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确定旋律的调式 旋律的调式调性的分析,是对有关调式、调性、调号、调式变音、转调、离调等方面知识的综合应用。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怎么确定旋律的调式,欢迎大家分享。 【确定(调号)】 要明确调式首选要明确它的调,因为调式是存在于某个调中的。确定调,……
怎么确定旋律的调式
旋律的调式调性的分析,是对有关调式、调性、调号、调式变音、转调、离调等方面知识的综合应用。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怎么确定旋律的调式,欢迎大家分享。
【确定(调号)】
要明确调式首选要明确它的调,因为调式是存在于某个调中的。确定调,就要看调号,当调号确定之后,就很容易在该调中找出旋律的调式来了。
调号的确定,可分为集中调号和分散调号两种情况来进行判定。
【集中调号的判定】
当旋律中没有其它的变音记号时,调号一般都在谱表的前方,用集中的升降记号标记出来,对于这样的集中调号来说,判定调号是轻而易举的。
但也有例外的情况出现,如该调的调号中最后一个调号音没有在旋律中出现,并且这个音的调号也没有集中写在谱表的前方(隐藏调号),这时就要看旋律的落音是否停在主音上,如果最后的落音没有停在该调的主音上,就要考虑这个旋律中所缺少的音是调号的最后一个音,这样的旋律一般多为属调或下属调、落音多为首调唱名法的“sol”或“fa”、所缺少的音多为首调唱名法的“升fa”或“降si”。
【分散调号的判定】
当旋律中出现集中调号之外的变化音时,就有可能是分散调号的情况,如果所出现的变音是该调首调唱名法的“升fa”或“降si”时,就极有可能是原调号所标明调的属调或下属调。当然也有可能会是相关两个升降记号的调。
确定调式的情况比确定调号要稍微复杂一些,因为调式是多种多样的,同一个调中可能会有许多调式:三种大调式(自然、和声、旋律)、三种小调式(自然、和声、旋律)、五种民族五声调式(宫、商、角、徵、羽)、十五种民族七声调式(清乐、燕乐、雅乐)。所以在判定时就要充分考虑以上的各种调式的可能性,并合理地加以分析、排除,最终确定旋律的调式。
【确定主音】
一般来说,一首完整的旋律都会结束在主音上,这样才能给人以完满的终止感。在基本乐理的练习中,一般也是遵循这个原理。如果发现旋律最后没有落在该调的主音上,就可能是使用了分散调号或隐藏调号。
但也有一些旋律故意不结束在主音上,如开放式乐段就多结束在属音上;还有的乐曲为了追求音乐的意境,有意将旋律结束在不稳定音上,让人产生联想和期盼。这类乐曲另当别论。
【确定大小调式 】
一般来说,在西洋大小调式的旋律中,调式的音阶较为明显、完整,稍加排列就能判定出它的音阶来,再看一下落音,就基本能够确定大小调式。具体做法是:
1、调号的判定。
2、落音的判定。大调式落在首调唱名法的“do”音上,小调式落在首调唱名法的“la”音上。如果没结束在这两个音上,就有可能是出现了分散调号或隐藏调号。
3、音乐的旋法。多用分解和弦、音阶走动、音阶内的模进、首调唱名法的“fa”音和“si”音使用较多而重要(与民族五声调式相比)。
4、和声的功能十分明确。特别是终止式很明显,多用属功能和弦(属七和弦)到主和弦的进行。
5、变音的出现有规律。变音一般为和声大调式的降Ⅵ级、旋律大调式的降Ⅵ级和降Ⅶ级、和声小调式的升Ⅶ级、旋律小调式的升Ⅶ级和升Ⅵ级。其它的变音一般为辅助性半音或经过性半音的情况。
6、多唱,从感性上来认识音乐的色彩。音乐最终是让人听的,所以听觉才是最后的判定者。
【确定民族调式】
由于民族调式的种类多,所以在判定时也较为复杂。具体判定的做法是:
1、调号的判定。因为五声调式中偏音不出现,音阶不完全,因此就很有可能有调号音被隐藏起来。要更加着意判断。
