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精选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制……
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精选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1
一、总则
1、为加强本公司档案工作,充分发挥档案作用,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及利用档案,为公司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档案,是指公司从事经营、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公司档案分为受控档案和非受控档案。
3、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1、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
2、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总经理审阅后归档。
3、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行政部备案。会议文件由行政部收集。
三、归档范围
1、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典型发言、会议记录等。
2、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3、本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
4、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5、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6、本公司的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四、归档要求
1、档案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2、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3、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归档。
4、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
5、档案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它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
6、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五、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1、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等工作。
2、按照归档范围、要求,将文件材料按时归档。
3、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努力维护公司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六、档案的利用
1、公司档案只有公司内部人员可以借阅,借阅者都要填写《借阅单》,报主管人员批准后,方可借阅,其中非受控文档的借阅要由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受控文档的借阅要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2、档案借阅的最长期限为两周;对借出档案,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催还,发现损坏、丢失或逾期未还,应写出书面报告,报总经理处理。
3、必须严格保密,不准泄露档案材料内容,如发现遗失必须及时汇报,追求责任。
4、不准拆卷及任意抽、换卷内文件或剪贴涂改其字句等;不得任意摘抄或复制案卷内容,如确有需要,必须经领导批准才能摘抄或复制。
5、必须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不准在档案材料中写字、划线或作记号等。
6、不准转借,必须专人专用。
7、用毕按时归还,如需延长借阅时间,必须通知档案管理人员另行办理续借手续。
七、本制度即日起开始执行。
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2
第一条为加强档案信息管理,充分发挥档案信息的作用,有效保存和应用档案信息,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档案信息是指工程建设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技术的、商务的、综合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批件、标书、纪要、图纸、照片图片、测绘数据、视频、签证、信函、通知、报表等,包括纸质资料、电子版资料和多媒体资料等。
第三条公司规划建设管理部负责工程类档案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存档、应用及管理工作。
第四条调度员、测绘员、施工管理员、监理工程师、招标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公司运行管理部门是档案信息资料的来源,负责相关资料的绘制、记录、编辑、修改、整理、装订、审核与报送工作。
第五条各种档案信息资料应按要求分类编码保存,要注意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失密,保持适当的通风。具体要求参照公司综合档案管理办法。
第六条工程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应在归档的同时向生产运行相关部门及时提供。
第七条旧管网改造时,由规划建设管理部进行现场测绘,及时绘制改造后的.图纸并向相关部门提供。涉及调度地理信息系统数据更新的,应同步更新。
第八条档案资料的借阅执行综合档案相关条款。
第九条档案信息需要同时向综合管理部归档的,应按要求归档。
第十条保存三年以上的工程类档案资料应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统一保存,需要留存备用的可留复印件。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执行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本制度从一月一日起执行。
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3
一、目的
为了更有效的的员工人事档案进行妥善管理,有效的保守机密;同时为了维护人事档案的完整,防止材料损坏,便于高效、有序的利用档案资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档案管理内容
1、员工入职档案:个人简历、员工入职登记表、应聘人员登记表、面试记录及待遇核定事项审批、笔试试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离职证明、各类合同及协议。
2、员工培训档案:培训通知、培训总结报告或者考评结果、培训审批表、员工外派培训合同、外出培训反馈表(证书原件)、员工培训统计表。
3、绩效管理档案:将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资料按月归类整理。
4、员工离职档案:员工离岗包括员工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死亡等情形。
三、档案相关规定
1、基础管理
1.1原则:分类标准、归档及时、排列有序、层次清楚、整理规范。
