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工作制度

时间:
管理员
分享
标签: 工作制度 医院

管理员

摘要:

【实用】医院工作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医院工作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医院工作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医院工作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院工作制度1

  1、检验单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注明“急”字。

  2、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木,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

  3、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查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院外检验报告,应由主任审签。

  4、对医院发生的感染流行、爆发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

  5、每月对各科室进行卫生学监测,采集标本进行检验,认真填写化验单并及时下发给各科室。

  6、参与药事管理委员会关于抗感染药物应用的管理,协助拟订合理用药的规章制度。

  7、对购入消毒器械、一次性医疗用品进行审查,对其储存、使用及用后处理进行监督。

  8、及时向主管领导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上报医院感染控制的动态,并向全院通报。

  9、开展医院感染的专题研究。

医院工作制度2

  一、质量控制办公室工作范围:

  质量控制办公室负责协调全院性质量改进和医院质量评审准备工作,组织全院性制度和跨部门工作流程的制定,检查医院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意外事件和质量监控指标的收集、分析、反馈和汇报,组织跨部门持续质量改进项目。

  二、质量控制办公室工作职责:

  1.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起草、制定医院质量改进计划,并督促医院各部门的实施。

  2.掌握和熟悉医院评审标准和各科室质控要求。

  3.负责医院评审标准的解读,根据医院发展规划和评审周期,制定每一阶段评审工作行动计划,并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

  4.组织全院性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并提交相应的委员会讨论,每三年或在必要时修改。

  5.组织和协调相关科室和员工修订医院突发紧急事件预案。

  6.根据医院评审标准、医院制度,制定和修改医疗、护理、后勤相关的质量保证(QA)检查表。

  7.建立全院性质量监测指标,根据指标收集和分析结果的趋势,提出改进措施,并上报相关的质量改进委员会。

  8.组织相关人员对意外事件进行根本原因分析(RCA)和提出改进措施。

  9.负责收集、上报卫计委、省卫计委质量控制和评价监控指标。

  10.参与医院各级质量改进委员会会议,并监督委员会提出的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

  11.联系和安排评审咨询、模拟检查和正式检查等具体事项。

  12.负责持续质量改进工具和方法、安全管理的培训。

  13.协同信息科进行质量数据信息统计评价、分析工作。

  14.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医院工作制度3

  1、医务人员工作时间应衣帽整洁。操作时务必戴工作帽和口罩,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2、使用合格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3、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务必到达灭菌要求。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务必到达消毒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

  4、无菌器械容器、敷料缸、持物钳等,要定期消毒、灭菌,消毒液定期更换。用过的物品与未用过的'物品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5、传染病人应进行预检分诊,按常规隔离。疑似传染病人应在观察室隔离,病人的排泄物和用过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

  6、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每日空气消毒,物品定期消毒。传染病人出院、转院、转科、死亡后应对病人的单元进行终末消毒。

  7、传染病人要按病种分区隔离,工作人员进入污染区要穿隔离衣,接触不同病种时应更换隔离衣、洗手,离开污染区时脱去隔离衣。

  8、供应室务必将无菌与清洁、污染物品分开存放。严格按照消毒方法进行消毒,并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医院工作制度4

  医院收款室工作制度

  1.办理门诊病员收费和住院病员预交金收取工作。

  2.收费人员工作必须认真负责、态度和蔼、语言文明,耐心解释,不刁难,不推诿病人。准确掌握有关收费标准,努力提高效率,缩短病员等待时间。

  3.收费人员在收到病人交付现金时,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填写门诊收据,必须做到姓名相符、项目真实、金额准确、日期一致、字迹清晰。

  4.严格执行医保查证手续和有关比例收费规定,做到姓名、项目、金额相符,防止张冠李戴,错帐漏帐。

  5.收费人员应在每天规定时间内办理结帐,核对所开收据与所收现金是否相符。将所收现金交出纳核收,做到当日收款当日结算上交,不得拖延积压,不准挪用公款。

  6.各种收据必须按日期、编号顺序使用,不得中断或间断。凡写错作废的收据,必须将原正副联粘贴在字根上,并写明注销的原因。

  7.收费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严禁室内会客,不准由他人代替收费、填写收据,否则追查处理。

  8.提高警惕、注意安全,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努力完成各项收费任务。1、收费科在院长和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医疗服务收费工作。

  2、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和《价格法》。

  3、负责对门诊收费室、医保收费室、入出院处三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检查、监督财经法规的执行情况,并做好三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做好本单位医疗服务收费项目的立项、成本测算和价格调整工作,监督实施价格决策,配合当地价格部门开展价格检查,协助解决医患之间的价格纠纷。

  5、建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监测制度,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履行收费公示义务。

  6、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1.实行24小时值班制,坚守岗位,履行职责。

  2.坚持急诊和转诊负责制,积极开展危急病人抢救。

  3.实行门诊登记,内容应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诊断,并逐步推行门诊病历制。

  4.认真做好各种资料和数据的收集,整理、保存,做好上墙图表的填写和管理。

  5.积极开展初级卫生保健各项工作。

  村卫生室财务管理制度

  1.村卫生室的财务接受乡卫生院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在乡卫生院设置总账,村卫生室建立分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周转使用率。

  2.村卫生室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制止奢侈浪费的方针,在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下讲求经济效益。

  3.村卫生室账务应做到:账目清楚、收款付款有凭证、账款相符、日清月结、定期核算,定期在卫生室内公开账务。

  4.公开收费标准,并认真执行,接受群众监督。

  村卫生室药品、处方制度

  1.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国家关于加强药品管理的一系列政令、法规,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2.村卫生室所需药品、器械、卫生材料一律由乡卫生院直接划拨;乡村医生不得私自外购药品。

