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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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方案(通用11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项目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方案(通用11篇),希望对大家有……

项目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方案(通用11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项目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方案(通用11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项目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方案1

  当前,我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节点,特别是自2月24日起,我镇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届时,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外来办事群众等在内的大量人员将流动聚集,疫情发生和传播的风险将有所增加。为全面巩固我镇前期疫情防控工作成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和机关干部的生命健康,压紧压实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责任,现拟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镇建立健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同志为成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压实责任,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一旦出现疫情,能够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工作。

  二、科学研究,制定方案。

  镇结合本单位岗位职责,统筹考虑自身工作性质、办公特点、人员流动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人员管理

  1.职工管理

  (1)专人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与镇卫生院保持信息沟通,及时获得最新的防控方案、标准和要求,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负责人:责任部门:镇卫计办)

  (2)尽量减少外出。确需出行,应全程佩戴口罩,外出返回后及时洗手、保持个人卫生。(负责人:,责任部门:镇党政办)

  (3)对来自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实时开展健康监测和服务,严格实行为期14天的定点集中、单间隔离观察,一律不得外出;出现发热等呼吸道症状者,及时就近就医排查,根据要求到指定地点或医院隔离。对来自低风险和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及时申报相关信息,切实落实防控措施,做好日常监测。(负责人:,责任部门:镇卫计办)

  (4)建立每日健康报告制度。职工健康状况每日登记,落实因病缺岗追踪,杜绝带病上岗。每日上、下午组织测量体温。职工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应立即停止工作,联系120送至医院发热门诊。(负责人:,责任部门:镇卫计办)

  2.外来人员管理

  (1)在镇政府门口设置体温检测点和临时隔离点,配备口罩、手持体温测量仪、酒精、消毒液等设施。由党政办工作人员轮流执勤,工作人员戴一次性口罩、手套,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负责人:,责任部门:镇党政办)

  对镇为民服务大厅等办事人员较多的单位实行人流控制措施,在大厅门口摆放消毒液、酒精、湿纸巾等设施,群众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负责人:,责任部门:镇为民服务大厅)

  对来自低风险和中风险地区的人员,体温检测正常,要求其全程佩戴口罩,予以放行;发现发热等症状,要求其佩戴口罩在临时隔离点观察,立即上报;对来自五汉(湖北)及其他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求其佩戴口罩在临时隔离点观察,立即登记并上报,严格实行为期14天的定点集中、单间隔离观察,一律不得外出。

  (2)在镇政府楼下合适场所设置带有专用标识的有盖垃圾桶,收集戴过的口罩及使用过的纸巾。专用垃圾桶每天清理前用含有效氯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浇洒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袋口和其他垃圾一并清运处理。

  (二)就餐管理。

  镇政府就餐实行错峰就餐,也可自备饭盒在食堂领取食物后返回各自区域就餐,减少人员接触。要求食堂工作人员落实防控措施,每天对食堂进行消毒。(负责人:,责任部门:镇党政办)

  三、办公管理(负责人:,责任部门:镇党政办)

  (一)提倡网上预约、网上业务办理和无纸化办公。窗口工作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人员之间距离不少于1米。

  (二)尽量减少集中办公、开会等聚集性活动,可以采用网上办公、工作指示板等形式。如需开会,人数不超过30人,人员之间隔两个位置坐开,并佩戴口罩参会。

  四、通风消毒等卫生管理(负责人:,责任部门:镇城管执法中队)

  (一)办公室每日通风3次以上,每次不少于30分钟。

  (二)保持办公场所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洗手间保持清洁干爽,配备洗手液、快速手消毒剂、擦手纸等设施,保证水龙头等设施正常使用;无人使用时开窗通风,每天4次对室内地面、墙面、蹲坑、小便池、马桶等采用10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液进行空间喷洒和表面擦拭消毒。

  (三)每日2次对桌椅、台面、地面等可使用5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液进行表面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再以清水抹布擦拭干净。对复印机、传真机、办公电话、电脑等精密贵重物品,可使用消毒湿巾或75%酒精擦拭。

  (四)对座机、电脑键盘、鼠标、电梯间及按钮、楼梯扶手、门把手等人员接触频繁的公共物品增加消毒次数,每日不少于6次。

  (五)当发现肉眼可见少量污染物时,应立即用有效氯为10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液喷洒至湿润作用30分钟后予以清除,再以清水抹布和清水拖布进行擦抹和拖洗。若有呕吐物、痰迹等较多污染物时,立即用可吸水材料(纱布等)沾取5000-100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液覆盖包裹后移除,再以5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擦拭消毒一次。五、健康教育

  五、健康教育(负责人:,责任部门:镇卫计办)

  (一)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

  (二)宣传“戴口罩、勤洗手、勤换衣物”等健康生活方式,减少前往超市、菜市场等人群密集场所。

  (三)倡导职工居家时开展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四)关注“疾控”微信公众号,及时获取疾病防控知识。

  项目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方案2

  为指导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做到稳步有序复工复产,根据《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疫情防控组织领导

  1.成立疫情防控机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项目部要成立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建立内部疫情防控体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

  2.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企业要将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项目、班组、岗位和个人,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生活保障、治安保卫等工作。配备专人负责体温检测、通风消毒、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宣传教育等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情况的收集和报送工作。

  二、加强员工管理和健康监测

  1.有序组织员工返岗。提前调度掌握返岗员工健康情况,对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员工,合理组织分批次返岗。对返岗员工能够集中运送的,鼓励采取专车或包车等方式运送并做好防护。

  2.严格返岗员工管理。建立员工健康台账,设立可疑症状报告电话,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时,要及时如实报告。

  3.做好日常体温检测。每天在员工上下班时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指定专人每天汇总员工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三、工作场所疫情防控和管理

  1.实施封闭式管理。对建筑施工项目严格实施全封闭式管理,实行进出场登记和体温检测,24小时设岗。生活区远离工地的工程项目,鼓励专车接送员工。

  2.减少人员聚集。控制活动单元人数,分散开展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优化工序衔接,控制施工现场不同作业队伍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

  3.优化施工工艺。应当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施工设备、试验器具等应当由专人使用,原则上“一人一机”,轮流使用的,要做好消毒处理。

  四、公共区域疫情防控和管理

  1.会议管理。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尽量缩短会议时间。提倡采用视频、电话等线上会议。必须集中召开的会议,参会人员需做好个人防护。

  2.就餐管理。员工食堂应当设置洗手设施和配备消毒用品,供就餐人员洗手消毒。做好炊具餐具消毒工作,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采取分餐、错峰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用餐时避免面对面就坐,不与他人交谈。

