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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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乡镇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 ,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乡镇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 1 ……

乡镇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乡镇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 ,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乡镇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 1

  寒冬已至,为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确保其安全过冬,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的通知》(民函〔20xx〕288号)精神,决定从现在起至3月15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于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切实加强对生活无着人员的救助管理和公共服务,努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新贡献。

  二、目标任务

  “寒冬送温暖”街头救助行动的主要任务是:主动上街劝说、引导、护送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和其他街头生活无着人员,提供必要的饮食、御寒衣被等救助服务。力争实现城区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基本无流浪乞讨人员的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

  成立“冬季送温暖”街头救助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李必根。

  副组长:陈清涛、张小春、李满凤。

  成 员:区民政局办公室、区救助局、社会事务股、各乡镇、街道民政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汪利民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地点设民政局社会福利事务股。

  四、具体措施

  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得”的要求。加大街面主动救助力度,开展全天候、全方位救助,积极劝导、引导街头生活无着人员接受救助,努力做到“发现一个,救助一个”。要扩大巡查频率和覆盖范围,在巡查生活无着人员集中区域基础上,将在建工地、城乡结合部等可能露宿区域纳入巡查范围,开展地毯式摸排。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工作。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人员,要提供必要御寒物品和详细求助方式,做好后续定期跟踪劝导,并留存好相关救助信息和资料。要在大风降温、雨雪天气来临之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提前购置物资、部署人员。积极做好和公安、医院等部门、单位的衔接和配合。街道辖区内车站、码头、主次干道、广场、桥梁涵洞、建筑工地、地下通道等流浪乞讨人员活动频繁和露宿的重点区域。

  要将救助工作的对象延伸至农村留守儿童,特别是无人监护、监护差、辍学、患病、残疾、家庭特别困难的农村留守儿童,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加强走访慰问,及时发放棉衣、棉被、食品等御寒物资,确保安全过冬。

  五、时间和人员安排

  1、专项活动时间为12月1日至3月15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进行救治、救助活动。

  2、春节前后,各镇(街)要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全天候巡查。

  3、区民政局负责重点区域的巡查救助,街道乡镇民政办、社区负责镇街驻地辖区的巡查和救助,督导村居巡查工作,社区(村)居民委员会负责本辖区的巡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乡镇要成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后,第一时间做好流浪人员的保暖、饮食、医疗等工作,确保被救助流浪人员在街道辖区内不出意外。

  2、标本兼治,长态管理。城市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既要做到集中行动,又要强化日常管理,建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机制。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等宣传媒的作用,积极引导和鼓励慈善公益组织和社会力量开展和与救助工作,并向社会公开救助电话。

  救助热线: XXXX、XXXXX

乡镇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 2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家访工作长效机制,精准化开展中小学家访工作,增进家校理解,凝聚家校合力,促进家校协同,提升育人成效。进一步抓好提质培优和“控辍保学”劝返复学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教育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育人。家访工作以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基本准则,以服务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作为基本遵循,重点关注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困生的健康成长。

  (二)全员参与。建立学校领导为主导,班主任教师为主体、所有学科教师全员参与的家访工作队伍。加强家访培训指导,实现家访工作教师全员覆盖、全体参与。

  (三)注重实效原则。全面深入沟通学生在校在家实际情况,切实增进家校沟通,协同解决学生培养中的实际问题,形成育人合力。

  二、工作方式

  各学校认真组织本校教职工,抓住寒假学生放假、外出务工人员等返乡有利时机,及时通过进村入户、电话等多种方式认真开展“寒冬送温暖·新春大家访”活动。

  三、工作内容

  (一)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春季前后外出人员返乡,人员流动情况复杂多样,认真做好家访学生及其家庭成员摸排及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不放松。

  (二)抓好“控辍保学”宣传工作。对义务教育阶段有辍学苗头学生做好全面排查,精准掌握,摸清底数。加强家长及学生思想工作,让“扶贫先扶志、教育拔穷根”思想理念深入人心。

  (三)讲好教育政策宣传工作。各学校利用春节宣传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为主线,引导广大家长依法承担实施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有效监护、正确教育、积极陪伴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宣传国家“双减”政策,为新学期课后服务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四)真帮实扶显温暖,积极解决实际困难。家访教师全面了解学生家庭环境、在家表现、学习和生活习惯以及家长期望水平等影响学校教育的家庭因素;向家长准确反馈学生在校期间徳、智、体、美、劳等方面发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学生在生活上的困难。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中小学校要深刻认识开展“大家访”重要意义和现实作用,充分利用春季大好时机,开展好教育宣传、控辍保学和留守儿童教育关爱等工作,家校协作,携手共育。

  (二)做好防控。毫不放松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有从中高风险返乡人员的村寨或家庭,家访教师在摸清底数后,避免通过面对面形式进行家访。

  (三)严守纪律。家访教师要为人师表,廉洁自律,在家访中时刻保持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不得借家访名义向家长提出任何私人要求;不得以家访名义进行有偿家教;不得借机向家长推荐、推销教辅材料等谋取私利行为。

  (四)及时上报。各中心校、中学要及时总结家访工作经验,并于20xx年3月11日前将“大家访”活动统计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和家访图片打包报教育局教育股。

乡镇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 3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持续推进脱贫攻坚,进一步凝聚民心民力,结合20xx年工作计划,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脱贫攻坚聚人心暖冬行动送温暖”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召开三个会议,广泛凝聚共识

  (一)召开返乡人士恳谈会

  2月10日前,邀请返乡人士代表26名(由各村推荐)在小坝镇政府召开返乡人士恳谈会,向返乡群众介绍我镇20xx年全镇工作情况,家乡发生的变化,特别是脱贫攻坚各项成果,宣传脱贫攻坚、返乡创业的各项政策,听取返乡人士的意见建议,提高返乡人员认可度,激发返乡人员留乡创业热情,推进我镇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各村(社区)应在春节前组织返乡人员召开各村(社区)返乡人员恳谈会。(责任领导:赵林)

