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变化分析论文 【摘要】2013年12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新修订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已于2014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新制度从多个方面进行了补充与改进,不仅能够促进资金利用率的提高,还促进了高等院校教育事业的稳定、持续发展。如何实施新旧会计制度……
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变化分析论文
【摘要】2013年12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新修订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已于2014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新制度从多个方面进行了补充与改进,不仅能够促进资金利用率的提高,还促进了高等院校教育事业的稳定、持续发展。如何实施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与转变,更好地执行新会计制度,本文通过分析新会计制度的主要变化,结合日常工作情况,提出几项建议措施,从而更有利于高校财务管理工作。
【关键词】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变化分析
一、引言
近年来,高校规模不断扩大,资金来源呈多元化趋势,资产规模大、业务活动复杂。为适应高校经济业务发展需要,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3年12月印发了修订后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简称新制度,并要求各高校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变动
(一)会计核算基础由收付实现制改为适度引入权责发生制
适度引入权责发生制,是指对政府的拨款、社会捐赠收入、支出等会计核算仍采用收付实现制,但对规定的部分经济业务或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基于这一原则,要求高校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进行无形资产摊销。在计提折旧和摊销时不列入支出项目,而是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减少非流动资产科目占用的资金。这样的会计处理有利于准确反映高校资产的账面价值,为报表使用者提供完整真实的资产状况信息。
(二)基建会计并入高校财务“大账”核算
新制度要求高校应当在单独核算基本建设投资的同时,将基建会计数据纳入高校事业“大账”核算。设置了“在建工程”、“非流动性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在“在建工程”科目下设置“基建工程”明细科目,核算由基建账并入的在建工程成本,并规定应当至少按月根据基建账中相关科目的发生额,在“大账”中按照新制度对基建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由此可实现基建账和事业账的顺利并轨整合,体现了一个会计主体的原则,有利于对基建项目的监督与管理。
(三)为教育成本核算打下基础
随着国家对教育的投入逐年提高,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的教育成本已经成为政府教育部门和管理者关注的一项重要信息。为了便于教育成本统计分析,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模式,新制度设置了“教育事业支出”科目,用于核算高校日常教学和教辅活动的支出。这一科目的设置有利于提高高校教育成本管理的意识,加强管理的力度;有利于高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便于分析教育投入比例,降低办学成本,合理使用资金。
(四)完善会计科目体系
新制度按照资金来源渠道将收入分类设置为财政补助收入、教育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类科目对应收入类科目设置,分为教育、科研、行政、后勤和离退休支出五大类。这样的科目设置可以更加清晰地反映高校收入支出的比重和结构,有利于加强收入支出的核算与管理。流动资产中增加了“零余额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等科目。为适应资金管理的变化,高校财政拨款不再拨入实体银行账户,而是统一纳入零余额账户进行管理。“财政应返还额度”核算年末待结转和结余的财政资金,在年末反映出财政资金的结转和结余情况。在净资产类科目中增设了“财政补助结转”、“非财政补助结转”等科目,新制度对这两个科目的使用方法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并列出了清晰的账务处理流程,规范了期末财政补助资金和非财政补助资金结转和结余的核算。负债类科目使用“应付职工薪酬”、“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长期借款”等标准会计科目,细化了高校的负债内容,有利于加强高校的负债管理,提升高校财务报表的规范程度。
(五)财务报表结构优化信息全面
新制度完善了财务报表体系,在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的基础上增加了“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和会计报表附注。制度中详细规定了三张会计报表的格式,优化了报表结构,进一步提高了财务报表的通用性和实用性。其中,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为年度报表,反映高校在一个会计期间的财政补助收入、支出、结转及结余情况。资产负债表按照流动性和非流动性排列资产负债项目。收入支出表按收入来源、支出功能分类列示,反映高校在一定期间内的收入支出、结余和结余分配过程,通过报表对高校收支结余状况一目了然,及时了解资金动态,从而有效加强高校资金管理。会计报表附注的设计是为了使会计报表反映的内容更易于理解,对高校的情况有一个直观的认识,要求以文字的形式涵盖下列内容:高校的业务活动、财务情况、重大项目的建设情况、重要资产的处置情况、有无重大投资、借款活动、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调整情况等信息。
三、关于高校实施新会计制度的思考
(一)实施过程中如何理解新制度要求