  3.宿舍管理。员工宿舍应当严控入住人数,设置可开启窗户,定时通风,对通风不畅的宿舍应当安装排风扇等机械通风设备。盥洗室配设洗手池和消毒用品,定时清洁。

  4.清洁消毒。安排专人对办公区域、会议场所、生活设施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和相关物品定时消毒,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频繁接触部位应当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5.做好医务服务。设立医务室的企业级项目部要调配必要的药物和防护物资,配合疾控部门规范开展隔离观察和追踪管理。未设立医务室的企业要与就近医疗机构建立联系,确保员工及时得到救治或医疗服务。关心关爱员工心理健康,及时疏解员工心理压力。

  6.垃圾收集处理。在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加强垃圾箱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

  项目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方案3

  为指导企业科学有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企业防控能力,有效防范疫情在企业发生、扩散,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企业生产秩序,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机制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企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成立工作专班,负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

  (二)制定防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内容,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

  (三)健全信息报告和联络员制度。要建立与辖区街道(乡镇)、卫生健康等部门的信息通报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建立疫情信息报告制度,明确流程和责任人。

  二、严密排查

  (一)分类返岗。企业要做好员工健康状况排查登记,确认员工健康后方可返岗。目前仍在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暂不返岗;对有其他疫情较重地区旅居史、曾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14天;对省内其他各市返回的无流行病学史、无相关症状的员工,确因生产需要返岗的,可按照“厂区内上班,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的方式返岗。

  (二)建立台账。实行返岗职工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全面掌握职工返岗前14天内的行动轨迹(地点具体到门牌号,时间具体到某日某时)、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患者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返程交通工具及行程等情况。要与返岗职工签订诚信承诺书,并每日开展健康监测。

  (三)设置临时隔离点。依托医务室或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保障,在企业医务室、集体宿舍等区域按照要求设置临时隔离室。不具备设置隔离场所条件的企业,根据县(区)和园区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按要求向所在园区和街道(乡镇)报备。

  三、做好防护

  四、开展监测

  (一)落实门岗体温监测登记制度。企业要每日开展两次体温检查,多渠道及时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在厂区、园区大门及集体宿舍区等地建立体温检测点,加强门卫管理,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实行严格检查,做好信息登记,一旦发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者,要求其暂停上岗,并及时就医。

  (二)落实员工健康监测报告制度。做好员工日常缺勤登记,及时了解缺勤原因。有通勤车的企业,应配专人在员工上车前进行体温测量,发现异常,按应急处置流程及时处置。

  五、处置疫情

  企业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处置突发情况。

  (一)疫情处置程序。发现发热、咳嗽、胸闷、气促等可疑症状者,要第一时间报告辖区卫生健康部门及主管部门,并采取隔离等措施。

  (二)密切接触者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密切接触者采取暂时隔离管理措施,并做好思想安抚工作。

  (三)终末消毒。疫情发生后,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中的《特定场所消毒技术方案(第二版)》,做好病例生产生活等疫点的终末消毒。

  (四)暂停生产经营。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发展趋势,由辖区政府决定。必要时采取临时停止生产经营措施。

  六、开展宣传

  (一)广泛宣传。收集有关防疫知识、宣传片和宣传视频,通过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开展宣传。

  (二)技术培训。加强体温检测、消杀等相关工作人员操作技能培训。

  (三)健康教育。普及新冠肺炎预防知识,让每一个员工都知晓新冠肺炎预防知识,教育引导员工注意个人卫生。每日佩戴口罩,与人交流保持1米以上距离。一旦出现任何身体不适及时告知管理人员,及时就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隔离治疗和调查。

  项目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方案4

  一、工作目标

  依照省《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通过大力整治,推动全县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生产、生产条件进一步改善,杜绝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府办分管副主任、安监局和经贸局局长为副组长,安监局、经贸局、交通局、海洋与渔业局、消防大队、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局。

  三、整治对象和重点

  整治对象是全县范围内的船舶修造企业,包括运输船、砂船、渔船等船舶的建造、修理企业。

  整治重点是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企业安全设施、装置的技术水平和员工素质,抓好用电、用气以及生产现场等安全管理。

  四、整治内容

  1、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安全发展、健康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有关乡镇与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与船台负责人以及船台与工段、工段与班组直至操作工人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落实好出租船台的安全管理相关责任。各企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个船台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加大安全投入。按照省《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规定,督促企业科学规划生产场所,加大安全投入,提高用电、电气、起重等设备的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定期检测检验各类特种设备,定点、定置存放各类设备和物资;加大劳动保护投入,不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3、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加强现场作业管理,特别是加强高处作业、明火作业、焊割作业、涂装作业、船舱及封闭舱作业、高温作业、起吊作业和合拢作业及船舶下水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规范职工操作行为,杜绝“三违”作业现象,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4、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船台的主要负责人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经过培训,接受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督促企业对所有从业人员特别是新上岗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以及工人转岗,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5、加强外来施工队伍管理。督促船舶修造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船厂与船东、船厂与外来施工(作业)单位之间的安全生产职责,依法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确保外来施工队伍生产安全。

  五、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各有关乡镇、有关单位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船舶修造行业的安全现状,使全县上下充分认识到船舶修造行业严峻的安全形势和继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

  (二)集中整治阶段。各乡镇、各有关单位督促企业对照省《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规定,逐项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整治要求,明确整治时间,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整改落实并进行记录。对完成整改的企业,由市安委办牵头,按照省安委办的统一安排,组织专家对船舶修造企业进行综合安全评估。

  (三)检查验收阶段。月上旬,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将企业完成整改及安全评估的情况报县安委办。县安委办根据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船舶整治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完善提高阶段。各乡镇、各有关单位针对检查验收时发现的问题,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以完善,切实提高船舶修造行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船舶修造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制定船舶修造企业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在3月底前将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报送县安委办。

  (二)明确分工。县经贸局负责对船舶修造行业生产秩序整治,牵头把关船舶修造企业及项目的准入条件。县经贸局和安监局共同做好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县安监局同时负责船舶修造企业的综合安全监督管理。港航管理部门负责运输船舶修造企业的质量监督管理。海洋渔业管理部门负责渔船修造企业的质量监督管理。公安消防部门负责船舶修造企业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各司其职。

  (三)狠抓落实。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对船舶修造行业的安全监管力度,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对每一家船舶修造企业隐患的整改,都要有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共同做好船舶修造行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四)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有关乡镇、单位要及时、全面地进行总结。同时,要通过总结典型、推广经验、评比检查等方式,确保整治工作进一步深化。

  项目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方案5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3、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属生产、生活区域新冠疫情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二、应急工作基本原则

