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章程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章程,章程起着保证组织的思想统一的作用。那么章程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协会章程,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协会章程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院旅游专业(……
协会章程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章程,章程起着保证组织的思想统一的作用。那么章程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协会章程,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协会章程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院旅游专业(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景区管理)发展需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z职业技术学院旅游协会是在院团委注册,从事旅游活动的专业组织。
第二章旅游协会的组织系统
第三条:旅游协会的权利机构是全体会员代表大会,监督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一、全体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一名,副主席二名。
二、在主席领导下设办公室及各个部。
三、旅游协会在主席领导下,设相应的办事机构安排各项具体工作。
第四条:执行委员会议是权利机构、会员代表大会是监督机构。
一、执行委员会由主建单位任命。
二、执行委员会议产生执行主席一名,副主席二名。
三、在执行主席领导下,设相应的办事机构进行各项具体工作。
第三章会员
第五条:本协会实行会员制。会员分为:基本会员、优秀会员。
第六条: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会员有入会退会自由。
二、会员有监督协会各项工作的权利。
三、会员有获得本协会优惠待遇的权利。
四、会员有参加本协会组织各项活动并参加活动的权利。
五、会员有交纳会费的义务。
六、会员有遵守本协会章程和维护本协会声誉的义务。
第四章旅游协会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旅游协会有参加注册协会举办的全国或地区比赛的权利。
第八条:旅游协会有获得注册协会可能提供的经济或技术援助的权利。
第九条:旅游协会有遵守注册协会制定的章程和法规的义务。
第十条:旅游协会有保证注册协会举办的各种比赛和活动顺利进行的义务。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章程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z职业技术学院旅游协会解释。
二0一四年XX月X日
协会章程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是由原涪陵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主管,学工部分管校团委直接进行日常指的社会实践性社团
第二条:“绿色”意为绿色新型人才;“环保”意为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的保护。
第三条:本协会宗旨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环保的政策法规,宣传环保知识,培养适应时代发展的绿色人才。通过协会多项活动,激发长师广大师生的环保热情,增强同学们的环保意识,培养会员适应社会环境变化的能力。为广大同学提供参与社会环保实践的机会,力争最终使R师范学院成为环境保护的模范先锋.同时拓宽大学生的知识面,丰富大学生活。
第四条:本协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
第二章任务
第五条:传播环保的知识与信息,拓宽广大同学的环保知识,增强其认知和参与环保的兴趣。
第六条:组织一系列环保活动,提高自身及广大师生的环保素质,增强自身的环保意识。
第七条:广泛地团结一切热爱、关心和支持环保事业的人士一同积极参与各类环保活动。
第八条:追逐环境热点,参与环保社会实践,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增长知识,增强社会实践能力,塑造博学、善思、关心社会、奉献社会的当代绿色大学生形象。
第三章会员
第九条:协会会员原则上应为R师范学院所有在校本、专科学生。
第十条:凡个人承认协会章程并符合第十一条者均可申请,经审查后成为会员。
第十一条:会员条件
1、思想健康、品行端正。
2、爱护环境,热心环保事业,自愿加入本协会。
3、承认协会章程,能自觉遵守协会纪律。
第十二条:会员权利
1、有优先参加本协会各项活动的'权力。
2、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3、有对协会工作监督、建议、批评、质询的权力。
4、有权要求协会对任何疑问召开会议讨论。
5、有权参加优秀干部或优秀会员的评比。
6、有退出协会的自由,但需提出申请并经过协会同意并除名,不退会费。
第十三条:会员义务
1、有遵守协会章程、纪律的义务。
2、有维护协会利益、荣誉的义务。
3、有按时参加协会活动、会议的义务。
4、有服从协会决议,完成协会交给的任务的义务。
第十四条:会员经登记注册后正式取得本协会会员资格并同时取得工作(会员)证。
第十五条:会员如违反校内各种校规制度,协会有权视情节给予撤职或取消会员资格。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本协会为R师范学院社团工作部监督社团,协会实行会长领导下的理事会制度。
第十七条:本协会设会长、副会长、团支书。下设秘书处、宣传部、外联部、网络信息部、策划部,财务部、通讯部七个部门,各部一般设有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负责部门内部的正常工作。
第十八条:全体会员大会为本协会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会议为协会最高权力执行机构,任何重大活动均需在会议上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十九条:会长将全面负责协会内外一切事务的发起和组织工作,对协会各类事务有知情权,经理事会同意后对人事工作有最终决定权。
第二十条:团支书将协助会长做好协会的各项工作,协助会长与各方面的协调。对会长有建议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副会长和秘书长分别负责协会各类事务的具体实施和组织,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集中并召开部长会议,对各部部长及协会活动有管理和监督权,直接向会长负责。
第二十二条:会长产生办法:由主要负责人提名,并由理事会同意,经会员大会通过后,最终经校相关部门审核后方能产生。会长助理由会长提名,并由理事会同意,经会员大会通过。副会长及各部部长将由上届理事会提名并经过会员大会选举通过。
第二十三条:各部分工如下
1、秘书处:全面负责各部门间的协调工作,组织召开部长会议并进行记录,总结,建立协会人事档案,监督各部门工作;
2、宣传部:负责各项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科普讲座,广泛收集、整理和加工环保动态和环境知识,作各部门活动的技术支持。编辑出版协会刊物;
3、外联部:配合组织部开展活动,联系经费及活动场地,对外洽谈社会活动事宜;
4、网络信息部:上网搜集资料,为策划部书写策划做准备,协会网页的制作以及管理,配合秘书部整理社团的材料,利用网络对协会进行宣传;
5、策划部:负责计划、文件、议程、协议书、安全责任书等材料的策划、起草、撰写;
6、财务部:负责经费的开支、收入,并做好记录,报帐前应通过会长的签字,方可报帐,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购买社团所需的物品;
7、通讯部:负责活动开展期间及开展之后,通讯稿广播稿图片新闻稿等通讯材料的书写,次日立即投稿,不得延误。
第五章纪律
第二十四条:协会纪律为本协会开展工作的基本保证,协会所有成员必须遵守。
1、遵守协会章程,维护协会利益。
2、按时出席会议、活动,不得无故缺席,遵守会场纪律。
3、如因故不能参加活动者,须事先向负责人请假,紧急情况可事后说明并出示证明。
4、协会干部遵守协会干部管理规定。
5、会员履行会员义务,长期不参加协会活动或不遵守协会有关制度的,协会将其除名。
6、会员不得以协会活动为由违反学院规章制度。
第二十五条:活动不准影响学院第一课堂教学,不准耽误学院正常工作。
第二十六条:协会会员遵守本协会章程,活动期满一年,有突出表现者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二十七条:本协会将在学期末评比出优秀干部、优秀会员。
第六章经费、场地申请及经费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经费申请本协会各类活动及日常事务的经费和开支采取多种渠道筹集经费。
主要来源如下:
1、单位、团体及个人赞助。
2、会员会费。
3、挂靠单位申请。
第二十九条:场地申请校内活动场地将通过社团工作部申请;校外活动场地将通过外联部或校团委向当地派出所和街道办事处申请活动场地。
第三十条:经费管理制度
1、协会经费统一由社团秘书处管理
2、经费开支须事先向会长提出书面申请,经会长同意后持发票于秘书处报销。
3、定期审查帐目,公开帐目。
第七章会标、会旗、会歌
第三十一条:协会会标:青山碧水
第三十二条:协会会旗:青山碧水+绿色环保协会字样
第三十三条:协会会歌:“明天会更好”
第八章章程的修改程序及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协会章程的更改需经过理事会的同意,并由全体会员2/3以上多数通过后方能生效。
第三十五条:章程条例解释权归R师范学院绿色环保协会所有。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协会章程3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西通管理区计划生育协会是在饶河农场党委、农场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生育协会领导下的非营利性群众团体,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协助农场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和性与生殖健康工作,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第二条:计划生育协会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
第三条: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会员带动广大群众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维护会员和群众的合法权益,发挥广大会员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等的作用,为育龄群众和广大群众服务。
