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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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实施方案(集锦1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招生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招生实施方案1  根据《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

招生实施方案(集锦1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招生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招生实施方案1

  根据《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坚持有利于培育普通高中学校特色、有利于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有利于为国家培养各类人才”的原则,为适应浙江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背景下“分层教育、个性发展”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人数

  40人

  二、推荐条件

  兴长县20xx届初中应届优秀学生。要求:

  1.身心健康,品行优秀,学习和创新能力强;

  2.初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高;

  3.初中九年级获得兴长中学认可的数学、科学、信息学竞赛市级一等奖或初中阶段获得兴长中学认可的数学、科学、信息学竞赛省级三等奖以上的学生(含三等奖)可直接参加选拔考试,不占学校推荐名额。

  三、选拔录取程序

  (一)学校推荐:

  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初中学校根据初中阶段的综合表现进行选拔、公示、推荐(各校推荐名额的分配说明及具体名额见“附件一”)。

  获得校荐资格学生填写“浙江省兴长中学20xx级创新实验班招生推荐表”(“附件二”),由初中学校填写推荐意见、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初中学校将各校推荐学生汇总表(“附件三”,学校加盖公章)、学生推荐表、学生获奖证书复印件(学校加盖公章)等相关材料于

  3月17日前交兴长中学教务处2。

  (二)资格审核:

  我校对各初中学校所推荐学生进行资格审核,于20xx年3 月19日前公布获得参加选拔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并将学生名单和准考证发至各初中学校。

  (三)考试:

  1.考试时间:20xx年3月22日。

  2.考试科目与分值:数学(150分,时间120分钟)、科学(150分,时间120分钟)、中英文阅读写作(120分,120分钟)。

  (四)录取:

  我校将按创新实验班招生考试总分(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40人,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则一并录取,拟录取名单将于20xx年3月24日在兴长中学校园网上公示;

  20xx年3月31日前,向初中学校寄发兴长中学20xx年创新实验班录取通知书。

  四、其他说明:

  (一)学校推荐依据

  总成绩=七年级下学期期末考试成绩×40%+八年级下学期期末考试成绩×60%

  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则一并推荐!

  (二)选拔考试加分政策:

  1.加分资格:

  (1)初中九年级获得我校认可的数学、科学、信息学竞赛市级两项一等奖以上的.学生(含两项一等奖)。

  (2)初中八年级、九年级获得我校认可的数学、科学、信息学竞赛省级二等奖以上的学生(含二等奖)。

  2.加分说明:

  (1)市级一等奖2分,省级二等奖5分,省级一等奖8分,其他奖项不加分;

  (2)以上获奖可累计加分,但同一学科多次获奖取最高奖计分,总的加分累计不超过15分。

  (三)考试优秀者优惠政策:

  凡20xx年中考被兴长中学录取,本次兴长中学创新实验班选拔考试成绩优秀但未达到创新实验班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可享受兴长中学20xx级实验班选拔加分优惠。具体加分为:创新实验班招生考试位列第41-55名,加3分;位列第56-70名,加2分;位列第71-80名,加1分。

  五、联系方式:

  地址:兴长县雉城镇金陵北路208号

  邮编:313100

  联系人:z老师电话:(0572) 6228570615159(教育网)

  传真:xxxx

  邮箱:xxxx

  网址:xxxx

  六、本方案由兴长中学负责解释。

招生实施方案2

  为做好x年春季中职招生工作,营造中职招生的良好氛围,全面完成我校今年中职招生任务,巩固学校发展成果,特制定此方案。

  一、成立招生宣传专班

  负责人:陈根芬

  成员:罗重洲、赵明、汪少辉、韩文国、庞美彦、陈金德

  二、宣传工作总体思路

  积极宣传各级政府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新政策;结合我市实施职教攻坚计划以来取得的突出成绩,向全社会展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的风采;通过广泛宣传职业学校的教学成果,让社会、家长、学生全面了解中等职业教育为当地经济发展所作出的突出贡献,进而有效促进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招生工作顺利开展。

  三、宣传形式、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电视宣传 负责人:韩文国

  1.发布6—8条电视采访报道。与电视台合作,以电视新闻采访的形式报道学校特色及办学优势。采访对象包括学校领导、老师和学生等。

  2.滚动字幕与电视挂角。在整个招生期间,通过郧县电视台滚动字幕和电视挂角,宣传学校招生专业、报名时间以及学校地位,扩大学校知名度。

  (二)报纸宣传 负责人:韩文国

  以记者采访和图片的形式在《郧阳报》刊发6-8条反映学校办学情况的新闻报道。采访对象包括学校领导、老师和学生等,重点宣传国家示范学校项目建设情况。

  (三)专栏宣传 负责人:庞美彦、陈金德

  利用校园主干道三块固定专栏宣传国家职业教育政策、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以及办学成果。具体安排如下:

  专栏一(庞美彦负责) 正面主要宣传重要人物有关职业教育的经典语录、重要讲话及国家中职教育相关政策;背面主要展示各类媒体有关我校办学情况的宣传报道。

  专栏二(陈金德负责) 主要宣传学校综合高中升学优势及上二本学生情况(双面)。由赵明负责为陈金德提供素材。

  专栏三(陈金德负责) 正面以图文的'形式主要宣传我校中职

  就业类毕业生成才典型,包括创业典型和企业骨干;背面以图文的形式宣传在校生校园之星,包括技能之星、管理之星、文艺之星、文学之星等。由赵明负责为陈金德提供素材。

  (四)横幅宣传 负责人:庞美彦

  在校大门、教学楼、综合楼等处悬挂横幅标语,营造招生氛围。横幅内容主要反映重要人物及专家经典名言、职业教育发展理念及我校办学理念。

  注:本方案未包括下乡文艺演出、ppt宣传、专题片等宣传形式。招生宣传ppt制作由罗重洲、汪少辉、赵明共同负责,罗重洲牵头。

  四、时间安排与步骤

  整个招生集中宣传工作从20xx年2月13日起至20xx年3月19日止。具体步骤为:

  第一阶段 准备阶段(2月13日至2月24日)。成立招生宣传工作专班,讨论、制定招生宣传工作方案,收集、整理各类宣传素材,联系媒体采访事宜,撰写相关文字材料。

  第二阶段 制作阶段(2月25日至3月10日)。集中精力制作并完成媒体采访报道、宣传专栏以及宣传横幅等,迎接领导审验。

  第三阶段 效应阶段(3月11日至3月19日)。各种形式的招生宣传正式发挥效应,浓厚的招生舆论氛围基本形成,对全县各乡镇、各中学的中职招生工作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

招生实施方案3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结合我区小学布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XX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教育高质量发展精神,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牢固树立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观,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内涵式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目标要求

  城区范围小学和农村中心小学本部新生平均成班额控制在省定标准以内,并采取计算机均衡编班,杜绝大班额现象。

  三、招生原则

  一)必须达到法定入学年龄原则。

  入学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今年入学的儿童为20xx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

  (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招录新生。公办学校按招生片区划分就近入学,民办学校未经市教体局批准不得跨区招生,更不得跨省、市招生。

  (三)免费入学原则。

  严格执行有关收费政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收取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包括各种名目的捐资助学款)。

