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诗经诗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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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诗经诗词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对诗经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先秦诗经诗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先秦诗经诗词1  绵绵瓜瓞。  民之初生,自土沮漆。  古公亶父,陶复陶穴,未有家室。  古公亶父,来朝走马。  率溪水浒,至……

先秦诗经诗词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对诗经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先秦诗经诗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先秦诗经诗词1

  绵绵瓜瓞。

  民之初生,自土沮漆。

  古公亶父,陶复陶穴,未有家室。

  古公亶父,来朝走马。

  率溪水浒,至于岐下。

  爰及姜女,聿来胥宇。

  周原膴膴,堇荼如饴。

  爰始爰谋,爰契我龟。

  曰止曰时,筑室于兹。

  迺慰迺止,迺左迺右。

  迺疆迺理,迺宣迺亩。

  自西徂东,周爰执事。

  乃召司空,乃召司徒,俾立室家。

  其绳则直,缩版以载,作庙翼翼。

  捄之陾陾,度之薨薨。

  筑之登登,削屡冯冯。

  百堵皆兴,鼛鼓弗胜。

  迺立皋门,皋门有伉。

  迺立应门,应门将将。

  迺立冢土,戎丑攸行。

  肆不殄厥愠,亦不陨厥问。

  柞棫拔矣,行道兑矣。

  混夷帨矣,维其喙矣。

  虞芮质厥成,文王蹶厥生。

  予曰有疏附,予曰有先後。

  予曰有奔奏,予曰有御侮。

  先秦诗经诗词2

  [先秦]诗经

  东门之枌[1],宛丘之栩。子仲之子,婆娑其下。

  穀[2]旦于差,南方之原。不绩其麻,市也婆娑。

  穀旦于逝,越以鬷[3]迈。视尔如荍[4],贻我握椒。

  注释:

  【1】枌(fén):木名。白榆。

  【2】栩(xǔ):柞树。

  【3】子仲:陈国的姓氏。

  【4】婆娑:舞蹈。

  【5】穀(gǔ):良辰,好日子。

  【6】差(chāi):选择。

  【7】南方之原:到南边的原野去相会。

  【8】绩:把麻搓成线。

  【9】市:集市。

  【10】逝:往,赶。

  【11】越以:作语助。

  【12】鬷(zōng):会聚,聚集。

  【13】迈:走,行。

  【14】荍(qiáo):锦葵。草本植物,夏季开紫色或白色花。

  【15】贻:赠送。

  【16】握:一把。

  【17】椒:花椒。

  作品赏析:

  此诗是以小伙子为第一人称口吻写的,姑娘是子仲家的女儿。开篇就交代了男女欢聚的场所:陈国的郊野有一大片高平的土地,那里种着密密的白榆、柞树。这既是地点实写,也是交代春天胜景。在这样一个美妙的时光,美好的地点,一群美丽的人儿,做着美妙的事情:子仲家的姣好少女,跳着飘逸优美的舞蹈。春天来了,少男少女的春天来了,他们以曼妙的舞姿吸引着对方多情的目光。

  这里说的美妙的时光是一个很有意义的特别时间“榖旦”。对这一词汇的理解不仅可以帮助读者顺利解读此诗,而且还有助于读者了解久已隐去的古风及其原始含义,从而认识某些节庆的起源以及少数民族中至今尚存的某些特殊节日及其节日风俗。同样,诗的地点“南方之原”也不是一个普通的场所。

  “榖旦于差,南方之原。”“榖旦”,《毛传》云:“榖,善也。”郑笺云:“旦,明。于,日。差,择也。朝日善明,日相择矣。”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云:“榖旦,犹言良辰也。”朱熹《诗集传》云:“差择善旦以会于南方之原。”“南方之原”,于省吾《泽螺居诗经新证》解曰:“谓南方高平之原。”

