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校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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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校服管理办法   校服是一个学校对师生管理与学生精神风貌的体现,学生统一穿校服,有利于提升自信心,保持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培养团队意识,规范行为举止,加强自我约束,有利于抵触相互攀比和穿着奇装异服的不良习惯,也有利于学校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开展教育教……

学校学生校服管理办法

  校服是一个学校对师生管理与学生精神风貌的体现,学生统一穿校服,有利于提升自信心,保持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培养团队意识,规范行为举止,加强自我约束,有利于抵触相互攀比和穿着奇装异服的不良习惯,也有利于学校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有利于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组织开会迟到检讨书范文(精选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校学生校服管理办法1

  中小学校在校学生规范穿着校服,对推进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校服的育人和审美观念,优化育人环境,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增强集体荣誉感,消除学生穿着攀比,促进健康成长,调动全社会对学生身心健康的保护与监管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州中小学校学生校服管理,杜绝“毒校服”和“三无”校服进入校园,确保校服品质,减轻学生家长负担,全面建设美丽和谐平安校园,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中小学校学生校服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 中小学校学生校服管理工作旨在加强中小学生德育工作,培养学生集体主义观念、平等意识和朴素节俭、文明向上的品行习惯,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避免学生在穿着上追求时髦时尚奢侈攀比现象,树立凉山州中小学生的良好形象,同时规范全州中小学校校服管理,保证学生校服的安全与质量,维护学生切身利益,促进美丽和谐平安校园建设和教育系统廉政建设。

  2.中小学校学生校服实行“行政倡导、学校自主、家长自愿、公开采购、市场运作”的原则。任何地区和学校不得强制学生统一着装,教育行政部门为学生着装提供公益性的管理与服务。

  3.需要统一着装的学校,应由学校牵头成立有学生、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校服工作委员会,广泛征求师生和社会意见,取得超过全校三分之二的学生家长签字同意后,可以开展校服统一着装工作。

  二、学生校服着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学校有校服着装管理办法。

  2. 学生校服应配套穿着,正装制服与运动服不得混穿。体育课及参加其他体育活动时穿着校服的应穿着学生运动服。

  三、中小学校学生校服的范围和周期

  1. 学生校服按类别分为正装制服和运动服两类。按季节分为春秋装、夏装和冬装。学校应充分考虑学生家长的经济承受能力,并根据校服工作委员会的意见,合理确定着装种类和套数。

  2. 学生校服的款式

  为避免学校之间的攀比,各地可按一定区域比选确定款式,力求美观大方、实用安全、勤俭节约,既要符合时代的发展要求,又要体现中小学生朝气蓬勃的活力与积极向上的精神。校服款式与规格设计应符合校园文化、学生运动成长的功能性特征,面料应有吸湿排汗功能,鼓励学校选用中国彝族校服设计大赛获奖作品。

  3. 校服制作周期。小学阶段不超过二次;初中阶段一次;高中阶段一次。毕业学年度学校不得统一购买校服。(学生因生长发育或衣物破损需临时购置新装,可由中标企业以售后服务形式满足中小学生更新服装的需求。)

  四、严格规范学生校服招标采购工作

  学生校服费用不属于公用经费,也不是学校的代收费,各地务必遵循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原则,由学校校服工作委员会在学生家长自愿的基础上组织招标采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减轻社会负担,完善质量监督与售后服务体系、规范选购、确保学生校服的品质与安全。任何行政部门或学校不得指定校服生产企业或名录。

  1. 需统一制作校服的学校,应向各县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由学校校服工作委员会自行组织招标采购。为了发挥规模采购效益,降低采购成本和单价,对学生人数较少的学校,鼓励以学区或教办以上单位成片统一采购。

  2. 需要统一着装的学校,要统筹指导校服委员会的招标采购工作,禁止无厂址、无厂名、无营业执照的“三无企业”和中间供应商参加投标比选,被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质量技术监督局查处的有假冒伪劣和不合格产品的服装企业整改未满三年的,原则上不得接受其投标,县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校服招标采购的监督管理。

  3. 规范采购合同管理。校服采购合同必须明确校服面(辅)料品质参数,同品质同款式同批次的校服采购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格。任何行政部门与学校不得指定或改变招标价格。