  (四)户口优先原则。

  招生顺序为:根据学位情况,学区内世居户口优先安排;其次按户口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安排。若还有空余学位,再考虑户口不在本学区的购房户和进城务工等其它特殊情况。根据去年预告,20xx年秋季起,迁居户必须在当年6月30日前落户。

  四、招生办法

  (一)农村小学原则上按照行政区划,以村委会或自然村为单位划定招生范围。

  偏远山区也可根据交通状况、路程远近、生源数量等情况,就近跨村委会或自然村划定招生范围。城区小学依据区教体局2021年城区小学学区通告中所划分的学区招生。

  (二)农村由中心小学按照平均成班额要求自行划定中心小学本部招生计划。

  城区小学由区教体局依据各校的规模下达招生计划。

  (三)城区小学采取学区制与学位制相结合的招生模式进行招生。

  即各校先按学区招收本学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入学,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可向城区生源多的学区招生,但需经区教体局批准同意后方可入学就读。

  (四)商品房购房户(股份至少50%以上)其子女要求到城区范围内小学就读的,有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和三个月水电费发票;

  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三个月水电费发票。父母未在城区购房,其父母为独生子女的,在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考虑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房产。小孩户口在农村,父母未在城区购房且小孩父亲是农村独生男孩的,在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考虑爷爷奶奶的房产,且原则上要求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和祖父母三代同一户口地址。

  (五)进城务工人员(含开实体店经商)的随迁子女要求到城区范围小学就读,经商人员子女必须提供营业执照(限1年以上,截止登记报名时)、房屋租赁登记证书;

  务工人员子女提供户口簿、儿童居民身份证、签有合法用工合同和用工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票据(限1年以上,截止登记报名时)等。区教体局统筹安排的原则为:先安排在城区范围小学,若城区范围小学无学位将向郊区小学安排,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安排。

  (六)其他优待人员。

  现役军人子女、客商企业高管子女、抗疫一线人员子女等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给予相应优待政策。

  五、实施步骤

  第一步:发布公告。7月18日前,区教体局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小学新生入学登记公告,小学招生实施方案,包括入学具体政策,每所学校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以及咨询方式等。

  第二步:报名登记。7月21日至7月30日,城区小学新生在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并预约现场确认资料初审时间。8月2日至8月6日,城区小学新生报名登记,适龄儿童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凭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原件及其它相关材料原件到学校现场初审。学校将上述报名材料(儿童预防接种证明除外)原件呈报区教体局审核。逾期报名的视本学区及周边学区学位情况安排。

  第三步:审核确定。8月3日至8月8日,区教体局对城区范围小学学区内一年级生源进行资格审查,对学区调剂和随父母进城经商务工等情况的'适龄儿童入学进行审批。

  第四步:通知入学。8月18日前,对符合就读的城区一年级新生由区教体局基础教育股下发入学审批通过名单。8月28日至30日新生报到注册,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农村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适龄儿童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直接持相关证件(适龄儿童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到学区内学校报名,时间为8月26日—8月31日(具体报名时间由乡镇中心小学安排)。

  六、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机构

  小学招生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各校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以学校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城区各小学安排责任心强、秉公办事、熟悉招生业务的人员负责招生事宜。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各小学招生工作人员首先必须实地察看本校学区范围,做到了如指掌。其次各校将学区范围在校门口张贴宣传,公布招生时间和地点,携带的相关证件材料,使之家喻户晓,学校初审时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三)严肃招生纪律

  各校严禁招收低龄儿童入学。城区各校必须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原则及招生办法招收新生。严格按入学审批通过名单接纳学生,凭审批通过名单建立新生学籍。凡违规招收的学生,区教体局基础教育股不予审核新生电子学籍,并从学校教育年报学生数中剔除,情节严重的追究校长责任。

  凡因户口弄虚作假取得入学资格,一经发现,入学报到时学校不得接纳该儿童入学,区教体局将其户籍情况向公安部门反馈。对持有营业执照但未开实体店取得入学资格的,一经发现,入学报到时学校不得接纳该儿童入学,区教体局将其营业执照情况向市场监管部门反馈。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XX区教体局基础教育股负责解释。

招生实施方案4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稳步推进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考试与评价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由考试、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三部分组成。

  (一)考试科目

  将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全部列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

  1、考试科目及分值

  初三年级: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测试20分)、理化综合(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政史综合(100分,思想品德、历史各50分),体育艺术(50分)。

  初二年级:生地综合(100分,生物、地理各50分)。

  2、文化科目考试时间。定于6月18日-20日进行,均实行闭卷考试。语文、数学考试时量为120分钟,英语、理化综合考试时量为100分钟、政史综合、生地综合考试时量均为90分钟,具体安排如下:

  6月18日语文9:00-11:00 英语14:00-15:40 政史综合16:20-17:50

  6月19日数学9:00-11:00 理化综合14:00—15:40

  6月20日生地综合9:00—10:30

  3、体育艺术考试时间:由市教育局统一制定体育艺术考试实施办法,具体由体卫艺科组织实施。考试结束后,各地要将考试成绩以县区为单位在5月30日前报我局基教科和体卫艺科。

  4、成绩呈现方式

  20xx届初三年级考试科目成绩均以分数形式呈现,其中生物、地理成绩各按50%折算计入高中招生录取总成绩。

  20xx届初三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理化综合、体育艺术等考试科目以分数形式呈现;生地综合、政史综合等考试科目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分A、B、C、D四个等级,在本县区范围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排序前30%的为A,排序在前31-60%的为B,排序在前61-80%的`为C,排序在后20%的为D。

招生实施方案5

  为切实做好xxxx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根据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xxxx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入学政策

  (一)完善招生分级管理制度,适当调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

  各镇所属义务教育学校和未纳入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的学校,实行按居住地划片招生的办法,具体招生划片办法由各镇(街区)教管办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由教育局制订并组织实施。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1.设立xx市xx中学(全日制初中)和xx市锦湖小学(全日制小学)。学校自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招生,招生工作纳入教育局统一管理,学校招生范围由教育局划定公布。撤销东埠中学北校区,东埠中学北校区学生整体并入xx中学。撤销实验小学北校区,实验小学北校区学生整体并入锦湖小学。

  2.以单位职工固定居住地为依据,划定东埠中学和实验小学各校区招生范围。属东埠中学招生划片单位正式职工子女,居住地位于商场路以北区域划归东埠中学东校区招生片;居住地位于商场路以南区域划归东埠中学中心校区招生片。属实验小学招生划片单位正式职工子女,居住地位于兴安路以西、华安路以东、健康路以北、向阳路以南区域划归实验小学中心校区招生片,其他区域划归实验小学和平路校区招生片。

  3.调整市职工子弟学校招生划片区域,依据居住地就近划定学校招生范围。将职工子弟学校家属院、奥宝馨园、鲁祥食品家属院、柠檬生化家属院、海王鞋帽服装公司家属院、服装一厂家属院、龙耀锦都、水岸阳光、华阳小区、福海家园、书香家园划入学校招生片。

  4.调整第二实验小学和青云山小学招生范围,将第二实验小学所属招生区域内,位于永安路和建安路间,商场路南侧北向开口居民小区划归青云山小学招生范围。

  5.举办xx市外国语学校(全日制民办小学),停办xx市心桥双语实验学校,心桥双语实验学校在校学生整体并入xx市外国语学校。xx市外国语学校自今年秋季起招生,招生工作纳入教育局统一管理。

