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制度(通用24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安全工作会……
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制度(通用24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1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及时研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工作会议是学校领导班子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的办公会议。
二、安全工作会议由校长或委托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负责召集,各班主任或全体教师或相关人员参加。
三、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二次,也可根据情况召开多次。具体时间一般为每月第一、三周一召开,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后召开。
四、安全工作会议对下列事项进行研究和决定:
(一)传达上级机关、上级领导就安全工作所作的重要指示、通知,研究贯彻落实的措施。
(二)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及责任人,落实安全责任。签定安全工作责任书。
(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研究分析学校安全形势,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措施,形成决议。
五、根据会议形成的决定,写入学校工作记录。
六、工作会议决定的问题和事项,相关人员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不得推诿拖延。
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2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市教委和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指标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的校园安全工作,有效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订学校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和学校与各部门鉴定安全责任书制度如下:
1、原则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四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项会议。由学校分管安全领导组织召集。记录完整。
2、学校在校组长、行政及校务委员会会议上经常性提醒督促学校各部门进行安全防范,布置落实上级和学校相关安全工作。
3、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采取逐级鉴订的形式。每学年初,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人与学校安全分管领导鉴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4、学校安全工作分管领导与学校后勤负责人及各年级组长鉴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5、后勤负责人与学校食堂负责人和门卫负责人鉴订责任书;年级组长与各班主任鉴订责任书。
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3
根据市、区教育系统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力度,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订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于每学期开学前、期中考试前、期末考试前,召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分析并解决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每次会议均要形成会议记录。具体分管安全工作的学校领导要负责落实好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整改情况。
2、具体分管安全工作的学校领导要每月要召开一次各部门、处室的安全工作协调会,布置进行每月一次的`对安全工作进行的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学校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3、学校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全体教职工会议,教育全体教职工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无安全事故,无责任事故发生的“双无”目标。
4、按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学校总务处每月要召开处务会,布置与汇总随时对校舍进行的管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火险隐患要及时排除,对供电设施和线路进行检查和维护,对发现的险情(危楼、危墙、危厕、危房)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具体分管安全的学校领导。
5、学校教导处每学期要召开安全检查会议,布置与汇总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等人员密集的防火重点场所的安全问题,布置对体育设施、体育活动器材进行检查,确保消防器材完备,确保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安全。
6、学校办公要每月召开处务会,布置与汇总随时检查的校园治安秩序,加强门卫管理,严格登记制度,确保校园安全。
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4
为切实抓好我校的安全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订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1、安全领导小组,在校长的领导下,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安全工作重点,总结上一个月的安全工作,部署下一个月的.安全工作任务。
2、每周安全工作例会,传达学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分析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布置下一阶段安全工作目标,明确全校各岗位人员安全职责。
3、特殊情况可不定期、不定时地召开各级、各部门安全工作会议,确保我校的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每周一下午4点召开教职工例会,安全办公室主任要将学生安全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向教师们提要求。
5、每周一全校师生参加的升旗仪式,政教处要讲评上周全校安全问题,对本周安全工作提出要求。
6、每周年级组长要讲评本级段内存在的安全问题,并提出今后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
7、各班主任利用班会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听取学生建议,把安全落到实处,培养学生安全意识。
8、学期期中考试后第2周周末召开学生家长会,在家长会上,班主任老师要认真向家长讲评本班学生安全情况,并对家长提出保证学生在校内外安全的建议,提高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使学校、家长一起行动起来,抓好学生的安全工作。
9、学校召开的所有会议,都要讲有关学生安全工作的内容,确保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常抓不懈。
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5
为了及时发现各种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人、财、物、物的安全,增强全体行政人员、广大教职工和全体学生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做好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每周五上午三、四节课召开学校行政会,研究部署安全工作。
2、根据学校行政会的研究部署,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重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3、每周一下午第7、8节课召开全体教职工例会,部署有关安全工作。
4、周一班会课,各班根据学校安排组织学生学习、贯彻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规定和措施等,并结合本班学生特点进行安全教育。
5、每月的第一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召集分管安全的副校长、政务处、教务处、总务处、宿管处、门卫、食堂、小卖部负责人、水电工等有关人员召开专题安全工作会议。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确保各部门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6、每学期举行一次安全法制教育大会,邀请安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或关工委领导来校协同加强安全、法制方面的教育。
7、根据学校阶段性工作的需要或安全专题教育的需要临时召开全校各种形式的安全会议。检查、部署、落实各项安全工作。
8、每学期各年级分别召开一次学生家长会议,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并要求学生家长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
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6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省、市、县和“全国学校安全电视电话会”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学校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学校中层、村完小主教是分管工作的.具体责任人,班主任是班级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学校制定各类人员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将学校安全工作的各个环节细化,`落实到岗到人。
2、学校经常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未到校,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教导处领取家访登记表);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
5、未经学校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校外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下班教师负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不得动用交通工具。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爬山等、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三、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各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人是实脸员和学科教师),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周、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7
