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环境消杀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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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环境消杀工作计划范文(精选5篇)  时间过得太快,让人猝不及防,我们的工作同时也在不断更新迭代中,是时候开始制定工作计划了。好的工作计划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医院环境消杀工作计划范文(精选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医院环……

医院环境消杀工作计划范文(精选5篇)

  时间过得太快,让人猝不及防,我们的工作同时也在不断更新迭代中,是时候开始制定工作计划了。好的工作计划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医院环境消杀工作计划范文(精选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医院环境消杀工作计划1

  为有效规范丁香镇所有公共场所的预防性消杀工作,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杀感染的肺炎疫情在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传播,确保群众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消杀工作原则

  1、明确消杀范围和对象。在新型冠状病杀流行期间,公共场所(包括政府大楼、政务服务大厅、镇直单位办公楼及公共区域、干部职工宿舍楼道、街道集中场所、集贸市场、各村居办公楼及村组集中场地、中风险地区返乡居家隔离对象的生活区域、易地扶贫搬迁点、公共卫生厕所、垃圾池、垃圾箱、垃圾中转站、畜禽养殖场所等公共区域)所有物体表面开展预防性消杀,不推荐场所内部环境空气采用化学方法进行预防性消杀。

  2、明确消杀方法。针对消杀对象和消杀现场的不同,选择合适的化学消杀剂,建议选用含氯类等高效消杀剂或复合双链季铵盐类消杀剂。物体表面在清洁的前提下,以喷洒和擦拭为主,按照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进行消杀,以确保消杀效果,使用含氯消杀剂作用到规定时间后必须通风且清水清洗干净。

  二、消杀人员工作要求

  预防性消杀工作人员必须采取正确的防护措施,需每日工作前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不超过37.3°C方可开始工作,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或乳胶手套,工作结束后保存好消杀用品,并按要求对消杀场所做好记录。

  三、消杀主要内容

  重点区域及公共区域消杀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各村各部门要全面履行主体责任,负责做好辖区内重点区域、公共区域消杀工作。

  1、镇负责对政府大楼、政务服务大厅、干部职工宿舍、政府食堂、街道集中场所、公共卫生厕所、垃圾池、垃圾箱、垃圾中转站范围内的消杀工作,每日定时消杀。

  2、各村负责所在村办公楼、公共厕所、公共区域范围内的消杀工作,每日定时消杀。

  3、学校负责对镇区学校、幼儿园所在的教室、公共厕所等公共区域范围进行消杀工作,每日定时消杀。

  4、镇卫生院负责对各村中风险地区返乡居家隔离对象的生活区域及镇卫生院大楼范围内的消杀工作,每日定时消杀。

  5、镇民政所负责指导督促敬老院等民政服务机构的消杀,每日定时消杀。

  6、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指导镇交易市场公共区域、饭店、小餐饮、小熟食店、小食品加工店等区域消杀,每日定时消杀。

  7、镇直各单位公共区域消杀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每日定时消杀。

  四、消杀工作要求

  1、强化技术指导。镇卫生院要加强消杀工作技术培训,重点培训消杀的部位、对象、消杀剂和器械的选用、消杀的流程、消杀时的注意事项、个人消杀防护等内容。对技术力量薄弱的地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安排现场培训。

  2、强化督导调度。丁香镇重点区域和公共区域消杀工作专班要加强对各村各部门重点区域和公共区域消杀工作情况进行督促调度,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各村各部门要将当天消杀情况上报至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3、强化物资保障。后勤保障组(党政办)要全力保障消杀所需资金、物资和设备,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坚决杜绝消杀工作人员受到感染。

  医院环境消杀工作计划2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压实主体责任,激活应急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及医护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山东省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第九版)》《山东省本土疫情处置方案(第五版)等文件要求,现对我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调整如下:

  一、基本原则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冠肺炎“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和“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防治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原则,重点是落实外防输入,严防“四个源头”,抓好监测预警,做强“三个探头”。按照“快速反应、分级分区、科学处置、集中收治、分类救治”的工作原则,全面落实医院疫情防控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完善新冠肺炎防控运行机制,及时发现和报告新冠肺炎病例,有效防控疫情扩散,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报告”,提高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发现疑似病例及时处置和转诊,防止医务人员感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早期排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

  (三)规范病例发现、报告、标本采集及运送、医务人员防护等工作。确保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以控制疫情蔓延扩散。

  (四)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管理,确保院内不发生聚集性疫情暴发流行;不发生医务人员群体性感染事件;不发生因救治不力导致患者非正常死亡;防止因境外输入型病例或境内中高风险地区确诊病例院感防控不力和救治不当导致疫情扩散蔓延。

  三、组织管理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调整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负责全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治工作领导,相关重大问题的决策,统一部署预防和控制工作和应急人员的调动。医院成立应急工作医疗专家组,负责参与医疗救治与防控工作。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明院长

  副组长:彭翠珍医疗科主任

  成员:崔永工会主席

  毕方贵公共卫生科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工作,对防控方案、措施的落实作出全面部署。进一步提高医院医务人员认识做好医疗救治与院感防控准备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敏感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彭翠珍任办公室主任,处理相关病例筛查、医疗救治与院感防控准备工作。加强发热门(急)诊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医院多学科做好病例医疗救治与院感防控工作。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疑似患者、临床诊断或确诊患者,做好多学科会诊、重症患者救治及网络直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流感防治工作防控方案的组织、落实、督导及检查。

  (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救治专家组

  组长:彭翠珍医疗科主任

  副组长:郭晓敏医务科副主任

  成员:

  工作职责: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疑似或确诊病例会诊、排查、转诊等,指导临床对疑似病人的医疗救治和医院感染的预防控制及相关知识的培训等工作。服从领导小组调遣,参加专家会诊,指导医疗救治与防控工作。负责组织及督导消毒、隔离和防护等物资的日常储备和应急供应。

  四、应急准备

  (一)做好物资储备。各科室要认真落实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对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各种物资(包括抢救治疗必需的设备、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等)进行调查摸底,对各种专用救治设施、设备做好登记备案。各科室对缺少的医疗急救设备设施要尽快填平补齐,做好各种应急物资储备,并处于可用状态。

  (二)做好应急值班。根据医院应急值班安排,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各科室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切不可擅离职守。值班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各种应急机制和流程,保障应急工作通畅开展。

  (三)做好各领域的具体应急流程和应对措施。包括医院出入口预检分诊、医院病房封闭管理、所有出入人员管理、住院患者管理、后勤保障管理等各细分领域的具体防控应对措施和发生疑似新冠肺炎病例后的应急流程等。

  五、应急措施

  (一)实施分层、分级处理原则,逐级处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在门诊通风良好的醒目位置设立预检分诊点,预检分诊点做好门(急)诊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和登记报告工作,填写预检分诊登记表,同时对接触过患者的医务人员进行登记。严格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强化首诊负责制,所有具有发热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患者一律到发热门诊(哨点诊室)进行就诊排查。

  (二)按要求设置发热哨点诊室。对医院发热门诊设置进行规范落实。配备数量充足、符合要求的消毒用品和防护用品。做好患者接诊及隔离观察工作。切实落实首诊医生负责制度,严格筛查病例,发现符合观察病例时,当及时采取就地隔离措施,进行单间隔离,并立即报告医务科及医院感染管理科,经医院领导小组同意后,立即按程序报告。疫情地区入(返)就诊人员有咳嗽、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全部引导到发热门诊就诊并落实闭环管理。院内其他临床各诊室需保证长期配备数量充足的'、符合要求的消毒用品和防护用品。

  (三)规范核酸检测流程和要求

  对7天内有疫情地区旅居史的、与省外人员有接触史的,一律进行1次核酸检测。根据山东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第9版的通知》要求,进入我院就诊人员查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取代此前需查验48小时核酸证明的要求。院内发热哨点诊室、标本采样等岗位的工作人员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四)病房实行封闭式管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医院病区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探视人员进入住院部,以免交叉感染。疫情防控期间不接受任何家属外带食品或用具进入医院。