  本预案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人为本,善待生命”的原则,以疫情的预测、预防为重点,以对防控疫情、保障生产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公司内不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安全有序的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三、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危险源辨识

  (1)职工放假、出差途中前往或途径疫区被感染。

  (2)职工放假、出差途中通过接触被感染人员导致被感染。

  (3)外来人员带来传染病源。

  2、新型冠状病毒特性

  (1)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特性为一种新型冠状病毒(β属)。

  (2)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划分,本次新冠病毒为乙类疫情,按最高管理等级甲类管理。

  (3)临床表现主要为发热,乏力,呼吸道症状以干咳为主,并逐渐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

  (4)预后情况:绝大多数病患预后情况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病情危重者以老弱为主。

  3、突发疫情事件可能发生的区域、地点:公司内生产、办公、生活区域。

  四、事件分级

  1、重大事件:进入过公司人员或公司内部人员被确诊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2、一般事件:与病患者有接触史的人员隔离期未满14天进入公司内,或公司内人员出现相关症状(未确诊)。

  五、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1、应急指挥机构

  (1)应急指挥部

  成立“新冠疫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生产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各分管副总担任。应急指挥部职责如下:

  a、高度重视疫情的危害性,密切关注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及时研判并做好生产经营活动决策部署。

  b、审批应急工作小组应对和处置方案,确保资源保障。

  c、关注所在单位员工及家庭疫情情况,对有关困难员工采取救助措施。

  d、做好节后复工部署,摸排清楚员工节日期间涉及紧密接触的隔离安排,避免内部传染。

  (2)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在公司疫情指挥部下设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负责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组长由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担任,下设应急统筹、应急资源保障、应急协调管理三个单元,成员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担任。

  2、工作职责:

  a、密切关注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建立逐级汇报机制;

  b、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制定具体应对和处置方案;

  c、摸清所在部门、车间员工及家庭疫情情况,实行一事一报机制;

  d、根据疫情形势变化,提出节后复工建议方案;

  e、收集出入疫区人员、出现流感症状人员信息并每日向领导小组汇报;

  f、督促全面开展生产、办公、住宿等场所的消毒工作;

  g、为员工配发有效的防护口罩,宣传正确的.病毒预防措施;

  h、每日对所有员工监测一次体温并做好记录,直至疫情全面被消灭。

  2、各部门、车间职责

  (1)复工前做好本部门、车间员工情况摸底工作,着重了解员工节假日出行情况,有无病患接触史,有无疫情相关症状,并及时向安全生产办公室报备。

  (2)复工后做好本部门、车间员工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员工遵守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和措施。

  (3)出现紧急情况立即上报,并做好现场管控。

  (4)控制不必要的外来人员进出,若有必要,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3、生产保障部

  (1)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公司正常生产的必要物资供应。

  (2)负责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劳保用品、消毒药水等必要物资的采购。

  (3)做好水电气供给保障工作。

  4、综合管理部

  (1)督促安保人员做好外来人员管控工作,及时发现疫情的苗头。

  (2)督促保洁人员同时做好卫生清扫和消毒杀菌工作。

  (3)负责后勤保障,对需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4)食堂采买要避开病毒源,保证食品的安全性。

  (5)负责对住宿部区域的员工进行监督检查。

  (6)安排专人负责公司门口的监测设备如红外线温度仪等的监控记录。

  (7)准备应急时的车辆调用、确保及时有效出车。

  5、其他部门职责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应急指挥部命令,做好应急配合工作。

  6、全体员工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公司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2)及时如实上报个人疫情接触信息和身体异常情况。

  (3)发现身边人员有异常情况应立即主动上报。

  六、预防与预警

  1、预防

  (1)按各部门员工摸底了解情况,安排有疫区或患者接触史的进行隔离14天,无异常后复岗。

  (2)在公司门岗安排人员对所有进入公司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记录。

  (3)员工在国家相关部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前必须按公司要求每天佩戴口罩,口罩由公司发放每天两个。

  (4)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尤其要防备疫情发生地区和可能感染的人员进入厂区,必要进入时使用测温枪进行体温监测无异常登记后佩戴口罩进入,进入后全程必须有人陪同。

  (5)加强卫生清扫和消毒杀菌工作,一般场所每日消杀一次,人员密集场所每日消杀两次,口罩回收桶每日消杀三次。

  (6)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注意饮食卫生,适量运动、注意休息。

  (7)办公住宿场所应经常通风换气,保持生活、工作场所干净。

  (8)勤洗手、勤晒衣服和被褥。

  (9)取消一切娱乐性活动,尽量避免前往空气流通不畅、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

  (10)安全生产办公室和综合管理部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的宣传,使广大员工能及时了解预防知识。

  2、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

  (1)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后,疑似病例所在部门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各部门每天定时向安全生产办公室汇报本部门疫情情况(是否有发热病人或疫情接触情况),如有则按处置流程处置。

  (2)公司领导根据疑似病例、是否有发热病人或疫情接触情况综合分析判断,向应急指挥部汇报,发布预警通报,通知各部门作好应急准备。

  (3)发生传染病或疑似病例后,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在上级防疫部门专家的指导下对疑似病人及时进行甄别、抢救和转运,并予以有效隔离,同时向上级疾病控制部门进行报告,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统一专人专车转运至定点治疗医院进行进一步确诊、医学观察及治疗处理。

  (4)制作表格分发到各部门,组织人员对各部门人员的体温进行监测,发现疑似病例及时采取措施。

  (5)安全生产办公室和综合管理部及时将疑似病人医学观察及治疗处理情况向应急指挥部领导报告。

  (6)综合管理部督促安保人员对外来人员及时进行摸底排查,尽早发现疫情的苗头,及时向应急指挥部领导报告,同时做好厂区的卫生监督工作。

  3、预警结束

  疑似病人经医学观察诊断为非新冠疫情,或疑似病人经治疗处理后确认康复,厂区及住宿部经过14天后无新的病例出现。应急指挥部根据情况,综合分析判断后发布预警结束通报。

  七、信息报告

  1、本公司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

  2、当员工发现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时,应立即报告部门主任。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症状、人员数量等。

  3、部门主任接报告后,立即报告安全生产办公室和公司相关领导。

  4、确认异常情况属实后由公司领导指定窗口向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地方卫生部门报告。

  5、突发事件发生后,以上所有流程报告间隔每级不得超过1小时。

  6、外部机构的联系方式。

  (1)急救电话:120报警电话:110

  (2)兰州市疾控中心:xxxxxxxxxxxxx

  八、应急响应

  1、响应分级

  (1)发生一般事件,由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组长为负责人。

  (2)发生重大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为负责人。立即命令启动应急响应,立即向疾控中心及政府相关部门汇报并配合相关工作。

