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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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方案模板锦集三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物业管理方案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物业管理方案 篇1  为了……

物业管理方案模板锦集三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物业管理方案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物业管理方案 篇1

  为了贯彻执行《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规范我办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社区居民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现结合我办实际,制定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张劲松(牌楼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张成兵(牌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幸坤权(牌楼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骆霞(牌楼街道办事处城管科科长)

  陈守元(印盒石社区主任)

  陈联国(观音岩社区主任)

  黄东方(万安社区主任)

  潘中英(太平社区主任)

  王明(石峰村主任)

  叶平(大河沟社区主任)

  周君(搭马桥社区主任)

  何永凤(袁家墩社区主任)

  何小燕(牌楼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区服务中心,幸坤权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各社区居委会划分物业管理小区,抓好试点,协调帮助社区居委会解决有关问题,各社区要成立社区服务站,作为社区基层的物业管理协调机构。

  二、规划与目标

  1、小区根据需要与合理原则,全办城建规划为176个物业管理小区,(其中基础条件较好的居民区(一类小区)个;单位型居住区(二类小区)个;目前,各方面尚不具备条件的小区(三类小区)个。

  印盒石社区17个,其中一类小区1个,二类小区12个,三类小区4个。

  观音岩社区19个,其中一类小区4个,二类小区5个,三类小区10个。

  万安社区31个,其中一类小区2个,二类小区8个,三类小区21个。

  石峰村1个,其中一类小区个,二类小区个,三类小区1个。

  太平社区30个,其中一类小区5个,二类小区9个,三类小区16个。

  大河沟社区20个,其中一类小区3个,二类小区3个,三类小区4个。

  搭马桥社区29个,其中一类小区个,二类小区8个,三类小区21个。

  袁家墩社区21个,其中一类小区4个,二类小区6个,三类小区11个。

  牌楼社区8个,其中一类小区2个,二类小区4个,三类小区2个。

  2、工作目标。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直接关系到居民的切利益和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加强社区物业管理有利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改善居住环境,而且对于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和一流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我办物业管理工作的目标是:加大物业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让社区居民充分认识到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取得理解和支持;在辖区物业管理小区逐个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力争在20xx年底,逐步实现规范化的物业管理,以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三、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20xx年8月1日——8月30日。组织街、居工作人员对社区居民住宅进行摸底调查,研究讨论,在征求有关单位和社区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划定物业管理小区、制定社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2、宣传部署(20xx年9月1日——9月30日)。对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动员部署。运用墙报、黑板报、专栏等形式加大物业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区居民充分认识实行物业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意义,以及给群众带来的切身利益。

  3、抓好试点(20xx年10月1日——10月30日)。确定大河沟社区、牌楼社区、太平社区为物业管理的试点社区。

  4、总结推广(20xx年11月1日——11月30日)。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在各社区加以推广,试点中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加以修正和改进,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搞好分类督促指导,推进(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在我办的全面落实。

  四、主要措施

  1、物业管理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分析进度,查摆问题,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等。

  2、建立街、居二级目标管理责任制。街道和社区居委会主要领导是落实物业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做到亲自规划部署,经常了解情况,积极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全办物业管理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3、强化考评,严肃纪律。街道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社区居委会对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评比,对物管工作落实好的社区和表现突出的个人,年终进行表彰。对群众反映强烈,不认真宣传条例,不主动划定物业管理区域,不积极支持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或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单位,要及时督导,责令限期改正,典型的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

物业管理方案 篇2

  以“创建卫生城市,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不断增强市民文明卫生意识,改善居民生活工作环境,提高城市整体形象,让人民群众人人享受创建成果。根据“呼和浩特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精神,现将我市物业服务企业“创卫”方案制定如下:

  一、创建工作组织机构

  (一)成立呼和浩特市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创卫领导小组)。

  组 长:巴 图 (市房产局局长)

  副组长:张焕宏 (市房产局副局长)

  陈巴特尔 (市物业处处长)

  成 员:段露芳 (市物业处副处长)

  韩朝惠 (市物业处管理科科长)

  贾 宏 (新城区物业局局长)

  武忠贵 (赛罕区物业办主任)

