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抗金英雄岳飞的历史典故与抗金英雄岳飞的历史典故1 南宋抗金英雄岳飞背刺“尽忠报国”四字,昭示爱国心迹,历来为人称道。但是岳飞背部的字究竟是何人所刺,《宋史》没有详细记载。 民间流传有多种版本,一种说法是岳母刺字,激励岳飞报效国家。也有人考证说,岳飞背……
与抗金英雄岳飞的历史典故
与抗金英雄岳飞的历史典故1
南宋抗金英雄岳飞背刺“尽忠报国”四字,昭示爱国心迹,历来为人称道。但是岳飞背部的字究竟是何人所刺,《宋史》没有详细记载。
民间流传有多种版本,一种说法是岳母刺字,激励岳飞报效国家。也有人考证说,岳飞背上刺字乃是宋朝兵制使然。岳飞背上的“尽忠报国”究竟从何而来,历史上仍然是一个未解之谜。
岳飞背上刺有“尽忠报国”,历史上确有其事,很有可能源自岳母鼓励儿子上战场的意愿,但不是岳母亲手所刺。
《宋史·岳飞传》有记载,当岳飞入狱之初,秦桧等密议让何铸审讯。岳飞义正词严,力陈抗金军功,爱国何罪之有?并当着何铸面“裂裳以背示铸,有‘尽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里”。浩然正气,令何铸汗颜词穷。
岳飞的母亲姚氏是一个农家妇女,识字的可能性不大,所以不可能亲手在岳飞背上刺上“尽忠报国”四个字。但极有可能的是,他母亲为了鼓励他放心去战场打仗,请人在岳飞背上刺的。
关于岳飞背部刺字还有一种说法,岳飞久怀报国之志,曾三次从军抗金杀敌。他于宣和四年(公元1122年)十九岁时第一次应募入伍,背部刺字大约是此时所为,因为北宋末年“刺字为兵”的制度仍在贯彻执行。所以岳飞在背部刺上“尽忠报国”四字明志。
两宋时期,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国家正规军完全靠募兵的时代。汉唐和元明清都是实行征兵制,所谓征兵就是一种兵役,只要是国家的公民,都要被强行服兵役。两宋的募兵制则是国家从老百姓中招募士兵,国家出钱雇佣他们。所以宋朝的军队都是国家花钱养的雇佣兵,人员来源比较复杂,游民、饥民和犯过法的人都可以应募入伍,这就加大了管理的难度。
从宋太祖赵匡胤开始,为了加强对军队的管理和控制,“刺字为兵”就成为了一种规范运作的制度,只要是应募入伍的士兵,都要刺字作为标记。赵匡胤认为应该把兵和民分开,兵民分开控制,有利于国家的稳定,有利于皇帝的统治。南宋人牛弁《曲洧旧闻》也说:“艺祖(宋太祖)平定天下,悉招聚四方无赖不逞之人,刺字以为兵。”
据古书零星记载,一般是取“松烟墨”,入管针(管状针头)画字于身,直刺肌肤,涂以药酒即成。
宋朝有两种军队需要刺字,一种是禁军,就是国家的作战部队;一种是厢军,相当于现在的工程兵,国家的大型公共工程,比如修桥补路等,都是由厢军来完成。
禁军和厢军都有各自固定的番号,为了便于识别和管理,士兵刺字的内容基本上都是各自所属部队的番号,不会是其他的内容。这样使得士兵不能随心所欲地流动和逃跑。
还有牢城兵,比如说水浒传里面的林冲,他犯罪之后被发配到沧州当兵,这种兵是带有徭役性质的,也会刺上诸如牢城第几指挥之类的标记。
从岳飞背部刺字的内容——“尽忠报国”来分析,不可能是他应募当兵的时候刺上去的。而且刺字的'部位也不符合宋朝的规定,宋朝给士兵刺字叫做黥面,最开始刺在脸上,人为地把士兵和社会普通阶层分开,这对士兵是一种歧视。
宋朝是一个重文轻武的社会,武将的社会地位十分低下。文官尤其是进士出生的人,社会地位都很高的,武官都受到严重的社会歧视。因为当时就是一个尚文的时代,连军官都受到歧视,更不用说普通的士兵了。
当然也不乏有开明的士大夫提出自己的看法认为这种歧视士兵的做法并不太好,希望做一些必要的调整。后来有很多刺字就改刺在手臂、手心、手背或者是虎口上了。而且给士兵刺字的目的是防止士兵逃跑或者犯法,便于管理和控制,所以才会选择刺在脸上和手心手背这些相对明显的地方。
如果像岳飞那样刺在背上,太隐蔽了,根本没有任何标识作用。所以这也说明岳飞背部的“尽忠报国”不符合“刺字为兵”的募兵制度。