  2、响应程序

  (1)应急救援日常管理办公室接到发现突发事件报告,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判断应急响级别。

  (2)二级响应:马上到现场确定情况,情况属实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马上确定病患是否已经送至医院就医,通知综合管理部对密切接触病患的人员进行隔离,在宿舍设置隔离室,并联动其他各部门,密切关注事件的发展趋势,做好公司日常生产工作,并根据事态的发展确定是否启动应一级响应。

  (3)一级响应:立即向疾控中心及政府相关部门汇报并配合相关工作,后续工作由政府指挥安排。

  3、应急处置要点

  (1)参加处置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手套,有条件的应该佩戴防护面具或护目镜

  (2)发现人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并离开患者生活、工作的房间或办公室等场所。在现场附近把守,防止人员进出,等待公司应急组织其他人员的到来。

  (3)发现人和其他人员不得接触患者碰触或使用的一切物品。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或不明原因疾病人员当天活动的室内场所及接触过的物品、食物等,经应急指挥部同意行政事务中心通知安健环部先行隔离,为医疗机构人员调查取证保存原始材料。未经应急指挥部同意,不得解除隔离。

  (4)考虑发现人有被传染的可能,在公司应急组织机构人员到达后,发现人简要汇报相关情况,并根据应急指挥部安排,执行预防传染他人的隔离措施。

  (5)应急处置过程中,其他人员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不得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入患者发病地点,以防传染。

  (6)发现疫情部门应做好人员情绪稳定工作,同时做好生产人员安排,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

  (7)处置人员带好防护用具,做好自我保护工作,对所发现的疑似病人,按有关规定及时与上级有关部门进行联系或在专家的指导下进行诊断、治疗和转运。转运时要用医疗机构的专车将病人转送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将发病情况,诊断或疑似诊断(病历)向收治医院详细介绍,帮助收治医院在最短时间内明确诊断,及时治疗。

  (8)综合管理部根据专业医疗机构意见,安排人员选择合适的药品,对发生确诊或可疑病人的疫区、空间、交通工具、病人接触过的物品、呕吐物、排泄物,进行有效消毒;对不宜使用化学消杀药品消毒的物品,采取其它有效的消杀方法;对价值不大的污染物,采用在指定地点彻底焚烧,深度掩埋(2米以下),防止二次传播。联系地方疾病控制中心等相关防疫部门对感染区域及公司其他部门进行消毒。

  (9)行政事务中心配合上级防疫部门调查、登记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史;对密切接触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根据情况采取集中隔离或者分散隔离的方法进行医学观察。

  (10)综合管理部对需观察隔离的员工在宿舍设置专门的隔离房间,负责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配给。综合管理部食堂采买要避开病毒源,保证食品的安全性。

  (11)布置安排好人力,做好公司各出入口及隔离观察区的警戒工作,隔离区处设置明显警戒标志。

  4、其他处置措施

  (1)各级领导要充分考虑疫情防控期间可能带来的人手紧缺问题,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保证公司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各级健康人员要在不被传染的情况下坚守本职岗位,使生产、生活正常进行。

  (2)禁止非本单位人员乘坐本公司车辆,随时对公司属车辆进行消毒。根据需要派出专用车辆参加救援工作。

  (3)公司工会及各部门分工会应抽调人力做好患者亲友的接待、安抚工作。

  (4)各部门接到应急反应的通知后,应按各自的职责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理。按照规定表格内容对所属人员的体温等进行监测,及时发现疑似病例,及时上报。组织排查与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或不明原因疾病人员有过接触的人员,并告知当事人暂时不要与其他人员接触,并自行限制活动范围。

  (5)当疫情暴发,虽采取措施但不能有效控制时,为保证生产有序进行,对部分健康的运行、检修和管理岗位人员进行集中居住,统一食宿,减少外界接触,以保障上述人员不被感染。

  5、应急结束

  在本公司所辖区域,应隔离时间段内,已隔离病员均得到有效治疗,患者生活、工作场所已消毒;且14天内未发生新增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时,由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由总指挥或总指挥授权宣布情急情况结束。

  九、后期处置

  1、“突发情况”处置结束后,按照把事故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的原则,及时做好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2、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各部门对应急救援过程和应急救援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将总结评估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十、应急保障

  1、应急队伍

  应急队伍由甘肃安全谷应急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综合应急编组构成,紧急情况时各编组积极履行自身职责,以及公司指挥领导的其他命令。

  2、应急物资与装备

  安全生产办公室和生产保障部组织储备适量的应急防护设施,如防护手套、口罩、消毒液、红外线温度仪等。综合管理部安排小车两辆,应急期间优先保障应急需要。

  3、通信与信息

  公司通讯联络通过固定电话、手机方式进行。

  4、经费

  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负责保障本预案所需应急专项经费,财务部负责此经费的统一管理,保障专款专用,在应急状态下确保及时到位。

  项目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方案6

  为科学、规范、有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结合我镇实情,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镇行政区域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健全机制医疗卫生机构应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疫情的发生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把突发疫情应急工作与公共卫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和完善应急机制,为应对突发疫情提供保障。

  2.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突发疫情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疫情和可能发生的疫情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3.统一领导,联防联控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政府应对突发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联防联控,规范部署,积极处置,步调协调,行动有效,切实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蔓延。

  4.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充分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5.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不断提高疫情防范意识,健全全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设备及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新型冠状病毒风险评估,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状况及时分析、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6.加强宣传,社会参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等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三、领导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有:防控指挥、疫情报告组、疫情处置组、宣传组及后勤保障组。

  1.防控指挥

  负责应急工作的协调、指挥和报告工作;

  收集汇总各防控处置组的调查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报告,包括镇内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动态、趋势、防控措施、防控效果评估、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阶段工作建议等;

  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的业务指导、防控知识及医疗业务知识培训等工作;

  统筹安排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密切接触都标本的采集,环境和物品的卫生学处理,实验室检测及包装运输送样工作。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发生态势判断及对突发事件进行决策,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各防控组成员,部署防控处置工作。

  2.疫情报告组

  负责掌管报告和审核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防控指挥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县卫健局等上级部门报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信息动态。

  3.疫情处置组

  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对疫点或疫区进行随时和终末消毒处理,对医疗机构消毒技术检查及培训各村卫生室消毒处理,控制疫情进一步蔓延。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危害评估等工作;

  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负责及时提出需要储备的药品、消杀用品等应急物资品目;

