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1
1、高空行道树修剪安全操作规程
(1)高空现场作业人员要戴安全帽,不得酒后高空作业。
(2)作业范围要设置安全警示牌,提醒行人车辆不要进入作业区,作业时要注意树下安全和周围建筑物的安全,以免树枝下掉时伤人或损坏公私财物,必要时取得交警的配合。
(3)注意树木上空各种缆线如电力线、电话线等,尤其是电力线,影响操作时,必须先取得电业部门配合,先断电,后作业。作业前要检测电线是否有电,确已断电方可作业。作业中,剪断的枝条应避免压断缆线或挂在线上。
(4)修剪大径的长枝条需在基部裁去的,或长主干截短时不能一次截断,要分段进行。对周围有危险的'枝条,要预先用绳索吊好,锯断后慢慢放下。要特别注意自身安全和周围建筑物、人员的安全。特大树枝修剪或砍伐树木,应由专人负责统一指挥。
(5)使用竹梯上树修枝,竹梯要有足够长度,依靠枝条时须先检查其牢度,竹梯置放要有安全的倾斜角度,一般跟地面成60度左右,竹梯两腿根部都要包上防滑材料。上下树要放稳梯子后再登梯,不得穿滑底鞋上梯。
(6)如竹梯不够长,需攀至更高枝条修剪时应特别注意要攀登的每个枝条的牢度,必要时须佩系安全带。
(7)使用高空车作业者必须熟练掌握吊臂伸缩、升降、旋转的各种控制按钮及操作流程。枝条的重量要在吊绳的承受能力范围内,吊臂下严禁站人。
(8)使用油锯截枝必须仔细了解油锯的性能、功效、注意事项,熟练操作方法,正确安全操作。
2、绿篱草坪修剪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现场,要确定适当的安全作业范围并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提醒行人车辆安全通行,操作人员要在安全作业范围内作业,密切注意行人车辆通行情况,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2)使用绿篱机、割灌机、草坪机作业,必须仔细了解各机具的性能、功效、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熟练操作方法,正确、安全操作,专人使用、机具定期保养。
(3)使用绿篱机操作时操作人须脚踏实地稳定身体,循序渐进,同时注意旁人安全。
(4)使用草坪机、割灌机剪草作业前须清理草坪中的大小石块,以免损坏刀片及石子崩弹伤人。
(5)修剪草坪、绿篱作业时,应按技术规范进行操作,正确使用剪草机、绿篱修剪机等机械设备,防止机械器具伤害人员事故发生。
3、洒水、喷药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
(2)正确使用消防栓、消防带、喷淋枪头进行洒水浇灌时,消防带的接头不能漏水,驾驶员和操作员配合得当,水花尽量避免溅及行人。
(3)喷洒农药时间尽量避开人流高峰,注意不要喷及阳台或活动场所设备。
(4)打药作业时,必须佩戴口罩、防护眼镜与胶手套,方能操作,切实防止人员中毒的事故发生(注:天气炎热,喷药时间应为:上午11时前;下午3时至7时,防止高温喷药易造成药害与人员中毒)。
(5)使用高效低毒农药,科学配比,对人与植物保证安全,严禁使用高毒农药。
(6)喷药车使用完毕,应及时清洗罐内遗留的药液,解缓罐体腐蚀。
(7)库房指定专人负责,农药、化肥、易燃物品要分类堆放,做好使用记录。
4、现场垃圾清理
在绿地保洁过程中,清理出来的树枝、树叶等杂物,不准将其就地烧毁。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存放。
5、车辆安全操作规程
(1)出车前,应对车辆的汽(柴)油、机油、冷却液、指示灯、制动、方向、档位及发动机运行等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一切正常方可出车。
(2)行驶中驾驶人员思想要集中,起步、上路、加减速均应按车辆驾驶有关规定操作,密切注意观察发动机运行情况和仪表盘反映情况,发现异常及时修复。
(3)文明行车,遵守交规,严禁酒后驾车,不准无证驾车,谨慎驾驶,注意安全,严格执行驾驶规章制度。
(4)按规定停放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及时进行车辆保养,车辆使用完毕及时入库。
(5)司机在驾驶园林车辆作业时,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驾驶。
6、养护人员宿舍安全制度
员工的宿舍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私自乱接电线。电焊作业时不准靠近易燃、易爆物品,须持证操作。
7、现场消防措施
做好绿化工作人员的消防器材使用培训,并按规定配备灭火器。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2
为营造美好的景观效果,需要我们每个养护工人都必须尽职尽责,从养护中的每一个细小环节做起,若有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整个景观效果,甚至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损失,所以在每个养护工人心中必须刻有“养护无小事”的宗旨,为此我们必须进一步的加强和完善养护管理制度。
一、养护人员的挑选
1.养护工人必须挑选身体健康,有责任心的,工作能力强,具有一定的养护技术能力的人。
3.根据每个养护工人的表现均有当养护班长的权利,由养护工人共同推选产生,班长必须对现场要特别了解,并且自己必须制定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和现场管理措施,做到有序完善的养护。
4.经确定的养护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和调离。
5.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应根据现场负责人的要求及时更换;6.有一技之长的工人要发扬自己的特长,比如维修机械、苗木的不同季节修剪等一些养护技巧,要与其他养护工人积极交流,以便提高整体养护工人素质及团队的养护水平。
二、现场养护岗位及岗位职责
1现场养护
由,养护主管、养护副主管、现场安全员、区域负责人、养护队长、特殊岗位(技术工人)、普通工人组成。
2.岗位及岗位职责
