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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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17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

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17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1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1

  第一条:咨询室的宗旨是辅导学生的心理卫生,以各种方式方法帮助学生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同时为教师、家长服务。

  第二条热爱当事人,用爱去感化当事人,帮助当事人,用爱给当事人力量,让当事人信任,使当事人恢复自信和自知。

  第三条本着“积极、自信、乐观、向上”的健康心理状态以诚相待,倾情相助,引导来访者以自助。

  第四条对于求助电话和来访人员要认真做好接待工作,并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妥善处理。

  第五条:心理咨询工作者应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档案予以保密;如采用案例教学、科研或写作时,应适当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服务对象的有关信息。

  第六条: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如发现咨询者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工作者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第七条:心理咨询工作者应注意保持情绪稳定,在自身处在极度的情绪波动状态时,应回避接待来访者。

  第八条:心理咨询工作者的工作原则在于指导来访者自立自强,从正面促进其成长。

  第九条:对来访者认真负责,咨询结束后,需及时整理、完善咨询记录卡。

  第十条咨询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进行约定时间解决。

  第十一条咨询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第十二条咨询室工作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保持心理咨询室工作经常化、规范化。

  第十三条咨询人员要爱护室内公共物,离开时要关好门窗,及时上锁,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第十四条热爱心理辅导工作,忠实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第十五条咨询室卫生由当日咨询人员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2

  一、心理辅导员在服务过程中要以服务对象为本,在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以科学、认真、负责的态度制定计划,开展工作,解除来者的心理困惑,助他们健康成长。

  二、心理辅导员要注重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素养和服务水平,了解和掌握不同年龄、不同类型儿童青少年的心理问题,并结合学校实际探索出行之有效的辅导方法。

  三、心理辅导员要与服务对象家长、班主任、任课教师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收集各方面的信息,提高辅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心理辅导员要定期对学校内儿童青少年进行生理和心理品质状况的问卷调查,收集个案,定期对学校内儿童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状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辅导和讲座。

  五、心理辅导员要明确公布心理咨询室的'开放时间和值班安排,利用心理宣传栏、讲座等形式向学校居民进行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协助家长促进孩子健康成长。

  六、心理辅导员要注重自身心理素质的调节,要严格遵守《儿童青少年健康心理辅导规章制度》,坚持助人自助的原则和平等、尊重的原则。

  七、心理辅导员应定期向督导汇报工作进程评估服务效果。要结合村会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密切合作,共同进步。

  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3

  一、辅导室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按时下岗。

  二、辅导人员接待来访者时,必须热情周到,想人所及。

  三、辅导人员在咨询或者辅导时,须学会倾听,做好记录。

  四、辅导人员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五、辅导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六、辅导人员要为来访者严守个人秘密,违者后果自负。

  七、辅导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八、辅导人员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或者辅导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九、辅导人员遇到确有心理问题严重到精神问题者可介绍到他处就医。

  十、辅导测量用表由咨询室统一管理使用,不可外借。

  十一、辅导人员要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室如家。

  十二、对非工作人员,非辅导人员要阻挡入室。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被辅导者应秉着三“诚”态度即:“诚实”、“诚恳”、“诚心”。不得以玩玩的心态来对待。

  十四、被辅导者在接受辅导人员的辅导过程中,应该虚心认真地和辅导人员进行交流,讲述自己即将或者要面临的困惑和问题。

  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4

  心灵驿站是我校是为全体学生提供心理咨询的专门场所,由我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小组的教师专门负责,须遵守以下管理制度:

  一、心灵驿站是为全体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的专门场所,需要保持安静、整洁、舒适。任何人不能在心灵驿站附近大声喧哗,吵闹。

  二、心灵驿站要注意积累典型的个案资料,建立完整的辅导记录,并严格保密。

  三、学生心理档案、咨询的内容一律保密,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心灵驿站。

  四、心灵驿站开设的一条心理热线(xxxxx)。为需要的'学生提供心理援助。

  五、心灵驿站逢周一、周三晚晚上对全校学生开放,由专职心理老师值班,建立“预约优先”的服务制度,优先约见有预约的学生。

  江阳市一中心理辅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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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5

  一、热爱心理咨询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尊重、关心和理解来访者,与来访者相互沟通,建立平等、信赖的工作关系。

  三、忠于科学,实事求是,坚持真理,以当事人为中心,提供最佳心理咨询服务。坚持整体性、发展性、坚持性、灵活性等原则,保证咨询工作准确有效。

  四、明确自己工作性质,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心理咨询人员只能接受其专业能力范围内来访个案,如果发现无法帮助来访者,应作好适当的转询建议。

  五、不得应用心理咨询技术进行非专业性的活动和其它不正当目的的活动。不得与当事人发生任何有经济利益的关系。充分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隐私,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未经来访者许可,不泄露来访者秘密的信息。