  4. 中标企业要遵循社会化服务的原则,为学生提供直接服务,并按着装人数3—5%的比例对革命烈士子女、孤儿和贫困学生实行减免。

  五、校服的质量管理与监督

  学生校服的质量关系到广大中小学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的行业形象,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确保质量,按要求组织生产。校服安全质量应符GB 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和GB/T 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采购单位指导,不得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工商部门严格依法进行校服生产企业登记注册,确保主体合法有效,质监部门负责中小学生校服质量安全“全链条”监督检查,及时公布并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校服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指导执行中小学生校服有关技术标准。坚决查处不按标准生产、采购和使用校服的行为。

  1. 面(辅)料质量。生产企业须对每批次的学生校服所用面(辅)料产品提供有资质的纺织纤维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2. 成衣质量。生产企业须提供每批次学生校服成衣有资质的纺织纤维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3. 行政备案。生产企业须向各县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每批次校服的面(辅)料和成衣有资质的纺织纤维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经备案后,方可向学校发送校服。

  4. 接货验收。学校要增强质量安全责任意识,严格落实验收制度,严把校服进校质量关,禁止不合格校服进入校园。在接收学生校服时,成衣标注标识必须完整,符合合同约定,要查验经县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确认的面(辅)料和成衣两份产品有资质的纺织纤维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并留存原件。

  5. 校服样品封存。每批次校服经学校验收后,应由地方教育部门留样封存二年,专人保管,以备查验。

  6. 学校初验合格后,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试穿,对有质量问题或型号不符的,及时调换整修,待全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签收、协助结算手续。

  7. 接受扶贫捐赠校服的地区和学校,应向捐赠方明确品质要求,不接受“三无产品”和无标注标识、无产品无有资质的纺织纤维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的学生服装。

  六、协同配合,完善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学生校服的安全与质量监管工作,要组织教育、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等部门完善校服产品质量监督与抽查机制,开展联合检查,对封存的样品进行抽检核验,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校服的企业。要建立校服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互通信息,提高监管实效,不断提升校服品质,保障学生健康安全。

  各级教育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学生校服采购、收费、验收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和本细则的单位和个人,由相关职能部门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学校学生校服管理办法2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校园文化建设,更好的加强内部管理,塑造学生良好的精神面貌,经研究决定,特制订如下校服管理制度:

  一、着装要求:

  1、学生进出校门、及在校期间必须穿校服。

  2、周一集会升国旗,未穿校服者不得参加。

  3、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须向政教处递交有家长签署意见的申请书。

  二、爱护要求:

  1、学生要爱惜校服,保管好校服。

  2、校服丢失时,学生应及时由家长在网上补买(如下图款式)。

  三、管理监督:

  1、班主任负责具体管理本班学生的校服穿着情况。政教处负责学生校服穿着的检查工作。

  2、政教处对班主任的工作进行监督。发现学生不穿校服,则扣除班主任考核分。

  3、学生穿着校服情况列入日常行为规范评比项目,按人次扣减班级分数。

  4、不穿校服的学生,按违反校规处理(取消评优评先、不接收入团等)。

  学校学生校服管理办法3

  校服是一个学校学生管理与学生精神风貌的体现,学生统一着装,对培养团队精神、平等意识、抵制相互攀比、奇装异服的不良习惯、规范行为举止、增强自我约束力、提升自信心和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维护学生安全,都有积极作用,为使校服穿着规范化,日常化,学校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着装要求:

  1、因高一入校与校服到位有一定的时间差,在这期间学生要穿戴得体,符合学生的形象与气质,不得穿着破洞裤以及奇装异服。

  2、校服到位的年级,学生在校期间必须穿着校服。穿着哪款校服可根据季节等实际情况由年级统一决定。

  3、学生以学校名义集体外出参加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必须穿着统一校服。组织者要严格管理,不穿校服者不允许参加活动。

  二、爱护要求: 

  1、学生要爱惜校服,养成良好的穿着、保护、洗涤、存放习惯。

  2、不得在校服上吊挂饰物,不得在校服上写字或涂画。

  3、校服损毁或丢失,应马上上报政教处要求补办;若要更换尺码,学期初经学生上报班主任后向政教处汇报并联系相关厂家购买。

  三、管理监督:

  1、班主任具体管理本班学生穿着校服,引导学生穿着校服。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学生穿着校服的检查、教育工作。

  2、政教处对班主任和年级组的工作进行监督,纳入班主任、年级组长管理考核体系。

  四、检查考评:

  1、学生穿着校服情况列入年级与班级值周检查项目。

  2、值日班级和值日教师重点检查升旗、课间操等集体活动,“不符合服饰要求,1人次扣减1分”。

  本制度从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学校学生校服管理办法4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更好的加强内部管理,塑造港中学生的良好形象,我校于2013年9月起,学生统一穿着校服。为此,对于规范校服穿着特作如下规定:

  一、着装要求:

  1、学生在学校期间必须穿着校服。(考虑到高三年级秋季校服只有一套,因此高三年级学生在学校重大*、升旗仪式时必须穿校服,其他时间提倡穿校服,但高三走读生必须每天穿校服。)

  2、学生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外出参加的'活动,必须穿着统一校服。

  3、穿着校服要整洁,上衣拉链位置不得低于领口以下15厘米处。

  4、学生将校服披在身上,拿在手里一律视为未穿校服。

  二、爱护要求:

  1、学生要爱惜校服,养成良好的穿着、保护、洗涤、存放习惯。

  2、不得在校服上吊挂饰物,不得在校服上写字或涂画。

  3、校服损毁不能穿或丢失时,学生应及时到文化超市购买并报告班主任。

  三、管理监督:

  1、班主任具体管理本班学生穿着校服,负责校服的发放和穿着管理。年级部负责本年级学生校服穿着的检查、教育工作。

  2、管理程序:对未经批准而不穿校服的学生,按违反校纪校规处理。第一次,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年级分管主任请其家长共同对该生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该生写出“保证书”;第三次,政教处请其家长共同对该生进行批评教育,给予纪律处分。

  3、政教处对班主任和年级部的工作进行监督。在不定期的检查中,发现学生无故不穿校服较多,则追究班主任的责任,按管理事故处理。

  四、检查考评:

  1、学生穿着校服情况列入常规考核项目。

  2、学校将不定时抽查校服穿着情况,对不按规定穿着校服者及班级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班级考核分。

  考核总分为10分

  ①对不穿校服者(含裤子),每人扣1分。

  ②校服穿着不规范者,如不拉上拉链或者不扣扣子,每人次扣0.5分。

  ③对不遵守学校规定,穿着奇装异服,有损学校形象除按规定扣分外,将作出纪律处分。

  五、本规定自2013年9月9日起执行。

  学校学生校服管理办法5

  校服是一个学校对师生管理与学生精神风貌的体现,学生统一穿校服,有利于提升自信心,保持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培养团队意识,规范行为举止,加强自我约束,有利于抵触相互攀比和穿着奇装异服的不良习惯,也有利于学校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有利于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更好的加强内部管理,塑造建宁学子良好的精神面貌,经校委会决定,为规范校服着装,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着装要求:

  1、学生在学校期间必须穿着校服,校服必须成套着装。季节更替或者有重大活动安排时,根据学校通知着装。

  2、学生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参加活动,必须穿着统一校服。组织者严格要求,禁止不穿校服者参加活动。

  3、穿着校服要整洁,上衣拉链位置不得低于领口以下15厘米。

  4、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须向班主任递交有家长签署意见的申请书,经年级组长审查无误后上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不穿。