表岗位养护主管职责负责现场养护的所有工作,协调处理与甲方之间的事情及养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养护景观效果及植物生长质量,做到安全文明养护。负责现场的日常养护工作,协调并解决养护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养护副主管件,配合养护主管,负责现场养护质量。负责养护施工的安全隐患问题,必须懂消防知识,发现现场有任现场安全员何安全隐患问题都必须尽快通知现场主管并及时处理,若发现重大隐患,应要求立即停止养护工作,等消除隐患后即可正常工作。做好各区域的协调工作,把好养护质量关,解决现场养护过程中区域负责人出现的重要技术问题,配合好现场主管,通过各养护技术环节控制,实现保证养护景观效果及植物生长质量。养护队长负责属于自己的养护小分队,区域内发现任何养护问题应及时与区域负责人沟通,做好养护工人的协调工作,保证做好自己小分队的养护工作。技术工人普通工人必须懂得养护技术的各个环节及措施,在日常养护中发现苗木出现问题能及时得当的处理,要做到服从管理,勤勤恳恳工作,配合技术工人做好养护的日常工作
3.各个岗位的评选办法;
(1)区域负责人对现场要特别了解,并且自己必须制定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和现场管理措施,做到有序完善的养护。安排工作到位完善的将给予奖励,对于工作及管理能力差的将会被淘汰。
(2)养护队长要有一定管理能力,必须服众、有责任心,领导安排的工作要按时按量完成,做的比较好的各个方面干的不错的将给予奖励并升职为区域负责人,对于工作及管理能力差并且不积极工作的予以淘汰。
(3)技术工人通过日常养护工作中的表现,进行技术考核后合格的将列为技术工人。
三、例会制度
1.养护班长应每天晚上向现场管理员汇报当天的养护工作情况和第二天的养护工作计划,坚持每天举行一次碰头会。
2.每日例会由管理员、养护班长参加。有紧急情况时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例会人员范围。
3.养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管理员通报或在例会讨论,例会中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
4.每日例会由养护班长传达会议内容并统一安排第二天的养护工作。
四、考勤制度
1.养护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不得迟到早退,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养护人员外出干活或执行其他任务需要向现场管理员请示,填写外勤任务单,获准后方可外出。
3.养护工人外出需向现场管理人员请假。
4.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
5.事假要向现场负责人申请,填写请假条,获准假后方可休息。
6.养护人员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自身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计加班工资。
7.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三天者除名。
五、仓库管理制度
1.所有材料入库必须经管理员验收签字,不合格材料决不入库。
2.保管员对任何材料必须清点后方可入库,登记进帐。填写材料入库单。
3.仓库内设材料帐册,必须有日期、入库数、出库数、领用人、存放地点等栏目。
4.仓库内材料应分类存入堆放整齐、有序、并做好标识管理。并留有足够的通道,便于搬运。
5.油漆、汽油、农药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在仓库内另设地点,不得使用明火。
6.如打药车、小推车等设备不能入库的,要点清数量,做好遮盖工作,防止雨淋日晒,避免造成损失。
7.仓库存放的材料必须做好防火、防潮工作。仓库重地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8.材料出库必须填写领料单,领料人签名。
六、现场养护管理制度
1.养护人员服装统一,保持整洁,不得穿拖鞋、不得光着肚皮上班;发现一次罚款50元;上班时间不准抽烟,发现一次罚款20元。 2.工人大小便必须到生活区厕所,严禁在校园内随地大小便,发现一次直接开除。
3.养护修剪的树枝、残花、以及枯枝落叶、产生的垃圾必须整理成堆,及时清运,做到工完料清,严禁养护区垃圾过夜的情况,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要做到节约用水,严禁浇水时流的满路都是,要做到人走水停。 5.养护人员使用工具齐全,下班后现场不能遗留任何工具,如检查不符合要求,每次罚款50元。
6.工棚必须保持整洁,轮流打扫卫生,生活垃圾,生产废物及时清除;空调由值日生管理,没人的时候必须要关闭,不能有长明灯现象。发现一次罚管理员100元。
7.团结同志,关心他人,严禁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拉帮结伙,恶语伤人,出工不出力,若发现有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拉帮结伙、恶语伤人的`一次罚款100元,屡教不改者扣除本月工资并开除。
8.苗木需要打药、修剪草坪等动用机械时,躲过学生上下课的人流高峰期;学生上课期间不得在教室附近打药或修剪草坪;周六、周日八点之前不得在宿舍区打药或剪草,以免打扰学生休息;做到最大限度减少躁声。
9.现场按区域划分十个养护区,宗照“谁养护、谁负责”的原则,养护工人必须严格按照养护管理办法进行养护。
10.现场管理人员随时进行检查养护工作,不合格的,及时整改;如因养护工人自己的原因造成苗木死亡或病虫害苗木没有及时防治而造成的不断蔓延等带来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由养护工人承担责任,损失经核算后从养护工人工资中扣除;
11.养护工人在现场必须严格服从管理员及养护班长的指挥,对管理员及养护班长的各项工作安排、工作指令、技术要求、操作规范、整改意见等必须严格执行。如发生不服从指挥的,每次罚款200元;
12.施工队应对所有参加养护的人员,进行相应的技能培训,使养护人员对相关养护知识有更进一步的了解和掌握,提高工人的养护技能及对养护工作重要性的深刻认识;
13.为保证提高养护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在养护过程中,养护人员应实行分区“自检”及养护班长应随时检查养护工作,发现有养护问题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交现场管理员验收。
