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保护清风行动工作总结 野生动物是指在自然环境中生长而未被驯化的动物。野生动物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野生动物保护清风行动工作总(精选12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野生动物保护清风行动工作总结1 我市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在省……
野生动物保护清风行动工作总结
野生动物是指在自然环境中生长而未被驯化的动物。野生动物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野生动物保护清风行动工作总(精选12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野生动物保护清风行动工作总结1
我市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在省林业厅关心指导下,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在全市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认真执行“加强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严格执法检查,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各类违法行为,有效地保护了我市的野生动物资源,回顾20XX年上半年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开展宣传月活动,提高全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从4月10日开始,以“繁荣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的“爱鸟周”活动全面展开。截止4月30日,我市共刊登宣传文章5篇、倡议书8篇,发送短信10000条,发放宣传手册3000份,发布宣传片1部,悬挂标语横幅36条。
特别是在4月16日,德清县下渚湖湿地公园举行了由浙江省林业厅、浙江大学、浙江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主办,德清县人民政府承办的朱易地保护暨浙江种群重建项目启动仪式。朱是我国一级重点保护的“国宝级”鸟类物种,也是典型的湿地鸟类,具有珍贵的观赏价值和极高的科研价值。此次引进的朱,有5雄5雌,共10只。今后我市将深入系统地开展朱人工繁育、野外驯化、野生种群重建,以及提高繁育子代的繁殖潜力和抗病能力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此外,市本级针对吴兴区养殖鳄鱼的势头强劲,存在许多隐患的现状,会同区农林发展局着力加强管理。目前起草了《鳄鱼驯养繁殖与经营利用管理规范》,并正在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二、规范各类野生动物许可制度,在保护中求发展。
为了严格实行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利用核准证、野生动物运输证等许可制度。年初我市还制定了《市林业局野生动物管理审批项目说明》,进一步规范了省重点以下野生动物的驯养与利用管理。
据统计,全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单位为32家。驯养繁殖的品种有梅花鹿、鸵鸟、河麂、蓝孔雀、鳄鱼、龟、蛇等。其中吴兴上跃龟鳖苗种有限公司发展势头较为强劲,该公司年产值已达到了20XX万元左右,去年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已经在开始驯养繁殖湾鳄、暹罗鳄。
三、加强疫源监测,积极防控动物疫病。
我市长兴县扬子鳄保护区及德清县下渚湖湿地公园已被列为国家级重点疫源疫病监测点。如长兴县扬子鳄保护区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专项资金,添置监测设备,进行24小时全天候监测。同时,安排专业人员加强巡查和值班,坚持每天在15时将全天监测情况进行汇总后上报省林业厅。德清县下诸湖湿地公园监测点也已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厅要求,专门聘请三合乡沿河村干部每天两次对该处进行巡查,并登记好巡查发现的各种情况。监测点工作人员,每天进行一次观测,做好观测记录,一旦发生异常情况立即上报。
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查处违法经营活动。
我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加强与工商、城管等部门的配合,加大对经营野生动物市场、宾馆、酒楼的监督检查力度,上半年,全市收缴青蛙300多斤,蛇类50余条,全部放归野外。除此之外,我局进一步规范了野生动物救助工作,专门制定了《受伤野生动物救助管理办法》,上半年救助受伤野生动物26只,其中有国家重点保护的雕、雀鹰、白鹇、猕猴,省重点保护的白鹭、夜鹭、獾等。
五、主要存在的问题。
1、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取难度较大。1999年12月,省厅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林计[1999]301号),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但在实际操作中,收费额度很难掌握。省厅出台的《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中无蛇类一项,故部分蛇类养殖单位在受到养殖技术和政策的双重影响下,纷纷转产或停产。
2、特别是疫源疫病监测点工作人员,一是受专业知识的限制,技术能力有所欠缺,对鸟类的具体品种、生长特性、疫病传染的主要特征等,不能做到熟练掌握。二是没有专门的检测设备,无法对疫病进行确定,导致监测点的监测功能不能完全发挥。三是由于缺乏资金,导致监控设备在数量和覆盖面上还远远不够。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野生动物是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野生动物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构建和谐社会有着积极的作用。虽然我市的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有许多地方有待完善。今后,我们将一如继往,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
1、每年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为载体,面向全社会开展爱护野生动物的宣教活动,提高全民保护意识。
2、加强对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救护力度;扎实做好陆生野生动物和候鸟疫源疫情疫病监测与防控工作;完善长兴扬子鳄保护区、德清下渚湖湿地保护区及其他自然保护小区的建设。
3、严格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核准证的审核审批;定期进行执法检查,加强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单位的监督与管理。
野生动物保护清风行动工作总结2
