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工作管理制度实用6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宣传工作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宣传工作管理制度1 (一)横幅、喷画、楼幅的规范……
宣传工作管理制度实用6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宣传工作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宣传工作管理制度1
(一)横幅、喷画、楼幅的规范化管理制度(喷画、楼幅须附打印版)
1、申请表格由团委宣传部统一格式(见附表),申请表格数量为一份,教学区横幅、喷画的申请,最后要拿到保卫处审批后方可悬挂。
2、横幅等悬挂物可申请的悬挂地点为:教学区运动场外、六栋篮球场外、九栋篮球场外。(注意:a、教学区校道悬挂位置,所有横幅统一悬挂于足球场一侧铁网,喷画统一悬挂于排球场一侧铁网;b、体育馆后篮球场,只允许悬挂喷画。)
3、横幅准许悬挂以两个星期为限,每期到既需清除;喷画准挂以两个星期为限,在活动结束后的一天内就须进行清除。如活动时间超过两周者,可续申请。
4、横幅、喷画悬挂前都须用大油性笔在横幅左下侧写上申请通过时由团委所提供的唯一编号,以便团委委员进行检查;此外悬挂须平坦美观笔直,应配合悬挂地点处已悬挂的横幅情况采用左边对齐从上依次向下悬挂。保安将定期对横幅悬挂情况进行检查,并拆除不符合要求者。
5、横幅悬挂期间,悬挂组织有义务在横幅被风吹落或破损等情况下自行进行维护。若经提醒后仍无改进,将进行相关处理。
6、横幅等宣传物悬挂期满,悬挂组织须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或到悬挂截止期后经提醒仍不拆除者,视情况给予批评、警告并计入黑名单。拆除横幅等宣传物时须把固定横幅的红线或绳索一并拆除。若违反此规定,将追究其责任,将影响下一次申请的审批。
7、 横幅,喷画、楼幅的悬挂数目,教学区(运动场外)和生活区(六、九栋篮球场)最多只能各申请一条横幅和一幅喷画。若该活动需要一次性申请两条以上的横幅、喷画或楼幅,需要附上指导老师签字以及简明策划书。
(二)活动场地的规范化管理制度(需附上简明活动策划书)
1、活动场地申请表格由团委宣传部统一格式(见附表一),活动用电申请表格由后勤基建处统一格式(见附表二),各组织须通过获得申请表的电子版后根据需要自行打印或者复印。
2、 活动需该组织指导老师同意,活动申请用表上级组织意见必须有指导老师的签字以及是否同意。
3、场地可申请的范围为:活动中心一楼空地(非商业性活动)、第一二饭门口及饭堂前校道(非营业性学生摆摊,包括:咨询点、派报名表、派传单)、九栋篮球场(活动、商业性摆摊)、东三路(商业性摆摊)。
4、带有商业性质的学生活动必须附上活动策划(必须附上详细策划书,包括具体商家,活动流程,商家赞助资金需要明确标明赞助金额以及赞助物品明细。)
5 场地申请不得涉及食品卫生安全。
6 已通过审批的.申请表应留底,以备检查。
(三)九栋篮球场:
1、九栋篮球场共有五个篮球场,靠近7栋的为1号场,靠近11栋的为5号场。各个组织申请时应标明要使用哪几个场,申请活动场地的时间必须写明,具体写上时间段。
2、商业性活动及带有商业宣传的学生活动须上交场地租用费。商业性摆摊以摆摊数量为单位,一个摊位200元;大型商业活动一次租用费用为XX元,活动不得超过5小时。(商业性活动,必须附上详细策划书,包括具体商家,活动流程,商家赞助资金以及物品明细。)
3、九栋篮球场每周最多只能申请两次活动。
4、申请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九栋篮球场申请时间为16:30—22:00,星期六、日活动时间为8:30——12:00和15:00——23:00(8:30前、12:00——15:00和23:00以后,禁止进行播音试音。)。周二、四不给予申请任何活动。
第一二饭门口及饭堂前校道:
1、一二饭门口的摊位申请,递交的申请表需要附上策划书(表和策划书都需要该组织或社团指导老师签字)。商业性摆摊申请须上交租用费用。摆摊租用费用以摊位数量为租用单位,一个摊位200元;大型商业活动一次租用费用为XX元,活动不得超过5小时。(商业性摆摊,必须附上详细策划书,包括具体商家,活动流程,商家赞助资金以及物品明细。)
2、活动时间:第一二饭堂门口及饭堂前校道摆摊申请时间为:9:00——18:00。(8:30前、12:00——15:00禁止进行播音试音。)
3、如果摆摊派表,须在申请场地时把所派表格打印版附上;如果活动过程需要用电源,用电申请表格须跟场地申请表格一起递交。
场地用电:
1、活动场地用电需要写明用电范围。
2、单独用电申请需附上策划书。
3、活动场地申请无需到后勤基建处审批,用电申请最后由后勤基建处审批。
宣传传单派发申请(须附传单原件)
1、申请表(见附表一),传单不可涉及商业内容。
2、 若需到宿舍楼派传单,申请表格一式两份,一份七栋物业留底,一份各栋宿舍楼管理员查看。
3、 在校道内派发,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七栋物业留底,一份派发地点附近保安亭留底。
(四)、课室申请的规范化管理制度
1、申请表格(见附表三)1式4份,如不需要使用多媒体设备,则1式3份即可。
2、课室申请时间只能在周五晚上、周六周日全天,并要提前10天申请。
3、课室申请用途一栏填写须具体详细,讲座、开课培训申请须附上策划书,申请表一律需指导老师签字。
4、 长期申请课室,需要附上详细策划书,并将每周安排列出。长期申请课室只允许社团内部培训,需写明每次的培训内容。
备注:凡上述中有需要上交策划书的申请,策划书一律需要指导老师(封面)的签名。
学生社团联合会
宣传工作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宣传工作,根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测绘宣传工作的意见》和《测绘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围绕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和中心重点工作的部署开展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宣传媒体报送和提供反映中心工作的专报和宣传报道。