  (二)实行入学登记录取政策,稳步推进就近入学政策落实。

  自今年起,取消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入学政策,试行入学登记录取政策,以合理控制城区学校招生规模。学校原有划片单位划归学校招生入学登记范围,并依据就近原则按居住地划定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登记区。城区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登记区见附件。

  1.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负责对学校招生入学登记区内适龄儿童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未划定入学登记学校的区域,其范围内适龄儿童入学由教育局负责进行登记。教育局依据入学儿童登记信息,结合城区学校招生学位数,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学生就读学校。所有在城区入学的适龄儿童,均需进行入学登记,并参与学校招生录取。

  2.原有单位正式职工子女可依据单位原有划片学校进行入学登记,也可依据居住地划定的入学登记学校进行入学登记。原已划片的单位非正式职工子女、破产倒闭企业职工子女、单位下岗失业人员子女,以固定房产为依据,按居住地进行入学登记。

  (三)实行招生总量控制政策,逐步取消学校大班额。

  严格限定新生招生班学额,依据学校可利用学位,总体控制学校招生规模。小学一年级新生班学额控制在省定45人以内,初中一级年新生班学额控制在省定50人以内。新生招生要按照招生计划总数3%的比例预留备用学位,以备休学学生复学和正常转学学生使用。严格控制学生休学,年级休学人数控制在年级学生总数的2%以内。年级无备用学位原则上不得接收学生转学。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既要满足适龄学生入学需求,又要兼顾破解在校年级大班额需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年级班学额须于今年新学期开学前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自xxxx年新学年起,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年级班学额必须达到省定标准。有条件的学校,提倡实行小班化教学。

  (四)完善以户籍和居住地为主要依据的城区入学政策。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以适龄儿童有效户籍信息和家庭固定房产为主要入学依据。具有有效户籍且户籍信息与监护人固定房产信息一致的适龄儿童优先安排入学。

  1.儿童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籍上为有效户口。

  下列情况为无效户口:一是适龄儿童未取得户口;二是适龄儿童未与监护人同一户籍,自己单独一个户口本(无法定监护人除外);三是适龄儿童户籍未与父母在一起,空挂于亲戚、朋友、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的(现役军人、国家公派人员等特殊人员除外)。无效户口学生不享受入学待遇。

  2.户籍信息与监护人固定房产信息不一致的适龄儿童,以监护人城区固定房产购置和居住证明为主要入学依据,符合条件的就近或相对就近到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3.在城区无固定房产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入学登记,需提供在城区务工(经商)、居住证明,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出具的流出地家庭无监护条件证明。此类人员子女入学由教育局根据城区学校招生学位实际,指定学校入学,若城区学校无接收能力,则需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五)实施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调控政策。

  严格限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xx市青云双语学校、xx一中双语实验学校招生范围限定在xx市,同等情况下优先招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城区学生入学;xx市东城双语实验学校、xx市外国语学校、xx市新大双语学校招生范围限定在城区,且只招收监护人在城区有固定住房的学生入学。招生范围限定在城区的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于公办学校集中招生结束后进行。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服从于学校破解大班额需求,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同时服从于公办学校招生学位需求。

  (六)落实特殊教育群体学生入学政策。

  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与义务教育普通学校招生工作同时进行,具体招生方案(含全市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安排)由特殊教育学校制订,报教育局审核后实施。义务教育普通学校根据市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的教育安置意见,合理安排随班就读,积极创造条件,提供个别化教育与康复训练支持。加强重度残疾儿童教育工作,完善残疾儿童学籍管理办法,协同做好送教上门服务。

  二、入学条件

  凡在我市居住且年满6周岁(xxxx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学龄儿童均须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完成小学学业且具有我市小学六年级学籍的学生全部根据划片直升初中。

  三、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一)报名时间、地点

  1.集中招生报名。城区学校集中招生报名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小学集中报名时间为7月10日-13日,初中集中报名时间为7月14日-17日。报名期间,东埠中学、兴华学校、实验小学、青云山小学、汶水小学、育英中学、海龙希望学校、兴安小学、城北小学、东关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和教育局均在兴华学校设立报名点,接受学生入学登记。

  职工子弟学校、和平中学、红军小学、新安学校招生报名地点设在本校,锦湖小学、xx中学招生报名地点设在青云双语学校。

  2.二次招生报名。各学校二次招生报名时间原则上安排在8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生学校确定公布。教育局报名点二次报名时间为8月25日、26日,报名地点在教育局惠民服务中心(地址:市北区学府街1号教育局办公楼1楼西)

  (二)报名办法

  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负责接收本校原有招生片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和教育局划定的学校招生入学登记区内有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入学登记,不在各学校招生登记范围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报名点负责进行入学登记。入学登记的主要依据是适龄儿童户口和监护人房产证明。

  1.原已划片的单位正式职工子女、城中村居民子女可根据单位(村)原有划片学校,到学校报名点进行入学登记。入学登记需提供适龄儿童家庭户口本和监护人房产证,其他证明材料由招生学校确定,并通知学生家长。

  2.在城区有固定住房,且居住地已划定入学登记学校的适龄儿童,到划定学校报名点进行入学登记;在城区有固定住房但居住地未划定入学登记学校的适龄儿童,到教育局报名点进行入学登记。入学登记需提供适龄儿童家庭户口本和监护人房产证。

  3.在城区无固定住房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在城区学校入学,到教育局报名点进行入学登记。入学登记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由公安部门颁发的监护人在城区居住证明(或提供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②由人社部门出具的单位劳动用工备案花名册(盖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或经商营业执照;

  ③适龄儿童家庭户口本;

  ④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儿童家庭无监护条件证明。

  (三)报名材料要求

  1.户籍信息与监护人房产信息一致的适龄儿童进行入学登记,需要提供家庭户口本和监护人房产证。按监护人单位划片进行入学登记的适龄儿童同时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具体材料由招生学校作出说明。

  2.在城区购置合法房产且已取得房产证,但因故不能提供房产证的,入学登记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信息备案证明。

  3.在城区购置合法房产且居住,临时未取得房产证的,入学登记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管理费用交纳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房产已居住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在城区房产购置情况证明。

  4.适龄儿童监护人在城区无固定房产,与监护人一方父母长期同住,使用监护人父母房产作为入学登记依据的,三代亲属户籍须为同一家庭户。入学登记时需提供有效房产证明、家庭户口本、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无固定房产证明。

  5.在城区购置无产权房且居住,入学登记时需提供房屋发售单位证明、购房原始发票、物业管理费用交纳证明或其他能证明房产已居住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在城区无合法固定房产证明。

  6.因城中村改造而无房产证的,属本村居民的,需提供经街办确认的村委证明;属其他购房户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供经街办确认的村委证明。此类人员需提供房屋居住证明。

  7.小学新生入学,学校需查验其预防接种证。未进行国家规定疫苗接种或未完成国家规定疫苗接种的,学校要督促家长尽快完成接种。

  (四)招生录取

  集中招生报名结束,教育局组织各招生学校进行新生录取,录取工作于7月25日前完成。

  1.录取办法。教育局会同各招生学校汇总各学段入学登记人数,依据各学校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录取。若录取人数超出招生学位数,则由教育局根据学生实际居住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进行调剂。

