、东部新城站、东小营站),其中换乘站2座,北关站与R1线换乘、新华大街站与S6线换乘。平均站间距1826m,最大站间距2583m,为物资学院站至北关站区间。本标段为全段第17合同段主要包括东小营站及东小营站至终点区间两个单位工程。
东小营站车站为地下二层岛式车站,含出入线及远期预留延长线,车站长523.5m,有效站台长158m,车站宽度为20.8m,站台宽度为12m。车站主体覆土约2.2m~3.5m,站中心里程为K42+950,采用明挖法施工,车站向西连接东部新城站;向东连接东小营车辆段,出入线区间均采用明挖法施工。车站附属结构现阶段实施3个风道、4个出入口及3个安全出口,均采用明挖法施工。远期预留3个出入口。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5、《重特大风险/重要环境因素及其控制计划清单》
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20xx
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三、管理职责
1、建立项目部环境保护保证体系,明确管理责任,对环境保护工作统一管理。
2、项目部工程科负责环境保护具体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管理制度,明确扬尘、水污染、噪声污染的`控制措施。负责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建立管理资料。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职工(劳务队)意识,对各级管理人员、劳务队负责人、分包单位负责人进行环境保护管理应知应会的考核。
4、项目部其他管理部门围绕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认真落实责任,主动做好工作。
5、项目部所属各分部、分包工程单位应在项目部的统一管理下,认真做好主管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
6、项目部主动接受政府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公司的监督、检查管理。
四、扬尘污染控制
1、施工现场采用不低于1.8m的硬质围档或砖砌围墙进行围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因特殊情况不能围档的,采取隔挡措施。
2、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必须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工地出入口设置防止车辆带泥砂出场的设施(洗车池)。不得将泥沙带出现场。
3、施工现场办公区和生活区的裸露场地进行绿化、美化工作,改善施工现场环境。
4、现场主要道路应采用焦渣、砂石等措施进行硬化处理,料具场地必须平整夯实。各种施工机械、车辆在现场要限速行驶。
5、现场料具存放整齐,易产生扬尘的细粒材料采取入库或严密遮盖措施存放。
6、现场搅拌站应设置喷雾除尘装置,搭设封闭式搅拌机棚(房)。
7、对工程浇筑剩余的预拌混凝土要进行妥善再利用,严禁随意丢弃。
8、土方尽量集中堆放;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固化、绿化等措施。
10、施工现场设立垃圾站,对各种施工垃圾和废料及时集中、分拣、回收、清运;生活区设置垃圾箱(桶)集中存放生活垃圾,并及时清运。清运过程中应采取防止遗撒的措施。
11、成立保洁队,配备洒水车等工器具,对现场主要道路、办公区等易产生扬尘或对扬尘控制要求严格的部位每日坚持1~2次的洒水、清洁。
12、遇有四级及以上的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
13、现场的使用的各种茶炉、炊灶以及冬季取暖炉火,必须使用清洁燃料。
14、施工现场所产生的各种废渣(含生活垃圾)应按环保、环卫部门的要求运送到固定地点处置,严禁随意随地抛扔而污染环境。
五、水土污染控制
1、各种施工废水、废渣及生活垃圾,严禁未经处理随意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及河道等天然水系。
2、各种施工废水以及施工降水所抽取的地下水,不得排放到道路、街道;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排入农田。
3、搅拌站前台及运输车辆清洗处设置沉淀池,确保清洗搅拌机和运输车辆的污水在正式排放前进行沉淀处理。
4、食堂污水排放处应设置粗隔栅、隔油池,确保食堂污水在正式排放前进行隔渣、隔油处理。
5、施工现场各种水源应采取防污染措施。
6、油料存放必须有防泄漏的措施,防止产生污染。
7、结合雨季防汛工作,对易产生水污染的油料库、水泥库等部位,确保其周边排水通畅,防雨、防泄、防溢流措施可靠。
8、施工现场使用环保厕所采用微生物和可进行酸碱综合处理的设备技术处理,定期委托清运单位及时清理。清运单位须持有废弃物销纳资质和经营运输证。
9、施工现场加强管理,统筹安排,尽量减少各种废水的产生,尽量增加废水的有效再利用。
六、噪声污染控制
1、从噪声传播途径、噪声源入手,减轻噪声对施工场地外的影响。切断施工噪声的传播途径,可队对施工现场采取遮挡、封闭、绿化等吸声、隔声措施,从噪声源减少噪声。
2、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加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3、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调直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4、合理规划强噪声作业点对生活区、办公区居民集中区的方位和距离,或在高频定向传播方位设置具有良好吸声性能和吸声结构的隔离设施。
5、施工车辆、机械在施工现场不得随意鸣笛;途经办公区、生活区等噪声敏感区域时,禁止鸣笛。
6、从事强噪声作业的人员,应使用防噪声伤害的劳保用品。
7、在城市的噪声敏感区域内,夜间不得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确因工艺需要或其它特殊原因,必须在当日22时至次日6时施工的,应经当地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同时,做好周边居民的工作。
8、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测,项目部主管部门采取专人监测、管理的原则,根据要求,凡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9、施工噪声限值表:
七、废气排放控制
1、项目部定期对施工现场车辆、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采取选用清洁燃油、代用燃料或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和高效燃料添加剂等,保证车辆、机械排气达标。
2、砼外加剂测试,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GB18588—20xx)的规定。
八、施工固体废弃物控制