  对不配合接受隔离治疗的患者,必要时由我镇派出所依法协助采取强制措施。

  4.维稳宣传组

  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指导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及相关部门做好疫情的信息发布、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

  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及防控技术支持;

  协助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镇卫生院开展病例及密切接触者的追踪、排查及宣教工作,消除公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以利于疫情的控制。

  5.后勤保障组

  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控制所需设施、设备、药品、检验试剂、现场工作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调运工作,保障运输车辆的正常运行,以满足疫情处置需要;

  根据各工作组提出的资金需求及时向财政部门申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联防联控,做好相关舆情引导,提高公众预防意识和预防能力。各村民委、镇直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疫情防控,细分任务、排好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将防控工作一项一项抓好落实。严格值班值守及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确保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各村民委、镇直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意识,全面做实做细各项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层层压实责任,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确保出现疫情及时响应处置。

  (三)狠抓业务培训。镇卫生院要加强对医护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医护人员对病例的识别能力和救治水平,并加强有关物资储备,严格做好医院院感以及个人防护,保障医疗安全。

  (四)加强舆论引导。科学宣传疫情防护知识,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对造谣传谣、引发社会恐慌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五、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项目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方案7

  按照xx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结合现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严峻形势,为进一步科学做好辖内防控工作,切实将防控工作做实做细做深做好,尽最大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拟对2月x日后复工复产企业实行备案制度。该备案制度参照市、区有关文件实施,复工复产企业必须做到“五个到位”(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宣传教育到位)及“9个一”(一报健康状况、一测体温、一戴口罩、一设隔离留观室、一致电、一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一次健康教育、一强化人文关怀、一保安全生产)。具体内容如下:

  一、成立xx镇企业复工复产备案工作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镇经济办、镇市场监管所、镇安监中队、镇综合执法、镇建设办、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来中心、镇自来水公司。

  xx镇企业复工复产备案工作组(下称“复工备案组”)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办,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专责人员,视情况需要安排驻点。

  二、备案复工复产企业的三个原则

  (一)全力保障复工复产的企业。对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物流配送等行业)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要全力保障复工复产。

  (二)审慎核实复工复产的企业。对批发市场(不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影院、剧场等娱乐场所,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要审慎核实复工复产。

  (三)积极稳妥复工复产的企业。除前述两类企业外,对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要积极稳妥推进复工复产。

  三、申请复工企业的条件

  企业在复工复产时要严格落实本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检疫查验、健康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本行政区域范围内企业申请在2月9日24:00时后复工的,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复工复产:

  (一)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和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

  (二)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要做好员工排查登记,掌握复工复产每名员工健康状况、过去14天去向,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严重地区的员工建立台账,按规定对其采取健康管理等措施,14天观察无恙后方可上岗;对仍滞留在疫情严重地区的员工,要劝其暂缓返岗。

  (三)设施物资到位。企业要准备必需的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落实隔离场所。不具备自行设立隔离场所条件的企业,要按照市、区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向所在社区报备。

  (四)内部管理到位。企业要做好生产办公场地、员工居住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等工作,有条件的企业原则上要实施封闭管理和弹性工作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每日对所有进入的人员进行体温探测。鼓励实行错峰上下班,采取网上办公、视频会议、分散就餐等措施,降低人员流动和集聚风险。按照“9个一”要求,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制度。

  (五)宣传教育到位。企业要制定疫情防控知识培训计划,在生产办公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防控知识宣传专栏,大力普及相关防控知识,多渠道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四、报备材料及程序

  (一)申请复工复产的企业,提供以下材料:

  1.复工备案表(样式详见附件,一式三份)。

  2.疫情防控承诺书(样式详见附件,一式三份)。

  3.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样式详见附件,一式三份)。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一式三份。

  5.xx镇企业员工排查情况一览表

  (二)报备程序

  1.企业将备案资料报所在村(居),由驻村组长、村书记、村负责安全干部进行初审,对符合复工条件并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的企业在《企业复工备案表》(附件1)中出具意见,并每日汇总材料上报镇复工备案组办公室;对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以一次性告知补正;对不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不予提请备案。

  2.复工备案组办公室收到村(居)提交企业备案申请材料后,按照复工有关条件和要求迅速组织成员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复工条件并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的企业在《申请复工备案企业现场考查表》(附件4)中出具意见并将材料进行备案,对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以一次性告知补正;对不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不予备案。

  3.复工备案组现场核查后,由办公室主任向复工备案组组长汇报,经研究同意后,由复工备案组办公室通知村(居)和企业落实执行。

  五、需要注意事项

  申请复工企业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复工前做好员工防控培训。宣传卫生防病相关知识,教育员工搞好个人卫生,养成勤洗手等良好习惯,特别是班前、班后应洗手,提高员工预防疾病的意识。

  (2)做好企业员工登记台账。对湖北籍未返xx员工进行劝返,对复工员工的活动轨迹进行每日登记。倡议员工随时戴口罩、不随地吐痰、不随意外出,不开展群体性集聚活动。

  (3)要求企业员工必须上“康”系统填报个人信息。

  (4)必须配备隔离宿舍。对发烧员工及时安排就医,对发烧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

  (5)根据《xx市企事业等集体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文件,做好防控工作。

  项目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方案8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有力隔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防控工作部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安排及我市《关于延迟复工的通告》要求,现就我市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要求,扎实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疫情监测,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按照回来前有准备、回途中有秩序、回来后有制度等“三个有”要求,做到存量防扩散、增量防输入,确保企业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企业复工相关内容

  (一)复工时间节点

  全市行政区域内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疫情管控形势严峻的区镇,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可适当再延迟复工时间。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对春节期间连续生产,无新增返海人员,继续生产不会造成人员流动的企业,必须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经同意后,可以在维持原有生产规模且不新增加员工的基础上继续生产,同时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因特殊情况且已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需提前复工的企业,如涉及承担国家、省、市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企业,必须向市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南通市政府同意后方可复工。

  (二)企业复工标准

  企业在复工时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检疫查验和健康保护措施,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复工:

  1.机制建立到位。企业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建立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信息报告人,明晰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制定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疑似病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观察措施和送医治疗等预案。

  2.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要组织对每一名员工返海前两周内活动轨迹进行细致排查,认真填写《返岗员工行程登记表》(见附件1),签订《员工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2),凡来自或者有湖北、五汉、温州等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的员工及其密切接触者,一律不得来海。原则上,江苏省外员工不得回厂工作,如确需回厂工作的,经审核同意后,企业需安排实施不少于14天的隔离观察,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

  3.防控物资到位。企业要购置必需的防控物资,口罩、红外测温仪、消毒水、消毒洗手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必须有7天的使用量并动态保证;企业要落实隔离场所,设置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按照属地政府(管委会)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