  3.坚持“计划用药、合理使用”的原则,每月10日—15日上交一次处方,实行处方换药制。

  4.村卫生室必须建立药品入库核对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数量及入库日期,并做好库存药品的保管,防止药品在储存过程中霉坏变质,过期失效。

  5.看病必须有处方,处方必须用钢笔写,不得涂改。

  6.处方内容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品名、剂型、剂量、用法、用量、医生签名及药价。

  7.一般不能超过3天,慢性病不超过7天。

  村卫生室防疫、妇幼管理制度

  1.做好传染病登记、报告、管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控制其发生和流行,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进行疫源地处理、地方病的监测、食品卫生、学校卫生、劳动卫生工作。

  2.按程序做好计划免疫接种,及时填写并保存好接种表、卡、册。

  3.掌握辖区孕产妇和0—7岁儿童基本情况。

  4.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按孕产妇系统管理要求进行产前检查、产后访视、高危孕产妇管理和新法接生。填写并保存好系统管理卡片和登记保

  5.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按儿童系统管理程序和要求进行定期体格检查、登记、填写并保存好系统管理表、卡。

  村卫生室消毒制度

  1.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凡卫生室使用的注射器针头、输液瓶、胶管及其它检查治疗器械,必须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2.注射器、针头做到一人一针一管;压舌板、体温计等做到一人一次消毒。

  3.浸泡各种治疗器械(止血钳、剪刀、镊子等)的消毒液7天更换一次,每次更换消毒液必须在瓶上贴有标签,注明换液者姓名、日期。

医院工作制度5

  1.营养厨房应有专职营养师负责管理,并是按照临床营养治疗方案(处方),治疗膳食的要求正确制作、分发的执行工作室。

  2.保障食品安全,营养厨房的`食品卫生、营养治疗膳食的制作和质量控制接受营养专业人员的指导、监督。

  3.营养厨房的营养厨工设置与床位比是1:25-30;并与工作量与开设膳食种类相适宜

  4.营养厨房的建筑和布局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执行,治疗膳食和少数民族膳食要有专门操作间(或灶)和专职营养厨师。

  5.参加住院患者座谈会,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意见,整改意见有书面资料。

  6.营养厨房工作人员均经医院内部的医学营养学、食品卫生、食品法规培训,考核合格。

医院工作制度6

  1、清洁:用流动水冲洗30S,滴干。

  2、浸泡:500mg/l有效氯消毒液20xxml浸泡30分钟。

  3、漂洗:在流动水下漂洗后,滴干。

  4、干燥:放置在托架上直至晾干。

  5、包装:用纸塑袋进行包装。

  6、消毒:高压蒸汽灭菌。

医院工作制度7

  1、收费员要按医院要求规范仪容仪表、言谈举止。对病员态度和蔼,用语文明,耐心细致,礼貌待人,热情报务;对病员不顶、不气、不刁难。

  2、收费员要认真做好医院收费工作,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准确掌握各项药品价格和医疗项目收费范围,做到正确收取款项,不多收、不少收、不乱收、不错收、不漏收。简化手续,准时在岗在位,准确高效,减少病员排队等候时间。

  3、收费员要认真核对有关发票项目,做到准确无误,交付现金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开出单据,保存好存根联复核备查。

  4、收费员要在收费清单和发票上加盖收费章,每日必须打印出收报表,结清当天收费。收费若有差错,不得以长补短,必须找出原因,报领导处理。

  5、收费员要保管好收费清单、发票。作废的清单、发票要加盖作废章。交结算日报表时必须交清当日的清单、发票以及作废的'清单、发票。用完清单或发票时必须结清领用情况。

  6、收费员要妥善处理病员退款,凡退款者须持有关符合退款手续的凭证方可退款,大额退款需科室相关负责人审批。当日发生者可由原收费员退款,其余时间只要手续完备,都应给予办理,不得推诿。

  7、病员出院应根据病房的出院通知单、病员押金单进行结算、收费或记帐,完善相关手续,做好当天的结帐工作。病员欠费按公立医院欠逃费管理办法执行。

  8、周转金不能超过规定限额,调换零钞要事先通知,不准挪用公款,做到日清月结,打印填制日报表,并按规定登记好发票登记簿,整理好发票,核对无误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款、表、发票存根交银行、出纳、会计。

  9、收费员要维护好收费设施,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做到人离加锁,注意安全,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严禁室内会客。

  10、收费员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服从组织领导,不得随意调班。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窜岗聊天、大声喧哗、吃零食等,不准由外人替代划价收费开票,否则追究处理。

  11、当班人员要负责收费处的卫生工作。

  12、对违纪人员将按医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医院工作制度8

  1、工作人员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

  2、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每位病人操作前后洗手或手消毒。

  3、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使用后的废弃物品,应及时进行无害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4、检验剩余标本和污水,必须与化学消毒剂混合进行无害处理后方可丢弃。用后的培养皿、菌种等应按要求进行高压灭菌等灭火处理后再丢弃。采、验血及血管玻璃器材如要复用,须先用化学消毒剂浸泡处理而后经彻底清洁再高压灭菌后备用。

  5、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或消毒手,报告单应消毒后发放。

  6、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定期开窗通风,明天2次,每次30分钟或以上。每日操作前后必须对工作台进行消毒处理。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处理,防止扩散,并视污染情况向上级报告。

医院工作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医院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医院职工代表大会(简称职代会)制度,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民主管理权利,根据《工会法》以及全国总工会、卫生部《关于加强医疗卫生单位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职代会是医院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院务公开的重要载体,是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制度。

  职代会的主要任务是:审议医院重大决策,参与医院经营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实行民主监督医院,促进单位健康发展。

