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春节前消防安全检查方案(精选12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春节前消防安全检查方案(精选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
乡镇春节前消防安全检查方案(精选12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春节前消防安全检查方案(精选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乡镇春节前消防安全检查方案1
为做好岁末年初百日大会战巩固提升阶段工作,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会议精神,根据华安发〔20XX〕1号《关于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清零”行动的通知》、华消安办〔20XX〕20号《全县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我镇辖区内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集中检查活动,确保我镇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东山镇20XX年春节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集中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十二个检查组和办公室,检查小组由党政负责人带队,各单位、村(社区)配合;办公室设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由徐远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党政负责人带队检查安排表见附件1,并填写附件2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二、检查时间
20XX年1月28日—20XX年1月30日。
三、检查重点
1.危化品安全生产检查,包括液化气、加油站、烟花爆竹等,村(社区)对辖区内烟花爆竹、液化气销售点进行摸排,并建立台账(台账见附件3),根据实际检查情况填写附件4(检查完成后交镇应急办)。
2.各类门店、宾馆、茶楼、光荣院、敬老院、医院、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检查。
3.居民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检查,预防“小火亡人”和“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对独居老人要上门宣传提醒,充分利用“村村响”、宣传单等宣传手段;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做好安全宣传工作,宣传告知书见附件5。
4.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包括宾馆、茶楼、医院等。
5.道路交通安全,对重点路段、路口、渡口开展专项检查,低温雨雪冰冻恶劣天气的物资器材准备,春节期间各村(社区)交通劝导员要上路劝导、指挥、疏导交通,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6.各村(社区)辖区内企业、门店由办点干部和村干部上门检查。
7.其他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协调联动。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参与,并针对本辖区、本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活动;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将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宣传报道和情况交流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制度工作措施,协调联动、通力协作,确保大检查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严肃追责问责。对检查工作不认真、大检查责任落实不到位、组织不得力的将通报批评;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企业和责任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乡镇春节前消防安全检查方案2
为切实加强全镇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结合我镇20XX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于从12月28日起,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全面性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际效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安全红线意识,扎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坚决把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全面落实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的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事故;要不断加强安全宣传和完善应急管理机制,有效提升事故防控水平。通过大检查活动,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彻底排除、整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总体稳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做到有领导、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大检查工作,镇人民政府成立领导小组,下设检查组、督导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黄晓峰兼任办公室主任,朱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从镇党政办、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经发中心等单位抽调人员,具体负责后勤保障、材料准备、会议筹备、资料收集、汇报上报等相关工作。办公室设在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办公电话为XXXX。
三、检查分组安排
第一组:水库、水利、农业、林业、自然灾害防范检查组
组长:
成员单位:
检查内容:
(一)水库水利:
1.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督管理。
2.组织指导全镇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指导河道采砂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村查处非法采砂行为,维护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
4.指导监督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
5.参与全镇防汛抗旱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6.指导、监督水利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二)林业:
1.依法履行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依法监督管理全市林区、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涉爆粉尘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全镇林业系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镇森林火灾防治规划、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置等并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国有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3.指导督促各村落实森林火灾防控、野外用火审批制度;组织指导各村森林防灭火专业、半专业队伍建设、扑火技能训练、演练。
4.负责林业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农业:
1.负责和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镇种植业的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订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政策、规划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2.负责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监督相关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对渔业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建立渔业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和应急救援体系,参与水难事故搜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渔业安全生产事故;负责渔民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指导渔业行业开展防灾减灾工作,负责渔业安全生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参与休闲渔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3.负责农业机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作业安全和维修管理。组织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指导农业机械的登记、安全技术检验、驾驶人员考核发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处农业机械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4.负责农药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农药使用环节安全指导工作。
