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证明书

时间:
管理员
分享
标签: 证明书 诊断

管理员

摘要:

诊断证明书15篇(必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证明吧,证明就是用可靠的证据证明有关人员或事情的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拟证明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诊断证明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诊断证明书1  为进一步加强医学诊断……

诊断证明书15篇(必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证明吧,证明就是用可靠的证据证明有关人员或事情的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拟证明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诊断证明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诊断证明书1

  为进一步加强医学诊断证明及病假证明书的管理,维护医生和病人双重的合法权益,针对我院目前诊断证明书开具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依据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规定进行了调整,并充实了新的内容,请各科室照此执行。

  1、医学诊断证明书是包括疾病诊断、治疗、出生、死亡等的证明文件,是重要的法律依据。

  2、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病假证明书的人员应为主管医师或主诊医师,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3、医师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应客观、全面,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并与病历中记载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相符,主要处理意见也应在病历中记载备查。

  4、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书、病假假证明书,日期应填写就诊当日,当日盖章有效。原则上,急诊开具病休假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门诊病假证明书仅供病人单位参考。

  5、诊断证明书、病假证明书只证明病人疾病诊断和是否需要病休以及时间或医疗建议,不得出现疗养、免夜班等非临床医学治疗内容,不应提及与医疗不相关的其他处理意见。

  6、医师未经特殊授权不得出具劳动能力、伤残程度及职业病等专用诊断证明文件。凡涉及司法办案需要的证明,以及用于因病退休、伤害、残疾、工伤、劳动鉴定、保险索赔、办理低保、生育第二胎等特殊诊断证明,由当事人或家属持公检法、交通管理、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的介绍信,经医院管理部门审核后,由相应科室医师按照相关规定开具诊断证明。

  7、医学诊断证明书、病假证明书应加盖医院相关部门公章方为有效,负责加盖公章的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对诊断证明审核、把关、保存。对过期、先休后补或有其他疑问的疾病诊断证明一律不予盖章。

  8、至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我院以前所有纸质手写诊断证明书、病假证明书一律作废,所出具证明书必须为医生工作站内统一制式的打印件,打印后医师签名并盖章后生效。

  9、医师在工作站内开具诊断证明书、病假证明书时存根联必须书写完整,确保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与存根联内容的一致性。

  10、住院管理中心及门诊部要对开具诊断证明书、病假证明书进行审核,对于不合格的诊断证明一律不的盖章。

  11、医学诊断证明书、病假证明书严禁涂改、伪造、弄虚作假,负责开具的医师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门(急)诊病人每次就诊、住院病人出院只能出具一次医学诊断证明书,遗失不补。医师在开具医学诊断证明书时应向病人及家属交代清楚,嘱其妥善保管。

  13、科室要加强诊断证明的存根联管理,住院患者诊断证明书存根联保存到住院病历内归档,门诊患者存根联由各科室负责保存,保存实效为3年。

  13、一经发现有开具证明不规范(包括存根)、跨科或跨执业范围开具证明、滥开病假、涂改、伪造、弄虚作假、偷盖公章及管理混乱等情况,对相关科室或责任人作扣款100至10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医务科

  二〇xx年八月二十八日

诊断证明书2

  诊断证明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用的医疗文件,是作为司法鉴定、因病退休、工伤、残疾鉴定、保险索赔等重要依据之一。为做好此项工作,进一步加强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l.每名医生要以科学、严谨、求实的态度,认真开具诊断证明书和病休证明书,其内容应与病历记载一致。

  2.医生不得开具非本专科疾病的诊断证明书。

  3.对开具特殊诊断证明书,如涉及司法办案需要、因病退休、残疾等情况的,应与医院医教科联系,由医教科指定专门人员开具,并盖医教科章。

  4.对学术上有争议的诊断,需开诊断证明书者,应由医院组织会诊,经过讨论后,慎重开出诊断证明书。

  5.病休证明书只证明患者需要病休和休息时间,不具有诊断证明书的效力。

  6.医师开具病休证明书的'时间限定。

  病房:

  (1)一级医师不得超过半个月;

  (2)二级医师不得超过1个月;

  (3)三级医师不得超过3个月,超过3个月应由医教科审批。

  门诊:

  (1)医师不得超过1周,科主任不得超过1个月;

  (2)门诊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由相关专业科主任开具病假,并报医教科,盖医教科章。

  医学诊断证明包括疾病诊断、治疗、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是具有等同病历效力的医疗法律文件,是当事人休假、索赔等重要的依据。