  4.涉稳评估到位。企业要对职工住宿进行稳定风险评估,充分认清当前村、居实行封闭式管理背景下,职工难以进入村、居的实际,预先统筹安排职工住宿问题,严防发生员工来海后无地居住或与当地村居民发生冲突。凡稳评不通过的一律不得复工。

  5.内部管理到位。企业原则上要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入厂、入单位前体温检测,在入口处使用红外测温仪,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并按规定上报复工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企业要做好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复工前对工厂进行彻底消毒、复工后每天进行消毒;食堂禁止宰杀活畜禽,餐具实行消毒,注意食物安全卫生。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测量体温并保留检测记录。

  6.宣传教育到位。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制度,为员工准备防疫知识、宣传手册、宣传视频,在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开展宣传,并组织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员工个人疫情防控意识。

  (三)复工审核流程

  各区镇要按照“重要出口企业、上市公司、重点制造业企业和亩均效益高企业”优先的原则,稳步推进企业复工。对企业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生产物资全、订单量充足、设备检修到位、防护物资储备足、隔离区设置规范、本地员工占比大的企业给予优先安排复工。各区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指导服务,帮助企业完善复工方案,落实防疫措施,力促早日复工。

  2月10日前,企业复工按照《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工作的通知》(苏防疫企业防控函〔20xx〕2号)精神,逐级进行审批;2月10日后,拟在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业,要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须至少提前3日(自然日)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核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防控组要积极帮助企业完善复工手续,加快审批流程(见附件3)。规模以上企业由驻厂干部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提交《海门市企业复工申请表》(附件4-1)、《海门市企业复工责任状》(附件5)和《申请复工企业员工名单》(附件6);规模以下企业由属地政府(管委会)安排驻厂人员向属地政府(管委会)报备,提交《海门市企业复工申请表》(附件4-2)、《海门市企业复工责任状》(附件5)和《申请复工企业员工名单》(附件6)。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照“六个到位”复工标准,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人员排查的全面性、现场防控的可靠性、应急预案(范本见附件7)的可行性进行综合审查,对符合复工标准的企业,按规定流程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同意。

  (四)复工前期准备

  1.健全工作机制。拟在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业,须成立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实施检疫查验、健康防护、安全复工,制定本单位疫情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在响应期内常态化进行员工疫情防控、环境消毒、防疫宣传、物资准备等方面工作,确保企业疫情安全防控措施做到位。未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的`,不得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组长由企业负责人担任,下设员工回流统计组、每日诊断隔离组、厂区宿舍消毒组、疫情宣传教育组、防护用品保供组、食堂食品安全组等6个小组,明确专人任小组长,对防控工作不到位的,不得复工。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企业要依法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2.落实防控措施。企业应在拟复工前,按照指南和复工标准做好信息告知、组织动员、健康排查、物资准备、方案制定,组织员工提前开展连续性的防控监测防疫工作,建立日报制度并形成台账(见附件8),复工后每日向属地政府报告,没有变化的实行“零报告”。参与复工生产的员工需追溯满14天每日监测无异常,按照方案规定的程序申报复工。企业应及早研判生产和市场形势,合理安排复工日期。2月10日前除防疫、安全必须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厂区,外地员工不提前返厂待命。企业应加强员工管理,组织员工执行防疫措施,下班后员工居家封闭管理,减少聚集性活动,做到活动轨迹清晰可控。

  3.明确防控职责。按照属地管理、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属地政府(管委会)对本地企业疫情防控负总责,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严格实施企业和员工承诺制度,切实加强风险管控。各区镇要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大对企业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督促属地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每家企业,确保企业将各项防控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五)复工后期督查

  企业复工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防控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疫情防控隐患的督促整改,存在重大隐患风险的提请相关职能部门作出停产整改决定。各在产及复工企业要严守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底线,不得违反或降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标准。

  三、其他事项

  (一)建立派驻联系制度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派驻联系复工企业制度加强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对规模以上企业,从部门的机关干部中集中选派副科职以上领导干部驻厂上班;其余企业由各区镇负责派驻,指导企业加强疫情防控,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服务企业保障生产经营,进一步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强化部门整体联动

  发改、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不得要求员工到医院开具健康证明。各区镇要做好复工企业的防疫物资协调保障工作。人社部门要密切关注复工企业的用工情况,协调解决缺工问题。卫生健康、公安、发改、交通、住建、农业、商务、财政等部门要强化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全面掌握人员流动状况和健康信息。

  项目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方案9

  为指导区内科技企业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做到稳步有序复工复产,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疫情防控组织领导

  (一)成立疫情防控机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建立内部疫情防控体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

  (二)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企业要将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岗位和个人,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生活保障、治安保卫等工作。配备专人负责体温检测、通风消毒、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宣传教育等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情况的收集和报送工作。

  二、加强员工管理和健康监测

  (三)有序组织员工返岗。提前调度掌握返岗员工健康情况,对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员工,合理组织分批次返岗。

  (四)严格返岗员工管理。建立员工健康台账,按照要求进行报备和分区分类进行健康管理。设立可疑症状报告电话,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时,要及时向浐灞生态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如实报告。

  (五)做好日常体温检测。每天在员工上下班时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指定专人每天汇总员工健康状况,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三、工作场所疫情防控和管理

  (六)出入口登记与管理。对进出单位的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发现体温异常人员立即将其转移至临时隔离区域,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加强外来人员登记与管理,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外来人员进入;确需进入单位的,需询问所属单位、健康状况、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体温检测符合要求并佩戴口罩,方可进入。

  (七)工作场所清洁和消毒。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卫生,定期消毒。做好工作场所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

  (八)工作场所通风换气。工作场所应当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使用中央空调通风时,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对空调系统进行管理,定期对空调系统进行清洗,对空调回风口过滤网进行消毒。采用全新风模式时关闭回风系统。

  四、公共区域疫情防控和管理

  (九)会议管理。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尽量缩短会议时间。提倡采用视频、电话等线上会议。必须集中召开的会议,参会人员需做好个人防护。

  (十)就餐管理。采取分餐、错峰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用餐时避免面对面就坐,不与他人交谈。

  (十一)清洁消毒。安排专人对办公区域、会议场所、生活设施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和相关物品定时消毒,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频繁接触部位应当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十二)做好医务服务。设立医务室的企业要调配必要的药物和防护物资,配合疾控部门规范开展隔离观察和追踪管理。未设立医务室的企业要与就近医疗机构建立联系,确保员工及时得到救治或医疗服务。关心关爱员工心理健康,及时疏解员工心理压力。