14.在养护过程中,养护班长应做好养护日志及各种检查记录,包括各区养护工人的自检记录;
15.养护人员需按规定佩带个人用具,如发生未按要求佩带并以此为借口耽误干活的,每次罚款50元;
16.每个养护工人配备的水管自行保护,下班后盘好存放到隐蔽地方,不得到处乱扔以致水管丢失。
17.每个养护工人必须保护自己的劳动成果,不许任何人随便践踏草坪,折损树枝等。
18.保证养护工人的相对稳定。对技术特别过硬的技术工人实行奖励。同时淘汰技术不合格的工人。
19.上班工作时间严禁嬉戏、打闹、扎堆聊天。违反者罚款20元,情节严重者、处以100元罚款,屡教不改者扣除本月工资并开除。
20.要做到文明养护,严禁与学生、老师及任何人发生冲突。违反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扣除本月工资并开除。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3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适用于全市各类城市绿地园林规划设计、建设和养护管理。
二、原则
(一)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城市绿化规划设计、建设应从“可持续发展”战略出发,统筹兼顾生态效益和景观效益,保持现有绿化存量,大力发展园林绿化事业,着重生态环境改善,使每一块有限的绿地发挥最大生态效益。
(二)坚持以人为本原则
城市绿地建设应贯彻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原则,因地制宜,各类绿地功能合理,满足不同人群的使用要求,创造良好的生态和景观效果,促进人们身心健康。
(三)坚持科学规划、科学种树的原则
科学规划各类城市绿地,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做到建设必须有规划,施工必须有设计。以科学的态度,按照季节栽种不同树种,适地适树,大力发展乡土树种。
(四)坚持“三高”、“三化”、“三精”原则
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的原则,按照标准化、规范化、工艺化的要求,城市园林绿地规划、施工和养护管理做到精心、精品、精细。
(五)坚持建设节约型园林的原则
按照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循环与合理利用的原则,在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养护管理等各个环节中最大限度地节约各种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减少资源消耗和浪费,获取最大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
三、城市绿地建设
昆明四季如春,年温度变化不大,但干、湿季分明,每年一月份和六月作为植树月,一月份栽种以落叶树为主的树木,六月份栽种常绿树为主的树木,广泛开展城市绿化义务植树活动。
城市绿地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保证500米服务半径,大力建设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城市湿地公园,打造城市风景林。
城市改造项目中的绿地履行报批手续,以保存现有绿化为原则,不得随意砍伐、移栽修剪树木。
新建道路绿化以常绿乔木绿化为主,满足道路绿地率指标要求。
树木栽种按照“昆明市园林绿化树木种植月历”(见表一)的要求,选择适合的树木进行栽种。保证栽种成活率达95%以上。
四、绿化指标要求
(一)公园绿地绿化指标必须满足《昆明市公园绿化规划种植设计导则(试行)》中绿化面积不得少于公园用地陆地面积的80%,绿化用地内树木的绿化覆盖面积不得少于绿化用地面积的.80%,常绿乔木的数量不得少于乔木总数量的80%的要求。
(二)居住区绿地率新区建设不低于30%,旧居住区改建绿地率不低于25%。
(三)道路绿化: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小于40%;红线宽度大于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30%;红线宽度在40-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25%;红线小于4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20%,城市干道绿化普及率98%以上,道路绿化达标率在80%以上。
(四)附属绿地、防护绿地满足绿化用地内树木的绿化覆盖面积不得少于绿化用地面积的80%。常绿乔木的数量不得少于乔木总数量的80%的要求。
五、园林绿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为进一步加强园林绿化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xx)》、《城市绿化工程及验收规范(CJJ/T82—99)》、《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城〔1993〕784号)》、《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导则(试行)》、《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昆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昆明市公园绿化规划种植设计导则(试行)》、《昆明市绿色图章制度》、《昆明市城市绿线管理规定》、《昆明市城市园林绿化植物栽植工程技术规范(试行)》、《昆明市城市立体绿化技术规范(试行)》、《昆明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范》、《昆明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考核标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城市绿地规划设计和建设工作,实施规范化管理。
六、城市绿地规划设计编制要求
(一)城市绿地规划设计包括总体规划阶段、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项目施工设计阶段。