按照局里安排和要求,围绕局里的中心工作,结合我站的工作实际情况,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防控工作。
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为了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个防控工作,我站积极的进行部署,要求各乡镇广泛宣传,林业员对重点区域加强巡查和监测,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将重点区域落实到专人。同时,对重点地区进行了细致排查,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进行了重点检查,一查进货来源,二查卫生防疫,三查销售渠道,特别重点监督其做好防疫工作。在做好宣传和监控的同时,做好了应急准备,制定了应急预案。由于措施得力,保证了我县未出现野生动物疫源疫病。
二、继续抓好宣传不放松。
多年来长期的宣传,使群众对保护野生动物的认识大大提高,但由于我县野生动物资源较少,群众直接接触的机会不多,因此,宣传工作需要常抓不懈,才能使野生动物保护融入群众的意识中。我站通过发宣传资料,下乡时主动向群众宣传等形式,长期不懈地宣传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使群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进一步提高,发现受伤野生动物主动救护,发现捕捉和贩卖野生动物的就举报。我站又通过这些生动的事实,既对当事人主动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给予表扬,又向周围群众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和防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有关知识,使群众受到的教育既生动又深刻,大大提高了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自觉性。
三、依法管理,积极服务。
在加强对野生动物保护、对野生动物养繁殖、经营依法管理的同时,我站积极、热心地为群众服好务。一是对咨询养殖、经营的进行细致的解答,并到现场进行指导和建议;二是对符合条件的以最短时间为其审核、上报;三是对合法从事养殖、经营户提出合理化建议;四是从法律、法规及政策方面提供服务。我站的热心服务、受到了养殖、经营户的普遍赞扬。
四、加强管理,严厉打击。
为了保护好我县的野生动物资源,规范野生动物养殖、经营行为,我站加强了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的管理。经常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进行检查。检查其进货来源和销售渠道是否合法,督促其合法养殖并完善养殖条件和措施。还对经营市场进行明察暗访,查是否无证经营野生动物或非法收购野生动物。在加强管理的同时,我站还加大了对破环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针对我县野生动物资源较少,个别人员受利益驱使,仍四处乱捕蛇、蛙,有的人未经批准违法收购、经营的现象,我站将此作为重点打击对象,通过向知情人了解情况,暗布监控哨等,及时准确地掌握情况,一经发现,坚决严厉打击。根据举报线索,查获违法收购野生青蛙一件,没收青蛙近两千只予以放生,并对当事人处予追缴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及罚款的行政处罚。另外,我站还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开展了对野生动物经营市场的专项整治活动,对驯养繁殖场、市场、餐馆等进行了重点检查,规范了市场秩序。
五、积极做好其他工作。
我站在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还注重抓好日常事务工作和局安排的其他工作,完成了退耕还林迊检联乡工作及其他突击性和临时性安排的工作。
野生动物保护清风行动工作总结3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是自然生态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人类的生存、生产、生活都具无可替代的作用。由于种种原因,野生动物资源急剧下降,很多种类已经灭绝或者处于濒危状态,而且还在继续。物种灭绝后不能复生,所以,我们作为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已充分认识到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性,严格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促进野生动物的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坚决打击各种违法销售野生动物现象,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总结如下:
一、大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
今年4月,在全省的“陆生野生动物宣传月(4月)”和“爱鸟周(4月10-16日)”期间,我局专门制作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电视专题片,在县电视台和调频广播播放15天;在县城主街道悬挂保护野生动物的横幅标语,2幅;张贴分发“ 提倡不食野生动物,树立饮食新观念”《倡议书》200份;对有关野生动物救护事件以及打击破坏野生动物的案件进行电视和报纸报道。
通过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普遍提高,都已认识到野生动物受国家法律保护,并非野生无主,所以,群众凡发现国家保护的或不认识的动物,都能立即报告或救送到林业主管部门,发现非法狩猎或违法经营的,也能主动举报,一种人人保护野生动物的氛围已开始形成。
二、全力拯救病危受伤的野生动物
凡发现病危、受伤、迷途或群众救送野生动物的野生动物,我局都全力救护,对正常的动物,选择合适的生境进行放生,对受伤的或病弱的救送至XX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救护。2008年,我局共拯救受伤或病危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猫头鹰、白鹇等4只,夜鹭等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5只。
三、依法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
(一)依法加强狩猎、养殖、经营审批管理。
我局按照国家、省有关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严格野生动物的狩猎、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的审批发证制度,严把审核关,对不符合规定的、驯养繁殖技术没有成熟的,坚决不予审批;对已审批发放证件的单位进行管理,并按期进行年审,有效地规范我县野生动物养殖经营的合法化环境,促进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事业的发展。
(二)开展了赛加羚羊角、川山甲片和稀有蛇类原材料库存情况调查及使用计划申报工作。