有一些关于岳飞的史料记载,把“尽忠报国”写作了“精忠报国”。这很可能和宋高宗有关系。岳飞在对抗金兵入侵的战斗中,立下了赫赫战功,为了表彰岳飞,当时的皇帝宋高宗御赐了“精忠岳飞”四个字给岳飞,并且让手下人做成了一面写有“精忠岳飞”的旗帜。
以后凡是岳飞出征的时候,都会带上这面写有“精忠岳飞”的大旗帜。到了明清以后,“尽忠报国”就变成了“精忠报国”,这实际上是明清人的误解。
明清时期,把“尽忠报国”变为“精忠报国”,更多的是在宣扬一种帝权,因为“精忠”这两个字是宋高宗御赐的。想要激励当时的老百姓在国家危难的时候,发扬这样一种精忠报国的精神。
实际上,在元朝的时候,蒙古人占统治地位,汉人的社会地位相对低下。到了明朝,尽管朱元彰建立起汉人统治的政权,但实际上明朝时期,外患仍然很严重,北方的蒙古势力很强大,所以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全体老百姓用这种“精忠报国”的精神来巩固和捍卫汉人的政权。所以“尽忠报国”就慢慢流传成了“精忠报国”。
与抗金英雄岳飞的历史典故2
在杭州的夏季时令菜中,荷叶粉蒸肉是杭州传统名菜。
岳飞被害后,人们用各种方式祭奠哀吊。老百姓买了老酒和荤素菜肴到岳飞坟上祭祀。
某日,有人途中用纸包着的熟肉纸包破了,他就顺手在西湖里摘了张新鲜荷叶,将肉包起来,祭毕回家,将肉连荷叶包在一起蒸后食用,啊,奇怪,发现荷叶包着的肉,味道更清香可口,传来传去,后来人们都用此法将荷叶包肉供奉岳飞了。
饭店酒楼知道后,都用新鲜荷叶包肉加上多种佐料,制成了荷叶粉蒸肉。就这样,相传了数百年,召集已成为夏令时节杭州的一道传统名菜。
与抗金英雄岳飞的历史典故3
民族英雄岳飞系我国家喻户晓、人人崇敬的历史人物,其爱国的胸怀激励着一代代青年。歌颂岳飞的英雄事迹在民间广为流传,其中传颂岳母刺字的故事也极为流行。
但是岳母刺字的故事,历史上却查无依据。宋人的笔记和野史均无记载,包括岳飞的曾孙岳珂所著的《金陀革编》也没有记录。
岳母刺字始见于元人所编的《宋史本传》,书云:“初命何铸鞠之,飞裂裳,以背示铸,有‘尽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理”。但书中未注明此四字出自岳母之手。
至明朝中叶,岳飞的故事开始广为流传。成化年间创作的《精忠记》,也仅提及岳飞背脊有“赤心救国”字样。
在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熊大本的《武穆精忠传》记有岳飞见汤阴家乡有人因生活所迫,聚啸山林,为自勉和勉人,乃去钱请工匠在背上深刺“尽忠报国”四字。
明末,由李梅草创,冯梦龙改定的《精忠旗传奇》,内称:“史言飞背有‘精忠报国’四大字,系飞令张宪所刺”。如若这样,“精忠报国”是岳飞成为大将后,命部将张宪刺的。
“岳母刺字”,最早见于清乾隆年间,杭州钱彩评《精忠说岳》,该书第22回,回目“结义盟王佐假名,刺精忠岳母训子”。
内容为,岳飞不受杨么的使者王佐之聘,其母恐日后还有不肖之徒前来勾引岳飞,倘若一时失察受惑,做出不忠之事,英名就会毁于一旦。于是祷告上苍神灵和祖宗,在岳飞背上刺了“精忠报国”四字。
该书叙述岳母刺字时,先在飞脊背上,用毛笔书写,再用绣花针刺就,然后涂以醋墨,使永不褪色。描述得具体而详细。
但有些学者认为,纹身刺字是一门特技,有严格的操作程序和技巧,绝非一般常人所能。岳母乃家庭妇女,不可能具有这种技艺,显然是作者按照元、明有些传记中有岳飞背上刺字的记叙,加以想象发挥,艺术加工构造的。
因此,岳飞脊背上有否刺字?所刺何字?是谁之手刺的?尚是个难解之谜。
与抗金英雄岳飞的历史典故4
南宋朝廷奸臣弄权,赵构又怕岳飞迎二帝还朝而失去宝座,所以一天之内竟连下十二道金牌,火速催岳飞班师。
在岳飞返京途中,曾在一古寺停留。方丈见民族英雄到此,送上香茶热情款待。方丈学问高深,他想:元帅奋战疆场,屡败金兵,令人敬佩,此番他回来,定是奸臣阴谋陷害忠良,凶多吉少,他暗示元帅不如造反,或是潜身林野、隐迹江湖,再另选良策。
方丈难以直言,只得在送上面条时,故意将大肉藏于面底,请元帅用膳。岳飞见是一碗光面,也只得吃了,方丈用手示意翻一翻,岳飞这才发现碗底里还有一块大肉。