第二章目标和任务第六条计划生育协会协助农场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推行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实现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目标和任务。
第七条:计划生育协会根据广大群众的需求,努力提高服务工作水平和能力,组织和带动群众走少生、快富、健康、文明之路。
第八条:计划生育协会按照新形式、新任务、新要求不断更新观念,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加强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机制建设,确保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实现。
第三章会员第九条:计划生育协会实行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制,凡承认并遵守本协会章程热心计划生育事业的中国公民都有资格自愿申请成为计划生育协会会员。
第十条:会员入会程序个人须向居住地基层计划生育协会提出申请,经常务理事会半数以上通过,成为当地计划生育协会个人会员。
第十一条:协会会员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一个人会员的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听取和审议协会工作报告,了解协会工作的'权利;
3、享受有关会员优惠政策和表彰奖励的权利;
4、对本级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对上级协会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二协会会员有下列义务
1、遵守计划生育协会章程,参加协会活动;
2、承担协会分配的各项任务;
3、致力于实现协会的宗旨、目标和任务;
第四章组织第十二条:计划生育协会应根据工作需要选配一名好会长,组织一个议事决策能力强的理事会,健全以会员小组和会员联系户为重点的组织网络,建设一支以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职工、老长辈、青年和科技致富带头人为骨干的会员队伍,围绕群众的需求开展工作,做到组织健全、活动经常、服务优良,并形成风尚。
第十三条:计划生育协会应依据计划生育队居民自治章程和协会章程,积极参与队居民自治,在计划生育群众工作和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和谐管理区建设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第五章经费第十四条:计划生育协会经费的主要来源:各单位、管理区、居民组自筹。组织机构:会长:邵勇会员:赵淑芳杨秀云单少发杨海玲郑东王恩荣
协会章程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文山学院裁判协会是由体育爱好者自愿组成的体育社团,由体育系管理,接受团 委的指导。
第二条:本裁判协会的宗旨:本着服务、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服务于我校的各项体育活动,培训出一支能力较强的体育裁判队伍,提高本校每位裁判工作爱好者的裁判水平,发展校园的体育事业。
第三条:裁判协会坚持科学发展观为主题,贯彻党的基本方针,坚持服务学校里的一切大小比赛为原则。
第二章:设立和任务
第四条:依据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以及本章程,维护会员的'正当权益。
第五条:本协会任务,组织活动开展裁判知识授课,由专业老师授课。
第六条:会员的特点与义务
⑴有意致力于裁判工作,服务于学校各项体育活动和裁判工作的爱好者。
⑵承认本协会的章程和组织,按照本协会的决议配合本协会搞好各种体育裁判工作。
⑶参与活动要积极、主动、准时、公平、公正。
第七条:会员权利
⑴有权获得裁判协会提供的有关裁判方面的信息和服务。
⑵对裁判协会工作有提出建议、监督的权利。
⑶有权享受本协会的各种专业授课,参加协会的体育活动裁判工作。
⑷有享受报考国家级裁判的权利。
(5)会员凡自动退出或被开除者,不退还会费;
第八条:凡正式注册加入本协会的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协会内部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权利通过正当方式和途径对本协会各级组织及其工作进行监督;
三、会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四、对本协会的活动经费的来源和支出有知情权;
五、有权参加协会内部举办的各种活动;
六、协会为每一位会员提供展示舞台,会员可以参加校内校际的各种联谊交流活动
第九条:本协会会员如严重违反本协会规章或长期不参加本协会的活动违反学校有关规定的本协会将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十条:裁判协会设立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所设部门主要由:篮球、足球、排球、田竞和武术五个裁判部和一个活动部组成;,主要成员七名,并有权审批和决定协会会员以及各项工作决定其他重大事件。
第十一条:会长、副会长职责
会长主持裁判协会整体工作,检查和监督会员在执行裁判工作中的表现,副会长日常辅助会长工作,请示汇报有关问题,督促了解和检查干部的工作落实情况。
第四章 收费细则
第十二条:我会在承担由社团和各系组织比赛的执法任务时,应向比赛组织方收取一定的费用,具体金额由比赛组织方和协会理事会另行决定。
第五章 奖励和处分
第十三条:若我会会员在协会举行的各项活动中表现出色,执法水平较高时,将经指导老师推荐,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由文山州市体育局颁发国家级裁判员等级证书。
第十四条:会员若有违反本章程,协会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暂停或取消会员资格。若情节特别严重可立即开除出会。
第六章活动组织
一、无特殊情况协会例会定期举行,列会时需带上本阶段工作的总结与下阶段工作计划;
二、做好学校、系上比赛的裁判员的安排;
三、不定期举行会员活动来锻练各会员的执裁水平,为学校的各种比赛作准备;
四、协助学校搞好各种比赛工作。
第七章资金管理
资金来源:
一、会员缉拿的会费;
二、上级主管部门的拨款;
三、商家赞助;
四、开展服务性活动所得的报酬;
资金用处:
一用于各种活动所需的费用
二用来给会员办会员证和聘书
三组织所有会员参加野外活动
第八章:主要活动
裁判协会如今也是学校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现在学校里的大小比赛都是由裁判协会负责,其中就包括:
1 每年新生刚来之时的迎新杯的裁判工作全是由裁判协会负责
2 在春季学期,每个系开的系内篮球赛都是由裁判协会负责
3 学校里组织的全校系级篮球赛是由裁判协会全部负责
4 在冬运会期间,所有的裁判都是由体育系的老师和裁判协会的所有成员组成
章程未明确之处以裁判总会章程为准,解释权和修改权归裁判协会。
协会章程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团支部名为“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发展协会”团支部,简称CDDA。
第二条: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发展协会是从大学生普遍面临社会就业问题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立足于培养大学生增强就业综合素质,转变就业观念,拓展就业渠道的原则而成立的。
第三条:本协会接受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校团委、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分团委的领导,并接受学校招生就业处的指导。
第四条: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发展协会以“帮助大学生合理规划人生,提高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指导大学生正确择业就业,鼓励大学生勇于自主创业”为宗旨。
第五条: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发展协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遵守校纪校规并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和指正。
第六条: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发展协会的目标是:会员学生在协会的引导下,逐渐能够清楚地自我调适、自我定位、自我规划,以提高学生在未来就业竞争中的能力。
第七条: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发展协会的口号是:规划在今天,成就于明天。
第二章协会成员
第八条: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发展协会的会员以我院在校学生为主。
第九条: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发展协会以自愿为原则,非会员在一年一度的报名期间内经填表、注册、交纳一定的入会费用并领取会员证和收据后,即成为正式会员。
第十条:会员权利
(1)对本协会所组织的活动有知情权和参与活动的优先权。
(2)享有优惠或免费参加本协会举办的有关各种职业规划活动,以及获得相应的咨询及资料刊物。
(3)享有本协会提供的实习实践机会。
(4)有通过相应程序成为协会理事委员会委员等的权利。
(5)对本协会有批评、提出建议和监督干部工作的权利。
(6)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义务
(1)遵守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发展协会的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各项决议。
(2)应本着诚实守信、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参加本协会的各项活动,自觉维护协会形象,宣传协会精神。
第十二条:凡严重违反本章程或长期不履行会员义务或有损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发展协会声誉和利益者,经理事委员会研究通过有权开除其会籍并予以备案;如严重程度达到违反校纪校规的情况报学校有关部门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章:协会机构
第十三条: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发展协会由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秘书长、协会顾问作为协会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构与决策机构。
第十四条:组织架构
协会成员代表大会
协会成员代表大会每两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协会成员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在协会成员代表大会选举和通过决议时实行表决制。协会成员代表大会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协会成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上一届协会理事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选举新一届协会理事委员会;