5.指导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安全利用。
6.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在等级公路以外的乡村道路使用的安全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处理违章行为;开展拖拉机等农业机械使用安全的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搞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并根据农机安全生产的实际,每年制定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8.负责勘查、处理等级公路以外的乡村道路上发生的农机事故,配合有关部门对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在道路上发生的较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9.负责水产畜牧业行业、饲料生产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加强对养殖业的安全管理,宣传和推广安全养殖知识,防范养殖过程中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0.依法履行对渔业船舶水上交通、渔业养殖、苗种生产、渔业船舶使用、渔业捕捞、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殖、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运输、水生野生动物捕捉等行业的安全监管职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渔业船舶水上交通、作业安全。
11.依法履行兽药、兽医器械、种畜禽、草种、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动物防疫等行业的安全监管职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2.履行安全监管职责,防范水生野生动物伤人事故。
(四)特别是主汛期洪涝台风和地质灾害多发重发情况,加强应急、水利、自然资源、气象等部门会商研判,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和汛情灾情变化,及时发布、滚动播出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确保险情灾害信息第一时间通知到有关部门、企业和人员,指导做好防范应对。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全面加强监测预警、会商研判、防汛备汛、抢险救援、救灾救助等工作。严格落实各地和市有关部门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采取超常规措施,加密防火重点卡口,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强化重点部位管控,督促加大巡山护林力度,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险情、第一时间有效处置,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加强自然资源、气象、应急等部门协同配合,密切监测地质灾害及次生、衍生隐患点,扎实做好排危除险和人员撤离等防范工作,防止发生山体滑坡灾害。
第二组:消防、企业、供电安全检查组
组长:
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
(一)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查处,依法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事故的调查评估工作,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综合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
(三)指导、监督消防救援部门开展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四)指导各村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组织指导、综合协调全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全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应急救援体系,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类专项预案并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
(五)负责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方面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所属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监督指导企业“三项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对本行业领域严重违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或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行业企业(含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等)纳入信用体系管理,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行为抄送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检查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一是检查消防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无阻,应急照明及应急疏散指示标志是否正确有效;二是检查消防栓是否有水,自动喷淋系统和其他灭火器材、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有效;三是检查是否有“三合一”场所;四是检查防火分隔是否合理、防火门是否在正确位置;五是检查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等情况。
2.全镇企业的安全检查,特别是企业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安全设备是否配备,用电安全情况,特种设备是否按有关部门规定进行验审,工人是否持证上岗,工人是否存在违章操作现象等。
3.供电:检查供电线路安全,检查无合法证照厂场的供电或私接电的情况。
第三组: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检查组
组长:
成员单位:
检查内容:
(一)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
1.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公安机关对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及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燃放环节实施安全监管,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购买、运输、使用(含储存)、邮寄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和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负责对废旧、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组织销毁处置,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
2.负责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核发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许可证和运输许可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指导监督剧毒化学品、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放射源从业单位落实治安防范要求,监控剧毒化学品、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流向;组织接收公众发现、捡拾的无主危险化学品。组织、指导、监督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打孔盗油等破坏油气输送管道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良好的管道保护治安秩序。