1、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总务主任为副组长,行政人员为组员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班应成立相应的安全小组,一旦出现问题,层层上报,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2、设立门卫登记制度,外来人员必须登记,校门必须按时开关,有外来人员需进校时,门卫必须上报。学校值日老师要协助门卫做好放学时段的管理工作。
3、各班每天早晨要上报班级学生的出勤情况,对未出勤的学生要查明原因,记录备案。
4、严格规范教师、学生请假制度,上班时间教师、学生出校门时,必须报经学校批准,方可出入,请假时间三天以上须报学校批准。
5、学校每天安排值日检查人员,处理并记录值日期内的偶发事件,特殊情况向教育局或公安机关报告;
6、双休日、节假日及其它重要日期,学校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巡逻,有情况及时与领导取得联系。
7、值勤人员每晚要认真进行检查,对办公室、教室厨房、食堂及其它重要场所,本校学生应按规定出入。
8、上课时间不会客。发现陌生人在校内活动要进行查问,发现形迹可疑的及时向值日老师报告;
9、各班要经常利用班、队会的时间对学生进行各种安全知识教育。如:饮食卫生和安全,交通安全等等,以丰富学生的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班级内、校内出现一般安全问题由值日老师负责登记并处理,出现较大安全事故分别由值日老师负责及时向校长报告并逐级上报。
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8
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证学校一切工作正常的重要保证,为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对大营希望小学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校园安全管理
1、每学期开学和结束由学校学校领导组织老师对校舍、校产、消防等作全面检查,对存在隐患要及时排除,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立即报请学校研究,并要有检查情况记载。
2、总务处要确保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及会议室玻璃、桌凳齐全、安全,对各班公物实行月检,确保教育教学工作一切正常。
3、校门卫要严格执行《门卫制度》,陌生人进校园要登记,平时不得让拾、收废品人进入校园,夜间要加强巡逻、保证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4、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门卫室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杜绝无人值班的情况。提高警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5、加强对食堂卫生、安全管理,不买腐烂霉变的食品,要定期对餐具、用具消毒,要有专人关锁门窗。
6、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
7、对到校办事的外来人员实行电话联系并进行登记,否则,不准进入校内。门卫人员应切实负起登记责任,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8、对学生家长所送物品,门卫人员必须认真检查,让家长来访接待室或门卫室等候,用电话联系后由学生到接待室或门卫室带领入内。不准擅自让学生家长进入校内。
9、为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校园安全,门卫人员必须积极禁止商贩在校门口摆摊设点和停放各种车辆,要及时予以清理。
10、外来机动车辆不准驶入校内,外单位车辆停放学校过夜须征得学校领导及门卫的同意方可入内。
11、来访人员必须进行登记并尽量通知有关人员,如找校级和中层领导的必须打电话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进入;如有不明情况的应和学校领导联系,经允许才能进入校内。
12、禁止推销人员未经同意进入学校。
二、教师安全管理:
1、全体教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2、值日教师及班主任每天要准时到岗,负责检查课间和中午学生的活动安全。
3、教室配电箱闸刀、插座、开关等电器均由老师负责开关。如有损坏、老化,班主任要及时上报维修。
4、体育教师对体育课从集中整队到活动过程结束负全部安全责任,加强课中防护意识和保护措施。
5、学校卫生老师负责学生的卫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据季节给学生作卫生讲座,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离岗。
6、集体活动、集会均要服从指挥,班主任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遵守纪律。外出活动要请示校长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7、学校在上课、办公时间,在校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凡因外出办事需要离开学校的,必须凭学校领导批准的出入证明,并经门卫查验无误后方可离校。在上课时间离开学校的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续,并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
三、学生安全管理:
1、学生上学、放学不准骑自行车,不准在路上逗留,不准玩火,不准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闹,进校后不得擅自离开学校。
2、学生课间应在学校指定的场地上,开展有益的活动,不准在走廊上,楼梯间跳皮筋,扔沙包,或开展其它有危险的活动,更不准到其它楼层去玩。任何学生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3、不准攀爬、跨越、操场等栏杆,到单双杠和组合架活动时,必须有老师在场
4、在走廊、楼梯行走,要严格遵守靠右行的.规则,不拉横排走,坚决做到:不争不抢,不推不挤,不跑不跳,逐级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集体整队,班与班之间保持距离,不准喧哗。
5、所有学生不得爬门窗、桌凳。打扫卫生要爬门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场,各班每天要指定专人关锁门窗。
7、学生上课期间(包括课间)一般不得擅自出校门,门卫人员应当拒绝和劝阻学生到校门口购物;不准代替学生到校门外购物。
8、上课期间学生要出校门必须有班主任或值班教师的批条,并进行登记,有家长领回。
9、上课期间禁止家长进入学校和班级。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有关老师同意,方能入校。
四、课间安全:
1、学生课间活动文明有序,严禁攀爬窗台、楼道护栏、校门、花墙等校内高处危险设施,严禁在教学区大声喧哗,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
2、严禁教师组织学生从事安全和能力承担之外的班级工作,严禁教师组织学生踩踏在窗台上擦二、三层教室朝外的玻璃,严禁学生在桌凳上走动。
3、注意用电安全,严禁触摸电源插头、插座、电扇开关等带电物体。班主任要经常检查班级的电源、电器有无裸露、损坏,发现问题及时反映或找人修理。任何学生不得私自操作、使用电源、电器等带电设备。
4、注意防溺水、防火,不到河边、池塘边玩耍,严禁携带火种进校园,不燃放烟花鞭炮。
5、要教育学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在校期间,未经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允许,
任何学生不得私自与陌生人接触、不得接受陌生人赠送的食物、礼品或随陌生人离校。学生在校期间与陌生人接触造成后果的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负主要责任。
6、加强学生食品安全的教育,不购买、食用过期、变质或“三无”食品,一般情况不允许带零食入校,严禁在校门口购买食品。
7、保证各种活动安全,班主任以及课任教师要与活动的组织者做好活动前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做好活动过程中学生安全的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活动中存在安全隐患,如遇特殊情况,应立即上报或停止活动。
五、安全责任:
1、学校的安全工作是全体教职工的共同职责,有责任和义务预防和制止各种危及学生安全的事件发生,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如出现安全事故,要及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逐级上报。
2、学校每学期都要层层制定和签署各种《安全目标责任书》,学校安全工作实行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到人。为确保本细则顺利实施,把学校的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的各种安全事故进行责任认定、追究和事故处理。
3、对年度内班级和个人因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而造成不良影响的,班级不能评选各种综合性集体荣誉,教师个人年度工作考核优秀等次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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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创造一个和谐安宁的教书育人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牢固树立“生命至上”的'观念,切实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到实处。
2、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责任体制,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谁主管、谁负责”,中层管理人员分工负责,基层人员岗位负责。
3、探索建立稳定有序的安全运行机制:
(1)在安排年度工作计划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安排。
(2)在编排校历、园历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编排。
(3)在布置每周工作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布置。
(4)在检查每周工作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检查,同步评价。
(5)在全年工作考核、总结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考核、同步总结。
(6)在全年工作表彰、奖励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表彰、同等奖励。
(7)校内、园内安全教育与教育、教学内容同等重要,教师、教材、课时、课酬等与教育、教学同等标准。
(8)校外、园外安全学习培训与教育、教学外出学习培训同样需要,同等政策。
4、坚持预防为主,坚持警钟长鸣,坚决落实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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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照市局和县教科局有关文件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具体实际,深入开展全校师生共同参加的学校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提高全体师生的卫生安全意识,进一步搞好学校的各项工作,争取取得优异的成绩,创建安全、卫生、文明的校园。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