  (二)召开小坝人才新春座谈会

  2月10日前,邀请小坝籍在外企业家、成功人士和在小坝的企业代表召开小坝人才新春座谈会,向参会人员介绍我镇20xx年全镇工作情况,家乡发生的变化,特别是脱贫攻坚各项成果,宣传招商引资、返乡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听取对小坝发展的意见建议,提高小坝籍成功人士和在小坝企业的认可度,最大力量凝集智慧,推动小坝各项事业发展。(责任领导:加红波)

  (三)召开脱贫攻坚工作座谈会

  2月10日前,邀请部分贫困户代表、帮扶力量代表、村组干部代表召开脱贫攻坚工作座谈会,向贫困户代表介绍我镇20xx年全镇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和20xx年工作计划,畅谈家乡发展变化,宣传脱贫攻坚的各项政策,听取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建议,切实提高群众认可度。(责任领导:张禄海)

  二、举办三项评选,塑造先进典型

  (一)举办“脱贫标兵”评选

  在全镇已脱贫464户1529人中评选10名勤奋努力、不等不靠、乐观向上的“脱贫标兵”,对他们进行适当的物质奖励,并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宣传。通过以点带面,建立你追我赶的比拼制度,避免等靠要的错误思想冒头,引导贫困户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意识,在全镇营造勤劳致富、自主脱贫的舆论氛围,进一步激发脱贫的内生动力。(责任领导:张禄海)

  (二)举办“帮扶模范”评选

  在全镇帮扶干部(包括帮扶部门、站所、镇机关)中评选10名事迹突出、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高的“帮扶模范”,对他们进行适当的物质奖励,并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宣传,鼓舞全镇扶贫干部的士气,教育引导他们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积极投身脱贫攻坚实践,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责任领导:高晓芳)

  (三)举办“优秀村官”评选

  在全镇202名村(社区)村、组干部中评选10名恪尽职守、成绩优异、事迹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优秀村官”,对他们进行适当的物质奖励,并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宣传,鼓舞村组干部士气,激励全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进一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责任领导:高晓芳)

  各责任领导牵头,三项评选活动在2月1日至3月10日期间开展。

  三、开展三项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一)开展“新春暖心”志愿服务活动。

  拟发动机关、站所、学校、医院、小坝商会等志愿者,开展场镇文明劝导和秩序维护、题写春联、惠民演出、关爱留守儿童、老人等“新春暖心”志愿服务活动同时,积极宣传十九大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和营造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责任领导:加红波)

  (二)开展“新春送健康”免费义诊活动。

  拟在场镇、回龙开展1-2场免费义诊活动,为群众提供免费测量血压、把脉、健康咨询、诊断等服务,同时积极宣传医疗扶贫、新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小额保险等政策,让全镇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责任领导:蹇开平)

  (三)开展“新春大走访”活动。

  进一步深化“结亲帮万户”工作,发动全体帮扶干部再次摸排走访,对标补短,有针对性的帮助联系户规划20xx年生产生活计划,鼓励其发展致富。镇班子成员带头走村入户,开展走访慰问和送温暖等活动。慰问做到统筹安排、整合资源,实施精准救助、精准帮扶、精准慰问,把市、县、镇的关怀、温暖送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坎上。(责任领导:邓丽、张禄海)

  上述涉及各项工作由各责任领导牵头负责,于1月30日前拿出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尽快实施。各村(社区)可根据上述活动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在村级开展相应活动。

乡镇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 4

  为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州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安排,切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确保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帮助其安全、顺利度过严冬,现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冬季低温严寒天气较往年来得更早,流浪乞讨人员是最边缘、最脆弱的特殊困难群体,及时有效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抓紧抓细抓实本次“寒冬送温暖”行动,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温暖过冬,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事件发生。

  二、“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时间

  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30日

  三、明确救助原则,合理开展工作

  一是秉承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自愿受助,无偿救助”是救助管理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救助对象有自愿求助和放弃救助的自由,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应提供无偿救助,不得向受助者本人或其家人收取任何费用。对拒不愿接受救助的,要履行告知义务,根据其实际情况免费提供必要的食物饮品、寒衣寒被等救助服务,确保其不受冻挨饿。同时,要留下详细的求助方式,保存好现场劝导救助影像资料等;二是秉承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在日常救助及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巡逻过程中,发现有重大疾病隐患、病情危重的流浪乞讨人员要在第一时间送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待病情稳定后再进行救助或帮助其返乡;三是秉承分类救助、按需施救的原则。根据受助人员的具体需求确定救助内容和救助方式。除日常救助外,要针对不同类型受助人员的生理、心理、文化水平、个性特征进行必要的物质帮助和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特殊救助。

  四、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制定街面巡查计划表、动员基层开展排查工作

  一是各级民政、公安和城管部门制定街面巡查计划表,细化巡查内容、巡查措施、巡查责任,强化巡查衔接,增强巡查合力。注重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要主动与公安、城管等部门协调联动,开展针对桥洞、车站等重点区域、夜间低温时段集中巡查救助,同时做好巡查救助登记,文字记录、视频留存;二是广泛动员基层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成立排查队伍、主动报告。要组织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工作人员和网格员等在本辖区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大排查,确保不落下一人,不出现一个救助盲区。各县(市)和州救助管理站要将巡查排查工作广泛告知并动员环卫工人、出租车司机、公交车司机,一旦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救助管理机构和公安部门。