1.2员工入职前,人力资源部对人事档案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如有虚假,可不予录用和解聘处理。
1.3对人事档案按入职时间分类归档,按在职人员、离职人员进行整理,并及时登记于《入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见附件一)《离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见附件二),并在档案前页填写各种人事资料的名称及对档案进行编号,人事档案原则上是永久保存。
1.4当在职员工的基本资料有变动时(如学历变动、身份证号码变动、个人技术职称变动、婚姻情况变动等),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归档,原件当场查验。
1.5调动和录用入公司的员工,应在办理手续前调阅档案。在其报到新岗位前,对调入或新建立的档案都应登记。
1.6对员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审批盖章和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1.7员工离职档案每月清查,另外存档,档案保存原则上三年后方可销毁(高管及核心人员保留该员工离岗8年止)。
1.8人力资源部档案员要注意档案管理环境的清洁、整洁。
1.9档案应分类编号存放,一个员工一个编号,防止重名重姓员工档案交叉,制电子目录,以便查阅。
2、档案的查、借阅
2.1档案分为保密与非保密,保密档案禁止查阅,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得外借;非保密级档案因工作需要查、借阅,须填写《查、借阅人事档案单》(附件三),经过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方可查、借阅。
2.2任何单位一般不得垮部门查、借阅人事档案,下级员工不得查、借阅上级员工的人事档案。
2.3公司级领导、行政人力资源部可直接查、借阅员工人事档案。
2.4所有经过批准后借阅的人事档案需在三天内归还人力资源部(除特殊情况可延长),对借阅后到期未归还者、归还损坏、私自复印档案者、遗失者依照公司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2.5人力资源部做好查、借阅登记,并在《人事档案借阅登记本》签字登记(附件三)。
3、查、借阅档案注意事项
3.1不得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损坏档案材料。
3.2不得擅自复印、拍摄档案内容,如有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须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同意。
3.3查、借阅者不得擅自泄露档案内容,违反者视情节严重,予以惩处。
4、档案的销毁
4.1公司任何个人和部门非经同意不得销毁员工档案资料。
4.2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公司员工人事档案销毁审批登记》(附表五),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销毁。
4.3经批准销毁的人事档案,人力资源部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公司员工人事档案销毁登记》和将要销毁的人事档案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四、制定、修订、废除与实施
本管理办法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实施,修订和废止亦同。
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4
一、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确保档案和案卷机密安全。
二、各部室应在每年元月底向公司办公室移交上年度文书档案并履行清交手续。
三、各部室应明确规定档案责任人,档案责任人(档案员)对本部门档案的收集、建档、保管、借阅和利用负全责。
四、各类规章制度、办法、人事、工资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简报、重要电话记录、接待来访记录、上级来文、公司发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及添置设备、财产的产权资料由办公室负责归档。
五、各工程项目立项、国土、规划、设计、监理、质监及技术等图纸文字技术资料、质量资料由投资发展部负责归档。
六、各类承包合同、商务合同、协议的正本原件由财务部归档,副本原件由办公室归档,其他部门备份存档并由信息中心实行电脑化管理。
七、各招商引资贷款项目申报资料、征地、拆迁批复、国土规划等技术、图纸分别由投资发展部、城建资产部、项目技术部、市场营销部等业务部门按业务分工负责归档。
八、归档资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②根据档案内容合并整理、立卷;
③根据档案内容的`历史关系,区别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九、档案资料借阅需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重要资料借阅需先请示分管领导。
十、由分管领导定期组织档案责任人、业务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超期档案进行鉴定,提交档案报告,并根据有关规定的酌情处置。
十一、加强档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高温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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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了对人事档案进行妥善保管,能有效地保守机密。维护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损坏,规范人事档案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人事档案的执行管理。
三、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课负责人事档案的建立、归档、保存、定期检查核对、转递、保密、统计等工作。
3.2 人事档案管理:集团公司人事管理课(宁波地区)负责本地区所有分公司、直属部门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外地分公司的员工人事档案管理由当地人事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工作。
3.3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的归口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各部门、分公司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及落实执行工作。
3.4 集团公司企业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审议及授权主管人签核,总裁负责本制度的批准执行。
四、人事档案管理的内容
4.1 员工人事档案归档及管理:新员工入职时将《员工应聘申请表》及相关证件(毕业证书、身份证、各类技术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交人事管理课,人事管理课根据《员工应聘申请表》建立员工人事档案(内容包括:该员工的应聘、录用、劳动合同、考核、薪资、福利、奖惩、培训等相关资料)并及时归档。归档的.流程为首先对新的员工人事档案材料进行鉴别,其次按新员工的所在部门以及职务、性别等进行分类并确定其归档的具体位置并且在目录上补登新员工人事档案材料的名称及有关内容,最后将新员工的人事档案材料归档。