为保证此项活动的顺利进行,保证取得良好效果,学校高度重视,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卫生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活动的布置、检查、实施,保证活动的质量。并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应急预案,规范师生的'行为,保证效果。
二、提高认识,责任到人:
认真组织全体师生学习z教科局(2005)35号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真正看到此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上下一心、全力以赴,搞好此项活动。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将不同层次的整治重点,落实到位,责任到人,专项管理,常抓不懈,既看过程,更重效果。
三、全员参与,措施到位
此次活动全员参加,具体措施如下:
1、按照教科局方案整治步骤,分阶段进行。
2、借此机会,促使董事会加大对学校建设的投入,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和环境。
3、认真开展防火、防电、防雷击、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传染疾病、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教育活动,以不同的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力争做到,人人皆知、人人重视,不断增强师生的自我防范、保护意识,增强师生的应急能力。
4、学生在校上课时教室后门全部打开。教室、宿舍、校园卫生检查检查形成制度,并与班级量化挂钩,及时公布,定期评比。
5、把安全工作视为第一要务,天天抓、日日讲、日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6、积极与家长沟通,共同搞好此项工作。
7、加强对师生的广立,自觉遵守各项制度。
8、成立安全巡查小组,加强督察。
9、聘请司法工作人员,为师生作专题报告。
10、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四、认真总结,不断完善: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吸取经验,并将其纳入学校的日常工作,常抓不懈,不断完善学校的各项工作,使全体师生整体素质得到大幅度的提高,确保学校工作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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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市区安全工作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学校安全规章制度,并将有关制度要求落实到具体岗位的职责中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分明。
2、明确安全责任,校长为确保学校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的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部门分管的领导为第二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岗位责任人为直接责任人,负直接责任。
3、层层签定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学期初校长与学校各部门分管领导、各部门分管领导与各岗位责任人分别签定责任书,分层管理,责任到人。
4、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与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评优选先结合,出现问题严格按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及服务工作责任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执行。
5、健全安全工作档案,将有关文件、计划安排、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安全责任书、监督检查记录等材料及时归档,以备查询。
二、治安管理制度:
(一)值班巡逻制度
1、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学校设门卫、值班人员,负责白天门口的出入人员车辆的检查登记和夜间巡逻,保证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安全。
2、在假期、休息日、静校期间、平时夜间等时间内,值班保卫人员负责对全校范围进行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各种安全隐患、事故,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3、值班巡逻由总务处具体负责,安排值班表,检查督导落实情况。
4、寒、暑假均安排领导带班巡逻保卫。
5、值班教职工,应履行自己的义务。
(二)领导带班监督检查制度
1、学校主要领导和主管安全的领导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监督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坚持每月一次。
3、采用电话查岗或亲临学校检查的方式,填好查表存档。
4、每月定期检查三次,抽查至少三次,遇节假日和重大敏感日期等加大抽查力度。
5、对擅离职守误岗脱岗人员及时批评处理限期改正,对造成学校损失和严重后果的上报校委会按有关规定处理。
6、带班领导在办公室接听电话,听取值班人员汇报,及时与其他领导通报情况。
7、交接班时间:每天上午8:00
(三)外来进校人员管理制度
1、凡进入学校找人、办事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经保卫人员询问允许后方可进校。
2、学校上课期间,不接待来访,送来钱物的在门口登记清楚并暂存,由门卫电话通知该年级组后,有黑板通知其本人到大门口领取。如有特殊情况找人,须由门卫电话通知该年级组教师将学生请出,其他情况不得找出学生,校外人员一律不得到教室找人。
3、门卫负责做好送来的学生钱物的登记、保管工作,学生本人领取时要认真核对,并由其本人签字。
4、来校找教职工、部门办事,须由门卫通知其本人或部门后并开具证明,事情办完,由教职工本人或部门人员证明签字,出校时交回门卫。
5、禁止校外人员来校闲逛、游玩,静校、节假日期间拒绝校外人员来访。
三、安全检查制度
1、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要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和安全责任书要求对岗位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2、各重点岗位人员每月要对自己所负责的部位进行至少一次全面检查,平时每天注意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主管领导,检查要随时做好记录。
3、各部门主管领导每季度至少对本部门所属岗位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以书面形式通报岗位人员,限期整改,并做好复查验收。
4、学校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汇同有关部门负责人每学期至少要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两次,要做好检查记录,写清检查项目、时间、人员、部位、存在问题,并将存在问题用书面形式通报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将整改复查后,写入安全检查记录。
5、对在检查中出现问题又未及时整改的'岗位责任人或部门主管领导,将依照有关制度给予处理。
6、各部门和全校安全检查记录要在学期末上交办公室存档。
四、法制教育相关制度
1、对干部、教师的法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制度
(1)将对干部教教师的法制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学校及各部门工作计划必要部分,安排专人负责,专时专用。
(2)领导班子每月讨论学校安全工作专题研究一次、分析研究安全工作,听取安全工作汇报。
(3)校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学习一次法制和安全知识,提高守法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4)对全校教职工在学期初进行法制和安全知识宣讲一次,学期中专题宣讲至少两次,学校逐层签定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5)将法制安全知识专题会议出勤情况记入考核成绩。
2、对于学生的法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制度
(1)由政教处全面负责对全校学生进行法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专人负责实施,确保落实。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集会、法制教育课、板报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食物中毒及其他意外伤害事故的知识,提高抵御各种伤害事故的能力。
(2)主管校长与各年级组长、班主任签订学期安全法制教育责任书,督促开展教育活动。
(3)各个年级在政教处统一协调下,对全年级学生进行法制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每学期不少于四次。
(4)各班要在班主任的主持下,结合学校工作学习(如外出、扫墓、植树、社会实践等),及时进行法制安全知识教育,使学生提高法制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5)以《中小学生自救常识》教材和录像带以及《交通安全知识》、《中小学法制系列篇》为依托,组织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活动。
(6)组织学生外出必须履行请示汇报手续。
五、消防、用电安全检查制度
1、消防器材的使用维修保管检查制度
(1)学校的重要部位均配备灭火器材,并且要求定点摆放,设立明显标志,方便取用。
(2)每月部门领导和具体负责同志,对本部门消防器材检查一次,确保干净整洁,安全有效。
(3)学校每学期组织新上岗人员学习使用灭火器材方法。
(4)按有关规定及时检查、更换和补充灭火器材。
2、消防工作安全检查制度
(1)学校每学期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三次(开学初、学期中、放假前),各部门处室每月自查一次。
(2)政教处将消防检查重点列入日常检查内容,随时检查,及时整改。
(3)确保消防器材齐全有效。
(4)确保正常用电、人走灯灭。
(5)确保无违章用火,物品存放正确,无易燃危险品、无自燃隐患,重点部及时通风换气。
六、集体外出交通制度
(1)集体活动前,必须向校长请求并报教育局审批,由政教处、年级组有关领导组成安全领导小组,实地考察后研究布置安全方案,明确分工、分头准备。
(2)活动前由各年级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统一着装,准备部分药品。
(3)由专任教师佩戴明显标志、指挥旗,封堵路口,指挥学生交通。
(4)班主任、任课教师随班活动,师生混编,及时指挥控制学生队伍,纠正、化解安全隐患,防止人群惊恐混乱。
(5)学生队伍排列紧密,防止车辆行人穿行。
(6)由年轻体力好、责任心强、头脑清醒、反应敏捷的男性教师组成机动检查组,随时处理各种险情。
(7)全体教师主要任务是组织、指导、保障学生安全,不得让学生接触有害、有毒物体或从事不安全作业。
(8)集体活动的过程要杜绝学生中途掉队、回家、游玩等现象。
(9)活动结束后集体返回学校,清点人数,分班总结后再行解散。
(10)各年级各班如有问题需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
七、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食堂、校内商店食品卫生、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成立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食堂及食品卫生工作,校内所有炊事人员要服从领导接受监督。