  六、做到按时上岗,使心理咨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七、在咨询(辅导)活动中,应注意咨询关系有助于来访者心理成长,应尽量避免来访者对咨询(辅导)员的过分依赖。

  八、在进行正规心理测试前,必须向来访者说明测试的内容和目的,并在测试结束后作出慎重的专业解释。

  九、每次咨询(辅导)结束后,必须认真填写《心理咨询记录》,未经许可,不得将记录带出咨询室。

  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6

  1、咨询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做到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学校心理咨询专业工作;熟悉并认真遵守国家《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道德规范。

  2、咨询人员应严格按科学态度和专业要求工作。必须接受规范的专业培训、努力钻研有关理论,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探索工作规律;还必须熟悉学校的各种教育策略,了解本校学生的特点和心理状况,将学校心理咨询专业要求和学校实际相结合,有效地开展工作。

  3、咨询人员要用学生理解的语言,向来访学生解释本校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和范围,以及来访学生的自身权利,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心理咨询的意义。

  4、咨询人员必须平等对待学生、信任学生,在与来访学生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工作。要特别注意尊重来访学生的人格尊严,保护来访学生的正当权益;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出发,真诚对待来访学生,接纳对方的各种知识情感困扰,对他们需求达到同感的理解,立足于全面发展帮助对方解决问题;尊重学生自愿接受服务的权利。

  5、咨询人员应遵循教育发展的规律向学生提供帮助,立足于启发学生自己认识自己,自己接纳自己,自己帮助自己,自强自立,健康成长。

  6、咨询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学生的隐私和其他秘密;对学生的有关资料、案例予以保密,单独保管,不列入学校其他档案;只有在专业需要和必须会诊时,才能和其他专业人员讨论来访学生的案例;不得将学生的案例作为谈话资料;在研究和写作中需要引用学生的资料时,必须隐去可能辨认出来访学生的有关信息;通常情况下,不得向学校其他人员及家长透露学生的秘密;出于保护学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发生以及需要争取其他人员帮助,必须向有关人员提供学生心理咨询资料时,要向能负责、能保密和有权力、有能力解决相应问题的人员提供,同时注意保护学生的安全并使他们感到安全,不进一步扩散有关信息。

  7、咨询人员在工作中需要使用心理测验时,必须遵守中国心理学会心理测量专业委员会颁布的《心理测验工作者道德准则》,按心理测验的规范进行,不滥用心理测验,科学、客观地使用测验结果。

  8、咨询人员在帮助学生的过程中,应努力动员与争取教师和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必要时要对他们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努力建立有利于学生发展的理性社会支持系统;在向教师和家长提供资料、建议及分析学生情况时,要以保护学生、促进学生发展为出发点;咨询人员要注意积极地和学校教职员工的交往,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9、咨询人员必须了解中学生心理咨询的.局限性和自身的局限性,在自己的职责和能力范围内开展工作;对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转介,推荐其他合适的专业人员予以解决,或建议学生到校外相关部门接受咨询或治疗,转介时要耐心做好学生的工作,不给他们增添心理负担;对学生提出的超越自己职责范围的要求,不能予以满足。

  10、咨询人员必须始终注意保持和来访学生关系的纯洁性,不得与来访学生及其家长建立心理咨询和教育关系以外的任何其他关系,不得收受学生及其家长任何物质报酬和馈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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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校心理咨询室的功能

  (一)定期对全校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检测,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及时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和班主任、学科教师保持有效地联系,并向学校提出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发展的意见或建议。

  (二)针对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团体心理辅导活动。着重对学生进行发展性方面的辅导,如入学适应性调节、考前减压等,促进学生良好心理素质和健康人格的形成。

  (三)接待有心理咨询需求的学生。对有心理困扰和一般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个别辅导,帮助他们解决心理困扰;发现和鉴别中重度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的学生,向家长或监护人提出建议,将其转介到有关专业心理咨询和治疗机构。

  (四)帮助教师和家长正确认识把握学生的心理特征和发展规律,向他们提供科学的教育方法。

  二、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基本要求

  (一)设施配置

  1、心理咨询室的地点。心理咨询室要有独立的专用场地,应该设在既方便学生进出又相对安静的非教学区域,避开主要通道,门口标明开放时间。

  2、心理咨询室的名称:应根据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普及程度及学生的`年龄特点来命名。尽量采用贴近学生生活,让学生乐于接受的“心灵驿站”、“我爱我家”、“绿色聊吧”等富有个性特点、文学艺术浓郁的儒雅名称。尽量使用儿童化的名称如:“童心园”、“知心小屋”、“舒心吧”等。避免因“精神有问题”而不敢接受或拒绝接受心理咨询治疗的现象。

  3、心理咨询室一般要求有2个房间:个体咨询室和团体辅导室,至少要建一间个体咨询室。个体咨询室功能单一,不要与其他功能室混用。团体辅导室一般是一个大房间,可以与其他专用活动教室合用。