4.1.1确立两级档案管理制度:一级员工人事档案为员工入司随转的人事档案材料。二级档案为员工入司以后的任职情况、培训情况、工资调整情况、学历及职称变化情况、历年考核情况及员工基本情况复印件备查材料等。
4.1.2员工人事档案自员工到岗之日建立,每人一份,按部门、职务归类。员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将该员工人事档案的材料归入公司离职员工人事档案类。
4.1.3员工合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员工离职通知单》上签字,确认无遗留问题;员工相关档案调入单位时,人力资源部核对档案材料,密封该员工人事档案,连同开具的《档案材料转移单》及其它有关材料,转至调入单位并归档。
4.2 检查核对: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课档案管理员要定期(每月25日)对员工的人事档案进行检查核对并在《员工人事档案统计表》上签字,确保员工的人事档案的完整、安全。但是下列情况下,也要进行检查核对:突发事件后,如被盗、遗失、或水灾火灾之后;对有些档案发生疑问之后,如不能确定某份材料是否丢失;发现某些损失之后,如发现材料变酶、发现虫蛀等;检查完毕后必须在《员工人事档案统计表》上确认签字。
4.3 转递(员工异动):档案转递过程如下,人事管理课档案管理员取出要转走的员工人事档案并在档案帐册上注销该员工的人事档案并填写《转递人事档案通知单》,按发文要求包装、密封。在转递过程中应遵循保密原则并且要求收档单位在回执上签字盖章。
4.4 保密制度:由人事管理课档案管理员负责人事档案管理。不得将人事档案材料带到公共场合。公司人事管理课对接受员工原单位转递而来的认识档案材料内容,一概不得加以删除或销毁,并且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扩散。
4.5 统计:人事管理课每月25日须对员工人事档案的数量、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补充情况、档案整理情况、档案保管情况、利用情况进行统计并填写《员工人事档案统计表》。
4.5.1人事档案统计分类:履历及相关证件材料、鉴定及考核材料、评聘及奖惩材料、其他可供公司参考资料。
4.5.2 人事档案统计信息要及时更新,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员流动情况每月25日必须将相关人事档案的统计情况更新并填写《员工人事档案统计表》,提报人力资源部总监审核。
五、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
查阅员工人事档案应经人力资源部总监(或总裁)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档案管理人员和查阅者不得私自增删、涂改、泄露档案材料内容。
六、相关支持文件及记录
员工应聘申请表
转递人事档案通知单
员工离职通知单
员工人事档案统计表
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人事档案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为人事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
第三条、员工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
第四条、新员工第一次建档后,日后所有有关个人人事资料都随时归档,包括员工在职期间试用、考核、职位调动、工资晋升、培训记录、行政处分、奖励等,以保证档案的完整性、保密性及可查性。
第五条、新员工报到后按《个人资料档案目录》顺序进行建档,目录如下:
1、招聘登记表
2、聘用通知书
3、学历证、职称证、计算机等相关资格证的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照片
6、员工转正申请表
7、聘用合同
8、奖惩材料
9、任免、升降、调薪等材料
10、其它材料
第六条、档案管理应由专人负责并建员工档案薄册,记载档案的接收、 存入、提供、使用和变动情况。
第七条、要做到分类准确、编号规范、排列有序、定期核对。
第八条、所有人事档案都属秘密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泄密。
第九条、人事档案不允许无关人员查询。部门负责人有权查阅本部门员工的档案。总经理有权查阅任一员工的档案,除总经理外任何人不得查阅员工的工资档案。
第十条、任何人不得借阅自己本人档案。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人员及档案查阅人员应严格保证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涂改、拆散、抽出、圈划、污损、带出、丢失。
第十二条、收回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检查核对,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离职人员档案保存期为一年。
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6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工程项目档案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程项目档案归档范围
本规定所指工程项目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公司在工程项目的设计、实施、竣工等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纸、方案、图录像等。其主要包括: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合同附件,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采购合同,工程预(结)算书,工程设计图纸,工程施工图纸,往来公函,传真,会议记录,委托书,开工报告,请款报告,技术资料,主要设备材料估检报告,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竣工报告等。
三、资料员及其职责
部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即资料员),资料员负责档案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调阅、交接等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1、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程项目的'档案材料;
2、档案材料的保管;
3、档案材料的查借阅、催还;
4、项目结束后与综合部相关负责人完成档案资料的交接。
四、档案的立卷、收集、整理
1、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分别立卷,一项目一卷。
2、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阶段开始立卷,收集该项目有关资料归档管理。
3、各项目的职能人员应将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进行积累,整理和及时移交归档,移交档案文件时,资料员必须在档案移交清单上进行登记。
4、在档案的首页设卷内文件目录,并填写文件序号、编制单位、名称、归档日期等信息(见附表二)。
5、在档案的次页设“合同概要”、“主要事件备要”,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联系人,重要日期备忘,应收工程款记录等,该项工作由资料员负责,项目职能人员配合。
五、档案的管理
1、对工程项目档案系统排列编号,确定保管期限,编制档案目录(卡片),按一定次序排列和存放。
2、每月对档案进行一次清理。
3、清除不必要保存的材料。
4、对破损和褪色的材料进行修补和复制。
六、档案要求
1、文件必须为原件、正文,符合文件格式。