(2)炊管人员和经营食品的商店,要认真学习并积极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及各项卫生制度、条例。
(3)炊管人员和从事食品工作的人,必须按期体检,在校工作必须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个人卫生符合规定要求。
(4)炊管人员和从事食品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把守进货渠道,不卖变质腐食品、不卖过期食物、饮料、或三无食品和饮料。
(5)炊管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生、熟分开,桌面、台面保持干净、整洁,做到室内无蚊蝇,炊具要及时清洗、定期消毒。
2、防投毒、防中毒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操作间、小卖部内部、水房、水井等处严禁外人进入。
(2)凡在校内出售食品与饮料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专人进货,不卖变质腐食品、不卖过期食物、饮料、或三无食品和饮料。
(3)炊管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生、熟分开,桌面、台面保持干净、整洁,做到室内无蝇蚊,炊具要及时清洗、定期消毒。
(4)食品加工来原料、水源,远离门窗保持距离,防止投毒。
(5)灭鼠、灭蚊蝇等药物使用时要设立明显标志,专人放置、及时清点,防止人为失误操作,禁止将个人的农药、杀虫剂等带入工件场所。
(6)下班前关好门窗锁好门,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7)有关工作人员进入工作环境前,须先检查门窗关闭情况,确认完好后再进入室内,进入室内后注意观察室内物品的摆放和数量等情况是否正常,注意是否有异味,有问题时须及时请示汇报。
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12
1、本资料室只对教师开放,逐步做到提供教学、科研、群体竞赛、设备更新等方面书、刊,为教师的业务提高服务。
2、本室资料全部采取登记借阅的办法:
(1)、凡借书刊(包括期刊合订本)一律办理借阅手续,借期一周。
(2)、凡借期刊、杂志类,只限当天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借阅,一律不准拿出办公室,(特殊需要经批准后方可借出)。
3、爱护书刊,严禁勾、批、折迭和撕页等,一经发现按学校图书馆管理办法处理。
4、资料员每天要认真办理登记借阅手续,资料室内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不准喧哗,要保持肃静,对于违背者,资料员有权制止,并报告主任进行罚款。
5、罚款规定:
(1)凡未经批准拿走书刊者按天数累计罚款(一天罚款100元)。
(2)丢失书刊者,按原书刊价三倍罚款。
(3)对于在资料室内吸烟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
(4)对于不爱护书刊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5元。
(5)被罚款者要主动向资料员交款,否则由工资或奖金中如除。
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13
为切实抓好我校的安全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订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1、 安全领导小组,在校长的领导下,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安全工作重点,总结上一个月的`安全工作,部署下一个月的安全工作任务。
2、 各部门在部门组长的领导下,针对各部门的工作特点,每月召开两次安全工作会议,传达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精神,部署检查、总结本部门的安全工作。
3、 特殊情况可不定期、不定时地召开各级、各部门安全工作会议,确保我校的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 各班主任利用班会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听取学生建议,把安全落到实处。
5、 学校每学期召开全体师生大会,进行安全宣传教育,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6、 定期召开家长会,提高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使学校、家长一起行动起来,抓好学生的安全工作。
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14
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增强其安全防护意识,使其掌握必要的自救自护技能;及时排除学校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防范措施,切实降低事故发生率;依法处理学校发生的各类突发事故。学校安全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方针,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动与乡、村及派出所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根据以上任务、方针和原则,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定期组织全体师生学习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学校安全工作文件,增强其安全防护意识,杜绝伤亡事故发生。
二、学校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校长负总责,具体工作由总务主任分工负责,成员由值班人员、值周教师及班主任组成,根据学校安全责任书中具体要求做好工作。
三、值班教师负责日常护校工作,按时开关校门,经常巡视校园及周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如果由于擅离职守造成经济损失的,要照价赔偿,并且要以经济损失10%的金额进行处罚。若坚守岗位造成的经济损失另行处理。
四、值周领导、教师务必于上课前三十分钟到校履行职责,负责本周的作息时间、升降旗、卫生工作、校园内偶发事件。每天放学督促学生整队离开校园,检查教室是否关好锁好,是否有学生逗留。课间及课外活动巡视管理学生,防止学生伤亡事故发生。对进入校内的闲杂人员要及时询问,督促其离开校园,如不按规定操作,出现校园安全事故,应负主要责任。每周在升旗活动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五、班主任要经常性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和自我防范意识的`教育,活动内容有记载有资料;对中途离校或当日不到校的学生要及时追踪了解,家长取得联系;经常性的检查门、窗、桌、凳、玻璃,电源等是否存在不安全隐患,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中午、下午放学要组织本班学生关好教室门窗,送学生安全离校;教育学生不要吃过期或有毒食物;做好本班学生传染病、流行病的预防和报告工作;做好灾害性天气时学生离校回家工作;每月将安全排查月报表上交工会处。
六、上课教师每天上课时检查学生是否到齐,对缺席学生要询问原因,及时协同班主任做好处理工作;在班主任请假期间在该班 任语、数课的教师为代理班主任,责任同班主任安全责任内容相同。
七、幼儿教师负责好幼儿在校期间的一切活动,及时了解幼儿身体状况,每天所吃零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遇到灾害性天气,协同家长使幼儿安全回家;对幼儿园内设施要经常检查,及时清除不安全因素;幼儿的一切活动必须在教师指导下进行;做好对幼儿安全知识和自我防范意识教育。
八、总务主任经常检查学校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定期(三周一次)查看校内一切设施消除不安全因素;对校外周边设施每月巡视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建议有关人员和部门,清除不安全因素;掌握校园周边经营摊店情况,是否有不利于学生安全的商品和过期食品出售。
九、学校每学期安排第一周和第十二周为安全教育周,内容根据季节和实际情况而定,以班级为单位开展活动,必要时请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讲座或观看安全教育录像或图片。
十、远程教育设备安全防护措施。管理人员,要按程序操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值班人员每晚查看两次设备教室门窗是否完好(早晚各一次),如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十一、冬季取暖,值班教师把门头窗开启一定缝隙,防煤气中毒,同时做好防火工作,班主任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煤气中毒,并教给学生一些预防方法及自救常识。
十二、以上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对于玩忽职守,不负责任造成责任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15
1、学校要经常与社会(居委会、派出所、法院等)取得联系,互通情况。
2、定期邀请派出所干警到校实行法制讲座,向全体师生传授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防止在校学生犯罪,加强对违法乱纪的学生的共同教育。
3、加强家长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担任的角色,包括告知学生上学放学的接送要求等以使学生家长在教育过程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家长应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承担义务。
4、家长在学校安全工作中要求
(1)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
(2)对学生在生活中的异常现象要及时向学校的教师或者相关领导反映,并积极进行解决;
(3)对学校要求家长参加的诸如家长会各种活动要积极参加,并协助老师完成相应的活动;
(4)对特殊时期,学校实行的特殊政策,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完成相应的'活动;
(5)对学生在学校中发生意外事故,要配合学校及相关部门进行种种救治及善后处理事宜;
(6)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中,任何人不得侮辱、殴打教职员,不得侵占、破坏学校房屋、设施和设备,不得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7)学校可通过各式各样的方法,让家长定期或按需要参与子女的教育过程,学校应邀请家长代表参加家长委员会或校务委员会工作。
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16
为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保护人民财产不受损失,加强对学校各个方面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学校研究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由人事部门安排安全保卫工作,协调有关方面人员,加强对校内安全保卫的联络网。在思想上重视安全保卫工作。
二、采取人防、物防、校防三大防线,保证我校内安全无误,通过责任落实人的具体措施,建立人防,安装摄像探头、红外探头、防盗门窗等物防,从思想上,技术上要求,如何操作和利用设施和设备达到校防的目的。
三、建立门卫保安制度,聘请上海市保安公司专职担任门卫值勤,按制度值勤,24小时看守门卫,双休日另行安排干部大楼值班,白天老师轮流不间断值勤,节假日作特别检查和记录。
四、定期召开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找差距,总结经验,做到安全保卫工作万无一失。
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17
一、学生、家长进出校门:
(1)严格遵守进出校门时间的'规定。
(2)上课期间学生要出校门必须有班主任或值班教师的批条,并进行登记,有家长领回。
(3)上课期间禁止家长进入学校。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有关老师同意,方能入校。
(4)服从门卫、保安人员的指挥。