  (1)个体咨询室。一般是套间结构,外间为接待室(兼心理资料阅览),里间为交谈室(兼测试室)。里、外间可用屏风隔断,室内环境力求舒适、恬静、安全、光线柔和,色调平和,布局摆设充分考虑学生的心理年龄特点。个体咨询室一般应有以下硬件配备:

  ①放置桌椅一套,供心理教师办公、学生阅览、开展小型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用;

  ②电脑一台,供心理测试及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建设使用;

  ③资料柜一个,供摆放心理健康教育读物,放置有关资料,保存学生心理档案资料用;

  ④单人沙发两只、茶几一个,钟表一个供个别辅导交谈时用;

  ⑤心理咨询室规章制度、心理健康知识挂图等,根据场地大小而定。

  (2)团体辅导室。团体一般应有以下硬件配备:①板凳20—50个,数量至少要保证一个班级的学生使用;②黑板一个,供记录板书用;③音响或多媒体设备一套,在团体活动中播放视频、音乐,用于放松训练;④单面镜1面,用于观察矫正不当行为。

  (二)人员配置

  学校要配备1—2名兼职心理教师。兼职心理教师都必须接受县级以上心理健康教育的相关培训,此外,各校咨询室人员还可以包括班主任和热心于此项工作的其他教师。

  (三)咨询室管理

  1、咨询室有工作规程,并在适当位置张贴。有学年工作计划。

  2、有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构,有校领导分工负责心理咨询室的工作。

  3、心理咨询室的开放接待时间每周不少于5小时,并有张贴于校园醒目处的开放时间表。

  4、心理教师对学生辅导的记录和学生心理档案要保密。

  xxx学校心理咨询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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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自愿性原则

  心理咨询的目的是增强学生的心理素质,使学生个性健康发展。心理教育过程中,师生关系完全是平等的,朋友式的.,学生必须在自愿的前提下进行心理咨询。

  2、交友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要从尊重信任的立场出发,努力和咨询对象建立朋友式的友好信赖关系,以确保咨询工作的顺利进行。

  3、教育性原则

  教育者在进行咨询的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提出中肯意见,始终注意、培养学生积极进取的精神,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要把心理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相结合,素质发展与道德品质相互促进,统一发展;要重视正面的启发教育与积极引导,培养学生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精神。

  4、发展性原则

  咨询过程中,必须以发展的观点看待学生,顺应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促进学生获得发展;要以辩证的方法看待学生的特点,正确对待学生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鼓励和助学生战胜困难,促进自我发展。

  5、坚持性原则

  在咨询过程,咨询人员要引导求询学生充分认识解决心理问题的艰巨性、复杂性,特别要对心理障碍的矫治问题树立坚持不懈、不怕复的思想。

  6、保密性原则

  咨询人员有责任对求询学生的谈话内容予以保密,求询学生的名誉和隐私权必须受到道义上的维护和法律上的保证。

  7、诚信原则

  求询学生和咨询人员都必须“诚信”地进行心理咨询,做到“守信、守纪”;做到“真心、坦诚、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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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管理制度

  第一条 辅导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心理健康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水平,认真完成心理健康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 热爱当事人,用爱去感化、帮助当事人,用爱给当事人力量,让当事人信任,使当事人恢复自信和自知。

  第三条 尊重学生、平等地对待学生,认真遵守心理辅导人员职业道德,严守工作秘密,不得公开来访者的`情况。

  第四条 本着“积极、自信、乐观、向上”的健康心理状态以诚相待,倾情相助,引导来访者以自助。

  第五条 对于求助电话和来访人员要认真做好接待工作,并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妥善处理。

  第六条 辅导室卫生由当日辅导人员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第七条 辅导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详细分析与总结。

  第八条 辅导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待查阅相关资料后再另约定时间解决。

  第九条 辅导室要定期将辅导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第十条 辅导室工作人员要按时到岗,保持心理辅导室工作经常化、规范化。

  第十一条 辅导人员要爱护室内公共物,离开时要关好门窗,及时上锁,若因管理不善而造册公物丢失或损坏,则照价赔偿。

  第十二条 热爱心理辅导工作,忠实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第二章 心理辅导室服务内容