第三条 宣传工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遵循“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分工负责,谁供稿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新闻出版、互联网管理等有关规定。宣传报道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和保守国家秘密。
第四条 宣传报道重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方针、政策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重点工作情况。
(二)组织承办重大活动(会议)和上级领导视察、检查以及重要指示落实情况。
(三)对地理信息事业发展、实施举措做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以及取得的实际成效。
(四)重大测绘地理信息工程、科研项目组织实施等情况;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与应用、科技创新和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进展和成效。
(五)精神文明建设和先进模范人物的典型事例。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办公室负责宣传工作的归口管理,各部门选派一名通讯员负责宣传稿件的采编和报送。
第六条 责任分工:
(一)办公室负责制定和督办年度重点宣传计划的落实;组织策划和协调重大宣传活动;负责主办《工作简报》和中心网站新闻栏目组稿;负责联系中国测绘报社等新闻媒体;负责向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局网站和新闻媒体报送和提供宣传稿件;组织宣传稿件的督办、审核和年度宣传工作总结。
(二)各部门负责策划和实施与本部门有关的宣传活动;负责审核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稿件;接受采访和协助开展有关采访活动的安排。
(三)部门通讯员负责与本部门工作相关宣传的实施;负责宣传稿件的采编、整理和报送。
第三章 实施管理
第七条 《工作简报》和网站是中心宣传报道的主要载体,由办公室负责,并会同各部门编辑和管理;重大项目实施需设立的专刊,由办公室审核经中心领导批准后方可编发。
第八条 宣传报道稿件(包括新闻、通讯和图片等)应报道及时、内容真实、重点突出;稿件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事由和结果以及署名等。
第九条 稿件审批:部门提供的稿件由部门领导审核,报送办公室编辑与审定;提交互联网站发布的稿件报中心主管保密的领导审批;重要稿件由办公室报中心领导审批。
第十条 媒体采访要求:
(一)媒体采访由办公室统一受理并提出采访安排(采访事项、部门和人员)报中心领导批准;重要采访活动报局办公室并提交采访函。
(二)接受采访的部门和人员要围绕采访主题认真准备、积极配合;向媒体提供的文字稿件,应事先与办公室共同审定。
第四章 考核管理
第十一条 宣传工作纳入中心绩效考核管理,对提供稿件的作者给予一定的稿酬奖励;通讯员承担的宣传工作作为岗位职责纳入部门绩效考核。
第十二条 办公室负责统计各部门(包括通讯员)供稿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年终对宣传工作、宣传稿件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讲评,并依据总结和讲评结果提出奖励方案报人事部门。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宣传工作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新闻宣传工作,实现新闻宣传工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使新闻宣传工作更好地为学校改革和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新闻宣传工作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遵循客观、准确、及时、实事求是的原则,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三条 学校新闻宣传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新闻出版管理、广播影视管理、互联网管理、知识产权等有关规定和保密规定,严防失实报道和泄密事件发生。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党政群团、教学教辅等各部Πo
第二章 新闻宣传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第五条 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由校长统一领导,分管校长管理,校长办公室具体实施。分管校长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全校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制订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新闻宣传工作目标和任务。