二、教师进出校门:
必须填写有关登记表,经领导签字后方能离校。门卫填写好离校和回校时间。登记表每月上交有关领导。
三、外来人员进出校门:
(1)来访人员必须进行登记并尽量通知有关人员,如找校级和中层领导的必须打电话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进入;如有不明情况的应和有关部门、人员联系后经允许才能进入校内。
(2)禁止推销人员未经同意进入学校。
四、请示办法:
(1)外单位参观和校办联系。
(2)推销人员进校和政教处或教务处联系。
(3)一般问题和总务处联系。
(4)食堂有关人员进出直接和食堂联系。
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18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特制定我校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一 、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长主任,教师代表,法制副校长组成。小组长期研究安全工作制定详细,具体,可操作的工作教案,采取得力措施保证学校的安全。
二、实行责任目标分解,层层落实责任的.机制,校长是学校的第一责任人员,全责学生按班由各班主任负责的机制,课间及放学后由本天值班校长负责的方法。
三、各班主任教师及各科任教师随时随地的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运动安全,劳动安全,活动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教学实验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安全,治安安全,治安安全等教育。
四、如发生师生伤害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学校第一时间上报校长,并及时由教师护送医院治疗救治,决不允许对事故隐瞒不报或因报案不及时而延误抢救时机,防止造成更大的损失。
五、学校安全随时了解,定期检查,全面掌握学校实行,每周五安全汇报制度,期末有总结。
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安全管理,保障我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校园安全工作应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各负其责、标本兼治的方针。
第三条学校安全科是学校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协调学校安全工作。
第四条校园安全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第五条各责任部门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过程中。要主动争取公安、安检、
司法、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等部门的支持,促进他们依法履行学校周边治理和学校安全的监督与管理职责。
第二章安全工作职责
第六条学校职责:
(一)保证学校符合基本办学标准,保证学校围墙、校舍、场地、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生活设施、卫生、饮食和饮用水源等办学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
(二)配置紧急照明装置和消防设施与器材,保证校园的照明、消防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规定;
(三)定期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改造。
(四)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五)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六)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积极争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安、消防、司法、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安监等部门的支持、指导和监督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七)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卫生状况,争取公安、消防、卫生、交通等多方支持,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协助相关部门依法制止、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生安全,确保无安全隐患。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的建立;协助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并与学校分管处室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年度安全责任目标考核;积极选派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有关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能;组织校级安全检查,研究制订隐患整改措施,并督促职能部门整改;及时和定期对校园及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加强各功能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建立校园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及后勤人员安全工作规章制度,负责制定学校值班制度、值班表、夜间巡查制度和消防安全制度确保学校财产安全;积极参与学校安全事故的抢险抢修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演练。
(五)教务处要对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科学合理安排,确保教育教学活动有序进行。建立特异体质学生和特殊心理学生的安全档案,并制定安全教育防护措施;坚持每日两次对全校学生的到校情况进行查询;坚持对任课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查堂记载,确保课堂内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对于学校组织的重大教育活动,事前要有安全防范措施,所有活动都要按要求进行逐级申报、审批和事后汇报工作;认真完成上级和校内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任务以及专项治理工作。
(六)德育处负责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工作,组织学生进行消防自救、校园逃生、校园突发事故疏散等专项演练,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负责对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履行课间活动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学生课间活动和上下楼梯有序进行;要精心组织集体活动,有安全防范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将安全工作责任到人;协助班主任科任教师做好家庭联络工作和特殊学生的帮教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心理健康和青春期卫生教育工作;认真完成上级和校内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任务以及专项治理工作。
(七)班主任教师是本班学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学生每日缺勤记载,发现无故缺勤学生,在一小时内与家长取得联系,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情况迅速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建立特异体质学生和特殊心理学生的安全档案,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要做好帮教转化工作;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急救知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当及时组织救护,保护现场,及时告知受伤学生家长,并向主管领导汇报,协助学校做好家长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防溺水、防火、防骗、防雷击、交通、用电用气、食品等安全教育;严禁学生携带危险器物进入校园,发现学生不安全行为,要及时制止;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都必须经学校批准;要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讽刺、辱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要经常检查教室、桌椅、插座、照明、风扇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和处理。
(八)科任教师为所在课堂的主管责任人。必须全面履行学校课堂教学安全工作职责,依法执教。实施课前点名制度,发现缺勤学生,迅速查明原因;有危险的实验课等要实施课前安全教育,并体现在教案上;精心组织课堂教学,保证课堂教学有序进行,妥善处理课堂上发生的意外事故。全面关心学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班主任或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三章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条学校建立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类人员职责
(二)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三)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四)学校传染病监控与防范制度
(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六)定期消毒制度
(七)安全知识教育制度
(八)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九)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十)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十二)事故报告制度
(十三)责任追究制度
(十四)值班制度
(十五)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十六)门卫制度
(十七)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十八)校车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条学校应建立以下安全应急预案
(一)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学校预防食物中毒、重大传染病治疗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第四章 日常安全管理
