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校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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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校章程(通用8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接触到章程的地方越来越多,章程要明确组织内部的管理机制,要对领导岗位的设置、领导者的产生办法和任期、下设部门和分支机构等一一进行确定。大家知道章程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小学学校章程,仅供参考,欢迎大……

小学学校章程(通用8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接触到章程的地方越来越多,章程要明确组织内部的管理机制,要对领导岗位的设置、领导者的产生办法和任期、下设部门和分支机构等一一进行确定。大家知道章程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小学学校章程,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小学学校章程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青州市庙子小学,是一所公立全日制学校。

  学校地址:青州市庙子镇庙子村

  第三条:办学理念:以“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为办学理念。

  第四条:办学目标: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进程中,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办学理念先进、教育手段新、教学质量高、育人环境美、办学特色鲜明的农村学校。

  育人目标:在最恰当的时期,用最恰当的方法,给学生最恰当的教育,使他们成为最优秀最完整的人才。

  管理目标: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人本化

  办学特色:传统文化熏陶、良好习惯养成教育

  学校校训:读经典书,做高尚人

  第五条:干部作风:勤政、务实、团结、廉洁

  教风:博学善导、爱生乐教

  学风:勤学善思、探索求新

  校风:明理、诚信,文明、和谐

  第六条:学校实施初等义务教育,学制为6年。

  第七条: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学校使用普通话的规范字。

  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学校在庙子镇教管办直接领导下实施教育教学工作,同时接受上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监督指导。学校实行全员聘用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绩效工资或奖惩制。

  第二章 学校管理体制

  第九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工会监督、教代会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学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并定期通过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学生会议和社区调查等形式听取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把学校办成人民群众满意的学校。

  第十条:全面推行干部任期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干部任期一般为三年。任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需连任连聘的,须重新任命或聘任。学校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岗位目标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第十一条:学校设有工会委员会、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等行政职能机构。教导处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学校科研工作,总务处负责后勤保障及相关其它工作,政教处负责学生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有下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赋予的办学自主权利:

  (一)重大事务决策权。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重大行政事务有最后决定权;

  (二)人事任免决定权。校长有权按规定程序任免中层干部,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聘用。

  (三)财务审批权。学校财务在校长的领导下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有对学校经费的合理使用权。重大基建维修、添置项目经行政研究或教代会通过并报请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有对绩效工资的合理分配权。

  (四)教育教学工作的指挥权。积极实施三个“面向”的办学方针,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第十三条:校长履行下列义务:

  (一)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循《宪法》和《教育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依法治校,认真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执行教育教学法律法规,保证课程标准和教育计划的实施。

  (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和力量,并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组织教师学习政治与钻研业务,注意培养班主任、中青年教师和业务骨干。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定提高。

  (六)加快校园、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

  (七)强化法制安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

  (八)廉洁从政,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开拓进取。

  (九)领导组织教育工作,发动全体教职工坚持不懈地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

  (十)领导组织教学工作,坚持以教学为主、全面安排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开齐开足课程,正确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活动。

  第十四条: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是校长的助手,受校长的委托分管负责某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工作。分管副校长在分管部门代行校长职权,并承担相应责任,除规定不准代行职权外,主管副校长须尽职尽责,履行相应义务,否则应受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学校党支部是学校的政治核心,应积极发挥其在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工作中的核心、监督和保证作用,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在学校的任务主要包括:

  (一)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认真抓好党组织自身的思想政治和组织建设,教育广大党员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切实加强对学校工会、团队的领导,充分调动群团组织的积极性。

  (三)加强对学校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

  (四)积极参加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

  (五)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六)其组织机构及相关事项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十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

  (一)听取校长(或分管副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等事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二)评议监督学校的领导干部,建议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给教职工予以记功、晋升或处分、免职。根据区教育局统一部署,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

  (三)审议学校内部人事管理体制和绩效制度改革方案及学校章程制度。

  (四)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党支部的领导下每学年召开一次教代会,对学校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学校教育工会接受学校党组织和上级教育工会的领导,在学校中配合党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教育广大教职工,为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加强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建设、促进良好教风的形成发挥积极作用。其组织机构及相关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