(四)组织、管理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信息沟通和媒体解释工作。
(五)总结学校新闻宣传工作,对新闻宣传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第六条 校长办公室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新闻信息的收集、编发和信息沟通等工作任务:
第七条 学校设立新闻发言人,由校长办公室主任担任。新闻发言人的负责代表学校对外发布新闻、声明和有关重要信息。
第八条 学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信息工作负责人,负责策划并组织实施本部门信息宣传活动。
第九条 为及时完成校内的新闻信息,各部门确定一名教职工为专职信息员。信息员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积极采集本部门教育教学活动和各项工作成果等各方面的信息,及时向校办报送。
(二)负责本部门宣传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
(三)完成校领导、党委、校办委托的宣传报道和采访任务。
第三章 新闻宣传的范围和内容
第十条 学校新闻宣传包括以下主要范围和内容:
设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信息的发布。
(四)学校参与区、市、国家级各类比赛、活动的宣传报道。
(五)学校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重要观点的宣传报道。
(六)学校人才培养和服务社会等方面的重要成就和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
(七)学校各单位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宣传报道。
(八)其他有利于展示学校良好形象活动的宣传报道。
第四章 新闻信息的管理
第十一条 新闻信息报告制度
为保证校长办公室及时了解和汇集全校的新闻信息,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特建立新闻报道报告制度。
(一)各部门要注意做好新闻信息的采集工作,有条件的可自行录音、摄像、摄影,教务部、学生工作部、团委等部门每月6~8信息报道数量一般要求篇,校长办、党建办、工会、专业一部、专业二部、专业三部、后勤保卫部、教学研究室每月信息数3~4量一般不能少于篇。培训部不少于2~3篇。
(二)校长办公室全面统筹各部门新闻信息的审核、编辑、发布,并根据信息价值,有选择地推送至公众号平台。
(三)每月初由校长办公室统计各部门上月的信息报道数量,并统计各部门的信息排名。
第十二条 新闻信息的内容要求
(一)信息内容真实,主题鲜明,文句通顺;
(二)信息有新意,能反映部门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信息图文并茂,生动活泼;
(word(四)信息采用电子文档格式文档),每篇信息一300般不少于字;图片与文档一并放入同一文件夹压缩后通过专用邮箱报送。
第十三条 新闻信息的审核规定
(一)各单位信息员报送的新闻信息以及所采集的新闻资料,应经过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确保新闻报道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二)学校所属广播、网络、学生社团等所办刊物刊登学校有关文件或涉及学校领导讲话,需经校长办公室审核同意;所采用的稿件,凡已在校园网上发布的,原则上应以校园网上发布的为准。
第十四条 校内外各媒体平台发布的新闻信息均采用实名制。第五章突发、敏感事件的宣传报道
第十五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应对突发事件宣传报道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及时、准确地发布有关信息,澄清事实,解疑释惑,主动引导舆论,最大程度地避免、缩小或消除因突发事件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维护校园稳定和学校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第十六条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直至死亡,或是公共财产受到损失以及学校声誉受到损害的事件。结合学校实际,突发事件分为三大类:第一类为灾害性事件,指火灾、爆炸、中毒、传染病(各类疫病)、地震、汛情、危险物品扩散(指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重大人员伤亡事件;第二类为政治性事件,指境内外敌对势力及邪教分子利用各种信息渠道和手段对学校的渗透,实施分裂和策反的行为活动,滋扰(集体性围攻领导、上访、请愿、罢课、集会、上街游行示威)活动等;第三类为重大刑事案件。
第十七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相关责任部门应在小时之内向校长办公室通报信息,并提供书面材料,在突发事件期间,应及时向校长办公室通报事件处理进展情况;任何部门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十八条 学校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道工作由校长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由校长办公室主任请示学校主管领导后,确定统一报道口径,并负责向师生及社会媒体做好解释工作。
