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于迷雾随笔 看过柴静的《看见》以后,我一度做过这样的梦:白亮的灯光从四面八方打过来,白茫茫的视野里只有一个黑洞洞的枪口清晰无比,我挣扎着想说些什么。枪响,视野转暗的那一刻,我突然知道了:我,是药家鑫。 药家鑫案我记了很久。初次听说是来自长辈的饭后谈资……
行于迷雾随笔
看过柴静的《看见》以后,我一度做过这样的梦:白亮的灯光从四面八方打过来,白茫茫的视野里只有一个黑洞洞的枪口清晰无比,我挣扎着想说些什么。枪响,视野转暗的那一刻,我突然知道了:我,是药家鑫。
药家鑫案我记了很久。初次听说是来自长辈的饭后谈资,皆是义愤填膺的论调,死刑是公义的决断—— 一腔少年人的善恶正义在我心中激荡。我,甚至于说民众,为自认为的公义裹挟,得意扬扬地挥下尖刀,又以道义和悲悯来粉饰。那时有多自得于正义的行动,多年以后翻开《看见》细读过后我便有多么手足无措。我心中有一个声音开始吵嚷:真相!真相!并不能将过错全部归咎于社会和家庭,只是本该有更多的疑问和反思,只是那些或厌恶或讽刺的指责也许可以温和一些。
许许多多的事情都是同样。我再不敢妄加评判,以免日后为自己所扮演的角色而深深不安,只想要问个究竟。
不如说,凡是一切一面倒评论的东西,都要先问个究竟。
“究竟”,换个词,“真相”。评判一旦开始,便有一份责任在。尽力不失公允,即是评论者的责任。若未曾了解,那么公允便无从说起。但是公允必然基于全部的真相,那么评判的前提,便是对真相的全然认知。但是全然认知?说的倒是轻巧。即,对每一个细节、每一个地方、每一个人、每一个心理活动、每一个一闪而过的最微小的念头都了解,且要向前归溯到一切巨大波纹起始的那颗小小的石头,并向后遥望至这波纹永远消失无痕的尽头。然而,波纹是不会消失的。
若要究竟,便永无止境。
博尔赫斯有一本《沙之书》。这本《沙之书》到底写了什么?我想那必然是这世间无限的真相。
在真相的不可知之下,人群的正义变成了一种无言又残酷的暴力。
真相的不可知唯一可以称作“好处”的结果,便是助长了这样一种人群的正义的滋生。
对真相的全然认知是不会有人群的正义的,或者说人群的公允,甚至连个人的正义都难以坚持。究其根源,尽管是非善恶的确是非黑即白的东西——只要你把自己心里的这杆秤拿稳了,只是这标准不应用于一个复杂个体,而应用于衡量这一复杂个体集合的那些无穷无尽的最简单要素,即那些最细小的真相。如此综合一个个体来看,黑白便不甚分明了。没有分明的黑白,个人的正义是极难站住脚的。再放进人群里面,连这把尺子都各型各色的了,更遑论人群的正义。
那么完全的公允便也不存在了。
即使看透所有真实,划定所有罪恶,问题总会归于最初——无统一的善恶观,便永无完全的公允。
天地以其最无情的模样向你我揭示:完全的公允,不过是一个美丽的梦想。真相是不可知的,人们又总是喜欢挑自己想看的真相看,又天生狂妄自大,便以为自己看到了全部了。由此个人的正义得以坚持,人群的公允得以统一,公允得以伪装得光彩熠熠。至于这人群之下沦为牺牲的一两个个体:哈,与我何干?大多数的事物,一旦被冠上人群的名号,即成为暴力的开端。
“在人群之中,你便闭了嘴吧。”于是我的心暗暗告诫,“且听这人群在鼓噪什么,且看这人群未曾说什么。”
海德格尔有言:“良心常以沉默的方式说话。”对于自身这样大概可以无错了吧。可是我不免有些惶惑:人群的公义没有意义,那么法律的意义何在?若是法律也无意义,又何必存在?若不存在,这不就乱套了吗?
我始终不能明白。直到那个黑夜里我站在内蒙古宽阔的草原之上,四周只有一小片环绕的蒙古包,零星几点光亮,向远去便只见茫茫的草原和远处暗黑色低缓起伏的群山。迎面有大而凉的风自南方吹来,耳边唯有呼呼风声和隐隐几句人语。我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黑暗如此无边无际,最本能最原始的对自然的畏惧从灵魂深处盘绕上来,只觉茫茫然地无措,却又无端地欢喜。这感觉很奇异,我的心里竟模模糊糊冒出一个答案来:
这个问题,大概在提出的时候,答案就已经存在。
法律不存在,就乱套了,因此它便存在。完全的公允无法实现,但必然要有一个人群的.声音去界定公允,从此才能保证最低限度的公允的实现。法律存在的意义,大抵便是如此。
最低限度的公允,即是在尽最大的努力还原不可能还原的真相之下,以人群普世的善恶标准予以判断。
“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在看清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它。”于是我想起罗曼·罗兰的话。
那么,在看清真相的不可知之后,我会依然因自身的责任感——对自己、对身处真相中的人,对整个社会的那份责任感,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追随真相。
对于无穷无尽的真相而言,这点最大的努力似乎只是自我安慰的无用功罢了。“人是一堆无用的热情。”然而,对于同样有限的个人来说,这无用的热情又何以称之为无用?
个人的公允同样因此而有了意义。他与法律所谓大众的公允,在对真相的追求上是一致的,但法律的审判与个人的评判却有不同,法律的审判其实颇有一份无奈的意味,而个人的评判,如上文所说,不可妄议。人们不可以缺失自我的公允,这缺失十足可怕,令人觉得这世界像是一块坚硬的石头—— 建立在天使柔软而虚幻的羽毛上,而四周是黑夜。它有另一个名字,叫“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但是这份公允又只可对自身论,而不可强加给他人,也不可为他人的公允所控制—— 而这又来源于对真相的探寻。
对真相的探寻大概无解,面对这样纷繁复杂的世界我们这样渺小个体的不安无措想来也难以消除。但是,“我开始寻找,我便已经找到”,史铁生说过。
于是,“飘荡在宇宙中的万千心魂,苍茫之中终见一处光明”。若不是我生得太晚又明白得太晚,我真想拥抱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