(二)城市绿地布局应以批准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为依据,确定其绿地的范围和性质,编制规划设计。
(三)城市公园绿地按照不同地域、不同地段、不同服务人群进行规划设计,因地制宜,设置休闲、康体锻炼、儿童游嬉等内容,设置避灾场地,绿化以植物造景为基本原则,适地适树,创造多种植物生存空间和小环境。营造出物种丰富、配置合理、群落稳定、景观优美的植物景观。
(四)城市道路绿化以组织车流、方便行人行走为主要功能,兼顾绿化、美化环境,提高绿化覆盖面积的功能。坚持经济、适用、美观、自然的原则,遵循本地自然环境和物候特征,利用丰富的本土植物和自然景物,修建道路时保留原有的古树名木和绿化效果良好的原有树木,凸现城市地域绿化特色。
(五)居住区绿化要满足居住环境的需求,布置相对集中的中心绿地,并设置老人、儿童活动场所。
(六)城市绿地设计克服铺张浪费、苛求形式、贪大求洋,或硬造人工景观等做法,提倡建设节约型绿地,施工节约,中水回用、管养方便。
(七)城市中古树名木必须原地保留,不得移栽。
(八)各类城市绿地的规划设计应由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承担,方案按规定报县(区)、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七、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审批管理
(一)各类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在经规划部门审批,获得《规划许可证》后,报市级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绿化指标、绿化方案审批。
(二)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程序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绿化指标进行“绿色图章”审批,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图纸和绿化方案前往实地查看,并按规定进行指标核算,符合要求的予以批准。
(三)主城范围内建设规模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规划方案需报市园林绿化局审批后,方可实施。规模在200平方米以下的公园绿地规划方案由各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四)提交审批的绿化规划方案按照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深度要求提交图纸和说明书。即:现状分析图、竖向规划图、总平面规划图,植物规划配置图,重要位置的纵剖面、横剖面图、1-2个主要园林建筑单体方案和说明书。
(五)各县(市)、区按照要求,对绿化建设项目的规划成果进行归档。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4
一、日常养护方法
1、浇水:植物生长离不开水,但各种植物对水的需要量不同,不同的季节对水的需要量也不一样,所以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掌握,做好浇水工作。
(1)根据气候条件决定浇水量
A、在阴雨连绵的天气,空气湿度大,可不浇水;
B、夏季阳光猛烈、气温高,水分蒸发快,消耗水分较多,应增加浇水数次和分量。
C、入秋后光照减弱,水分蒸发少,可少浇水。
D、半荫环境可少浇水。
(2)根据品种或生长期来决定浇水量。
A、旱生植物需要水分多,浅根性植物不耐旱,要多浇水。
B、生长期长的植物生长缓慢,需要水分少,土壤透气性差,会抑制根系的生长。
上述浇水量和浇水次数确定的原则是:以水分浸润根系分布层和保持土壤湿润为宜。如果土壤水分过多,土壤透气性差,会抑制根系的生长。
2、施肥:园林绿地栽植的花草树木种类很多,有观花、观叶、观姿、观果等植物,又有乔木、灌木之分,对养分的要求也不同。
(1)行道树、遮荫树,以观枝叶,观姿为主,可施氯肥,促进生长旺盛,枝叶繁茂,叶色浓绿。
(2)观花观果植物,花前施氮肥为主,促进枝叶生长,为开花打基础。
(3)花芽形成,施磷钾肥,以磷肥为主。
(4)树木生长旺盛期,需要较多的养分,氮磷钾肥都需要,但还是以施氮肥为主。树木生长后期应施磷钾肥为主。树木生长后期应施磷钾肥,促进枝条、组织木质化而安全越冬。
(5)肥料分为无机和有机肥两种。堆肥、人粪是有机肥、迟效肥。化学肥料属无机肥、速效肥。
园林绿地由于环境条件限制,有机肥多用作基肥,少用或不用于施肥。速效肥料易被根系吸收,常用追肥使用,在需要施用前几天施用。迟效肥,放入土壤后,需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为根系吸收,需提早2—3个月施用。
3、整形、修剪
整形修剪是园林栽培过程中一项重要的养护措施,树木的形态、观赏效果、生长开花的结果等方面,都需要通过整形修剪来解决和调节。
树木修剪要根据树木的习性和长势而定,主干强的适宜保留主干、采用塔形、圆锥整形;主干长势弱的,易形成丛状树冠,可修成圆球或自然开心形,此外还应考虑所栽植地环境组景的需要。整形修剪的方式很多,应根据树木分枝的习性,观赏功能的需要,以及自然条件等因素来考虑。
(1)整形修剪方式
A、自然式修剪:各种树木都有一定的树形,保持树木原由的自然生长状态,能体现园林的自然美,称为自然修剪。
B、人工式修剪:按照园林观赏的需要,将树冠剪成各种特定的形式,如多层式、螺旋式、半圆式或倒圆式,单干、双干、曲干、悬垂等。
C、自然式和人工混合式:在树冠自然式的.基础上加以人工塑造,以符合人们观赏的需要,如杯状,开心状、头状形,丛生状等。
(2)整形修剪时间
A、休眠期间修剪:落叶树种,从落叶开始至春季萌发前修建,成为休眠期修剪或冬季修剪。这段时间树林生长停滞,树体内养分大部分回归发根部,修剪后营养损失最小,且伤口不易被细菌感染腐烂,对树木生长影响最小。
B、生长期修剪:在生长期内进行修剪,称为生长期修剪或夏季修剪,常绿树没有明显的休眠期,冬季修剪伤口不易愈合,易受冻害,故一般在夏季修剪。
4、除草、松土
除草是将树冠下(绿化带)非人为种植的草类清除,面积大小根据需要而定,以减少草树争夺土壤中的水分、养分,有利于树木生长;同时除草可减少草树争夺土壤中的水分、养分,有利于树木生长;同时除草可减少病虫害发生,消除了病虫害的潜伏处。
松土是把土壤表面松动,使之疏松透气,达到保水、透气、增温度的目的。
5、防治病虫害
花木在生长过程中都会遭到多种自然灾害的危害,其中病虫害尤为普遍和严重,轻者使植株生长发育不良,从而降低观赏价格,影响园林景观。严重者引起品种退化,植株死亡,降低绿地的质量和绿化的功能。