  (十三)垃圾收集处理。在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加强垃圾箱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

  五、指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

  (十四)强化宣传教育。企业应当对员工进行疫情防控教育,让员工掌握正确佩戴口罩、清洁消毒等防护知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在单位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卫生防疫宣传海报挂图等宣传品。

  (十五)加强个人防护。员工在进入单位或施工现场后应当全程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在宿舍、食堂、澡堂、地面值班室、办公室、休息室等区域可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十六)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加强手部卫生,尤其是在佩戴和摘除口罩/面具、更换滤棉后,应当及时洗手。现场没有洗手设施时,可使用免洗消毒用品进行消毒。打喷嚏或咳嗽时要用纸巾、手绢、衣袖等遮挡,倡导合理膳食、适量运动、规律作息等健康生活方式。

  (十七)加强班后活动管理。休息期间,员工要减少不必要外出,避免去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不得聚集聊天、打牌等,降低聚集感染风险。

  六、做好异常情况处置与报告

  (十八)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当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时,应当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及时安排员工就近就医。

  (十九)封闭相关区域并进行消毒。发现可疑症状员工后,立即隔离其工作岗位,并根据医学观察情况进一步封闭其所在工作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同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活动场所及使用物品进行消毒。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密切接触者防控措施。

  (二十)做好发现病例后的应对处置。企业一旦发现病例,要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疫点消毒等工作。根据疫情严重程度,暂时关闭工作场所,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恢复生产。

  项目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方案10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我企业正常有序开工生产,按照“谁用人,谁负责”“谁用车,谁负责”的原则,我企业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厂区全封闭,员工全覆盖,车辆全过程”等管理工作,保障企业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维护本地疫情防控大局。具体承诺如下:

  一、做好厂区全封闭管理工作

  (一)做好厂区防护

  1.落实体温监测制度。在企业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上下班时对员工进行体温测量,体温未超过37.2℃的方可进出厂区,如发现乏力、发热、干咳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人员,马上做好隔离工作,并报告所在乡镇(街道)、园区和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做好室内防护管理。在复工前对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进行全面卫生消毒,之后必须每日2次消杀防疫,食堂、电梯、卫生间等人员集中的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做好通风。对生产有密闭要求的车间,要考虑病毒传播的风险,专门制定车间防护工作方案并严格执行加强安全管理,规范摆设和使用消毒剂等防护物资,严禁烟火,定期检查消防器材保持有效使用。

  3.加强作业人员防护。员工佩戴口罩上班。根据情况调整员工工位布局,加大工位间距,避免工位过度密集。上班期间非工作需要,车间与车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尽可能减少接触,不乱串岗、串门,非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不得离开辖区。

  4.尽力错峰上下班。分时段、分批次错峰上下班。提倡员工采用微信、短信、电话等方式进行工作交流,采取视频方式进行商务洽谈,减少人员接触。

  5.强化安全生产。在复工前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全面排除安全隐患;加强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到疫情防控安全与企业生产安全同落实。

  (二)加强就餐防护管理

  1.合理调整供餐方式。企业安排的用餐实行分散用餐,采取分餐配餐、分时分段用餐等措施,严格控制食堂用餐人数,避免人员密集就餐。

  2.规范人员管理。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每天上岗前进行检查,督促做好个人卫生,规范佩戴口罩等卫生防护用品。引导就餐人员有序取餐、用餐,排队候餐应保持一定距离,增设取餐窗口,避免出现排长队等人员聚集情况。

  3.强化食堂环境管理。操作间保持清洁,餐厅保持通风、定时消毒,餐具饮具用后及时清洗消毒。鼓励员工自带餐具,食堂备足洗手液、一次性纸巾等防范物品。严格按照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管好餐厨垃圾。

  (三)做好宿舍居家防护工作

  1.细化宿舍管理。加强值班值守,及时了解企业安排的住宿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加强宿舍人员出入登记管理,员工之间不握手、不递烟、不递茶水、不聚餐,不聚集聊天、不打牌、不打麻将等;加强宿舍卫生巡查,保持宿舍清洁、通风,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每日定时消毒,配备洗手液等防范物品。公共卫生间要专人管理,加强通风、换气,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严格管控健身房等配套设施,避免人员聚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做到设置宿舍隔离区,用于员工医学隔离观察。

  2.引导做好居家防护。员工在外居住的,督促他们做好个人及家人防护措施。增强员工居家防护意识,疫情期间尽量少出门、不聚会、不访友。

  二、做好员工全覆盖管理工作

  (一)加强员工健康防护管理

  1.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对员工近14天身体健康情况、是否与有发热等症状病例接触、是否到过湖北以及温州等省外疫情重点地区、是否与湖北和武汉以及温州等省外疫情重点地区人或到过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接触等信息进行全面登记。遇有发热等症状、疫情期间到过湖北、与湖北人或到过湖北的人员接触过的,采取隔离措施并立即报告所在地乡镇(街道)、园区。

  开(复)工第一天要对全体员工进行健康排查,严格落实每日动态登记制度,采取企业工作人员询问和个人主动报告相结合,及时掌握员工健康信息。如发现疫情要第一时间报告属地卫生防疫主管部门,采取隔离措施避免疫情扩散。

  2.实施分类管理。

  (1)在xx省域内但在xx市域外的员工,返城后须隔离观察7天,每日向所在单位报告身体健康情况。

  (2)在xx省域外的员工(湖北以及温州等省外疫情重点地区除外),返城后须隔离观察14天,每日向所在单位报告身体健康情况。

  (3)湖北以及温州等省外疫情重点地区员工暂缓返工,等待通知。

  上述人员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立即报告,并就近安排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疑似病例的,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3.减少人员流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厂区。减少客户面对面往来,提倡线上办公、线上洽谈、线上交易,尽量减少人员来访,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前须进行体温检测、登记,体温正常且无不适症状的方可入厂。取消集体活动、大型会议等,尽量减少省外出差和小型会议。

  (二)强化交通出行防护

  鼓励员工步行、骑车或乘坐私家车上下班。企业安排车辆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做好车辆消毒工作。员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应佩戴口罩,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三)加强疫情防控宣传

  通过微信群、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管理系统、发放防控知识手册等方式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提高员工防控意识,督促员工按照有关部门的防护指南做好个人防控措施。

  (四)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准备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护用品,供每位员工使用。落实员工日常测温、环境卫生、及时就诊等涉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医疗防控保障。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对因隔离、留观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在医疗、生活、工资、救助等方面,切实保障员工等合法权益。有条件时,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完成相应工作。