  (二)加大巡查救助力度和广度,及时储备救助物资

  一是各县(市)民政、公安和城管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内的巡查救助工作力度,重点对车站、广场、商场、居民楼道、桥梁涵洞、超市、银行、烂尾楼、废弃厂房、农村柴草堆等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时常活动和露宿区域进行不间断巡查,遇到恶劣极端天气,要增加巡查救助的频率和覆盖范围,实行全天候巡查救助,切实做到发现一例、救助一例;二是各县(市)要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实行巡查制度,民政救助必须保持救助热线24小时畅通,救助站能够24小时接待求助人员,救助车辆能够24小时外出救助求助人员,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个求助信息,不延误任何一个救助服务。州救助管理站要加强与外省救助管理机构沟通,密切联系,确保跨省救助工作顺畅有序。三是在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区域增设开放式临时救助点或临时避寒场所,设置明显标志,方便流浪乞讨人员就近求助避寒。四是各县(市)财政部门要保障救助资金按时及时拨付,民政部门及相关部门要及时做好冬季御寒物资储备工作,要整合救灾物资储备资源,对寒冬救助对象急需用的毛毯、棉衣、棉被、食品、药品等救助物质采购储备充足,以确保满足站内和街头流动救助服务需求。州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成立调研组在“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期间不定期对各县(市)物资储备、发放情况和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调研和暗访。

  (三)制定详细应急预案,确保快速妥善处置受助人员

  一-是制定应急预案。各地要针对寒冬季节气候特殊、人员流动性大、重要时间节点多等特点,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切实加大救助服务保障力度,及时救助陷入困境的流浪乞讨人员。二是强化发现与处置衔接,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各县(市)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社区、村(居)设立应急救援救助中心、临时救助点、救助咨询引导点等,明确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确保沟通配合衔接顺畅。对社会各界提供的线索,救助管理站及相关部门要及时到达现场并按要求实施救助。对距离较远无法及时赶赴现场的,救助站要及时联系指导求助人员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应急救援救助中心、临时救助点、救助咨询引导点实施应急救助,快速解除求助人员生存困难。三是及时妥善处置特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发现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传染病人、危重病人等特殊流浪乞讨人员,要立即通知急救机构、精神病医院,及时送医救治,救助管理站要第一时间到医疗机构进行对象甄别;医疗机构要第一时间进行救治;经甄别属于救助对象的,救助管理站要明确专人进行跟踪管理,配合医院做好医治工作,及时核实和结算医疗费用。

  (四)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规范站内管理和站外托养

  一是各县(市)要按照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扫描、佩戴口罩、应急演练等措施,储备疫情防控物资,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准备。二是规范站内管理。各县(市)要结合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安全隐患排查行动,近期对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整改救助管理机构在工作机制、安全设施、部门衔接、食品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要按照照料服务达标专项行动要求,在站救助人员严格根据男女、成年人、未成年人、健康状况等实行分区居住,提供必要安全的食宿、卫浴、取暖、无障碍设施等相应的生活照料和便利条件,确保其安全过冬。三是严格托养监管。对于发现凝似精神病的流浪乞讨人员应优先送公立精神卫生机构,对在站外托养的流浪乞讨人员,应优先送公办养老机构并按照“谁送托、谁负责”原则严格加强监管,每半月对托养机构照料服务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探视托养人员,跟踪掌握托养对象生活状况,监督检查托养机构安全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五)加强身份查询和寻亲,及时安置滞留人员

  一是快速查询身份。各县(市)要按照“大爱寻亲.温暖回家”行动要求,联合公安部门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人脸识别、体貌特征和指纹比对,快速查询流浪乞讨人员身份。对于通过快速查询确认.身份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联系其亲属或流出地救助管理机构,协调接送返乡工作。二是及时开展寻亲服务。对经快速查询未能确认身份的滞留人员,各县(市)救助管理站要及时通过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救助寻亲网站和黔东南日报、今日头条等各类媒体发布寻亲公告,随时更新完善公布受助人员基本信息,报请公安机关采集DNA数据进行比对,加强省、州、县联动寻亲工作,提高寻亲成功率,帮助滞留人员尽快重返家庭。对暂时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滞留人员,各县(市)救助管理站要通过长期接触、交流,采集有效信息,分析地名、人名、口音等关键信息,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协作,继续做好滞留人员身份查询工作。三是妥善进行安置。各县(市)民政局要按照集中开展落户安置行动要求,对于确实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加强向当地政府汇报请示,按照程序拟定安置方案报送同级政府予以安置。公安部门对政府批准予以落户的,及时为安置人员办理户口。对已安置并已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符合社会救助政策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协助其办理社会保险。

  (六)加强预防帮扶,强化源头治理

  一是各县(市)要结合推进源头治理行动,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对本地区已排查出的有流浪乞讨经历和习惯的人员,特别是精神障碍患者、肢体和智力残疾人员、反复流浪乞讨人员等予以重点关注并纳入台账、落实责任人加强管理。要分析流浪乞讨原因和动机,全面评估流浪乞讨人员的困难和需求,加强教育引导,综合施策,有针对性的采取帮扶措施。二是各县(市)民政局要将符合兜底保障政策的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帮助解决生活困难。要组织开展就业培训,建立多层次源头预防帮扶机制,确保流浪乞讨人员接得回、留得下、过得好。