(四)讨论、决定应当由协会成员代表大会议决的其它重大事项。
协会理事委员会
在协会中全面负责社团日常安排,确定本协会短期内工作目标和任务,集中力量抓好各阶段协会工作,督促并帮助各部门做好日常工作,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协调各方的关系,争取各方面的支持。监督年度财务报告,倾听会员建议,决定本协会重大长期发展方向,审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促进协会健康发展。
接受院团委的领导,负责所在协会在各院(系)的日常事务,很好地联系所在院(系)会员,成为协会在全校各院(系)常驻联系人。
第四章:协会建设
第十五条:组织建设
选拔一批有思想,有才华,具备实干精神,富有责任心的同学作为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发展协会的骨干人员,共同研讨协会的发展方向。
第十六条:制度建设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发展协会制订并严格执行例会制度、考核制度以及奖惩制度。在负责人任职期间如果出现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等不符合协会规章制度的,协会有权罢免当事人,并追究其责任。
第五章协会制度
第十七条:协会会议制度
(1)召开协会全体会员大会,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理事委员会委员必须到会,会议商议和解决重要事务,干部任免,进行学期工作安排及期末表彰总结。
第十八条:协会活动组织制度
(1)每学期初,商讨制定工作发展计划,以及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计划,开展活动。
(2)协会在组织大型活动前,须将活动审批表上报校团委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3)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其内容包括:每次例行活动的情况,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成员的分工及表现情况,并在每次活动后及期末交至社团联合会办公室。
第十九条:协会财务制度
(1)协会的资金是协会的经济支柱。本协会资金主要来自会费、学校、系支持。任何人不得铺张浪费或用与协会无关的.方面,本着节省的原则开展活动,确保经费用在实处。
(2)协会经费由秘书部负责管理并登记每一次经费收支,做到帐目明晰,接受会员的监督。
(3)经费的使用:活动及工作所需经费的使用须由项目负责人向本协会团支部书记申请,商量批准后方可使用,否则不予报销。
(4)经费的报销:因工作支出,需报销经费的个人或部门须凭发票或收据,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交由秘书部报销,同时使用该经费的经手人、项目负责人须在经费使用记录本上签字,否则不予报销。
(5)部门获得赞助收入须上交协会,协会将给予5%的劳资补助。
(6)财务工作上如发现漏洞,由经手人负责赔偿,并主动在本协会全体成员大会上做公开检查,严重者开除会籍并给予通报。
(7)活动前进行预算、活动后做好结算工作。认真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协会的经费收支情况在每次的全体会员大会上予以公布,由负责人向会员提供财务记录。
第二十条:档案管理
(1)部门必须将开展的各项活动所制定的方案(草案)、计划、调查、邀请书各交一份到团支部书记处备案。
(2)开展活动后及时做好总结,存档。
第六章:协会活动
第二十一条:本协会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与就业相关的大型活动。
基本活动内容:
1、策划举办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大赛;
2、开展与大学生职业发展规划相关的问卷调查;
3、邀请社会知名人士来我校举行讲座;
4、举办大学生职业发展咨询及辅导活动;
5、对会员定期开展职业发展规划设计培训,组织会员到各类企事业单位实习,参与毕业跟踪调查等各种与职业发展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发展协会在校招生就业处、校团委以及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分团委指导下制定。本章程一切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本协会。
协会章程6
第一章
第一条协会性质:
xx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协会是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院团委领导.信息电子工程系主管的学生团体。
第二条协会宗旨:
坚持事实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优良作风,积极倡导“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精神。增强计算机技术知识,提高学生对计算机学习的兴趣及水平。举办各种交流会.技能竞赛活动.计算机等级考试培训,全面会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第二章任务
第一条协会基本任务:
1.宣传计算机基础知识提高学生对计算机的兴趣。
2.吸收新会员争取在学院的学生中发现一批作风优良吃苦耐劳的会员,并加以培养。
3.组织计算机专业类学生的汉字输入比赛,加强以兄弟学校的比赛和交流。
4.培养出能为各系部办公室解决计算机故障问题的应用型技能会员,会员具有在各个机房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二条协会目标:
“相互交流相互学习自学成材”以“计算机软件学习及网络技术研究”为载体,掌握计算机一方面技能,努力把本协会发展成一个几专业性服务性趣味性为一体的学生社团。
第三章组织
第一条顾问:
聘请老师和领导担任协会顾问,监督协会工作,为协会指导日常工作。
第二条指导老师
聘请计算机专业教师担任协会指导老师,指导协会日常工作。
第三条协会组织机构:
协会组织机构由:会长副会长办公室技术部组织部宣传部(各部门选举数名干事协助协会开展工作。
第四条干部职权:
会长:会长作为协会的负责人,代表协会对内对外组织开展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各种会议。
副部长:副部长助理会长管理协会日常事务,拥有监督审核权,主持召开会员大会,协调各部分工作。
第五条:
(1)各部长(1-2名)
各部门实行部长负责制,各部门在协会章程各学期工作计划安排的范围内,独立自主的安排工作。
(2)各部门职责:
各部门在服务于同一宗旨下,服从协会安排展现自身特色,以既分工合作的方式共同促进协会发展。
(3)办公室:
办公室负责协会之间的协调工作,对会员党案进行管理,同时负责协会的资金管理,制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加强以上级主管部门和兄弟校的联系,负责接待工作。对协会干部进行常规考核,向协会提供决策建议。负责组织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的,须由会长通过。
(4)技术部”
技术部具有不定时对会员进行考核,并择优录取为技术部干事。技术部制定课程计划,并交协会审核通过,技术部负责解决在活动中的各种技术问题,活动方案由技术部策划,并交协会通过,芳可实行。
(5)组织部:
组织部负责各种活动的`具体实行,对运行过程的负责,同办公室一起制定活动计划、总结。
(6)宣传部:
宣传部具体负责对校内校外的公关活动和相关资料的筹备,以及活动的具体开展和宣传工作。
校内:积极联络、沟通学校方面和其他社团,为协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围环境。
校外:以合法、合理的方式为协会发展赞助伙伴、积极以其他高校或有关协会团体的沟通接触,对外宣传协会提高协会的知名度。
还负责协会在校内的宣传工作。包括传单和海报的制作和印刷、宣传报和横幅的制作及各种新闻报道。同时还负责搜集各项信息,为会员提供情报锻炼机会;组织会员进行各种社会实践活动。
第六条干部产生:
(1)在每届会员大会上,采取目标竞选和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后选人。
(2)会长、副会长侯选人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特点和选票的多少交该系领导确认后就任协会各职位。
(3)各部门部长均由会员大会投票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协会指定。
第七条会员入会:
(1)对计算机有浓厚的兴趣,并有学好计算机愿望和决心的爱好者,承认本协会章程均可申请入会。
(2)由协会确认其会员资格后,方可发给会员证。
第八条会员的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协会工作有监督,建议批评,表决权。
(3)有参加协会各种活动的权利,会员有了解和建议本活动的构建与策划,有权向协会建议修改所学的内容。
(4)有权咨询本协会经费的收支情况。
(5)会员有随时自动退会的权利,但需提前三天向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协会批准,交回会员证方可离开协会。如有自动退会的将不给与退回会费。
第八条会员的义务:
(1)自觉遵守学校的名誉。
(2)坚持维护本协会的团结,关心本协会的发展。
(3)出席协会的个种会议,积极参加本协会有关的各类活动,完成本协会委托交办的工作。
(4)参加各种活动全面发展,促进大家讨论,交流,学习。
第九条会员管理制度:
(1)会员每学期必须持会员证进行注册,否则取消会员资格。
(2)协会会员服从指导老师的指导,如违反协会规定而造成后果的,自己负责。情节严重者,经讨论后取消会员资格。
(3)五次无故旷课或不参加活动者,将取消会员资格(开会、迟到、早退三次算一次旷课)。会员请假必须事前向协会办公室请假(每学期请假不能超过三次)经同意方可离开。
(4)爱护公物,因非正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取消会员资格。
(5)违反学校纪而受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者,将取消会员资格。
(6)协会干部如有重大过失者经会员会讨论,交由主管领导同意后取消相应工作,情节严重的取消会员资格。
(7)协会会员不得在没有经过协会同意以协会名义进行集资和从事违反纪律的活动。
(8)协会会员参加活动时,必须统一佩带会员证,会员证是协会本会员的重要证明,其证不得转借他人,如有丢失即使向办公室报告将以备案报消,自费补办。
第十条会员奖励制度:
(1)针对会员实际情况开展各种实际活动,对优秀的给以奖励。
(2)本协会每年进行:“优秀会员”的评选,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第十一条活动安排:
(1)开学召开会员大会布置本学期协会工作安排。
(2)每学期至少举行两次活动。
(3)聘请指导老师开展讲座或会员交流。
第四章经费
第一条经费来源:
(1)院、系内有关方面的捐助。
(2)本协会自办活动的收入和会费的收取。
第二条经费的使用:
(1)办公室主任必须明确记录各项费用的使用情况,并定期在会员大会上公布费用的使用情况。
(2)经费为本协会公有,任何人不得以其他原因侵占或挪用,否则追究其责任。
第三条经费的支出:
(1)制作会员证,奖励各赛事优胜者,奖励“优秀会员”和公有物质等的开支。
(2)参加公共活动事务的开支。
(3)协会印发材料,购买教学光碟的开支。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本协会章程应报学生工作部、院团委批准执行。
第二条本协会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院团委。
第三条本章程从第五章第一条生效后开始使用。
协会章程7
xx职业技术学院旅游协会(以下简称“旅协”)是我院学生自愿参加的学生社团组织,由院团委领导和管理,在学院管理科学系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旅协面向全院热爱旅游业(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景区管理)的学生,以“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充实学生旅游知识,培养学生管理意识、提高学生从业素质、树立学生拼搏精神”为目的,坚持“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相互促进”的原则,展现大学生的风采。
第一章机构设置
第一条:旅协由会员代表大会、协会委员会、协会会员组成。协会委员会由协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二条:协会委员会是协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组织活动,主持工作,收支会费,召开协会代表大会。
第三条:协会代表大会是协委会的监督机构,定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对协会的财务收支活动进行监督。
第四条:协会主席负责协会的全面工作,总结、部署各部门工作。
第五条:副主席协调各部门工作和日常工作安排,管理协会帐目,负责召开会议。
第六条:办公室负责协助主席、副主席展开工作,监督、督促各部门工作,起草活动方案及相关报告,负责检查、整顿协会纪律。
第七条:外联(市场)部负责对外联络,相互交流,提高能力;搜集旅游情报;负责把旅协推向市场,推向社会,寻求资金来源。
第八条:培训部负责会员培训工作,协助顾问、指导老师对会员进行业务指导。
第九条:宣传部负责协会的宣传与思想教育工作。
第十条:组织(计调)部负责组织协会所举行的活动及人员的调动;负责旅协的文艺工作。
第十一条:协会可以聘请荣誉主席、顾问、指导老师等人员对协会进行指导、帮助。
第二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凡是我学院的学生,热爱旅游业(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景区管理)均可申请加入,并经审核批准后成为协会正式会员。
第十三条:协会会员对协会委员会的工作有监督、批评和建议权。
第十四条:会员有遵守章程、积极参加各项活动、配合协委会工作的义务。
第十五条:会员有交纳会费的义务。
第十六条:会员在协会内有相互团结、相互交流的义务。
第十七条:会员在无特殊情况下,应积极参加协会内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协会的主要活动
第十八条:定期请老师授课,举办大型活动和各项活动。
第十九条:定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民主商讨重大事情,增强协委会成员的民主意识。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对不认真履行其职责的协委会负责人,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其罢免。
第二十一条:对不履行会员义务的会员,协委会有权拒绝会员参与协会内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协委会职能部门各负责人经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新一届协委会成员必须经过三个月的考察期,再做决定。
第二十三条:新一届协委会成员候选人必须在换届前一个月报院团委审核备案后,方可宣布任命。
第二十四条:对不利于协会发展的言论,协会坚决予以抵制。
本章程自协会成立之日起执行。
协会章程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是文学协会开展活动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xx职业技术学院文学协会是经学院学生工作处院团委批准的,并接受院团委社团联合会的领导和管理,遵守《学院社团管理章程》的同学团体。
第三条:文学协会旨在提高全院同学的人文素养,在全院范围内营造良好人文氛围,扩大同学视野,加强与外界的交流和合作,为全院爱好文学的同学提供一个展现个性风采的青春舞台。
第二章宗旨和目的
第四条宗旨:以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提高同学文学写作、文字表达、文学欣赏能力,提高文学鉴赏水平,以文会友增进团结。“尽情放飞青春梦想,全力打造校园文学
第五条目的:
1.活跃校园文化,丰富校园生活。
2.培养会员文学爱好,激发文学热情,提高会员说读写和作文鉴定能力。
第三章机构设置
第六条文学协会主要设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组织部,编辑部,宣传部,外联部。
第七条部门及主要职责:
1.会长:宏观全局,协调本协会与社团联合会、院团委的关系,增进协会之间及其他社团与全院师生及其他院校类似组织的交流。
2.副会长:协助会长,具体负责协会大型活动管理与组织分层活动.负责协会日常事务,拟定计划、报表材料、协调文学协会各部门之间的事务。
3.秘书处:负责协会成员的人事档案,活动计划草拟,经费收入支出管理,会议纪录和工作总结资料的整理.存档及社团联合会下发安排的各种文件资料的整理.
4.组织部:负责组织协会内部各种大型活动、负责文艺策划工作以及日常纪律考勤并组织对各部门人员的奖惩工作。
5.编辑部:负责协会周刊、报纸等材料的收集并编辑出版。
6.宣传部:负责协会的宣传活动。推广文学协会的知名度及发布各类活动的通知和海报。
7.外联部:负责各兄弟协会之间的联谊活动。增强与协会之间的友谊及与学生会开展联谊活动。
第四章会员
第八条会员的义务
1.有努力学习、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形象的义务。
2.有自觉遵守文学协会纪律,严格执行文学协会决议,热心本职工作,按时参加文学协会活动,努力完成文学协会交派的义务。
3.有宣传文学协会、维护文学协会形象的义务。
4.有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文学协会的义务。
5.有按月向文学协会递交个人作品、推荐会外学生优秀作品的义务。
6.有及时向文学协会交纳会费的义务。
第九条会员的权利
1.享有参与文学协会内的选举、被选举和表决的权利。
2.享有向文学协会提出工作建议、监督文学协会内工作的权利。
3.享有参加文学协会组织的有关讲座、培训及其他活动的权利。
4.有权要求协会辅导、指导活动及写作学习。
第十条会员的`奖惩
1.设置学期优秀干部、优秀会员和优秀作品等奖项。经文学协会干部表决评出。文学协会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奖励。
2.对凡不履行应尽义务,规劝后拒不改过的会员,由文学协会干部查证核实后给予相应的处分。
3.对一学期内三次无故缺席文学协会活动或三次无故不交作品者按退会处理。按时参加会内组织的活动、会议,有事者可向各部部长请假,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者视其为自动退会,经常迟到者劝其退会。
第五章主要活动
第十一条活动主要内容
1.创办报刊。
2.进行征文比赛,评定“最佳原创者”并颁发证书。
3.组织举办有关写作方面的知识讲座。
4.组织会员节假日外出采风,自拟文体进行写作,优秀作品在校刊上发表,并推荐到各类书刊。
5.周末进行专题影片欣赏,组织相关问答,并准备奖品。
第十二条活动范围及安排
1.活动范围:xx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就读上午大中专学生。
2.活动安排:协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员大会,讨论及决定协会重大事件。公布协会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及活动内容。公布经费开支情况.通报对会员的奖惩决定。切实做决策民主化,管理公开化原则。
第六章财务制度
第十三条本协会经费来源
1.学校活动经费。
2.会员会费。
3.社会捐助等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四条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工作范围和协会的发展,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私分和挪用。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时,由会长提出终止决议,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并报院团委社团联合会审查同意,按我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的有关程序,予以注销。
第十六条
1.本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2.本章程的解释全与修改权属文学协会。
3.本章程从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协会章程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为设计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 协会性质:本协会是xx大学EMBA同学自发成立的由xx大学EMBA中心指导的非营利性学习、交流平台。
第三条 协会宗旨:以设计创新为引领,构筑平台,共享资源,推动会员之间与设计相关的上下游产业整合。
第四条 协会理念:同舟共济、合作共赢。
第五条 协会任务:通过组织学术讨论、考察学习、书刊出版、项目合作、对外协作、业务指导等活动,为会员构建活动平台,进行资源对接,拓宽业务领域,互惠共赢。
第六条 本协会接受xx大学EMBA中心领导,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二章 会员
第七条 协会成员:同学会员和协作会员。
同学会员是指具有xx大学EMBA学习背景的从事各类专业设计,以及与设计相关的上下游产业链的同学。
协作会员是指与会员背景相似的非EMBA人员。
第八条 成为会员
(一)凡符合本章程第二条规定条件的人员认可本章程,均可报名参加本协会。成为会员要由一名会员介绍,填写本人基本信息,经协会秘书处向xx大学EMBA中心确认其学习背景,经协会三名以上常务理事同意,即可成为会员。成为协作会员要由二名会员介绍,填写本人基本信息,经协会五名以上常务理事同意,方可成为协作会员。协会为成员颁发相应的证书。
(二)会员按年度向协会捐助活动费,标准由协会常务理事会在广泛征求会员意见的基础之上确定。活动费的`使用情况接受会员监督。
(三)会员权利
1. 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参加协会举办的活动。
3. 对本协会各项工作的监督权和批评建议权
4.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 会员义务。
1. 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2. 维护本协会的合法利益;
3. 积极承担本协会委托的工作