  (五)病例发现与报告。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开展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在新冠肺炎监测和日常诊疗过程中,应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六)原则上对于病情不紧急、不严重的患者不安排入院。发热病人在入院前均应采集咽拭子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并经过详细的新冠肺炎排查后收治入院。

  (七)做好院区环境清洁消毒。认真执行通风、消毒制度,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医院每天安排专门人员对全院所有工作区域每日定时通风、定时消毒,特别是加强对病房、门诊等重点活动场所的消毒,做好医院垃圾、污水、污物的消毒处理。

  六、防护要求

  1、发现观察病例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标准预防和额外预防的原则,采取飞沫预防+接触预防相结合,在各环节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及消毒隔离工作,各参加接诊医生及其他参加诊疗的医务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患者检查涉及到的放射等医技科室或其他辅助科室医务人员应做好相应防护工作,并对诊疗过程可能暴露的风险进行评估,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医务人员根据级别选择防护用品。

  (1)一级防护:适用于预检分诊、发热门诊与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医务人员;穿戴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外科口罩、工作服、隔离衣(预检分诊必要时隔离衣),必要时戴一次性乳胶手套,严格执行手卫生。

  (2)二级防护:适用于医务人员从事与疑似或确诊患者有密切接触的诊疗活动;穿戴一次性工作帽、防护眼镜或面罩(防雾型)、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一次性乳胶手套,一次性鞋套,严格执行手卫生。

  (3)三级防护:适用于为疑似或确诊患者实施产生气溶胶操作者,如吸痰、呼吸道采样、气管插管和气管切开等有可能发生患者呼吸道分泌物、体内物质的喷射或飞溅的工作时;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全面型呼吸防护器或正压式头套、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一次性乳胶手套、一次性鞋套,严格执行手卫生。

  3、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防护服等个人防护用品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4、医务人员在诊疗操作结束后,应及时离开隔离区,并规范更换个人防护用品。

  5、医务人员应掌握防护用品选择的指征及使用方法,并能正确且熟练地穿脱防护用品,脱去手套、隔离衣等防护用品后立即手卫生。

  七、消毒消杀

  (一)物体表面的消毒:诊疗设施、设备表面以及高频接触卫生表面,如床栏、床边桌、呼叫按钮、监护仪、微泵、门把手、计算机等物体表面、转运车辆、担架等运输工具(使用完之后立即消毒)首选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不耐腐蚀的使用2%双链季铵盐或75%的乙醇擦拭消毒(两遍)。遇污染随时消毒。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清除污染物,然后常规消毒。清理的污染物可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也可排入有消毒装置的污水系统。

  (二)地面的消毒: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清除污染物后消毒。无明显污染物时可用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每天1~2次。遇污染随时消毒。

  (三)复用物品如诊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应当尽量选择一次性使用的诊疗用品。听诊器、温度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和物品实行专人专用。重复使用的医疗器具应当按照“特殊病原体”中“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双层密闭运送至有资质的消毒供应中心处理,并做好“特殊病原体”标记。病人用过的床单、被套、枕套送洗衣房进行清洗、消毒,棉絮等送有资质的消毒供应中心消毒处理,均应做好“特殊病原体”标记。

  (四)空气消毒:房间、转运车辆或其他密闭场所的空气终末消毒,结合医院实际规范落实。

  (五)医疗废物的管理:患者所有的废弃物应当视为感染性医疗废物,严格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管理,要求双层封扎、标识清楚、密闭转运。