7月,我局对全县主要医院和医药单位的川山甲片、稀有蛇类原材料的库存情况进行了调查,全县川山甲片、稀有蛇类原材料的库存量仅29公斤,同时,对2008-2009年度消耗计划进行了申报,全县2008-2009年的消耗计划共170公斤。
(三)鼓励发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业。
根据国家林业局规定养殖技术成熟可以养殖的野生动物种类,鼓励发展养殖技术成熟的野生动物养殖业。2008年,新发展杂交野猪、环颈雉、绿头鸭、野兔、石蛙等养殖场6家。
四、坚决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活动
(一)组织开展了 “飞鹰行动”。
4月-5月,根据省林业厅的统一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 “飞鹰行动”,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场所、狩猎人员、主要宾馆饭店、交通运输等进行了检查,对违法运输、经营野生动物行为进行查处、对违法狩猎(放电猫、铁夹、吊等)进行了多次检查和处理。检查中发现:部分饭店及菜市场仍有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的现象,本次行动查获没收少量的蛇类、黄麂、蛙肉等野生动物及铁夹等禁猎工具,对违法养殖经营的予以打击和取缔。
(二)开展了奥运期间专项整治工作。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迎接2008北京 “绿色奥运”,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于7-8月,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奥运期间XX县野生动物规范管理整顿工作专项行动。
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单位进行了一次大检查,确保宾馆饭店的点菜柜、商店、药店等不出现销售敏感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现象;对一些“野味”馆,进行了清理、摘牌;全县猎民停止一切狩猎活动;不开展野生动物表演、展示;暂停野生动物广告等等,净化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环境。
目前,由于各种人为的原因,许多野生动物种类已处于濒临灭绝的状态。近几年,滥食野生动物的现象屡禁不止,使得许多已经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的处境更加艰难。要彻底改变这种不文明的行为,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野生动物是我们人类生存环境中无可替代的一员,地球上不能只剩下人类,野生动物的命运取决于我们人类今天的认识和行动。我们作为野生动物的主管部门,将不遗余力,一如既往地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工作,坚决打击销售违禁野生动物的现象,全力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让野生动物永远为人类的生存环境增姿添彩。
野生动物保护清风行动工作总结4
为依法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区农经委督导六组主要负责督导金桥街道执行《东丽区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专项行动方案》情况。金桥街道结合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在开展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专项治理攻坚行动中,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领导重视,部署周密,行动迅速
在区委、区政府、区农委会议部署后,我督导六组立即召开小组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会议精神,把握工作原则,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安排,全体成员立即进入工作状态。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每日深入督导街道,主动了解情况,研究问题,立足实际,增强做好督导街道全面巡查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我组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峻性,增强严打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导,依法履责,坚定不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强化责任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金桥街道召回休假干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培训。同时,建立协调机制,金桥街派出所及全街各部门树立“一盘棋”思想,既分工负责,又密切配合,街、村(社区)两级干部全员出动、全力以赴,昼夜不间断开展重点地区部位清查整治,对发现的隐患问题线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告行业主管部门,行业部门主动担当,依法督促隐患整改、查处,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级主管部门汇报,切实做到上下联动、密切协同,共同推动专项行动工作开展。
三、依法巡查,全面覆盖,成效显著
为进一步加强昼夜巡查力度,我组共同与金桥街道巡查人员、金桥街派出所民警对排查过的重点点位进行无间断、无死角的再次排查,做到“横到边、竖到底、全覆盖”,截至10月5日上午8:30,累计出动巡查车辆16辆,巡查人员52人次,巡查老村台12个,巡查空置厂房、建筑工地、湿地湖泊、荒地、鱼塘和养殖场等共计38处,涉及860万平米,巡查4条河道沟渠沿线8.5公里,完成全部街域范围地毯式排查工作,发现获取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1条,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和区野生动物保护专项督查组,切实做到了巡查到位,整治到位。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长效保持
通过加强法律宣传工作,让群众做到知法守法,减少个别群众因不懂法而造成的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主要做法:一是通过悬挂标语和发放宣传材料的形式,在重点区域和社区居民活动场所开展宣传教育,截至目前,累计悬挂宣传条幅2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二是发挥文明志愿者作用,以耳口相传的形式将法律法规宣传到每家每户,提高保护野生动物意识。三是借助新媒体的宣传渠道作用,依托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传播平台,将宣传内容以短消息的形式在公众平台中进行推送。四是公布街域内监督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力量,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配合街道摸排各类线索、消除各种隐患、堵塞防范漏洞,有效提升全街社会治安环境,打好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攻坚战。
