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8篇) 在当下社会,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小学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小学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1 为全面推进我校语言文字工作……
小学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8篇)
在当下社会,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小学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学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1
为全面推进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法》、《教育法》和国家语委、国家教委颁布的《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决定》以及《安徽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结合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学校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作网络覆盖教育教学、管理的各个层面,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逐级管理。制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制度,切实加强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以下简称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与指导,将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作为素质教育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条学校张贴各种宣传标语,制作固定宣传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
第三条学校开设普通话训练课(晨读)、书法(写字课)等课程,开展各种语言文字类活动,将普及普通话和汉字规范化工作纳入教育教学基本内容和常规管理。
第四条普通话、规范字是校园基本用语用字。下列情形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用语用字:
(一)校内交谈用语;
(二)公务接待用语;
(三)各种会议用语;
(四)校园广播用语;
(五)课堂用语(外语教学除外);
(六)说课、演讲、诗词朗诵、讲故事等各种师生评比竞赛用语;
(七)文件、规章制度、决定、办法、通知、公告、信函等一切公文用字;
(八)公用印章、标牌、标志牌、指示牌、名称牌、标语牌、会标、奖状、证书以及公务用字;
(九)学校组织的师生征文、教师论文、信息简报等用字;
(十)校园网及办公平台、课件、电子教案等汉语信息技术产品用语用字;
(十一)教案、板书、作业批改、试题试卷、黑板报、墙报等教育教学用字;
(十二)教室、办公室、会议室、多功能室、厕所等各种环境文化设计用字;
(十三)票据、报表、菜单等用字;
(十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除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校园内不得使用下列汉字:
(一)已简化的繁体字;
(二)已淘汰的异体字和旧字形;
(三)已废止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的简化字;
(四)已更改的生僻地名和旧译计量单位名称用字;
(五)有损社会文化环境,带有不良文化倾向的用字。
第六条使用汉字、标点符号、汉语拼音等,应当执行国家现行有效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简化字总表》、《标点符号用法》、《汉语拼音方案》和《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等标准。
学校语言文字办公室负责组织专人检查测试。
第七条学校教师实行普通话等级制度,不定期组织普通话水平培训与测试。
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职工,应当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语文教师不得低于二级甲等。达到一级水平人数不得低于所有语文教师的20%。
非语文教师不得低于二级乙等。达到一级水平人数不得低于所有非语文教师的10%。
非教学人员不得低于三级甲等。达到二级水平人数不得低于所有非教学人员的40%。
第八条学校教师实行普通话证书上岗制度。未达标的教职工,一律不能上岗;未达标的教师应分期分批参加长丰县教体局语委办组织的普通话培训、测试。
加强普通话达标后的测后管理,杜绝证书一到手,方言又出口现象,引导与鼓励教师自觉地把普通话作为自己的职业语言,并不断提高普通话水平。
第九条学校新增教师时应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相应等级标准的方可录用。
第十条学生必须按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规定,说普通话和规范使用汉字。
第十一条学校将《语言文字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年级学科、教师业务考核管理,并作为各级各类评先选优的硬性指标。
第十二条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宣传活动,促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第十三条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档案管理,及时规范整理、及时归档,做好检查工作。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属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小学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2
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除英语教学外,教师工作、教学语言为普通话。全体教师在上班时间必须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系、接待家长必须使用普通话。
二、教师在板书、作业批改和其它教育教学活动中,一律使用国家规定的规范字,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三、教师要主动对学生进行规范用语、用字的教育,对于学生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帮助改正。
四、班主任教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以语言文字为主题的班队会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年级或班级的语言文字宣传活动。
五、积极参加社区、共建单位和语言文字工作,发挥学校的辐射作用。
六、积极参加语言类、书法类竞赛,争取优异成绩。
七、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积极开展语言文字的课题研究,提高研究水平和实践能力