  八、疫情报告

  经医院救治小组考虑为新冠肺炎观察病例、确诊病例时,首诊医生立即进行传染病报告,医院相关部门协助完成其他工作。

  医院环境消杀工作计划3

  鉴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目前呈现输入性、社区化、聚集性趋势,形势严峻,我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1月25日什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指挥部会议精神,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危害,强化环境卫生消杀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传播对群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环境卫生消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李洪同志任组长,人大主席廖小丹、副镇长李波任副组长,镇环境卫生综合办公室、卫生院、畜牧管理站、各村支部书记、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和协调全镇环境卫生消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分工负责全镇重点区域、部位、场所环境卫生消杀工作。

  二、职责及分工

  (一)医疗卫生场所环境卫生消杀工作组

  责任单位:马井中心卫生院、隐峰卫生院

  责任人:吴万高、谢晴明

  责任范围及职责:负责组织人员按照医疗卫生标准,在全镇卫生机构及其工作场所开展环境卫生消杀,并指导全镇卫生消毒杀菌工作。

  (二)集镇市场环境卫生消杀工作组

  责任单位:马井畜牧管理站、隐峰畜牧管理站

  责任人:冉浩、周智平

  责任范围及职责:负责组织人员按照畜禽疾病传染防控要求,在全镇市场,重点是畜禽市场开展环境卫生消杀。

  (三)卫生保洁、垃圾处置环境卫生消杀工作组

  责任单位: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

  责任人:陈浩、刘伟

  责任范围及职责:负责组织对辖区内从事环卫清洁的工作人员开展卫生消毒知识和个人防护培训,组织对全镇垃圾存放、运输、处置设施设备和场地进行卫生消杀,负责对废旧口罩进行无害化收集处理。

  (四)村(社区)重点区域环境卫生消杀工作组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责任人: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责任范围及职责:负责组织动员辖区内重点区域场所(村部、茶馆、餐饮、商店等)开展环境卫生消杀。

  医院环境消杀工作计划4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重点传染病在本辖区的发生和蔓延,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辖区的社会稳定,按照上级指示对重点传染病防治的要求,根据我院的人员、技术、设备等条件,重点工作要放在加强群防群治和组织宣传以及做好疫情报告等方面。现结合我辖区实际情况,制定高公镇卫生院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公高公镇卫生院传染病防治工作方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本辖区传染病防控组织,协调督查等工作。

  二、建立健全医疗救治制度,成立医疗救治小组,赵国春任组长,成员主要由临床医护人员组成。

  小组职责:

  1、迅速对疫情及预防控制效果作出评估;负责对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的会诊,制定对病人的临床诊断、治疗方案以及讨论救治人员的工作指导。

  2、门诊部负责对疑似病人的初步临床诊断,紧急处理、隔离观察及转送。

  3、对隔离、观察人员或疑似病人进行诊治和医疗观察,做好病房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工作,同时,对可能污染的场所、物品、排池物进行严格的卫生处理。

  4、建立病人及疑似病人转送制度,必要时请上级医院的专家小组进行会诊。

  5、做好疫情监测工作,建立疫情报告制度,收集、整理收治病例资料,及时向庄河市疾控中心报告。

  6、药品、消毒物品、应急器械及物资的准备。

  7、指导辖区做好预防控制和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三、疫情处理,成立疫情处理应急小组。

  张磊同志任疫情处理小组组长,成员主要由公共卫生部人员组成。

  1、建立健全重点传染病的报告制度,发现疫情时立即向县疾控中心、镇政府报告。

  2、根据突发事件情形,启动应急系统。合理调拔人员,做好后勤保障,监督检查,疫情报告,现场处理等工作。

  3、及时报请县防控中心派人赶赴现场,针对疫情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加强监测,防止疫情扩散,同时进行流行病等调查,及时采取监测,密切观察疫情动态。

  4、指导有关科室对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同时做好病房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加强对村医疗机构所有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重点传染病防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和免疫规划工作的能力和认识。

  2、加强免疫规划管理。

  3、加强应急物资的储备和后勤保障。

  4、规范疫情管理,设立专人管理疫情报告,并有专用电脑,保证疫情网络24小时畅通,及时准确上报。

  5、加强健康教育工作。

  6、加强支源病防治工作。

  医院环境消杀工作计划5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落实“四早”原则,全面夯实“五有三严”(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严格发热门哨点诊设置管理、严肃流行病学调查、严防医院院内感染),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机制,全力保障群众健康。