野生动物保护清风行动工作总结5
在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县委、县政府和全县干部群众的关心、支持下,我局紧紧围绕着全省林业生态文明建设这一主要任务,认真履行管理、协调、监督、检查职能,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各项工作稳步开展,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2021年的野保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1.白马鸡资源保护,为保护好我县白马鸡资源,树立我县生态旅游新的品牌,长期与北京林业大学自然保护区学院合作,深入研究并积极探索白马鸡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之路,为今后的白马鸡资源保护工作和创建白马鸡生态旅游品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并积极配合中国野生动物之乡完成中国白马鸡之乡的编撰。
2.严格执行林地、保护区资源管护责任制,打破多年简单的看山护林传统模式,加大理亚路沿线及兴伊措周边禁止开发区日常巡护监管力度,特别是增加人类活动频繁区域的巡查密度,形成纵向到边、横向到底的巡护监管网络,全县范围内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率达到98%以上。
3.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采取发放资料、张贴宣传单、召开会议等宣传方式,加强环境保护、森林资源、保护区管理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制观念,努力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社会氛围。
(二)湿地日、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宣传活动工作开展情况
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向全社会普及林业、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知识,是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今年根据我县实际,利用“冬季候鸟迁徙期”“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植日”结合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深入各乡镇下乡的机会,紧密结合当前公众关注的鸟类和人类生存健康问题、围绕野生动植物、湿地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了规模不等、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对野生动植物保护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自觉性也进一步得到了提高,群众参与野保的意识明显增强,形成了“保护好野生动植物就是保护自然生态平衡,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已”的良好态势。并与县域内的餐厅、酒店、商铺张贴倡议书和签署不经营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协议书,据统计在开展野生动植物暨湿地资源保护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中共出动宣传车辆37台次,张贴宣传标语8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三)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决定》,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全县继续以各林业站为监测点,855名生态护林(草)员全员在岗在位,履行职责,对全县13个乡(镇)切实开展巡山护林,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按照省州要求及时上报监测情况。
(四)清风行动、网剑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猎杀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将清风行动、网剑行动工作与森林草原防灭火、市域治理工作有机结合,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农牧农村局、卫健局、公安局对县域内经营市场、商户非法猎捕、食用出售、收购、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开展联合执法,截至目前我县累计出动执法车40次,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监督检查经营市场、商户350余家,协调市场监管局共同处理一起非法网络销售国家保护野生植物案件。
(五)野生动物救助工作情况
今年我局积极开展野生动物救助工作,7月救助国家二级
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猕猴一只并放归,10月救助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黑鹳一只,由于伤势过重死亡后进行了无害化填埋处理。
二、存在的问题
(一)由于我县地广人稀,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工作人员在具体工作中业务能力不足,还不能适应新时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需要。
(二)由于上级部门对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资金的投入极少,导致野保工作经费严重缺乏,没有专门的交通工具和执法装备,同时执法机构也不够健全,人员编制偏少,执法力量和执法力度不能充分得以体现。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自觉地承担起建设生态文明的历史使命,力争在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公园建设、湿地资源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等各项工作中不断开拓奋进、创造新的业绩,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认真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各项工作,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力度;
(二)进一步做好全县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
(三)规范野生动植物行政审批程序、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切实保护好我县现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