  在城区无固定住房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城区学校学位不能满足学生入学需求,则需回户口所在地学校入学。

  2.录取结果公布。学校招生录取结果将于7月26日前在各招生学校张榜公布。学生家长可到入学登记学校查询学生录取学校,在教育局报名点登记的学生到兴华学校查询。被各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由各学校在公布录取结果时一并公布。

  3.其他人员子女入学。外来投资人员子女、现役军人子女以及需在我市学校入学的`其他人员子女,由教育局根据相关政策安排就读学校。学生凭教育局出具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单》到相关学校报到入学。

  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集中招生报名工作于暑假开始后进行,7月20日前全部完成,二次招生时间统一安排在8月下旬,具体时间由各镇(街区)教管办确定公布。

  五、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青云双语学校和一中双语实验学校招生工作于7月7日开始,7月13日前全部完成。其他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于7月26日开始,7月31日前完成。青云双语学校招生计划为700人,一中双语学校招生计划为340人,其他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另行下达。

  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由各学校制订,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同意后施行。(方案内容要包括:招生计划、报名范围及条件、报名时间、录取时间及方式等,一式三份)。

  六、工作要求

  1.严格招生范围,严禁跨区域招生。未纳入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的学校要依据教管办制订并报教育局备案的招生方案进行招生,严禁乱拉生源。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划定的招生片和入学登记区域进行入学登记、录取。严禁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私自扩大招生区域进行招生、严禁公办学校跨区域进行招生、严禁在公办学校间择校、严禁民办学校私自招收xx市以外学生、严禁非寄宿制民校招收农村学生。教育局将对各学校招收的学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凡违规招收的学生,一经查实一律予以清退,并严肃追究学校校长责任。

  2.严格学生入学年龄,严禁招收小年龄学生。各教管办、学校要全面落实小学新生入学年龄规定,严格新生户籍年龄审查程序,严禁招收小龄学生入学。凡私自招收小龄学生的学校,一经发现,招收学生一律予以清退,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以户籍登记年龄为准,临时无户籍学生需提供其出生医学证明。符合入学年龄规定的无户籍学龄儿童,入学后建立临时备案学籍,取得合法户籍后建立正式学籍档案。各学校要督促无户籍学生家长尽快办理学生落户手续,取得合法户籍,以便组建正式学籍档案。

  3.严格进行入学登记,严禁弄虚作假。实行入学登记是推进城区义务教育招生体制改革,最终实现就近划片入学的重要举措。各学校在招生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进行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对于登记信息和登记证明材料要严格审查,对于存在异议的证明材料,要安排专门人进行调查了解和实地核实,确保登记信息真实、准确。严禁任何学校跨区域进行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录取,严禁在信息核实过程中推诿扯皮、弄虚作假。

  4.严格民办学校招生管理,严禁超计划招生。各民办学校要在招生前将招生工作方案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并严格按方案规定程序进行招生。未经教育局同意,民办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活动,凡私自进行招生的学校,教育局将取消其招生资格。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并预留备用学位。未经教育局研究同意,任何民办学校不得私自扩大计划招生。

  5.严格招生程序,严禁私自招生。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教育局规定时间进行招生,不得提前或拖后。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登记均通过“xx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录取系统”进行填报,统一时间、进度。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结果,均在规定时间内通过“xx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录取系统”进行备案。凡未通过招生报名录取系统进行填报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招生实施方案6

  为全面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20xx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20xx〕10号)和《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切实做好我区20xx年秋季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幼升小。全区现有幼儿园大班(含学前班)适龄幼儿2641名(其中城区1689名、农村952名),秋季学期城区七所小学(张小、杨小、杨陵二小、高新小学、高新二小、邰城小学、张分校)一年级现有31个班,学位1395个,学位总量短缺294个。城西、城南、城东南三个区域人口密度大,生源集中,对应的张小、邰小、高新二小3所学校资源所限,开设学位远不能满足实际入学需求。今秋开学城区"幼升小"仍存在大班额现象。

  (二)小升初。全区现有小学六年级在校生1981名,初一在校生20xx名。城区及其周边8所小学共有六年级在校毕业生1532人(张小275人、杨小243人、杨陵二小98人、张分校62,高新小学406人、高新二小60人、邰城小学273人,杨村中心115人),城区四所初中(第二中学10个班、第三中学6个班、高新初级中学8个班、西农附中8个班)可设初一学位1600个,学位总量基本能够满足需求,但需要解决合理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师资短缺等实际问题。

  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一)免试原则。所有公办、民办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招生入学考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严格做到免试入学。

  (二)就近入学原则。各公办学校依据学生户籍和家庭住址,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入学登记原则明确新生录取规定,规范招生程序,有序安排本片区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三)严格实行平行分班原则。义务教育段各学校原则上不招收特长生;严禁举办各种形式的"实验班""提高班""创新班""国际班"等快慢班;一律实行平行分班教学,严格保障学生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

  (四)全区统一录取分配原则。区局将统筹考虑校情生情,对新一届初一学生实行统一发文录取。开学稳定后以学校为单位办理新生录取卡,实行电子学籍和纸质学籍双管理。非杨陵学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于8月5日之前在区教育局登记,一并发文分配。

  三、免试入学的具体措施

  (一)小学新生入学

  20xx年秋,我区继续执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须满6周岁(20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规定,各校要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入学。秋季开学报名当天,家长携新生持相关证件(居民户口簿、房产证、购房合同及近3个月物业费发票、务工就业证明)到学区对应小学报到注册。

  1.各镇(办)小学招生范围:户籍及居住地在本辖区的适龄儿童(含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城区各小学招生办法:

  (1)招生顺序(依据区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规定顺序录取,录满为止,剩余学生由区局统筹调配至其他学区)

  顺序依次为:户籍及监护人房产均在本片区内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房产在本片区内的杨陵户籍适龄儿童;房产在本片区内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居住地(以居住证明、营业执照或务工合同为准)在本片区内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学区划分及保障措施

  张家岗小学学区:居住地在常乐路以北(含阳光尚都、科秦山庄),孟杨路以南(不含杜寨村),西农路以西(含路东侧家属区及张家岗村),杨凌大道以东范围内(不含陵东村)的适龄儿童。

  张家岗小学五星分校学区:居住地在常乐路以南,水厂路以北(含陶瓷厂、棠樾湖居、沁园春、恒大城),邰城路以西,杨凌大道以东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保障措施:按照"社会投入经营,政府购买服务,家长适当分担"的原则,在城南区域开通一条教育公交专线:南起棠樾湖居,途经恒大城、永安小区、法禧小区,到达张家岗小学五星分校,定点接送学生上下学。)

  杨陵小学:居住地在陇海铁路线以北,凤凰路以南,常青路以西(不含鼎盛花园),西农路以东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杨陵二小(原姚安小学):搬迁至第三初级中学(原姚安中学)南大楼,合并成杨陵区九年制实验学校。居住地在西宝中线以北(含御景国际、南庄村、下川口新村),凤凰路以南,常青路以东(含鼎盛花园),高速东出口引线以西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含邰北社区拆迁入住户2-6年级插班生)。

  (保障措施:在城东区域开通一条教育公交专线:东起下川口新村,途经南庄村、邰北社区、新桥路什字,到达杨陵二小,定点接送学生上下学。)