  第三条职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受医院党组织的领导,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职工的利益关系,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职代会每届任期三至五年,如遇有特殊情况,经上级工会同意,可以提前或延期换届,但期限不得超过本届任期的一半。

  职代会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会议。职代会闭会期间,遇到重大事项或重要问题,经党、政、工联席会研究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临时召开会议。

  第二章大会的筹备

  第五条职代会新组建或换届,必须在院党组织领导下成立筹备领导小组开展工作。筹备领导小组由党、政、工有关人员及职工代表组成。筹备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设立秘书组、代表资格审查组、提案组、会务组等若干专门工作小组。

  第六条筹备领导小组的工作程序:

  (一)提出召开职代会的工作方案。内容包括:职代会代表的选举办法及列席代表、特邀代表的名额分配、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大会日程、议程。安排院务公开、民主评议干部要制定好工作方案;

  (二)提前做好大会提案征集工作;

  (三)做好职代会代表选举和培训工作。

  第七条届中召开职代会的筹备工作,由工会负责。

  第三章职工代表

  第八条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并与医院建立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均可当选职代会的代表。职工代表必须具有较高的主人翁责任感、全局观念及专业技术水平,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能得到职工的认可。

  第九条职代会新建或换届时,应制定职工代表选举办法,并成立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小组。

  选举办法应包括代表条件、代表人数、各类人员比例、选举单位的划分和名额分配、选举方法和步骤等。选举办法经党组织审查并征求行政意见,由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并向职代会预备会议报告。

  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由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工会和职工代表组成,经党组织审查并征求行政意见,由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并向职代会预备会议报告。

  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的主要任务是:①审查当选职工代表是否符合选举办法所规定的条件;②审查当选职工代表比例和结构是否符合选举办法的规定;③审查当选职工代表的产生是否符合民主推荐程序;④负责向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审查结果。

  第十条代表名额。代表名额的确定要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而定。1000人以上,代表应占总其总数的8-10%。500-1000人代表应占总其总数的10-15%。

  第十一条代表构成。职代会的代表应充分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职工代表中应当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后勤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其中一线工作的临床医护职工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70%。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青年职工和女职工代表应保证适当比例。

  第十二条代表的产生。根据医院实际情况,按科室、部门为选举单位,人数过少的部门,可联合组成选举单位。各选举单位按分配的代表名额和结构比例,通过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由职工直接采取无记名方式投票选举,票数超过所在选举单位应到职工数的半数以上才能当选。院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也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在所在选举单位参加选举。

  第十三条各选举单位将选举结果报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或院工会委员会后,由职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有效,确定后张榜公布,并向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审查结果。

  第十四条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至五年,可连选连任。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合一,职工代表在任期内即为工会会员代表。

  第十五条职工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职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参加职代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各项活动;有权对本单位执行职代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参加对本单位行政领导的评议和质询;

  (三)因参加职代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四)对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职工代表因行使民主权利遭受打击报复,可向工会提出申诉,工会组织应积极受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并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直到解决为止。

  第十六条职工代表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业务水平和参加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不谋私利,作风正派,团结同志。不利用代表资格谋求个人私利,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代会的决议,完成职代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

  (四)定期通报参加职代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群众评议监督。

  第十七条职代会的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

  职代会根据需要,可设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列席代表一般是未被选为正式代表的党、政、工、团领导及中层主要负责人,也可以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等。

  列席代表由院工会提名,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批准,但总数不宜超过正式代表的五分之一。

  职代会开(闭)幕式,可邀请老领导和老职工作为特邀代表出席。

  列席代表、特邀代表有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的权利,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八条职工代表的资格管理:

  (一)职工代表调离医院、退(离)休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按规定补选;

  (二)职工代表在医院内调动转岗,原则上其代表资格在届内有效,参加调入部门代表组活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按规定程序撤换代表资格:

  1、因违法违纪、严重失职受到处分的;

  2、不能履行代表义务,无故不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活动3次以上的;

  3、因病假、事假、出国、脱产学习或者停薪留职一年以上,不能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各项活动的;

  4、因其它原因不能履行代表义务的。

  第十九条代表缺额,根据工作需要,可进行增、补选。

  撤换和增、补选职工代表的程序:

  由原选举单位向工会提出撤换或增、补选的申请,工会委员会进行讨论,必要时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作出决定后通知原选举单位;原选举单位按照民主程序进行选举,结果报工会审查,由职代会联系会议决定,并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撤换和增、补选情况。

  第二十条职工代表团。职工代表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民主推荐团长。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职工代表按时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各项活动;

  (二)组织职工代表讨论审议会议文件和各项议案,收集整理职工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上报主席团;

  (三)收集职工代表的提案和合理化建议,整理上报工会和提案审查小组;

  (四)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工作以及大会期间有关的会议任务;

  (五)职工代表大会闭会后,及时向本科室、本部门传达职工代表大会精神,协助、督促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提案和院务公开工作在本科室、本部门的落实;

  (六)主持本科室、本部门的民主管理工作。组织职工代表学习有关政策、文件及民主管理等有关知识,开展经常性的民主管理活动。

  第二十一条职工代表的培训。职工代表一般每年至少培训一次,培训以系统培训与专题培训相结合,内容包括:职工代表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与医疗卫生工作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职工代表大会和院务公开等有关民主管理知识;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有关政策及医疗卫生单位管理的相关知识。具体培训内容可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

  第四章职代会的组织机构

  第二十二条职工代表大会应设立主席团。主席团是职代会开会期间的领导机构,主席团坚持集体领导,实行执行主席制。主席团成员不实行常任制。

  主席团成员在职代会代表中提名,由党政工领导干部、中层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党政领导干部不超过半数。主席团成员一般设7-15人。