  第十七条:学校少先队组织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要认真搞好自身建设,配合党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在团结、教育青少年学生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其组织机构及相关事项依照《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第十八条:学校校长办公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决策学校重大事项,研究布置全面工作。行政会议是学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一般每周召开一次行政例会和分部门召开一次全体部门成员会议,行政例会由校长主持,成员为校党政全体负责人和行政职能部门、工会主要负责人。主要工作为落实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贯彻执行和落实学校工作计划。布置一周各部门工作,行政例会后分部门召开部门全体成员例会。贯彻执行行政例会精神,加强部门成员师德师风建设,布置部门工作。

  第十九条:学校设立校长信箱,广泛征求教职工、学生、社会人士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行政工作思路。学校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校务公开工作组,认真做好校务公开工作。

  第二十条:在实施过程中,教导处、政教处和总务处要对分管的各个岗位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及履行岗位职责考评细则,严格按细则考评并兑现奖惩。

  第二十一条:学校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

  (一)学校与教职工以签定聘用合同的形式确定劳动关系,形成人员流动能进能出、职务岗位能上能下、工资待遇能高能低的用人机制。

  (二)学校依据上级核定的编制数,聘用符合条件的教职工。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教职工,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努力加强自身师德修养,严格服从学校管理,否则学校可按相关法规予以解聘和追究相关责任。凡师德修养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严格服从学校管理的受聘者,学校须给予相应的待遇,对各类优秀人员学校要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

  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二条:学校坚持德育为首,不断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构建德育工作体系,携手社区、家庭,形成合力。突出对学生的教育,树立“不求人人成才,但求个个成人”的观念。努力追求德育工作形式与内容的统一,注重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注重德育“内化”与“渗透”,注重高起点、低起步、系列化、务求实效。

  第二十三条:德育工作方针:坚持以提高学生素质为目的,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为主线,以行为规范养成训练为主要内容,寓德育于其他各项教育之中,于各科教学之中,于丰富多彩的活动之中,于社会实践之中。

  第二十四条:德育教育的目标是:立足区域文化背景,以诵读经典为突破口,培养“明理诚信,文明上进”的一代新人 。

  第二十五条: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更新教育理念,改进教学方法,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积极开展有效教学行动,大胆探索新课改实验,不断更新教育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十六条: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坚持“尊重每一个人,发展每一个人”的办学理念,面向全体学生,树立“没有差生,只有差异”的观念,让全体学生平等地享有受教育权,让每一个学生都有成功感。把学生的健康和快乐作为教育的起点和终点。让每个学生的个性得到张扬,让每个学生的特长得到充分发展,让课堂充满活力,让校园成为师生的乐园。学校和教师要着眼于学生素质提高,重视学生未来发展的需要,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能力,努力增强学生主体意识,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使学生在思想觉悟、道德情操、知识视野、兴趣特长、心理体魄等基本素质方面都得到普遍提高,使学生全面发展,学有特长。

  第二十七条:教导处每学期要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确定教育教学教研管理目标和质量目标,制定教育教学教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教导处在严格计划管理的同时,要狠抓过程与结果管理,向精细化过程管理要质量。教科室制定好教科研工作计划,每期按要求积极开展教研活动,抓好课题的推进工作,制定骨干教师培养管理办法,通过骨干教师带动教师专业成长。

  第二十八条:学校以班为教育教学工作基本单位,班主任是班集体组织者和领导者,并负有协调本班各科教育教学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之间联系的责任。学校坚持平行编班。学校实行班主任管理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第二十九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委颁布的课程标准、课程计划、教学计划。积极探索“三级课程”管理,开发校本课程。

  第三十条: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组织好期末教学质量检查。注重学习过程评价,不以分数高低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不公布学生学习成绩,不排列学生名次。

  第三十一条:努力改进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与学生素质评价方案,既重结果,又重过程,坚持发展性评价,运用多种方式力求对教师和学生的评价全面公正准确。教导处要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教师评价方案,并在实践中调整完善。由总务处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后勤工作人员评价方案,并在实践中调整完善。

  第三十二条:学校加强档案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收集整理各类教育教学档案,实行专人负责。学校安排分管副校长负责档案工作,要充分发挥档案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

