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娴散文作品选读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接触过散文吧?散文是一种常见的文学体裁,取材广泛,艺术表现形式丰富多样。你知道怎么才能写好散文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张小娴散文作品选读,欢迎大家分享。 吃鱼的伴儿 我爱吃鱼,已经到了无鱼不食的程度……
张小娴散文作品选读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接触过散文吧?散文是一种常见的文学体裁,取材广泛,艺术表现形式丰富多样。你知道怎么才能写好散文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张小娴散文作品选读,欢迎大家分享。
吃鱼的伴儿
我爱吃鱼,已经到了无鱼不食的程度,不管是深海鱼、七日鲜、红斑、海鲈鱼、红鳟鱼、河鲗鱼,或是罐头沙丁鱼和豆豉鲮鱼,我都爱吃。每年六月到八月,最好吃的是烤鱼,又名香鱼;九月到翌年三月,还有更好吃的一种鱼,来自北海道,叫比喜知次。
吃鱼,得找个伴儿。一条蒸鱼,最好吃的是鱼头和鱼尾,那么,谁来吃其余的部分呢?当然是陪你吃鱼的那个人。你吃鱼脸颊和鱼下巴吃得津津有味的时候,是他乖乖吃光嫩滑的鱼身。
吃鱼肉时,两片同样的鱼肉总不会一样漂亮,你吃看起来比较漂亮、比较肥美的那一片,剩下来的那一片,自然又属于陪你吃鱼的那个伴儿。
要是一条好吃的鱼偏偏多骨,替你挑鱼骨的,或者教你怎么挑鱼骨的,当然也是陪你吃鱼的那个人。
万一有一条鱼,像东海的比目鱼,从头到尾都好吃,那么,谁会牺牲自己让你多吃一点呢?除了陪你吃鱼的那个人,还会有谁?一条蒸鱼吃到最后,就数粘在鱼骨上的肉最好吃了,那么,谁会体贴地把那些鱼肉刮下来夹到你的碟子里,让你拌着饭吃?你已经猜到是谁了。
一个男人肯陪你吃鱼、看你吃鱼,也让你吃鱼吃到这么自私和骄纵的程度,他无疑是你最好的伴儿了
男同学的爱
我小学念的是男女校,直到今天,我还记得几个男同学的名字,他们都是我最好的玩伴,是不是跟我拳来脚往。上了中学,考进一所女校,再没有男同学。直到后来念传理系,我终于又有男同学做伴了。
在传理系里,男生是稀有动物,有两个跟我特别投机。他们其中一个曾经送我圣诞卡,做功课会帮我多做一份?另外一个,是我们所有女孩子都爱欺负的对象。他人太好了,我们看见他,都会把自己的书包塞给他,要他替我们当苦力。
毕业之后,那个常年欺负替女生拎书包的男同学,背起自己的背包去欧洲流浪,一去多年。直到三年前,我写小说,要做些资料搜集,听说他回来了,于是去找他。
他已经秃了头发,比以前胖了一圈,还养了个小肚子。看到我时,他惊讶的说:“为什么你没变?”他也没变,还是我记忆中那个对人生无欲无求,又有点傻气的男同学。那天晚上,我们在茶餐厅吃饭,他告诉我他结婚了,妻子在国内,刚刚为他生了一个儿子。他喜孜孜地给我看儿子的照片,我一时心直口快,说: “啊……你儿子不像你。”他一点儿都不生气,笑呵呵地说:“不是也有一点像吗?”
三年了,答应过会找他,却又把他忘了。至于那位送我圣诞卡的男同学,也多年没见面了。然而,在我心中,不管他们变成什么样,胖了或者老了,终究是当年那个青春焕发的男同学。他们让我体会到了男女之间,除了爱情和友情,还有一种纯真的同窗之爱。这种爱,不会被岁月消磨掉。
什么是青春
一个十六岁的男孩子问我,什么是青春。
这个问题多傻啊!他现在拥有的不就是青春吗?
