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新闻稿(通用19篇) 在市场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新闻稿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新闻稿必须具有时间性。新闻所要报道的信息必须是新近发生的,没有时间性的信息就仿佛是明日黄花,没有任何价值。那么你有了解过新闻稿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小学生禁止……
小学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新闻稿(通用19篇)
在市场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新闻稿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新闻稿必须具有时间性。新闻所要报道的信息必须是新近发生的,没有时间性的信息就仿佛是明日黄花,没有任何价值。那么你有了解过新闻稿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小学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新闻稿(通用1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小学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新闻稿1
近日,沁阳市公安局沁园派出所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全力以赴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将安全理念深深扎根于群众心中。
该所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滚动播放电子屏、利用基层大喇叭等多种形式,广泛向群众宣传禁燃禁放的重要意义、政策要求,倡导群众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鼓励广大群众举报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良好氛围。
此外,民警们走进辖区商铺等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商铺经营者进行了安全防范提醒,重点宣讲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自觉守法经营,防止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近日,辖区居民主动将家中的'鞭炮上交到派出所。该居民说派出所的民警走村入户,开展了耐心细致的宣传,他也深刻认识到了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熟知了禁燃禁放的政策,他在搬家整理时发现自家的杂物间竟然还放有以前的少许鞭炮,他主动上交,以实际行动支持禁燃禁放工作。
警方提醒: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增强安全、环保、文明意识,不销售不燃放烟花爆竹,呵护蓝天,如有发现非法销售、燃放、运输等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小学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新闻稿2
为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营造平安和谐的节日氛围。1月1日,太康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及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太康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走进小区、商铺等为群众讲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从防火、安全、绿色、环保等多角度对群众进行宣传。并用真实案例为商户讲解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呼吁大家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从自己做起,积极行动起来,共同维护安全、环保、宜居的太康城市环境。
太康县消防救援大队战斗员李三振说:“太康县消防救援大队将立足实际,不断提升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开展面向全县人民群众的禁燃禁放宣传活动,提醒广大人民群众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意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营造平安祥和的浓厚节日氛围。”
小学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新闻稿3
为营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高压氛围,近日,河南开封尉氏县水坡镇组织40辆宣传车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由镇政府组织,应急办、派出所和各村委参加。
宣传活动前,镇党委政府为每一辆宣传车张贴宣传车标、安装了宣传喇叭,34个村村支部书记签订水坡镇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目标责任书,并一一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永利递交,40辆宣传车由镇党委政府政府出发,对全镇34个行政村和镇街进行全面宣传。
同时,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走访沿街门店,向商户宣传发放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并向过往行人普及禁燃禁放常识,引导群众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养成禁放良好习惯,做到宣传不漏一村一庄、不漏一组一户,达到人尽皆知的`效果。
通过本次集中宣传,使得全镇群众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也为群众敲响了思想上的.警钟。下一步,水坡镇将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常态化宣传,让群众的`思想受警醒,确保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圆满完成。
小学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新闻稿4
春节期间,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燃放烟花爆竹将导致空气中颗粒物等有害物质急剧增加,造成环境空气污染严重。按照环保部和自治区环保厅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要求,为倡导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我市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桂林市开展20xx年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
加强宣传和严格管控是禁限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次宣传活动从1月20日开始至2月23日结束,宣传方式主要是“一广五进”,即向广大市民广泛宣传,集中进幼儿园、中小学校、社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宣传活动期间由市环保局牵头向全市人民发出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在桂林生活网及桂林人论坛开展题为“春节期间你会燃放烟花爆竹吗?”的`倡议书响应投票及个人承诺活动,并通过桂林电视台、桂林日报、桂林晚报等载体集中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提倡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在社区悬挂张贴横幅标语,在宣传栏公告禁限放区范围及禁限放时段,在禁放区张贴悬挂标识标牌;与市教育局联合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召开主题班会、征文比赛及签名活动,并在媒体宣传报道。