2、落音的判定。在民族调式中五个正音(宫、商、角、徵、羽)都能作为主音,所以结束音落在哪个音上都是合理的,这就增加了判定的难度。但可以肯定的是偏音是不能够作主音的。
3、音乐的旋法。在民族调式中,旋律常用三音列、四音列、五音列,模进也是以五声音阶为主,旋律中很少用分解和弦,和声的功能性十分模糊,终止式也不明显。
4、偏音的使用。偏音在首调唱名法中被唱作“fa”、“升fa”、“降si”、“si”,这四个偏音在旋律中使用的频率较少、时值较短、位置不重要(常在弱拍弱位),一但它们使用的情况有变(频率较多、时值较长、位置重要),那么就意味着调号的判定有问题,有可能是其它的调:“fa”音实际上是真正的宫音,“si”音实际上真正的角音。
5、多唱。按不同的调式来进行试唱(首调唱名法),一般来说,五声调式的音乐唱起来十分流畅、自然,通过唱旋律来获得感性上的判定。
6、五声调式的多重性。有些五声调式既可以按这个调式来唱,也可以按那个调式来唱,这就是在民族音乐中所说的“同宫三均”。这种情况要按使用偏音最少、最不重要的那个调式来判定。当然,如果你判定为其中的任何一种都不为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旋律是什么呢
什么是旋律?这是个十分复杂而且不容易回答的问题。大家都知道,尽管我们有和声学、对位法、曲式学、配器法等多种多样的理论著作,但直到现在我们也没有一本关于旋律学的教科书。历代理论家们为旋律写下了不少光辉名篇,但用几句话为旋律下个定义却很少见。这里所写,也只是我个人的粗浅见识,仅供参考。
体现音乐的主要思想或全部思想,用调式关系和节奏节拍关系组织起来的,具有独立的许多音的横向单声部进行,叫做“旋律”。
旋律是音乐的灵魂和基础,在音乐表现中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
旋律在民族音乐中,首先表现的是由历史形成的民族特征和音乐的民族性。我国是个多民族国家,有着悠久的文化历史,在全国各地的民族民间音乐中,有着极其丰富的、多彩的、各种各样的优美动听的旋律,这是让人引以为豪的,是我们应该深入研究和学习的。
旋律可分为声乐旋律和器乐旋律两种。
声乐旋律是为人声演唱的,因而与人声、语言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其特点是:音域比较狭窄、节奏比较简单,富于歌唱性和抒情性。
器乐旋律是为乐器演奏用的。它与乐器的构造有着直接的关系。一般来讲,器乐旋律音域较宽广,节奏、速度、力度变化较大,富于技巧性。但歌唱性对器乐旋律的表现来说,也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旋律的表现作用是由许多音乐基本要素,如调式、节奏、节拍、力度、速度、音色、表演方法方式等有机地结合而成的。
旋律的巨大表现作用和感染力,正是通过音乐各要素的表现作用和相互关系来体现的。
音乐基本要素的表现作用,除了固有的、基本的特征之外,由于在旋律中所处的地位、环境、相互关系的不同,也可能表现出相反的情形。总之,旋律的表现作用,决不是音乐各要素的简
单综合,而是更加广泛、深刻。
旋律在多声部音乐中,由于组合方式的不同而分为“主调音乐”和“复调音乐”两种。以一个声部为主其他声部为副,这就叫“主调音乐”。如:
例16—1前4小节是齐唱的,第5小节以后分为高低两个声部,以高声部为主,低声部为副,这就是主调音乐。
两个以上具有独立意义的旋律,协调地结合在一起,叫做“复调音乐”。如:
例
也是两个声部,但这里的两个声部都是各自独立的,平分秋色,没有主次之分,这就是“复调音乐”。
在一些乐曲中,也可以见到将主调音乐与复调音乐相结合的情况。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