(五)会员奖罚
对为协会作出突出贡献的会员协会给予奖励,对严重损害协会名誉或利益的会员,经协会常务
理事会半数以上同意予以取消会员资格处理,如给协会造成损失的应向协会赔偿。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每二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有: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协会理事会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批准协会年度工作计划;
(五)决定其他需由会员代表大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六)会员代表大会形式可以是线下也可以是线上。
第十条 理事会
(一) 理事会成员数量按会员比例15%-25%产生,由会员推荐产生。
(二) 理事会成员两年一届,可以连任。
(三) 协会向理事会成员颁发证书。
(四) 理事会的权利义务
1. 理事会代表会员处理决定协会的非重大性事物。
2. 理事会选举产生协会常务理事会。
3. 理事会成员有义务比会员多承担协会活动费的义务。
第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
(一) 常务理事会按理事会人员数量的15%-25%比例产生,原则上为单数。
(二)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推荐产生。
(三) 常务理事会成员,两年一届,可以连任。
(四) 常务理事会推荐3-5人组成执行理事,负责处理协会的日常工作。
(五) 协会向常务理事会成员颁发证书。
(六) 常务理事会成员有义务比理事会成员更多的承担协会的活动经费。
(七) 常务理事会经协商或选举产生一名会长、若干名副会长。
(八) 常务理事会推荐一名秘书长,秘书长组织成立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第四章 鼓励创新
第十二条 协会鼓励会员创新,带动会员共同发展。
(一) 协会设“项目执行会长”。
(二) 凡是在协会平台推荐项目,并获得协会认可的会员,协会常务理事会授予协会“项目执行会长”的称号并颁发证书。
(三)项目执行会长可以由秘书处配合利用协会资源开展工作。
(四) 项目执行会长取得的项目收益有义务为协会提供活动经费。
第五章 协会媒体
第十三条 协会在国家法律范围内进行媒体宣传。
(一)协会开设官网
(二)协会开设微信公众号
(三)微信群是协会成员日常交流的线上平台。
第六章 资产管理
第十四条 协会主要活动经费来自协会内外部的捐赠、商业赞助以及学校支持。
第十五条 协会根据需要可以成立隶属于协会的全资经营性机构,或出资与第三方进行经营活动。协会从这些这些机构的获利均用于协会的日常活动,不得进行现金分配。
第十六条 协会成立经营机构或出资与第三进行经营活动时,须经常务理事会半数以上通过,并指定出资代理人。出资代理人应与协会签订相关协议。
第十七条 协会的资产管理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修改,由常务理事会提出修改意见,经理事会三分之二理事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协会理事会。
第八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十九条 协会需要停止运作时的,应由常务理事会提出动议,经理事会三分之二理事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x年12月12日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理事会。
协会章程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计划生育协会是在村两委领导下的为计划生育服务,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群众团体。
第二条:计划生育协会坚持对党的十四大精神为指针,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和任务,开展群众性的计划生育工作。
第二章任务
第三条:团结与组织热心于计划生育工作的各人士和志愿工作者,为控制人口为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建设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为繁荣本村作出贡献。
第四条: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咨询活动,普及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普及人口理论知识,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优教知识,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第五条:组织理事会和会员调查研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第六条:会同有关单位,编印计划生育方面宣传资料,组织宣传刊。
第七条:开展与外地合作交流活动,根据情况同兄弟村计划生育组织建立协作关系。
第三章组织
第八条:计划生育协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九条:计划生育协会代表大会是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由各级计划生育协会选出的代表、团体代表和特邀代表组成。
第十条:协会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听取和审查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修改章程;
三、选举理事会理事。
代表大会每三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一条:协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负责执行代表大会决议,领导协会的工作。
理事会职权:
一、召集代表大会;
二、审议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三、制定组织规章和其它规章;
四、选举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决定秘书长;
五、决定其它重大问题。
理事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理事缺额时,由缺额理事所代表的地区单位提出继任人选,报常务理事会批准。
第十二条:协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由22人组成。设名誉会长、会长各1人,副会长2人,秘书长1人。在理事会休会期间,常务理事会执行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常务理事会的职权:
一、召集理事会;
二、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制定下一年工作计划;
三、聘请、决定和任命工作人员;
四、决定其它重要问题。
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常务理事会议。由会长或副会长召集,日常工作由秘书长主持。
第十三条:会员和团体会员
会员:凡积极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专业人员和热心于工作的各界人士,承认会章。由本人申请或有理事会推荐,经协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可成为会员。
团体会员:从事与计划生育活动有关的组织和部门,经申请,由协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可成为团体会员。
第十四条: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的建议的权利。
第十五条:会员、团体会员有执行本协会决议,学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科学知识,接受协会委托、执行一定任务参加协会活动的义务。
第十六条:会员可以申请退会。被剥夺权利者,其会籍自然取消。
第十七条:镇计划生育协会是基层群众团体,业务上受县计划生育协会的指导。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协会经费,主要来自村统筹,个人和社会集团的捐赠。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杭埠镇计划生育协会代表大会通过。
协会章程11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本会的名称定为孝义市篮球协会。
第二条本会是全市广阔篮球工作者、篮球爱好者联合组成的群众性体育团体,属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宣传党的各项体育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积极组织群众开展篮球活动。并在市体育管理中心的指导下组织群众和承办各项篮球比赛。承办各类商业性质的篮球赛。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孝义市体育管理中心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孝义市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的会址在孝义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
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开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理事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及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二十七条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二十八条本会对有关本会的比赛、活动影像视频资料等拥有所有权、使用权。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九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条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社团登记机关备案。
第七章附那么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经20xx年8月27日全体理事会通过。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员主要是郑州大学的在校大学生。协会中的所有工作人员均由各院系的篮球爱好者担任。
第二条本协会是在校团委和学生会的领导和管理下,联合篮球爱好者共同参与管理的,并通过组织各项活动来增进友谊,提高竞技水平让大家共同努力共同促进篮球运动在我校更广泛普及和更健康的开展的群众性社团。
第三条本协会本着热爱篮球,推广篮球运动的宗旨,让更多的人认识篮球,了解篮球,热爱篮球,投身篮球,开展篮球,普及篮球。我们的口号是:用你们的热情和我们的努力让这激情无限的运动燃烧起来!!