  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由筹备领导小组(届中由工会)负责提出后,经职代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第二十三条主席团主要职责:主持召开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听取和综合各代表团对各项议案的审议意见;研究需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和决定的事项,起草大会决议;主持大会期间选举、表决等事项;处理大会期间有关民主管理的重大问题。

  第二十四条职代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若干专门工作小组。专门工作小组受职工代表大会领导,对职工代表大会负责。职代会闭会期间,专门工作小组在工会的主持下开展工作。

  专门工作小组成员可由职工代表和非职工代表组成,组长必须是正式职工代表。成员由院党组织审查并征求行政意见,经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通过,并向职代会预备会议报告。

  第二十五条专门工作小组的主要任务是:

  (一)在职代会召开前,征集提案,审议提交职代会有关议案,做好审议议案的准备工作;

  (二)在职代会闭会期间,根据职代会的授权,审定属于本专业工作小组分工范围内需要决定的问题,并向职代会报告予以确认;

  (三)组织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职代会决议的贯彻实施情况和职工提案的办理情况,听取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四)办理职代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职代会设立执行委员会,在职代会闭会期间,行使职代会职权。职代会执委会成员在主席团成员、工会委员会委员、部门工会主席、普通代表等人员中选举产生组成。职代会执委会应推荐产生正、副主任和秘书长若干人。职代会闭会期间,执委会议由医院工会负责召集。

  职代会执委会成员在任期内调离本院,离退休时,应依照规定程序及时替补,并在下一次职代会确认。

  第二十七条职代会执委会的职责是:

  (一)组织、主持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处理大会期间发生的问题;

  (二)听取、讨论各代表组、专门工作委员会对各项议题、议程的审议意见;

  (三)讨论审议提交大会表决的议题、议程以及决议、决定草案等;

  (四)大会闭会期间代行职代会的`职权,负责处理相关工作;

  (五)决定其他重大问题。

  第二十八条在职代会闭会期间,根据需要或遇特殊情况,可由工会召集,召开职代会联席会议。

  职代会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工会委员会成员、职工代表团团长、专门工作小组负责人、职代会主席团成员,党政主要领导参加。根据会议内容可以邀请有关职工代表参加。联席会议应做好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第二十九条职代会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职代会的授权,根据职代会原则通过的内容修改有关方案,协商处理职代会决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协商处理职代会职权范围内涉及单位局部范围或少数职工利益的临时性问题;

  (三)听取各代表团和专门小组工作汇报;听取院务公开落实情况、职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职代会筹备方案和职工代表的撤换、替补、增补等事项;

  (五)审议、通过或决定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他重要事项。

  职代会联席会议不得代行职代会职权,联席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必须提交下一次职代会予以确认。

  第五章职代会职权

  第三十条对医院建设与发展的重大事项行使审议建议权。

  内容包括:听取和审议行政负责人的工作报告、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包含药品)工作报告,审议重大改革方案,人才建设规划,医院的中长期建设发展规划,重要工程项目、大型设备计划、对外重大合作项目以及医院建设与发展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十一条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行使审议通过或否决权。

  内容包括:医院医疗体制改革、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方案、办法及其它与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第三十二条对职工福利待遇等重大事项行使审议决定权。

  内容包括:职工住房补贴方案、职工福利费使用及管理办法、困难职工生活补助办法以及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第三十三条对领导干部行使评议监督权。

  开展民主评议中层干部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可以结合年终总结进行。对经职代会民主评议为优秀和不合格的干部,可提出奖惩建议。

  第三十四条凡属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都应提交职代会讨论、审议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形成文件。

  第三十五条决议、决定的形成一般经过以下程序:大会主席团根据对各项议题的审议情况起草决议、决定草案;将决议、决定草案交给各代表团(组)讨论,征求意见;主席团集中讨论意见,对决议、决定进行修改,召开大会对各项决议、决定表决。

  第三十六条各项议案一般要求在充分讨论,意见基本一致的基础上提交大会进行表决。表决方式可采取举手或投票两种形式。

  第三十七条经职代会形成的决议、决定的事项,非经职代会同意不得修改。在执行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确需修改,可召开职代会联席会议对修改意见进行研究,并作出相应决定,提请下次大会确认。对涉及面广、与职工利益关系重大的问题,应召开职代会临时会议进行讨论,并就修改内容进行表决,同时,作出新决议、决定。

  第六章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

  第三十八条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一般分为组织筹备、预备会议、正式会议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四个阶段。

  第三十九条职代会召开前应做好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包括确定会议议程、准备大会议案、预审大会材料,和会务准备工作。

  第四十条在职代会正式召开前,应由院工会委员会主持召开预备会议。预备会议由全体职代会代表参加。预备会议一般采取举手方式表决。

  预备会议的主要内容:报告大会职代会筹备情况;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代表增补情况说明;通过大会议题和议程;通过大会主席团和执行主席名单等事项。

  第四十一条职代会正式会议的主要议程:

  (一)大会执行主席核实出席大会的代表人数,到会代表超过代表总数三分之二,确定会议召开的合法性,方可宣布开会;

  (二)致开幕词或由执行主席介绍大会的议题和主要任务,宣布大会议程;

  (三)由行政主要领导做工作报告或对工作报告及有关方案作说明;

  (四)由有关负责人作提交本次审议事项或专题议案的报告;

  (五)由工会主席或者有关负责人分别向大会汇报上届提案处理情况,以及本届大会提案征集情况报告;

  (六)由工会主席就职代会闭会期间召开联席会议所决定的问题,向大会作出说明,提请大会确认;

  (七)以代表团为单位,就大会报告、议案进行审议,对大会的各项决议、决定草案进行酝酿。各组长将讨论、审议意见归纳整理,向主席团汇报;