青春是胆子既大,胆子也小。
你会大着胆谈一场没有结果的爱情,爱一个所有人都认为你不该爱的人。
你却又没有胆量向你喜欢的人表白,只敢躲在远处卑微地暗恋他。
你会大着胆子开快车,日后回首当时,才庆幸自己没有死掉。
你却又没有胆量拦住你暗恋的那个女孩子,不让她坐上另一个男人的跑车。你只能寒伧的杵在那儿,眼巴巴看着那辆名贵跑车载走了你的梦中情人。
你会大着胆子背起书包,跟好朋友浪迹天涯,不知道什么是危险。
你却始终没有胆量告诉身边那个好朋友,你一直喜欢她。你压根儿就不相信男人和女人可以成为知己。你是为了跟她成为恋人才接近她。
这样的你虽然很差劲,不过,她那么迷人。你怎舍得只跟她做朋友?
青春是身影既高大,身影也渺小。
年纪比你老大的人都告诉你,你手上拥有一大把可以浪掷的青春,于是,你骄傲地认为三十岁已经很老,到了四十岁真的不该再活下去。你会残忍地对一个想追求你的男人说:
“你差一点就老得可以当我的爸爸了。”
然而,青春也是你的弱点。
谁会知道你的看法?
你拥有吹得弹破的皮肤和没有赘肉的身体,却没有金钱和权力。这两样东西,通常也不会跟青春痘一起到来。
太老了
一个男人向我摇头叹息:“唉,她还以为自己是万人迷,向我施展浑身解数,要我入股她那家公司。她的确是万人迷,不过,那是二十年前的事。”
“那你怎么做?”
“敷衍一下她啊!你到了她那个年纪,可不要那么没有自知之明。”他笑着说。
女人的悲哀,是到了应该把自己收起来的时候,依然要站到台前。即使是大美人,顶多也只有二十年的风光。岁月不饶人,好好珍惜下来,再不肯退下来,会成为笑柄。
我见过一个六十多岁的过气美人向一个四十岁的男人撒娇,当然没成功。要是她还选择去迷惑一个比她年纪大的男人,倒还算是聪明,可是,许多女人,到了一把年纪,还企图去迷惑比她年轻的男人。
每个女人都会老,一个女人看到另一个女人被人取笑老,不免有“他朝君体也相同”的感慨,笑不出来。
一个十八岁的女孩说:“三十岁太老了。”一个三十岁的女人说:“五十岁太老了。”女人到了什么时候才算太老啊?应该这样说--每当她企图去迷惑一个她年轻很多男人,她便太老了。
它的烂漫,或是它的雕零
我从来不相信“心境青春人就青春”这一套。一个老人的内心再怎么青春,终究是老人。一个年轻人的内心再怎么早熟怎么苍老,他始终年轻。
说“心境青春人就青春”,只是用来骗自己。一个不再年轻的人可以打扮青春,甚至得天独厚,外貌比真实年龄看上去年轻得多,但是,他的岁数毕竟并不年轻。一个少女,也许打扮老成,喜欢用大人的口吻说话。但她心底还是个少女,改变不了。
为什么老是要证明自己青春或者拚命抓住青春的尾巴?青春没那么好啊。要是青春真的有那么好,那时你为什么总是容易忧郁?为什么你会比现在愚蠢?为什么你总是有很多不满。总是觉得没人理解你?总是爱着另一个你不怎么看得起的人。那时候,你总是死死地爱着一个现在看来毫不值得的人。
要是青春有那么可爱,你那时候为什么没有聪明到好好珍惜它?