  第三十三条:学校重视劳动教育,定期开展劳动教育活动,教育学生爱劳动、会劳动。

  第三十四条:学校重视法规法纪教育,把学生培养成遵守法纪的一代新人。

  第三十五条:学校重视安全教育管理,教职工实行“一岗双责”。校长是学校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设立安全办公室,主抓学校的安全工作。

  第三十六条:全校师生要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安全管理,认真履行职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平安。

  第三十七条: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坚持做好防火、防盗、防电、防毒、防病工作,认真抓好饮食卫生,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师生和财产的安全。

  小学学校章程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化学校制度,争创一流管理、一流师资、一流质量的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xx小学

  第三条学校校址:xxxxxxxx

  第四条办学性质:经登记批准,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xx学校是一所xxx小学,学制为六年。

  第五条学校面向xx招生,招生对象为小学生,招生规模以藁城区教育局核定的班级和人数为准。

  第六条办学宗旨与使命:学校以“三个面向”为指针,以教科研为先导,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立健全各种组织机构,规范师生言行,提高师生依法治校的自觉性,加强学校内部管理,逐步实现学校管理科学化,教育教学规范化,师生言行文明化,人才培养合格化,全面提高办学水平。

  第七条学校以“务实、创新、团结、拼搏”为校风。以“会教、乐教、善教、严教”为教风。以“文明、团结、勤奋、向上”为校训。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九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岗位责任制、依法治校责任制。校长有下列权力:

  (一)重大事务决策权。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重大行政事务有最后的决定权。

  (二)人事任免决定权。校长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聘用。

  (三)财务审批权。学校财务在校长的领导下,实行校长审批制度。

  (四)招生管理权。按市教育局有关招生规定,保证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第十条校长履行下列义务:

  (一)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遵循《宪法》和《教育法》确定的基本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三)按照教育规律办学,摒弃应试教育的做法,实施素质教育,开齐、上足、上好各门学科。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一班人”的集体智慧和力量。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定提高。

  (六)加快校园、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

  (七)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保证师生的人生安全。

  (八)廉洁从政,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全校一盘棋。

  第十一条学校建立由教师、学生及家长代表参加的校务委员会,参与制定、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学校重大事项应在校领导酝酿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由校长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学校依靠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工会、教职工大会、少先队等组织的作用。

  第十四条学校建立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大会,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凡属教职工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都应提交教职工大会审议。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大会的工作机构,依法保障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学校设置教导处、德育处、安全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第十六条学校依法实行信息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第十七条学校依法健全校内纠纷解决机制,综合运用信访、调节、申诉等争议解决机制处理学校内部各种利益纠纷。学校建立校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理机构和校内教师申辩处理机构,明确申诉处理机构的人员组成、受理及处理规则。

  第十八条学校依法接受教育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九条学校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险。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条学校接受物价、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建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一条依据国家教委《小学管理规程》,从事学校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二条学校坚持德育为首。学校坚持全员德育原则,校长全面负责,教师人人参与,实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构建德育目标体系,健全德育管理机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育人网络。

  (一)各学科有机渗透德育教育,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少先队工作。

  (二)贯彻执行《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做到对己讲仪表,对人讲礼貌,学习讲勤奋,校内讲纪律,社会讲公德,树立健康向上的整体形象。

  (三)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积极配合,建立以班为点、家庭为面、社会为体的立体教育模式。

  (四)加强特色班集体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学生自主管理的作用。努力营造班级育人环境,使班集体逐渐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观及公认的行为准则,推进班级文化建设。

  第二十三条学校贯彻实施《国旗法》。每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中举行规范化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第二十四条做好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的各项工作,广泛联系家长,做好家访工作,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形成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完善家长学校及家长委员会的讲课及会议制度,学校依靠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

  第二十五条重视学生的体育和美育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学校体育工作的法规,抓好体育课、眼保健操、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等学校体育工作各个环节。

  第二十六条学校全面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第二十七条坚持教学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更新教育观念,采用现代化教育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十八条依据国家教委《课程教学计划》实施教学活动。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维护课程表操作的`严肃性,任何班级不得擅自停课。

  第二十九条对教材、学习资料统一征订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第三十条认真搞好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每位教师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每学期不少于一篇。

  第三十一条学校取消期中考试,实行学期综合考核制度。第三十二条废除百分制,全面实行等级制记分,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