(四)继续加大项目储备。十四五期间积极争取国家、省、州级林业及自然保护区各项目建设,推动县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加大冬季候鸟迁徙的监测和保护工作。
野生动物保护清风行动工作总结6
按照上级关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市森林公安局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市森林公安局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充分发挥职能,开展了“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春季行动”“昆仑2020”等打击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今年共办理各类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4起,查获野生动物39只,救治野生动物15只。
(二)多方沟通联系,加强协作。一是充分发挥与林政、野保、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作战能力,认真开展联合专项执法行动。今年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在省森林公安局、市林业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与市场监管、农业、海关、林业、公安等部门开展了联合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通过强化执法联动,突出案件查办,严厉打击涉及野生动物违规违法行为。二是加强与湿地管理、野生动物救助、动物园等单位沟通联系,进一步理顺野生动物救助渠道,共同做好野生动物救助工作。三是不断加强与地方公安机关、高速交警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探索建立了周边省、市、县森林公安机关联动合作机制,积极拓宽警务合作机制,利用豫晋陕黄河金三角地区三省五市警务合作体、黄河滩区生态涵养带、伏牛山地生态区警务合作体开展警务合作,灵通情报信息,进一步加大跨区域运输贩卖野生动物案件查处力度。
(三)多点布控,严防犯罪。采取加强巡护、设卡检查等措施,预防和发现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在野生动物重点栖息地加强重点巡护,特别是白天鹅重点栖息地沿黄河湿地和红腹锦鸡重点栖息地甘山林区,结合森林防火、护林检查等工作设置卡点,强化森林公安派出所值班备勤工作。
(四)加大宣传,提高认识。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宣传力度。在黄河湿地沿岸、甘山林区张贴保护白天鹅、红腹锦鸡等珍稀野生动物公告,悬挂横幅,设置宣传牌,发布有奖举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同时组织民警深入林区,向群众和游客发放《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
二、下一步工作部署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利用“爱鸟周”、“黄河旅游节”、“牡丹节”等活动,特别是宣传红腹锦鸡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等级、外观、习性,改变群众原有模糊认识,树立公众保护意识。
森林公安机关不断加强与户外活动、摄影协会等团体的沟通交流,及时收集群众反映各类情况,迅速研判。利用宣传禁猎区、鸟类禁猎期等通告和办理的典型案例,用正反两面教材,加强白天鹅、红腹锦鸡等野生动物保护法制宣传,增强群众守法意识。
(二)进一步加大执勤巡逻力度,对辖区内红腹锦鸡等珍稀野生动物栖息的山林、交通要道等重点区域,增加巡逻密度,及时查处盗猎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的力量,同时对辖区内曾因非法狩猎等涉及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被打击处理人员进行梳理,一旦发现有违法狩猎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三)加大严打力度。重点时段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湿地、林区的天网、毒饵等危害野生动物安全的隐患,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非法猎杀、收购、运输、藏匿、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破坏鸟类栖息地和湿地环境的行为,集中办理一批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野生动物保护清风行动工作总结7
为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清除线上线下野生动物非法贸易,加强野生动物资源及其栖息地保护,提高全社会野生动物保护意识,3月4日,市林业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森林公安局等部门,在中心市场、太平桥市场、迎丰市场等集中贸易市场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清风行动”。
据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8部委办于1月31日至3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代号为“清风行动”的严厉打击违规交易野生动物联合行动。按照统一要求,此次“清风行动“分安排部署、集中打击、总结评估三个阶段进行,将重点查处猎捕、杀害、人工繁育、出售、收购、运输、食用、经营利用、进出口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清理网上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网上销售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电子诱捕装置、“电毒炸”工具、“绝户网”、可视瞄鱼器等禁用猎捕工具和渔具。
通过前期的安排部署,市林业局牵头县(市、区)相关部门出动值班执法人员1089人次,执法宣传车辆302台次,采取重点布控、斩断交易链条等措施,对辖区内集贸市场、水产市场、土特产经营店、餐饮酒店等924家经营场所开展了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集中清查,有力遏制了非法交易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下一阶段,林业部门还将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主题宣传活动,发挥联合作战的优势,灵活采取集中打击和分散打击、重点打击和综合整治的'方式,依法查处非法出售、收购、运输、食用、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出售、购买、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发布广告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巩固禁食野生动物工作成果,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起到震慑作用。