  杨凌高新小学:执行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相关规定,优先录取农科教人员子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按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要求切实完成好义务教育入学工作任务(具体招生办法详见高新小学招生简章)。

  杨凌高新二小:执行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相关规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就近招收适龄儿童入学(含邰北社区、邰南社区、胡家底村、陈小寨村、建子沟村、华电入区企业子弟一年级新生)。

  西桥小学:居住地在西宝中线以南,渭河以北,东新路以东,漆水河以西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含千林世纪城小区)。

  邰城小学:居住地在陇海铁路以南(含汽车站、火车站、水科所家属区、化建家园、东方明珠小区),朝阳医院以北,邰城路以东,东新路以西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新生入学

  1.各镇办"小升初"招生范围

  各镇(办)小学毕业生按照户籍和居住地,以镇(办)为单位免试直接升入所在镇(办)初中就读。第四初级中学、第五初级中学启用公寓化寄宿制管理模式,第三初级中学改建为杨陵区九年制实验学校。

  2.城区各初级中学招生范围

  第二初级中学:户籍在李台街道办、杨陵街道办,居住地在高干渠路以南、常青路以西、小偃路以东范围内及陇海铁路以南区域(含居住地在本片区内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小学毕业生。

  第三初级中学:户籍在杨陵街道办,居住地在西宝中线以北、常青路以东范围内(含居住地在本片区内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小学毕业生。

  杨凌高新初级中学:居住地在陇海铁路以北、孟杨路以南(不含寨东村、杜寨村)、小偃路以西(含大寨社区)、杨凌大道以东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继续实行"公办全日制寄宿封闭式管理"办学模式。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在保证农林科大职工子女入学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执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要求,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完成好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相关任务。(对后期补录入校就读的起始年级初一新生学校必须建立学籍)。

  四、几点要求

  (一)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安排。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各公办学校要保证招生工作公正、公开,程序规范,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得私自扩大招生范围。各民办学校开展招生工作之前,要将本校招生工作方案报区局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严格控制转学。学生不得以择校为目的随意跨片区转学。区内各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允许转学,对于学校私自接收转入的插班学生,区局不予办理转学手续。毕业年级和休学期间的学生一律禁止转学。

  (三)严格控制辍学。新生无故不报到或在校生无故不到校学习超过一周的视为辍学。学校发现学生辍学后,应及时联系监护人查明情况,做好劝返工作,切实落实《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阶段任何学校无权劝退或开除学生。

  (四)严格控制留级。义务教育段学生一律采用"直升式",除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外,其他学生不允许留级。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于每年8月10日24时自动升级一次。对于因病需长期治疗超过三个月提出休学申请的学生,各学校要严格审查各项休学手续,由学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区局审批。严禁任何学生以休学名义留级;严禁公办初中招收初三补习生。

  (五)统筹安排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附加物业缴费税务票据、住房租赁合同)、务工就业证明(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等有效证件向片区内学校提出入学申请,由学校直接安排入学。

  (六)认真做好残疾儿童的入学安置工作。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当放宽,各片区学校应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对有入学能力的残疾学生优先安置随班就读;对不能正常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应积极协调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附件:杨陵区20xx年秋季学期新生招收计划

招生实施方案7

  学生是学校的命脉,招生工作关系到学校的生存与发展。近年来,我校尽管在形象还是办学层次、办学实力等方面有了显著增强,但技校生的招生工作仍然不容乐观。招生工作已到了关键时刻,希望全体职工群策群力、树立信心、不等不靠、发扬主人翁精神,积极投入到招生工作中,为此,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生宣传的内容与要求

  在招生工作中,全体教职工要深刻理解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办学宗旨内涵,明确崇德、重艺、求实、创新的办学理念,把我校的特色和优势宣传出去,让社会认识我们学校,得到社会的认可。

  全体教职工要提高认识,树立校荣我荣、校衰我耻的思想,加强责任心,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进行宣传,力争完成和超额完成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

  确保完成今年我校招生100人的工作目标。

  二、招生宣传具体措施

  (一)深入开展社会调研,以毕业生分配安置为基础,就业与招生工作相互促进,推动07年招生宣传工作的深入进行,时间:3--4月,负责人:蔡军。

  (二)宣传资料的修定与印刷,07年招生宣传资料根据社会需求,学校专业及特色,在原资料基础上修定,类型为大彩页、折叠小彩页及小简章,时间:4月上旬,负责人:蔡军

  (三)校园内宣传

  1、利用宣传栏、板报及标语做好宣传工作。

  时间:常年,负责人:韩为民。

  2、利用在校技校生、驾驶短训、资格证培训、押运员培训及危险品培训等做好招生宣传材料的发放和宣传工作。

  时间:常年,负责人:南长峰。

  (四)媒体宣传

  1、报刊宣传

  在滨州日报(晨刊)、电视报、校园文艺等报刊上分期刊登招生简章。

  《滨州日报》5、6、7月各刊登两期。

  《电视报》6、7月各刊登两期。

  《校园文艺》46月三期。

  电视广告:6月8、9、14、15日四天市区及县(无棣、惠民、沾化、阳信)。

  负责人:蔡军

  2、网络宣传

  利用技校网页开展宣传,并向其它网站发送招生信息,扩大招生宣传力度。

  时间:4月30日10月30日。

  负责人:韩为民、贾学飞、王婷婷。

  (五)深入县乡集中宣传

  1、4月8月

  (1)教练车集中宣传,由实习科安排车辆人员,带学员宣传。

  范围:滨城区、滨北镇

  沾化:泊头镇、富国镇、黄升乡、流钟乡、大高镇

  惠民:大桑

  分四组,每组两个乡镇,5部车

  (2)定车集中宣传

  范围:除以上乡镇以外

  人员:韩为民、蔡建军、王新兵、王建生

  方法:张贴、发放简章

  2、专人定校重点宣传

  学校组织工作积极、责任心强的.部分职工深入学校重点宣传。

  3、高考期间集中宣传:6月7日8日 具体安排见附表

  4、中考期间集中宣传:6月12日14日 具体安排见附表

  5、车站发放简章宣传。

  (六)长期开展招生宣传

  以教练车深入乡镇宣传为主,媒体为辅,长期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三、招生指标与奖惩措施

  1、招生就业办公室工作人员与学校领导每年招收技校生4人,中层领导招收3人,普通职工2人,每招收或未完成1人各奖罚300元,超额完成各自任务的招生指标,每超1人,另奖励200元。

  以上奖励作为职工与相应学生的通信联系及服务费用。

  2招生就业办公室应搞好社会调查,把握人才需求动向,及时有效地拟定开设专业,努力开拓招生渠道。

  学校将对招生工作有突出贡献的科室及个人给予特殊嘉奖。

  3、对不负责任的言语和行动给学校的形象和招生就业工作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按照学校有关管理制度给予从重处理。

  四、加强组织领导

  技校成立招生宣传领导小组,蔡军同志任组长,贺兴海同志任副组长,韩为民、南长峰、王淑彬、张国瑛、贾红娟、王新兵同志为成员,全面负责招生宣传工作。

  全体职工积极开展招生宣传,服从招生宣传领导小组的调度安排。

  树立招生工作必胜的信念与决心,知难而进,顺利完成招生工作。

  五、其他

  1、中、高考期间由教务科根据附表安排技校生,定人、定车。

  2、中、高考期间招生值班电话及值班人:

  值班电话:3370098 值班人:贾红娟

  值班电话:3351723 值班人:张国瑛

  值班期间全体上班。

招生实施方案8

  (一) 成立吉林大学招生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付景川

  副组长:刘 冰

  组 员:王 辉、韩冰雪、孙晓光

  (二) 成立吉林大学招生宣传业务工作组

  组 长:刘 兵

  副组长:韩冰雪、孙晓光

  组 员:每个学院1人

  招生宣传业务工作组的任务是负责学校招生宣传整体工作计划的制定,以及组织、协调各项招生宣传工作的实施。

  (三)招生宣传员

  1、在招生办公室建档,组建一支精干、稳定的招生宣传员队伍

  2、成立学院招生宣传工作小组

  学院招生宣传工作小组由学院主管招生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至少配备两名以上工作人员。为了充分发挥我校综合性大学的多学科优势,建议宣传小组吸纳其它学院、学科的宣传人员1-2名。

  学院招生宣传工作小组的主要任务:

  ⑴组织、安排本学院及本学院所承包区域的招生宣传工作; ⑵负责招生宣传工作中学院与学校的沟通与联系;

  ⑶为其它招生宣传工作小组的宣传活动选派优秀的宣传工作人员。

  (四)成立吉林大学网络招生宣传工作组

  组 长:王 辉

  执行通讯员:李 健

  组 员:每个学院1人

  网络招生宣传工作组组长负责网络招生宣传的总体协调工作,执行通讯员负责有关网页的日常维护,信息整理等工作;组员负责提供各学院相关的最新、最详细的'信息,反馈学院、学生及家长的意见、建议,对于工作认真、成绩显著的,学校在年终时将予以一定的奖励。

  (五) 成立《招生工作简报》编辑组

  主 编:王 辉

  执行编辑:2人(聘请学生记者)

  编辑组负责编辑吉林大学《招生工作简报》,主要介绍以下工作内容:

  1、有关招生工作的各类文件;

  2、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

  3、招生宣传、录取工作的进展;

  4、特殊招生、录取的情况。

  四、招生宣传工作规划

  招生宣传是整个招生工作的基础。今年我校的招生宣传工作将是围绕着宣传吉林大学的学科、专业优势,扩大学校影响,使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吉林大学,吸引更多的优秀生源报考我校。为此特作如下工作安排:

  (一)编制《吉林大学招生宣传工作手册》,将宣传工作手册作为今年招生宣传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和基础宣传资料。

  (二)编印《吉林大学招生专业介绍》、《吉林大学考生报考指南》、招生宣传海报、拍摄吉林大学电视宣传片《海纳百川话吉大》等,作为学校招生宣传的主要材料。

  (三)召开“吉林大学招生宣传工作会议”。布置学校总体招生宣传工作,重新明确学院分区承包方案,布置宣传工作任务。

  (四)今年将继续采取各学院宣传承包各宣传区域与学校派遣招生宣传员相结合的做法,牵头的学院将负责所承担宣传区内的主要招生宣传工作,学校可以派遣招生宣传员配合学员进行工作。学院招生宣传小组须根据学校的整体工作计划结合各自学院、学科的特点组织招生宣传工作。

  1、派遣(学院内)、申请派遣(其他学院、学科)招生宣传员;

  2、与责任区内省、市、地区招生办公室,各重点中学建立长期联系;

  3、按学校的整体布局建立“吉林大学优秀生源基地”,聘请吉林大学招生宣传顾问等。

  (五) 根据各省高考报名时间的不同,陆续在各省招生报上刊登招生宣传广告、学校简介等招生宣传材料。

  (六) 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参加各省组织的招生咨询会。在学校整体的招生宣传计划下,各学院的招生宣传工作小组利用每年5、6两个月派遣招生宣传工作人员到各宣传区域进行招生宣传活动。

  (七) 参与各地电视、网络等媒体组织的现场咨询会。

  (八) 建立吉林大学网络招生宣传体系,根据情况参加各地和主要网络媒体举办的“招生工作网上咨询会”。

  及时做好“吉林大学本专科招生网”的改版、更新工作,要做到界面简洁明快,内容丰富适用。要面向考生、家长及高三老师,提供有关吉林大学招生工作的最新、最详尽的信息、各学院、学科的最新动态,指导考生高考志愿的填报,解答考生及考生家长有关招生工作的问题等,尽量扩大我校招生宣传工作的影响范围。

  (九)组织著名学者到中学做学术讲座。此类讲座针对所有高中学生,目的在于向中学生推介我校知名学者及各学科前沿成果,为起到长期的宣传效果而做,所以可不受时间限制。

  五、招生宣传工作人员条件

  (一) 招生宣传工作人员要有强烈的责任心、高度的工作热情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二) 招生宣传工作人员经过经过认真的培训和学习,了解学校有关的规章制度,学院、学科的最新发展和动态。

  (三) 招生宣传工作人员须遵守学校招生工作纪律,不做违纪、违规的行为。

  (四) 派遣的招生宣传员应是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学校职能部门管理干部,具备招生宣传工作经验者应优先考虑。

  招生宣传工作是一项十分艰苦义的工作,而招生宣传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校招生的生源质量。各有关单位领导务必要提高认识,加大对此项工作的投入,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充分调动招生宣传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要坚决杜绝流于形式、走马观花、敷衍了事的思想和行为,把招生宣传工作做到实处。学校教务处将竭力对招生宣传工作提供各方面的支持,争取有关部门给予政策倾斜,提高招生宣传人员的待遇,圆满完成今年的招生工作目标。

招生实施方案9

  为更好地实施我区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进一步抓好学校课外体育训练和学校艺术团队建设,丰富校园文化,促进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通过特长生培养计划着力推进学校特色项目基地建设,以点带面,促进我区学生体质健康及艺术素养的整体提升。今年我区部分初中将继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xx年广州市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穗教体卫艺〔xx〕11号,现制定我区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学校及项目

  xx年黄埔区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学校为广州市第86中学分校、广州市第123中学、广州市第87中学;体育特长生招生学校为石化中学、港湾中学。特长生招生计划见附件1.