  (八)召开主席团会议听取意见,对会议议案、决议、决定进行修改,并向大会作出说明;

  (九)大会对决议、决定进行表决,并宣布表决结果。表决结果需要有代表总数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十)按院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干部方案进行公开和评议;

  (十一)致闭幕词或进行大会总结,并在闭幕式上组织职工代表对本次会议进行质量评价;

  (十二)职代会闭会15日内,院工会委员会应向上一级工会报送《职工代表大会结果报告表》。

  第四十二条职代会闭会后,各职工代表团、职工代表、各科室要及时传达大会精神,研究制定贯彻实施计划,动员职工完成职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工会应适时组织职工代表和专门小组活动,督促职代会决议的落实。

  第七章提案

  第四十三条提案内容主要是对医院的医疗卫生改革、管理、分配制度、生活福利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第四十四条提案应一事一案。一般由一个代表提出,3—5名以上代表附议,也可以代表团的名义集体提出。每个提案应包括案由、处理办法和解决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五条提案征集、处理程序:

  (一)职代会召开一个月前,工会委员会或职代会提案小组发出和征集提案的通知,并将提案表印发给职代会代表;

  (二)提案小组收到提案后,应及时登记、分类整理;

  (三)提案小组按立案标准对提案进行审理、立案。立案标准:有实施价值和实施可能;能正确体现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符合规定程序和提案要求。属个人问题的提案,不予以立案;

  (四)没有立案的提案,提案小组应向提案人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五)立案的提案由工会送行政领导签署意见后交承办部门。承办部门根据提案提出的问题在一个月内提出处理意见,限期予以落实,不能落实的要说明原因;

  (六)提案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提案办理情况,将提案办理结果通知提案人,同时将结果记录登记,交工会存档备查。

  第四十六条提案小组在下次职代会上,对提案的征集情况以及处理落实情况进行报告。

  第八章职代会与工会组织

  第四十七条职代会是代表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职代会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决定,对全体职工都具有约束力。

  院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代会的日常工作。主要承担下列任务:

  (一)向职工宣传民主管理知识,提高主人翁意识,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二)组织民主选举职工代表,提出大会中心议题、议程的建议,做好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三)强化广大职工代表的责任意识,提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广泛征集提案;

  (四)提出大会主席团、专门工作小组成员的建议名单;

  (五)做好大会期间的各项组织工作和大会秘书处工作;

  (六)职工代表大会闭会后,宣传大会决议,组织传达大会精神,协助和督促行政有关部门执行大会决议和提案的处理,召集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

  (七)建立与职工的联系制度,组织职工代表对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开展其他形式的民主管理活动;

  (八)反映职工代表和群众的意见、要求与建议;

  (九)制订职工代表培训计划,定期培训职工代表,不断提高职工代表的素质;

  (十)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文书档案。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实施细则经医院职代会通过后实施,由职代会执委会和院工会负责解释。

医院工作制度10

  为保障社会公众和组织依法获取医院信息,提高医院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医院依法执业和诚信服务。根据卫生部《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医院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内容如下:

  一、公开原则

  (一)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

  (二)坚持依法执业,诚信服务的原则,依法公开医院相关信息。

  (三)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做到

  公开内容真实,公开程序规范。

  二、公开范围和内容

  (一)公开范围

  向社会公开

  (二)公开内容

  1、医院资质信息。

  2、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信息。

  3、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和流程。

  4、医疗服务信息(卫技人员执业注册、身份标识、大型设备使用、就诊时间、专家出诊时间、患者须知等)。

  5、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医疗报销政策和补偿流程。

  6、门诊患者费用清单、住院患者一日清单和出院患者总费用清单。

  7、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医疗纠纷处理程序。

  8、各类便民措施等。

  9、医疗服务中应预先告知患者的相关信息。

  10、医院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其它信息。

  (三)不予公开内容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医疗卫生行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医疗信息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医疗专项技术或医疗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内容的。

  4、属于可用于识别个人身份的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5、不属于医疗卫生服务行业法定权限内的信息。

  6、医疗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

  三、公开方式、依申请方式、公开程序及公开时限

  (一)公开方式

  1、在门诊大厅设立信息公开栏。

  2、召开病友座谈会和社会监督员座谈会。

  3、通过网站向公众公开相关信息和监督电话。

  4、通过院报和《×报》、广播电视等宣传载体。

  6、在门诊和病区设立意见箱,公开咨询、投诉、举报电话。

  (二)依申请方式

  社会公众和组织可依法向医院申请获取涉及其自身利益的相关信息。申请应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地址、联系方式、所需信息内容及用途等。

  1、采用书面形式向医院提出申请。

  2、采用在医院网站或电子邮件等电文形式提出申请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

  3、采用信函、传真等提交申请。

  (三)公开程序

  医院在收到申请后及时登记,并根据下列情形给予答复或者提供信息:

  1、申请信息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申请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不属于医院掌握的信息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信息拥有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或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进行更改或补正,申请人未更改或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5、对于同一申请人重复向医院申请获取同一信息的,医院已经作出答复且该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6、对申请人申请获取与其自身利益无关的信息,不予提供。

  7、按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的原则;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医院信息公开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8、如申请获取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须征得第三方同意。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期限内。

  (四)公开时限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公开部门

  医院信息公开办公室

  五、收费标准

  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相关规定,申请人对××医院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须支付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和递送等成本费用。

  六、监督检查

  (一)医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医院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每季度对各科室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医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制度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将追究当事人和科室负责人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

  七、执行时间

  本制度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

医院工作制度11

  我院是一所拥有床位598张,集内、外、妇、儿等于一体的一所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医院感染管理是医疗质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保证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我院医院感染管理科从93年成立以来,通过不断的的持续改进,强化医院感染各环节的管理,使我院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水平逐步提高,在各级各类检查中均获好评。我们的工作体会是: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保证医院感染管理各项工作的落实