  第三十三条依照有关条例,正常开展学校的体育和卫生工作,组织学生定期开展劳动教育、社会实践和课外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三十四条学校班主任、任课教师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进行集体补裸,不得歧视后进生。

  第三十五条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借读、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严肃招生、学生档案管理等各项纪律制度。

  第四章学校资产及财务管理

  第三十六条学校开办资金为人民币xx万元。学校具体经费来源xx拨款。

  第三十七条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学校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学校名称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应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第三十八条学校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财会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工作权限、专业技术职务、任免奖罚,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法律制度执行。

  第三十九条学校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建立账目,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清点,及时做好变更、增减手续。学校向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有计划地进行学校基本建设和维护修缮工作,并及时检查、维修,消除安全隐患。学校加强对图书室、实验室、计算机房等专业设施的管理,充分发挥教学设施、仪器设备、体育器材、图书音像资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的闲置和浪费。

  第四十条学校如遇因政府规划调整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迁址、合并、或终止时,应当及时制定保护学校资产安全的方案,并依法进行资产清算。

  第四十一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有关部门确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行政事业性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四十二条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十三条总务处的工作必须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实行服务承诺制。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第四十四条依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持节俭、规范的原则,收入要打足,支出要合理。学校依法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收入经费安排意见,申请经费支持。

  第四十五条学校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务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

  第四十六条总务处加强校舍、校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学校校产按有关规定管理。发现危房,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部门书面汇报。认真做好校产的登记、管理工作。

  第四十七条学校经费开支实行民主管理,严守财经纪律,并接受主管部门的审查和监督。

  第四十八条学校后勤工作坚持服务育人的原则,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学的原则,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

  第四十九条搞好学校整体建设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合理地进行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修缮工作,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第五章环境管理

  第五十条全体教师应齐心协力创建文明、健康、向上和谐的育人环境。

  第五十一条严格校园环境管理。要创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内容要丰富、形式要多样。教室里的板报定期更换。

  第五十二条全体教师要加强道德修养,努力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团结向上、文明协调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认真处理好家庭关系,赡养父母、尊敬老人,重视子女的教育。邻居之间相互体谅,相互帮助,和睦共处,处处为学生做好榜样。第五十三条学校从实际情况出发,对校园建设作整体规划,创设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香化和美化的文明校园。

  第五十四条建立健全卫生督查评比制度,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环境,确保校内无杂草、墙壁无污迹、地面无果壳、纸屑、烟蒂、痰迹。

  第五十五条教室、办公室及会议室等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摆放整齐,窗明几净,各类物品摆放整齐。

  第五十六条校内师生自行车按指定地点排放整齐,严禁流动商贩进入校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内摆设摊点。学校门前不得设有台球、电子游戏机、录像厅等影响学校工作的娱乐场所。

  第五十七条总务处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学生安全无事故。

  第六章教师管理

  第五十八条学校教职工由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组成。

  第五十九条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六十条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六十一条教师要敬业爱岗,遵循教育规律,服从校长领导,勤恳工作。

  第六十二条严肃工作纪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衣着整洁,举止文雅,谈吐文明,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第六十三条严格执行岗位规范,自觉做到: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与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核。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总结或专题小结。

  第六十四条学校保护教师的一切合法权益,保障教师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第六十五条教师应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水准和良好的师德,自觉做到不讲教育教学忌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擅自收费、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搞有偿家教、不接受家长的吃请、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

  第六十六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鼓励教师在职进修或接受教育其它方式的培训。

  第六十七条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惩处。

  第六十八条对违反《教师法》和《中学生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根据学校《奖惩条例》予以处分,如有不服,可以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六十九条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学校中应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七十条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的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青少年学生犯罪,在全体学生中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七十一条教师享有以下权利:

  (一)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

  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二)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章学生管理

  第七十二条凡被学校录取或转入学校学习的受教育者即取得学校学籍,为学校学生。

  第七十三条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教师工作。

  (二)接受平等教育。对教师的教育教学有意见,有权在校内提出申诉。

  (三)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备、图书资料。

  (四)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七十四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规范行为,尊敬师长,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勤学苦练,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

  (四)文明守纪,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和杂物、不乱写乱画、不在校园内骑车、不损坏绿化、不讲粗话脏话。