2、必须齐全完整,装订整齐,并适当管理。
3、传真件应复印一份归档。
七、档案的保管
1、档案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防虫蛀,防丢失,保证档案的安全。
2、所有档案应专柜存放,加锁。
3、所有档案不得随意查阅、变订,不得置于公共场所。
八、档案的查借阅
1、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的应填写好查阅登记表方可查阅。
2、确因工作需要外带,需办理档案外借手续,经项目经理签字同意,方可带出,用毕即归还。
3、借阅人对所借之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复制、调换、涂改、污损、划线等等,不能随意乱放,以免遗失。
4、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项目经理及时处理。
九、有下列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违纪处分,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毁损、丢失或擅自销毁档案。
2、擅自向外界提供、抄摘档案。
3、涂改、伪造档案。
4、对档案没有及时上报、归档或管理不善,而造成公司损失。
5、未按手续借阅、外带及越级借阅。
附件一
工程技术资料参考目录
1、开工报告、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2、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
4、技术交底、技术复核
5、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复核记录
6、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钢筋、水泥、砖、防水材料等)
7、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
8、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基槽验收记录
9、施工记录
10、预制构件、预拌混凝土合格证
11、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验收记录及抽样检测资料
12、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4、施工日志、地质勘察报告
15、土壤(素土、灰土)干密度试验报告(回填土试验报告)
16、砂浆配合比通知单
17、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及评定
18、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
19、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及评定
(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块强度报告汇总及测温记录)
20、商品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
21、钢筋接头(焊接)试验报告,焊条(剂)合格证
22、水池满水试验记录
23、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
24、结构吊装记录
25、现场施工预应力记录
26、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27、管道、配件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28、管道、设备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
29、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
30、进场电器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31、设备调试记录、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32、暖气管道、散热器压力试验记录
3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3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35、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功能抽查记录
36、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抽查记录
37、竣工验收报告
38、竣工验收证书
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7
一、档案的建立。
1.1档案的建立按下列流程建立:收集--整理--分类--编号--登记--输入电脑--入柜--利用--检查
1.2明确建档内容,实行系统收集、集中管理。
1.2.1房屋档案:包括本物业的设计、施工文件、资料、图纸、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等;
1.2.2设备设施档案:包括各种设施设备的线路图纸、使用说明书、购入使用时间、使用许可证、年检合格证、维修保养合同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1.2.3业主档案:包括业主入住时所填写的"业主概况表"、"业主公约"、"入住契约"、"前期服务协议"、"接房登记表"等。
1.2.4文秘档案:包括业主公约、商家公约、业委会决议、物管政策法规、市区房管局的文件以及对本物业进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等;
1.2.5员工档案:包括员工供职申请表、简历、身份证复印件、上岗证、学历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工作变动记录、奖惩记录等;
1.2.6财务档案:包括各种帐簿、会计记帐凭证、财务报表、纳税报表、维修基金使用的预算、计划、业委会批准使用的文件等。
1.3建档要求:制度化、标准化、电脑化。
二、档案管理
2.1为避免档案的损坏、遗失,使重要档案能永久保存,而又方便经常使用,对使用频率较高的档案实办公室对原始档案进行严密管理,并保存复印件。
2.2档案管理要求:
2.2.1进行标准化的档案管理。
2.2.2采用多种形式的信息储存方式,如电脑磁盘、胶卷、照片、图表等,并采用适当的保存方法。
2.2.3加强保密意识培养,确保档案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不丢失、不泄密。
2.2.4实行档案管理手段的现代化,运用计算机检索手段,开发多媒体信息查询系统。
2.2.5坚持档案资料收集的系统化。
2.2.6作到档案分类科学化。档案按内容分类,逐一编号,登记造册,编辑目录,按工作部门分柜保存。
2.2.7实行档案管理工作检查经常化。每季度对档案文件的形成、积累、整理、归类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8
第一条、项目文件的整理
1、建设项目所形成的全部项目文件在归档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按档案管理的要求,由文件形成单位进行整理。
2、建设单位各机构形成或收到的有关建设项目的前期文件、设备技术文件、竣工试运行文件及验收文件,应根据文件的性质内容分别按年度、项目的单项或单位工程整理
3、勘查、设计单位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文件,应按项目或专业整理。
4、施工技术文件应按单项工程的专业,阶段整理;检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及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整理。