第四条本章程是本协会一切活动的根本准那么,各会员必须遵照执行。
第二章社团组织职责
第一条为了使本协会更高效有力的运作,社团设立以下部门:
1.办公室: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运作,加强与其他社团之间的联系。
2.裁判团:挑选数名有执裁经验的会员作为参判团的成员,同时邀请学校有经验的体育教师对他们进行培训,挑选其中的成绩优异者作为我协
会所组织的各项比赛工程的裁判员,并选出裁判长,实现比赛的公平竞争。
3.宣传部:挑选数名志愿者进行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来宣传我协会的宗旨,进行协会活动的对外宣传工作,使更多得人参与这项活动。
4.外联部:挑选几名活动能力较强者负责联系外界,取得社会上的各企事业单位对本协会的支持,使各项比赛得以顺利的进行。
5.竞技部:由各院系的志愿者组成,负责组织参赛队伍,安排赛程
竞技部下辖男蓝部和女蓝部分别负责男女子篮球的的推广和竞赛
6.财务部:管理本协会的经费,在会员大会上对本协会的经济情况向会员进行汇报。
第二条本协会的社团干部通过会员大会投票选举产生,会长由社团干部选举产生
第五条会员必须遵守协会的奖惩方法
第六条会员有监督和批评协会管理和运作以及经费使用的义务
第七章奖惩方法
第一条在本协会所组织的各类活动中,给取得优异成绩的队伍和优秀队员以及积极参与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张榜公布。
第二条对在所组织的各项活动中有不文明或过激行为的会员,经协会讨论给予相应处分,视其情节,最高处以开除会籍的处理。
第三条凡违反校纪校规者交由校方处理。
第四条对本协会有突出奉献的会员,协会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向该生所属院系反映。
第八章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解释权、修改权属本协会会员大会。
第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协会章程12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社区村民的主体作用,实现社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纵深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社区是按照“地域相近、资源共享、便于服务、规模适度、群众自愿”的原则,以农村自然村落为依托新组建的村民自治单元。
第二章 理事会
第三条 社区组建理事会,理事会下设互助组。
第四条 理事会设会长1名(可由居住在本社区的村“两委”委员兼任),副会长1名,成员1名。社区理事会主要以社区内村“两委”委员、双带能力强的党员、社会能人、产业大户、“五老”人员等组成。
第五条 社区理事会在村党总支和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在村民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社区的农村公共服务、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资源管理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有:
(一)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教育社区村民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
(二)发挥社区村民的主体作用,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方针,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提出和实施本社区经济、文化、教育、卫生及其他公共事业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组织召开社区村民会、户代表会和理事会,并执行各项会议所作出的决定、决议;
(五)组建并领导互助组,积极开展为民服务工作。
第三章 监事会
第六条 每个社区组建监事会。社区监事会由社区内德高望重的“五老”人员、公道正派的党员为主,其中党员应占60%以上。
监事会人员和理事会人员不得交叉任职。
第七条 监事会设会长1名,成员2名。
第八条 社区监事会在村党总支和社区党支部的直接领导下,在村民委员会的指导下,对本社区议事、决定及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其主要职责有:
(一)对理事会执行村民会议或户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理事会服务情况进行监督;
(三)列席理事会工作会议,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四)收集社区村民的建议和意见,向理事会通报,并向村党总支、村委会、社区党支部反映;
(五)向本社区村民会议或户代表会议作监督情况工作报告,并监督社区理事会及时进行社区事务、财务公开。
第四章 选举、工作、奖励与罢免
第九条 社区理事会、监事会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在本村村民委员会主持下,由社区村民会议或社区户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任期三年。
第十条 理事会成员的任职条件:
(1)思想觉悟高、政治素质好;
(2)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3)产业发展好,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
(4)公道正派,乐于奉献,热心公益事业;(5)有较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监事会成员的任职条件:(1)政治素质好,能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化素养;(3)为人正直、做事公道,在群众中威信高。
第十一条 选举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村委会的主持下进行。选举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提名候选人。由社区内的党员、“五老”人员、社会能人等参加的社区村民代表会议海选提名产生。提名候选人差额应占候选人的30%,提名候选人名单应在社区内进行公示。
(2)审查确定正式候选人。提名候选人报社区党支部审查后,由村“两委”联席会议按20%的差额人选确定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名单要在社区内进行公示。
(3)正式选举。由社区村民会议或本社区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会议对正式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按“双过半”(实到会社区选民或户长占应到会村民或户长半数以上,得票数占实到人数的过半数)和得票多的原则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再由理事会成员会议、监事会成员会议分别选举产生各自的会长,报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备案后,在本社区公示。
第十二条 理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理事会提出议案→监事会初审→征求民意→监事会审核→上报审批(经社区党支部审核后,报村“两委”把关)→理事会组织召开社区村民会议或社区户代表会议民主表决形成决议→理事会安排抓好具体实施(监事会全程监督)→在监事会的监督下由理事会公开实施情况和结果。
第十三条 监事会应当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评议并对优秀理事给予一定的奖励,乡镇政府和村集体应当给予支持。
理事会成员每年应当至少进行一次述职,监事会根据相关述职情况和平时表现评选优秀理事并给予一定奖励。
第十四条 监事会可以对述职不合格的理事进行批评、处罚或提出罢免建议,罢免应当经过社区村民会议或社区户代表会议按照“双过半”原则通过。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通过须经社区村民会议二分之一到会选民同意,或社区户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同意。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村党总支、村委会负责解释。
协会章程13
第一章:总章程
第一条 协会名称:x大学戏曲协会
第二条 性质:本协会是由广大戏曲爱好者在志趣相投的基础上自愿组成, 代表广大戏曲爱好者意愿和利益的综合性学生社团。
第三条 思想基础:本协会在x大学共青团委员会和校团委社团管理部(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和领导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路线方针,以及各项国家法律 法规和校纪校规。
第四条 目的:给对各种戏曲艺术有兴趣的同学提供学习和交流的机会,同时也尽我们的力量让更多同学了解中国这一传统文化,推动各种戏曲在校园的传播和普及。
第五条 协会宗旨::丰富大学生课余文化生活,让更多同学了解戏曲,培养同学戏曲方面的特长,提高广大同学的艺术修养和综合素质。
第六条 艺术宗旨:尊从艺术发展规律,为会员打造个性发展、特长展示的舞台,充分发挥大学生的艺术品质,为戏曲事业的繁荣发展以及传播传承添砖加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一部分:权利机构
第一条 本协会最高权利机构为全体委员大会。会员大会闭幕期间由常务委员会代理其职能。
一 会员大会由本协会全体会员组成,拥有决定本协会一切重大事宜,包括指定和修改章程(第一届除外),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选举产生委员干部,审议决定本协会年定计划。
二 会员大会原则上每学期一次,遇到事关协会的重大问题和活动可另外临时集会讨论决定。
第二部分:领导机构
第一条 会长(包括副会长)
一 会长是本协会的法人代表,负责本协会一切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和协会工作的宏观调控。
二 会长的职能:总领协会各项事务,监督和协调各个部门的工作,统一各个会员的意见和本会的基本活动,并向下级部门分配任务。
三 副会长:协助会长处理协会的内部各项事务,根据实际需要和安排各项负责管理有关部门,必要情况下可代理会长处理某些重要或紧急的事务。
第三部分:部门设置及其职能
一 秘书处:主要负责各部的协调和联络工作,负责协会的各种文书工作,档案管理和材料保存,负责会议记录和本协会会员的联系。
二 组织策划部:平时注意收集会员的提案和思想意向,作为本协会的智囊团通过与其他各个部门协调和沟通,及时策划和组织一系列以本协会为宗旨和目的为原则和垓心的活动,保证协会的各项活动能有声有色地正常开展。
三 公关外联部:负责本协会和其它社团的交流,以及与商家赞助事务,为本协会与相关媒体架设沟通的脊梁,负责接待,联络和邀请戏曲演员为协会成员作戏曲知识讲座和表演指导。另外设专人负责本协会财务管理。
四 宣传部:负责本协会对外宣传和形象设计,通过海报和横幅或板报的形式,及时对外发出本协会的传单,公告,通知以及相关活动的报道。并负责本协会与赞助商协议的广告策划与设计。
五 团支部:作为本协会的检察和后勤部门,负责各项会议的监督,协会电影的播放,及时了解会员的思想动向,监督各个部门按照正常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工作,努力营造一个团结友爱,拼博进取,民主高校的社团。
六 网络信息部:负责本协会的网页,博客,Q群设计,管理与维护,及时通过各种渠道搜索相关信息,为协会提供决策依托。
七 在协会内部专设一人担当新闻记者,负责协会各种活动的报道和与社管部的联系。
八 常务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原则上由会员大会选举的各部正,副部长组成,视情况增设若干名候补委员,特殊情况下可召开扩大会议具体职能如下:
一、主要负责全体会员大会在闭幕期间对协会管理和相关决策。
二、定期召开会议,原则上每月开一次例会。
三、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与会人员都应积极发言,各部交上的提案必须经过委员会的充分讨论,反复研究,经过会议四分之三以上的人员通过放可批准实施。
四、每次会议重要发言,有效议案和讨论结果应记录存档,作为材料供日后参考研究。
第三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凡承认本协会章程,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有思想,有主见,有激情,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戏曲爱好者均可加入本协会。