  良辰吉日是祭祀狂欢日。上古的祭祀狂欢日有多种。比如农耕社会中作为时历标准并祈祷丰收的火把节、腊日节等远古年节;祭祀生殖神并乞求部族繁衍旺盛的上巳节等各种祭祀日。不同主题的祭祀狂欢日有不同的祭祀和狂欢内容,比如驱傩、寒食、男女短期的恢复自由性交等。据朱熹《诗集传》,陈国“好乐巫觋歌舞之事”,陈国的古风可以说是保存得比较好的。因此就有这样的“榖旦”。

  前人曾经常指责所谓的“郑卫之风”,认为它们“淫”。其实所谓的“淫”无非是指这些“风”热情奔放,是男女欢歌狂舞的音乐。实际上,这又何止郑风、卫风。陈风从诗文内容上看就是非常“淫”的。《汉书·地理志》说:“太姬妇人尊贵,好祭祀用巫。故俗好巫鬼,击鼓于宛丘之上,婆娑于枌树之下。有太姬歌舞遗风。”就此诗而言,其内容是关于男女情爱的,可以推断,这一“榖旦”是用来祭祀生殖神以乞求繁衍旺盛的祭祀狂欢日。

  诗人所写的“如荍”的女子就是第一章的“子仲之子”,也就是第二章“不绩其麻,市也婆娑”的人,这人就是诗中主人公爱慕的对象。

  这首诗写得很美。在城东门外的白榆树下,在宛丘的柞树林边。在某一美妙的好时光,小伙姑娘便去那里幽会谈情,姑娘舞姿翩翩,小伙情歌宛转。幸福的爱情之花含苞而放。在小伙眼睛里,姑娘美如荆葵花;在姑娘心目中,小伙是她的希望和理想,要送他一束花椒以表白感情。

  先秦诗经诗词3

  [先秦]诗经

  蓼蓼者莪,匪莪伊蒿。

  哀哀父母,生我劬劳。

  蓼蓼者莪,匪莪伊蔚。

  哀哀父母,生我劳瘁。

  瓶之罄矣,维罍之耻。

  鲜民之生,不如死之久矣。

  无父何怙,无母何恃。

  出则衔恤,入则靡至。

  父兮生我,母兮鞠我。

  拊我畜我,长我育我。

  顾我复我,出入腹我。

  欲报之德,昊天罔极。

  南山烈烈,飘风发发。

  民莫不榖,我独何害。

  南山律律,飘风弗弗。

  民莫不谷,我独不卒。

  注释:

  【1】蓼(lù)蓼:长又大的样子。

  【2】莪(é):一种草,即莪蒿。李时珍《本草纲目》:“莪抱根丛生,俗谓之抱娘蒿。”

  【3】匪:同“非”。

  【4】伊:是。

  【5】劬(qú)劳:与下章“劳瘁”皆劳累之意。

  【6】蔚(wèi):一种草,即牡蒿。

  【7】瓶:汲水器具。

  【8】罄(qìng):尽。

  【9】罍(léi):盛水器具。

  【10】鲜(xiǎn):指寡、孤。

  【11】民:人。

  【12】怙(hù):依靠。

  【13】衔恤:含忧。

  【14】鞠:养。

  【15】拊:通“抚”。

  【16】畜:通“慉”,喜爱。

  【17】顾:顾念。

  【18】复:返回,指不忍离去。

  【19】腹:指怀抱。

  【20】昊(hào)天:广大的天。

  【21】罔:无。

  【22】极:准则。

  【23】烈烈:通“颲颲”,山风大的样子。

  【24】飘风:同“飙风”。

  【25】发发:读如“拨拨”,风声。

  【26】榖:善。

  【27】律律:同“烈烈”。

  【28】弗弗:同“发发”。

  【29】卒:终,指养老送终。

  作品赏析:

  《毛诗序》说此诗“刺幽王也,民人劳苦,孝子不得终养尔”,只有最后一句是中的之言,至于“刺幽王,民人劳苦”云云,正如欧阳修所说“非诗人本意”(《诗本义》),诗人所抒发的只是不能终养父母的痛极之情。