新会计制度规范了高校的会计核算,但没有配套的实施细则,不便于新旧制度衔接,在实际业务操作中存在一定的难度,造成口径不一致。比如:没有明确“专用基金”的提取比例。新的会计制度规定高等学校可以提取专用基金,包括学生奖助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但实际业务处理过程中,没有明确的专用基金提取比例和基数标准;没有明确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及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目前各高校只是在做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没有做累计折旧的会计处理;新会计制度没有设置支出科目下的明细科目,也没有提出明确的指导性意见,所以,各高校财务按照自己的理解和学校实际业务情况进行了设置,导致高校间的明细账缺乏规范性和可比性。因而相关细节出台非常必要。
(二)收入支出层级明细核算难以区分,会计核算工作量大
根据新制度要求,高校在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等支出科目中,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财政补助支出、非财政补助支出等层级明细核算。由于高校财会人员岗位多、分工细,各岗位工作相对独立,因此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往往难以区分哪些业务属于财政补助支出,哪些属于其他资金支出。财政拨款有一部分是通过零余额账户下达的,另一部分是主管部门实际拨付的资金。因此会出现财政补助支出大于财政补助收入的情形。对于会计核算方面,各高校深有同感,反映核算细化,操纵性难,支出科目分类没有明确规定,往往只凭会计人员主观判断,处理一条会计业务时,需要多级科目才可完成。高校资金量庞大,财务核算繁重,这样更加重工作量。高校财务人员在完成大量的工作后,没有时间对业务进行思考、研究、2017年第01期中旬刊(总第648期)时代Times创新,思维方式固化,观念陈旧,工作方式更是一成不变,应变能力有待提高。另一方面,费用支出的划分仅凭会计核算人员个人判断,成本确定本身没有具体的执行标准,经费进入教学支出还是科研事业支出等,没有统一标准,经费也存在交叉使用的情况,收入与支出很难配比。教育成本的核算仅从“教育事业支出”科目反映也不完整,在实际业务活动中,教育成本不只包含教学和教辅活动的支出,还包含很多间接费用,这些间接费用该如何归集和分配到教育成本中,是工作中的难点。
(三)固定资产方面的问题
新制度没有出台固定资产折旧处理的具体细则,固定资产在分类、折旧年限和折旧方式上都有不同的管理办法,高校采用何种办法确定的固定资产现值,都带有主观性,累计折旧额不尽相同,从而导致高校教育成本的核算产生差距,缺乏可比性,不利于规范管理。因此,主管部门应出台配套的实施细则来指导高校进行固定资产的衔接处理,使高校在清理固定资产时有章可循、标准统一。
(四)“基建+并账”在实际操作中执行困难
新制度要求高校在基本建设投资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同时,把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高校会计“大账”。基建、并账在实际操作中不是简单数字的相加,它涉及很多基础理论知识和基建支付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比如:如何调整基建的内部收支业务、如何调整基建的内部往来业务、以及合并后相关数据如何调整等问题。受不同地区高校会计核算情况存在差异及对制度理解的存在偏差影响,在实际并账期间往往会出现并账数据不准确、基建账核算不规范、资产重复记账等相关问题,造成核算信息不实,对新制度执行成效构成负面影响。
四、高校新会计制度实施的几点建议
(一)加快制度建设,尽快出台相关细则
在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背景下,各地财政部门、教育部门需要对新旧制度之间的衔接出台相关规定,保证财务制度和核算方法的统一性和可操作性,使各高校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具有可比性。具体实施细则应包含教育成本核算规范,用于确定教育成本的范围,具体的费用分配归集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具体的核算办法等。各高校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教学活动情况,制定和完善本校的配套财务管理制度。根据日常业务活动反映的情况来看,制度的制定应重点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方面、科研经费的使用和报销管理办法、经营收入的确认等方面。只有全面详细的制度条例,才能满足经济业务的要求,从而使高校会计管理规范、科学、精细。金融FinanceNO.01,2017(CumulativetyNO.648)
(二)采取措施保障新版会计制度顺利实施
为保障新版会计制度的顺利实施,可考虑采用以下几点措施:第一,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优化财务人员的结构。新高校会计制度的有效执行的一个重要因素是财会人员的执行能力。一方面适当招聘具有经济、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的财会人员,高学历专门人才。另一方面,加强继续教育,提高现有会计人员的执行力,确保新会计制度能够持续稳定地发挥作用。第三,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做好财务软件的更新和升级工作。新会计制度的实施会影响原有财务软件系统的使用,高校应当对原有会计核算软件和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实现数据及时转换,积极构建财务信息系统以适应新的要求。第四,做好新旧账务处理的衔接工作。财政部2014年制定了《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高校应当按照该规定,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工作。相关的工作包括:调整上年度期末余额,根据新科目编制科目余额表,按照新制度设立新账,将原科目、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新科目等。第五,对于新制度实施之后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可以借鉴资产管理软件来实现,事先将不同类别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年限、残值率等录入资产管理系统,固定资产入库时在系统先进行分类,每月系统自动生成固定资产折旧报表数据,上传财务处进行账务处理。
五、结语
新会计制度的实施将促进高校会计核算更加细致化和科学化。高校财务部门在实际执行中要更关注教学成本的核算,优化配置教学资源,提高风险防控意识,转变观念,从传统的只注重会计核算、报销业务转换为加强理财意识,提高财务管理效益方面。高校会计核算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与培训,熟悉新制度的内容,在实践工作中积极分析总结,以便不断完善会计制度,确保高校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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