第十九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允许,对突发事件不得擅自在任何媒体平台、自媒体平台发布消息。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散布谎言、扰乱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校外媒体来校采访
第二十条 新闻记者来校采访,由校长办公室统一联系登记,并负责安排接待。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校长办公室同意,不得私自接受采访。
第二十一条 新闻记者采访校领导或者向校领导约稿,由校长办公室根据新闻单位的采访要求及采访提纲,报经校领导同意后,安排相关事宜。
第二十二条 新闻记者采访校内有关部门,由校长办公室根据新闻单位的采访要求及采访提纲,安排采访事宜。相关部门对获准采访的媒体要积极配合。
第七章 保密规定
第二十三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防止在新闻宣传工作中泄露国家秘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十四条 新闻宣传工作必须遵循统一、规范、不泄密的原则,校长办公室负责学校宣传中的保密工作。
第二十五条 凡向校外投(呈)送宣传材料、接受(邀请)外界媒体采访等,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公开报道(包括对外投稿、校内各网页、各部门出版物和宣传栏等)不得涉及以下内容:
(一)学校尚未公布的规划、计划、教学、财务档案、各种统计资料、人事变动、重大事件等。
(二)上级下发和本校形成的不宜公开的文件、资料,包括密级文件或内部文件的原文和文件名称、文号等。
(三)来源于其他机关或渠道的各类密级文件、资料和内部参阅资料。
(四)各类优秀典型人物及先进事迹材料中,不得涉及其业务工作中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商业秘密。
(五)其他可能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科技秘密的内容和资料。
第二十七条网上宣传报道对于是否涉及国家秘密界限不清的,应严格履行报批手续,经校长审核批准。
第二十八条 校内出版物、印刷品,必须严格遵守《保密法》的规定。不宜公开发行或不宜向国外发行的各种出版物,应在封面上加印“内部发行”等字样。内部刊物严格按照审批发行范围传播,不得超范围发行。
第二十九条 本校宣传工作人员(包括信息员、学生记者)为宣传报道进行文字采访、音像采访和拍摄照片,公开报道前应当征求被采访部门和个人对保密方面的意见。
第三十条 本校宣传工作人员(包括信息员、学生记者)因工作需要,接触有关密级文件、资料和内部讲话时,必须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编入公开发表的文章和作品中,不得擅自上网发布。
第三十一条 关于校外媒体采访:
(一)国内各级各类宣传媒体(包括通讯社、报纸、杂志、电视台、电台、网站)记者到校采访,由校长办公室统一安排。各部门、个人接受媒体采访时,对采访内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界限不清的,报校长办公室审核,并经校长或分管校长审批后执行。
(二)所有涉密人员接受校外媒体任何形式的采访,必须事先报校长审批;未经审查擅自接受采访造成失密、泄密事件及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涉密人员及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 全校师生员工发现国家秘密被非法报道时,应当及时报告校长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应及时主动联系新闻单位,共同采取补救措施。
第三十三条 对宣传报道中违反保密规定造成损失、泄密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对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奖励办法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部门新闻宣传工作的考核与奖励。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新闻宣传报道范围是指在校园网、电视、职教在线宣传学校工作的各类新闻稿件(作品)包括消息、通讯、言论、图片和图像等。
第三十六条 信息撰写人员的奖励
300—50015500—700根据信息篇幅,字每篇奖励元,字每篇20700—100025100O30奖励元,字每篇奖励元,字以上奖励XX),80元。若被网站标注为▲(好新闻则不论篇幅,每篇奖励元。奖励人员以部门上报信息时提供的撰稿人为准,以学年为单位进行统计和奖励,并评选校内好新闻
第三十七条 部门信息员的奖励
1各部门每月信息报道数量要求:教务部(教务办、督导室、6~82语数英体教研室)、学生工作部、团委篇,教务部(图文信息中心、计算机教研室)、行政办、党建办、工会、专业一部、)3~4专业二部、专业三部、后勤保卫部、质量办(教学研究室篇,2~3培训部篇。当月工作天数不足一个月的,该月任务量按实际工作天数酌情折算。每学年结束,对各部门信息量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统计排名,并对表现优秀的部门信息员进行一定的奖励。超额完成的部门信息员将获得优秀奖,完成的部门信息员将获得1000优胜奖。获得优秀奖的信息员一次性奖励元,获得优胜奖的500信息员一次性奖励元。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新闻宣传工作要严格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保密规定。对未经批准擅自接受新闻媒体涉及学校事务的采访,给学校工作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应承担相应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由学校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四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宣传工作管理制度4