岳飞明白方丈要他翻一翻的用意是要他造反,岳飞想:以身许国,一生立志恢复中原,雪国之耻,尽忠报国。圣上旨意怎好违抗。岳飞与方丈谈了自己的想法。方丈见他如此忠心不敢相劝了。
岳飞离寺返京,不久便屈死在风波亭。消息传来,人们谈起这个吃面的故事。就这样,这种面也流传开来了。等到岳飞平反昭雪后,人们将大肉放在面的上面,成了经济实惠的大肉面。几百年来,现在又改成了大排面、子排面,成为杭州面类中很有特色的一种。
与抗金英雄岳飞的历史典故5
朱仙镇岳飞庙是中国三大岳王庙之一,始建于明成化十四年(公元1476年)。
伟大的爱国主义者岳飞,为抗击金兵,由其母背剌“精早报国”四字,毅然投身于抗金战争中,岳飞智勇双全,屡建奇功,很快由一名普通士兵晋升为抗金主将。南宋绍兴十年(公元1744年)岳飞挥师北伐,在郾城大败金兵,并取得了著名的朱仙镇大捷。
正当岳飞即将收复东京(今河南开封)时,主张卖国的皇帝和秦桧等却在一日内连下十二道金牌,令其收兵,岳飞扼腕长叹“十年之功,毁于一旦。”后被赵构、秦桧等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岳飞父子杀害。
与抗金英雄岳飞的历史典故6
人们在杭州西湖岳王庙里的岳飞墓前游览、凭吊的时候,在追忆岳飞抗金的壮丽业绩的同时,总是要对四个面向岳墓而跪的铁铸四奸像咒骂一番。然而,这四奸像的铸造简史是怎样的呢?
宋、元时期,岳飞墓前还没有群奸像,最早出现于明朝中期,是浙江都指挥使李隆在正德八年(公元1513年)命令工匠铸造的。当时铸造的只是秦桧和其妻王氏及万俟卨三个,也不是铁铸的,而是铜铸的。这三个铜铸的奸像都赤身裸体、反剪双手跪在岳坟前。
由于人们热爱忠良,憎恶奸佞,铜奸像经常遭到砸击和敲打,长此经往就破烂不堪了。明万历二十二年(公元1594年),浙江按察副使范来,鉴于铜像破不成形,就令人重新铸造,还增添了迫害岳飞要犯张俊的奸像。
范来调离浙江以后,浙江巡抚王汝训将张俊、王氏两奸像抛沉于西湖中,又把秦桧、万俟卨两奸像移跪于岳王庙前。明万历三十年(公元1602年),范来再次来浙江任提刑按察使,他发现原来他令人铸造的岳坟前面的四奸像没有了,就不惜解囊捐献,又重新铸造。这样,秦桧、王氏、万俟卨、张俊四奸像再度跪在岳飞墓前。
约在明末清初的时候,岳飞墓前曾经一度出现了五个铁奸像,新增加的就产参与谋害岳飞的重要罪犯罗汝辑。到了清雍正年间,五奸铁像又破损,王氏的铁头已被打落在地。
鉴此浙江总督李卫又重铸了四奸像。乾隆年间四奸像又毁,浙江巡抚熊学鹏又再铸,现在我们看到的就是乾隆年间铸的。
岳墓前的四奸像给予我们揭示了一条真理:凡是做过有益于人民的事的人,永远受到人民的敬仰。凡是做过有害于人民的事的人,将永远受到历史的审判,被人们唾弃!
与抗金英雄岳飞的历史典故7
杭州岳王庙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畔枉霞岭下。南宋绍兴三十二年(公元1162年),宋孝宗即位,岳飞之冤得以昭雪,改葬遗骸于此。
宋嘉定十四年(公元1221年)改北山智果院为祠庙,即今之岳王庙。现存建筑为清朝以后陆续建的。岳飞墓通称岳坟。在岳王庙中线上。墓前建有墓门,过墓门有甬道至墓前,岳飞墓在正中,左侧为岳云墓。
1961年岳飞墓被列为首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岳飞墓占地二十一亩,建筑面积近三千平方米。岳飞“宋岳鄂王墓”左附其长子岳云墓,墓前列文武石俑、石像生。墓门下有四个铁铸人像,反剪双手,百墓而跪,即陷害岳飞的秦桧、王氏(秦桧妻)、张俊及万俟卨四人。
跪像背后墓门上有副楹联:“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出墓阙为碑廊。和“尽忠报国”照壁。岳王庙是岳王墓的附属建筑,由忠烈祠和启忠祠组成,现存建筑大多为清朝所建。启忠祠原祀岳飞父母,1984年辟为岳飞纪念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