  三、做好车辆全过程管理工作

  (一)湖北、温州等重点疫区牌照的车辆及人员一律劝返,不得入城。

  (二)车辆入城

  1.遵循车辆报备制度。本企业车辆入城时,提前向所在乡镇(街道)、园区报备相关信息。车辆到达时,由高速口或国道交界处直接进入企业,中途不停靠。

  2.严格防疫措施。做好人员防疫,外来车辆的驾乘人员原则上不离开驾驶室,因货物装卸、货品检验、货款结算等工作需要必须下车的人员,下车时,必须佩戴口罩,并做好相关的防疫消毒。做好车辆消杀,外来车辆在装卸点装卸前,必须进行全车消杀。

  (三)车辆离城

  1.装卸货后立即离城的车辆、人员(不住宿)。车辆直接至入城时的高速口或国道交界处离开,车辆驾乘人员中途不停靠。

  2.装卸货后未立即离城的车辆、人员(住宿)。原则上货车当天离城,在报备计划时间内,若确有需要在城住宿的,由本企业安排专人负责货车及驾乘人员隔离工作,确保驾乘人员与他人(包括本企业员工)不发生密切接触,落实驾乘人员一旦身体出现异常能够及时妥善处置。

  项目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方案11

  一、明确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及人员职责,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一)建设单位职责。建设单位负责项目疫情防控工作,落实项目专(兼)职防控人员,负责日常疫情防控工作。负责检查督促施工企业、监理单位、专业承包、设备租赁、检测监测等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二)施工企业职责。施工企业具体负责项目疫情防控工作,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设置疫情防控管理专岗。负责项目开复工前的全面排查、开复工准备和开复工后疫情日常防控工作。

  (三)监理单位职责。协助建设单位督促施工企业落实项目疫情防控措施,并负责项目监理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四)参建单位人员职责。一是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每天检查项目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采取停工措施。二是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负责每天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和检查,督促项目管理人员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督促劳务分包、机械设备租赁、检测等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三是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协助建设单位开展日常检查督促工作。四是施工企业疫情防控专员负责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进出工地人员的体温检测和登记工作;负责督促现场人员按要求佩戴口罩、勤洗手;负责督促做好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负责督促工地做好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班组长负责本班组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二、严格工程项目开复工条件,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复工前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项目达到如下条件后,可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开复工。

  (一)成立项目经理负责的疫情防控机构,设立专人专岗,对接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疾病控制部门,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设置单独的隔离观察宿舍,用于需临时隔离观察的人员单独生活居住。隔离观察措施应符合属地疾病控制部门要求。

  (三)保障防疫物资充足到位,项目应准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

  (四)排查开复工人员两周内往来史、接触史,杜绝疫情的输入性、扩散性蔓延。

  (五)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等实名信息。

  (六)工地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机械设备已经消毒杀菌处理。

  (七)安全生产条件和保障措施达到开复工要求。

  三、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的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

  建筑工地应通过采取宣传展板、宣传手册、电子屏幕、微信群、现场讲解等多种方式,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让工地每一名从业人员熟练掌握防控常识和政策要求,增强防控意识,提高防控能力,主动告知与湖北返乡人员的接触情况及自己身体状况,自觉做到:减少外出,避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注意个人卫生,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室内清洁和空气流通;分散用餐,不聚餐;发热感冒,及时到卫生健康部门指定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

  四、加强建筑工地人员管理,强化疫情监测监控

  施工企业应对进入工地的人员和车辆一律进行排查登记,对来自湖北武汉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及与确诊、疑似病例有过接触的人员做到精准排查。

  (一)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实施工地封闭管理,严格管控人员出入工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地。施工现场大门口应设置体温检测点,对外来人员进入工地应进行登记和体温检测,发现体温异常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

  (二)建设单位应组织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做好节后复工人员排查,严防疫情输入性传播和扩散性传播。一是参建单位应准确掌握并登记每名员工健康状态,节假日期间出行和参加集会、聚会情况,对疫情未解除前返回湖北或途经湖北尚未返回的员工,要动员其留在当地,暂时不返回。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接触的已返回员工,应主动向疫情防控专员报告,由疫情防控专员向辖区疫情防控部门报告,按规定进行隔离。二是对去过湖北(武汉)等疫情较重地区或与湖北(武汉)人员有接触史的员工,要求其暂不返回岗位,并督促其按要求自最后一次接触相关人员之日或抵达项目所在地起,居家隔离或项目设置的专门宿舍观察隔离14天,身体未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后,方可返岗。

  (三)施工单位应统筹组织好节后复工人员,对劳务人员集中的地方(非疫情高发地区),建议安排车辆接回,并对返回人员进行严格排查和体温检测。

  (四)实行健康监测。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应对现场员工每日进行不少于两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一旦发现发热(体温≥37.3℃)、咳嗽、气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要及时向属地政府、疫情防控部门和住建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采取防护措施,送至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医院接受诊治。

  五、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全力做好日常防护。

  (一)加强工地环境卫生管理。一是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防疫消毒措施,对工地的办公场所和职工宿舍、食堂、厕所等重点部位加大清扫保洁力度,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天消毒。二是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应设置废弃口罩收集容器。做好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等工作。三是工地卫生间应配备洗手液、擦手纸等卫生用品。四是消毒应使用有效含氯不低于500mg/L消毒液,消毒30分钟后,清水擦净。

  (二)加强工地食堂安全管理。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食堂从业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使用后的餐具等应高温消毒。餐后操作间要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食堂采购人员和供货人员要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要及时洗手。餐厅每日消毒,就餐结束后要对餐桌、坐椅等进行消毒。

  (三)尽量避免人员集聚。一是员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班。如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用品。二是工地员工用餐应采用分餐进食,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才脱口罩,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说话,避免扎堆就餐。就餐前、后应洗手。三是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应分散开展。四是疫情防范和安全教育宜采用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五是减少集中召开的会议。确需集中召开的,宜优先选择开敞、通风地方,参会人员应佩戴口罩,进入会场前后应洗手消毒。

  六、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一)工地开复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工程项目参建单位编制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并组织填写《周口市建筑工地人员(包括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人员)信息登记表》,报属地住建主管部门备案。工地开复工后,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补报。

  (二)施工企业应建立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项目自开复工之日起,实行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零报送”机制,每天下午17:00时前应向属地住建主管部门报告当天疫情防控情况。信息报送应使用信息化手段上报。一旦发现疑似疫情症状人员,施工企业应立即报告。

  七、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节后开复工项目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建筑工地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工程项目达不到开复工条件擅自开复工的,或参建单位不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的,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参建单位因疫情防控工作不力,导致疫情在工地传播的,移交有关部门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