  此诗六章,似是悼念父母的祭歌,分三层意思:首两章是第一层,写父母生养“我”辛苦劳累。头两句以比引出,诗人见蒿与蔚,却错当莪,于是心有所动,遂以为比。莪香美可食用,并且环根丛生,故又名抱娘蒿,喻人成材且孝顺;而蒿与蔚,皆散生,蒿粗恶不可食用,蔚既不能食用又结子,故称牡蒿,蒿、蔚喻不成材且不能尽孝。诗人有感于此,借以自责不成材又不能终养尽孝。后两句承此思言及父母养大自己不易,费心劳力,吃尽苦头。朱熹于此指出:“言昔谓之莪,而今非莪也,特蒿而已。以比父母生我以为美材,可赖以终其身,而今乃不得其养以死。于是乃言父母生我之劬劳而重自哀伤也。”(《诗集传》)中间两章是第二层,写儿子失去双亲的痛苦和父母对儿子的深爱。第三章头两句以瓶喻父母,以罍喻子。因瓶从罍中汲水,瓶空是罍无储水可汲,所以为耻,用以比喻子无以赡养父母,没有尽到应有的孝心而感到羞耻。句中设喻是取瓶罍相资之意,非取大小之义。“鲜民”以下六句诉述失去父母后的孤身生活与感情折磨。汉乐府诗《孤儿行》说“居生不乐,不如早去从地下黄泉”,那是受到兄嫂虐待产生的想法,而此诗悲叹孤苦伶仃,无所依傍,痛不欲生,完全是出于对父母的亲情。诗人与父母相依为命,失去父母,没有了家庭的温暖,以至于有家好像无家。曹粹中说:“以无怙恃,故谓之鲜民。孝子出必告,反必面,今出而无所告,故衔恤。上堂人室而不见,故靡至也。”(转引自戴震《毛诗补传》)理解颇有参考价值。第四章前六句一一叙述父母对“我”的养育抚爱,这是把首两章说的“劬劳”、“劳瘁”具体化。诗人一连用了生、鞠、拊、畜、长、育、顾、复、腹九个动词和九个“我”字,语拙情真,言直意切,絮絮叨叨,不厌其烦,声促调急,确如哭诉一般。如果借现代京剧唱词“声声泪,字字血”来形容,那是最恰切不过了。姚际恒说:“勾人眼泪全在此无数‘我’字。”(《诗经通论》)这章最后两句,诗人因不得奉养父母,报大恩于万一,痛极而归咎于天,责其变化无常,夺去父母生命,致使“我”欲报不能!后两章第三层正承此而来,抒写遭遇不幸。头两句诗人以眼见的南山艰危难越,耳闻的飙风呼啸扑来起兴,创造了困厄危艰、肃杀悲凉的气氛,象征自己遭遇父母双亡的巨痛与凄凉,也是诗人悲怆伤痛心情的外化。四个入声字重叠:烈烈、发发、律律、弗弗,加重了哀思,读来如呜咽一般。后两句是无可奈何的怨嗟,方玉润说:“以众衬己,见己之抱恨独深。”(《诗经原始》)

  赋比兴交替使用是此诗写作一大特色,丰坊《诗说》云:“是诗前三章皆先比而后赋也;四章赋也;五、六章皆兴也。”后两章也应该说是“先兴后赋”。三种表现方法灵活运用,前后呼应,抒情起伏跌宕,回旋往复,传达孤子哀伤情思,可谓珠落玉盘,运转自如,艺术感染力强烈。《晋书·孝友传》载王裒因痛父无罪处死,隐居教授,“及读《诗》至‘哀哀父母,生我劬劳’,未尝不三复流涕,门人受业者并废《蓼莪》之篇”;又《齐书·高逸传》载顾欢在天台山授徒,因“早孤,每读《诗》至‘哀哀父母’,辄执书恸泣,学者由是废《蓼莪》”,类似记载尚有,不必枚举。子女赡养父母,孝敬父母,本是中华民族的美德之一,实际也应该是人类社会的道德义务,而此诗则是以充沛情感表现这一美德最早的文学作品,对后世影响极大,不仅在诗文赋中常有引用,甚至在朝廷下的诏书中也屡屡言及。《诗经》这部典籍对民族心理、民族精神形成的影响由此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