×××电业局(以下简称“我局”)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健康环境质量管理体系及有关管理规定》,建立了我局《安全生产健康环境质量管理体系》(以下简称“sheq管理体系”),为规范我局sheq管理体系,控制我局《新闻宣传工作管理》的过程,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由宣传部负责解释。
编制:×××
审核:×××
批准:×××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我局新闻宣传工作的原则、内容和方法。
本制度适用于我局各单位、部门的新闻宣传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程序的引用而成为本程序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程序,然而,鼓励根据本程序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程序。
中央、自治区、内蒙古电力公司党委《关于进一步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的意见》、广电部、新闻出版署、中国记协关于《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和《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内蒙古电力新闻中心制度汇编(20xx、8)
3术语和定义
本程序文件采用q/gdw1-20xx《安全生产健康环境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中的术语和定义以及本q/btgd-a01-20xx(第一版)《管理手册》中的术语及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程序。
3.1三贴近
指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3.2新闻
指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报道的最近发生的新事情。
3.3舆论
群众的言论。
3.4宣传
指对群众说明讲解,使群众相信并跟着行动。
4职责
4.1宣传部工作职责
4.⒈1了解和掌握党对新闻工作、宣传报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紧紧围绕巴彦淖尔电业局的中心和重点工作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4.⒈2负责组织《×××电业报》的通讯报道工作和对外新闻媒体的发稿工作。宣传干事、录像采编等宣传工作人员每人年度在主要媒体《内蒙古电力报》(含《内蒙古电业》)、《内蒙古电力有线台》分别完成15篇(条)和12篇(条)新闻稿件任务;在巴彦淖尔市新闻媒体年度各完成10篇(条)新闻稿件任务。
4.⒈3定期组织宣传工作人员研究、制订、提高新闻宣传质量的措施。实行三级审稿制度,做到层层把关,使编稿审核程序化、规范化。
a)责任编辑:对来稿进行初审、组稿、修改、编辑,按规定的时间完成编稿任务,并做到清、齐、定,把所有差错消灭在第一道工序,然后送主岗复审。
b)分管部长:对责编送审稿进行复审,检查是否准确无误,对复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把关。
c)部长:负责稿件的终审工作,对稿件的事实,政策导向、思想倾向,文字等方面把关。发稿执行终审意见。特别是上报、外发稿件、资料必须按要求经有关领导审核。
4.⒈4组织记者深入基层采访,全面反映我局改革和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和三个文明建设。
4.⒈5加强宣传工作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制度建设,提高编采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
4.⒈6加强通联工作,建立通讯报道网络,负责巴彦淖尔电业局通讯员的培训工作。
4.⒈7做好《×××电业报》内、外部发行、上传mis网工作,每期局报出版一月内发行完毕。让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和局领导、广大干部职工,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到我局各项工作的最新动态,并将发行情况与月度宣传部绩效考核挂钩。
4.⒈8组织全体人员及时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采访、发稿等各项任务。
4.2宣传部长职责
4.2.1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宣传部的宣传工作及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党的新闻宣传方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4.2.2了解和掌握我局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贯彻局领导意图,制定报道计划,主持报纸的总体设计和策划。
4.2.3审查上报稿件,对报纸、电视新闻进行把关。
4.2.4主持制定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对新闻宣传各岗位人员进行考核。
4.2.5负责通讯员队伍的建设和培养,组织对外报道。