  五、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协同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州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xx-20xx年“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效协同,形成“寒冬送温暖”行动有效开展的强大合力。各县(市)民政局要切实履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业务主管部门职责,制定行动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工作调度,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和排忧解难;要督促指导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全面履行好各项工作职责,救助管理机构要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主体职责,严格执行工作规程,做好求助人员接待、安检、生活照料、管理服务、身份甄别、接送返乡等工作。各县(市)政法委要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纳入平安贵州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各县(市)公安、城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职责。各县(市)卫健部门要组织疾控部门指导救助管理机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医疗应急救治。各县(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救助管理机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检查指导。消防救援部门要指导民政部门加强对救助管理机构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按照“双随机”要求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抽查。各县(市)要充分压实街道(乡镇)、驻村工作队、村(居)两委、网格员等工作责任,及时排查发现处置流浪乞讨人员。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县(市)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寒冬送温暖”行动扎实有效开展。要精心制定“寒冬送温暖”行动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尚未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的县(市),必须于12月底前筹划建立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二)加强督促指导,强化工作调度。州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寒冬送温暖”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强与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接。各县(市)要及时掌握当地“寒冬送温暖”行动开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各县(市)专项救助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州联席会议将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进行调研检查,检查“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开展情况以及寒冬救助物资储备及发放情况。各县(市)于20xx年12月20日前向州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当地“寒冬送温暖”行动方案;于20xx年1月10日前向州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当地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情况;20xx年2月1日、4月1日前分别将“寒冬送温暖”行动推进情况和工作总结报州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博、公益短信等多种方式,加强救助管理政策法规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引导群众或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求助。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妥善处理。要广泛宣传救助管理领域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弘扬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弱势群体、扶危济困的强大正能量。

乡镇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 5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救助管理工作服务质量,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应救尽救、应救必救”和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要求,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有效救助服务,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动和民政、公安、城市管理、卫生等部门协作,扎实做好街面巡查和疫情防控。通过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使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确保不发生冻、饿、病、死、伤等极端事件,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

  二、时间安排

  从2020年12月18日起,至2021年3月20日结束。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乡镇民政部门和县救助管理站要密切关注气候变化,全面深入排查梳理薄弱环节和隐患之处,跟踪监测重点区域,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加强与公安、城市管理、卫生等部门协作,联合组织人员开展巡查,特别要加大对车站、广场、繁华地段、桥梁涵洞等重点区域巡查力度。要及时公布县、乡镇、村(居)救助服务点的救助电话和救助地址,方便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求助,利于热心群众引导帮助。救助站值班电话要24小时畅通,及时收集各类信息,发挥好转介平台的功能。

  (二)做好积极劝导和分类施救。乡镇民政部门和救助站要严格落实救助管理工作“六必须、六不得”和疫情防控的要求,强化责任意识。针对雨雪冰冻等恶劣气候下出现临时困难的求助人员,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救助程序。要积极劝导、引导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机构或临时救助场所接受救助。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人员,应当护送至救助机构并履行书面交接手续。护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当征得其同意。对突发疾病病人,应当立即通知急救机构进行救治,必要时可直接护送至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对不愿意接受救助的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品、御寒物品和救助机构信息等详细的救助方式,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

  (三)加强政策宣传和社会参与。乡镇民政部门和救助站要注重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公众平台,宣传救助管理政策,公布求助渠道、方法和电话;要注重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发现报告、引导求助、志愿服务等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了解民情、反应迅速的特点,及时提供救助线索。同时,利用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救助寻亲网、今日头条等寻亲信息发布渠道,尽快帮助受助人员寻亲返乡。对突发事件和重大舆情要及时应对,主动引导社会舆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乡镇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站要以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为出发点,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今冬明春救助管理工作列为重点工作进行组织动员和部署安排,慎终如始绷紧疫情防控和救助底线这根弦,将各项救助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因工作不当而造成冲击社会伦理底线的事件。

  (二)做好疫情防控。各乡镇和救助管理站要对标对表实施好疫情防控工作,开展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时,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救助管理机构和临时救助场所要做好最基本的出入管理工作,坚持戴口罩、测体温等防控措施,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无法核查核实清楚活动轨迹的求助人员要进行核酸检测,入站要落实隔离观察。真正把“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贯彻落实到救助管理服务工作中。

  (三)强化内部管理。乡镇民政救助点和救助管理站要完善救助服务条件,配齐配强工作队伍,补足救助和防疫物资,保障寒冬救助服务工作顺利开展。严格执行站值班巡查制度,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和值班记录,确保站内受助人员安全。要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开展站内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站内消防设施、电器电线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坚决杜绝火灾、食物中毒等恶性事故的发生。对因履职尽职不到位而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一律进行追责问责。

  (四)档案信息汇报。乡镇民政部门、县救助管理站要做好档案记录,对救助人员要有照片、有证明、有系统录入,有发票信息,对救助发放的寒冬物资要进行登记,同时根据专项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对工作进行总结,提炼亮点做法,总结经验成果,及时汇报。请各乡镇民政部门、县救助管理站将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及相关巡查材料于2021年3月22日前报至县民政局。

  联系人,童龙,联系电话:xxxxx;

  邮箱:XXXXXX@QQ.com

乡镇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 6

  根据《道真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行动的通知》(道民通〔2020〕23 号)文件精神,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和困难特殊人群安全度冬,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2021年1月16日至2021年3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寒冬送温暖”行动,现将有关事宜方案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寒冬送温暖"行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今年特殊低温凝冻天气,将对因离家在外、身处困境、自身无力解决食宿而处于流浪乞讨状态的乞讨人员和特殊困境人员生活造成较大影响。当前,正处于脱贫攻坚收官的关键时期,切实做好流浪乞计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保障好流浪乞计人员基本生活,是全面落实兜底保障政策,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的迫切要求。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抓紧抓细抓实“寒冬送温暖”行动,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和困难特殊人群安全度冬、温暖过冬,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事件发生。

  二、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一)健全机制,加大巡查力度。镇村要建立健全“寒冬送温暖”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要以保障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陷入困境人员生命安全为出发点,把“寒冬送温暖”行动列为一项阶段性重点工作,认真安排部署,抓好落实。社会事务办要加强和各村(社区)、派出所、医院、综合执法分局等部门配合,建立完善部门联动和快速响应救助工作机制,确保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骗等原因而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落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村(社区)要通过广播、微信、群众会等各种方式,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和专项救助措施宣传,公开求助电话,提高群众知晓率,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引导困难群众或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求助,及时拨打求助电话。各村(社区)及时护送流浪乞讨人员、流浪未成年人到社会事务办接受救助,护送流浪乞讨危重病人和智障人员到医疗机构接受救治和救助。宣传部门要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及时妥善处理,要广泛宣传救助管理的先进事迹,弘扬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弱势群体、扶危济困的强大正能量。