病虫害防治:贯彻“防御为主,综合防治”的基本原则。预防为主,就是根据病虫害发生规律,采取有效的措施,在病虫害发生前,予以有效地控制。综合防治,是充分利用一直病虫害的多种因素,创造不利于病虫害发生和危害的条件,有机地采取各种必要的防治措施。
药剂防治是防治病虫害的主要措施,科学用药是提高防止效果的重要保证:
(1)对症下药:根据防治的对象,药剂性能和使用方法,对症下药,进行有效地防治。
(2)适时施药:注意观察和掌握病虫害的规律适时施药,以取得良好的防治效果。
(3)交替用药:长期使用单一药剂,容易引起病菌和害虫的抗药性,从而降低防治的效果,因而各种类型的药要交替使用。
(4)安全用药:严格掌握各种药剂的使用浓度,控制用药量,防止产生药害。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5
为更好地为住户创造一个生态的生活环境,加强我小区区园林绿化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具体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小区绿化管理实行职责包干制,包干单位要做好本小区的绿化维护工作,负责管理好本小区内的花、草、树木,严防损坏。
第二条:包干单位的绿化管理人员及其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努力学习,较全面的掌握园林专业知识;勤奋工作,培育养护好花卉苗木,不得因旱涝虫等引起的花卉苗木死亡事故发生;园区内如发生花卉苗木被盗、破坏等事故,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或保卫处及财务处。
第三条:园林绿化是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凡已规划与建设的绿地,不得随意占用绿地、改作他用,不得损毁绿地。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做到及时绿化。小区的绿地面积占用地总面积的比例,要贴合国家要求。各种线路、管路的架设要充分思考绿化,对妨碍绿化的,要想办法转入地下。
第五条:小区内要做到定期除草,定期松土、定期施肥,定期修剪草皮及绿篱,造型树等,施水要充足,到达水肥充足,花草常绿。地下停车场上大乔木及生长不良的乔灌木应每季度施农家肥一次,绿篱及草皮每年松土1至2次。
第六条:小区内的虫害治理工作,要以预防为主,平时多检查,按不一样季节容易发生的虫害要及时处理;棕榈科植物,应挂药包,每年(2月、7月)开展不少于2次椰心叶甲虫害防治,并积极配合市政府开展重大植物病虫害防治;使用农药时要控制好比例说明使用,并在小区内张贴施农药的地点及时间。
第七条:小区内要经常打扫,持续整洁干净。不用的花盆要堆放整齐,绿化工具按指定位置存放。化肥及农药要严格管理和存放,修剪的树枝、叶要及时清理,做到小区内清新、舒适、雅致、美观。
第八条:为提高小区内居民的绿化意识,区内设绿化知识宣传栏,作到室内摆花,阳台栽花。
第九条:包干单位建有苗圃(花圃),节假日、喜庆活动应在路口等重要位置摆盆花,用后要及时搬回养护,确保花卉鲜艳茂盛。
第十条:除本规范外,包干单位应配有专职管理人员,绿化建设和管理应设专门的`档案,齐全规范。
第十一条:区内的所有树木,任何人不得擅自破坏和砍伐。需要砍伐的,务必事先报经上级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具体管理“十不准”。
(一):不准爬树折枝、采花、扯挖苗木花卉。
(二):不准摇树、剥皮、刻划。
(三):不准乱挖乱种、损坏树木根基。
(四):不准围树搭棚或紧靠树身堆放建筑材料及其他杂物。
(五):不准在树上牵绳晒物、钉挂物品。
(六):不准在树下生火烧物或靠近绿篱带燃放鞭炮。
(七):不准攀登园林建筑和在园林建筑及小品上乱涂乱画。
(八):不准穿越、践踏绿篱、绿篱带、花坛。
(九):不准向绿篱带、花坛、草皮内倾倒污水、垃圾及其他杂物。
(十):不准损坏花坛池围、树木护桩、园林建筑、园林小品及其他一切绿化设施。
第十三条:电力、电讯等其他线路的安装和施工涉及务必修剪树木时,务必向园区绿化管理部门申报,由园林工人负责修剪,不经许可不得随意乱砍。
第十四条:对认真执行本制度,植树绿化成绩突出,或检举揭发破坏园林绿化或园林绿化设施行为有显著成绩者,给予表扬或适当的奖励。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6
第一条:为促进我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韶关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及管理。
第三条: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区内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规定。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依照本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条: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构建城市园林绿化数字化管理体系,实现园林绿化高效、精细管理。
第五条: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应当按照均衡发展的原则确定绿化目标和布局,规定各类绿地的保护原则;按照规定标准确定绿化用地面积,分层次合理布局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规划的城市绿地用途,因特殊原因确需改变规划的城市绿地用途,应当先修改规划,并按原规划审批程序报批。
不得在城市绿地范围内擅自增设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确需增设的,应当贴合城市规划和有关设计规范要求,并按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确定城市绿地范围控制线,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理解公众监督。
城市绿地范围控制线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
第八条:绿化建设应当严格按照绿化规划实施,以植物造景为主,优化种植结构、提升绿化水平、注重乡土树种的运用。