人就是这么赖皮,要等到手上已经没有青春了,才说青春是一种心境。那些年轻的人才不会认同你。
我从来就没觉得青春很好,也没有觉得老了有什么好。花开花谢,它的烂漫,或者是它的凋零,只是一个过程。
谁笑到最后
我起步比别人早,那一年,刚刚考完大学入学试,一天,无意中在报纸上看到电视台招聘编剧的广告,于是大着胆子写信去应征,压根儿就没想过会得到面试的机会。同年六月,当其他同学还在放暑假,我已经在广播道无线电视上班了。到了十月,我正式开始了三年半工半读的生活。
说是“半工半读”,其实我是全职学生,也是全职编剧,还兼职写电台短剧,电影剧本和台湾电视剧。大学毕业前的一年,我已经拿着写台湾电视剧赚回来的钱付房子的首期。不过,假使可以从头来过,我会宁愿专心读书,然后专心工作。那时候的我,忙于工作和赚钱,常常跷课,三年的大专生活,几乎没留下任何美好的回忆。
比起上学,我更喜欢上班。在学校,我没有几个谈得来的同学。在电视台里,我倒有很多朋友。我很少在学校饭堂出现,嫌那里的食物难吃,比同学会赚钱的我通常在广播道的餐厅出没。当年,那儿有一家很著名的粥面店,一个寒冬的夜晚,我跟一位副导演朋友和剧组的人在店里吃饭,跟我们一块的还有一位女演员。漂亮大方的她当时已经很红,但完全没架子,看到年纪最小又害羞的我,她不断给我夹菜,让我留下难忘的印象。然而,几年后,年轻的她却因病逝世了。我们也只吃过那么一顿饭。
我起步比别人早,但我不敢说我赢了,人生是一场长途赛,要看看谁笑到最后。我中学时有一个要好的同学,她因为爸爸过身而被迫辍学,中六还没念完便要出来工作。一天晚上,我跟她在电话里聊天,那时,我已经一边读书一边在电视台上班。我记得,她说着说着突然哗啦哗啦地哭起来,喘着大气跟我说:“为什么你这么幸运?你好幸运啊!”虽然我当时没说过什么,但是,看着她因为我的际遇而悲伤,我是又难过又尴尬。
然而,几年后,她终于储够了钱,考上师范学院,念她一直喜欢的美术系。如今,她已经是一位中学教师,也拥有自己的家庭。
她起步比我晚,走的路也比我崎岖,但她还是完成了自己的梦想。比起那位曾经细心为我夹菜的女演员,比起那些早逝的生命,我们是多么的幸运,因为我们还可以选择,我们也有机会后来居上。
爱情的餐桌
爱情从餐桌开始,也在餐桌上消逝。
第一次约会,总是离不开餐桌。
也许是两个人一起吃的.一顿晚饭,也许是一杯咖啡,也许是喧闹酒吧里的一杯鸡尾酒。
这样的第一次,我们总是努力展现自己最美好的一面。
从此以后,我们在餐桌上共度无数时光。
当然并不是每一次都快乐。
我记得我在餐桌边流过不少眼泪。但是,明天的明天,我们还是会一起吃饭,忘了流过的眼泪,忘了上一次为什么吵架。
直到一天,我们不再相爱了,一起吃的最后一顿饭变成了最后晚餐。
有人说,只要把活着的每一天都当成最后一天来活,便会快乐许多。
可是,当你爱着一个人的时候,根本就不可能把和他一起吃的每一顿饭都当成是最后晚餐。
我们总是希望永远没有最后晚餐。
要是可以,我要一直跟你吃到永远,看着我们彼此在餐桌上渐渐凋零,眼睛老了,看不到账单上的小字,胃口小了,只能吃那么一点点,牙齿终于也掉光光了。
到了那一天,我但愿我是首先倒下去的那一个。就像认识你以后我们一起吃的每顿饭那样,我喝不完的酒,这一天,你也替我干了吧。
情之所终
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这个世界上,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呢?你以为你的故事不平凡,之后,有一天,你发现周遭有更多不平凡的故事,你不过是芸芸众生其中之一。
有的时候,发生在你身上的事,又偏偏比小说和电影更曲折、更复杂。大部分的小说都是虚构的,然然而,虚构的故事竟然有一天会在现实人生中发生。
原来,只要有人的地方,便没有不可能的事。既然有一见如故,为什么不会有一见钟情呢?
科学一点来说,两个人第一次见面便爱上对方,也许是荷尔蒙作祟。荷尔蒙又称为第六感官,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化学对话。我们嗅到了彼此的荷尔蒙,便无法抑制的想要互相接近。这种反应,超越了逻辑思维,谱出了浪漫之歌。
哲学一点来说,一见钟情也许是叔本华先生说的“生命意志”吧?
叔本华先生认为,爱情的终极目标,不过是养育下一代,延续人类未来的生存。正是这种生命意志,你会无可救药的爱上一个不期然而遇的人,因为你认定只有他可以与你创造出最完美的下一代。
哲学毕竟有比科学不浪漫的时候。然而科学纵使浪漫,也比文学逊色。作家都倾向相信一见钟情。不为什么,无须解释,人生就是有许多意外。
我相信一见钟情吗?我想,在一见之前,已经累积了许多梦想和期待,之后某天,在茫茫人海中,我们遇上了,才会钟情。情之所钟,不过是圆梦。
醒得像一只猪
在书店里买了韩少功著的《马桥词典》,书以词典的方式著述马桥这个小镇的一些故事。韩是中国作家协会主席,也是米兰·昆德拉《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的中译者,我喜欢他的文字,看到他的书,立刻就买下来了。
“马桥”是早年屈原流放之地。这个小镇上的一些用语跟中国其他地方有点不同。譬如,我们常常说的“醒”,是理智聪明的意思。香港人就爱说某某很醒。可是,在马桥,“醒”的意思刚好相反。“醒”就是愚蠢。马桥人骂人时会说:“醒得像一只猪!”
