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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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指导思想……

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建立现代市场体系的社会诚信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政府为先导,企业信用为重点,个人信用为基础,信用中介机构为载体,确立信用秩序,构建信用文化,全面提高信用社会化水平,加速形成社会信用体系,有力推进全市经济的持续繁荣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二)基本原则。全市信用按照“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完善法规”的原则进行。政府重点做好规划和规章、数据平台搭建、标准制定、市场培育、监管等项工作,积极推动全市信用体系的建立。

  (三)总体目标。到20xx年,初步建成全市企业和个人信用数据库,引进或发展1—2家具有一定规模的,以评估、评级为主的信用中介机构,建立较为发达的、以信用为产品的交易市场,并健全政府、企业、个人信用激励、约束制度以及相关法律体系和监管体系,形成政府、企业、个人遵循信用规则、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二、实施步骤

  按照全市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要求,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成全市信用体系。

  (一)基础数据库建设阶段(20xx—20xx年)。重点是信用信息的收集,建设信用数据库等方面信用基础设施建设。

  (二)推进市场化阶段(20xx—20xx年)。重点是发展信用中介机构,开展信用基础数据应用,扩大全社会的信用需求,由政府主导逐步向市场主导转变。

  (三)加强监管阶段(20xx—20xx年)。重点是进一步完善企业、个人信用信息征集、信用评估、信用查询、信用公示、信用监管等制度,积极运用激励和惩戒手段,构建起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形成市场化运作机制。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着力打造信用政府。政府信用是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办事程序;健全和完善政府决策程序,建立行政决策的社会咨询机制,保证政府决策和工作的连续性;加强制度建设,推行价格听证、信息公示、公开承诺等政务公开制度以及行政监察、问责、投诉等制度;强化公务员诚信教育,建立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内外监督,改进机关作风,规范公务员行为,提高政府职能部门的依法行政水平,建立起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创建信用政府。

  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政府研究室、市人事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二)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系统。企业信用是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加强企业信用建设,牢固树立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品牌意识、形象意识,增强企业维护自身信用的自觉性。积极创建以讲信用为核心的企业文化,使诚实守信成为企业员工共同遵守的核心价值观。建立企业内部信用档案,完善企业信用管理系统。

  此项工作由市中小企业局(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局)牵头,市工商局、国资委、经委、商业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三)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系统。个人信用是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借鉴国内外的有效做法和经验,研究拟定包括个人信用信息数据采集、披露、评估、使用、保护、监管等方面内容的个人信用制度,逐步完善个人信用管理。

  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市政府金融办、市公安局、法院等相关部门及各区、县(市)政府配合。不断完善个人信贷征信系统的建设,做好个人信贷基础信息储备工作;支持征信机构遵照相关的征信法规征集个人信用信息,建立和完善个人征信数据库,并运用科学、现代化技术手段,加工个人信用评估产品。促进个人信用交易较快发展,消费信贷合理投放,充分发挥此类消费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

  此项工作由市政府金融办牵头,市公安局、法院等相关部门及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四)建立和完善服务系统。建立健全各类信用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与退出制度,逐步实现信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发展专业化的信用中介机构,由其承担信用征集、信用评估、信用保险、信用担保、信用咨询业务,并向社会各行业提供信用方面的规范服务;由企业信用管理协会制定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认证标准,明确信用中介机构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信用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此项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市发改委、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劳动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五)健全规章制度。制定和出台相关信用法规,改善全市社会信用的法制环境。在充分调研、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并参考发达国家信用法律体系和国内已出台的信用法规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出适合我市市情的政务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征信管理、企业信用管理、个人信用管理、中介管理等相关信用法规,并由市人大审议通过,由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组织此项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室、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及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六)制定技术标准。成立市信用体系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和专家对建立信用体系、评估模型和数据归集等开展课题研究、规划和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和成果,尽早制定出一套包括征信数据格式、数据库建设规范、行业分类编码、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等内容的信用标准体系。提高信用信息的采集和流通效率,增强信用信息的通用性、开放性和可靠性,为信用信息共享和开放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实现信用信息的专业化、标准化和市场化。

  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七)建立数据平台。以各行业企业征信为基础,逐步实现联合征信,加大信用信息开放力度,实现社会资源共享6力争在2—3年的时间内,依托市经济信息中心建立一个覆盖全市的信用体系管理平台和数据交换中心。将目前在政府职能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进行汇总和交换,实现各部门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形成全市企业、个人信用数据库。

  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市政府金融办、市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建委、质监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八)加强市场培育。在目前市场信用需求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市政府要制定相关鼓励政策,充分利用互联互通的信用信息网络,完善信用披露和使用机制。各监管机关、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要依法全面、充分、及时、无偿地向社会公开有关政策、法律、标准等社会信用信息资源,促进信用信息资源共享。通过数据平台或部门信息网站定期向社会披露涉及企业、个人的信用信息,供社会各界随时查阅相关企业及个人的信用状况。此外,政府在采购、项目招投标、企业上市、债券发行审批时,企业必须出具信用评估报告,扩大社会信用需求量。

  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工商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九)加强人才培训。建立对企业经营者定期信用教育培训制度,树立“效益第一,信用为本”的观念,大力提高经营者的信用素质。开展对信用专业人才的资质认证工作,逐步建立适合我市市情的信用专业人才培训与认证体系,形成对市信用体系建设有力的人才支撑。

  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国资委、中小企业局、财政局、人事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十)加强宣传教育。在全市范围内普及有关诚信和信用体系建设的知识,强化广大市民的诚信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关心、支持信用建设的社会氛围,为信用体系建设的顺利进行打下良好的社会基础。

  在企业信用方面,通过开展诸如“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活动、推动名牌发展战略和企业标准化建设等工作,推行明码标价制度,继续开展“价格、计量信得过”等一系列活动,引导业内企业形成讲信用、维护信用的良好行风,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在个人信用方面,要根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开展诚实守信的思想道德教育,培养职业道德,提高公民素质,形成全社会浓厚的诚信意识和文化氛围,使讲诚信成为每一个市场主体的行为准则,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

  新闻媒体要认真做好企业信用、个人信用建设等方面宣传,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营造社会诚信环境,加速形成社会信用体系,提升信用社会化水平。

  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广电局、新闻出版局、教育局、xx电台、电视台、报业集团等相关部门及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四、工作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做好信用体系内部网络建设、外部数据传输、舆论宣传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制定专项规划。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信用体系建设

  工作部署和责任分工,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制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方案,并于两个月内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信用信息网络建设。各部门要加强内部信用数据网络建设,按照市领导小组要求,将信用数据传输到市经济信息中心。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以信用信息征集、评价、披露和查询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信用征集和信用公示制度,并规范信用奖惩机制。

  (三)建立会议制度。采取工作例会、工作协调会等形式,及时发现并解决遇到的问题。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不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随时召开市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加以解决。

  (四)建立报告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各牵头部门要将承担的分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及时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随时向市领导小组报告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五)建立奖惩制度。市领导小组对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造成失误或不良影响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