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销售合同评审管理办法 1、目的 为确保满足客户的各项要求并形成文件,便于品质、价格、交期 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客户合同、订单、技术协议、标书的评审工作。 3、评审权限(责任) 3.1 技术中心 产品技术(设计)要求或《技术协……
关于销售合同评审管理办法
1、目的
为确保满足客户的各项要求并形成文件,便于品质、价格、交期 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客户合同、订单、技术协议、标书的评审工作。
3、评审权限(责任) 3.1 技术中心
产品技术(设计)要求或《技术协议》
3.2 制造中心
生产(工艺)能力、交货日期
3.3 供应部
采购能力、采购周期
3.4 品管部
品质检验、、试验、控制能力
3.5 财务部
价格核算、付款方式
3.6 法务室
相关法律条款(要求)
3.7 营销中心
采用授权评审方式为合同全部条款,采用会议评审为技术中心、制造中心、供应部、品管部、财务部、法务室评审权限外的所有内容。
4、评审方式
合同评审方式有授权评审和会议评审二种方式,实际评审中具体 采用的评审方式由营销中心根据合同(订单)或《技术协议》的实际情况决定。
4.1授权评审
对于合同(订单)产品在公司规定价格范围之内,无特殊技术要求、特殊付款条件、其他特殊要求的常规产品,可采取授权评审的方式。
4.1.1授权评审由总工程师(负责高压水产品合同)或营销副总(负责高压水产品之外的所有产品合同)本人或其指定授权人(或按营销中心内部流程)进行评审。
4.1.2 合同(订单)产品价格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但低于公司规定的结算价,则必须由总工程师(负责高压水产品合同)或营销副总(负责高压水产品之外的所有产品合同)本人参加评审。
4.1.3 公司无具体价格规定的产品合同(订单),须经财务部核价后才能完成最终评审。
4.2 会议评审
4.2.1 新产品的首次合同(订单)可采用会议评审方式。 4.2.2 重大的订单或客户有特殊要求的合同(订单)可采用会议评审方式。
4.2.3 交货期难以保证的合同(订单)可采用会议评审方式。 4.2.4 价格低于公司授权范围的合同(订单)可采用会议评审方式。
4.2.5会议评审由营销中心牵头组织,参加会议评审的部门由营销中心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有必要,企管部可参予会议评审进行协调工作)。参会各部门可以一起讨论评审,互相检查、讨论或提出建议,最终按以上3.1~3.6确定评审权限,其余3.1~3.6之外内容的评审权限在营销中心。
4.2.6 会议评审由营销中心填写《合同(订单)评审表》,对评审内容,由参会部门按各自的权限填写结论并签字认可,由总工程师(负责高压水产品合同)或营销副总(负责高压水产品之外的所有产品合同)本人或其指定授权人作评审结论。
附:《合同(订单)评审表》
合同(订单)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