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源头治理工作半年总结 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可以有效锻炼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总结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源头治理工作半年总结,欢迎阅读与收……
县源头治理工作半年总结
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可以有效锻炼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总结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源头治理工作半年总结,欢迎阅读与收藏。
一、政府集中采购工作
截止5月20日,我县共组织政府采购物资类46次,采购物资按市场价预算金额为348.15万元,通过政府集中采购成效金额为300.45万元,节资47.7万元,节资率为13.7;并对8个原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我县在围绕掌管财政资金分配权较大的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较多的单位、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和领导干部、近期拟提拔的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四个方面进行广泛调查摸底;结合人大述职评议工作,完成了选择审计对象和制定审计方案等工作,确定对县林业局、县物价局、县司法局、坌处镇、江东乡五个单位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目前审计部门已进点五个部门开展工作。
三、“三公开”工作
(一)县直机关政务公开
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在去年的基础上,以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为重点,推动我县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开展。截止5月20日,30个县直机关(包括三个办事协调机构)均根据各自的工作内容进行了10至12次的政务公开,总分开次数为152期,且公开的内容大都是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及相关政策,形式也在不断的更新。
1、乡镇政务公开情况。已开展政务公开乡镇16个,占100,建有规范公开栏47个,公开216期,16个乡镇共建有回音壁21个,回音18期,16个乡镇建有意见箱,并建有公开档案。全县153个站所,有公开栏138个,占90.2,公开223期,建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16个,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的乡镇16个,占100。
2、村务公开情况。全县共326个行政村(居委会),已开展村务公开的村(居委会)326个,占100。建有公开栏326个,其中规范的305个,不规范的21个。目前,累计公开309期;建有意见箱的村66个,建有回音壁的村29个,建立村务公开档案的326个,建立村各公开领导小组、监督小组的村326个。
(三)厂务、校务公开情况
全县有国有企业14家,进行厂务、企务公开的14家,公开率100,公开期数16期。全县257所学校,进行校务公开的257所,公开率100,公开期数342期,公开的内容主要是学校收费标准、项目上、学校开支、人事调整、职称评定等。
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目前,全县39个有审批权的单位共有行政审批项目204项。其中实行“一厅式”联合办公审批的单位有5个,实行“一个窗口”办公审批的单位有3个。
五、财政体制改革
一是对收支两条线的实施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的有96个单位,并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的票据使用情况进行了清理整顿,纠正收费、罚没收入中的不规范行为。到目前为止,我县纳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收入586万元,罚没收入52.03万元,全县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上交财政178.8万元。取消不合理、不合法收费项目113个。
二是部门预算试点工作在去年24对个单位进行部门预算的基础上,以全面铺开,全县96个单位都拿入为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实行综合财政预算。
三是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在去年对16个乡镇全部实行“零户统管”的基础上,加强对各乡镇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是会计核算中心在去年对86个单位进行集中核算的基础上,增加了1个单位,共计87个单位;截止5月20日,拒付违规票据12张,金额1.17万元;退回补充更正票据10张,金额174.21万元。核减教育系统人员经费31216.3元。同时国库集中管理工作正在筹备中。
六、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工作
上半年,我县共组织出让国有土地3次,出让面积13880平方米,收取出让金831.4万元。其中公开拍卖国有土地使用权6宗,面积420平方米,收取土地出让金12.6万元;公开拍卖经营性土地1宗,面积9660平方米,收取土地出让金528万元;公开拍卖军产1宗,面积3800平方米,收取土地出让金290.8万元。我县出让的3宗国有土地都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执行的,没有发现违纪行为。,其交易金额为290.8万元;比评估价271.6万元增加财政收入19.2万元。
七、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工作
目前为止,由于我县目前还未建有项目代建机构,所建项目还是执行四位一体的投资体制。
八、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为保证司法权公正行使,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一是司法系统积极开展了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全县共确认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59人为司法系统的人民监督员,对司法系统的办案纪律、办案程序、判决的公证性,把握法律的准确性等进行监督。二是司法系统的监督单位政法委继续坚持“五个转变”实施对司法系统的监督。三是着力健全并落实了相关制度。建立了发现问题、纠正错误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了党委政法委、纪委和监察部门联合督办工作机制;建立了党委政法委与人大的执法情况通报与案件协调督办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