  (三)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好特殊困难群体生活保障。社会事务办要创新工作方法,完善部门联动和快速响应机制,积极采取主动救助、快速救助、开放救助等措施,方便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求助避寒。着力抓好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督促指导各村(居)儿童主任加大走访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落实好老年人关爱服务,定期走访探访散居特困老人,了解老人身体和生活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有效开展救助,迅速处置消除隐患。全镇要建立健全救助服务网络体系,对发现需救助的人员要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一是密切关注天气气候变化,全面深入排查梳理薄弱环节和隐患,跟踪监测重点区域重点人群。二是各村(社区)每天对管辖区域开展巡查巡视,主动加强部门的协调联动,在镇辖区全面开展联合巡查救助,做好夜间和重点区域巡视救助,对流浪未成年人、流浪 妇女、流浪乞讨人员发现一名救助一名,劝导、引导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到社会事务办接受救助。不愿接受救助的,发放被条、棉衣、棉鞋及方便食品。对流浪精神病人,送到县精神病院救治。对流浪乞讨人员要加大身份甄别力度,落实救助措施,帮助其返回原居住地。三是按照边排查、边处置和谁发现、谁处置的原则,落实首接责任制。四是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各村(社区)发现或接到流浪未成年人、流浪乞讨人员线索的,及时和镇社会事务办联系,社会事务办应迅速到达现场并实施救助,解除求助人员生存危机。五是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各村(居)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做好体温检测、“双码”扫描、佩戴口罩。

  (四)完善机构,加强管理。社会事务办要确保救助经费落实到位,及时改善救助服务条件,配齐配强工作队伍,保障救助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坚持并落实24小时服务接待制、首接负责制,对求助人员要热情对待,及时办理,要按照规范要求做好救助过程的文字记录和视频留存。要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巡查制度,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全面排查整改消防安全漏洞。要完善技防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行,保全工作记录、档案等资料,强化规范管理,维护救助管理正常工作秩序。

  (五)严肃纪律,责任倒查。各村(居)、社会事务办和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做细做实生活无着落人员和困难群众的救助管理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漠视、拒绝甚至遗弃生活无着落人员,对因思想麻痹、工作疏忽、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造成严重后果或非正常情况发生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乡镇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 7

  根据中央、省、市、县相关要求和部署,为切实做好各类困难群众走访慰问,确保困难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春节,充分感受党委、政府的温暖,特制定本方案。

  一、慰问时间

  20xx年2月5日前完成

  二、慰问对象标准

  (一)困难家庭慰问(含符合条件的优抚和政策性慰问对象)

  1.重度困难家庭(每户慰问5000元)

  (1)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2万元以上的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

  (2)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8万元以上的困难家庭。

  (3)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残疾人的非常困难家庭。

  (4)年度内家庭成员患病个人自付医疗费2万元以上,且有在读大、中专(高中)生的残疾人困难家庭。

  (5)有重特大疾病患者并办理了特殊慢性病门诊救助或享受特药政策(肾功能衰竭[尿毒症]、终末期肾病、先天性心脏病、耐药性结核、地中海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I型糖尿病、恶性肿瘤、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重性精神病、脏器移植、脑瘫、艾滋病、尘肺病、慢阻肺、脑卒中、风湿性心脏病等病种)的非常困难家庭。

  (6)因灾因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生活非常困难的家庭。

  2.中度困难家庭(每户慰问3000元)

  (1)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1万元至2万元的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

  (2)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5万元至8万元的困难家庭。

  (3)年度内家庭成员患病个人自付医疗费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且有在读大、中专(高中)生的残疾人困难家庭。

  (4)有重特大疾病患者并办理了特殊慢性病门诊救助或享受特药政策(肾功能衰竭[尿毒症]、终末期肾病、先天性心脏病、耐药性结核、地中海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I型糖尿病、恶性肿瘤、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重性精神病、脏器移植、脑瘫、艾滋病、尘肺病、慢阻肺、脑卒中、风湿性心脏病等病种)的比较困难家庭。

  (5)因灾因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生活比较困难的家庭。

  3.一般困难家庭(每户慰问800元)

  因各种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

  (二)优抚对象慰问

  1.困难退役军人生活解困资金3万元(每人1000元)。

  2.全镇退役军人普遍慰问,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采购慰问品,村(社区)送达到位。

  3.按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发在乡老复员军人名册(2人)进行慰问,慰问标准20xx元/人。

  三、慰问资金安排

  1.县级安排困难户慰问金91万元,其中,一般困难家庭慰问金不足的由镇自筹。

  2.县级安排优抚对象慰问金7.435万元(其中4.435万元用于采购普遍慰问品),不足部分由镇自筹。

  四、慰问工作安排

  1.对象申报。由困难对象本人向户籍地村(社区)写出书面申请(注明困难原因、困难程度、申请慰问标准),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无行为能力困难对象由村(社区)评议确定。

  2.村(社区)评议。由各村(社区)组成民主评议小组,对全村(社区)慰问对象进行集中评议,评议出的对象由支村(居)两委和村(居)民议事会进行复核,于1月1日前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镇社会事务办。

  3.镇级审核。镇社会事务办对村(社区)上报的慰问对象进行审核,对慰问对象类别确认负全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于1月8日前对所有慰问对象和标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困难家庭慰问对象名册报县民政局。

  4.公开公示。县民政局将困难慰问对象汇总后,于1月15日在《星沙时报》以及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