小学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3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在教育教学中积极推广普通话,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融入学校日常工作,使之常规化、普及化。
二、学校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通过语文课程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的教材,将教师的普通话等级达标作为教师上岗、评职、晋级的标准,严格执行。
三、建立健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机构,下设办公室、检查组,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职责,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落实到处。
四、校园环境绿化美化用语用字严格按照语言文字规范要求,使用规范汉字作为宣传用字,学校的宣传阵地如板报、橱窗、楼道宣传画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及用语。
五、做好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宣传工作,积极参与推广全国通用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并将九月作为学校的推广强化语言文字规范化月,通过教育教学、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广播宣传、板报橱窗等进行推广宣传工作。
六、教师要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中做出表率作用,不断学习,提高自己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水平,在教育教学中使用规范汉字和普通话,对学生进行有目的的教育,使学生能够对语言文字规范化有明确的认识,并意识到学习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的重要意义,语文教师尤其要借助教材来提高学生的认识,使得学生对母语和祖国悠久文化的深厚情感。
七、学生要在学习过程中明确语言文字规范化的重要意义,明确语言文字规范化对于社会发展及个人发展的重要意义,努力学习,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提高自己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为将来打下坚实的基础。
八、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化检查小组,加强对校园中的用语用字的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了解检查情况,并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创设浓厚的用语用字氛围;教务处定期检查教师的教案、板书及学生作业,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量化记录,纳入教师的量化考核和学生的量化积分。
九、推广普通话和规范语言文字使全体师生的共同责任,对于违反规定,不按照文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使用语言文字的,任何人可以提出批评和建议。全体师生有义务在社会范围内,尽自己力量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与普及工作。
十、学校对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中的先进教师、学生、优秀班集体进行表扬,并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落实情况作为教师评优评先的重要条件,对出现的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提出整改要求,督促限期改正。
小学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4
校园网是为全校教学、教研和行政管理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连网、信息资源共享,并通过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和其他公众网与Internet网互联的载体。为加强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校园网是为校区内的教学、教研、办公和学生学习服务的。
二、信息中心是校园网的管理机构,负责校园网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校园网的用户管理、设备入网管理,负责电子邮件等全校性网络信息服务的提供与管理。
三、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与校园网以外的其他网络连接,不得利用校园网开展任何经营性活动。
四、接入校园网的计算机网络建设必须遵守学校有关校园网建设的规定。必须严格使用由信息中心分配的IP地址等技术参数。
五、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有关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规定。
六、学校负责网络安全教育工作,并定期对网络用户进行网上信息安全审查。信息中心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各用户应积极支持配合。
七、校园网的有关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八、所有用户有义务向网络管理员和有关部门报告违反本管理条例的行为。
九、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办法者,学校将依照情节轻重对其采取如下惩罚措施:警告、停止网络连接直至诉诸法律。
小学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5
语言文字工作关系到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社会的进步和国际的交往。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现我校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更好的普及文化教育,发展科学技术、提高工作效率,以此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以普通话为校园语言,教师以普通话为教学语言,学生以普通话为交流语言,公共活动以普通话为交际语言。
二、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用文明语,做文明人是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宗旨。
三、成立学校语言文字领导机构,各部门配合学校整体工作,形成推普工作网络。实行责任分工,职责明确。办公室负责教职工语言文字工作,教研组负责教师和学生日常用语使用普通话,写规范字,学校少先大队辅导员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的活动和宣传,后勤负责校园环境、室内外各种标牌规范使用汉字和语言文字工作宣传牌的设置。
四、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是素质教育的重要方面,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组与教研组、各班级实行目标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具体情况,把教师普通话水平和推普工作纳入教师考核、奖惩、聘任、竞争上岗等各环节,把对学生普通话的训练、测试等纳入班级管理考核之中。