一.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提案权和监督权。
二.会员有权参加本协会组织的个项活动,有权对协会举办的活动和其它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
三.会员有享受本协会培训,帮助和奖励的权利。
四.会员有交纳会费和维护本协会的利益和荣誉的义务。
五.会员应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本认真实施和完成上级经过正确决策交给的工作或任务。
六.会员应保持与协会的紧密联系,加强和其它协会的交流和沟通。
七.会员应发扬主人翁的精神,积极为本协会的发展和各项活动的开展出谋献策。
八.会员间应相互尊重,团结友爱,求同存异。
第四章:活动内容
第一条、定期请专业老师到校进行有关戏曲知识的讲座。
第二条、根据发展需要和会员的爱好,按实际情况选定节目给会员排练,并邀请专业人士或票友老师到校进行指导。
第三条、定期在校内播发经典戏曲影片,并组织会员观看。
第四条、加强对外的联系和交流,共创高校戏曲活动的美好天地。
第五条、尽量为会员争取上台演出的机会。
第六条、不定期举办全校性戏曲知识竞赛,促进同学们对戏曲的了解。
第七条 与校内各社团友好组织活动或参加兄弟社团的活动。
第五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奖罚制度
一、奖励:为挖掘会员的潜能,充分发挥协会成员的作用跳动成员的积极能动性,每年四月份举行一次年度推优评选活动。对给本协会改革发展和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和作出重大贡献者,本着公平,合理原则集体评选,给以优秀成员奖励和表彰。
(一).能给本协会各项活动提供足够资金支持者,年度评选将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和表彰。
(二).凡给本协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对本协会的改革发展做出贡献,积极提出有效议案,能提高本协会的知名度和取得良好效益者,本协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和表彰。
二、惩罚:为了维护本协会的良好形象,防止对本协会名誉和利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妨害本协会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发生,特订以下惩罚制度:
(一).凡借本协会名义进行个人私营和违法行为者,对本协会的名誉,利益造成重大伤害者,后果自负并经常委员会决定给予警告或开除。
(二).因玩忽职守,工作失误,导致本协会开展的活动受到严重的破坏或不能开展者,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或撤职,开除。
(三).因经费问题对本协会名声和形象造成恶劣影响者视情况给以警告或开除。
第二条、财务制度:本协会的财务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校团委和社管部有关规定执行。
一. 本协会活动的经费主要通过合法手段自主筹备,经费的来源依托与会员费,商家赞助和争取得到社会的捐助。
二. 所有会费统一由校团委和社团管理部代为保管,由协会秘书处负责调度,各部搞活动所需经费必须经常务委员会申请同意后,有会长最终审批,交由秘书处向社团管理部申请拨付使用。秘书处必须定期公开财务情况。
三.本协会所有经费开支均应本着合理有效的原则,开源节流,量入为出,不得乱花乱用,经费使用须凭发票证明,否则视为无效,并又经手人负责。
四.任何人为本协会拉得赞助可享受百分之十的提成,余下的归本协会集中使用。
第三条.人事制度:
一.部长任命:通过公开向全校招聘,召开会员大会,根据民主集中和公平,公正原则选举产生,然后经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任命,又会长正式批任命并向社管部批准后备案。
二.理事任命:公开向全校招聘,召开理事招聘大会,通过民主竞争的方式公正选拔,又常委会讨论研究,并征求各个部门部长意见后决定任命,由会长正式批任命并向社管部批准后登记备案。
三.部长理事免除:因自动提出辞职,玩忽职守或其它原因等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经常务委员研究讨论,并征求所在部门部长的意见决定免除,由会长正式批准并经社管部门同意后免除并登记备案。
四.人事管理细节归常务委员会研究制定,人事档案和会员证,管理主要由团支部管理。
五.本协会内部实行“三通原则”:委员和理事之间,理事和会员之间,各部成员之间,要经常交流和沟通,以保持协会的上下同心和紧密团结,为协会的发展和各项活动的有效开展创造良好基础。
第六章: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自协会被批准成立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二条、
(一).章程的修改须由常务委员会三分之一以上成员提议,交由常务委员会充分讨论后,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工作人员同意,向社团管理部申请批准后方可改动完善。
(二).章程的制度和修改以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为最高原则,以符合本协会绝大多数成员的利益,有利于协会健康有序发展为根本指针。
(三).本协会内任何成员应遵守本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坚持原则性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正确灵活地处理好本协会内部事务和其他相关事务。
(四).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本章程,可集体研究制定各部门章程,经委员会同意通过并经社团管理部审批后实施。
第三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x大学戏曲协会常委会。
协会章程14
碧流河乡农民用户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名称:奇台县碧流河乡农民用水户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碧流河乡全体用水户通过民主方式组织起来的从事农业供水管理的行业性社会团体,是地方性、非利益性的互助合作用水组织,具有法人资格。实行工程自我管理、自收自支,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独立核算的群众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以用水户为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全心全意提供有效的农业供水服务,促进农业稳产高产和节水高效。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碧流河乡人民政府和奇台县水利局及碧流河水管站的具体指导和帮助,接受奇台县民政局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好业务工作。
第五条本协会的住所:碧流河乡政府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协会业务范围。
1、全面负责协会辖区内灌溉工程的建设、维护、运行、管理和供水调度。
2、负责供水到户工作,向用水户供水并公开水费、水价、用水方量。
3、为用水户提供与水利及灌溉有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协会以斗渠渠系水文边界为基础组建,在此范围内的受益农户户主经自愿申请加入本协会,成为协会会员,协会成立时申请入会的农户,今后在申请入会时,必须按规定补交前段工程部分建设和管理费。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协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本渠系范围内用水户;
2、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3、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1、用水户提出申请;
2、协会执行委员会或筹委会审查通过;
3、协会执行委员会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用水权;
2、选举和被选举为会员代表的权利;
3、向协会反映意见与要求的权利。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按用水量交纳水费;
2、执行协会各项决议,遵守协会各项规章制度;
3、节约用水。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向执行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并交回会员证,退会农户不再享受协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犯本章程的行为,经执行委员会讨论予以除名,其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相应终止。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协会设七个用水组,为:东戈壁用水组;永丰渠村用水组;洞子沟村用水组;塘坊门村用水组;南沟村用水组;皇宫村用水组。用水组灌溉区域的划分一般以斗农渠水文边界及行政村管辖区域为基础。
第十五条各用水组通过灌溉区域内所有会员参加的用水组会议选举产生若干名代表。根据用水量、灌溉面积的大小,兼顾地理位置,每个用水组由一名用水组首席代表(组长)、2名副组长(其中一名副组长由水管站下派配水员担任)、财务人员及若干名委员组成的用水组委员会。委员由代表通过协商或选举产生,委员会领导本用水组的其他代表进行工作。
第十六条用水者代表同时也是用水组的管水员,其主要职责是:
1、参加用水者代表大会,执行用水者代表大会的决议。
2、制定和上报本用水组的用水计划,负责本用水组的灌溉调度,平衡用水户之间的利益,协调解决用水组内的水事纠纷。
3、根据协会的工程维修计划和要求,组织本用水组用水户做好内部灌溉工程的维修和管理工作。
4、负责或协助协会做好本用水组水费的收交工作。
5、及时反映用水户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七条用水组的会员大会是用水组的决策机构,其职责为:
1、选举本用水组的用水者代表(管水员)。
2、审查和通过本用水组的用水计划。
3、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审查和决定本用水组工程维修和集资兴建灌溉设施的方案。
第十八条用水组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例会,如果用水组内有2/3以上的会员提议,可以召开用水组会员特别会议,特别会议的职权与例会相同。
第十九条用水者代表(含首席代表)辞职,需事先写出书面申请。首席代表辞职由执委员批准,用水者代表辞职由用水组会员会议批准,在未得到批准之前,必须继续履行其职责。如果用水者代表缺员,应及时召开用水组会议补选。
第二十条由各用水组的代表组成本协会的用水者代表大会,代表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11名代表组成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2名,委员8名,主席是本协会的法人代表,负责全面工作;副主席及委员实行分工负责。
第二十一条本协会最高权利机构是委员(用水者)代表大会。
其权利是:
1、选举和罢免执委会成员;
2、决定执委会成员的报酬;
3、审查、通过执行委员会的各项工作计划、用水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
4、审查执行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决算;
5、审议通过或修订协会章程;
6、划分协会用水组;
7、负责制定用水组的运行规则。
第二十二条会员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1—2次,执行委员会有权决定临时召开代表大会或者2/3以上的正式会员代表向执行委员会提出召开代表大会时也可临时召开。代表大会必须有2/3以上的正式代表出席,协会代表大会决议,应由全体出席会议的正式会员代表表决,获得半数以上赞同方可有效。
第二十三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3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经业务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的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二十四条执行委员会是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五条执行委员的职责