  第十三条 面向学生及家长。通过辅导 ,加强对学生进行生活辅导,及早发现学生特殊行为,协助学生及家长解决问题。

  第十四条 心理辅导老师要加强进行心理知识培训。

  第十五条 辅导老师有责任对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进行督导。

  第十六条 辅导老师在具有心理咨询和教师资质的专家团队指导和带领下,在全校范围内举行大型心理讲座,各项服务均为公益性。重点针对本校范围内特困户、

  留守儿童。

  第三章 心理辅导须知

  第十七条 主动寻求心理辅导是现代高素质者的明智选择。

  第十八条 辅导室面向全校学生及家长。

  第十九条 以帮助来访者优化心理素质、维护心理健康、促进身心发展为目的。

  第二十条 主要帮助同学们解决学习、生活、交往、健康等方面遇到的心理困扰,缓解心理压力。

  第二十一条欢迎你的到来,我们将尽力为你排扰解惑,并为你保守秘密。

  第二十二条 请你尊重辅导老师的辛勤劳动,并给予信任和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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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精神,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的内容结合实际渗透到德业工作中去。成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商讨学校的心理健康工作。每学年初制定计划,学年末对相关工作进行总结。

  2、老师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必须首先做到。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要认真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并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3、班主任工作要扎实,成为学生发展健康心理的启迪者和榜样,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在指导班队工作时,要发展学生良好的`自我意识、培养自我能力、自我教育能力。

  4、建立心理健康辅导站,热情接待学生和家长来访。本着为学生的健康发展的宗旨,科学地给学生以教育、指导和心理的支持,定期举行心理辅导教师工作会,组织培训,交流工作经验和遇到的问题。为保证档案资料的保密性,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对咨询记录、咨询信件、心理测验数据、工作文件、参考资料等定期存档。

  5、做好平时宣传工作,做到专栏回定、信息畅通、辅导及时。通过宣传专栏、红领巾广播等阵地,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根据学生特点,心理需求,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去提高认识,全面促进心理素质,心理教育,辅导的内容、方式要符合文化系统、国情、地方情况以及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心理需求,内容要适时、适量、适度。

  6、将心理素质教育纳入学校工作日程之中,融进日常教育教学中,鼓励老师开展心理教育研究,确保每年有一定数量的科研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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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心理咨询师制度

  1.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按时下岗。工作人员在开会,值班和举办活动时不允许迟到、无故缺席。如果迟到三次以上,或无故缺席二次以上或迟到和无故缺席总共超过三次以上者均以自动退出心理咨询室处理。

  2.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各室卫生由当日工作人员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3.心理咨询人员应热爱咨询辅导工作,不断努力于专业实务、教学、服务与研究,以提高自己得专业素养,并推动这以事业得发展。

  4.作为心理咨询人员须有效收集资料,作为咨询辅导工作的依据。要求在咨询时,须学会倾听,做好记录并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做好分析与总结。

  5.中心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咨询档案和记录卡)归档,备以后查阅。

  6.心理咨询人员应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当事人许可,不泄露会暴露当事人秘密的信息,违者后果自负。咨询测量用表不可外借、复印,由中心统一管理使用。

  7.咨询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

  8.心理咨询人员只能接受其能力范围内的个案,不负责治疗心理疾病,有心理疾病和精神病(如抑郁症、神经症、精神分裂症)等的患者,在初步诊断后,应联系监护人推荐到专业性机构确诊治疗。

  9.咨询人员应与当事人建立良好关系,并尊重当事人的意见,不得为满足个人之需而牺牲当事人得利益。

  10.咨询辅导时的记录包括笔录、测验资料、信函、音像资料等均应作为专业资料予以保密,只有在当事人同意之后,才能提供给他人使用。

  11.咨询辅导记录资料若用于咨询人员的训练或学术研究,记录内容必须改动,以保障当事人不被识别出来。

  12.如果当事人的行为可能对自己或他人生命造成伤害时,咨询人员必须采取行动或告知相关机构或人员,并尽可能与其他专业人员会诊。紧急情况处理过后,应设法让当事人(或监护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起责任。

  13.咨询人员值班时间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若有熟识之人来到中心,值班人员可以接待,但不得影响值班;未经负责人允许,不得擅自将中心物品借给他人或组织使用。

  14.中心工作人员要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室如家。

  二、心理咨询师工作守则

  1.心理咨询师应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在工作中建立并执行严格的道德标准。

  2.心理咨询师应注意加强自身修养,通过自我心理分析,提高自己的心理素质。

  3.心理咨询师应通过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教学和科研活动,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

  4.心理咨询师应明确了解自己的能力界限和职能界限,不作超越自己能力和职能范围的事情。

  三、对来访者的责任

  心理咨询师在工作中要体现心理咨询服务“助人自助”的原则,对来访者负责,使他们获得适当的服务并由此获益。

  1.心理咨询师应对咨询者一视同仁,不得因来访者的性别、民族、家庭背景、学习成绩和样貌等因素歧视来访者。

  2.心理咨询师在治疗关系建立之前,应使来访者明确了解心理咨询与治疗工作的性质、工作特点这一工作可能的局限以及来访者的权利和义务。并就对工作重点与来访者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如进行实地冲击疗法)应与来访者达成书面协议。