1、项目部在施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对可能遗留在现场地下的固体废弃物,应采取科技措施,尽量避免减少地下的固体废弃物的产生。
2、对建筑垃圾如:渣土、散落砂浆、砼、剔凿产生的砖石和混凝土碎块、打桩截下的钢筋混凝土桩头、金属、各种包装材料和其他废弃物等,进行分类处理,将其中能直接再利用或可再生的材料进行分类回收、再利用。
九、违规处罚
对下列违法、违规的分部、分包工程人员根据情节给与罚款处理。
1、凡形成严重违章、重大隐患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200--1000元;对负有管理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100—500元。
2、对存在严重违章、重大隐患的分部、分包工程单位处罚10000--20000元。
3、凡形成违章、隐患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100-500元;对负有管理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50--300元。
4、对存在违章、隐患的分部、分包工程单位处罚2000--10000元。
十、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严重违章、重大隐患
1、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防治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和废水等污染环境的措施。
2、施工现场未有建立环境保护体系。
3、由于施工现场未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致使施工现场泥泞,扬尘。
4、水泥和其他以飞扬的细颗粒材料在存放,使用过程中未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扬尘。
5、道路施工铣刨作业时,未采取冲洗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6、规划市区的施工现场,砼浇筑量超过11立方米未使用预拌砼。
7、搅拌机前台、砼运输车清洗处未设置沉淀池,废水流入污水管网。
8、现场存放油料,对存放库房未采取防渗漏处理,存储使用措施。
9、市区范围内施工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未按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环保部门进行申报。
10、确需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进行夜间施工的,未在施工前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11、其它有关严重违规。
十一、凡有下列问题为违章、隐患
1、施工现场遇有四级风以上的天气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
2、施工现场未有配备相应的洒水设施,及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3、施工现场没有设置密封式垃圾站,施工垃圾同生活垃圾混放,不能按规定及时清运销纳。
4、施工现场屯放的土方未采取覆盖或固化等措施。
5、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使用未封闭式车辆运输,施工现场出入口处未设置防止将泥沙带出的冲洗设施。
6、施工现场设置的搅拌机棚未有封闭,没有配备降尘防尘装置。
7、施工现场使用的热水炉,炊事炉、取暖炉使用非清洁燃料。施工机械尾气排放不符合环保要求。
8、施工现场食堂未设置隔油池。食堂隔油池未设专人定期清理。
9、施工现场未按规定定期对噪声值进行检测。夜间施工未采取减少噪音的措施。
10、夜间施工未采取减少噪音的措施(隔音布、低噪音振捣棒等)。
11、其它有关管理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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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进一步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县、乡(镇)政府属地监管责任,积极推进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不断健全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水平。
二、工作原则
(一)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靠实县乡(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环境监管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提高自律意识,规范企业行为,加大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生产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的投入,积极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
(二)强化属地管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县政府负责全县环保大检查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组织县级环境执法机构开展督查工作,依法对重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严查典型环境违法问题;县环保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各类企业进行全面监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实现对辖区企业执法监管的100%全覆盖目标。
(三)统一查处标准。对没有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手续且已建成投运的,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县环保部门统筹制定整改计划,依法处罚并妥善解决。新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据新《环境保护法》严肃查处;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发展改革与经济信息局按照管辖权限依法处理;对没有污染物处理设施、处理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环保部门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达标;对不符合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的,由属地乡镇政府进行限期整治;对无证排污、非法设置排污口的一律停产整治;对发现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产整改。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和恶意环境违法等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监督检查不力,不履职尽责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责。