  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与安全,在院领导的重视下,我们健全组织,强化职能,成立了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由1名副院长任主任,部分职能科室、临床大科主任共33人为委员,下设医院感染管理科专、兼职人员8人,各科室成立质控小组,形成了完整的三级管理体系,为实现管理目标打下了基础。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对全院各科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质控、汇报质控结果,总结经验,提出可行的改进措施,院感科专职人员,对全院各科实行周质控,加强环节质量管理,各科质控小组常规开展不定期质控,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同时院“质控办”将医院感染管理纳入医院全面质量管理,通过这些管理监控的职能作用,落实了各项制度与计划,保持院感工作持续改进。

  2抓好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员工对院感管理工作的认识,保证院感工作质量

  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涉及医院行管、后勤、医、药、护、技等几乎每名员工,医院感染管理相关知识必须人人知晓,为提高知晓率,我们制定了相应的培训计划,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讲座、编印《院感通讯》,派人外出学习等形式,对各科人员以及进修、实习、新上岗人员等进行培训和考试,使广大员工充分认识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掌握控制医院感染的基本知识与技能,保证医院感染的环节质量及各项制度的落实。

  3健全各项制度,使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根据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湖北省医院感染管理评价标准》及《消毒技术规范》要求,我们制定了各级人员职责,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如消毒隔离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院感染监测制度、医院感染继续教育制度等十项制度,成立了“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专家组”,使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把好消毒灭菌质量关,做好预防医院感染的基础工作

  医院消毒灭菌工作,是医院感染管理的重要一环,各科护士长是负责消毒灭菌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消毒工作的`方法与环节质量控制,院感科负责监控消毒灭菌终末质量,保证灭菌物品合格率为100%。坚持环境卫生学监测,对普通病区空气、物表、手及消毒剂每季进行一次监测,对手术室、产房、口腔科、ICU等特殊区域每月进行一次细菌学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评价、追踪、反馈、处理与整改。每半年对各科紫外线灯管辐照强度进行监测,每根灯管都有照射时间,累计时间及强度监测登记,及时更换新灯管,保证消毒效果,做好预防医院感染的基础工作。

  5把好进货渠道关,保证一次医疗用品的质量安全

  物资供应科必须严把货物质量关,每次采购的物品必须“三证”齐全,对每批次产品的消毒日期、出厂日期、有效期限、生产厂家、产品名称、数量、规格等,保管人员建立专门的登记本,每批进行登记。对输液器、注射器进行数量管理,对低价值的一次性用品进行热源监测、无菌试验抽检,检查合格方可向科室发放,检查各科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保管是否符合要求,保证用品的安全,并监督供应室统一发放与回收,并有登记。

医院工作制度12

  1、医院应有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

  2、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管理部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与医疗护理管理部门共同商量,上岗前进行门诊病历书写规范的培训。

  3、门诊的医护人员应是具有一定临床经验的执业医师、注册护士担任,实行医师兼管门诊和病房的科室,必须安排好人力,实习人员及未授权的.进修人员应在上级人员指导下工作,不得独立执业。

  4、对疑难重症病员不能确诊,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对某些慢性病员和专科病员,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5、对高烧病员、重病员、60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员,应优先安排门诊。

  6、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主治医师(高年资住院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7、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8、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收治病员住院治疗。

  9、加强检诊与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内科应建立传染病诊室,做好疫情报告。

  10、门诊标示清晰明白,设有导诊服务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1、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有饮水设施及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示栏。

  12、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方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医院工作制度13

  一、总则

  医院作为一个医疗机构,为了维护患者的健康和医疗质量的提高,必须建立一套严格的卫生工作制度。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医院工作环境清洁、卫生条件良好,提供安全、卫生的医疗服务。

  二、医院环境卫生管理

  1.医院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是每天24小时进行的,医院保洁人员要按时按点完成各项工作,保持医院内外环境的整洁。

  2.医院应定期对各科室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严格的无菌环境。 3.医院应做好医疗垃圾的分类和处理工作,确保垃圾的安全、环保处理。

  4.医院要经常检查环境卫生工作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医护人员卫生管理

  1.医护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体检,并及时更新体检档案。

  2.医护人员应经常洗手,并戴好口罩和手套,确保医疗操作的无菌环境。

  3.医护人员需要按照规定的着装要求进行穿着,包括工作服、无菌衣物等。

  4.医护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如出现感冒、发热等症状,要及时报告领导,并暂停工作进行治疗。

  5.医护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保持身体清洁,严禁在医院内吸烟、喝酒、乱扔垃圾等行为。

  6.医护人员要接受不定期的卫生知识培训,提高个人卫生意识和卫生知识水平。

  四、患者卫生管理

  1.医院要建立患者疾病传染防控机制,做好传染病患者的隔离工作,确保其他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2.医院要加强对患者的卫生宣教,提高患者的个人卫生意识,引导患者正确用药、正确就医。

  3.医院要建立患者就诊流程,尽量缩短患者在医院内的等待时间,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

  五、医院设施设备管理

  1.医院设施设备要进行定期的检验和维护工作,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转。

  2.医院设施设备使用过程中,要遵守操作规程,做到正确使用,确保安全和卫生。

  六、医院卫生督查

  1.医院应设立卫生组织机构,负责医院卫生工作的制定、落实和监督。

  2.卫生组织机构要定期对医院的卫生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医院要加强对卫生工作的监督,对各科室和医护人员的卫生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估。

  七、违纪惩戒

  1.医护人员如发现有违反卫生工作制度的行为,应立即上报相关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2.对违反卫生工作制度的医护人员,医院有权给予惩戒,包括记过、记大过、停职、辞退等处理措施。