  为规范医学诊断证明书的开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该院制定印发了疾病证明书管理规定,并认真组织全体医务人员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认识医学诊断证明书在医疗案件中的重要性,切实提高全体医院管理干部和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明确在工作中要以极端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态度,严肃认真地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

诊断证明书3

  XXXX医院

  诊断证明

  科别:xxx

  姓名:xxx

  性别:x

  年龄:xx

  入院日期:xxxx

  出院日期:xxxx

  就诊日期:xxxx

  联系地址:xxxx

  诊断意见:xxxx

  建议:xxxx

  负责医师:xxxxx

  20xx年xx月xx日

  XXXX医院

诊断证明书4

  姓 名 :

  住 所 :

  诊 断 :

  病案号:

  年 龄 : 岁

  职 业 :

  性 别 :

  入 院 日 期 : 自

  年 月 日 起

  共 住 院 天

  出 院 日 期 : 至 年 月 日 止

  治 疗 结 果 :

  出 院 后 注 意 事 项 :

  科主治医师 :

  年 月 日

诊断证明书5

  XX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 存根

  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号:

  地址或单位:电话: 病情摘要:

  诊断:

  医嘱及建议:

  医师签名: 年 月 日

  注:1、未盖本医院医疗章无效。

  2、医院章盖在医生签名处及骑缝章方有效

  3、涂改无效。

  4、只作当时疾病证明。

  5、医师签名处应有执业医师审核签名

  XX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 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或住院号:

  地址或单位: 电话: 病情摘要:

  诊断:

  医嘱及建议:

  医师签名: 年 月 日

  注:1、未盖本医院医疗章无效。

  2、医院章盖在医生签名处及盖骑缝章方有效

  3、涂改无效。

  4、只作当时疾病证明。

诊断证明书6

  患者姓名:xxx

  性别:女

  年龄:xx岁

  门诊号:400058524

  住院号:xxxx

  单位或住址:铜川市耀州区咸丰路平新村

  病情诊断:腹痛、胎儿不稳定。

  处理意见:卧床静养,一月后复查。

xxx诊断医师签章:

  xx年xx月xx日

诊断证明书7

  住院号:

  姓名:xx,性别:xx,男xx,年龄:16岁xx,入院日期:xx,出院日期:20--12-22xx,住院天数:21天xx,出院诊断:儿童广泛发育障碍—孤独症伴攻击行为

  出院建议:

  1、注意休息,适宜活动,避免过度劳累等。

  2、定期复查,精神内科门诊药物配合治疗。

  3、继续口服抗癫痫药物丙戊酸钠500mgxx,Bid(自备),xx,坚持规律用药,服用丙戊酸钠期间根据情况监测肝肾功能和血常规,必要时查血药浓度。

  医师签名:

20xx年11月5日

诊断证明书8

  患者姓名:xxx

  性别:xxx

  年龄:x

  单位:xx

  住址:xx

  诊断:xxxxxxxx

  处理意见:xxxxxxxxxxx

  医生签名:xxx

  xxxx区市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xx年xx月xx日

诊断证明书9

  兹证明病人AAA,男,41岁,因患急性阑尾炎,于-X年3月6日住院。经立即施行手术和十天治疗后,现已痊愈,将于-X年3月16日出院。建议在家休息一个星期后再上班工作。

主治医生:---

  -X年3月16日

诊断证明书10

  兹有我社区户籍居民 x,女,生于 年 月 日,身份证号 x,系非农业户口。 年 月 日与 x(男,生于 年 月 日,身份证号: )结婚,双方均系初婚,婚后于 年 月 日生育一女孩,取名 x,系计划内第一胎,该夫妇至今只生育过这一个孩子,未抱养和收养过其他子女,未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系独生子女,该夫妇符合《山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一条一款二项的规定,申请再生育,望给予批准。

特此证明

证明人:

  年 月 日

诊断证明书11

  病情证明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用的医疗文件,是作为司法鉴定、保险索赔、休假等重要依据之一。为做好此项工作、进一步加强病情证明书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1、病情证明书用于门(急)诊及出院病人的.病情、诊断、休假证明,由经治医师开具并签字,非经治医师及无处方权医师无权出具。

  2、凡需出具疾病证明书的患者,由经治医师核对其身份,根据病情开具相关证明,字迹清楚、内容准确,不得涂改,不得弄虚作假;经治医师签字后,在门诊导医台处盖章生效。

  3、临床医师要以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开具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每项诊断都应具备客观、科学的诊断依据,经治医师对所做的诊断负责。