  5.走访慰问。镇社会事务办根据公示结果,申报、准备慰问金,由镇、村(社区)干部按联村安排送达到对象手中。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各村(社区)将春节慰问活动作为当前重要工作,精心安排,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困难群众手中,让他们度过一个祥和、喜庆的春节。

  (二)搞好科学统筹,加强资金管理。镇社会事务办统筹安排全镇春节慰问活动,严格程序和要求。慰问金、物资原则上由联村(社区)干部和村(社区)干部一起送到户,慰问金发放表须由慰问对象、上户干部共同签名,不得由其他人代领。

  (三)切实转变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慰问活动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挪用慰问金、严禁不按照标准慰问、严禁拆分慰问金。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是村(社区)慰问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村(社区)慰问总体工作。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福临镇投诉举报电话:86400102),县级相关部门将采取电话抽查、暗访等方式进行相关督查工作,对未按慰问要求落实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乡镇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 8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自治区关于在全区机关干部中开展“下基层、解民忧、帮发展、促和谐”活动的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全力做好春节前全市人民,特别是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工作,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xx年1月10日至2月10日,利用一个月时间,开展寒冬集中送温暖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提出的八项规定,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光荣传统,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高度关注和改善民生,通过开展集中送温暖活动,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帮助困难群众协调解决生产生活问题,同时把群众的意见建议带回来,认真分析研究,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群众工作本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全市人民渡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宁的春节。

  二、主要任务

  1、送温暖。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春节前的走访慰问活动。坚持重点对象市级领导集中慰问,市、县(市)区分层慰问和各系统各部门自行组织慰问的方式。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制定全市春节慰问活动整体方案,明确慰问对象、规模、标准、时段安排和组织形式。各系统各部门结合各自系统和行业特点,制定详细的慰问方案,需以四套班子领导带队走访慰问的活动于元月10日前将安排建议书面报市委办公厅。各县(市)区也要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慰问方案。市领导带队走访慰问活动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具体安排,各相关责任单位负责确定慰问对象名单,做好慰问活动的组织工作。各责任部门一定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了解情况,摸清底数,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明确慰问对象,扩大走访慰问的覆盖面,避免重复慰问。市委组织部负责走访慰问建国前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和优秀人才代表;市委统战部负责走访慰问党外领导干部及宗教界代表人士;市委宣传部负责走访慰问中央驻宁、自治区和市属新闻媒体;市委政法委负责走访慰问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烈士家属;市委老干部局负责走访慰问老红军和离退休老干部;市总工会负责走访慰问困难职工;市残联负责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市民政局负责走访慰问城乡困难群众,要给予低保户和民办养老机构更多关注;市双拥办负责走访慰问驻银部队;市人社局负责走访慰问企业困难离退休人员、因病致困职工和农民工;市扶贫办负责走访慰问生活困难移民;市城管局负责走访慰问环卫工人;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做好走访自治区有关厅局和大年初一慰问坚守工作岗位人员的活动。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同时做好本地、本单位、本系统生病住院干部职工的走访慰问活动。通过集中的走访慰问活动切实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进一步增强全市人民的凝聚力、向心力。同时,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号召社会爱心人士、企业家、慈善家积极参与慰问活动。中央和自治区领导来银送温暖活动,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协调落实。

  2、帮民困。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贯彻落实好党和政府为民利民惠民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文广局、科技局、卫生局开展好“三下乡”。市人社局要认真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及时足额发放各类社保金、退休金等,衔接自治区政策做好我市社会保障提标扩面工作。要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清理整顿拖欠农民工工资行动,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顺利返乡过节。市司法局和总工会要开展法律援助维权服务行动,为农民工和服务对象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帮助职工群众维护合法权益。市公安局要深化平安银川活动,开展打击抢劫、盗窃专项行动。市民政部门要加强日常的社会救助工作,对残疾人、低保户、孤寡老人、社会流浪人员等特殊人群给予特别关照,在春节前为生活困难家庭发放时令蔬菜补贴。市商务局要做好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工作,进一步加大蔬菜、肉类等,特别是当地主要蔬菜、肉类的收储、投放市场力度,切实做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物资储备和市场供应,切实平抑物价,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市扶贫办要深入生态移民地区进行调查研究,帮助生态移民新村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市农牧局、人社局等承担培训任务的各相关部门要及时组织各类实用技术培训活动,提高职工群众的创业就业能力。全市各定点帮扶单位要深入各帮扶点开展帮扶活动,通过送政策、送科技、送信息、送项目、送资金、送医疗、送教育、送岗位等形式,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

  3、带民意。要结合走访慰问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把意见和建议带回来,认真研究落实。各级各部门结合慰问活动,可采取个别走访、召开小型座谈会、举办培训班、组织专题调研等形式,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宣传党和国家为民便民富民的政策措施,把党和国家的精神传达到每一个群众中去。要积极宣传市委全委会、“两会”精神,把全市的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民生安排宣传到基层,统一全市上下的思想和行动。要及时关注和了解基层的动态,积极参与排查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消除不稳定因素,保持社会安定团结。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防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不受损失。市扶贫办、各县(市)区要在生态移民新村开展新一轮的政策宣讲活动,特别是要通过身边人讲身边事,组织先富起来的移民现身说法,教育和引导移民学会感恩,学会靠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市工信局要深入到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和困难职工较多的企业,了解企业的困难和问题,与企业共商发展之策。市总工会要深入到困难职工家庭中,详细了解困难职工的致困原因、利益诉求和思想动态,及时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好各种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市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对带回来的意见、建议及时收集、归纳和分类,属重大问题的分别报市委、市政府研究解决;一般问题的,交由分管领导或部门、县(市)区直接研究给予解决。

  三、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实效。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把开展寒冬集中送温暖活动作为春节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与其它工作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集中送温暖活动要重内容,重实效,轻形式,在活动组织上要坚持集中和分散相结合,在时间安排上要分清缓急,合理排开,确保周周有活动、有亮点。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坚持简单、务实、利民、清廉的原则,轻车简从,不给基层和慰问对象添负担。