5、设备、技术、工艺、专利及商检索赔文件应由承办单位整理;现场使用的译文及安装调试形成的非标准图、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中形成的文件,工程事故处理文件由施工单位整理。
第二条、项目文件的组卷
1、组卷要遵循项目文件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法律性文件手续齐备,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2、项目施工文件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装置、阶段、结构、专业组卷:项目竣工图按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电梯、消防、环保等顺序组卷;设备文件按专业、台件等组卷;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项目依据性、基础性、竣工验收文件组卷;监理文件按文种组卷;原材料试验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组卷。
3、案卷及卷内文件不重份;同一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该卷保管期限从长。
第三条、案卷与卷内文件的排列
1、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
2、施工文件按管理、依据、建筑、安装、检测试验记录、评定、验收排列。
3、设备文件按依据性、开箱验收、随机图样、安装调试和运行维修等顺序排列。
4、竣工图按专业、图号排列。
5、卷内文件一般文字在前,图样在后;译文在前,原文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草)稿在后。
第四条、卷内编目,装订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详见综合科档案管理制度
第五条、声像材料整理
声像材料整理时应附文字说明。对事由、时间、地点、人物、作者等内容进行著录。
第六条、项目文件的归档
1、建设单位各机构、各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应在建设项目完成后,将经整理,编目后所形成的项目文件按合同协议规定的要求,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归档。
2、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特点,归档可按阶段分期进行,也可在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于竣工验收文件一并归档。
3、归档文件应完整、成套、系统。应记述和反应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真实记录和准确反应项目建设过程和竣工的实际情况,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文件质量应符合项目文件质量要求的规定。
4、勘查、设计、施工及建立单位需向本矿归档的文件,应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和附表1的要求单独立卷归档。
5、外文资料应将题名、卷内章节目录译成中文,经翻译人、审校人签署的译文稿与原文一起归档。
第七条、项目文件的归档审查施工单位在项目竣工文件收集,编制和整理后,应依次由竣工文件的'编制方、质监部门、监理部门对文件的完整、准确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或三方会审,经建设单位确认并办理交接手续后连同审查记录全部交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
第八条、项目文件的归档时间
1、除受委托进行项目档案汇总整理外,各施工承包单位应在项目实体完成后三个月内将项目文件向建设单位归档;有尾工的应在尾工完成后及时归档。即:在其项目鉴定、竣工后或财务决算后三个月内归档,周期长的可分阶段、单项归档。
2、外购设备仪器或引进项目的文件材料在开箱设备验收或接收后即时登记,安装调试后归档(任务结束后一周内向上级档案室移交)。
3、电子文件的逻辑归档实时进行,物理归档应与纸质文件归档时间一致。
4、磁带、照片及底片、胶片、实物等形式的文件材料应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归档(一周内)。
5、下列文件材料应随时归档:
5.1、变更、修改、补充的文件材料;
5.2、矿内部机构变动和职工调动、离岗时留在部门或个人手中的文件材料;
5.3、矿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5.4、其他临时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
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9
1、项目设兼职资料员,负责文件的接收、发放、登记、回收等工作。由资料员负责建立项目的.收文、发文登记。
2、部门使用的资料由各部门专人发放并负责保管;长期保存的文件应需交由资料员统一保管。
3、所有文件必须按照档案管理及项目有关规定进行收集、发放、整理、编目和保存。
4、档案、资料要保持整洁,不允许在档案和文件上乱涂乱写。
5、存档资料必须为原件。
6、涉及到经济方面的设计变更其它形式的文件,必须向经营部门提供一份原件进行保存。
7、合同文件由经营部门控制、保存和发放。
8、不得私自借阅或让他人随意查看,不得随意携带外出。对档案文件内容不得随意向外泄露。
9、对已归档的文件借阅时,必须办借阅手续,限期归还。如超过借阅时间,须重新办理手续。
10、作废文件不统一收回,但应在替换文件里指明,或以通知形式告知文件持有者。
11、管理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不在项目工作时,应有职能部门资料员收回其持有的所有文件。
12、工程竣工验收后,项目应及时将工程交工资料整理、汇总,交由武汉项目工程部归档。
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10
第一条、项目档案的整理
全部项目档案的汇总整理应由建设单位负责进行或组织,其内容包括:
1、根据专业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档案分类编号规则以及项目的实际情况,设计、制定统一的项目档案分类编号体系。小型项目直接按项目、结构或专业分类;大中型项目按工程或专业分类,下设属类。
2、依据项目档案分类编号体系对全部项目档案进行统一的分类和编号;生产使用单位需要按企业档案统一进行分类和编号的,建设单位(并责成设计、施工及建立单位)可用铅笔临时填写档案号。
3、对全部项目档案进行清点、编目,并编制项目档案案卷目录及档案整理情况说明。
4、负责贯彻实行国家及本行业的.技术规范及各种技术文件表格
第二条、项目档案的移交
1、项目档案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按合同及规定的要求,在项目正式通过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生产使用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办理档案移交。凡是分期或分机组的项目,应在每期或每机组正是通过竣工验收后办理档案移交。
2、建设单位与业主单位、生产使用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应办理项目档案移交手续,明确档案移交的内容、案卷数、图纸张数等,并有完备的清点、签字等交按手续:建设单位转为生产单位的,按企业档案管理要求办理。
3、竣工验收以后,在大中型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重要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个月内向城市建设档案接收单位报送与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有关的项目档案。
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11