  (五)维护学校声誉,为校争光。

  第七十五条学校按照市、区(县)行政部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学生学籍档案,依法办理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依法对学生给予奖励和扣分。

  第七十六条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十七条学校建立学生成长手册,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计入学生本人档案。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并对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处分。

  第七十八条学校建立少先队大队部,保障学生自主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学生干部一般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第七十九条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申请、助学金等活动形式提供资助。

  第八章学校与家庭、社会

  第八十条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聘请兼职教师和校外学生辅导员。学校建立或者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德育、科普、法制、社区等各类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校外教育活动。

  第八十一条学校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的基础上,组织家长选举组成家长委员会。学校为家长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家长委员会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

  第八十二条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做好德育、保障学生安全健康、推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化解学校矛盾等工作。

  第八十三条学校依靠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制定教学计划,定期开展活动,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

  第八十四条学校以电话,飞信等形式督促每个家庭应担负起孩子的家庭教育任务,配合学校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督促孩子完成学习任务。

  第九章附则

  第八十五条本章程经学校全体教师审议通过后报教育局批准。

  第八十六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各项规章制度。第八十七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以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政策为准。

  第八十八条本章程的修订由校长提出,经教职工大会审议,校务会议通过,报藁城区(县)教育局核准后生效。

  第八十九条本章程由学校校长负责解释。第九十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小学学校章程 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内部管理和各种办学行为,实行依法治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办学思想

  以“三个面向”、“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规范、提高、特色、品 牌”的方针。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办学理念(以人的发展为本)

  三本:以学生、教师、学校发展为本。

  三全:全面发展、全体发展、全程发展。

  第四条:工作理念

  认真做好每一件事、真心关心每一个人。

  第五条:办学目标

  深化教育思想——教育思想现代化

  推进教育科研——科研兴校长期化

  加强队伍建设——教师素质全面化

  显化培养目标——人才发展持续化

  提高办学实力——信息技术现代化

  第六条:学校校训:做人贵诚 治学贵恒

  校风:爱国爱校 勤奋文明 教风:团结协作 求实创新

  第七条: 班级管理目标

  1、“五有五无”:地上无淡迹纸屑,墙上无污痕,桌椅无刻画,门窗无破损,卫生无死角;课堂有纪律,课间有秩序,言行有礼貌,心中有他人,人人有进步。

  2、勤奋学习,团结友爱,尊敬师长,礼貌待人,爱护公物,保护环境,谦虚礼让,自觉守纪。

  第八条:学校名称:平遥县洪善中心小学(以下简称学校)

  第九条:学校学制:小学六年。

  第十条:学校校址:平遥县洪善镇洪善村迎新大街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十一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

  第十二条:校长有办学自主权,其中主要包括:

  1、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的重大问题有最后决定权。

  2、人事权:有权提名任免副校长,教导主任,上报学区审批和备案;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使用。

  3、财经权: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财务,财产管理制度,坚持勤俭持家,严格执行镇制订的财务开支制度,严格把好收费关。

  第十三条:校长要履行下列义务

  1、坚持学校的办学方向,坚决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2、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定期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重大决策经班子审查后作决定。

  3、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师队伍,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4、想方设法争取办学单位及社会各方对学校工作的支持,筹集资金改善办学条件及教师福利。

  5、任职期间,采取有力措施杜绝重大的安全事故。坚持做好师生的人身安全工作。

  6、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事事以身作则,处处为人师表。

  第十四条: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接受物价部门审计,定期听取他人意见,自觉规范管理行为。

  第十五条:学校实行教师每年一次的聘任制。

  1、学校接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实行定岗、定编、定人、定责、定工作量、分工负责、分级管理。

  2、教师由校长聘任聘期一般为一年,未获聘任人员由学校请示学区调出或在校内安排其他工作。

  第十六条:学校管理机构设置。

  学校设校长一人,副校长一至二人、教导主任一人、研训主任一人、总务主任一人、大队辅导员一名。各尽其职、做好工作。

  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七条:依法治教,切实保障和促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第十八条:按国家省教厅统一的教学计划、新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管理教学、严格按《课程方案》执行教学,开足课程,开足课时,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课,注重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以及创造能力、进取精神的培养,发展学生全面素质和个性特长。为多出人才,早出人才、出好人才而努力工作。