  2、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氛围。宣传部门要结合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宣传报道计划,精心策划开展宣传报道工作。要从政策层面上加强舆论宣传,要从党和政府关注与人民群众需求的.结合上挖掘新闻点,要聚焦民盼民愿民需及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的解决,加强舆论正面引导,要坚持动态性报道和深度报道相结合。要及时总结,大力宣传活动中的典型人物、典型事例、典型经验,扩大社会影响,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加强督查,确保落实。市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要对这项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深入基层和困难群众中进行暗访、抽查,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馈意见,确保这项民生工作落到实处,使广大百姓真正感受到党的温暖和市委、市政府的关心。

乡镇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 9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源头治理和回归稳固工作的通知》(赣救助联办【20xx】5号)精神,切实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维护其合法权益,集中救助滞留在我县内的流浪未成年人和流浪乞讨人员,提高救助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县集中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救助区域及对象

  (一)救助区域

  全县范围内,各街道、车站、农贸市场、桥梁、涵洞下、城郊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滞留的主要公共场所。

  (二)救助对象

  1、流浪乞讨未成年人;

  2、露宿街头,无家可归的流浪乞讨人员;

  3、自身无力解决食宿,又无亲友投靠,正在本县城区流浪乞讨度日或身陷困境,生活无着落流浪人员。

  二、救助原则

  “寒冬送温暖”此项救助活动要坚持以下原则:

  1.自愿受助、无偿救助原则;

  2.主动救助,引导求助的原则;

  3.政府、社会和家庭责任相结合的原则。

  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活动时间安排

  从20xx年1月10日至20xx年3月15日结束,各乡(镇、街道)每天下午要组织一次集中巡查。春节期间各乡(镇、街道)组织人员(由1名干部、1名专业社工、多名社会志愿者组成),统一进行街面巡查,对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并及时报告县救助管理站,立即给予主动救助,发放食品、衣物等救助物品;对精神病人、危重病人要先联系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四、救助工作要求和方法

  1、完善平台。加强与城管、公安、志愿者协会等单位互助信息,釆取发现流浪人员进行宣讲救助政策,同时利用张贴、巡回车等形式宣传救助政策。

  2、救助方法。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属于救助对象要及时开展施救,并发送食物、饮用水,帮助与其亲属联系。对本地户籍的,要主动联系其家人接回或帮助其回家。对被遗弃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精神病人、流浪乞讨人员且户籍不在本县的要及时送往县救助站集中救助。

  3、开展社工介入。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尤其要发挥社区社工、志愿者作用,诚恳沟通,融洽互信,建立联系方式,开展主动施救。

  4、强化救助责任。各乡(镇、街道)要提高认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专人负责,组织精干力量开展街面巡查主动救助工作。各村委(居)会发现流浪乞讨人员要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救助。此外,要设置并公开救助电话,确保信息畅通。

乡镇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 10

  为保障全乡困难群众“两节”及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帮助他们有效解决生产生活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困难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并安全过冬,按照《彭阳县20xx年“两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实施方案》(彭党办发〔20xx〕6号)、《彭阳县20xx年“两节”困难群众救助及走访慰问活动方案》(彭党办发〔20xx〕7号)和《彭阳县开展“寒冬送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彭民发〔20xx〕281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xx年1月18日开始,1月31日前完成救助及走访慰问活动。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二级审核、三榜公示”原则,将救助对象、救助资金、发放款物及时、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实施阳光操作,坚决杜绝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现象。

  (二)坚持突出重点和统筹兼顾的原则。把受灾困难群众、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未脱贫户、特困供养人员、重残、丧失劳动能力的危重病人、危房危窑改造困难户作为救助重点,统筹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同时,大力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积极组织社会互助、联动救助、保护性救助。

  (三)坚持生产自救和政府救助相结合的原则。要发动有劳动能力的慰问对象搞好生产生活,发扬自力更生精神,同时引导困难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强化自强自立意识,积极开展生产生活自救。

  三、工作内容

  (一)“两节”期间走访慰问对象

  1、乡派出所、供电所、卫生院等春节期间保障全乡群众基本生活的重点单位;

  2、城阳乡部分生活困难农村党员;

  3、各村民政重点保障对象(包括低保、高龄、孤儿、特困供养人员、退役军人“三群体”)50人,每个村5户,救助金每户500元,需资金2.5万元,在春节前通过“一卡通”全部发放到位。每户救助25公斤大米1袋、25公斤面粉1袋、5公斤胡麻油1壶,需救助资金1.985万元,用乡救灾支付,物资在1月31前由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和村干部送到户。

  4、县级退役军人“三群体”(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烈士遗属及子女)救助,救助名单由乡镇上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确定。救助金每人500元,在春节前通过“一卡通”全部发放到位。

  5、各村未脱贫人口救助,救助资金在春节前通过“一卡通”全部发放到位。

  (二)冬春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按照彭党办〔20xx〕 6号文件精神,对受灾群众的生活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受灾群众基本情况、自救能力及口粮、饮水、衣被、医疗等方面需救助情况的详细台账,按受灾困难群众(含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胡麻油(2.5公斤)、面粉(5公斤)、大米(5公斤)各一份标准进行救助,全乡共需发放基本生活救灾物资3493户38.4万元,帮助解决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面临的困难。同时,对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252户854人受灾一、二级残疾人家庭,按照100元/人·月标准给予2个月一次性生活救助,共需资金17.08万元。救助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