严格管控方面推出“五项举措”,一是减少和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点,暂停四城区市区范围内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的审批;二是对市区范围仍在有效期内的经营(零售)许可证,城区安监部门和工商部门要进行核验,进一步优化调整销售网点的.布局;三是安监、公安、质监等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经营和运输行为;四是加强对在禁放区内、禁放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的监管和处罚;五是加强监控,一旦出现重污染天气,及时启动预警程序,并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通过广泛、深入、持续的宣传及严格管控措施,争取广大市民对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理解和支持,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空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小学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新闻稿5
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为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让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欢乐的节日,12月30日,菏泽鲁西新区岳程街道安监办、环保所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广场、企业向群众发放《致广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活动。
据了解,《致广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的主要内容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消防安全、防范一氧气化碳中毒等安全知识。此次宣传活动,不仅提高了群众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等安全知识的知晓率,还大大提升了群众参与度,营造了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岳程街道将继续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保障辖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小学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新闻稿6
1月13日上午大课间,八一路小学全校师生,齐聚学校运动场,召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促进文明城市建设”为主题的“禁鞭”大会,为落实《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和《襄阳市市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做宣传动员,营造学校“禁鞭”活动气氛。学校领导在动员讲话中,详细阐明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和“禁鞭”的必要性,强调工作的'.严肃性,明确我校“禁鞭”工作形势、工作任务、工作思路,最后表示学校一定会把“禁鞭”工作做实做好。会议气氛隆重,对学生和教职工触动很大。全校教职工在会议现场签订了“禁鞭”承诺书。
除此之外,学校制作禁鞭宣传栏和3条禁鞭横幅、利用网络信息技术进行宣传教育,在学校大门口和家属楼单元门口张贴“禁鞭”通知及宣传贴,向职工家属发放宣传单,向学生家长发放《关于襄阳市市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育告家长书》,并将回执回收存档。
在此次”禁鞭“宣传教育活动中,八一路小学反应快、力度大、方法多、面积广。做到了宣传教育不漏一人一户。活动强化干部职工、师生和家属的禁鞭意识,确保禁鞭工作按要求落到实处。
小学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新闻稿7
为积极响应上级部门下发的《宜昌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近日,杨岔路小学举行了“禁鞭,我们一起行动”校园广播知识宣讲活动。
政教处主任丁艳梅宣读了《宜昌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并告诉同学们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不仅污染空气,还会影响清洁卫生。同时爆炸声如雷贯耳,成为噪声公害。每逢春节,由于燃放鞭炮而引起火灾,炸伤手臂、面部或眼睛的`事故屡见不鲜。丁主任向全校师生发出倡议:拒绝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并劝告自己的亲友、邻居不放烟花爆竹,众人合力,共同维护我们的生存环境,打造健康的家园。
据悉,早在元旦放假前,杨岔路小学就已启动了“禁鞭”主题教育活动,并将此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落实。除广播宣讲活动外,学校还通过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及电子显示屏宣传,发挥学生的辐射带动作用,与家长共同学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小学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新闻稿8
进入冬季以来,保定市雾霾等污染天气屡有出现,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负面影响,防污治霾关系每个人的生活,更需要齐心协力、全民参与。
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是有效改善市区空气质量的措施之一。自20xx年11月7日市政府颁布了《关于在市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以来,保定市公安局超常举措,协调联动,始终把市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作为一项主要任务来抓。
结合河北省北方地区和保定市秋冬季节雾霾等重污染天气多发的特点,自今年9月份以来,市公安局联合市区各分局先后组织了吉日禁炮、排雷净空等13次统一行动,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32起、行政拘留12人、行政处罚20人,及时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57起。
结合正在开展的.“秋收10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市公安局与市区各分局把打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作为工作重点,采取了多种举措,通过张贴通告、悬挂条幅、电子显示屏等方式扩大宣传范围,通过入户走访、发放明白卡、面对面座谈的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以文明安全的方式举行庆典活动,通过在市区烟花爆竹固定销售点落实实名购买流向登记制度的.手段控制烟花爆竹销往市区,通过典型案例的曝光警示群众自觉遵纪守法,确保非法燃放行为逐步减少。
做好市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除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的.努力外,离不开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根据规定要求,除春节期间(即农历腊月二十三0时至正月十六24时),市区二环路以内的所有区域(不含二环路和保定市殡仪馆周边300米范围内)均为禁放区域。警方提示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市区禁限放规定,文明举办婚庆、丧葬、庆典活动,为改善保定市环境贡献一份力量,感谢广大市民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互相监督,及时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线索。举报电话:110。
小学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新闻稿9
春节临近,为加强辖区禁燃禁放工作,营造浓厚的禁燃禁放宣传氛围,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水平,近日,亳州高新区第二社区管理中心对辖区内的.商超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督查行动。