三、工作重点
(一)大气污染防治。
1.检查对象:一是在生产的高载能企业11户。二是化工企业4户(xx县奇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xx县无机化工有限责任、xx复合肥厂、庄稼园农资有限责任公司)。三是其他重点工业企业2户(金锋橡胶有限公司、云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四是县内涉及燃煤锅炉的重点行业企业。五是以及餐饮油烟和烧烤。六是秸秆焚烧及其他。
2.工作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重点检查:①金属硅冶炼等高载能企业除尘设施整改及运行情况;②重点行业企业脱硫、除尘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③燃煤小锅炉除尘设施运行情况;④建筑施工和道路运输扬尘、餐饮服务业油烟、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等方面综合环境问题整治情况。
3.牵头部门:重点行业企业牵头部门为县环保局,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县供电公司;餐饮油烟牵头部门食药工商质监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规建局;秸秆焚烧牵头部门县农牧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各乡镇;施工工地扬尘牵头部门县规建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道路运输扬尘牵头部门县交通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各乡镇。
(二)水污染防治。
1.检查对象:一是化工业、造纸业:小高造纸厂、环洁纸业有限公司。二是在产洗选行业企业:大陆槽三户稀土洗选企业、昌盛矿业有限公司。三是商砼企业:千里马商砼有限公司、永昇商砼有限公司。四是城乡水源保护:县城污水处理厂、乡镇污水处理站、县城及1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工作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为依据,重点检查:①化工、造纸、洗选等重点行业企业有无治污设施、治污设施是否有效正常运转、污染治理是否达标排放、企业排污口是否规范、有无排污暗管等情况;②污水处理厂、站运行是否正常,出水水质是否达标。
3.牵头部门:重点行业企业、污水处理厂、站牵头部门县环保局,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县水务局、供排水总公司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牵头部门县自来水公司,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县自来水公司、县文广新闻旅游局、县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三)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1.检查对象:一是重点行业企业:xx志能稀有限公司、锌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玖源钒钛有限公司、xx金叶化肥厂。二是医院:xx县人民医院、xx县中医院、xx县妇幼保健院、xx县计划生育指导站、县疾控中心、全县乡镇卫生院。三是废机油产生企业:全县所有电站企业、汽车维修企业。
2.工作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依据,重点检查:
①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申报登记、贮存处置、转移联单、管理台帐以及应急管理等规范化管理情况。
②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③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危险废物和随意倾倒、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3.牵头部门:县环保局
配合部门: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局、县规建局、县安监局、县卫计局、县交通局
(四)核与辐射安全防治。
1.检查对象:核技术利用企事业单位
2.工作内容:严格按照核与辐射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可控。重点检查:
①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管理使用,辐射安全许可、放射源转移审批备案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②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及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落实情况;
③辖区内废旧或闲置放射源存储情况。
4.牵头部门:县环保局
配合部门:县公安局、县卫计局、县安监局
(五)规模化畜禽养殖。
1、检查对象: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2、工作内容:以《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为依据,重点检查
①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
②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3、牵头部门: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牵头部门县农牧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县卫生局;污染设施运行情况牵头部门县环保局,配合部门县农牧局、县卫计局。
(六)矿山地质。
1、检查对象:辖区内开采矿山。
2、工作内容:重点检查:
①矿山弃土场、排沟是否规范;
②生态恢复落实情况。
3、牵头部门:县国土局
配合部门:县安监局、县环保局
(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
1.检查对象:xx县垃圾填埋场。
2.工作内容:重点检查一是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二是运行台账是否规范完善等。
3、牵头部门:县规建局
配合部门:县环保局