  3.心理咨询师应明确其工作的目的是促进来访者的成长、自强自立,而并非使来访者在其未来的生活中对心理咨询师产生依赖。

  四、与来访者的关系

  心理咨询师应尊重来访者,按照本专业的道德规范与来访者建立良好的治疗关系。

  1.心理咨询师应对自己所处的位置对来访者的潜在影响有清楚地认识,不得利用来访者对自己的信任或依赖谋取私利。

  2.为保证咨询与治疗工作的客观性,心理咨询师应避免在治疗中出现双重关系(即应避免与熟人、亲友等建立治疗关系);如果双方的治疗关系已超越了工作界限(例如来访者移情现象过于严重),应采取转换心理咨询师等措施终止这一治疗关系,并在档案记录中做出说明。

  3.当心理咨询师认为自己不适合于对某个来访者进行工作时,应对来访者作出明确的说明,并且应本着对来访者负责的态度将其介绍给另一位合适的专业人员,并在档案记录中做出说明。

  五、保密原则

  保护个人隐私,是心理咨询工作者一项非常重要的责任,除特殊情况外,任何心理咨询师和咨询员均应遵守保密制度:

  1.心理咨询师(员)在咨询工作中收集的个人资料,包括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它资料,均属于专业信息,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除司法机关凭介绍信可以借用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

  2.心理咨询师(员)在咨询工作的开始就应向咨询者说明心理咨询与治疗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这一原则在应用时的限度。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集体心理治疗。

  3.只有在来访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治疗或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在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或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引用案例时均需隐去那些可能会据此辨认出咨询者有关信息的资料。得到来访者书面许可的情况可不受此限制。

  4.心理咨询师(员)在工作中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或危及他人及社会安全的行为时,必须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必要时应通知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此情况可不受保密原则限制。

  六、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职责

  1.面向学生开设心理咨询窗口,以预防为主、发展性咨询为重点,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的预防工作。针对普遍问题,适时开展团体心理辅导。

  2.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强化学生的参与意识,提高广学生的兴趣,陶冶学生高尚情操,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3.编印心理健康教育刊物和资料,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网页,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载体,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4.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程的教学。传授心理调适知识和方法,引导和帮助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学会自我心理调适,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提高承受和应对挫折的能力以及社会生活适应能力。

  5.开展学生心理知识系列讲座。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调适技能。

  6.指导“学生心理协会”的各项活动。开展各种校园心理文化活动,营造健康校园心理文化氛围。

  7.适时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并对重点学生进行回访和跟踪辅导。

  8.组织培训教师心理咨询专干,不断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咨询服务的专业水平。

  9.学生心理测量测验,预防心理疾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10.做好学生心理素质状况等调研工作。分析研究不同特征学生的心理特点,撰写研究报告,开展心理健康与发展方面的课题研究。

  七、心理咨询预约登记制度

  1.基本情况的统计(姓名、班级、联系方式、宿舍号、学号)

  2.需要帮助类型

  3.安排咨询时间,联系学生和心理咨询教师

  4.做好后期咨询工作记录

  5.定期收集反馈意见

  八、心理咨询室使用制度

  1.专人负责咨询室卫生以及设备检查,做好使用登记。

  2.咨询室中的物品、设施在使用过程中咨询者与来访者均不得私自挪做他用。

  3.保持室内卫生保持干净,室内通风无异味。

  4.及时登记设备情况。

  九、心理委员工作制度

  1.每月1-3次心理委员集中培训(内容:主要是服务、观察的技能培训和业务培训)。

  2.定期参加学院心理健康方面的团体活动(每月一次)。

  3.定期参加模拟咨询活动。

  4.每月主持开展1次主题班会。

  5.关于心理健康的手抄报(每2个月1张,后期有比赛)。

  6.超过3次培训不来,通报处理。超过6次不来,与班主任约谈,并更换负责人。

  7.及时上报班级学生心理状况。

  8.协助负责老师做好学院心理健康工作。

  十、学生心理危机应急方案

  为了更好地帮助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度过心理难关,应早预防、早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各种伤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因此制订本方案案。

  1.成立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毋兆鹏副院长和涂红梅主任担任组长,成员是闫孟婕和刘涟。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规划和领导我院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相关教师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为重大危机事件的处理做出决策。

  各班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由班主任负责心理委员协助,但是全体教师均有责任和义务。各班班主任应积极协助心理健康负责老师闫孟婕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做到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早发现,早通报,早评估,早治疗,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消除在萌芽状态。

  2.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和排查制度

  (1)学院每学年对全院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筛选出心理危机高危个体,与班主任一起对这些学生做好危机的预防与转化工作。

  (2)每学期对三类重点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排查:①对新生适应学习环境能力的排查;②对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排查;③对心理压力太大学生的重点排查。排查结束后学院需要及时把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名单交至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