4.2.6负责处理业务往来,加强与上级宣传部门、新闻媒介的`联系。
4.3宣传岗位职责
4.3.1在宣传部长领导下,负责报纸编辑业务。
4.3.2组织参与制定编排计划及重要版面设计。并能向宣传部长提出编务工作安排意见。
4.3.3按规定组织审稿、采访、编辑、画板、校对等各项工作。
4.3.4负责撰写有关评论、按语。
4.3.5负责报纸的出版、发行工作,协调与印刷厂的业务联系。
4.3.6参与评报工作、及时对编务工作提出意见。
4.3.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4.4录像站主岗职责
4.4.1在宣传部长领导下,负责影像编辑采访工作。
4.4.2组织参与电视编采及对外报道工作计划。
4.4.3负责复审稿件、督促检查采编人员按计划采访、编辑和对外发稿。
4.4.4负责协调与×××电视台和内蒙古电力有线台的关系。
4.4.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5工作内容
5.1关于改进会议和局领导活动新闻报道的实施办法。
5.1.1关于改进会议新闻报道。对我局全局性的会议,由《×××电业报》、局域网进行准确、及时、充分的报道。局主要领导的讲话摘要刊发。对局及部室组织召开的工作例会、学习会、座谈会、专业会等,可安排进行报道。局领导出席基层单位召开的会议,一般不作报道,确需报道的,由政工部通知进行报道。
5.1.2关于改进局领导活动的新闻报道。
a)局主要领导下基层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和出席重要活动,由局政工部通知派记者进行报道,原则上不对随行和陪同的部室、基层单位领导列名报道。局其他领导到基层考察调研参加活动,一般不作报道。需要报道的,可发简短的综合消息。
b)局领导的个人署名文章,由《×××电业报》等组织刊发。对基层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的人物报道,需经局组织部同意后进行报道。
c)局主要领导接待、陪同上级领导考察工作、调查研究和参加重要外事活动,由宣传部通知派随行记者进行采访报道,《巴彦淖尔电业报》可安排重要版面、时段进行报道。稿件需经局宣传部审定后统一刊发。局其他领导的外事活动,一般不作报道,如需报道,由局宣传部通知。
5.1.3关于改进新闻报道的采编播发。
a)对局主要领导参加的重要会议和活动,新闻报道要挖掘会议和活动的深层意义,善于从会议和领导讲话中挖掘新闻,克服一般性报道。
b)报道局主要领导同志的活动,要努力提高质量、注重新闻价值,力求准确、鲜明、生动,多报道对工作有指导意义、为基层、为职工解决生产困难和职工关心的实质性内容,减少单纯行踪性报道。
c)对外报道也要讲求社会宣传效果,突出实质性内容。
d)要努力提高新闻报道的时效性,在精简会议和领导活动新闻报道的同时,把宣传报道重点放到基层一线,多反映基层单位干部职工工作实践和新鲜经验,为广大职工的工作、学习、生活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提供健康有益的新闻作品。
5.2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规定。
5.2.1局新闻媒体采集、编辑、发表新闻,不收取任何费用。新闻宣传工作者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采访报道对象索要钱物,不得接受采访报道对象以任何名义提供的钱物、有价证券、信用卡等。
5.2.2新闻宣传工作者在采访活动中不得提出工作以外个人生活方面的特殊要求,不得以任何名义要求采访报道对象为其报销各种票据,不得提出特殊住宿要求。
5.2.3新闻宣传工作者参加各类新闻会和开工庆典活动,不得索取各种形式的礼金、礼物。
5.2.4宣传工作人员不得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兼职以获取报酬,未经本单位领导批准,不得受聘担任其他新闻单位的兼职记者、特约记者或特约撰稿人。到二级单位采访需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确定采访报道对象。
5.2.6宣传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要求他人为自己办私事,严禁采写、编发“关系稿”;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采访对象借用、试用车辆、住房、家用电器、通讯工具等物品。
5.2.7新闻报道与广告有严格区别标志,新闻报道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为企业或产品做广告,凡收取费用的专版、专栏、节目等均属广告。
5.2.8新闻报道与赞助必须严格区分,不得利用采访和发表新闻报道拉赞助。本报所举办的“征文”、“竞赛”、“专栏”等得到的“协办经费”纳入本部门财务统一管理,合理使用。
5.2.9为了使全体人员按照上述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由局纪委监督实施。加强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监督。对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使禁止有偿新闻的工作落到实处。
5.3宣传设备、资料及其耗材管理办法。
5.3.1宣传设备、办公耗材管理。
a)专用设备由宣传部统一登记造册,专人保管、维护,严禁私借私用。公用设备由宣传部长保管、维护。
b)专用、公用设备丢失或损坏,由责任人赔偿或负责维护,并酌情处理。
c)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汇报、反映,需维修时,由专管人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进行维修。
d)照相机、摄像机所需电池、胶卷、录像带等办公耗材,经宣传部长同意后,按半年购进预计数量,负责管理发放(附表二:宣传工作办公耗材领用登记表)。