  4、开具病假天数为3天(妇产科人工流产及骨科部分病种除外)。期满仍需继续休息者,应在门诊随诊后由接诊医师重新出具。

  5、病情证明书上只能写病情、诊断及与病情诊断相关的医嘱、建议。我院诊断证明书不涉及职业病的诊断和病人伤残情况、劳动能力(病退)判定。

  6、导医台须对医师开具的疾病诊断书和病假证明书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遇有异议,可请示门诊部主任或医务科科长决定。

  7、导医台应加强对印章的管理,必须在医师已填写完毕并签名的前提下方可在病情证明书上加盖“病情介绍专用章”,空白病情证明书一律不得给予盖章。导医台做好加盖“病情介绍专用章”相关登记工作。

  8、为本院职工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必须由医师所在科室主任签字后盖章。本院职工持病假证明书请病假的,必须携带门诊病历(或出院病情证明)、检查报告单及疾病诊断书。

  9、凡复印件、复写件均不予盖章。

  10、不按上述规定开具疾病证明书或开具虚假病证者,每次发现将给予本人200元罚款;情节严重,导致纠纷者,上报医务科及办公室,给予严惩!

  11、为规范医疗管理,避免法律纠纷,门(急)诊病人每次就诊、住院病人出院只能出具一次病情证明书,遗失不补。医师在开具病情证明书时应向病人及家属交代清楚,嘱其妥善保管。

  1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既往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

诊断证明书12

  兹有我镇居民xxx,性别xx,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于xxxx年xx月xx日与xxx(性别xx,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户口所在地xxxxxxx)登记结婚,属初婚,至今未生育子女,无收养抱养小孩,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特此证明

蒲阳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xxxx年xx月xx日

诊断证明书13

  兹有,女,(身份证号:____ )、,男,(身份证号:____ )夫妇,于 年 月 日在我院生育一男婴。名为。于20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我院开具了一张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号: ,情况属实。

  特此证明

  ______医院(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诊断证明书14

  科别:呼吸内科

  姓名:

  住院号:门诊

  就诊日期:

  性别:女

  年龄:27

  入院日期:

  出院日期:

  工作单位:

  家庭住址:xxx市

  病情摘要:

  1、反复发热、咳嗽5天。

  2、症状、体征:发热,咳嗽,有痰,呕吐胃内容物一次,咽充血(++),双扁桃体II°大。双肺呼吸音粗,双下肺可闻及少量干湿性罗音。

  诊断结论:病毒性湿热感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

  建议:5% GNS 500ml青霉素320U / vgtt Bid *3d (皮试)

  2.泰诺2盒/ 1#tid po 3.

  如有不适随时复诊。

  负责医师:xx

  xx年x月xx日

诊断证明书15

  姓名: 性别: 男 年龄: 岁 岁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家庭住址:

  检查结果:诊断意见:

  处理建议: . 医生签名: 签发时间: 年 月 日 备 注:

  1、本证明仅反映患者就诊时(或就诊期间)的情况

  2、涂改或者未盖病情证明章无效。(病情证明章)篇二:门诊诊断证明书管理规定 门诊诊断证明书管理规定诊断证明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件,司法鉴定、因病退休、工伤、残疾鉴定、保险索赔等要以诊断证明书作为依据之一。因此,开具诊断证明是政策性很强的.医疗工作,为进一步加强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临床医生要以科学、严谨、求实的态度,认真开具诊断证明书和病休证明书。每项

  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

  二、诊断证明书必须由本院医师开具并加盖个人签章,临床医师不得开具非本专科病人

  的诊断,出具诊断证明书的医师应对所做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

  三、临床医生开具疾病诊断书和病假证明书,应字迹清楚,项目填写齐全,病休时限必

  须大写,不得涂改。门诊医师开具病休证明,原则上,急诊开具病休假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

  四、门诊医师为门诊病人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必须有本院相应的检查报告,诊断明确、依据充分,并在门诊病历中做相应的记录。加盖公章时须持门诊病历及相关辅助检查,在病休时间内有效,过期不予盖章,不补开病休证明。

  五、对学术上有争议的诊断,病情复杂、涉及多专科等特殊鉴定需开诊断证明者,应组织会诊,经讨论后,慎重开出诊断证明书并加盖医务科章。

  六、凡属公伤、交通事故、打架斗殴致残者,诊断证明只写病情和诊断,不写致残原因,

  涉及法律的诊断证明,经医务科审查,专人办理,并详细记录。

  七、复工、复学证明,须经本院临床医师检查认可后,方可出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