  (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及“三留守”人员关爱活动。当前已进入寒冬季节,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宁民发〔20xx〕194号)和县民政局、公安局、城管局、卫计局《关于印发<彭阳县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彭民发〔20xx〕281号)精神,要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和精神病患者救助管理工作。乡民政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乡派出所、卫生院等单位协作,健全协作联动和快速响应机制,积极筹措资金,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精神病人、危重病人的救助力度,配备棉衣、棉被和食品、药品等物资,全面开展冬季主动救助、应急救助、开放救助、联动救助和保护性救助。同时,各村组要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干部带班制度,认真开展摸底排查,及时响应,科学分类施救,确保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行动无盲区。集中开展全乡“三留守”人员排查摸底活动,及时更新数据库,全面掌握全乡“三留守”困境人员动态,对特困留守人员实施必要救助和帮扶,切实保障“三留守”人员基本权益。

  四、救助对象的确定

  1、冬春受灾困难群众由各村按实际困难群众人数确定,主要包括因灾造成困难且无自救能力的缺粮户、特困户、单(双)老户、农村低保户、因病返贫户、困难优抚对象、低保边缘户、鳏寡孤独、20xx年危房危窑改造困难户、精神病患者家庭、符合救助政策的G327征迁户、部分“三留守”人员和乡村易风移俗建设中涌现中的“好人好事”代表等,以及因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冬春受灾困难群众救助由各村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和村干部共同完成,人员名单确定后,由村委会严格申请审批程序,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组织精细救助,发放救灾物资,并将救助人员信息录入数字民政系统,同时建立救灾物资发放台账。

  2、20xx年未脱贫人口包括刘河村的3户4人、城阳村3户7人、陈沟村1户4人、韩寨村4户5人、杨坪村2户5人、沟圈村2户6人、长城村7户26人、涝池村3户11人、杨塬村2户7人、北塬村1户5人,以上28户80人的救助资料由各村包片领导和工作组成员指导各村收集整理并统一上报,确保将救助资金在春节前通过“一卡通”全部发放到位。

  3、精神病患者家庭人员家属根据现掌握实有人数进行确定,共计68户,与民政重点保障对象救助对象重复的,以民政重点保障对象慰问为主,不重复救助,救助资料由各村包片领导和工作组成员指导收集整理并统一收集上报,确保及时将救助资金落实到户。

  五、慰问安排

  1、由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组成慰问小组到乡派出所、卫生院、供电所开展慰问;

  2、乡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组到各村进行慰问,从解决慰问对象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把乡党委、政府的温暖送到慰问对象手中,体现政府的关怀。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寒冬送暖”专项救助及走访慰问活动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本次慰问活动是开展20xx年“两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村要精心筹划部署,周密组织实施,配合乡党委、政府切实为本村辖区内生活困难群众等慰问对象解决一批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规范程序,落实制度。各村要组织人员逐组逐户开展今冬明春困难群众救助情况摸底排查,切实做到底数清、对象准、情况明,救助结束后各村要将《20xx年冬春期间受灾群众救灾物资发放表》经领取人、村委会经办人、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村委会盖章上报,上报之后将由乡民政工作人员及时录入数字民政系统,建立救灾物资发放台账。要严格公示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监督,及时准确地把救灾款物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要强化“红线”意识,管好用好救灾款物,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克扣、贪污等现象的发生。

  (三)积极探索,丰富载体。要发动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参与,通过电话慰问、上门探望等多种形式,营造“寒冬送暖”活动氛围。通过结对帮扶生活困难对象,为他们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增强“寒冬送暖”活动的影响力。

乡镇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 11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维护流浪乞讨一的基本生存权益,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民电〔20xx〕17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依法依规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顺利过冬,提高救助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基本权益,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城市文明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与分块救助的原则,整合资源,科学调配救助管理力量,加强县乡(镇)联动,协调部门互动,开展街头巡查和流动救助,使我县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地救助,确保不冻死、冻伤一名流浪乞讨人员。

  三、时间及范围

  专项救助行动从即日起至20xx年4月结束,工作范围是我县行政区范围,重点是繁华街区、桥梁涵洞、地下通道、废弃房屋、长途汽车站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民政局成立“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张淮

  副组长:王卫华、周礼、刘心捷。

  成员:社会救助局、社会事务科、局办公室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各乡镇民政事务所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庞胜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强街面巡查和主动救助力度,扩大救助范围。县救助站要组织协调公安、行政执法、卫计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合巡查机制,以繁华街区、桥梁涵洞、地下通道、废弃房屋、长途汽车站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为重点,加大街头巡查和救助力度,发现一例,救助一例;县救助站根据冬季及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对街面上的流浪、乞讨人员和有特殊困难需要救助的人员均要劝导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再甄别协调接送返乡或安置。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的易流浪乞讨人员、流浪乞讨返乡人员进行排查登记,建立救助档案,切实落实日常巡查制度,特别在降温降雪寒冷天气要加强夜间排查登记并做好记录和分类处置工作。

  (三)强化基层消防基础工作。县救助站要严格按照民政部要求,切实加强规范化建设,完善电话接听、救助接待、甄别查询、安全检查、值班巡视、跨省接送等环节的工作流程、处置程序和工作标准,严格按照要求,把每一环节做细、做好,依法依规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四)做好救助政策宣传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各乡镇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救助管理政策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的重大意义,引导社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自发自愿作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工作中。同时,各乡镇要积极发挥村(社区)对群众宣传教育的功能,如遇到流浪乞讨现象及时拨打救助热线电话,方便救助工作及时救助,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帮助流浪乞讨人员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分管领导要指导县救助站落实好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证通讯畅通,切实做好各项救助接待服务。遇到重大冰雪等恶劣天气或紧急救助事项,要立即启动救助应急预案,果断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按突发事件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上报县局。

  (六)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县救助站要进一步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好救助管理工作风险隐患排查,堵塞工作风险隐患漏洞;重点做好防火、防盗、放食物中毒、防传染病感染等环节。

  各乡镇、县救助站要及时对“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于20xx年4月19日前上报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52-5055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