  3.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汇报制度

  为掌握全校学生心理健康的动态发展,随时掌握高危个体的心理状况,建立学生心理问题通过班主任和心理委员排查上报制度。

  (1)班主任和心理委员要随时掌握全班同学的心理状况,对班上学生的心理状况每月向闫孟婕老师汇报一次,发现同学有明显的心理情况要及时上报。

  (2)一旦发现有学生心理问题且迅速恶化或新发现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应将该生的情况迅速以电话的形式上报,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心理辅导办公室报告。

  (3)对学生中存在的严重的心理危机、发生的心理危机事故及其处理情况,应及时向学院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汇报,再由学院领导小组上报到学校心理健康中心备案。

  (4)建立学生心理危机评估制度。学院在学校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的指导下,对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进行及时的心理危机风险评估。不确定或评估困难的,可邀请心理危机专家进行评估。

  危机干预

  对突发心理危机的学生,学院要积极配合学校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实施心理危机干预。其危机程度由学校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确定。

  1.建立支持系统。学院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他们积极向上、乐观积极的心态,在学生中形成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良好人际氛围。全体教师尤其是心理健康老师应该经常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困难,与学生交心谈心,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心理委员对有心理困难的学生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帮助,真心诚意地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动员有心理困难学生的家长、朋友对学生多一些关爱与支持,必要时要求学生亲人来校陪伴学生。

  2.建立治疗系统。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应进行及时的治疗。对症状表现较轻危机程度不高者,以在校接受心理咨询或到上级医院等专业机构接受心理治疗为主,可辅以药物治疗。对症状表现较重者必须在医院等专业机构接受药物治疗的基础上在校或在相应的专业机构接受心理咨询。对症状表现严重、危机程度很高者,必须立即将其送医院等专业精神医院治疗。

  3.建立阻控系统。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引发学生心理危机的人事或情景等刺激物,协调有关部门及时阻断,消除对危机个体的持续不良刺激。对于危机个体遭遇刺激后引起紧张性反应可能攻击的对象,学校应采取保护或回避措施。辅导员、班主任、医院医生在接待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来访时,在其危机尚未解除的情况下,不让学生离开,并立即报告给学校心理咨询中心。

  4.建立监护系统。

  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在校期间要进行监护。

  (1)对心理危机程度较轻,能在学校正常学习者,成立以班主任、学生干部为负责人的不少于三人的学生监护小组,以及时了解该生的心理与行为状况,对该生进行安全监护。监护小组及时向学校汇报该生的情况。

  (2)对于危机程度较高但能在校坚持学习并接受治疗者,学校将其家长请来学校,向家长说明情况,家长如愿意将其接回家治疗则让学生休学回家治疗,如家长不愿意接其回家则在与家长鉴定书面协议后由家长陪伴监护。

  (3)经心理危机评估小组或心理健康专家评估与确认有严重心理危机者,学校及时通知学生家长立即来校,并对学生作休学处理,让家长将学生接回家或送医院治疗。在学校与学生家长作安全责任移交之前,学校对该生作24小时特别监护。对心理危机特别严重者,学院派人协助保卫人员进行24小时特别监护,或在有监护的情况下送医院治疗。对于出现危机事故的学生在医院接受救治期间,学校亦指派相关人员根据医院要求在病房进行24小时特别监护。

  十一、后期跟踪

  因心理危机而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除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外,还应向学校出具学校认可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

  学生复学后,学校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帮助该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引导同学避免与其发生激烈冲突。班主任对其要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心理健康教师每月与其谈心一次,并通过周围其他同学随时了解其心理状况。

  对于因有强烈的自杀意念或自杀未遂休学而复学的学生,学校要对他们给予特别的关心,安排班主任、辅导员、学生干部等对其密切监护,制定可能发生危机的防备预案,随时防止该生心理状况的恶化。

  各工作人员针对本校学生的实际情况,本着教育为主、及时干预、跟踪服务的原则,畅通学生心理危机的早期预警通道,经常性地对本校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逐一分析。对学习困难学生、经济困难学生、适应困难学生、突然遭受重大打击等的学生给予特别关注,随时掌握心理危机高危学生的心理变化。

  学院在开展危机干预与危机事故处理过程中,做好资料的收集与证据保留工作,包括与相关方面打交道的重要的电话录音、谈话录音、记录、书信、照片等。

  十二、档案的管理制度

  1.每年对所有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并建立心理健康档案。

  2.心理档案应包括学生的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学习经历、自我评价、心理测量结果及分析等;日常的咨询情况,要及时补充到档案中。