  二、招生范围

  各特长生招生学校在本区内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

  三、招生指标

  (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我区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指标按如下原则确定:

  根据省体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体青〔xx〕59号)精神,各级体育传统校每年招收的传统项目体育特长生占当年本校招生计划不少于2%,不超过5%。为推进学生“体育艺术2+1项目”和体育艺术教育课程整体改革,结合广州实际,各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指标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10%。

  (二)各学校未招满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指标由区教育局按照本区的学位分配办法处理。

  四、特长生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体育、艺术特长生必须是具有本市户籍和黄埔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享有与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同等报名资格。

  (二)体育特长生报名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xx年6月1日至xx年5月31日期间,获得由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含市教育局委托广州市学生体育艺术教育协会承办的)的广州市级以上(含市级)体育比赛前六名,或者区级体育比赛的项目团体比赛前三名、个人比赛前四名。

  2.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等级证书。

  (三)艺术特长生报名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xx年6月1日至xx年5月31日期间,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含市教育局委托广州市学生体育艺术教育协会承办的)的各类艺术专项比赛中获市级三等奖以上,或者在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艺术专项比赛中,获区二等奖以上的个人或集体项目骨干获奖队员。参加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办的全国“小荷风采”少儿舞蹈比赛获铜奖以上,参加国际奥林匹克合唱比赛获铜奖以上,其他大型国际比赛获银奖以上(赛事需由学校招考组与区、县教育局商定)的获奖队员。第xx届广州亚运会组委会部门专项组织的艺术赛事获得三等奖(铜奖)以上。体育舞蹈学生报考舞蹈特长项目获奖证书参照体育特长生并需获得省级赛事个人前6名以上。

  2.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项目含京剧、粤剧、古琴、剪纸,教育部门没举办相关比赛的艺术活动,如个人艺术水平突出且参加市级以上表演的主要演员,可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认定后给予推荐,由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审定。

  五、特长生的.招录基本程序

  (一)各小学接到有关文件后,要向学生及家长讲解文件精神,让学生及家长了解政策。

  (二)各中学接到有关文件后,要制定本校特长生录取工作安排,并通过学校网站、区教育局网站对外公布(5月6日前)。

  (三)凡符合体育、艺术特长生条件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到特长生招生学校提交材料,报名。(5月9、10、11日)

  (四)报名资料认定(5月15日前)。

  (五)招生学校组织专业测试(5月25日)。

  (六)拟录取特长生名单对外公示(5月29日)。

  (七)办理相关录取手续(6月29日)。

  六、工作要求

  (一)各特长生招生学校应按本文件的精神制定本校招收特长生的工作方案,并于5月6日前报区教育局备案。

  (二)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确保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质量。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规定者要追究责任。市、区教育局将对特长生招生的专业测试进行抽查。

  (三)各招生学校要逐步完善对特长生的培养机制,探索开设校本特色课程、选修课程,提高训练水准,带动校园体艺氛围,推动学生体育艺术2+1项目和素质教育发展。

  (四)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必须组织术科专业测试进行考核,一律不得进行其他内容和书面形式的文化学科测试。

  (五)确定录取体育、艺术特长生名单前,需分别在招生学校和毕业学校公示一周。

  (六)各特长生招生学校要为所录取体育、艺术特长生统一建立跟踪档案,并于当年9月15日之前书面报送区教育局中教科存档。

招生实施方案10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我校自主招生。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二等奖以上,或获得二个以上不同学科省级赛区三等奖的'学生;

  2.创新实践能力或其他能力突出的学生;

  3.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的省级重点中学学生。

  二、申请报名

  我校自主招生报名以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

  1.报名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xx年12月4日18时。

  三、测试时间

  20xx年1月2日

  四、录取

  入选考生若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在当地省(市、区)的录取线(且不低于本科一批控制线),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情况下,优惠30分予以录取。

招生实施方案11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河南省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豫政办【20xx】63号)、《平顶山市幼儿园招生实施方案》(平教普【20xx】24号)和《x县幼儿园招生实施方案》x教体【20xx】91号文件精神,结合中心校实际,制定幼儿园招生实施方案。

  一、招生时间

  幼儿园每年秋季招生。具体时间见幼儿园招生简章,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二、

  幼儿园招收身体健康(无慢性的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3-6周岁幼儿。

  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设置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有条件的'应当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子女入园。

  幼儿园对烈士子女、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子女、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单亲子女等入园,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予以照顾。

  三、招生计划

  1、核定招生计划。各幼儿园根据办园标准和幼儿园规模科学核定招生计划。

  2、发布招生简章。各幼儿园通过网站或在社区显著位置张贴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

  3、组织报名。幼儿家长携带招生简章中要求的相关证件到幼儿园报名。

  4、体格检查。幼儿在入园前,须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四、职责分工

  中心校负责制定本辖区内幼儿园招生方案,统筹、监督辖区内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实施。

  五、有关规定和要求

  1、公开招生信息。各幼儿园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时间、、招生程序、收费项目和标准。

  2、科学核定控制班额。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核定班额,各年龄段实际班额超过省、市定班额的人数最多为5名。

  3、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有关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并做好公示。

招生实施方案12

  20xx年职教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认真贯彻省市县职教招生工作精神,落实县教育局职教任务,更好地为县域经济服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招生领导专班

  组长:陈文胜

  副组长:柳春红

  成员:熊志超贾振林孙进曹德先许能福凡柏林及全体初三教师

  二、实施步骤

  1、成立专班,落实方案。研究部署20xx年招生政策和纪律。

  2、宣传政策,观看相关专题片,开班主任会,学生会议,全体教师大会,学生家长会议,把国家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措施和政策讲透,讲实。(专业,资助政策)

  3、初步调查摸底有意向的学生及家长,做好登记工作。

  4、重点走访,落实到位,送到学校。

  三、任务分解

  以班级为单位,九(1)班:2,九(2)班:2,九(3)班:8:九(4)班:8。

  四、奖励政策

  1、完成招生任务一个人实验班按一人团高计算教学奖,平行班算一个普高。

  2、职教中心给多少现金奖励全部到相应班级。另外学校按100元每人到位。

  3、超额完成任务的或完成任务的`教育局奖励的中级高级指标直接奖励到成绩最为突出者。

  4、完成任务的、业绩突出的评优评模优先。

  五、纪律规定

  1、不得参与买卖招生,将学生送到外地就读。

  2、不得参与人情招生,不得将学生信息向外地学校提供。一经发现,向教育局报告。

  3、未经批准不得接待外地招生。

  4、全体初三老师要齐心协力,共同配合好职教招生工作,完成招生任务。

招生实施方案13

  (一)报名

  时间:20xx年2月26日-27日,每天上午8:00-下午4:00

  地点:曲阜校区体育科学学院球类馆,考生凭县区报考证、二代身份证报名。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分值:

  时 间:20xx年2月28日

  考试时间:上午:8:00-12:00

  考试科目:

  1.碑帖背临:在所列碑帖范围中任选一帖,背临该帖指定内容。

  2.创 作:指定内容,考生自选书体创作。

  分值:背临40%,创作60%。

  (三)考生须知

  1. 美术学(书法)、美术学(篆刻)专业可兼报。

  2. 学校测试号报名时随机产生; 考试使用学校测试号条码,不须填写姓名和考号;学校测试号条码含有考生在本校的`考试信息,严禁污损。

  3. 考生凭县区报考证、学校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缺一不可)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待监考老师验证后,按号就座,考生只需携带必需的书写工具。

  4. 考生不得携带碑帖、字典、手机进入考场。

  5. 背临帖范围:

  楷书:勤礼碑、九成宫醴泉铭、胆巴碑、张玄墓志、郑文公碑、褚遂良倪宽赞、张猛龙碑、褚遂良雁塔圣教序

  隶书:史晨碑、曹全碑、乙瑛碑、张迁碑、礼器碑、石门颂

  行书:蜀素帖、集王雁塔圣教序

  篆书:李斯泰山刻石、吴让之小篆代表作品

  6. 背临与创作考试时间为四小时,前段时间为背临,后段时间为创作,时间由考生自主安排。考试开始先发背临试题纸,考生上交背临试卷后领取创作科目试题纸。

  7. 山西考生请参照外省招生计划表中的规定参加考试。河南省计划使用河南省书法统考成绩。

招生实施方案14

  为加强对我校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市局20xx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按照“全员动员、区域负责、费用包干、奖惩兑现”的总原则,确保完成20xx年秋季招生任务,制定今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人员与组织架构