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应当种植行道树,同一道路的行道树应当有统一的景观风格,行道树应当选择适宜的树种,并优先选用乡土树种。
第十条: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工程进行验收,经综合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十一条:绿地保护和管理职责按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一)政府投资的`城市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等,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养护管理单位负责;
(二)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地,由其养护管理职责单位负责;
(三)单位附属绿地由该单位负责;
(四)居住区绿地由供给物业服务的企业负责,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负责;
(五)生产绿地由经营单位负责;
(六)建设工程范围内保留的绿地,在建设期间由建设单位负责;
(七)在私人庭院内种植树木,由合法土地使用权人或使用人负责;
(八)在团体土地上建设的小公园和街旁绿地等农村绿化,由村民委员会或者村团体经济组织负责。
第十二条:保护和管理职责人应当按照国家、省、市绿化保护和管理技术标准对绿地进行保护和管理。
保护和管理职责人应建立健全绿地管理制度,坚持绿地整洁美观、树木花草繁茂、绿化设施完好,对影响交通、管线、房屋和人身安全的树木及时修剪、扶正,确需迁移、砍伐的,按照本规定第十九条办理手续。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地,已占用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清理通知,限期归还,并恢复城市绿地的使用功能。
第十四条:因建设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征求所有权人意见,协商确定临时占用绿地的位置、期限等资料,按规定报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恢复绿地实际费用向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交纳恢复绿化补偿费和办理相关手续。临时占用期满后,按规定由市、县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组织恢复绿地。
第十五条:经批准临时占用绿地的,占用者应当对临时占用绿地造成相关设施破坏的损害,承担赔偿职责。
第十六条:严格控制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干道绿化带开设机动车出入口,确需开设的须经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因下列原因确需砍伐、迁移、修剪二百株以下或胸径八十厘米以上树木的,应当经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一)城乡建设需要;
(二)城乡基础设施维护需要;
(三)发生检疫性或者新传入的危险性有害生物;
(四)严重影响居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
(五)对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或者其他设施构成威胁;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景。
经批准砍伐、迁移城市树木的,申请人应当对树木所有权人进行合理补偿。
第十八条:砍伐、迁移公园绿地、城市道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地的树木,应当报本级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由其组织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的单位实施。
砍伐、迁移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以外的树木,经本级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由相应的保护和管理职责人委托绿化施工企业实施,所需费用由相应的保护和管理职责人负责。
电力、市政、交通和通信等部门,因安全需要而修剪、迁移、砍伐城市树木的,应当报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由其组织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的单位实施。所需费用由申请单位支付。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紧急抢险救灾确需修剪、迁移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有关单位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可先行实施,并及时报告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绿地管理单位,在险情排除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补办审批手续。
第十九条:申请占用城市绿地七千平方米以下的,及砍伐、迁移二百株以下或胸径八十厘米以上树木的,申请人应当供给以下材料,征得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7
1.目的
确保绿化植物的正常生长,为植物绿化养护工作提供指引,保持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处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
3.定义:
无
4.职责:
部门/岗位工作职责频次/时间
品质管理部负责制定绿化养护作业流程及检查标准,监督指导各管理
处绿化养护工作。每季度至少巡视检查一次。