e)实行胶卷和冲扩费限额领取和报销制度。每年原则上按24个胶卷控制使用,冲扩费报销不超过600元。
f)采访人采访结束后,根据图片质量进行筛选归档样片、底片。特别是重大采访活动,一定要及时归档。存档样片和底片一律不外借,特殊情况需经宣传部长同意。
5.3.2宣传资料、照片(音像)资料管理。
a)宣传资料、照片(音像)资料及报刊合订本,按年度统一造册、登记及收藏保管,并移交一份予档案室管理。
b)所有资料的存放,要求专人负责,做到整齐、有序,易于查找,借阅。
c)定期清理。
5.4《×××电业报》稿酬发放管理办法。
5.4.1稿酬发放标准。
a)消息千字以上15元。通讯及其它长篇报道千字15元,20xx字25元,3000字30元。千字以内每百字2元可分为10元、15元、20元几个档次。
b)简讯稿酬5元。百字以内编前、编后一律5元。百字以上短评10元。言论10-15元。
c)一版质量高的头条在原标准基础上另加5-10元,其它版质量高的头条在原标准上另加3-5元(由部门负责人认定)。
d)摄影作品每幅10元,二幅组照15元,三幅以上20元。
e)诗词作品10元。
f)电视新闻每条5元。
g)合写的稿件,按各半数发放稿酬。
h)特殊情况,如专家学者、著名人士来稿,有特别重要新闻价值和学术价值的来稿,稿酬可适当上浮,但须经领导批准。局领导署名文章每千字30元,半版100元,整版200元。
i)文件及相关部门的通知、通告、公告、慰问信、倡议书,直接利用会议发言、工作简报等现成材料编发的新闻稿件,均不发稿酬。
5.4.2稿酬发放办法。
由宣传干事于每半年一次按标准做稿酬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经有关领导批准后统一发放。
5.5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5.5.1评比范围。凡是我局爱好新闻写作、摄影、摄像的干部、职工(含集体工、合同工、临时工),积极撰写、摄、录反映我局两个文明建设的新闻,并取得成绩,均可按本办法参加评选。
5.5.2评比条件。采取全年累计积分制评选办法,设最佳通讯员、优秀通讯员、先进通讯员。
5.5.3累计积分规定。
a)《人民日报》、《工人日报》、《经济日报》、《中国青年报》、《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中央级新闻媒体,每刊、播发一篇(条)计400分。
b)《中国电力报》、《中国电业》、《国电动态》每刊、播发一篇(条)计100分(200字以上加20分,500字以上加30分,1000字以上加50分)。
c)《华北电力报》、《华北电业》每刊发一篇计80分(200字以上加20分,500字以上加30分,1000字以上加50分)。
d)《内蒙古电力报》、《内蒙古电业》、《内蒙古日报》、《内蒙古电视台》、《内蒙古电力有线台》等自治区级新闻媒体,每刊、播发一篇(条)计50分(200字以上加20分,500字以上加30分,1000字以上加50分)。
e)《×××报》、《×××电视台》、《×××人民广播电台》等市级新闻媒体每刊、播发一篇(条)计30分(200字以上加10分,500字以上加20分,1000字以上加30分)。
f)《×××电业报》每刊发一篇(条)计10分。
5.5.4关于累计积分的几点说明。
a)凡在《中国电力报》、《华北电力报》、《内蒙古电力报》、《内蒙古日报》、《××××报》、一版刊发的头条新闻作品、各级电视台播出的提要新闻、各级广播电台播出的头条新闻,每篇(条)再加50分。
b)《×××电业报》报及以外刊发的报摘、来信等稿件均不记分。
c)其他行业报或新闻媒体刊发的新闻作品每发表一篇计10分,不予加分。
5.5.5要求。
a)局属各部门、各单位日常宣传报道,必须经由部门负责人、各单位党(总)支部书记审核签章;凡涉及局内重大事件的宣传报道,要严格按照我局对外宣传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一律经宣传部登记、盖章。如因新闻失实或违反规定,对局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追究其单位、部门负责人和撰稿人责任。
b)各单位外发新闻作品每季度上报一次宣传部。
c)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局宣传部。
宣传工作管理制度5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宣传工作,增强宣传工作的时效性、规范性,为公司发展打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推进公司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宣传工作分内部宣传和外部宣传两部分。内部宣传载体主要有公司内部刊物、宣传栏、员工博客交流等形式;外部宣传载体主要有网络、电视、视频、广播、报纸、宣传册、媒体广告、户外广告、大型户外活动等。
第三条宣传工作宗旨。弘扬九间棚精神与文化,实施公司品牌规划,展示公司突出成就,包装公司主导产品,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第四条宣传工作的原则与要求。全面、准确、及时,实事求是,积极向上。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廉士东常务副组长:刘守文副组长:郝军成员:杨晓、杨岩、崔宝龙
第六条企划部是业务办事机构。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各部门、子公司、合作社工作类信息的收集、筛选、加工、发布;
2、对公司重要会议、活动的.跟踪宣传报道;
3、在公司xxx上传公司动态(范本)、新闻及有价值的专业文章等。
4、向外宣媒体报送有价值的新闻稿件、专题报道等;
5、和外部传媒界保持良好沟通联系,必要时邀请他们帮助指导;
6、及时搜寻媒体对九间棚及企业的报道,有选择的上传公司xxx。
7、负责对子公司、合作社宣传品的设计、审核、把关。
第七条部门、子公司、合作社宣传工作职责
1、部门经理是本部门宣传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再推选一名宣传专员,是第二责任人,每位员工都是兼职宣传员。
