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范文「荐读」 导语:在《高等级教育政策法规》一书中分别从高等学校的法律制度、高等学校教师法律制度、高等学校学生法律制度、高等职业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法律制度、民办高等教育法律制度、中外合作办学法律制度7个方面来叙述的。。以下是小……
学习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范文「荐读」
导语:在《高等级教育政策法规》一书中分别从高等学校的法律制度、高等学校教师法律制度、高等学校学生法律制度、高等职业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法律制度、民办高等教育法律制度、中外合作办学法律制度7个方面来叙述的。。以下是小编带来的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一)
在高等学校法律制度的这一章节中,详细的阐述了高等学校的权利:自助管理权、教育教学权、招生权、学籍管理权利、颁发证书权、聘任权、管理财产权、拒绝干涉权、以及现有法律、行政法规及地方性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同时还包括将来制定的法律、法规所确定的有关权利。同样的,学校在享有一定权利的同时也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高等院校作为当代的“象牙塔”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如遵纪守法义务,贯彻方针义务、维护权益义务、提供情况义务、合理收费义务、接受监督义务。只有将权利和义务相结合,高等教育才会高效率,从而让高等院校经得住时间的考验。
作为高等院校的教师,身上有着“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所以为了我国国民教育的持续的发展,改善教师的工作环境,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就逐渐显得越发的重要,只要教师的法律地位、政治地位、经济地位得到相应的保障,才能更好的高校的教育发展贡献出自己的一分光、一份热,才能让高等教育的学生在社会上立足,不被这个社会所淘汰。教师有教育教学权、学术研究权、学生管理权、报酬待遇权、 参与管理权、进
修培训权等权利。同时教师作为学生和社会连接轨道的一座桥梁,也有教育教学的义务,尊重学生人格的义务,保护学生权益的义务,明确的规定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更清楚的让教师明白自己应该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也让自己的工作范围得到相应的确定,这样让教师更加注重对学生的培养。
学校总的来水说是由教师和学生来两个大的`群体组成;《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明确的规定了教师的权利与义务,那对学生的权益和责任也应该有明确的规定,这样才能更好的减少学生与老师的冲突,这样矛盾才能能到解决,找到一个调和点。高等学生的基本权利有获得奖学金的权利,获得公正的评价权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的权利,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权利,这样有利于增加学生的社会阅历,丰富学生的业余生活,对于学生来说这无疑是一个让自己和社会接轨的方法。学生有组织和参加学生的团体权,这样可以扩大学生的交友面,让学生的各方面得到系统的提升,但是学生的活动应该最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管理制度范围内活动,接受学校的管理和领导。特殊学生享有特殊的教育权利如女生、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权利和义务从来对等的,学生在获得相应的权利的时候,也应该承受一定的义务,养成良好品德,努力学习的义务,如果学生违反了学校的校规校纪也应该接受学校的处分。
让我记忆犹新的是高校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建设策略,首先对与学生的管理制度,应该实现制度的刚性与柔性的统一让学生从免修、免听、辅修、间修等几个方式。让学生的能力等到相应的结合,要制定出人性化的管理办法。实现高校自主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的统一,让学生的综合能力得到提升,不仅仅只是知识面的拓展,让他们有自主选择的空间。
虽然贵州的高校近几年来有了很快的发展速度,但是和其让省份的高校还是有一定的差距,这样的差距不仅需要老师的共同协作,也需要学生的共同的努力。而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指明了发展方向,也提供了相应的措施和解决办法,这样为贵州省教育事业的发展也是一种机遇。
就我近几年在高校的工作,我认为目前就贵州的发展情况来看,在一些方面还是没有达到相应的水平例如,在免修、免听、辅修、间修等方面的做的不够完善,高等教师和高等学校管理等方面做得较好。在学生的管理工作也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与此同时,我们学校也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为我校是一所民族大学,有来自贵州乃
至全国五湖四海的学生,所以在某些问题上中作重心就应该有所转移,例如在经济困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等方面要适当的倾斜,要顾及到这一部分学生。
学校在学生的综合素质等方面也特别的重视,我校培养出来的学生应该是适应社会的发展,在社会之中找到自己归宿感,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而不被这个社会所淘汰,成为社会的“弃儿”要让学生成为这个专业的“宠儿”。在社团方面学校也投入高度的重视力度,让学生自主发展,让学生可以选择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从而找到一份属于自己业余生活的归属感。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作为一个高校的老师,最重要的就是以身作则,将《高等教育政策法规》落实到实际的生活中,在教学的规程中贯彻实行,这才是学有所教,学以致用的最高境界。全身心投入教育事业中,为贵州的教育事业尽自己的一点绵薄之力。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二)
作为一个青年教师,我现在的主要工作是办公室行政工作。因此,有必要掌握好高等教育政策法规,以应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通过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我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于自身定位有一定认识。
本次培训所用的教材为教育部西南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编写的《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现就教材内容分析论述各章的重点。