  第十九条: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把培养“四有”新人作为学校根本任务。对学生进行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

  第二十条:集中精力抓好教学工作,坚持以课堂为教学中心,进行教育改革,开展教法研究,改革考试制度,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规,充分发挥学校场地、器材的优势,通过体育课及其它各种体育形式活动训练、增强学生体质。

  第二十二条:加强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根据我校实际,上好劳动实践课,培养学生的劳动观点和热爱劳动人民的感情,并养成劳动习惯。上好音乐课、美术课,发挥美育功能,培养全面的高素质的一代新人。

  第二十三条:《按照平遥县教育局教学常规管理办法》及洪善镇有关加强常规教学管理的.规定,认真组织教学质量评估和教学基本训练活动,认真抓好备课、课堂教学、批改作业、课外辅导、复习考试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以教育科研为先导,依靠科研兴校。积极开展校本研训工作、开展“有效教学”等方面的课题研究工作。

  第二十五条:严格按省教育厅和市县教育局的要求订阅教科书,不滥订、滥印、滥发学习资料。

  第二十六条: 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学生每天在校活动控制量为6小时内。严格控制学生家庭作业量,做到内容精选,难度适度,数量适当。保证每天9小时睡眠时间,确保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第二十七条: 改革评价方法,采取等级分加激励性评语方法,对学生进行全面综合素质评价。

  第二十八条: 健全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聘请校外辅导员,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德育基地的四位一体的教育工作网络。

  第二十九条:任何班级不得自行停课,学生停课一天必须经学区批准。

  第三十条:加强学籍管理,建立健全的学籍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

  小学学校章程 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xx小学,英文表述为xx。学校地址:xx。

  第三条 学校性质:本校为公办全日制小学,学制为xx年。

  第四条 学校以“以人为本”为办学理念,致力于培养新时代小学生。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五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课外活动等工作,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负责学校的人事管理,聘任和解聘教职工,制定教职工的绩效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管理学校的经费和资产,合理编制学校经费预算,依法使用、管理学校的设施和经费;

  (五)负责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师生安全;

  (六)定期向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七)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学校设立党支部,党支部在学校工作中发挥政治核心和监督保障作用,主要职责包括: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引导监督学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治校、规范管理,确保正确办学方向;

  (二)参与讨论决定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财务预决算和教学科研、招生录取、基本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选人用人中发挥主导作用,负责学校内设机构负责人的教育培养和选拔任用,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参与讨论决定人才工作政策措施,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各类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对教职工聘用考评、职称评审等提出意见;

  (五)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学校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六)完善学校党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七)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加强对违纪违法问题的预防、监督和查处;

  (八)领导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九)履行党章党规及上级党组织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校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社区代表等组成,是学校的咨询、审议机构,对学校的重大事项进行咨询和审议,为学校的发展提供决策建议,促进学校、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第八条 学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

  第九条 学校设置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一)教务处负责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制定教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教学质量监控等工作,协调各学科教学活动,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等;

  (二)德育处负责学校的德育工作,制定德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等,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三)总务处负责学校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学校的资产管理、校园环境建设与维护、物资采购、食堂管理、卫生保健等工作,为教育教学和师生生活提供优质的服务和保障。

  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在校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条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各类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积极开发校本课程,丰富课程资源,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课程体系。

  第十二条 学校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教师应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积极参加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学校定期开展教学检查、教学评估等活动,及时反馈和改进教学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注重因材施教,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发展需求,实施分层教学、个别辅导等教学策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潜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

  第十四条 学校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辅助教学,提高教学效率和教学效果。建设数字化校园,为师生提供丰富的教学资源和便捷的教学服务平台。

  第十五条 学校加强德育工作,坚持立德树人,将德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活动,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第十六条 学校重视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严格执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齐开足体育课,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增强学生体质。加强艺术教育,开设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开展各类艺术活动,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和艺术素养。加强劳动教育,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劳动意识和劳动技能。

  第四章 学生管理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一年级新生,接收转学学生,并依法办理相关入学手续。凡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学校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制度,严格学籍管理,确保学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八条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权利,同时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四)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锻炼身体,增强体质;