3.指导监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行政审批工作和治安、交通秩序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依法查处大型群众性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4.负责依法查处涉及违反消防安全的治安管理行为;协助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办理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等涉嫌消防安全犯罪的刑事案件。
5.指导公安派出所协助消防救援部门、各村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二)个体、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
1.依法办理和指导涉及安全生产前置审批事项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
2.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安全检查和促进市场主办单位依法加强安全管理。
3.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指导、监督特种设备行业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
4.依法负责保障劳动安全的产品、影响生产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工作,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对烟花爆竹实施质量监督。
5.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按照职责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对有关前置许可审批部门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有关部门的通知,配合主管部门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对于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
6.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加强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配合有关部门委托相关技术机构开展风险评估、检验检测等技术服务工作,为小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提供指导和服务。
7.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市场监督管理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安全事件和重大质量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市场监督管理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监督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依法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应急处置。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以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10.负责组织实施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和化妆品安全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配合有关部门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要求提供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相关信息和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支持。
第四组:非煤矿山、地质灾害、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检查组
组长:
成员单位:
(一)非煤矿山:一是检查是否按照设计方案进行开采施工;二是检查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三是检查是否按规定发放并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四是检查露采矿山是否有防止汛期坍塌的措施。检查工作面上是否存在松石,是否按台阶开采,碎石机是否安装防护罩,炸药是否设有专门的安全放置场所。废土存放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二)地质灾害:重点加强对处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危险区内的学校、医院、场镇等人口密集区和切坡建房、沟口建房可能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以及重要交通干线、山区公路、等重点区域的排查,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辐射到点,全面覆盖,确保不留盲区死角。
(三)建筑施工:一是负责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勘察设计、建设监理等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房屋征收拆迁等房地产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二是负责指导和监督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指导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督促建筑施工企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三是检查物料提升机、施工外用电梯、塔吊及脚手架的安全情况;四是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安全情况;五是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四)交通安全:负责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公安机关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汽车维修企业、驾驶员培训机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监督有关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重点对“两客一危一货一面”车辆和农村道路交通加强监管,加强源头和路面执法,强化联合执法,集中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无证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大雾团雾等恶劣天气和桥梁隧道、长大下坡、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交通引导管控,严防连环相撞等群死群伤事故。
第五组:学校安全、文化旅游安全检查组
组长:
成员单位:
(一)学校安全:
1.负责教育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全镇加强各类学校(含幼儿园)的安全监督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督促各类学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2.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指导学校开展学生意外伤害事故预防及处置。加强实训实习期间和由学校组织的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的安全教育及管理。
3.负责全镇教育设施的安全管理,监督、指导各类学校开展教学楼、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和食堂、宿舍、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督促、指导各村加强学校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学校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和检查。
4.监督、指导各学校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校车安全检查,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5.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管理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文化旅游:
1.负责文化和旅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文化市场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各类文化和旅游经营场所履行安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