第十条学校各部门、年级部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第十一条建立台帐制度。学校安全科建立安全工作台账,必须在每天的校务安全日志中详细记载日常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校务安全日志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校长任期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寒暑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调休、因故批准提前放学、冬夏作息时间变更等安排必须发放告家长通知书,并保留家长回执。学校每日必须规定确切开关校门的时间,教育学生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来校或离校,严禁过早地来校或过迟地离校。家长的接送车不准进入校园。学校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建立特质生档案制度。学校通过组织召开新生家长会,向新生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履行监护人职责,要求家长及时将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的情况告知学校。各年级部应当在开学一周内完成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的学生档案的建立,如:心脏病、肝病、癫痫病、脑瘫等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疾病,新生入学后要及时进行体检,家长应按要求提供有资质医院的体检报告,从而准确掌握每位学生存在的疾病以及不宜参加的体育项目。制作学生身体特异情况告知表,年级部应当将副本送达该生班主任、体育教师及其他任课教师。必须告知家长不得隐瞒孩子的特定疾病,否则责任应由监护人负责。
第十四条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校长。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情况向教育局及有关部门汇报;学校发生重大损失的、特大的、群体性的以及危急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应在30分钟内通过电话或传真等将简要情况报告教育局,并在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事故详细情况。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应在1天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处理情况上报教育局,不得有意隐瞒事故。
第十五条未经区教育局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第十六条校医务室要按照有关法规,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未经市区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集会的安全管理
(一)学校安全科要制定集会的安全防范措施。
(二)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会议发起部门领导、体育教师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三)学校应制定学生集会、做操上下楼梯线路、顺序图,在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强化训练到位,在楼梯口要有值日教师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行政值班人员要在当天的校务安全日志上将教师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记载,确保学生进出、上下楼梯有序,严禁挤压事故的'发生。
(四)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会操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第十八条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一)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在活动前要制定周密的活动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
(二)师生外出活动需报请经区教育局审批。
(三)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四)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进行检修。
(五)任何外出活动都必须在出发前,对参加对象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对活动中的任何细节或可预见的问题都要作周密的部署。
(六)活动前必须在学校将学生集中统一出发,活动结束以后必须将学生集中统一带回学校按时放学。学校在活动期间,要严格实行带队教师安全负责制,严格实行方案所规定的责任,严禁脱岗离岗。
(七)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第十九条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
(一)学校室内外体育器械、体育设施设备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及卫生标准配备,必须向有资质的单位购买。新器械、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教师要先对其进行性能测试,完全合格后可投入使用。教师必须在上体育课之前对器械与设施设备进行检修。
(二)体育组对体育课、大型集体活动(如运动会、长跑)等制定系统完善的组织实施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
(三)每年九月底为运动会的时间,运动会期间学生的管理按照日常管理实施。
(四)体育老师应当明确所带班级学生的身体状况等,对特殊情况的学生,要按照特殊情况照顾的原则区别对待,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五)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体育组长要具体负责体育场地器材、设施的管护,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及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六)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特别是组织学生进行中长跑项目或其它剧烈运动,更要组织部分学生做好保卫工作。
(七)上体育课任课教师、学生必须穿运动服、球鞋,严禁女生穿高跟鞋。
第二十条学校实行领导带班、中层领导、干部职工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
第二十一条食品安全管理。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卫生相关条例,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卫生工作管理制度,不生产、不经营、不携带不合格的餐饮饮品,坚决杜绝学校群体性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第二十二条小卖部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原则上不出售食品,坚决杜绝出售不新鲜的和“三无”食品,校内小卖部要纳入学校管理,规范经营。
第二十三条门卫管理。安全科要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门卫由专职保安担任。
第二十四条建筑设施管理。安全科长要认真落实每月25日安全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区教育局和其他相关部门。配电房、财务室、食堂等重点部位安装防护设施和报警装置,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项目施工区与教学区必须隔开并实行全封闭式管理。
第二十五条消防管理。安全科负责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学校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通道畅通。
第二十六条校车管理。学校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的驾驶员。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师生。坚决杜绝校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第二十七条不得将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
第二十八条周边管理。安全科要加强校园周边整治,对周边违规摊设点、200米以内的“三室二吧一厅”等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影响学生身心健康,要向米东区公安局、东路派出所、北苑社区、区文体局、工商局举报,积极争取他们的帮助。
第二十九条学生使用交通工具管理。未满18周岁学生不得无证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上学,对学生进行劝阻无效的,可以通过《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家长说明其危害,联合米东区交巡警、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校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第三十条医务室管理。学校医务室人员要与米泉医院或最近的正规诊所经常保持联系,一有病情及时沟通,并商定采取的措施。医务室人员不开处方药,不挂点滴,遇到超出自己职责范围的疾病,要及时联系家长,情况紧急的要组织教师送患者前往医院治疗。
第三十一条设施管理。学校的教室、电教室、实验室、图书室及课桌椅等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87)、《中小学校教室换气卫生标准》(GBT17226-1998)和《学校课桌椅卫生标准》(GB7792-1987)。学校还应对代购的校服、运动服严格把关,应在市教育局核定的厂家之中选购。
第五章 安全教育管理
第三十二条安全教育管理。德育处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指导纲要》,对学生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内容包括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公共卫生、意外伤害、网络信息安全、自然灾害以及影响学生的其他事故和事件。学校要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课程计划,并在开学初、学期末、节假日前、“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等时间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使学生逐步形成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常识,养成在日常生活和突发事件中正确应对的习惯。要求每学期安全教育达到10个课时。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熟悉学校环境,了解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德育处、各年级部要承担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职责。主要包括:纪律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游泳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暨青春期性教育、社会实践安全教育、校内设施安全教育、上下课安全教育、体育课安全教育、用电用火用气安全教育、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网络安全教育等。
第三十三条纪律安全管理
(一)德育处、各年级部应加大对学生的日常行为习惯教育,参照《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标准,要通过不断地进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养成良好习惯。
(二)德育处要及时修订下发《学生手册》,公布学校的规章制度、行为规范等,重点向学生说明学校考勤和请假制度。要求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逃学、不旷课等,强调有事请事假、无事不请假、放学后要按时回家等等纪律要求。