野生动物保护清风行动工作总结8
根据上级要求,我县积极组织开展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处置和补偿相关工作,并如期圆满完成相关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八月底,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的野生动物均已处置完成,主要养殖类型包括眼镜蛇、滑鼠蛇共计31370条,竹鼠共计6490只,豪猪115头,补偿资金均已发放到户。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共计42户167人(其中曹氏种养合作社、扬鸿养蛇场所带动的1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所养殖的蛇类已转型药用;开明合作社中的廖宗斌户所养殖的蛇由于发生火灾被烧毁,故不涉及补偿;故实际补偿为31户,金额约为176.7万元)。
(二)野生动物处置方式。眼镜蛇、滑鼠蛇、豪猪依照文件的相关要求移交至自治区定点企业综合处理;竹鼠则全部集中作无害化处理。
(三)帮扶补偿措施。一是对有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公益性岗位的安排;二是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植毛木耳等扶贫产业项目;三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的特色产业发放产业奖补资金。
(四)转型转产情况。通过征求群众意见,目前1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已转型养蛇药用,3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已制定“一户一案”并全部转型转产。转型转产的具体情况为:14户转向村集体公益性岗位及我县主推产业;18户自行转型转产(3户转养家畜家禽、3户转发展种植业、10户转养家畜家禽及发展种植业、2户已外出务工)。
二、存在的问题
(一)群众抱怨蛇类的补偿价格低,亏损严重。
(二)由于部分养殖户因前期场地、技术、种苗引进等方面的借款投资,导致负债较高。
(三)涉及的养殖户虽已全部转型转产,但部分养殖户缺乏转产所需资金。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我县将尽快落实完善相关机制,对建档立卡禁养殖户给予政策上的扶持,如放宽扶贫小额信贷条件,解决转产所需资金难题;二是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增加家庭经济收入,降低返贫风险;三是做好思想疏导和社会维稳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野生动物保护清风行动工作总结9
连日来,县林业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展了保护野生动物“清风行动”,深入各宾馆饭店及大型农贸市场进行联合巡查。
据了解,联合巡查组共出动执法人员195人次,检查宾馆饭店和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525处,向经营主体和周边群众发放宣传单1500余份,张贴悬挂各类宣传标语横幅25条,接受群众咨询350余人次,并安排专车开展巡回宣讲相关政策法规。
“通过这次‘清风行动’,禁食野生动物的成果得到了进一步巩固,群众自觉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也显著提高了,全社会共同防范和打击非法贸易野生动物的良好局面正在逐步形成。”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野生动物保护清风行动工作总结10
寿光是候鸟迁徙的重要通道,乱捕滥猎滥食和非法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尽管我们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在执法工作中仍存在难点问题,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难以杜绝,主要存在着以个几个难点问题:
一是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力量薄弱。寿光行政面积2072平方公里,辖975个行政村,辖区面积大,地域广阔,单凭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八名执法人员保护全市的野生动物资源,执法力量明显单薄,无法应对当前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严峻形势。
二是生产、销售猎捕网具法律规定欠缺,难以监管。在执法工作中,张网捕鸟的现象比较普遍,十起案件中有九起属用网具捕鸟。捕鸟用的粘网成本非常低,在集贸市场大约几元钱一张,通常是执法人员前脚拆,违法人员后脚又架上,而猎捕野生动物网具的生产、销售问题又得不到有效的监管,导致用网具捕鸟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三是果农架设网具防止鸟类啄食问题尤为突出。寿光种植果品的农户较多,果农为保护果品,提供经济效益,架设网具防鸟啄食现象尤为突出,该类情况架设网具的目的不是捕鸟,而是保护果品,但设置网具的行为却同时捕杀了野生鸟类,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
四是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短期内难以根除。多年来,寿光北部地区群众就有捕鸟吃鸟的陋习。通过清查发现,张网捕鸟的地点多地处偏僻、人迹罕至、位置隐蔽,在实际的执法清查工作中很难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在查处的野生动物案件中,90%的违法嫌疑人为年老体弱的闲散人员,无劳动能力,经济困难,查处后处罚难以执行。今秋以来,市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了野生鸟类保护“清网行动”,出动警力300余人次,警车100余台次,印发《关于禁止猎捕经营野生鸟类的通告》2万余份,但仍然无法杜绝乱捕滥猎滥食和非法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五是野生动物救助场所稀少。随着寿光大面积造林和人工湿地建设及恢复保护,野生动物的种类和数量明显增多,市民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也逐渐增强。2016年以来,共接到受伤、无法正常活动和执法罚没的野生动物162只。其中国家级重点保护动物15只,山东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42只,其它105只。由于寿光现在没有专业的救助站,很多受伤及感病无法正常活动的野生动物得不到及时的救助。2017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章第三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所以,部分需要饲养恢复健康和不能放生的外来野生动物无法得到饲养。
针对以上五个难点问题,提出的如下建议:
一、增加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力量。当前的野生动物保护形势严峻,单凭林业主管部门这几个执法人员根本无法胜任当前的保护工作。为此,一是建议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赋予各镇(街、区)相应的保护工作职责,广泛发动镇(街、区)、行政村的干部群众拆除、销毁网具,配合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二是建议加强公安、市场监督、交通等相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保护工作职责,适时开展联合专项行动,多部门齐抓共管,共同保护好全市的野生动物资源。
二、禁止生产、销售猎捕网具。建议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猎捕网具,对于非法生产且流入市场内非法销售的猎捕网具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纳入监管范围内,及时进行查处。
三、针对果农架设网具防止鸟类啄食问题,鼓励果农不架设捕鸟网具,采用其他方式保护果品,并按照法律规定由政府的财政给予相应的生态补偿。
四、加强普法宣传,引领正确的舆情导向。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让公众从思想上树立起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同时,要引导新闻媒体及时、正面报道相关部门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做的大量工作与付出的努力,对于个别地区发生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和个别人的乱捕滥猎行为,要有正确的认识,争取广大群众对保护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为了使野生动物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急需在寿光设立野生动物救助站。在节约资金的基础上,建议依托具有饲养和医疗救助条件的洰淀湖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有限公司(寿光市动物园),设立“寿光市野生动物救助站”,市财政提供运转资金及救助设备,无偿使用其办公设施及人工。
野生动物保护清风行动工作总结11
根据市工商局下发的《钦州市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工商系统开展2017年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钦工商办发〔2017〕10号)的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实际,认真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部署,提高认识
我局根据文件要求,把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的工作来抓,根据钦北区实际,制定了相应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部署了这项工作的重点及步骤,通过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突出重点开展检查工作,确保工作有部署,检查有成效。同时结合创城工作的开展,加强对集贸市场内的禽畜类海产品类摊点进行重点检查。
二、突出重点,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我局根据辖区特点,一是以城区范围内花鸟市场、集贸市场以及各乡镇集贸市场等地点为重点检查区域,以查处和取缔违法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行为为检查重点内容,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拉网式专项检查。二是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我局加大力度对市场内各禽类经营点以及流动摊点进行检查,杜绝违法经营行为的发生。今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我局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检查集贸市场20个次,检查市场内经营禽畜类海产品类等摊点70户次,在检查中未发现有销售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宣传,规范经营行为
我局在专项执法检查中,结合日常监管加大新修订的2017年1月1日实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对禽畜类、水产类经营者进行宣传,引导和督促市场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不进、不运、不销来源不明、非法捕获的候鸟等野生动物,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同时,鼓励经营者发现有上述违法经营行为的积极举报,共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共同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
野生动物保护清风行动工作总结12
20xx年我市湿地与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林业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力度明显加强,成效显著。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动植物保护工作
1.强化检查考核。根据《贵溪市2018年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考核方案》要求,对各林(垦殖)场、阳际峰自然保护管理局、基层林业工作站的2018年度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进行了考核。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等方式,结合平时工作的情况,对各单位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考评。考核第一名为江西阳际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河潭林业工作站;第二名为冷水林场、滨江林业工作站。第一名、第二名的单位分别奖励工作经费8000元和5000元。通过检查考核促进各单位野保工作有效提升。
2.强化宣传教育。“爱鸟周”期间,我局紧紧围绕以“爱鸟周”、树蛙繁殖期禁捕和湿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为主要内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制作了鸟类等野生动物科普宣传牌4块、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牌10块、湿地保护宣传牌2块,宣传条幅35条,发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通告》3000余份,《贵溪市人民政府树蛙禁捕令》4000余份,《贵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9000余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各类宣传单10000余份。同时,为了对《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进行深入贯彻实施,成功举办了全市养殖户培训班和基层林业工作站负责人及林(垦)场分管领导培训班,对《实施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和宣传。
