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兰溪/游沙湖原文、翻译及赏析 游兰溪/游沙湖 宋朝 苏轼 黄州东南三十里为沙湖,亦曰螺师店。予买田其间,因往相田,得疾。闻麻桥人庞安常善医而聋,遂往求疗。安常虽聋,而颖悟绝人,以纸画字,书不数字,辄深了人意。余戏之曰:“余以手为口,君以眼为耳,皆一时异人……
游兰溪/游沙湖原文、翻译及赏析
游兰溪/游沙湖 宋朝 苏轼
黄州东南三十里为沙湖,亦曰螺师店。予买田其间,因往相田,得疾。闻麻桥人庞安常善医而聋,遂往求疗。安常虽聋,而颖悟绝人,以纸画字,书不数字,辄深了人意。余戏之曰:“余以手为口,君以眼为耳,皆一时异人也。”
疾愈,与之同游清泉寺。寺在蕲水郭门外二里许,有王逸少洗笔泉,水极甘,下临兰溪,溪水西流。余作歌云:“山下兰芽短浸溪,松间沙路净无泥,萧萧暮雨子规啼。谁道人生无再少?门前流水尚能西!休将白发唱黄鸡。”是日剧饮而归。
《游兰溪/游沙湖》译文
离黄州东南三十里是沙湖,又叫螺蛳店。我在那里买了田地,因为去查田地的好坏,得了病。听说麻桥人庞安常善于医病,但是耳朵聋,就去他那里看病。庞安常虽然耳朵聋,可是聪明超过一般人,我用纸写字给他看,写不了几个,他就能够懂得我的意思。我和他开玩笑说:“我用手当嘴巴,你用眼当耳朵,我俩都是当代的怪人。”
病好之后,我和他一同去游览清泉寺。清泉寺在蕲水县城外两里左右。那里有个王羲之的洗笔池,池水很香很甜,下方靠近兰溪,溪水倒向西流。我因此作了一首诗歌:“山下兰芽儿,短短的,浸在溪水里,松林里沙子路上好干净,没有污泥。傍晚的雨潇潇下,子规鸟正在鸣啼。谁说人老了就不可能再青春年少呢?门前的溪水都还能向西边流淌!在晚年的时光中不要只是去感慨时光易逝。”这一天,我们喝得痛快了才回去。
《游兰溪/游沙湖》注释
黄州:在今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
因:因为
相(xiàng)田:看田地的好坏。相:察看
庞安常:当时有名的医生,不止医道高,而且不少医学著作,《宋史·方技传》里有他的传
善医:善于医病。而,但,却。
遂:就,于是。
求疗:请求治疗。
颖悟:聪颖,有悟性。
书:写。
辄(zhé):就。
了:了解。
戏:开玩笑。
异人:奇异的人。
郭:城。
王逸少:即东晋著名书法家王羲之。
甘:甜。
兰芽:刚长出的兰花幼芽。
萧萧:同潇潇,风雨声。
子规:杜鹃鸟。
休将白发唱黄鸡:在晚年的时光中不要只是去感慨时光易逝。
是:这。
《游兰溪/游沙湖》赏析
这篇文章可分为三层。
第一层交代沙湖的地点及认识庞安常的机缘。因相田到沙湖而得疾。于是至麻桥请庞安常治疗,这就得以认识了庞安常,引出了下层的记人。
第二层记人与写景。作者这里写与庞安常交谈很有情趣。在记庞安常时,作者能抓住人物主要特征:“颖悟绝人”。“以纸画字”三句是具体说明安常颖悟过人的地方。由于耳聋了,听不到别人的话,但能从观察说话人的神情中了解对方话语的意思,然后用纸写出几个字来表示他听懂的内容,以求验证。这就照应了第一层的。“善医而聋”“遂往求疗”“余戏之”的三句话,很风趣,说明作者与庞安常的亲密关系。“疾愈,与之同游清泉寺”,承上启下,转入记游。这层景语不多,但一路有佳景:“有王逸少洗笔泉,水极甘,下临兰溪,溪水西流。”作者在众多景物中突出兰溪,在兰溪中又捕捉了溪水西流的特征,这是作者发抒情感的契机。
第三层引歌抒情。这首词调名是《浣溪沙》。词分上下两片。上片以写实之笔描绘了一场春雨后的景象。素以溪边多兰著称的'兰溪,兰草已经长出短短的嫩芽,浸染誊溪水两岸。暮雨中杜鹃哀啼。这里作者触景生情,想到了自己的身世。故景中寓情,烘托了妻凉悲戚心境。词的下片,就流水西流来证明事物终归不是一成不变的,人生也有返老还童的可能,它再现了作者遭受人生重大打击后不自悲、不气馁、不自暴自弃的进取精神。同时,也是劝勉人们不要一味地在那里感叹“黄鸡催晓”,而要奋发有为。这就显示了他那“奋厉有当世志”的品格气质。
末句“剧饮而归”,以欢快作结。全文情、理、文兼胜,相得益彰,随物赋形,无不如意。
前者以文叙事,说得简洁、生动,三言两语便勾勒出一“颖悟绝人”的“异人”形象。后者以词说理,前片写景,画出暮春村野景象;后片纯作议论,且一反前人旧说,耐人寻味,而用语形象,能引人思。
清泉寺还与一位才异之人相关,就是东晋著名书法家王羲之,惟此三人(王、庞、苏)都是异常之人。白居易《醉歌示妓人商玲珑》诗借“黄鸡催晓”叹时光易逝、人生易老,而苏轼却反其意而用之唱《浣溪沙》词,这是一种从容自信、旷达乐观的人生豪情,最后一起畅饮而后归。这种人生情怀也使本文具有了一种超然洒脱的韵致。
《游兰溪/游沙湖》创作背景
此文写于宋神宗元丰五年(公元1082年)三月,又名《游兰溪》,作者当时四十七岁。宋神宗元丰二年(公元1079年),苏轼知湖州,谏议大夫李定国。御史何大正上奏,诬他作诗文谤刺当朝,因而被下狱,当年十二月出狱,责受黄州团练副使,空挂虚名。当时作者打算在沙湖买田未成,去相田时认识了医生庞安常,因而创作了这篇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