2、子公司及合作社,总经理或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是宣传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再推选一名宣传专员,是第二责任人,每位员工都是兼职宣传员。
3、第一、二责任人对所在部门或子公司的宣传负有领导和管理责任;
4、第一责任人、宣传专员、兼职宣传员要对公司xxx宣传需要的有价值的信息、新闻素材进行写作、收集、筛选、加工、传报、反馈等工作;开展调查研究,针对工作中的创新做法,经验、教训等,及时写出有分析、有见解的专题调研信息。
5、文化程度偏低,不具备基本写作能力的员工,由各部门、子公司、合作社的第一负责人提报企划部,由宣传工作领导小组xxx同意后备案,可不列为兼职宣传员对待。
三、任务目标
1、企划部员工每人每月不少于稿件;
2、宣传专员每人每月不少于稿件,兼职宣传员每人每月不少于稿件;
3、子公司宣传专员每人每月不少于稿件,兼职宣传员每人每月不少于稿件。
四、工作流程
1、稿件流程
(1)网站专业类论文
2、宣传品(宣传册、媒体广告、户外广告等)流程
五、奖惩办法
1、将企划部员工任务目标纳入岗位说明书,作为关键绩效指标(kpi)的重要一项,予以品绩考核;
2、宣传专员、兼职宣传员的稿件被选用者,予以现金奖励;
任务目标完不成者,予以现金罚款,并通报批评;
3、奖惩标准:
每选用一篇稿件奖励xx元,重量级的奖励xx元;每少报送一篇稿件,罚责任人xx元;奖罚由公司(九间棚农业科技园公司)负责兑现实施。
宣传工作管理制度6
第一章目的第xxx条加强公司形象标识、广告宣传工作的统一管理,树立公司整体社会形象,提高社会声誉,促进公司业务和机构的全面协调发展,同时对公司下属分支机构对外形象宣传实行有效监控。
第二章范围第xxx条适用于公司对外形象宣传工作的管理。
第三章职责第xxx条公司办公室:是公司形象标识、广告宣传工作的管理及责任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公司的经营思想和方针、工作计划和重点,制定一定时期内宣传工作的指导方针和重点,下达年度宣传工作计划及费用指标,xxx全公司的重点宣传工作,配合、协助各分公司做好宣传工作,检查和监督各分支机构对宣传工作计划和制度的执行情况,xxx总结和交流公司的宣传工作经验。
2、统一提供公司所有标识的规范标准,指定专人负责标识的xxx和检查。可授权下属分支机构,并指定专门的标识执行人,行使标识的.使用权。
第xxx条分支机构
1、根据公司制定宣传工作方针和计划,制定本单位的年度计划,确定宣传工作负责人,负责管理和xxx落实本单位的宣传工作,及时收集信息,总结经验,与公司办公室沟通情况。
2、公司授权规定的标识执行人负责行使分支机构标识的使用权,负责为供应商和印刷承担供公司vi设计样板,并对其产品进行验收。
第四章过程控制
a)形象标识管理:
1、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公司ci手册执行一切有xxx司形象标识的xxx、使用等控制过程。
2、公司办公室统一提供公司所有标识的规范标准(以ci手册为准),并负责标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3、各分支机构所有涉及公司形象标识的内容如。名称、指标牌、工作牌、名片、单证及其他印刷品等在印制、使用和对外发布前都需报公司办公室审核确认后方可使用。
4、公司办公室可授权各分支机构,并规定专门的标识执行人行使标识的使用权。
b)对外宣传管理由公司办公室和财务部共同制定年度宣传费用预算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检查,保证专款专用。
1、广告宣传:
1)电视广告由公司统一制作。各分支机构所辖地区可提出播放计划(包括广告的内容和设计标准等),报总公司办公室审批后方可执行。
2)路牌广告由公司统一设计画面,公司与分支机构商定设置与否和设置的地点。设置路牌广告应报公司办公室审批后方可执行。
3)其他各类户外广告和报刊广告由各分支机构提出计划和方案,报总公司办公室审批。
2、新闻宣传:
1)严格实行新闻报道审批把关制度。凡通过社会新闻媒介宣传公司的各类新闻报道,公司方面归办公室统一发出,反映公司特别重大事件的报道,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发稿。各分支机构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建立新闻报道审批把关程序。
2)各分支机构需确定一名通讯员,定期向公司总部发送本部信息。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宣传稿件需事先传公司办公室审批后方可发稿,各类有关分支机构的宣传报道,通讯员需将复印件传真回公司办公室存档备案。
3、公关宣传活动:
公司xxx的公关宣传活动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制定方案和计划报领导审批;
各分支机构举办规模较大的、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的宣传活动,须事先向公司办公室报计划和方案,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举办。
4、宣传礼品:
1)一般情况下,逢节日或喜庆日子公司在广泛征求各分支机构意见的基础上统一定制,统筹安排发放宣传礼品。宣传品费用由公司财务部从各分支机构宣传费用中扣除。
2)各分支机构在留用的宣传费用范围内可自行购置或订做宣传礼品,但需符合公司的ci标准。
3)订做的宣传品要求价廉物美,货比三家,两人经办,三级审批(宣传工作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和分支机构总经理)。
保管与发放宣传品要严格履行手续,入库要有仓管员签字,领用需根据业务需要,随用随领,由使用部门申请,宣传负责人签字,仓管员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