  (五)爱护学校的公共财物,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和声誉。

  第十九条 学校坚持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得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成绩、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学生评优评先、升学等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制度,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资助,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第五章 教职工管理

  第二十二条 学校教职工由教师、职员、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等组成。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任职条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聘用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三条 学校教职工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二十四条 学校教职工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二十五条 学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视教师的继续教育和专业发展,制定教师培训计划,为教师提供培训、学习和交流的机会,鼓励教师参加学术研究和教学改革活动,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教职工绩效考核制度,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聘任、晋升、奖惩、绩效工资分配等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学校与家庭、社会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主动与家庭、社会联系沟通,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

  第二十八条 学校建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由各班级家长代表组成,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促进学校与家庭的沟通与合作。

  第二十九条 学校加强与社区的联系与合作,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课外教育活动等,为学生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学校向社区开放教育资源,为社区的文化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

  第三十条 学校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学校教育事业的支持和帮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提升学校的社会影响力和声誉。

  第七章 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三十一条 学校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学校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学校依法对其进行管理和使用,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第三十二条 学校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或岗位,对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维护、报废等环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盘点,做到账实相符。

  第三十三条 学校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社会捐赠等。学校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监督和审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十四条 学校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节约开支,杜绝浪费。学校的财务活动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xx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生效。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的修订由校长提议,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报xx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学校校长室。学校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工应严格遵守本章程,按照章程的规定开展工作。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小学学校章程 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依法治校水平,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xx小学;学校地址:xx;学校性质:公办;学制:六年制。

  第二章 办学理念与目标

  第三条 办学理念:“以人为本,启智润心”,旨在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差异,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能,培养学生的品德修养和综合素质。

  第四条 办学目标:通过xx年的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一所具有“鲜明科技特色、浓厚文化氛围、优质教育质量”的现代化小学,使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美育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管理体制

  第一节 校长负责制

  第五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依法行使职权。校长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由xxx任命或聘任。

  第六条 校长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循教育规律,提高教育质量。

  (二)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负责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教师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

  (四)领导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合理安排教学人员,确保教学秩序正常。

  (五)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合理使用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

  (六)负责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

  第二节 学校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立党支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证作用。党支部书记由上级党组织任命或选举产生方式产生,负责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建工作,加强对学校行政工作的监督。

  第八条 学校设立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分别负责学校的教学管理、德育工作、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各职能部门设主任xx名,副主任xx名,由校长聘任,在校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九条 学校设立工会、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节 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十条 学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教职工代表大会每xx年一届,每年召开xx次会议,其主要职权包括:

  (一)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财务报告、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学校的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考核方案、奖惩办法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教职工福利事项。

  (四)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

  第十一条 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学校网站、校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向师生和社会公开学校的办学情况、收费标准、招生政策、财务收支等重要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一节 教学常规管理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各类课程,确保课程实施质量。教师要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定期进行教学质量检测和分析,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 学校建立教学常规检查制度,定期对教师的教学计划、教案、课堂教学、作业批改等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及时反馈检查结果,督促教师改进教学工作。

  第二节 德育工作管理

  第十四条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将德育工作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强德育队伍建设,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

  第十五条 学校通过开展主题班会、升旗仪式、社会实践等丰富多彩的德育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

  第三节 体育、美育与劳动教育管理

  第十六条 学校重视体育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开设体育课程,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定期举办运动会等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

  第十七条 学校加强美育工作,开设艺术教育课程,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和艺术素养。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如绘画、书法、音乐、舞蹈等比赛和展览,为学生提供展示才华的平台。

  第十八条 学校加强劳动教育,将劳动教育纳入课程体系,组织学生参加校园劳动、家务劳动和社会实践劳动,培养学生的劳动意识和劳动技能,养成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

  第五章 师资队伍建设

  第十九条 学校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学校依法保障教师的工资待遇、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待遇,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第二十条 学校加强教师培训工作,制定教师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对教师进行思想政治、业务知识、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的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鼓励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和学历进修,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

  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立健全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对教师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任、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学生管理

  第二十二条 学校学生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学校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不得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第二十三条 学校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和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对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和相应的处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加强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制度,规范学籍注册、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确保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七章 校园管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加强校园环境建设,优化校园布局,绿化、美化校园环境,营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

