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虚词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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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虚词用法  取”“舍”之间的关系,不仅仅存在于“生”和“义”中,更多的却表现在我们生活的其他方面,《鱼我所欲也》一文中便告诉了我们应该如何去对待生与义之间的问题,以下是小编整理文言现象和出处,供大家参考。  《鱼我所欲也》中虚词的用法  者不可得……

鱼我所欲也虚词用法

  取”“舍”之间的关系,不仅仅存在于“生”和“义”中,更多的却表现在我们生活的其他方面,《鱼我所欲也》一文中便告诉了我们应该如何去对待生与义之间的问题,以下是小编整理文言现象和出处,供大家参考。

  《鱼我所欲也》中虚词的用法

  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者也:语气词复用,与“也”意思相同.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 莫:副词,没有.

  死亦我所恶 亦:副词,与前有所不同,这里是“固然”“本来”的意思.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 如使:同意复用的假设连词,“假使”的.意思.

  贤者能勿丧耳 勿:副词,不.

  呼尔而与之 尔:语气助词.

  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为:介词,后面带三个并列短语.

  所:起指示作用.与:通“欤”,语气助词.

  《鱼我所欲也》知识点整理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官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而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万钟的俸禄对我有什么益处!为了宫室的华美、妻妾

  的侍奉、所认识的穷困的人(受到我的恩惠而)感激我吗?原先为了义宁愿身死而不接受(呼尔、蹴尔的施舍),现在为了宫室的华美却接受了;原先为了义宁愿身死而不接受(呼尔、蹴尔的施舍),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原先为了义宁愿身死而不接受(呼尔、蹴尔的施舍),现在为了所认识的穷困的人(受到我的恩惠而)感激我却接受了。这也不应该停止吗?这就叫失去了人原有的羞恶之心。 一.文学常识

  1、本文出自《孟子·告子上》,作者孟子,战国时期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是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孟子》是记录战国时代孟子的思想和政治言论的书是孟子及其门人弟子所作儒家经典之一。孟子(约前372—前289)名轲,字子舆,邹(今山东邹

  乡为身死而不受 为了 今为宫室之美而为之 接受。 故不为苟得也 做

  呼尔而与之 而:表修饰,不译;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表转折,却。 所欲有甚于生者 比 万钟于我何加焉 对 得之则生 得到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通“德”,感激

  县)人,地位仅次于孔子,后世常以“孔孟”并称。(附“四书”:《孟子》《论语》《大学》《中庸》) (资料助读 )

  ①他生活在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中期,政治上主张“法先王”。在孔子的“仁”学基础上,提出了系统的“仁政”学说,主张行“仁政”以统一天下,曾游说梁、齐等诸侯国君,均不见用。退而与弟子万章、公孙丑等著书立说。其言论和行动的记载,保留在《孟子》一书中。此书不仅是儒家的重要学术著作,也是我国古代极富特色的散文专集。其文气势充沛,感情洋溢,逻辑严密;既滔滔雄辩,又从容不迫;尤长于譬喻,用形象化的事物与语言,说明复杂的道理。对后世散文家韩愈、柳宗元、苏轼等影响很大。 ②本文提出在“生”和“义”不能兼顾的情况下,应该舍生取义的观点,并且进一步指出这是每个人都有的“本心”,那些在“义”上有亏的人不过是丧失了他们的“本心”罢了。 ③“性善论”的要点:

  (1)“善”是人的本性。“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

  蹴尔而与之 给

  得我与 与:通“欤”,这里表示反问语气 “吗”

  识穷乏者得我。

  “一箪食,一豆羹”决定的是:生死。相比之下:“一箪食,五、三要素:

  1、论点:舍生而取义者也。概括为:舍生取义。

  事实论据:“一箪食,一豆羹” (嗟来之食) 和 “万2、论据: 道理论据:第二段

  “鱼”和“熊掌’

  道理论证:(正面)“所欲有甚于生”和“所恶

  有甚于死” 、

  (反面)“莫甚于生”和“莫甚于死”

  3、论证方法: 举例论证:(正面)“一箪食,一豆羹”(嗟来之食)

  (反面)“万钟之禄”

  对比论证:“一箪食,一豆羹” (嗟来之食) 和 “万钟之禄”

  “所欲有甚于生”和“所恶有甚于

  死”

  “莫甚于生”和“莫甚于死”

  理解性默写

  1、本文的中心论点是:(文中能概括全篇大意的句子是):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概括为:舍生取义。

  2、本文是怎样引出论点的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3、第二段正面阐述观点的句子: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4 、从反面阐述观点的句子(假设推理):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5、孟子认为能做到舍生取义的人是;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6、在孟子看来,什么情况下,即使遇到祸患也会挺身而出的? *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7之,贤者能勿丧耳。

  8

  9、文中与“嗟来之食”意思相一致的: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10在此证明了“义”的存在。

  11室之美而受之;为妻妾之奉受之;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12、不辩礼义的接受万钟是为了: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

  13、万钟之禄决定的是(一个人的):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

  一豆羹”更重要,但是他们比起 “义” 它们全是次要的。 14.“嗟来之食”与“万钟之禄”所对比的原文: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官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而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15、结尾那句话的作用?

  内容上:“本心”即“人原有的羞恶之心”,就是“义”。 结构上:归纳全段,照应开头。 16本文使用了哪些论证方法,试举例。 比喻论证、对比论证、举例论证、道理论证。

  比喻论证: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举例论证:“一箪食,一豆羹”(正面)和 “不辩礼义”地贪求“万钟” (反面)

  对比论证:第二段 从正反两方面论述舍生取义的观点

  “一箪食,一豆羹”(正面)和 “不辩礼义”地贪

  求“万钟” (反面)

  道理论证:第二段 从正反两方面论述舍生取义的观点 六、课文理解:

  第一段:提出本文的论点。

  分两层:第一层:(1句)以鱼和熊掌为喻,得出结论:“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第二层:(2句)由第一层设喻引出论点:“舍生而取义者也”— 舍生取义。

  用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鱼”和“熊掌”设喻,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得出结论是“舍鱼而取熊掌者也”,即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

  由上一句的设喻自然引出“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也是全文的中心论点。

  第二段:分析论证

  第一层(从“生,亦我所欲也”到“是故所恶有甚于死者”):对论点进行具体的分析与阐释。

  对于为什么要舍生取义,孟子从三方面进行了论证: 第1方面(1、2句):这是作者从正面阐述自己的观点,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这一句里作者所说的“甚于生者”就是指“义”;“甚于死者”就是“不义”。于是为了“义”可以“舍生”,即使死掉,也不做“不义”的事。第2方面(3、4句):这是作者从反面申述观点。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作者认为若心中喜爱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心中厌恶的东西没有比死亡更甚的,那么为了保全生命,为了躲避死亡祸患,又有什么手段不可以采用的呢?言外之意为: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因此,“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这两句话,具有警醒人心的作用。

  第3方面(5句):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这2句论证说:有人不去做(第2方面论证的反面行为)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

  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