3.强化监督执法。出台了《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贵林字〔2019〕25号)《关于开展2019年秋冬季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贵林字〔2019〕140号)。3月30日联合江西阳际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相关林业工作站对保护区周边乡镇的集贸市场、餐馆、酒店等地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执法检查。4月16日联市合森林公安局、市市场与质监局对城区集贸市场、餐馆、酒店等地开展执法检查。各基层林业工作站联合辖区林业派出所集中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共查获了棘胸蛙8只(活体)、大树蛙83只(活体),青蛙126只(活体),乌梢蛇1条(活体),麂肉12.36公斤,獾肉6.48公斤,野猪肉3.8斤。执法人员对违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行政处罚2人,移交市森林公安局1人。同时将收缴的野生动物活体全部放生,对死体野生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4月20日协助市森林公安局破获河潭镇龙石村非法猎捕画眉鸟案,查获画眉鸟17只(活体)。4月22日将17只画眉鸟全部放生。
6月5日协助市森林公安局破获江西阳际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非法猎捕棘胸蛙案,查获棘胸蛙活体22只,死体2只。当日将棘胸蛙活体放生,死体进行掩埋。
4.强化收容救护。为加强野生动物的收容救护,出台了《关于设立贵溪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站的通知》(贵林字〔2019〕98号),成立了局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及罗河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站。许多受伤或生病的野生动物通过我们积极收容救护,恢复健康,重新放归大自然。全年收容救护了野生保护动物草鸮3只、猕猴1只、斑头鸺鹠1只、夜鹰1只、刺猬1只、游隼1只、赤腹鹰1只、池鹭1只、白鹭1只、松雀鹰3只、画眉7只、领角鸮1只。
5.规范行政审批。为强化源头管理,提高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对具备条件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积极做好行政许可办证服务工作。全年为群众成功办理《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16 起,野生动物经营行政许可16起,野生植物采集许可3起。
二、自然保护区工作
进一步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接到省市关于自然保护区整改的通知,根据《江西省林业局关于“贵溪耳口风力发电场项目对中华秋沙鸭越冬栖息、迁徙路线构成严重威胁的举报”的督办函》(赣林函字〔2019〕16号)以及《鹰潭市林业局关于贵溪耳口风力发电场项目涉及贵溪笔架峰县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用地整改的通知》(鹰林办字〔2019〕3号)精神要求,分管领导亲自带队,与野保站工作人员多次进行实地督查,出台《关于耳口风力发电场项目涉及笔架峰县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用地整改的通知》(贵林字〔2019〕17号),《关于做好贵溪市笔架峰县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贵林字〔2019〕83号)。及时制止耳口风力发电场项目违反相关规定在耳口笔架峰县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重新修缮上山道路,要求其按照上级工作要求落实整改,切实加强耳口笔架峰县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工作。协助推动江西阳际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立法调研等工作。
三、湿地保护工作
以“世界湿地日”为契机,加强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共制作湿地保护宣传牌2块,宣传条幅12条,印制了《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知识宣传单3000份。重点宣传湿地类型、功能、效益及保护湿地的重大意义,普及湿地保护知识,特别是湿地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作用,形成爱护湿地、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全民湿地保护意识。完成了浮石湿地公园、大禾源湿地公园的规划设计,同时联系设计单位对浮石湿地公园、大禾源湿地公园进行了初步设计。做好全市占用湿地情况摸底排查,认真填写台账,有效遏制了占用、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
四、认真及时完成了局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1.开展了野生植物微小种群调查工作。调查发现3处新的水松群落,分别分布在河潭南塘5株、河潭毛炉5株、泗沥桃园5株。
2.完成城南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1300余株樟树每木检量和编号拍照工作。城北拆迁项目指挥部2800余株樟树每木检量和编号拍照工作。
3.扎实开展自然保护地和森林公园范围内违建别墅的清理排查,认真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五、2020年工作安排
1.加强对全市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企业(户)进行监督管理。
2.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和宣传工作,不断提高群众自我防范野生动物疫病的能力。
3.组织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湿地与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湿地、非法采挖野生植物和猎捕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4.做好江西贵溪浮石、大禾源湿地公园建设工作。
5.加强对全市重要湿地的保护管理工作。
6.及时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