2.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歌舞娱乐场所以及营业性演出和艺术品经营活动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会同镇有关部门对旅游安全实行综合治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对旅行社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自助游、自驾游等新兴业态的安全监管,依法指导景区建立具备开放的安全条件。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景区内游乐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配合有关部门督促A级旅游景区和星级旅游饭店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对全镇风景名胜区等在建(已建)工程建设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4.负责文化系统所属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剧院、文物保护单位等文博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重大文旅活动和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玻璃桥、玻璃栈道、玻璃景观台等各类高风险旅游项目以及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6.负责全镇文化和旅游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安全生产重大宣传活动。
7.指导、监督镇文广体旅部门负责风景名胜区等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含景区、农家乐的水上安全),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在建重点旅游项目的安全检查。牵头负责相关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8.负责文化市场、文化系统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媒体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报道安全生产重大活动。
10.督促广播电视媒体依法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安全生产重大宣传活动,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11.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指导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审批管理工作,及有关重要体育赛事和活动、高危性体育项目、体育彩票销售的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12.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监督指导经营游泳、滑雪、潜水、攀岩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审批管理工作,及有关重要体育赛事和活动、体育彩票销售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组:一氧化碳、燃气安全检查组
组长:
成员单位:
负责履行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管护范围内的城市道路、桥梁、雨水和雨污合流排水设施、路灯(景观照明)及其配套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监督指导城市供水、燃气(包括燃气场地、燃气管网、车用加气站、燃气储配站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以及市容环境治理等安全监督管理,并牵头负责相关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质量和运行安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专项整治行动,建立燃气(含瓶装液化石油气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燃气安全意识。
第七组:各村(居)检查组
组长:
成员单位:
重点排查各村辖区内所有影响安全的隐患,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进行处置和上报。
第八组:督导组
组长:
成员单位:
职责:负责督促各检查小组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因开展工作不到位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镇政府、镇直各有关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安全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层层统牢安全防线,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各项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面落实强市目标、推动北流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有关企业、经营单位(经营者)、行政事业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要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网格化管理要求、“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好组织部署工作。各线分管领导要组织好具体检查安排,督促、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企业(经营单位、经营者),确保人、财、物、责任到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的自查、培训、演练和整改工作,及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确保新圩镇的平稳、安全。
(三)突出重点,严格检查,强化隐患整改
镇政府、镇直各有关单位、各村(居)委会,对本行业、本地域、本管控点,要严格细致、认真排查、检查,事故易发的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点查,全面查不留“死角”,坚决防止走过场。对排查、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经营者),要进行全面的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和期限,明确责任人,制订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四)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行为
镇直各单位、各村(居),要根据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制度、网格化管理、排查和执法检查机制,严厉查处和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以及非法生产、贮序、销售烟花爆竹、化工危险物品等行为,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五)广泛宣传,舆论监督
要充分利用广播、版报、横额、宣传标语等各种方式,加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企业(经营者)和广大干部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处各种事故隐患。要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六)强化督查,全力推进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镇政府、镇直各有关单位、各村(居)委会必须深刻理解和把握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超前研判、超前排查、超前防控,抓紧抓实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责任措施,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督查组将定期不定期地对各组、线、单位、村(居)、干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和消防安全进行督查,对排查、检查及督促整改工作不到位,对重大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并提出整改措施,以致造成重特大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职责到人,完善检查台帐
各检查小组要按要求对所负责区域行业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限期进行整改,并落实资料员做好检查记录(附件1),把检查情况书面汇报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XXX,电子邮箱:XXX@126.com。
乡镇春节前消防安全检查方案3
为落实鹤山市消防委员会《关于开展春节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鹤消安办字【20XX】1号文件工作要求,全力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坚决遏制火灾频发势头,营造一个祥和安全的消防安全环境,结合岁末年初的消防安全的`特点,经研究,决定全镇辖区内在春节前及期间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内容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春节前消防大检查工作,认真排查各类消防安全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决定成立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宅梧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消防大检查具体部署、安排、汇总工作,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
二、检查对象和重点内容、时间
(一)检查对象:
网吧、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贮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单位、“三小场所”等火灾易发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二)检查重点内容:
1、检查单位是否使用可燃易燃装修材料,是否擅自重新装修;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定;
3、消防设施运行、消防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
4、从业人员特别是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对消防安全知识的掌握情况;
5、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职责落实情况;
6、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7、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落实情况;
8、生产经营储存场所是否违规住人情况;
9、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情况
(三)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至1月26日止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部署落实大检查工作。各有关部门、村(居)网格机构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增强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局出发,按照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及时开展节前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节前,至少开展1次由主要领导带队和有关部门参加的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各有关部门要及时部署开展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
(二)严查整治工作,确保隐患落实整改。对于在检查中发现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单位场所,要采取有效措施,完成整改。特别是安全出口不足、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欠缺、装修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场所要列为重点火灾隐患限期完成整改,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又未按要求整改的场所以及未经过审核验收的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上报市消防部门予以停业整顿,镇消防安全办公室要做好隐患整改的落实工作,敦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按时完成整改。
(三)加强宣传,提高意识。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和微博、微信等媒介,提醒社会单位和群众注意节日期间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家庭防火、自救逃生常识宣传,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三提示”、消防宣传“七进”活动,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四)汇总报送工作。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开展春节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于1月26日上午10点前上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乡镇春节前消防安全检查方案4
冬春季节历来是我市火灾高发多发期,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娄底市、涟源市主要领导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衡阳“1.8”、怀化“1.11”事故教训,扎实推进我镇消防安全百日大会战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做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针对高风险、高频次、高敏感火灾,聚焦重要场所、薄弱区域和新兴领域,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压降“小火亡人”,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持续保障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
三、整治重点
(一)强化监管,切实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
1.医院、养老院整治。民政、卫健、住建、消防救援等部门联合开展“四个一”工作:立即组织对全镇医院、养老院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一次集中警示约谈,通报火灾情况,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加强防范措施。立即组织医院、养老院对照《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开展一次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重点自查用火用电、锁闭安全出口,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房、占用堵塞锁闭疏散通道等问题。立即组织开展一轮部门联合检查,重点检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掌握消防安全状况,建立隐患问题、整改责任“两个清单”,督促及时整改。春节前,重点排查医养结合场所,摸清底数,重拳治理。依法组织查处一批消防违法行为。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管辖权限由农村住建办、城市规划建设站、消防救援或公安派出所依法查处;对非法经营的医院、养老院等机构,由卫健办、民政所、农村住建办、城市规划建设站等相关部门依法取缔;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由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特别危险、不托底的场所,要采取断然措施督促整改,确有困难的,要提请政府牵头协调解决。(牵头部门:卫健办、民政所、农村住建办、城市规划建设站)
2.高层建筑整治。消防救援机构全面宣贯《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确保辖区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知晓、掌握规定内容,并按照规定要求加强自主管理;由派出所、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消防队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辖区高层建筑火灾隐患开展排查,突出改变性质、结构、场所使用及消防水源、防火封堵、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方面,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挂账整改、照单销号;针对整改困难或久拖不改的`隐患,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提请涟源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综合治理,确保风险隐患消除。(牵头部门: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派出所、城建规划建设站、农村住建办)
3.“沉浸式”体验场所整治。仔细对照《密室逃脱类场所火灾风险指南(试行)》和《密室逃脱类场所火灾风险检查指引(试行)》,开展密室逃脱场所、剧本杀游戏场所、VR游戏室、电竞酒店、私人影院等“沉浸式”体验场所火灾风险隐患排查,严查用火用电、易燃可燃装修装饰、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等方面突出问题;加强场景中应急提示音频、视频强制切入技术的应用,帮助顾客紧急情况及时脱离情境;指导单位强化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管理,规范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严格按规范选用装修装饰材料,避免房间嵌套和狭小空间的存在,确保门禁系统、密码锁“一键解锁”功能有效。(牵头部门: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
4.厂房、物流仓储场所整治。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派出所、住建、交通运输、邮政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排查整治违规混存货物、违规用火动焊、违规装卸操作、违规留宿人员等突出问题,合理考量防火分区设置,强化消防用水保障措施,确保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及时有效处置险情。(牵头部门: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交通运输部门)