  二、工作重点

  (一)预检分诊

  1、预检分诊设置预检分诊台设在医院大厅门口,出入口独立分开。配齐防护物品。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上岗,掌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熟悉新冠肺炎中高风险地区信息。

  2、工作流程

  (1)预检分诊处实行24小时值班,双人双岗制。

  (2)工作人员一级防护上岗。

  (3)对所有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应进行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4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查看是否戴口罩、保持一米线距离、询问流行病学史接触史和新冠肺炎十大症状)。

  (4)对发热患者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登记本》、《基层医疗机构预检分诊信息监测表》。对可疑患者的陪诊人员信息也应登记。凡是具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的患者告知先行核酸检测,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就诊。

  (5)对预检出的发热病人由专人按指定路线引导至发热哨点诊室,做好交接。做好终末消毒并记录。

  (6)做好终末消毒并记录。

  (二)发热哨点诊室

  1、发热哨点诊室设置设置在单独区域,三区两通道。配备诊疗台、诊疗椅、检查床、电脑(医生工作站)、打印机、电话等办公室设备,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一次性压舌板、二级防护用品、医疗废弃物桶、紫外线灯、消毒喷雾器、快速手消毒等诊疗、检查、防护设备设施以及应急抢救药品和设备等。

  2、工作流程

  (1)发热哨点诊室工作人员培训合格后上岗。

  (2)对发热病人复测体温2次,做好发热病人信息登记,2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指导病人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严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2小时内追踪患者去向。

  (3)需留观者,做好留观登记,凭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解除留观。一旦接到核酸检测阳性结果,立即就地静止隔离,立即报告医院疫情防控小组。

  (4)做好终末消毒并记录,规范处理医疗废物。

  (三)严格门诊管理

  1、在门诊走廊设置候诊区域,避免患者发生聚集。

  2、就诊患者全程佩戴口罩

  3、实行一人一诊一室

  4、保持一米线距离

  5、重点科室:实行二次预检分诊

  6、做好科室消毒,并记录,规范处理医疗废物。

  (四)病区管理

  1、住院病人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入院。

  2、病区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严禁探视。

  3、严格执行陪护制度,凭陪护证出入病区。每天对陪护人员侧体温2次,做好记录。

  4、向患者宣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

  5、病区设缓冲病房,设有独立卫生间

  6、病人出院做好终末消毒。

  (五)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

  1、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

  每周进行2次核酸检测,每4天至少有一次核酸结果,保证检测率100%

  2、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患者)

  (1)发热门诊(哨点)就诊人员、住院患者中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立即进行1次核酸检测。

  (2)住院患者。

  ①普通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在入院前48小时内(或急

  诊患者入院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

  ②其他长期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住院期间每周进行2次核酸检测。

  4、核酸检测阳性结果报告

  第一时间通知本人就地静止隔离,对相关人员进行管控,立即报告医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六)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

  1、接种前:预检分诊后,填写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

  2、接种中:三查七对一验证

  3、接种后:留观30分钟

  4、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信息录入

  5、疑似疫苗接种异常反应检测报告及调查诊断与鉴定,疑似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的救治。

  (七)防护物资储备采购并储备不少于三个月满负荷工作状态下的疫情防控物资。建立物资台账,分类分批存放,遵循近效期优先发放使用原则。

  (八)隔离消毒技术与医疗废物处理

  1、防护用品的使用

  2、常用消毒剂的配制使用

  3、紫外线灯的使用

  4、医疗废物处置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院长是防控第一责任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我院应急预案和常态化防控方案。扎实稳妥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导检查,做到人员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切实保障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三)提高认识号召医务人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松劲心态,加强重点环节管理,持续抓紧抓实常态化防控工作。

  (四)加强培训演练学习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培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技能演练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