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并向其汇报工作;
2、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3、聘用协会工作人员;
4、制定与执行协会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用水管理制度,工程建设维护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5、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工程维护,财务收支计划及其他工作计划,提交委员代表大会审批后执行。
6、全面负责本协会管理范围的灌溉管理工作,并承担资产的保值责任。
7、负责协调本协会内外部关系。
8、负责调解和处理灌溉中的水事纠纷。
9、任免用水组代表及首席代表;
10、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六条执委会成员必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一定的社会经验及组织领导能力,具备一定的农业灌溉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热爱灌溉事业,作风正派,公正廉洁,勤奋敬业,群众威信高,全心全意为用水者服务。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具有完成民事行为的能力。
第二十七条执行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执委会委员候选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执委会成员辞职,需先提出申请,经用水者代表大会批准,在批准前应继续履行其职责。如果执委会成员缺员,应及时召开用水者代表大会补选。
第二十八条为保证协会高效、有序地运转,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协会在乡政府农民用水者协会领导小组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支持、监督、保证用水者协会按章办事,协调各方关系,调节处理用水者协会报告的水事纠纷,领导小组成员不在用水者协会领取报酬和报销费用。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九条本协会经费来源
1、会员交纳的水费。
2、政府资助。
3、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条本协会按国家政策规定及本协会《水费收缴办法》收取水费。
第三十一条本协会管理的.渠系及其附属建筑物工程为本协会使用的固定资产,依国家有关法规及本协会制定的《工程管理规定》予以管护。
第三十二条本协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配备合格财务人员,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三条本协会换届或法定代表人离任之前必须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单位财务审计。
第三十四条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五条本协会章程的修改,由执行委员会负责提出修改意见,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三十六条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天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七条协会在1/2以上会员代表提出解散意见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执委会提出终止协议。
第三十八条执委会提出的终止协议须经代表大表决通过,并报业务部门审查同意。
第三十九条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后的活动,进行资产移交。向资产监管单位办理资产和档案移交手续,进行资产移交。
第四十条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会会员的要求进行处理。
第八章监督和奖惩
第四十一条本协会接受供水单位、乡下府及有关部门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前提下的监督与指导。
第四十二条本协会对工作卓有成效的会员及工作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四十三条本协会对不履行章程中规定的会员义务的会员,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代表及工作人员给予处罚。处罚分为以下几种:限期恢复或改正,赔偿损失,减少供水,停止供水,罚款,送司法部门处理等。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经20xx年10月13日召开的用水者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由协会执委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自社会团体登记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协会章程1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协会的管理,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促进协会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促进学校精神与文明共同进步,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XX]5号)精神,结合我校大学生社团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社团全称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协会(student entrepreneurship association,anhui normal university),简称创业协会(sea)。
第三条 本协会是在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的领导下,并在安徽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直接指导下开展工作,隶属于校团委社团部,是由我校学生本着自愿结合的原则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组织。协会以为学生创业提供帮助为主导思想,是在国家大力倡导大学生创业的整体趋势下成立的一个具有全新理念的综合性学生社团。
第四条 本协会的宗旨与口号是:
(一)宗旨:普及创业知识、增强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展现创业风采;
(二)口号:励志改变人生,创业成就未来。
第五条 本协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通过创办“创业之星”大讲堂等系列创业知识培训班,在广大同学中普及创业知识;
(二)通过组织创业计划大赛、erp沙盘模拟大赛等比赛活动提升大学生的创业能力。
(三)紧密联系校外公司企业,为广大同学提供更多的创业、就业信息,为广大同学接触社会工作提供便利,鼓励同学进行创业实践,争取成为学校学生联系社会的桥梁和本校创新的“孵化器”。
(四)通过知识的`普及、能力的培养和实践的锻炼等,增强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在全校激发和鼓励大学生创业热情,培养一批有深入、全面世界眼光和创业潜质的人才。
第二章 会员的权利、义务和准则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会员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一)会员有参加本协会一般活动的权利;
(二)会员有了解本协会内部运作的权利;
(三)会员有监督权利和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合理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四)优先参加协会创业知识培训的权利,参加协会重大会议的权 利,对协会重大决策有建议权和投票权。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五)会员必须遵守协会的章程,积极参加本社团理论培训、比赛和实践活动;
(六)会员有协助理事会开展活动的义务;
(七)会员有缴纳会费的义务;
(八)会员有维护本协会名誉和利益的义务;
(九)会员有发展新会员和扩大本协会影响力的义务;
(十)会员需明确协会及各部门的基本情况和本人职责,认真思考并出谋划策,在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的义务。
第八条 会员准则:
(一)sea行为准则:不要找借口;
(二)sea评价准则:一切用行动说话;
(三)sea思想准则:责任是一种使命;
(四)sea机遇准则:强者创造机会;
(五)sea生存准则:学会适应环境;
(六)sea合作准则:团队高于一切。
第三章 协会组织机构、负责人及职责
协会设会员代表大会、常务理事会、导师团
第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由全体会员推选出会员代表参加每年的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会员代表大会推选出总经理(会长)、副总经理(副会长)候选人选,由院团委及指导老师和上届总经理(会长)考核后任命,报校团委批准。
第十条 常务理事会,由总经理(会长)、副总经理(副会长)、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决议协会的发展方向和工作方针;负责对协会重大事情做出决定,提议修改章程指定和各项活动方案;负责制定各项活动计划;对各执行部门进行监督;对不称职的组织者进行审查,并重新选拔,确定。
(三)对考核结果以及"先进部门"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布一周内向认证部提出,逾期不与受理.无异议的,协会备案.并给“先进部门”颁发荣誉证书。
第三十七条 被评为“先进部门”的部长授予“优秀部长”称号。该部门理事及副部在干部考核中予以优先考虑。对考核不合格的部门,协会将给予批评。
第三十八条 考评细则:
(一)部门考核中,分为实践部门考核和非实践部门考核,最终评出二个“先进部门”。考核均采取百分记分制,基础分70分,发展分30分,所有部门评分细则一致。
(二)基础分细则:(加分与扣分并行,总分70分,从零分开始累积)
1.科学合理地处理本部门事务,日常工作运行状况良好,内部团结,学期末最高加10分;活动纪律混乱,严重影响协会形象和声誉的部门最低扣3分。
2.关心协会发展,主动与会长团沟通交流,对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最高可加5分。
3.对会长团安排的工作任务(包括非本部工作)无故不执行者每次扣10分,不按要求完成者每次扣6分,延误者每次扣3分。
4.每次开会部门与会率在90%以上,考核时最高可加5分;出席人数未达到部门总人数的2/3,每次扣3分,累记扣分,扣完为止。
5.对协会的安排活动,部门积极相应参与,由会长团指定总负责人,可由一个部门承办或由几个部门合作承办,参加活动的部门指派专人负责策划,若活动举办成功,效果较好,各项工作(如策划书、活动总结等)落实较好,承办的部门最高可加10分,若无故拒绝参加活动的部门,每次扣3分。
6.协会物品属于协会集体财产,任何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丢失或损坏,部门若有财务丢失情况或人为故意损坏财务者,每次最低扣2分(视情况而定),满分为5分,扣完为止。
(三)提高分评分细则:(30分)
1.计划与总结:每次活动(日常性活动只需一份学期总计划)都有完善的活动策划和总结,部门学期初有工作计划,学期末有工作总结者,经核实最高可得5分,其他情况酌情加分。
2.人才培养:重视后备力量培养,内部干部层稳定,整体工作实力强,善于挖掘和推荐新人,搭建人才培养平台,招新工作把关较好的部门,审核时经核实最高可得5分。
3.协会网站投稿情况:积极向协会网站论坛投稿,除宣传部外,其他部门每被采纳一篇可得2分,最高可得5分。
第八章 相关活动内容
第三十九条 协会通过举办多样化的活动,普及创业知识、培养创业意识,提高创业能力。
(一)开办创业、就业培训班,举办“创业之星”大讲堂, 在广大同学中宣传普及创业、就业知识,培养知识型人才;
(二)举办创业计划大赛、erp沙盘模拟大赛等专业性比赛,挺高参赛者创业能力、团队精神、职业能力;
(三)与公司、企业洽谈项目,鼓励会员参与项目实践,为公司、企业输送合格人才;
(四)对评估合格创业项目予以支持和帮助,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