为了做好工程及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参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领导对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特制订本档案管理制度。
一、归档范围
主要为工程和设备档案资料
1、工程档案是指各类报批文件(对政府各行政部门的各类报批文件、回复的批示文件、对外发文、对外接收的文件)、各类合同(所有合作合同、供给合同、工程合同以及各合同的附件、补充合同,供应商(服务)单位的报价资质资料、报价商务资料及报价汇总表说明文件,比价的考察调研报告,考察调研的影像、照片资料)、设计资料及图纸、设计变更与工程洽商资料、监理文件、施工日志、会议纪要、审计结论及各种验收证件、检测报告、材料设备的合格证及说明书、施工图、财产移交手续及其他需要存档的文件等。
2、设备档案是鉴定评价(仪器)技术状态的科学资料,是为保障(仪器)设备正常运转并处于良好状态的重要依据。档案员接收归档本公司的各类设备资料。主要包括计划、选购阶段的仪器设备购买申请单、协议、合同、重要来往函件、电文;开箱验收阶段的装箱单、开箱验收单、出厂合格证书、出厂精度检
3、验单、图样、技术手册、使用维护手册、说明书、校验标准、随机备件图册、软件、硬件部分的文件材料、开箱检验记录;安装调试阶段的试车、试验记录、安装验收单、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运行及维护修理阶段的设备仪器移交使用部门的附件和随机工具清单、设备仪器维护保养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设备仪器使用记录、设备仪器保养情况记录、设备仪器检查记录及维修记录;改造、更新阶段合理化建议及处理结果、设备仪器改造、改装、更新的报告与批复、改进、改装过程中形成的图样、技术文件、设备仪器报废技术鉴定书、请示及批复文件、技术鉴定及成果申报奖励等各类文件。
二、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工作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保密观念,遵守公司的各项保密制度。
2、凡涉及不宜公开的公司机密等档案,应作秘密保管并严格控制查阅范围,本公司人员需要查阅者,须经本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凡作秘密和内部管理的档案,应严格履行查阅审批手续,严禁擅自拍照和复制,利用者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4、对确已无保存价值的建设工程和设备档案,列出销毁清册,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销毁人、监销人销毁,并签名注销。
三、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热爱档案事业,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具备档案专业知识。
2、负责本公司建设工程中形成的资料和设备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积极提供利用,为各项工作服务。
3、按规定向当地档案馆移交应进馆的档案。
4、积极主动地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档案工作情况,接受其监督、检查和指导。
5、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档案业务工作。
四、档案管理制度
1、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查阅档案柜里的案卷,确因工作需要,须经本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查阅。
2、档案柜内的档案要进行系统排列存放,不准堆放与档案无关的东西,做到完整安全,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3、做好档案柜内六防(防盗、防火、防尘、防阳光、防潮、防鼠虫蛀)工作,平时要勤检查、勤打扫、保持档案柜卫生整洁、安全。
4、对档案柜所藏档案要进行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5、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仪器设备说明书、样本、图纸、技术操作规程、合格证及安装调试等材料若系一式二份,应留一份存档;只有一份的,将原件存档,复印件随机使用。
6、档案员负责仪器设备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统计工作。仪器设备档案内的文件材料,要按时间先后排列好,用铅笔编写页号,凡有文字的页面,都要编号,正面编在右上角,背面写在左上角,然后填写好卷内目录。
五、档案安全制度
1、严格执行定期检查和进出档案清点制度,档案柜实行专人负责,钥匙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应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非管理人员不得随意翻阅档案柜里的档案。
2、每次长假前应对档案进行全面检查,档案柜加贴封条,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六、档案资料查阅利用制度
1、本单位人员借阅档案、资料须登记,未履行登记手续的.,档案管理人员不予提供档案、资料。档案资料的借出时间,不得超过半个月,确需继续借阅,必须办理续借手续。对于关键性和常用部分的档案应使用复印件,尽量不用原件,一般由使用人复印。
2、档案、资料的原件一般不外借给其他单位人员,特殊情况需要外借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办理外借手续并限期归还。借出的档案材料的原件,借用人要妥善保管,不得毁坏和遗失,按期归还,如有损坏、遗失,由借用人负责。外单位人员需要复印档案柜里资料时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3、档案柜里有档案、资料需交给其他单位时应填交接单方可交付。
4、查阅档案时,严禁吸烟,严禁在文件材料上划线、打勾、作记号、折角等,严禁涂改和拆撕档案,违者且造成档案损毁的,依法追究当事人行政、法律责任。
5、查阅档案者有义务将利用效果反馈给档案管理人员,以利探索和总结档案利用工作规律,更好地为各项工作服务。
七、档案的收集
1、档案管理人员收到公司内部人员或相关单位人员给予的资料应及时登记。
2、工程档案资料按项目收集档案应按系统分类统一存放档案盒贴上标签并做电子目录方便日后检索。
3、设备档案资料按名称分类组卷,将一组内容上具有有机联系的材料组合成一个保管单位。卷内文件排列,依照设备材料的自然形成过程排列并做电子目录方便日后检索。
4、应妥善保存各类档案和资料,如发现用途不明的资料应交总工程师审阅确定用途。
5、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向本公司移交档案时,应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
6、项目签订承包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工程档案资料和设备资料编制的责任范围、内容、套数、案卷质量标准及时间要求。施工单位不按时提交合格竣工图的不算完成施工任务。
7、本公司购置的设备仪器的随机全套资料,由拆箱负责人收集齐全,及时移交档案员,统一积累和集中保管。
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12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工程项目档案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程项目档案归档范围