  3.对患者如有违反卫生纪律的行为,医院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劝导、拒绝服务等。

  八、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和完善的地方,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医院卫生工作是医院正常运行的基础,希望全体医护人员和患者共同遵守,共同维护医院的卫生和健康环境。九、医院环境卫生管理的详细规定1.医院环境卫生保洁工作责任划分:

  (1)医院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由专职保洁人员负责,根据科室和区域划分,确保每个区域的清洁工作得到充分落实。

  (2)保洁人员要根据工作计划和工作要求准时上班,严禁迟到、早退等行为。

  2.医院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内容:

  (1)门诊区域:包括候诊大厅、诊室、门诊走廊等。每日清洁工作包括打扫地面、墙面、玻璃等表面,清理垃圾,消毒门把手、扶手等频繁接触的部位。

  (2)住院区域:包括病房、走廊、楼梯间等。每日清洁工作包括打扫地面、墙面、卫生间、楼梯等,清理垃圾,进行床铺整理和更换。

  (3)手术室、检验室等特殊区域:每次手术或检验后,要进行全面清洁和消毒。

  3.医院环境卫生保洁工作要求:

  (1)清洁工具和消毒剂要定期更换,确保清洁的效果和消毒的安全性。

  (2)医院环境卫生保洁工作要做到细致、全面,保持整洁的同时,注重细菌的消除和防控。

  (3)保洁人员要按照科室、区域和时间表进行工作,确保各个区域的清洁工作得到适时落实。 4.医院环境卫生督查:

  (1)医院要设立环境卫生督查组,由质控科牵头,定期对医院各科室的环境卫生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环境卫生督查组要制定检查标准和流程,确保督查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客观性。

  (3)督查工作要及时向医院领导层汇报,对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5.医院环境卫生工作的.奖惩制度:

  (1)医院要建立环境卫生工作的奖惩制度,对卫生工作突出的个人和科室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励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卫生工作。

  (2)对违反环境卫生工作制度的个人和科室,医院将给予相应的惩戒,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理措施。

  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的教育和培训是保证医院环境卫生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医院要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卫生知识教育,提高个人卫生素养。此外,医院要加强对患者的卫生宣传教育,引导患者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减少感染风险,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健康。

  十、医护人员卫生管理的详细规定

  1.医护人员的健康体检:

  (1)每位医护人员入职前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包括常规体检项目和传染病检测。

  (2)体检结果要及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作为医务人员上岗的准入条件。

  2.医护人员的个人卫生要求:

  (1)医护人员应每日保持身体清洁,勤洗手,并严格按照洗手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

  (2)医护人员在与患者接触前要戴好手套,并在接触结束后及时更换。

  (3)医护人员要学会正确佩戴和使用口罩,尽量避免当时呼吸、打喷嚏等行为对患者造成不适。 3.医护人员的着装要求:

  (1)医护人员要根据工作要求穿着岗位上的工作服,并定期更换。

  (2)手术室、ICU等特殊科室的医护人员要穿着无菌衣物,并按照要求佩戴帽子、口罩等防护装备。 4.医护人员的个人行为规范:

  (1)医护人员在医院内严禁吸烟、喝酒、乱扔垃圾等不雅行为。

  (2)医护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尊重患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人身安全。

  (3)医护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如发生疾病感染等情况,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暂停工作进行治疗。 5.医护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

  (1)医院要定期组织卫生知识培训,包括手卫生、消毒隔离、感染防控等方面的培训。

  (2)医院可以邀请专家或相关机构进行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卫生知识水平并增加工作技能。

  十一、患者卫生管理的详细规定1.患者疾病传染防控:

  (1)医院要建立传染病患者的隔离工作制度,确保其他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2)医院要加强对传染病患者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及时发现并隔离这些患者。

  2.患者个人卫生宣教:

  (1)医院要制定患者个人卫生宣教的内容和方式,定期向患者进行宣传教育。

  (2)宣教内容要包括个人卫生知识、正确用药、预防感染等方面的知识。

  3.患者就诊流程管理:

  (1)医院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就诊流程,尽量缩短患者在医院内的等待时间。

  (2)医院要加强对就诊流程的监控和调整,确保患者就诊的顺利和便捷。

  (3)医院要引导患者合理分诊,避免交叉感染的风险。

  十二、医院设施设备管理的详细规定1.医疗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1)医院要制定医疗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计划,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2)设备维护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并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进行维护和保养。

  2.医院设施的管理和使用:

  (1)医院要制定设施管理制度,规范设施的使用和维护。(2)医院要加强对科室设施的监管,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3.医院设施设备的更新和购置:

  (1)医院要根据工作需要和技术发展的要求,及时更新和购置设施设备。

  (2)设备采购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十三、医院卫生督查的详细规定1.医院卫生组织机构:

  (1)医院要设立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卫生工作的制定、落实和监督。

  (2)卫生管理部门要对医院的卫生工作进行全面的规划、组织和协调。

  2.卫生工作的检查和督导:

  (1)医院卫生督查组要按照规定的计划和频次对医院的卫生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

  (2)督查组要制定检查标准和流程,确保督查工作的客观性和有效性。

  (3)督查工作要及时报告医院的领导层,发现问题时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医院卫生工作的考核和评估:

  (1)医院要定期对各科室和医护人员的卫生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

  (2)考核和评估结果要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奖惩和培训。

  十四、违纪惩戒的详细规定

  1.医护人员的违纪行为:

  (1)医护人员如发现有其他医护人员或患者违反卫生工作制度的行为,应立即上

医院工作制度14

  1、根据院长工作计划,结合临床医疗护理工作实际,定期拟定医院护理工作计划,经院长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