(三)各年级部、德育处对于不遵守、违反规章制度的学生,要以教育为主,也可通过个别谈话、联系家长等形式促进改正。对于行为恶劣、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经多次教育未果的,可参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三十四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
(一)学校每学期至少开一节以上的交通安全知识课;校刊每学期编发一期交通安全常识,设立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宣传栏。
(二)要教育学生交通安全“从我做起,从我家人做起”的意识,并进行“小手拉大手”活动,提倡家长在校门口文明行车、文明接送。
(四)学校文明礼仪示范岗要担负起交通协管员的职责,进行文明交通的劝导工作,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全体师生自救自护的能力,切实把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纳入学校文化的范畴。
(五)安全科每学期要邀请法制副校长来校上两节法制课,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
(六)学校更要加强对乘坐公交车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第三十五条游泳安全教育管理
(一)德育处、各年级部在春季未至秋季初(4月底至10月未),要通过游泳安全专栏、班刊、校刊、手抄报、绘画作品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游泳安全教育。特别要强调私自或结伴下海、下湖、下河游泳的危险,并教育学生游泳基本知识、自救自护以及溺水现场应急措施等。
(二)学校要在寒暑假、“十一”黄金周等凡超过三天长假的假期前下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并收齐回执单存档。有义务告知家长注意孩子在家的活动去向,严防孩子私自前往无人看护的水库等水域游泳。
(三)各班级也可开辟私自游泳举报电话,由学生们共同参与反私自下水游泳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消防安全教育管理
(一)学校的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消防器械的使用性能,标明安全疏散通道,防止消防器械老化、失效,严禁安全疏散通道堆放杂物,始终保持校内消防器械材性能良好以及安全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二)学校要不断完善消防逃生预案,周密、动态地制定逃生实施方案。要把防震减灾逃生演练与消防逃生演练结合起来,每月至少举行一次消防暨防震减灾逃生疏散演练,并不断总结经验,缩短疏散时间,讲求实效。
(三)学校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校师生消防培训,邀请法制副校长或消防大队官兵来校讲课,培训时要操作灭火器,特别是食堂、实验室、图书室等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人人都是消防员,个个都是逃生能手。
(四)学校要在每年的“11·9”消防宣传日与秋季火灾易发期期间,悬挂消防宣传标语,并结合当年有代表性的火灾事故对学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也可开展“我和消防”征文、绘画、手抄报等比赛。
第三十七条饮食卫生安全教育管理
(一)德育处、年级部要利用班(团)会、校刊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全体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校内设置食品卫生宣传专栏,普及卫生知识,为学生提供充足的卫生的饮水,并根据各个时期的卫生防疫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四)学校要根据各季节特点,有安排、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易发肠胃病、传染病、皮肤病等知识的教育,要坚持晨检制度,教育学生做好自身卫生防疫工作。
(五)学校要制定班级卫生公约、校园卫生公约,提倡人人讲文明、讲卫生,逐步养成“人人讲卫生,卫生从我做起”的良好习惯。要定时进行校内卫生大扫除、大消毒,不留卫生死角。要保持校园整治、清洁,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学校每周要进行班级、责任区、宿舍卫生评比,对于完成卫生任务好的班级进行表彰。学校应经常教育学生不食用、不饮用“三无”和变质腐烂或过期的食品,经常教育孩子在家也要打扫房间或拖地板等家务劳动。
第三十八条心理健康教育管理
(一)年级部要对单亲孩子、父母离异孩子、留守孩子、外来工子女、学习困难、有暴力倾向等特殊学生进行摸底建档,可继续实行德育导师帮教制度。要特别关注这些特殊学生的生活、学习情况,并加强家校联系,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异常行为苗头,做到早关注、早预防、早帮助。
(二)学校要坚持正常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开通心理咨询热线电话,安排专业教师负责。学校要保证一定的经费用于心理健康教育。
(三)按规定开设心理健康教育和青春期教育课程。
第三十九条社会实践安全教育
学校组织学生春秋游、大型庆典、运动会、社会实践以及职教学生实习等活动,必须严禁一切没有经过申报、审批,没有做好充分出发前准备的外出活动。活动前要有针对性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第四十条校内设施安全教育管理
(一)学校要在配电房西围墙,设立“严禁攀爬”等安全警示语,定期检查高处物件,出现松动要及时拆除或采取加固措施。
(二)学校在组织学生集队、散会、升旗、上下学时要提早教育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走,保持安静有序,每班双列队行走。规定走廊、楼梯上下行走路线,教育学生不推不挤不跑靠右行,不攀着扶手往下滑,不着栏杆往上跃,不在楼道跳和玩等。学校要在大型活动时制定班级进退场线路图并多次组织演练实施,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坚决杜绝没有周密安排疏散路线的大型活动。
(三)在所有通道处安装应急灯,教育学生晚间如突然发生断电时,要保持冷静,不慌不忙有序上下楼,以免发生踩踏。
(四)教育学生不带尖锐、易燃易爆,危险玩具、物品进校园。
第四十一条上下课安全教育管理
(一)学校在上课期间,必须实行全封闭管理,严禁门房值班人员擅自脱岗或离岗。实行“谁上课,谁负责”的工作机制。对无故缺课的学生,必须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向校领导汇报,一时联络不上的,要通知父母所在单位或村居,争取多方协同查找。对于经常无故旷课的学生,要以《告家长书》或个别访谈、家访等方式告知家长,要求家长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上课期间严禁学生私自离开教室前往食堂、宿舍等其它地方,当班任课教师发现后必须第一时间向班主任或年级领导报告。
(二)认真执行学生请假制度,课间有事离校要经家长向当课老师请假,班主任同意后把请假条留在门卫存档,方可离校。
(三)学校在放学后,班主任教师必须关注全校学生的离校情况,不许学生私自留校,教育学生要按时回家,不在校园、路上或周边店铺(含游戏厅)等处逗留。
第四十二条用电用火用气安全教育管理
(一)各班主任、各办公室负责人要经常检查校内的电线、灯头、开头、插座、应急灯、煤气管等电气设备,发现绝层损坏或不能使用时要及时更换。食堂、库房、实验室、电脑室、多功能教室、会议室等重点部位要按照有关防火规定使用。
(二)学校的配电房要实行全封闭管理,防止小动物进入,预防短路。教育学生不得把其他物体抛向变压器及配电房内,配电房、变压器等要设置警示标志,防止学生攀爬。
(三)学校万一遇有电气设施引起的火灾,要迅速切断电源,然后再灭火。发现有人触电时,要先使触电者尽快脱离电源,再采取其它抢救措施。
(四)学校要经常教育学生用电用火用气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能接近、触摸电源和电器。不要用湿手,湿布触摸、擦拭电器外壳,更不能在电线上晾衣服或悬挂物体,或将电线直接挂在铁钉上。
(五)学校要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伤、砸炮、火柴、气体打火机等易燃、易爆品进校,要教育学生逢年过节时不可私自燃放烟花爆竹。
(六)用过的废纸,旧书本,打扫的树叶等,不要随便乱烧。
(七)学校实验用的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要专门库房存放,采取双人双锁保管,随用随领,用完即清理,不要在现场存放,更不能允许学生私自存放。
第四十三条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
(一)向学生经常进行预防地震、洪水和自救常识的教育,介绍地震、洪水的特点,教育学生在地震来临和爆发洪水时不要惊慌,更不能乱跑,要听从学校领导的统一指挥。
(二)要定期的进行预防地震和洪水的演练,配有专人负责。
(三)学校应建立预防紧急预案,分配给教职工具体的应急任务,校长统一指挥,临阵不乱。
(四)学校要提前选好疏散路线和紧急躲避地点,让每名学生都知道,并准备好必要的营救物品。
第四十四条网络安全教育管理
(一)学校要教育学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不得进入“三室二厅一吧”,如发现学生进入这些场所,学校可向文化稽查大队或“110”举报。
(二)学校要教育学生,没有经过父母同意,不要把自己及父母家人的真实信息,如姓名、住址、学校、电话号码和相片等在网上告诉其他人。不要在聊天室或QQ、BBS上散布对别人有攻击性的言论,也不要传播或转贴他人的违反中小学生行为规范甚至触犯法律的内容,不和任何网友见面,不要浏览“儿童不宜”的网站或网站栏目。
(三)学校要教育学生,在父母同意的前提下,适当控制上网时间,一般每次不要超过1小时。
(四)学校要提倡绿色上网,文明上网。信息技术教师要引导学生浏览一些有益的网站。建议学生寒暑假期,到爱国主义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博物馆、科技馆等等有益于未成年人成长的去处参观学习,努力为学生提供一个健康向上的成长环境。
第四十五条学校必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必须定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涉及教育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广大教师的行为准则、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教育。对于违反校纪校规的教师,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相关制度给予处罚。对于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造成严重伤害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要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奖励与责任
第四十六条学校每年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七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造成师生伤亡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部门和个人在年度考核中按评优“一票否决”处理,直接责任人在年度考核中为“不合格”等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本规程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20
开展创建“交通安全学校”,就是在中小学中开展交通安全法制教育,普及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培养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并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小手拉大手”的教育作用,使交通安全教育辐射到千家万户。它是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保障全市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一种有效形式和载体。为了更好的完成创建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成立“交通安全学校”创建工作领导机构,成员包括学校、交警大队、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士等;