本规定所指工程项目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公司在工程项目的开发、设计、实施、竣工等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方案、软件、图录像等。其主要包括:工程项目建议批文,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合同附件,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采购合同,工程预(结)算书,工程设计图纸,工程施工图纸,往来公函,传真,会议记录,委托书,开工报告,请款报告,技术资料,主要设备材料估检报告,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竣工报告等。
三、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即资料员),资料员负责档案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调阅等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1、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程项目的档案材料;
2、档案材料的保管和销毁;
3、档案材料的查借阅、催还。
四、档案的立卷、收集、整理
1、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分别立卷,一项目一卷。
2、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阶段开始立卷,收集该项目有关资料归档管理。
3、各项目的职能人员应将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进行积累,整理和及时移交归档,移交档案文件时,资料员必须在档案移交清单上进行登记(见附表一)。
4、在档案的首页设卷内文件目录,并填写文件序号、编制单位、名称、归档日期等信息(见附表二)。
5、在档案的次页设“合同概要”、“主要事件备要”,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联系人,重要日期备忘,应收工程款记录等,该项工作由资料员负责,项目职能人员配合。
五、档案的管理
1、对工程项目档案系统排列编号,确定保管期限,编制档案目录(卡片),按一定次序排列和存放。
2、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清理。
3、清除不必要保存的材料。
4、对破损和褪色的材料进行修补和复制。
六、档案要求
1、文件必须为原件、正文,符合文件格式。
2、必须齐全完整,装订整齐,并适当管理。
3、传真件应复印一份归档。
七、档案的保管
1、档案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防虫蛀,防丢失,保证档案的安全。
2、所有档案应专柜存放,加锁。
3、所有档案不得随意查阅、变订,不得置于公共场所。
4、公司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介于两种保管期限的,保管期限从长。
八、档案的销毁
1、档案管理人员根据档案保管年限的规定对档案进行鉴定,登记已失效的'档案,编制档案销毁清册(见附表三)。
2、档案销毁清册经核准人批准,方能销毁失效档案。
3、销毁一般以焚烧、粉碎的方式处理,特殊销毁方式另作说明。
4、销毁时要有二人以上监销,并在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
5、销毁人员应采取严密管理措施,防止档案失密和泄密。
九、档案的查借阅
1、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的应填写好查阅申请单,由核准人签字同意,方可查阅(见附表四)。
2、确因工作需要外带,需办理档案外借手续,经核准人签字同意,方可带出,用毕即归还。
3、资料员对文件的查(借)阅情况要进行登记(见附表五)。
4、借阅人对所借之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复制、调换、涂改、污损、划线等等,不能随意乱放,以免遗失。
5、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及时处理。
6、外单位借阅档案,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核准人批准后方可借阅,且不得带离档案室。其抄摘内容也须核准人同意且审核后才能带出。
7、公司对调阅制度实行分级制度,公司可根据借阅人工作的需要及等级的评定,分别给予“原件借阅”“复印件借阅”“局部复印件借阅”。
十、有下列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违纪处分,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毁损、丢失或擅自销毁档案。
2、擅自向外界提供、抄摘档案。
3、涂改、伪造档案。
4、对档案没有及时上报、归档或管理不善,而造成公司损失。
5、未按手续借阅、外带及越级借阅。
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13
第一条:项目文件的形成和积累
项目文件产生于项目建设全过程。其形成、积累和管理应列入项目建设计划和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标准或岗位责任制。并有相应的检查、控制及考核措施。
第二条、项目建设各阶段文件的收集及其责任
1、项目准备阶段
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收集、积累和整理项目前期文件以及设备,工艺和涉外文件:勘查、设计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勘查、设计文件,并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档案部门提交有关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文件。
2、项目施工阶段
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各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项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并提交总承包单位汇总;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保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收集,积累项目监理文件。建设单位委托的项目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建设中文件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审核,签认竣工文件。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
3、项目试运行阶段
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在生产技术准备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项目器材供应、财务管理单位或部门应负责收集、积累所承担项目的器材供应和财务管理中形成的文件。
第三条、收集范围
1、反映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应收集齐全,规入建设项目档案。
2、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见附表1
第四条、收集时间
各类文件应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收集:引进技术、设备文件应首先由建设单位或接受委托的承包单位登记、归档、再行译校、复印和分发使用。
第五条、项目文件质量要求
1、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手续完备。