  张 毅 (玉泉区物业办主任)

  周 梅 (回民区物业办主任)

  (二)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办公室(以下简称创卫办),负责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日常工作。

  主 任:陈 巴特尔

  副主任:段露芳 韩朝惠

  成 员:由管理科、协会及四区物业办抽调人员组成

  二、任务与要求

  (一)明确责任目标

  1、“创卫办”要根据“创卫领导小组”的意见,对创建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听取四区物业办(局)创卫工作汇报,提出要求,协调解决问题,检查督办四区物业办每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及时通报各阶段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负责创卫工作的通报、简报等宣传工作

  2、四区物业办(局)要立即行动起来,成立创卫工作小组,制定辖区创卫工作方案,真正做到领导、工作人员、措施、标准、责任五个到位。根据辖区内住宅小区现状,分开好、中、差三个层次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的卫生监管力度,重点督促中等及差的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抓好小区的卫生管理,健全各类卫生设施,建立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清扫保洁人员,保持环境整洁,垃圾收集、储存、清运符合卫生要求。

  (二)具体要求:

  “创卫”是一项十分艰巨、繁重长效的系统工程,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做到:

  1、小区内垃圾日产日清;

  2、小区内道路、绿地等共用场地无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3、花草修剪整齐美观;

  4、房屋共用部位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等现象;

  5、房屋外观完整、整洁;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保持整洁统一美观,无安全隐患或破损;

  6、对二次供水蓄水池要定期清洗消毒,建立档案,水箱要加盖加锁;

  7、排水、排污管道通畅,无堵塞外溢现象;

  8、车辆管理有序,按规定位置停放。

  (三)重点整治内容:

  定期清理卫生死角;清理楼道、雨蓬乱堆乱放等杂物;清洗墙壁乱贴乱画等广告;特别是目前各小区自行车棚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十分严重,要加大力度进行整治,在全面整治的基础上,要加强日常保洁管理。

  三、创建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3月~4月)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方案,明确职责,研究工作;

  sp; 召开物业服务企业工作动员大会;

  各物业服务企业拟定具体工作方案,对照标准,查找问题。

  2、整改提高阶段(20xx年4月~5月)

  开展全市范围内模拟检查,对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达标。

  3、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5月~6月)

  认真对照模拟检查结果,逐条逐项进行梳理、摆问题、找差距、要在巩固现有成绩的基础上,强化长效管理,提高工作水平。迎接各级部门的调研、技术考核和综合检查。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要同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紧密结合,发挥各自优势,同步协调推进,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配合社区调动广大业主对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共同为创建工作献策献力,积极参与到各项创建活动中来,让广大业主真正成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主力军。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在创建活动中,要积极开展多种多样的宣传活动,切实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物业服务企业要配合社区,利用宣传栏开展公共卫生、个人卫生和预防疾病等相关知识的宣传,悬挂宣传横幅,每个住宅小区要在显着位置设立至少一处大型创卫公益广告牌。进一步增强业主的卫生意识、健康意识、环境意识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参与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气氛。

物业管理方案 篇3

  为落实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切实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为依据,以沈阳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为重点,以规范管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为宗旨,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二、目标和范围

  (一)目标:

  1、有效解决开发遗留问题,年底前整改率达到90;对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及时维修,维修及时率达到90、

  2、新建住宅小区推行招投标率达到100;20xx年新进入市场的楼盘,在商品房销售前要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3、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要100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

  4、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物业企业经理持证率达到100,并建立起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

  5、大力推行物业管理,年底前对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物业化率达到100、

  6、加强业主自治自律行为,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年底前要达到80以上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二)范围:对全市实行物业管理的244个住宅小区进行排查。根据排查结果,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我市物业管理地方性规章建设。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情况,通过调研,同时借鉴国内先进城市取得的成功经验,尽快颁布实施《沈阳市物业管理规定》,依法加强我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全力解决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开发建设单位作为行为主体要切实承担起责任,按照规划设计和施工标准,对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从新进行完善,建委、规划、房产等相关部门,按照各部门职责,落实到责任单位,做到谁的问题、谁负责、谁解决。并对存在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的住宅小区,逐个建立整改档案,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合格后再行消号。特别是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确保及时维修,年底前房屋维修责任要全部落实到单位、到个人,维修及时率确保在90以上。同时,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相应的规定和措施,明确住宅区的交付使用制度,杜绝新建住宅小区产生开发建设遗留问题。