  实行由校务会成员牵头负责分区域招生方法,各区域负责人在确认区域范围后在本校教职工中,自行选择本区域内各初中校招生责任人,并全程领导实施本区域招生活动。(详见附件1)

  秋季招生的日常工作由招生办负责落实。

  二、招生费用与奖惩方法

  为调动招生责任人工作积极性,本次招生在参考前两年实际招生费用的基础上,实行乡(镇)校每生600元费用包干政策(其中:含对初中校每生300元奖励、责任人各类补助每生250元左右、招生组统筹经费每生50元左右,具体标准各组不强求统一,由组长自行制定),城区实行每生425元费用包干(其中:含对初中校每生300元奖励、责任人各类补助每生100元、招生组统筹经费25元);在招生活动结束后,按实际到校人数发放各招生组路程补助(按生源学校所在地到城区距离每十公里五元标准执行),以开学满一月后,实际在校新生数为奖励发放依据。学校将不再报支招生责任人任何其他费用。

  本次招生设立招生团队及个人奖项,计分办法为:实际完成的比例与招生数占总招生数的比例各50%的权重计分,排出团体一、二、三等奖以及个人一、二、三等奖。年终考评将专门划出20%的“优指标”奖励招生先进个人。具体奖惩细则详见附件2。

  三、时间步骤与具体工作

  1.3月份学校启动招生宣传工作。办公室制定周详的.宣传方案。(详见附件3)

  2.3月上旬进行初中校专业需求调研,落实我校20xx年专业设置,并上报招生计划(详见附件4)。3月下旬出台招生简章及相关招生宣传资料。

  3.3月中旬学校与区域招生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状,明确目标任务(详见附件5)。3月下旬学校组织全体招生责任人培训,招办在3月15日前制定出校本培训教材等相关材料,安排好培训日程和主讲人。(详见附件6)

  4.报请市局,请求于4月份召开全市职教招生工作会议,落实各初中校生源任务数(参见附件7),确定线下生70%以上的同学填报我校志愿。

  5.中考前后实施责任人驻点招生。实施招生日报制和每周的例会制,全面指导、督查招生进程。

  6.及时向市局汇报招生工作,寻求支持与帮助,特别是落实对各初中校有关人员的考核办法,落实市局专项考核奖励资金,请求召开市职教联席会议布署招生工作。

招生实施方案15

  江南大学20xx年继续进行自主选拔录取的工作。我校将实行“以文化课考试为主,多元化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中学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原则,以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的优秀考生。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范围

  20xx年在下列省(市)实行自主招生:江苏、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河北、河南、天津、安徽、浙江、湖北、湖南、四川、重庆、江西、北京、上海、陕西。

  二、招生对象

  20xx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选拔。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决赛三等奖及以上者或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者。

  2、高中阶段获得其它国际竞赛奖、全国竞赛奖、省级竞赛三等奖以上,并由江南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小组认可者。

  3、获得《高校招生》杂志举办的“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者。

  4、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一贯优秀,各方面表现突出者。

  5、有突出特长和培养潜质者(按照教育部规定,文艺、体育特长生不纳入选拔范围)。

  三、招生人数

  自主选拔录取计划数为我校20xx年招生总计划的3%以内。

  四、报名方式和所需材料

  1、符合第1-3项条件的考生可直接向江南大学招办申请,符合第4、5项条件的考生可由中学推荐(校长签章)提出申请。

  2、填写《江南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申请表》,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网站下载,也可向我校招生办公室索取。

  3、申请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个人陈述(从高中阶段起、800字以内、本人签名)以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一张贴在申请表的“照片”处,另二张背面写上姓名,轻贴在申请表的右上角;

  ②经中学教务处审核盖章的高中各学期成绩汇总表复印件(A4复印纸);

  ③获奖证书复印件(A4复印纸);

  4、所有材料合订成册。

  申请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24日(以寄件邮戳为准)

  五、选拔程序

  1、公布自主选拔录取方案。20xx年11月通过江南大学招生网以及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江南大学自主选拔录取的报考条件、报名方式和选拔规则,使中学、考生、家长了解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要求和办法。

  2、中学选荐或个人自荐。根据上述报名方式和所需材料的要求,欢迎中学积极推荐符合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优秀考生,同时也欢迎优秀考生踊跃向我校自荐参加选拔。并在规定的时间将材料寄给江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信封上注明“自主选拔录取材料”的字样。

  3、初审申请材料。学校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的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材料不全者,不予以审核)。初审合格考生名单于20xx年12月31日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

  4、自主选拔笔试测试。初审合格考生必须参加江南大学组织的自主选拔笔试测试。我校拟在长春、西安、济南、青岛、石家庄、郑州、南昌、绍兴、合肥和无锡市设立10个考点,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时间、路程等情况,选择其中任一考点参加笔试。测试时间为20xx年1月7日,测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测试通知请登陆我校招生网查阅。

  5、公布笔试合格者。由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小组对参加笔试的考生进行审核,于20xx年1月17日公布自主选拔笔试合格考生名单。

  6、参加科学文化冬令营。自主选拔笔试合格考生于20xx年1月27日―28日,统一参加在我校进行的“江南大学20xx年科学文化冬令营”,并参加自主选拔的综合素质考察。

  7、确定自主选拔入选考生。根据考生的笔试和相关测试的综合成绩,由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小组进行复审,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于20xx年3月5日在我校招生网公布自主选拔入选考生名单。并上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同时报送考生就读中学备案。

  8、中学张榜公示。考生所在中学应在校内张榜公布,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凡有举报并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自主选拔入选资格。

  9、签订自主选拔录取协议。自主选拔的入选考生,须与我校签订《江南大学20xx年自主选拔录取协议》,明确各自的义务和权利,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10、自主选拔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必须以江南大学作为第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江苏籍的自主选拔入选考生在自主选拔录取高校志愿表上只能填报江南大学)。

  六、自主选拔录取政策

  自主选拔录取的入选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重点本科控制线,满足招生对象1、2条并达到考生所在省的重点本科控制线或满足招生对象3、4、5条并与江南大学在该省的投档线之差不超过10分者,即可被江南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并满足其所报考的专业志愿(考生必须填报不少于3个专业志愿)。

  若国家或相关省(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学校以国家或相关省(市)招生政策为准。

  七、监督保障

  1、在学校党政的直接领导下,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部门、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操作。

  2、按照自主选拔录取的程序来进行选拔,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3、坚持社会监督,选拔条件、政策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4、中学及学生本人的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被选拔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的推荐资格。

  八、重要日程

  1、报名截止:20xx年12月24日 2、笔试通知:20xx年12月31日

  3、笔试时间:20xx年1月7日4、成绩查询:20xx年1月17日

  5、冬令营时间:20xx年1月27日―28日6、入选查询:20xx年3月5日

  7、签订协议:20xx年3月下旬

  所有自主选拔录取信息均在江南大学招生网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九、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zs.sytu.edu.cn或www.jdzsb.net

  咨询电话:0510-85913577、85913572、85913576传真:85913570

  监督电话:0510-85913556

  通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4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