管理处经理负责管理区域内绿化养护计划方案的实施,并可根据自身
特点制定相应的养护方案,并巡视监督养护情况。每半月至少巡视检查一次。
环境负责人负责审核落实养护计划,并指导、监督、抽查各绿化岗位
工作情况。每周至少巡视检查两次。
绿化负责人负责制订绿化养护工作计划,现场日常绿化养护工作监督
管理,巡视各岗位工作情况。每天至少巡视检查一次。
5.方法及过程控制:
5.1绿化植物分类
5.1.1乔木:指有明显主干,生长高度能超过2米以上的树木。
5.1.2灌木:植物明显主干,生长高度在2米以下的树木。
5.1.3地被植物:贴地或匍匐生长的植物,包括草坪,藤本等其它草本植物。
5.2绿化植物的移植、种植
5.2.1绿化植物的种植宜在雨水充足,植物生长旺盛的季节进行(3--8月份)。
5.2.2种植树木时,需综合考虑树冠、树干等大小,留置适当的土球,保证有足够的根系。
5.2.3绿化植物移植时,应切断主根,尽量保持足够的须根,以使其能迅速恢复生长。
5.2.4为了减少蒸发,保持植物体内有足够的水分,在移栽树木时,一般要去掉三分之二的枝叶。对须根少或难成活的树木,要剪掉所有树叶,只保留树干。
5.2.5移植草皮时,在每块之间须保持适当的空隙。
5.3浇水
5.3.1园林植物的浇水,应遵循不干不浇、浇则浇透的原则进行。
5.3.2室内盆栽植物,应每周喷淋叶面,并用湿毛巾擦拭,每次浇水后,及时清洗垫盆。
5.3.3室外植物的浇水时间,应根据天气状况和季节而定。4至11月份,在9:00之前,15:00以后浇水;11月至次年3月份,在9:00以后,17:00以前浇水。
5.3.4刚修剪过的植物,易被病菌感染,一般在修剪3天,待伤口愈合后再浇水。天气干旱,必须浇水时,应避免把水浇在伤口上。
5.3.5视情况对室外植物浇淋叶面,除去表面灰尘。
5.4日照
5.4.1室内盆栽植物,每周移至室外无直射阳光处,接受一周左右光照。
5.4.2草坪是喜光性植物,应保持足够的阳光。草坪生长过密时,要经常修剪。对于墙角阴暗角落,可种植荫生藤本花木。
5.5修剪
5.5.1乔灌木应保持美观的`形状,枝条无杂乱现象。
5.5.2绿篱花球必须形态明显,无突出长枝。
5.5.3草坪高度应保持在8cm左右。立春前进行较低修剪,一般保留草茎10--15mm为宜,剪完后要用铁耙除去枯叶死草;立秋前修剪的高度为草长的`一半为宜;立冬前修剪高度为草长三分之一,以巩固草根的生长。每次修剪后,对用剪草机不能剪到的树边、墙角等部位,应用割灌机割边。
5.5.4现场绿化养护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园林机械的具体操作方法,按《园林机械操作养护作业指导书》执行。
5.6松土施肥
5.6.1天津土壤多为盐碱土、贫瘠、干旱、易板结。在新植树木时,尽可能加入有机肥,改良土壤。
5.6.2花坛应每月松土,并结合施肥(以复合肥为主)一次。
5.6.3施肥应以复合肥为主,并避免洒落在叶面上,灼伤叶面。
5.6.4每周施肥后应立即浇足够的水,使肥料迅速溶解,渗入地下。
5.6.5对盆栽植物,可先将肥料(尿素、钾肥)溶解,再喷雾到叶面上,浓度控制在0.1-1‰之间,也可直接喷洒罐装叶面肥。
5.7病虫害防治
5.3.7.1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预防性消杀。各管理处可根据具体情况安排,但至少两个月需进行一次。
5.3.7.2对严重的病虫害,应连续多次消杀,直至植物恢复正常生长。
5.3.7.3管理处在对各种植物进行消杀作业时,具体操作办法按《消杀作业控制程序》执行,每次绿化消杀作业后填写《消杀(毒)工作记录表》,并负责对每次绿化服务供方的现场消杀效果进行总结评估并编写《工作评估报告》。
5.8绿化接管
5.8.1管理处绿化负责人(外包的须会同供方现场负责人)检查工程养护质量。
5.8.2接管前绿化施工单位须准备的资料:与地产合同复印件、地产验收合格书(必须有相关人员签字)、验收移交表、绿化竣工图和苗木清单。
5.8.3管理处负责人签字、盖章。现场养护质量不达标的,记录并限期整改,并知会地产客户中心或返修组。
5.8.4管理处正式接管自行养护,或视情况分包给绿化服务供方。
5.9绿化养护的各种具体作业方法执行相关作业指导书及质量记录
5.9.1管理处绿化负责人在绿化养护管理工作中,具体操作办法参考《绿化作业指导书》执行。
5.9.2管理处绿化负责人在对日常养护工作进行检查时,具体标准参考《绿化工作检查标准》。
5.9.3管理处绿化负责人在对日常绿化养护工作进行检查时,须每日填写《绿化效果每日检查记录表》,并每月编写《工作评估报告》。
5.9.4管理处经理、环境负责人在日常检查绿化养护工作时,须填写《管理人员巡视记录表》。
5.9.5管理处绿化负责人日常组织养护人员对植物进行消杀作业时,须填写《消杀(毒)工作记录表》,并编写《工作评估报告》。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8
一、为了绿化美化校园环境,营造静谧舒适的学校园林气氛,特制定本制度。
二、成立以校长为首的包括总务主任、科学教师、花木工在内的校园绿化美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总务处具体负责地貌环境的整理、树木花草的培植及保护工作,协助绿化领导小组实施校园绿化美化工程。
三、根据学校整体格局,认真制定学校校园绿化美化的长远规划。绿化美化是校园建设的蓝图,应包括绿化美化的平面布局,树木花草配置等,以及人力、物力、财力的配置等。
四、制定规划时应集思广益、博采众长、科学论证、精心设计,力求做到实用性与艺术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完美结合,和谐统一。
五、根据规划,按不同绿化区域的条件、类型、作用以及植物不同生长习性,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种植各种花卉、树木及草类,搞好校园花木的有机配植。
六、树木配植做到五结合:
1.落叶树与常青树相结合,以常青树为主。
2.乔木与灌木相结合,以乔木为主。
3.观赏树与经济树相结合,以观赏树为主。
4.木本与草本相结合,以木本为主。
5.点、线、面相结合,以点、线搭配植物为主。
七、花草种植要做到配植合理,还要做到四季常青,四季花香。
八、在搞好校园绿化美化的同时,利用树盆花易搬动的`特点,搞好学校接待室、办公室、会议室、教室等室内的绿化美化,以便让师生们在紧张的学习和工作中,得以减轻劳累、疲倦,使室内也充满盎然的生机,从而实现其观赏的价值。同时组织好师生参加绿化美化活动。
九、搞好校园花木的维护保养,做到“四要”:即春要栽、夏要剪、秋要管、冬要保,还要做到适时施肥、施水,防治病虫害,适时修剪等,从而达到绿化美化校园的目的。