督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禁燃禁放一封信》发放到商超负责人手中,同时重点检查商超是否存在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在小区出入口宣传栏和单元口张贴《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辖区居民加强对身边人的.宣传,强化禁燃禁放监督。
通过开展督查,加强了禁燃禁放宣传,取得了宣传和督查双重效果,有力促成环保问题人人关注、环保工作人人参与、环保成果共同享受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辖区生产生活安全稳定。
小学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新闻稿10
为切实做好农村“上灯”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2月20日晚上,水寨镇会同大坝派出所等部门深入梓皋片各村开展检查工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朱清辉带队检查。
检查组驾驶宣传车沿途滚动播放宣传广播,并利用无人机进行空中巡逻,同时,利用无人机喇叭,带队领导以通俗易懂的`宣传口号向村民“空中”喊话,通过创新方式有效提升了宣传效果。
在村内,检查组徒步对各片区开展巡逻,重点对山边、田边住户开展“敲门行动”,耐心地讲解全域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对发现私自燃放“仙女棒”、小鞭炮的`儿童及其家长进行了批评教育。
9时许,一村民对宣传“听而不闻”,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派出所民警、镇应急队迅速上前制止,将其带至村委会进行严肃地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写下禁放烟花爆竹保证书。
在此,呼吁广大群众共同遵守规定,禁止燃放所有类型的烟花爆竹,自觉做一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监督者、宣传者!
小学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新闻稿11
20xx年春节期间,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确保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近日,黄堽派出所与黄堽镇政府工作人员联合督导检查辖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对辖区内卖烟花爆竹商户进行安全知识宣传。
活动过程中,黄堽派出所与村委会积极进行对接,广泛发动群众组成宣传队,通过社区、村微信群、积极主动宣传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确保辖区内不发生违规燃放行为。
民警深入村庄、街道、以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安全常识、接受群众咨询等多形式对辖区居民和过往群众进行宣传,确保辖区居民知晓禁放政策和有关法律责任,倡导广大群众不买卖、不燃放烟花爆竹,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建平安和谐辖区环境。
下一步,黄堽派出所将进一步加强对辖区禁放工作的.`宣传力度,确保辖区环境安全、和谐。
小学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新闻稿12
按照天津市公安局的部署要求,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治安乱点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春节前夕,市公安局治安部门进一步加强了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工作中,治安部门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法定职责,从维护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严把烟花爆竹运输末端监督关和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关,加强对各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的侦办工作,不放过任何一起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积极配合安全监管等部门,做好查处打击非法制贩烟花爆竹工作。行动期间,组织专门警力,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等部位进行重点摸排,及时发现从事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的“黑作坊”和“黑窝点”。针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需要外购引火线、氯酸钾、硫磺等原材料及半成品的特点,进一步加大路面巡查和重点抽查力度,充分发挥治安卡口的屏障作用,坚决防止非法原材料流入本市,从源头上遏制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此外,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建立举报奖励机制,有效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在认清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危害性的基础上,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形成了全民参与遏制非法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
小学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新闻稿13
《韶关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条例》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记者昨日了解到,市公安局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市危爆物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主动联合安监、工商、质监、城管等部门,全面开展各类商品市场、商店、烟花爆竹经营户的.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收缴取缔一批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在执法上,着重整治以下行为:在禁放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在易燃易爆场所、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人员密集区域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携带烟花爆竹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运输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的。
与此同时,充分发挥韶关公安检查站和治安卡点作用,在主要交通要道,部署开展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查控行动,全面查处一批违规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坚决堵截烟花爆竹非法入城源头关。
为此,市公安局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韶关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以文明、环保的方式庆贺节日。
小学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新闻稿14
除夕晚上,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润到城区各查处烟花爆竹执勤点检查指导开展打击查处非法运输及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综治办主任苏志华,区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梁惠钦,云城街、高峰街、市公安局云城分局以及派出所有关负责同志等陪同。