  第二十六条 学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开展安全演练,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加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防范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第二十七条 学校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挖掘学校的历史文化底蕴,打造具有特色的校园文化品牌。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如校园文化节、科技节、读书节等,丰富师生的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学校的文化品位。

  第八章 后勤保障管理

  第二十八条 学校后勤工作坚持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宗旨,加强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食堂管理、校园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等工作,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监督,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严格执行预算,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

  第三十条 学校加强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实相符。合理配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防止资产流失。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生效。本章程的修改需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本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

  小学学校章程 6

  一、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xx小学

  学校地址: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交通便利,环境优雅。

  学校性质:全日制公办小学,隶属于xx区教育局管理。

  二、学校宗旨与使命

  本校致力于为学生提供优质的基础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我们秉承“xx”的教育理念,以“xx”为校训,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三、学校组织机构

  学校设立校长室,作为学校的最高行政机构,负责全面领导学校的各项工作。校长室下设教导处、总务处、德育处等部门,分别负责教学、后勤、学生品德教育等工作。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共同推动学校的发展。

  四、教育教学管理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组织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我们采用“xx”教学模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质量。同时,学校还开设了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兴趣小组,为学生提供展示自我、发展特长的平台。

  五、师资队伍建设

  学校重视师资队伍建设,通过“xx”等方式,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我们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拓宽视野,提升教学水平。同时,学校还建立了完善的教师评价机制,激励教师积极进取,为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六、学生管理

  学校注重学生的.日常管理,建立了完善的学生管理制度。我们倡导“xx”的学生文化,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和集体荣誉感。同时,学校还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设立了心理咨询室,为学生提供心理辅导和咨询服务。

  七、家校合作

  学校重视家校合作,建立了完善的家校沟通机制。我们定期召开家长会,向家长汇报学校的工作和学生的学习情况,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学校还邀请家长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共同促进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八、附则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xx小学所有。如需修改,须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xx区教育局备案。

  小学学校章程 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管理,保障教育教学活动顺利进行,提高教育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XX小学,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小学。

  第三条 学校的教育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五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任命,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六条 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由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工会主席及教师代表组成,参与学校重大事务的决策。

  第七条 学校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学校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教职工关心的问题。

  第三章 教育教学

  第八条 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开设课程,使用审定通过的教材,保证教学计划的实施。

  第九条 学校注重课堂教学改革,采用多种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条 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四章 学生管理

  第十一条 学校建立学生学籍管理制度,规范学生的入学、转学、休学和毕业等程序。

  第十二条 学校加强学生的品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

  第十三条 学校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五章 教师管理

  第十四条 学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师德水平。

  第十五条 学校建立教师考核和评价制度,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十六条 学校关心教师的工作和生活,为教师提供必要的职业发展机会和福利待遇。

  第六章 家长与社区参与

  第十七条 学校建立家长委员会,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共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第十八条 学校积极与社区合作,利用社区资源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为社区提供教育服务。

  第七章 经费与资产管理

  第十九条 学校经费来源主要包括上级拨款、社会捐赠和自筹资金等,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合理使用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十一条 学校加强资产管理,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为学校发展提供保障。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XX小学所有。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小学学校章程 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管理,保障教育教学活动有序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教育政策,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XX小学,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致力于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其全面发展。

  第三条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下设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等部门,共同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

  第二章 学生管理

  第五条 学校招收适龄儿童入学,按照教育部门的规定进行学籍管理,确保每位学生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第六条 学校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开设丰富多彩的课程和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发挥其特长和潜能。

  第七条 学校建立学生评价体系,以全面、客观、公正为原则,对学生的学业成绩、品德表现、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评价。

  第八条 学校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演练,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

  第三章 教师管理

  第九条 学校教师队伍由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专业人员组成,他们应具备高尚的师德、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第十条 学校建立教师培训和考核制度,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提高其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一条 学校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

  第四章 教育教学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开齐开足课程,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 学校注重课堂教学改革,推广先进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其自主学习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十四条 学校加强实践教学和课外活动,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文艺体育等活动,提高其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第五章 家长与社会参与

  第十五条 学校建立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家长会,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第十六条 学校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参与,建立校外教育资源库,为学生提供更多元化的学习和实践机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XX小学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与上级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条款,以上级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