(八)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落实。
1.检查对象:新、改、扩建项目。
2.工作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为依据,重点检查:
①企业是否办理“环评”相关手续
②项目建设与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相符性;
③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特别是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等落实情况。
3.牵头部门:县环保局
配合部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经信局、县投促商务局。
(九)工业园区检查。
1.检查对象:工业园区。
2.工作内容:重点检查:
①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开展情况;
②工业园区入驻企业与工业园区规划的符合性;
③工业园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3.牵头部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配合部门:县发改经信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
(十)淘汰落户产能。
按照《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xx〕12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川府发〔xx〕10号)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府发〔xx〕4号)要求,加强落后产能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促进结构调整。
牵头部门:县发改经信局
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县安监局等
四、工作步骤和目标
(一)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6月)。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对大检查《方案》及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进行学习传达;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分解落实任务,确保大检查工作有序推进。
2.企业自查阶段(7月)。各企业要按照《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要求,全面排查环境管理情况,对存在的环境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倒排工期、限期整改,健全完善内部环境管理制度,规范各项台帐和资料,按照“一厂一档”的要求在网上填写好企业档案信息表。
3.部门自查阶段(8——10月)。各牵头单位要划出任务区块,分片包干,组织对企事业单位自查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县级督查阶段(11月)。县环保部门严格按照关于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开展标准化监督管理,强化环境执法,做好信息公开等环保工作五项措施具体要求,采取不低于30%的比例,对检查重点进行抽查,重点巡查问题突出、污染较为集中的区域、生态脆弱和环境敏感区,督促落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措施,并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到位。
5.总结报告阶段(11月)。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对全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回顾,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及时报送大检查情况汇总表和工作报告,并迎接省州督查。
(二)达到的目标
1.问题得到整改,环境风险降低。盯着问题做工作,督促整改看效果,通过解决问题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2.执法得到加强,企业依法生产。通过依法查处环境问题,锻炼工作人员执法能力,提高业务工作素质,全面提升现场执法能力。倒逼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环境管理,依法依规生产。
3.部门合作联动,提升协同能力。通过多部门共同参与大检查工作,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监管联动机制,加大环境监管力度。
4.生态环境改善,经济健康发展。通过集中整治,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树立我县生态安全屏障综合实验区的良好形象,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动员部署工作,教育引导工作人员深刻认识开展大检查是解决当前突出环境问题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根据任务确定人员、时限、内容及要求,靠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环保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及时协调解决检查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大检查扎实有效。
二要加大执法力度。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谁执法检查,谁督促整改;谁实施处罚,谁依法复查”的全程负责原则,确保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采取明查与暗查、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等方式,实施交叉执法、联合执法、驻厂监察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形成执法高压态势。
三要加强舆论宣传。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大检查方案,适时采取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报会等形式,分阶段、分步骤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强网络环境舆情的监控,及时分析研判,回应公众诉求,做好舆情引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