5.石油化工企业整治。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部门持续开展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风险专项督导核查,对前期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开展“回头看”;督促企业针对冬春季特点制定严密安全防范措施,加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消防装备设施配备和企业消防力量建设,提升消防安全应急处置能力。(牵头部门: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
6.重大火灾隐患整治。针对尚未整改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特别是市级交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开展集中攻坚行动,确保按期整改销案;对未能按期整改的,要加大督办力度,采取媒体曝光、信用公示、临时查封、强制措施等手段,确保整改质效。(牵头部门: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
7.其它重点人员密集场所整治。教育、文旅、卫健等部门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加大对本行业系统内下属和管理的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商市场、酒店、等级旅游景区、文化娱乐场所、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督促单位开展自查排查,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火灾防控能力。(牵头部门: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提高站位,切实推动做好敏感场所消防安全工作
1.易地扶贫安置点整治。乡村振兴办、住建、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协同开展易地扶贫安置点火灾隐患整改“回头看”,采取技术指导方式,集中整治消防车通道、消防设施、安全疏散、用火用电、日常管理等方面突出问题,做到问题见底、隐患清零。(牵头部门: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
2.涉疫场所整治。卫健、工商等部门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对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疫苗接种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等涉疫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检查,重点纠治电器使用、供氧供气、压力容器等方面突出问题,严格电源火源管理,及时清理可燃物品;对因防疫需要临时关闭的安全出口,督促单位落实专人看守,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组织人员疏散。(牵头部门:卫健办)
3.文博单位整治。文旅部门对博盛生态园、卢天放纪念馆开展一轮消防安全检查督导,指导开展自查自改,重点整治用火用电用油、施工改造、违章搭建、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值班值守等方面风险隐患;督促单位冬防期间开展一次电气线路检测和消防设施维护,结合文物修缮、设施改造,同步更新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等物防技防设备,建强专兼职消防力量,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牵头部门:文旅部门)
(三)夯实基础,切实稳控“小火亡人”火灾事故
1.强化老旧场所和小单位小场所检查整治。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加强对“城中村”、老旧小区等老旧场所以及九小场所等小单位小场所的排查整治,重点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外墙门窗安装铁栅栏、违规住人、不安全用火用电、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发动公安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志愿者等力量,每月开展上门入户提醒,帮助群众排查整改火灾隐患,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做到“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对各村(社区)人员住宿、工作、培训等超过10人的自建房依法办理证照情况进行核查,并纳入行业重点管控范围。(牵头部门:派出所、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
2.“多合一”场所整治。发动“多合一”场所的产权方或管理方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重点整治在门店内违规设置居住场所或违规住人、住宿部分与其他部分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疏散逃生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未配备必要消防器材设施、不安全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牵头部门:派出所)
3.安全取暖领域整治。以农村集市、小型销售门店为重点,组织工商、消防等部门加大假冒伪劣电取暖器具查处力度;积极采取“以旧换新”等措施,引导群众逐步淘汰不安全电取暖器具,并积极推广阻燃剂、阻火毯、独立式感烟探测火灾报警器等物防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对医疗卫生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商场市场、学校等单位场所违规使用电取暖器进行排查整治;组织村(居)委会干部、网格员等基层力量,以独居老人居住场所为重点,逐门逐户开展安全取暖警示性排查,指导整改不安全取暖行为和隐患。(牵头部门:工商所、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
四、工作步骤及措施
(一)部署发动(20XX年1月20日前)。镇属各部门、各村(社区)广泛动员部署。重点落实“四个一次”,即:组织一次风险研判,结合本地冬季特点,分析近年来事故易发多发领域、薄弱环节,研究提出改进意见,形成风险研判报告;召开一次动员部署会,对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进行一次部门会商,组织重点行业部门专题会商,推动加强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健全联合检查、协同治理机制。开展一次见面提醒,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火灾高风险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提醒谈话,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二)组织实施(20XX年1月20日至20XX年3月25日)。各行业部门对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加强检查督导,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责任措施落实。重点强化“四项管理”,即:强化政府消防安全管理。镇党委政府是整治工作的第一主体,要确保本辖区特别是村(社区)消防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强化日常消防监督管理,镇消防队、公安派出所要依法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强化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安全融入本行业系统业务工作,提高行业火灾防控能力和水平。强化部门常态联合执法管理,要按照消防安全百日大会战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要求,建立完善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三)总结验收(20XX年3月26日至3月31日)。镇消安委办公室组织检查验收,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并将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验收情况纳入消防安全百日大会战扣分内容,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行业部门要动态调度部署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
(二)强化工作统筹。各村(社区)、行业部门要将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整体工作通盘考虑,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确保工作取得实效。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协作配合。