“醒”的相反是“觉”。“觉”才是聪明。“觉”是“觉悟”,“睡觉”,在马桥人看来,苏醒是愚蠢,睡觉倒是聪明。
我们不是常常说“醒觉”吗?曾经愚蠢,才会变得聪明。人们自以为很醒,当他觉得自己很醒,其实他已经变得愚蠢。从“醒”到“觉”是一条漫长的路。有些人一辈子也很“醒”,从来去不到“觉”的境界。我没到过马桥,但这个镇的人果然有智慧。
“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
大家都以为“醒”是最好的,谁能明白“觉”的难能可贵?你和我,都做过一些愚蠢的事吧?哪一天,我们才会觉悟?我太喜欢这个“觉”字了,它比“醒”含蓄而深远。
思念里的流浪狗
那天晚上跟男朋友分手,从他家里跑出来的时候,她看到一头流浪狗瑟缩在天桥下面。它全身湿透,样子很可怜。她把它抱了回家。从此以后,她跟狗相依为命。
没有男人的日子,她把她的爱全都放在那头狗身上。它是她唯一的依伴。幸好有它,她才没有那么孤单。她刚从男朋友家里走出来就碰到它,她深信这是命运的安排。
她把狗照顾得很好。狗健康成长,毛色光亮,活泼俏皮,每个朋友都说她的狗很可爱,没有人相信它曾经是一头流浪狗。
可是,她自己却没有胖起来。离开男朋友之后,她瘦了整整十二磅。那天晚上,她和狗一起照镜子,狗愈来愈胖,她愈来愈瘦。为什么会这样?
忽然之间,她明白了。
狗不会瘦,因为它不会思念。
人会瘦,因为他思念别人。
离开那个男人一年多了,她还没有忘记他。睡觉的时候、洗澡的时候、吃饭的时候,她还是会想起从前的日子。她以为可以不再想他,但是她做不到。她从他家里走了出来,却没有从他的阴影走出来。
人总是被思念折磨,在思念里做一头可怜的流浪狗。
张小娴笔下的小说人物相信爱情的真实存在,相信真爱的纯洁,所以追寻爱情,甘愿喝下爱情这杯“毒酒”。张小娴相信并追求爱情,认为爱情是生命中重要的一部分,甚至认为“爱情是自我提升和自我圆满”,即把爱情提到了与人生同等的高度,感悟爱情即领悟人生、完善自我,赋予了爱情以人生的意义。
最难承认的
最难承认的,并不是自己的错误,然而是心里的妒忌。“我嫉妒”比“对不起”更难启齿。
爱一个人的时候,我们很愿意说“对不起”。既然我错了,希望你不要生气。因为爱你,所以这一点点的自尊可以放在一旁。
然然而,嫉妒却与自尊无关。嫉妒里,也许有一部分的自卑吧。我并不希望你了解我的自卑和脆弱,这是我自己也几乎无法面对的事情。
为了掩饰自己的嫉妒,我们不是胡乱找借口发脾气便是假装有风度。
我一连发了几天的脾气,找不到理由,以为我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或者以为女人每个月总有几天非常可怕。然而其实,我是在嫉妒。嫉妒些什么?或许是嫉妒一些你认为可笑和不可能的事情,比如你和其他女人的关系、你对其他女人的赞美。
女人的本领,是把一些事情想象成真,之后涕泪涟涟,好不凄凉。我不知道你爱的我是个嫉妒心如此重的女人。因此,我发疯的时候,我宁愿承认我的更年期早来了二十年,然而不是心胸狭窄。
女人不想承认妒忌,也许还有这许多的理由:我不想你知道我多么在乎你,多么害怕失去你。我不想你沾沾自喜,也不想长他人志气。我不想变成一个小心眼儿的人。我更不想的,是你以后可以利用我的妒忌来气我。
所以,我满怀妒忌的时候,我还是潇洒地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