2、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规划,学校开学、放假前,各中队民警至少要上一堂交通安全教育课,今年重点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
3、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室。制度、宣传挂图等上墙,并备有交通安全学习材料向师生开放。
4、制定领导机构、职责和交通安全公约。
5、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经常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常识、事故分析等;
6、与学生家长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学校、家长、学生三方面职责和注意事项,并把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的情况与老师、学生年度评优挂钩;
7、营造创建“交通安全学校”的良好氛围,请交警大队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切实加强学校周边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完善交通安全警示标志。
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21
为保证全体住宿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生宿舍安全卫生、健康文明、规范和谐的生活秩序,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学生宿舍各项管理制度,按时归宿,严禁不请假夜不归宿。
2、严令禁止打架斗殴,滋事,散布恐慌言论,扰乱学生宿舍管理正常秩序。
3、学生宿舍禁止私自串宿他舍和私自留宿他人。
4、住宿学生禁止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私接电源和使用电器。宿舍内规范配备的照明,电扇及其他电器设施出现故障,住宿生要及时通知宿管员和维修人员,禁止住宿学生擅自处理故障。
5、维护宿舍周围的.消防设施,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宿管员,由专业人员解决。禁止一切破坏消防设施的行为。
6、自觉维护宿舍内的生活设施、床具等,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宿管人员由专业人员及时维修,禁止在床上打闹,禁止上铺学生在床上进行剧烈活动影响他人或伤及自身。
7、学生宿舍内禁止携带手机及贵重钱物,贵重钱物自己妥善保管,丢失自负。
8、学生宿舍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各种危险品,管制工具、器械进入宿舍。
9、在突发应急的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刑事案件,住宿生要及时报警,及时通报宿管人员,服从统一指挥,未成年人禁止参与救护。
违反以上安全管理制度的住宿学生,造成不良后果者,责任自负,触及刑法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22
为了加强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预防交通事故,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此制度。
1、学校要将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纳入到学校日常工作中,长抓不懈,,抓紧抓实;要把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度各年级、班精神文明和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内容,一并进行考核。
2、安全领导小组要将交通管理法律法规教育纳入学校普法的重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的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法制教育;使师生的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受教育率达到100%。
3、学校在校园内刷写醒目的.交通安全标语、口号、警句和印发资料及致家长信,并使用橱窗、宣传栏,营造浓厚的校园交通安全教育氛围。
4、经常使用活动室、校园网络、黑板、广播等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5、要将交通安全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并编制交通安全教育教材,开展经常性的交通法制教育,让交通知识进入千家万户。
6、各班要充分利用法制课和"安全教育月"的时间,每学期上交通安全专题课5---10节,并备有必要的学习、宣传教育资料,宣传教育内容通俗易懂、寓教于乐;还要积极主动联系公安、交管等职能部门,每学期深入学校开展一次大型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7、门卫护校人员要负责清理掉校门口妨碍学生通行的违章占道行为;要将校内自行车摆放有序;要在学生上学、放学交通高峰期站在校门口督导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组织好学生安全通过马路。
8、学校接送师生通勤车或接送师生参加活动使用的车辆,必须具备相应资质,不得租、借使用相关手续不全、驾驶员或车况不合格的车辆。
9、学校禁止私人和其他单位的车辆加挂学校通勤车名牌。
10、学校禁止不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的车辆进入校园;经批准进入校园的外来车辆要按指定路线慢行;禁止在校园内学习驾驶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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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校园防盗安全工作,加强内部设施的管理与使用,现制定校园防盗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1、按照“立足内部,内外联动,全面设防,确保安全”的要求,有计划地加快治安网络建设,逐步建立起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动静结合,点线面结合,各项防范措施相互配套衔接的校园治安防控网络。
2、通过防范,努力形成违法犯罪分子不敢进校作案,进了校园作不了案,作了案逃不出校园的治安保卫局面,切实做到校园“不发案、少发案、发小案、不出事、少出事、出小事”。
3、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管理,做到“五双”制度齐全,“三防”措施到位,会计室不超标准存放现金,严防盗窃事件发生。易燃、易爆和剧毒药品全部双套钥匙,严格手续,专项使用,两人共同管理。
4、严格落实教职工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擅离职守。值班人员要熟知报警装置和报警方法,做好值班记录。
5、学校领导在重大节假日期间要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保证紧急情况下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6、学校办公设备、器材实行“谁主管 谁负责”、“谁使用谁保管”的管理办法,如果在使用期间造成办公设备器材(特别是电脑显示器、主机、打印机、液晶电视、实物投影仪、笔记本电脑等)被盗的,由保管人、当事人或值班人员负责赔偿。
7、加强门卫管理,严格进出人员登记手续,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24
一、保卫人员(门卫)安全保卫和巡查制度
1、每天早上、中午和下午,上学放学期间,管理好校门口的安全,确保学生不发生伤害事故。
2、非放学时间学生要求离校,没有班主任教师书面通知的,一律不得放行,杜绝发生因学生逃学而在校外出安全事故。
3、校外人员进出校门必须进行登记,并问明详细情况,未经登记或情况不明,决不允许外来人员进入校内,确保校园安全。
4、经常检查巡视学校财产,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总务处,确保校产安全。
5、晚自习放学后,要检查巡视各室门窗是否关牢,应关电源是否切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二、校产安全保卫制度
总务处应对学校建筑物、旗杆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校长室,学校应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
1、机房、食堂、实验室按有关规定配备好灭火器,政教处应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维修。
2、总务处应经常检查学校防盗工作。
3、财会人员应遵守财务制,禁止现金在办公室存放过夜。
4、门卫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保卫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对不熟悉的来访人员要严格实行登记制度。做好夜间值班工作,发现盗窃现象立即报告。下午放学后应仔细检查教学和生活用房门窗,关严关实。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
5、较长时间的节日实行学校领导值班制度,寒暑假实行教师轮流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准时到岗、离岗、并经常查看校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6、总务处要对各教室,专用教室、广播室、文印室等插座,用电器经常进行检查、维修、严防发生火灾和触电事故。食堂人员应按规定程序和正确方法操作烧煤灶具,确保安全生产。
三、现金、票证、贵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会计、出纳必须严格执行银行规定的库存现金的限额,确因特殊情况,必须滞留超额现金过夜的要及时报告总务处并设专人看守。
2、现金和有价证券必须存放有安全设施的保险柜内,财务室的房屋要安全、牢固,并安装有防盗装置。
3、取送数额较大的现金必须两人以上同行(至少有一名男性),取送万元以上巨额款的,应派有保护人员。
4、个人的现金及有价票证不准在办公室内存放。
5、学校各部门的贵重设备,在存放、运输、使用过程中要纳入守护人员视线。
6、存放贵重器材、设备的库房、实验室、广播室、电脑房、多媒体室等门窗要安全牢固,并设专人管理。
四、计算机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校园内计算机的管理,确保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顺利进行,防止非法、不良网站以及盗窃、火灾等自然灾害的.发生,特作如下规定:
1、凡有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计算机,必须按照规程设置匹配电路走向。
2、凡有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计算机,必须有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3、凡有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计算机,必须制定相关的使用管理规定。
4、校内教学、办公使用的计算机,不经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拆卸和更改IP设置。
5、凡集中存放的计算机,应制定突发性工作预案。
6、凡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计算机,如工作需要搬出工作地点或出校门(含个人计算机),必须持有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的证明。
7、禁止教工下载非法刊物、黄色制品、反动言论。
五、外来人员(来客)登记制度
1、本规定适用于临时出入校门的外来人员。
2、凡到我校来访、会友以及其它公务活动的外来人员和车辆,必须接受门卫或值班人员的询查,并登记后方可入内。
3、门卫或值班人员要详细检查外来人员的证件,登记来访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来访时间并与前往部门或个人进行联系。
4、如来访者携带机动车辆,值班人员要对车牌号进行登记,并标明时间,待该车辆离开后标明离校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