  3.尊重来访者,严守秘密,在来访者同意的前提下填写《心理咨询记录》,并由专人保管。

  4.心理档案要统一保管在指定的档案柜中,由专职人员负责保管。值班人员如需调阅,需登记并写明原因,用后及时归还,不得私自带出中心。

  5.档案只能作为辅导人员开展辅导服务的依据,要实行专人管理,不得对外公开,确保其保密性。

  6.特殊情况若确需对外提供或带出时,必须经负责人同意,并隐去全部可辨认的来访者信息。如有损坏或丢失,借出人要负全部责任。

  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12

  一、咨询室环境符合要求,创设和保持一种和谐、温馨、安全的环境氛围。

  二、心理咨询员必须态度热情,工作细致和认真。

  三、有固定的'面谈咨询时间,每次咨询时段一般在45分钟左右。

  四、心理咨询教师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后才可上岗。

  五、咨询教师按时到岗,确保咨询工作正常进行。

  六、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的隐私,切实履行保密原则,对有较为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必要时可通知学校和家长,取得支持和配合。

  七、对学生坚持正面引导,采取启发、诱导,杜绝强硬说教或强加于人。辅导过程中不带个人情绪和自己价值观。

  八、为保证档案资料的保密性,除心理教师,其他人不得单独进入辅导室。

  九、做好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爱护室内各项设备,保持正常使用。

  十、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13

  一、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都要本着以学生的健康发展为目的,科学地给学生以教育、指导和心理支持。

  二、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之中,融进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实行心理健康教育课辅导与学科渗透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

  三、心理辅导要面向全体学生,把以心理发展为目的.的群体教育与有特殊问题的个别辅导相结合。

  四、定期举行心理辅导教师工作会议,研讨工作并提升专业素质;积极组织教师培训,提高教师队伍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教育理论水平。

  五、做好平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学生特点和心理需求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六、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对辅导记录、辅导信件、心理测验数据、工作文件、参考材料等定期存档。

  七、为保证档案资料的保密性,除心理教师外,其他人员不得单独呆在心理辅导室。

  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14

  一、心理辅导室每周三、周五下午开放,每次咨询时间35分钟。如遇到特殊问题,应另约时间。

  二、心理辅导室值班老师要保持咨询室整洁舒适,有温水、纸巾、纸笔等供应。

  三、真诚平等地对待每一位来访学生,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工作。四。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学生隐私。一般情况不得向学校其他人员及家长透露学生的秘密。(特殊情况除外)

  五、及时整理来访学生的材料,做好记录归档工作,以备随时查阅。

  六、如遇来访学生确有严重精神问题时,应及时做好转介工作。

  七、心理辅导室外设“悄悄话信箱”,须及时收阅、登记、回复。

  八、如遇学生有危害自身或社会安全的情况,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九、须保持和来访学生关系的.纯洁性,不得与来访学生及家长建立咨询外的任何其他关系,不得收受学生及其家长任何物质报酬和馈赠。

  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15

  一、总则

  1、本辅导室的宗旨是辅导学生的心理卫生,以各种方式方法帮助学生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同时为教职工服务。

  2、心理教师在从事心理辅导与治疗时,应遵纪守法、遵守心理教师道德准则,在教育工作中建立并执行严格的道德标准。

  3、心理教师应加强自身的修养,不断完善自己,提高自己的心理健康水平。心理辅导工作者应注意保持情绪稳定,在自身处在极度的情绪波动状态时,应回避接待来访者。

  4、心理教师应不断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总结工作实践,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促进自身的专业发展,提高专业服务水平。

  5、心理教师应明确了解自己的能力界限和专业职能的界限,不作超越自己能力和职能范围的事情。对于自己没有能力辅导的情况比较严重的辅导者,要及时向心理治疗机构转介。

  二、对来访者的责任

  1、心理教师不得因来访者的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宗教信仰、价值观等任何方面的因素歧视来访者。

  2、心理教师在治疗关系建立之前,应使来访者明确了解心理辅导与治疗工作的性质、工作特点和这一工作可能的局限以及来访者的权利和义务。

  3、心理教师在对来访者进行工作时,应与来访者对工作重点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应与来访者达成书面协议。

  4、心理教师应对来访者认真负责,明确其工作的目的是促进来访者的成长、自强自立,从正面促进其成长,而并非使来访者在其未来的生活中对心理教师产生依赖。心理辅导教师辅导结束后,需及时整理、完善辅导记录。

  三、与来访者的关系

  1、心理教师应对自己所处的.位置对来访者的潜在影响有清楚的认识,不得利用来访者对自己的信任或依赖谋取私利。

  2、心理教师应努力保持和来访者之间客观的咨访关系,一旦业已建立的咨访关系超越了客观的界限,应采取适当措施终止这一咨访关系。

  3、当心理教师认为自己不适合于对某个来访者进行工作时,应对来访者作出明确的说明,将其介绍给另一位合适的专业人员。

  4、 当心理教师在工作中发现来访者有危害其自身或危及他人安全的情况时,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四、保密

  1、心理教师有责任向来访者说明心理辅导与治疗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这一原则在应用时的限度。

  2、 本辅导室实行保密性的工作原则。心理辅导教师应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档案予以保密;如采用案例教学、科研或写作时,应适当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服务对象的有关信息。