第一章主要有高等学校的类型、设立、变更与终止、高等学校的权力和义务、高等学校的章程、高等学校的组织机构五部分内容。高等学校的类型,按举办主体分为公立和民办两种;按办学形式分为普通高等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两种;按办学层次分为本科层次和专科层次两种。 设立、变更与终止:均按1986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执行。权力和义务:具有自主管理权、教育教学权、招生权、学籍管理权、颁发证书权、聘任权、管理财产权、拒绝干涉权、其他权利。 学校章程是指为保证学校工作正常进行,就办学宗旨、内务管理体制及各项重大原则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高等学校一经批准设立或者登记注册,则学校按照自己的章程自主管理机构内部活动的权力即为法人所有。教育教学是学校最基本的也是最主要的活动。教育教学活动是由纵多环节构成的复杂过程,不是可以任意为之的行为。同时教育教学活动有统一的标准,其结果对社会对个人都会产生确定的影响。因此全面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必须有法律的确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根据自己办学的宗旨和服务,依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教育计划、课程、专业方面的设置规定,依据本校、本
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妥善安排。具有准纪守法、贯彻方针义务、维护权益义务、提供情况义务、合理收费义务、接受监督义务。高等学校的章程:根据《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制订。 高等学校的组织机构:1,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2,民办高校的学校理事会、董事会;3,高等学校的校长;4,高校的学术委员会;5,高校的职工代表大会。
第二章主要讲述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权力义务,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另外还介绍了高等学校教师的职称制度和聘任制度。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权力和义务:1,教师是国家工作人员,是干部,受国家保障;2,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工资水平;3,《教师法》规定,教师是专业人员。规定教师不能体罚、变相体罚、不得侮辱、谩骂学生、不得泄露其隐私。要尊重其个性发展。 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受到处分。 总的来说:教师有教育教学权、学术研究权、学生管理权、报酬待遇权、参与管理权、进修培训权;义务有准纪守法、教育教学、政治思想品德教育义务、尊重学生人格义务、保护学生人格义务、保护学生权力义务、提高自身思想业务水平义务。范美忠事件后,还规定了有保护学生安全的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作为教师自然更负有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义务。教师所保护的对象是学生,而不是一般的未成年人,因此,教师履行本项义务是有特定范围的。教师应当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主要是指在学校工作中或者与教育教学工作相关的活动中侵犯其所负责教育管理的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至于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主要是指社会上出现的有害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不良现象。教师资格制度:凡是有志于教育事业的,都可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加入教师行业。 教师的职称制度:高等学校职称设四级: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教师职称的基本条件:1,取得资格证;2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3,具备教学科研能力;4,完成规定课时任务。 总之,本章详细论述了作为教师的权力和义务。
第三章明确界定高等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阐明了高校学生的法律地位,权力和义务。学生的权力:1,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力;2获得学金的权力;3,获得公正评价的权力;4,申诉诉讼权;5,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权;6,组织和参加学生团体权;法规规定的其他权。义务:1,准纪守法;2,养成良好品德的义务;3,努力学习的义务;4,缴费义务;5,遵守其他制度的义务。
第四章主要讲了学业证书制度和学位制度。本制度对于维护教育活动正常的秩序、保证教学质量都有重要的意义。 各章节讲了学位的划分、申请、管理等。 在现代社会生活中,一个人的受教育情况对自身的发展往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最能说明学历情况的,就是学业证书。学业证书是指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经过注册、批准颁发的一种证明性质的文件。受到国家的法律保护。国家对伪造此类证书有严厉的法律惩戒。当今社会,各类学历证书是用人单位选拔和录用人才的重要依据,凭借证书个人可以获得升学、晋升、评职称、享受各种福利的机会。“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监管,严格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对违规操作、滥发学历证书的高校,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由教育部
宣布吊销该证书。” 为了适应高教改革的需求,保证高等教育质量,维护国家学历制度和学历证书的严肃性,维护高校正规毕业生的合法权益,我国在2001年建立并实施了高等教育学历电子注册制度。学位制度:学位是国家授权的教育机构授予个人的一种终身的学术称号。
第五章主要讲述了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成人教育法规制度。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是我国国民教育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国家重视。职业教育是一种独立的教育制度,严格的说,是教育发展的至近代后才产生的。是随着科技的发展、产业的结构化、经济水平的提高一级社会的进步而不断产生的发展的。职业教育以实用、专业、有用而著称。199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指出,通过现有的职业大学、部分高等专科院校的独立设置的承认高教改革办学模式。提出三改一补的方针。2000年,经过长期的探索,对于什么是高等职业教育,如何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等问题达成基本的共识。高等职业教育的经费保障问题,国家对其办学资金的来源和保障通过立法。要求推动职业学校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要求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要依据国家职业标准。
第六章主要讲述民办高等教育法律制度。1,民办普通高等院校由国家批准独立建制。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具有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的资格,这类院校发展势头良好,属于民办高等学校的主体 2,独立院校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国家非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也就是高考招生录取中所称的三本院校。 3,国有民营民办高校是在比较薄弱的国有普通高校的基础上应用民办机制运行的高校,这类学校基础条件、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