在马岗社区,李润同志带领社区干部、派出所民警走街串巷深入社区每个角落,呼吁市民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欢度文明环保春节;在高峰街综治中心,利用综合指挥平台实时调取查看重点村(社区)视频监控画面;还先后到新世纪广场、碧桂园小区、东方时代广场、市府广场等执勤点现场了解工作情况。李润同志对公安部门以及有关镇(街)、村(社区)前阶段所做的大量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取得了明显成效,并就继续做好打击查处非法运输及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继续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呼吁安全、文明欢度春节;二是继续加大巡逻管控力度,充分发挥社区干部、执勤民警、网格员等专群力量,实现巡逻全覆盖;三是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对违法违规买卖、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零容忍”,坚决打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攻坚战。
李润同志对节假日仍然坚守在岗位的执勤民警、社区干部表示衷心的`感谢,并送上亲切的慰问祝福。
小学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新闻稿15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2月6日上午,福山区安监局执法大队对回里镇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点开展专项检查,回里镇安全生产执法中队工作人员陪同检查。
执法人员抽查了回里镇善疃村内的'.两家烟花爆竹销售存放点,主要查看了销售点的销售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否齐全,相关制度和相关警示语是否上墙,烟花爆竹是否为正规渠道采购等方面,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签字,并责令限期整治。
下一步,回里镇将采取多项措施,坚持“全覆盖、无缝隙、地毯式、零容忍”的原则,对辖区内经营销售点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全镇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稳定。
小学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新闻稿16
1月1日至3日,江西省黎川县公安局联合安监、工商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整治行动,共检查企业55家,发现整改隐患12处。
黎川县公安局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作为安全生产重中之重来抓,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主要路口和重点路段布置警力,对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严格检查,确保非法生产、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不流入市场。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和现场监管,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火灾防控措施。各乡镇派出所及各相关部门逐村、逐户、逐部位展开拉网式排查,不放过安全死角。
小学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新闻稿17
随州城区最严“禁鞭令”将于下月14日起正式实施。随州城区各学校积极响应,开展了一系列“禁鞭”教育宣传活动,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与环境保护意识,倡导教师、学生及学生家庭共同参与“禁鞭”,共创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曾都区文峰学校副校长吴如冰介绍,禁鞭通告下达以后,学校第一时间向教职工传达了市政府“禁鞭”工作要求。虽然已放寒假,但老师们将通过家访、手机短信、qq、微信聊天等方式,对学生进行“禁鞭”宣传教育,号召学生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
1月22日,曾都一中在教职工大会上开展了“禁鞭”宣传专题教育,学校通过广播站、大屏幕、主题班会等向全校师生宣讲“禁鞭”。
据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州主城区禁鞭区涉及学校、幼儿园77所,涉及师生7万余人。教育部门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学校签订责任状、个人签订承诺书等形式全面推进“禁鞭”工作,同时要求各学校在放假以前应致告学生家长一封信,充分发挥学生的`辐射带动作用,把“禁鞭”宣传深入到每一个学生、每一个家庭成员的心中,“小手拉大手”,共同摒弃陋习,远离烟花爆竹,共建美好家园。
小学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新闻稿18
近日,曲阜市防山镇中小学校就将正式迎来寒假,为确保全镇师生度过一个平安、快乐、和谐的寒假和春节,有效预防和坚决杜绝各种校园安全事故,防山镇教委号召广大学生抵制烟花爆竹进校园。
年末岁尾是校园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各学校高度重视寒假和春节期间的学校安全工作,在假前以安全讲座、校园广播、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家访等形式,对师生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着重提醒学生们假期期间注意外出安全,严守交通规则,严禁乘坐无牌无证和超载的.车,防止发生交通意外;安全饮食、不到河湖滑冰、遵章守纪及社会公德等教育。此外,开展了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按规定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在学生中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同抵制烟花爆竹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防火意识。
小学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新闻稿19
2月9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区)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加强空气污染防治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及时制定科学、有效的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明确禁限放时间,按照烟花爆竹安全质量标准要求,确定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规格和品种,并提前对外进行公布;要严格审批各类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合理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加大环保烟花销售比重;要结合当地气候条件和污染物扩散条件,加强对空气质量状况的研判,如遇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可临时采取限制燃放措施,扩大禁限放区域。
加强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巡查检查,严惩非法燃放行为。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加大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的专项整治活动,对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进行严格规范和管理。
通知还要求,各市(区)要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开展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规定及燃放危害性的宣传、科普和教育,让市民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和空气质量的影响,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和烟花爆竹经营者,自觉遵守、践行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积极创造一个安全、和谐、文明和空气质量良好的节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