  2、经常督促检查护理工作制度和护理技术操作常规及护理工作职责的贯彻执行,提高基础护理和疾病护理的质量。

  3、合理计划和调配使用护理人员,做到护理任务和力量基本平衡。加强对护士长工作具体指导,充分发挥护士长的作用,组织护士长查房和各科之间定期交叉检查。

  4、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开展业余教育和短期学习班。加强护理工作的.技术管理,定期进行护理业务技术考核和技术训练,统一常规技术操作流程。开展护理工作科研和技术革新活动,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5、做好病房管理,达到整洁、肃静、安全、舒适的要求。对病人进行住院指导和生活管理,搞好基础护理,合理控制陪护,积极创造条件,搞好病房设置规格化。

  6、定期对各科(病房)常备药品、器械的清领、保管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7、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实际情况,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预防护理事故,减少护理差错的发生,分析护理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定期向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医院工作制度15

  1.1医院膳食是为住院病人设置的。其种类必须包括基本膳食、治疗膳食及必要的辅助诊断膳食。

  1.2住院病人采用的膳食种类由经治医生下达饮食医嘱,由值班护士准确、完整填写膳食通知单,交给本病区配餐员,在开饭前半小时送交营养科,当餐即执行饮食医嘱。

  1.3餐后新入院未进餐的病人,由值班护士通知营养科(厨房),值班营养厨师按照饮食医嘱的原则,暂提供普食或软食或半流或全流,并保证卫生、保温。下一餐执行饮食医嘱。[page]

  1.4基本膳食食谱在营养师的主持下,由营养师、管理人员(或营养厨师)、采购员共同制定。

  1.5治疗膳食要有专门制作间(或灶)和专职营养厨师,要严格按照治疗饮食操作规范制作,经营养师检查合格后,由配餐员准确、及时发放。

  1.6各类病人膳食必须保证质量、卫生、温度和发放准确。

  1.7病房和营养科均建立住院病人膳食一览表牌,要及时更换更改膳食医嘱。

  1.8食谱制定要有季节性,要照顾特殊饮食习惯、民族风俗和宗教信仰。要照顾不同经济条件的需要。

  1.9开饭时间提前或后延不得超过半小时。

  1.10匀浆膳、配方膳按有关营养配方要求和配置方法严格执行,半流和全流加餐必须当餐做,当餐用。

  1.11做好成本核算

  2营养科/厨房值班制度

  2.1营养科/厨房执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名单报医院相关部门。

  2.2值班人员包括营养厨师和病区配餐员。节假日营养师参加白天值班。

  2.3值班厨师负责新入院病人膳食、半流加餐、全流加餐的制作,病区配餐员负责发送。要保证质量、温度和发放准确。

  2.4值班人员负责营养厨房的防火、防盗等安全警戒,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要有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

  2.5对值班人员要有调休制度。

  3食品采购、保管、供应和采样留检制度食品采购

  3.1各类食品的供货单位,须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3.2采购食品时,须向供货方索取该批食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及发票。

  3.3采购食品时应对食品进行感官检查及保质期。

  3.4按需、有计划地采购,以保证食品的新鲜和卫生质量,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3.5食品运输过程中,应防雨、防尘、防蝇、防晒。冷藏、冷冻食品要注意保温。

  3.6根据需要进行采样留检。

  4食品库房

  4.1由专人验收,确保食品质量。

  4.2入库食品须建登记卡(包括品名、供货单位、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日期等)。

  4.3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选择适当条件进行保管(常温、低温、保鲜、隔离等)。

  4.4常温库房要做到清洁、通风,并有防鼠、防蝇、防潮设施。冷库内要保持清洁,及时除霜,食品摆放分类,食品间留有一定空隙,保证冷藏效果。

  4.5从原料到成品,应做到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生活用品等隔离。

  4.6凭收货/领用单做帐。注意先进先出,尽量缩短贮存时间。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及时处理,不得使用。

  4.7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私人用品。

  5烹调加工

  5.1加工前,由专人验收原料,确保质量。冷冻食品要在室温下缓慢地彻底解冻,已解冻食品不得再冷冻。

  5.2各种食品原料加工前须洗净。蔬菜与肉类、水产品要分池清洗,避免交叉污染;禽蛋应冲洗外壳,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5.3生熟要分开。用于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容器和用具(刀、砧、板、桶、盒、筐、抹布等)应标识明显,严防交叉使用,并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5.4食品加热要彻底,防止外熟内生。

  5.5应严格按照各类膳食常规及营养师的膳食配方进行加工烹调,不得随意更改。

  5.6尽量缩短加工至食用的间隔时间。热菜贮存尽量避免使用过大容器。若加工好的食物2小时内暂不食用,应在高于60°C或低于10°C的条件下存放。

  5.7加工好的熟食,一般应当日用完,做到尽量不剩或少剩。不再食用已烧熟的隔日蔬菜;剩余食物若要继续食用(蔬菜除外),须凉透后放入熟食专用冰箱冷藏保存,不可暴露存放在室温下。再次食用前,须彻底加热,不可掺入新的熟食品中。

  6膳食供应

  6.1加工后的食品应妥善盛装在统一、清洁消毒的餐具内,采取一定的保温、保洁运输方式,保证患者吃到热菜热饭。

  7采样留检

  7.1按食品卫生法要求,菜肴烹调完毕后,凡批量供应的菜肴,须采留样品一份(不少于100克),置清洁用具内,存放入冰箱,保留48小时,并作好留检的有关记录。

  8备餐间

  8.1应专用、封闭,并配有紫外线消毒灯和专用的冷藏设施、洗手设施、熟食加工专用工具等。室内应有降温措施,室温不高于25°C,工作人员进出须两次更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