五、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使我校全体在岗教师普通话达标率100%,并把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外出考察的条件之一。学校不得录用没有取得普通话资格证书的教师。在职教师,必须全员参加普通话培训与考核,逐步提高普通话水平。
六、学校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一律使用规范汉字,手书繁体标牌必须配放规范字副牌。
七、教师书写汉字必须使用规范汉字,除书法作品外,一律不得使用繁体字、生造简化字、异体字。教师写宣传栏,在黑板上写字等,必须用规范字,不得草率、连笔。
八、充分发挥语言教学活动在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中的主渠道作用。语言教学要重视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切实改变重知识,轻能力,培养良好的听说习惯和语言习惯,巧妙引导学生对语言文字的兴趣,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如讲故事、阅读、朗诵、硬笔书法、毛笔字等活动,不定期的检查学生的语言文字水平。对做的'好的教师及学生给予适当奖励。
九、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力度,做好科学研究工作,要在教师中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活动,并面向社会做好宣传,对于做的好的个人和班级作为评选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的依据之一。
小学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6
一、教职工普通话的要求
1、凡是本校的教职工,在教学和集体活动中必须坚持使用普通话,否则不得参加教学评估,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2、将普通话达到相应等级作为录用教师和对教师进行业务考核的一项条件。
3、规定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他学科的教师不低于二级乙等。
二、学生普通话的要求
1、学生在校园内说普通话。
2、如果发现某班有不说普通话的现象,要在班级评比中酌情扣分。三、学校印刷的文件,宣传材料,出版的图书馆报刊(有特殊需要的专案,文章除外),开发的中文信息处理用字库,颁发的奖状,奖品,证书,制作的各种标牌,课堂板书,各种教具,板报,宣传栏,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会标,标语,请柬等用字,必须达到文字规范的要求。
四、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知识教育和用字规范基本功训练.在校本课程中开设有关文字规范化知识的系列讲座。
五、每学年学校开展一次以上普通话演讲比赛,对优秀者给予奖励。
小学推普五字歌
小学推普五字歌:小学推普五字歌 泱泱大中华,好大一个家。 五十六民族,五十六枝花。 纵横数万里,地域广而宽。 上下几千年,历史久且远。 何止百家姓,人口多又繁。 语言几十种,方言杂也难。 隔山不.
小学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7
一、校长是语言文字工作第一负责人,带头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要认真按照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展语言文字工作。
二、将普及普通话为素质教育、学校管理的内容,要求明确,有检查有落实,使普通话成为主要工作语言。
三、组织教师积极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使每一位教师都能够拿到普通话等级证书,合格率达100%,少数民族教授汉语课的教师HSK和普通话测试达标率100%,少数民族语言正字正音测试达标率100%,将普通话水平测试达标、少数民族语言正字正音测试达标作为对教师进行业务考核、职务晋升和评优评先的一项条件,并且纳入量化管理当中。
四、公文、校刊、讲义、试其他自办印刷物、指标牌、宣传标语等用字要规范。五、教师板书及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符和要求。
六、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认识并正确书写所学规范字。使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将在校内说变通话列为学生的行为规范,把普通话达标作为评选文明班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条件之一。
七、搞好社会用字调查活动,做到有计划、以调查问卷的形式开展,并要做出详细的分析结果。
八、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工作。
九、学校对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文件、资料分门别类妥善保管,建立健全各种档案。
小学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8
为全面推进我校使用语言文字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法》、《教育法》和《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决定》,结合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全面推广国家通用的普通话(以《汉语拼音方案》为准),推行规范汉字(以《汉字简化方案》为准)。
二、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和管理监督。
三、学校所有专任教师必须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从事语文学科教学的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学校刊物,橱窗、墙报、校训、班训、标语牌匾、以及校园网、校内通知、布告栏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五、学校公文、教师教案、讲义、课件、板书、试卷、批语、评语等必须用规范汉字,学生作业必须用规范汉字。
六、普通话是校园语言、教学语言。教师的课堂教学、学生在课上回答问题必须用普通话;校园广播站必须用普通话播报。
七、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竞赛,如普通话朗读比赛、演讲、辩论赛、征文、主题班会等,提高师生对语言文字的重视程度;设立推广普通话专栏,大力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字。
八、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教育和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将普通话合格作为教师录用、业务考核、评优、评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九、积极配合语委部门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推普教育活动。
十、建立语言文字监督制度,及时公布监督意见,促进和提高广大师生使用规范化语言文字的自觉性。
十一、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档案管理,做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