2、需永久、长期保存的文件不应用易褪色的书材料(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书写、绘制。
3、复印、打印文件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程度应符合设计标定质量的要求。
4、录音、录像文件应保证载体的有效性。
5、长期存储的电子文件应使用不可擦除型光盘。
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14
为加强本公司系统各投资项目的档案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投资项目”是指:
(一)因本公司参与投资或合作而产生的盈利性建筑工程;
第二条
(二)因本公司参与投资或合作而设立的生产经营性企业。建筑工程的各种文件资料由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建档和保管,生产经营性企业的文件资料由公司总部执委会投资发展室负责建档和保管。以下各条规定均指第二类投资项目文件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
全部档案按类、目划分归纳,根据公司档案现状,设以下四类档案,并将各项目本身作为目:
(一)全资投资项目类;
(二)合资合作投资项目类;
(三)内地投资项目类;
(四)境外投资项目类。
第四条
全资投资项目档案包括的必要文件是:
(一)新上项目预报表和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给政府的请求报告和政府批文;
(三)企业章程和董事会决议;
(四)总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和工商局批复;
(五)资信证明或资金来源证明;
(六)产权变更有关文件、材料;
(七)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证明材料;
(八)历年经营业绩。
第五条
合资合作投资项目档案包括的文件是:
(一)新上项目预报表和合资企业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外商投资企业名称使用证和各方股东的政府批文;
(三)给政府的申请报告和政府批文;
(四)合资企业合同书;
(五)合资企业章程和董事会决议;
(六)合资各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各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七)合资各方资信证明或资金来源证明;
(八)各方(中方)主管单位意见;
(九)合资各方委派的董事名单;
(十)进口设备、办公用品清单;
(十一)工商行政管理局批文和工商行政管理局营业执照;
(十二)产权、股权变更有关文件、材料;
(十三)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证明材料;
第六条
(十四)历年经营业绩。内地投资项目包括的必要文件是:
(一)给政府经济协作办公室的申请报告;
(二)企业去内地兴办工商企业的章程;
(三)合资、合作的联营合同或合资意向书;
(四)企业成立或变更时的政府批文;
(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六)派出负责人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七)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
(八)当年或上一年度的财务决算表复印件;
(九)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十)企业已经在内地投资的经营效益情况;
(十一)政府主管部门批文;
(十二)工商局批文;
(十三)外出兴办企业当地政府的批文;
(十四)外出兴办企业当地工商局批文;
(十五)外出兴办企业工农业执照复印件;
(十六)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证明材料;
第七条
(十七)历年经营业绩。境外投资项目档案包括的必要文件是:
(一)给外汇管理局及经发局的申请报告;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海外公司合同、章程;
(四)投资方的政府批文、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五)投资方资信证明、创汇证明、资产负债表及历年经营业绩;
(六)外派管理局关于项目投资风险及外汇来源的书面审查材料;
(七)政府主管部门征询我驻外使领馆意见的函;
(八)政府主管部门同意成立海外公司的批文;
(九)海外公司在投资国的注册登记证明;
(十)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证明材料;
第八条
项目档案的收集和保管
(一)投资发展部设建档员负责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总公司各下属公司应认真配合其工作,主动、及时地将项目档案整理上交投资发展部,投资发展部建档后将档案原件移交总经理办公室,并保留二套完整复印件;
(二)各项目负责人将项目文件交给建档员时,建档员应及时登记文件交付日期、名称、原件或复件、交付人,并由文件交付人签字认可;
(三)文件登记后由投资发展部经理或执委会主任签字,按性质进行编号、归档;
(四)项目档案保管期(原件和复印件)一般为永久保存。
第九条
项目档案的查阅
(一)总公司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或借用项目档案时,在投资发展部办理相应的查阅或借用手续;
(二)集团内各单位因公需要查阅项目档案时,须出具本单位领导的批准证明。经执委会主任或投资发展部经理同意后,方能由建档员接待查阅;
(三)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项目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执委会主任同意后,方能由建档员接待查阅,并由建档员详细登记查阅项目档案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四)项目档案一般不得带出档案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或复制时,必须经执委主任批准,由建档员详细登记,借用人签名后才可外借,并限期归还;
(五)查阅人违反借阅规定时,建档员有权对其提出批评以至停止其借阅。
第十条
所有资料均应放人有锁的柜子里,钥匙由建档员专人保管,建档员因工作失职,使文件丢失或损毁,应追究其责任。
第十一条
由于建档员的变动或机构的改变等,项目档案需要移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15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部门档案管理,促进部门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特制订本规定。
二、规程主要内容:
(一)部门均应明确档案管理责任人,按专人管理,人人参与的原则,建立和实施档案的收集、保管、使用的规范流程(责任人变动时,必须进行清点移交手续)。
(二)明确档案分一级、二级、三级的分类管理。
1、一级范围:各类文件、制度、合同、协议、考核表格、账单、帐表、凭证、工程图纸、仓储账目、资产帐表、采购计划等等重要文件资料。
2、二级范围:公用书籍、办公用品、用具;制服;工具等。
3、三级范围:日常各项记录本;点检表;巡查表;普通函件、文字资料等。
(三)上述内容均指部门共享的'档案,与个人办公用的其它资料区别分开。
(四)档案柜应在柜面标明部门科室、编号等分组别类。
(五)各柜内应附有档案目录,文件夹(盒)等应统一方法标明文件内容,与目录对应。
(六)档案管理责任人要按照档案保管一览表,每年进行二次以上的全面清理、整理。
(七)档案资料管理应注意防潮、防霉、防虫、反腐除锈等防护工作。
(八)档案的借阅、复印等必须经理(或科长)以上及批准方可办理。
三、实施日期
本规程自20xx年xx月xx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