  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16

  一、组织领导

  1.落实国家政策。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积极推进本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纳入学校规划。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一般应有3年以上心理健康教育发展规划,有学期或学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在校长领导下,以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核心,以班主任和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骨干,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分工负责,各司其职。

  4.成立工作机构。成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机构,每学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工作会议,并有会议纪要。有明确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责任部门,有专人负责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组织与实施,有相关的工作档案。

  5.完善规章制度。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检查督导、评估评价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完善心理辅导伦理规范、档案管理、值班值勤、学生转介、危机干预等方面的工作制度。

  二、条件保障

  6.配齐配好教师。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学校对小学、初中、高中每个学段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并根据学生人数需要配备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要有相关心理学教育背景或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经过岗前培训,能够胜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工作。

  7.加强培养培训。将心理健康教育列入师资培训内容,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每年对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班主任的心理健康教育的培训不少于10课时。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学习交流和教研活动。

  8.保障教师待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活动和心理辅导要计入工作量。保证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在评优评比、工资待遇、职务评聘等方面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关注教师心理健康,制定维护和调适教师心理的相关措施。

  9.加强阵地建设。有完备的心理辅导场所、设施,专人负责,运作正常。心理辅导室要有个别辅导室、团体辅导室、心理拓展训练等功能空间及相应的设备设施,能满足学生心理辅导的`需要。心理辅导室或学校图书馆要配备心理健康教育类的报刊、图书。

  10.加大经费投入。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原则上年生均心理健康教育经费不低于10元,保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教育教学

  11.保证课堂教学。开设专门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并列入课程表,课时可在地方课程或学校课程中安排,一般每班每两周1课时。心理健康教育课应以活动为主,体系完整,有各年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案与课件等。每月至少有1次年级以上的教研活动,每学期至少有2次年级或校级的公开课或观摩课。

  12.注重学科渗透。各学科教师应坚持以人为本,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应组织相关的公开课、教研活动或提供学科渗透心理健康教育的优秀案例,供教师学习交流。

  13.加强文化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创设符合心理健康教育要求的物质环境、人际环境和心理环境,每学期都要通过心理健康教育节(月、周),学生心理社团,宣传栏、校园广播、电视、网络等校园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

  14.做好心理辅导。心理辅导室定期对学生开放,每周不少于10小时,主要用于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个别或团体辅导。心理辅导室值班记录、辅导过程记录完整并及时归档,有相应的分析、对策与辅导效果评价。心理辅导要在学生知情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保证辅导质量,依法保护学生隐私,谨慎使用心理测试量表或其他测试手段。对个别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能够及时识别、转介到相关心理诊治部门并记录在案。

  15.密切社会合作。学校与家庭积极配合,共同实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每学年为家长举办1—2次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或宣传活动,帮助家长了解和掌握孩子成长的特点、规律以及教育方法。通过家长委员会、家访等多种途径,了解、反馈学生的心理状况,协助家长或监护人共同解决孩子在发展过程中的心理行为问题。充分利用校外教育资源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同时利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资源服务社区,发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辐射作用。

  四、科学发展

  16.开展科学研究。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科研活动,有相关的研究课题与实验成果。学校至少有1项地市级以上心理健康教育获奖成果,有2篇公开发表的心理健康教育科研论文,或1本公开出版的心理健康教育类书籍。

  17.提高教育实效。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5年以上,在区域内较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形成良好的社会效益。心理健康教育对学生成长成才产生积极作用,教师广泛参与相关工作,多数学生心理发展得到有益帮助,出现心理问题能及时求助并得以解决。学校师生对校园生活满意度高,全体师生和学生家长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评价良好。

  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17

  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人的全面素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中小学生心理素质的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中小学生正处在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生理、心理的发育和发展、社会阅历的扩展及思维方式的变化,特别是面对社会竞争的压力,他们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升学就业和自我意识等方面,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心理困惑或问题。因此,在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是推进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相关制度如下:

  一、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要立足教育,重在指导,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保证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性与实效性。为此,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

  2.面向全体学生,通过普遍开展教育活动,使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有积极的认识,使心理素质逐步得到提高;关注个别差异,根据不同学生的不同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辅导,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

  3.尊重学生,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启发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积极做到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与针对性相结合;面向全体学生与关注个别差异相结合;

  4.尊重、理解与真诚同感相结合;预防、矫治和发展相结合;教师的科学辅导与学生的主动参与相结合;助人与自助相结合。

  二、开设心理健康选修课、活动课或专题讲座。普及心理健康科学常识,帮助学生掌握一般的心理保健知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个别咨询与辅导。开设心理咨询室(或心理辅导室)进行个别辅导,对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出现的问题给予直接的指导,排解心理困扰,并对有关的心理行为问题进行诊断、矫治的有效途径。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在校长领导下,以班主任和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

  五、辅导员明确职责和要求,严格遵守对学生的心理问题进行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