十、对故意毁损树木花草的,不论是教职工,还是学生,均要给予处罚和赔偿;如因图方便跨越护拦造成花木损失的也要给予相应的处罚。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9
一、管理处园艺工是住宅区绿化管理工作的直接职责人,负有培植、养护、管理绿化的职责,园艺工务必做到:
1、熟悉住宅区内的绿化面积和布局,花草树木的品种、数量、名称、特性和培植方法,并在适当的地方公告其植物名称、产地、种植季节、生长特征和管理办法等,方便居民休闲游览与观赏。
2、严格按规范对花草树木定期进行培土、施肥、除杂草和病虫害、修枝、剪叶、补苗、淋水,对大棵的灌木给予造型,丰富绿化资料。
3、持续绿化地清洁,草坪和灌木林内不留杂物、不缺水、不死苗,促进花草树木生长茂盛。
4、义务向业主讲解园艺绿化常识,帮忙业主搞好家庭绿化。
5、园艺工有权阻止违反有关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本住宅区业主是小区绿化的享用人,负有爱护绿化的权利和义务,请遵守:
1、业主不得擅自践踏、占用、损坏绿化地,不得往绿化地排放污水污物或扔垃圾杂物;
2、不得在绿化区内有放养牲畜、追逐嬉闹及其它有损绿地的.行为;
3、不得砍伐攀折花木、涂划树皮或在树上扎铁丝、打钉等,禁止损坏花木的保护设施及花台和周边装饰建筑群;
4、不得用树木晾晒衣物、被褥等东西;
5、行人和车辆不得跨越和通过有警告牌的绿化带,不得损坏绿篱栅栏;
6、不得在绿化范围内堆放任何物品,不得在树木上及绿化带内设置商业广告牌和其它招牌。
三、凡人为故意造成花木及保护设施损坏的,由管理处责令其改正,并赔偿损失。对违反园林绿化规定不听劝阻或刁难、辱骂、殴打管理人员,情节严重的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10
一、为了绿化美化校园环境,营造静谧舒适的学校园林气氛,特制定本制度。
二、成立以校长为首的包括总务主任、政教主任、花木工在内的校园绿化美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总务处具体实施校园绿化美化工作。
三、根据学校整体格局,认真制定学校校园绿化美化的长远规划。绿化美化是校园建设的蓝图,应包括绿化美化的平面布局.树木花草配置,花坛、雕塑、亭台、回廊等建筑小品的设置和安排.以及人力、物力、财力的配置等。
四、制定规划时应集思广益、博采众长、科学论证、精心设计,力求做到实用性与艺术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完美结合,和谐统一。
五、根据规划,按不同绿化区域的条件、类型、作用以及植物不同生长习性,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种植各种花卉、树木及革类,搞好校园花木的有机配植。
六、树木配植做到五结合:
1.落叶树与常青树相结合,以常青树为主。
2.乔木与灌木相结合,以乔木为主。
3.观赏树与经济树相结合.以观赏树为主。
4.木本与草本相结合,以木本为主。
5.点、线、面相结合,以点、线搭配植物为主。
七、花草种植要做到配植合理,还要做到四季常青,四季花香。
八、建立苗圃、花房等形式的绿化美化基地。利用这些基地,在满足学校园林绿化各种规格、品种、数量(包括各种花卉、盆景、树木)需要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绿化科研教学活动,培植新的.`品种,尽可能地发挥其经济效益,做到“以绿化养绿化”,从而增强绿化自我发展的能力。
九、广植树、盆花。在搞好校园绿化美化的同时,利用树金花易搬动的特点,搞好学校接待室、办公室、会议室、教室等室内的绿化美化,以便让师生们在紧张的学习和工作中,得以减轻劳累、疲倦,使室内也充满盎然的生机,从而实现其观赏的价值。同时组织好师生参加绿化美化活动。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11
为了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的园林绿化管理,使全所园林绿化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开展,维护优美的园林绿化环境,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用心搞好园林绿化组的内部管理,坚持各项规章制度,用心提高业务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以高质量、高标准进行园林绿化管理。
二、加强园林绿化植物的养护管理,草坪及地被植物养护规范,持续良好的.观赏效果;公园及城区乔木、灌木和绿篱植物适时修剪造型;用心防治植物病虫害,促进植物健壮生长,使城市到达绿化、美化一流水平。
三、加强对公园及城区名木古树的保护管理,建立巡查制度,随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名木古树的成活和健康成长。
四、保质保量完成公园及城区所需花卉苗木的摆放和栽植,搞好现有盆景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做好园林垃圾处理工作,及时清理园林修剪作业产生的.树枝、落叶和从草坪地被中清除的杂草,保证绿地美观和环境卫生。
六、各段面绿化维护人员工作应积极主动,要与本段面督查人员紧密配合,共同促进工作。
1、在日常管理中,对于督查人员要求及时处理的问题,当日未处理的,督查人员有权提来源理、处罚意见;
2、各段面绿化维护人员发现园林植物病虫害问题,不能处理的,务必第一时间向督查人员报告,并向园林组长汇报,若由于报告不及时而造成病虫害蔓延,影响景观的,将负主要职责;
3、各段面绿化维护人员对本段面内所出现的损害绿化植物、绿地等违规行为,不上报,熟视无睹,造成损失的将负主要职责。
七、加强园林机具和劳动工具的使用管理,务必熟练、正确地操作使用园林机具和工具。机具和工具须由专人保管、规范存放,进行定期保养、检修,确保无故障运行。维护人员使用的工具实行以旧换新。
八、确保园林操作规范,确保园林作业的安全性,增强职工在工作中的安全意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九、园林组长每一天对园林工作检查一至二次,同时做好组内成员、工作的协调和分配。
十、园林组长和分管领导对园林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经检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有关条例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