(三)强化监督执法。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突出精准执法,对高风险领域和单位场所要实现全覆盖。要抓住单位主要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核查落实消防安全法定职责情况。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要依法采取查封、罚款、拘留、关停等手段;对整改不力、屡禁不止的,要纳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要推动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督导检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组织对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明查暗访,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镇属及驻桥各单位,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请各村(社区)、各部门从本月起至工作结束,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至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乡镇春节前消防安全检查方案5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区、县委和办事处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意见和精神,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切实改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遏制火灾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社区实际,特制定本社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一、主要任务与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的思想意识,进一步推进和巩固消防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消防监督管理机制,坚持集中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彻底掌握火灾隐患增减情况,解决火灾隐患整改不力等突出问题,有效预防火灾隐患事故,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减轻火灾危害。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确保社区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努力营造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
二、排查整治重点
排查社区人多密集场所、娱乐场所,各小区院落的火灾隐患。对排出的火灾隐患进行登记,并加以限期整改。
三、工作步骤
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时间为20XX年1月15日至2月2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阶段(1月15日至1月20日)
组织开展以社区人多密集场所、娱乐场所,各小区院落的火灾隐患逐一进行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必须登记在册,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人并限期整改,将整改情况汇总上报。
(二)核查阶段(1月21日至1月30日)
居委会火灾隐患排查行动领导小组对上报的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进行核查,依法责令其整改。重大火灾隐患要报请办事处人民政府挂牌督办。
(三)验收阶段(2月1日至2月20日)
核查阶段结束后,办事处将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的情况进行验收,并迎接办事处检查验收。
四、工作措施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组建义务消防队,制定防火公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村寨配置的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2、违反规定堆藏易燃、易爆、可燃材料、使用、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用火用电不规范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3、未按规定开辟防火线、设置消防供水设施,配备消防器材的,应当报请办事处政府协调解决。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居委会已经引起高度重视,并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将其作为日常工作来抓。
2、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针对消防工作点多面大,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紧密防治才能够有效控制。社区居委会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充分利用居委会的黑板报和宣传栏、召开会议等形式对广大社区群众及学生进行宣传,认真贯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法律法规及各级党委、政府召开的各种消防安全会议精神,开展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不留死角,使广大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得到增强。
乡镇春节前消防安全检查方案6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维护我镇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局面,结合实际,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从20XX年1月22日到2月3日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大检查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进一步促进各村(居)、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全镇人民群众增强安全生产意识。立足于除隐患、防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机制,不断强化监管,有效提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1月22日至1月25日)。组织各村(居)、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调查,按照生产方式、经营范围对各相关单位或实体进行摸底,登记单位或实体名称、生产方式、经营范围、安全措施等信息,并建立调查台帐。
(二)实地检查阶段(1月26日至1月29日)。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全镇各有关企业、实体进行实地检查,重点察看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对存在问题进行详细登记并要求停业整改。
(三)落实整改阶段(1月30日至2月3日)。各存在问题的企业或实体必须按照要求停业整改,并将整改进度采取日报制报告给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求整改落实到位。
三、检查内容
1、镇域范围内烟花爆竹、液化气等危险品的运输、贮存、销售、使用等环节的安全措施情况。
2、镇域范围内农民建房、建筑维修、河道采砂、水利维修加固工程等安全作业情况。
3、镇域范围内主要通道、村道及交通节点等交通安全运输条件情况。
4、镇域范围内商店、超市、学校、卫生院(所)、群众聚餐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情况。
5、镇域范围内农业生产、森林防火、生活用火、电路老化等易引起消防全安事故的防患情况。
6、镇域范围内其他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我镇成立了由詹敏同志为组长,张星、袁小华、刘小明、刘啸、黄霞、程小松、杨为华、刘新保、乐建军、戴鸿星、彭凯、潘鹏等同志为副组长,熊冲、杨伟(大)、涂金勇、杨伟(小)、付文清、雷求斌、黄世平、龚家辉、刘松平、陈俊、陈辉庭及各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长埠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分管业务及蹲点进行责任分工。同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小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程小松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日常工作。
(二)广泛宣传教育。各村、各单位要抢抓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之机,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宣传车、宣传栏等方式全方位宣传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知识及大检查的重要意义,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检查活动中来,提升群众防范意识,逐步形成群众自我监督管理机制。
(三)强化巡查监管。镇村两级要成立专门的巡查队伍,各巡查人员加大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有关企业和实体经济组织进行巡查,形成每月一小查,每季一大查机制,及时、科学、准确地发现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隐患要立即要求相关企业或实体经济组织停业并采取急救措施,及时向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四)认真落实整改。安全生产相关企业或各类实体经济组织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制定整改计划,做好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作条件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应该依法给予关闭取缔。对大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