  5、各年级不穿校服者须报政教处登记备案。

  二、爱护要求

  1、学生要爱惜校服,养成良好的穿着、保护、洗涤、存放的好习惯。

  2、不得在校服上吊挂饰物,不得在校服上写字或者涂鸦。

  3、校服损毁不能穿或者丢失时,学生应及时补增。

  三、管理监督

  1、班主任具体管理本班学生的穿着校服。政教处负责全校、年级组负责本年级的学生穿着校服的检查,教育工作。

  2、学生穿着校服情况列入日常行为规范评比项目,对不符合服饰要求的,按人次扣减相应的考核分。

  学校学生校服管理办法6

  为了展示中加学校的风采,体现中加学校的办学特色,规范学生着装,在校期间必须统一穿着学校校服,特拟订以下校服管理制度。

  1、学生在校期间,必须按学校的统一安排穿好整套校服,未按要求穿校服,将以违纪处理。

  2、老师发放学生校服时,必须在校服规定的地方写上学生姓名,并及时登记造册,学生签名。

  3、西装校礼服穿着必须规范,领子翻好,领带戴正,钮扣全钮,袋沿翻出。

  4、校服里面所穿的上装,若长于校服,下摆必须塞入裤内。

  5、学生离开宿舍进入教学区,指导老师必须提醒学生穿好校服,由值班老师在学生宿舍门口督促检查,除特殊情况外,未穿校服的,勒令穿好校服后方可离舍。

  6、校服发放后,要保持整洁,不得故意污损。若有污损,必须及时清洗。

  7、学生要妥善保管校服,因自己管理不善导致校服遗失或被盗的,必须及时向学校重新购买,补齐所缺校服。

  8、体质较弱的学生可在校服内多穿其它衣服,其它要求不变。

  9、学生在校期间,必须穿着校服

  11、学校重大活动,学生必须穿着校礼服套装。

  12、此规定自20XX年9月开始施行。

  学校学生校服管理办法7

  校服是一个学校学生管理与学生精神风貌的体现,学生统一着装,对培养团队精神、平等意识、抵制相互攀比、奇装异服的不良习惯、规范行为举止、增强自我约束力、提升自信心和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都有积极作用,为使校服穿着规范化,日常化,学校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着装要求:

  1、星期一至星期五,学生在学校期间上必须穿着校服。

  2、集体活动,学生必须穿着统一校服。组织者要严格管理,禁止不穿校服者参加活动。

  3、穿着校服要整洁,干净。

  4、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须向班主任递交有家长签署意见的申请书,经批准后方可不穿,同时须报请教育处登记备案。

  二、爱护要求:

  1、学生要爱惜校服,养成良好的穿着、保护、洗涤、存放习惯。

  2、不得在校服上吊挂饰物,不得在校服上写字或涂画。

  3、校服损毁或丢失,应马上上报财务处要求补办;若要更换尺码,于第一学期初经学生上报后由总务处向厂家购买。

  三、管理监督:

  1、班主任具体管理本班学生穿着校服,负责校服的发放和穿着管理。教育处负责学生穿着校服的检查、教育工作。

  2、管理程序:对未经批准而不穿校服的学生,按违反校纪校规处理。

  3、教育处对班主任工作进行监督。在不定期的检查中,发现学生无故不穿校服较多,则追究班主任责任,按《合兴中学班主任管理办法(试行)》处理。

  四、检查考评:

  1、学生穿着校服情况列入班主任班级“仪容服饰”项目。

  2、重点检查升旗、课间操等集体活动。

  3、对管理完善的班级给于公开表扬和适当的奖励。

  学校学生校服管理办法8

  校服是学生身份的象征,是一个学校学生管理与学生精神风貌的体现,学生统一着装,对培养团队精神、平等意识、抵制相互攀比的不良习惯、规范行为举止、增强自我约束力、提升自信心和保持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都有积极作用,为使校服穿着规范化、日常化,学校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着装要求

  1.学生在校期间必须穿着校服。学校根据季节气候的变化决定统一穿着哪款校服。

  2.规范穿着各套校服。佩戴校徽,团员须佩戴团徽。

  3.升旗仪式、重大主题教育活动等须统一规范穿着正装校服。

  4.学生以学校名义集体外出参加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必须穿着统一校服。组织者要严格管理。

  二、爱护要求

  1.学生要爱惜校服,保持校服整洁,不得更改校服样式。养成良好的穿着、保护、洗涤、存放习惯。

  2.不得在校服上吊挂饰物,不得在校服上写字或涂画。

  3.校服损毁或丢失,应马上上报学生处要求补办。若要更换尺码,学期初经学生上报班主任后,由总务处统一处理。

  4.严禁转借校服给校外人员穿着。

  三、管理监督

  1.班主任具体管理本班学生校服穿着。

  2.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学生校服穿着的检查、教育工作。

  3.学生处对班主任和年级的工作进行监督,纳入班主任、年级组管理考核体系。

  四、检查考评

  1.学生穿着校服情况纳入学生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2.学生穿着校服情况列入年级与班级值周检查项目。

  3.值周班和值勤教师重点检查升旗、两操等集体活动时校服穿着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