  (三)加大对物业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一是加强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监督和指导,全面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促进物业管理的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及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沈阳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实行招投标制度,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含5万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区,必须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建筑面积5万米以下的新建住宅区在区、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下可以采用邀标和议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同时,鼓励业主大会采用招投标的方式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并且,及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对于新建住宅小区要在商品房销售前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二是严格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查。在我市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管理企业,要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依法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并遵照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物业管理企业取得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项目。同时,加强物业管理企业的年检和资质评定,出现违规违诺等行为的要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物业管理资质。

  三是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建立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和准入、退出机制,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以及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情况,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实行实名诚信考评制度,如物业管理企业或物业项目经理出现违法、违规、违诺现象,依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扣除相应的分数,年终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物业管理企业年检和定级的要件,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并在沈阳房产信息网予以公布。督促物业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同时,加强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与建设部培训中心联合,继续对我市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达到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特别是要对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以及项目经理(物业管理处主任)进行培训,在取得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基础上,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与中国物业协会联合进行上岗培训制度,经过实务操作培训,考试合格的颁发中物协《物业管理实务操作专业岗位证书》,不合格的取消其上岗资格。

  四是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积极引导业主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根据国家和建设部的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争取年底前出台《关于加强组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各部门职责,充分调动街道、社区的积极性,依据《条例》依法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使这项关系到群众利益、社区稳定的工作,更具规范性、操作性。引导业主大会,在充分尊重全体业主意愿的基础上,按照合法程序选举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进入业主委员会。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行为,促进业主自律和民主决策,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责任体系。对于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要明确由物业管理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争取年底前物业化率达到100;对于尚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区,要确定管理单位,实行专项服务,待具备条件后,推行物业管理。逐步形成以社区为主,专业管理和业主自治管理相结合的新型管理体制。各涉及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单位、部门按各自的职责承担社会管理的责任,为物业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物业管理方面法规的宣传工作。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分阶段、有步骤、深入细致宣传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引起社会各界物业管理的重视,让广大业主不断了解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促进社会的和谐。

  三、组织领导

  为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邢凯

  副组长:王铁

  成员单位:市房产局、建委、规划局、公安局、行政执法局、民政局、各区政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各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抓好具体的组织实施。

  四、职责分工

  规范物业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条块结合、区域负责”的原则,市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监督、指导;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区政府要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各区政府实施整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相互配合,加强检查验收,切实提高我市的物业管理水平。

  市房产局为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并会同相关部门抓好物业管理企业和住宅小区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如:物业管理立法、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查、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物业管理工作的调研和宣传等工作。

  市建委、规划局为开发、建设单位的管理部门。一是在进行住宅小区前期规划时,要规划建设必要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等相关配套设施,以方便后期的物业管理工作;二是严格按照规划对住宅小区进行竣工验收,不按规划建设的住宅小区,不能予以验收,并限期整改;三是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整改,达到合格标准。

  市行政执法局、公安局负责对物业管理行为的查处工作,使物业管理活动更加规范,促进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各区政府为物业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针对目前物业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加大管理力度,认真组织整改,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五、实施步骤

  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为确保完成本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今年要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排查阶段

  由市领导小组牵头,建委、规划、房产、公安、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配合,各区政府组织实施,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物业管理和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并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管理档案。

  (二)整改完善阶段

  各区政府对排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查找根源,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报市领导小组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按责任分工认真组织整改。

  (三)验收阶段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内容和标准,集中时间,认真组织,对整改后的物业企业和住宅小区逐个进行审核,确保达标。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级领导要把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当作重要工作来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的责任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承担起社会管理责任,切实把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密切配合,抓好整改。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彻底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确保全部达标。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开展“贯彻《物业管理条例》,整顿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活动,大力宣传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使广大居民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权利义务,进一步增强参与意识和维权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使物业管理逐步走向良性循环轨道。

  (四)强化管理,巩固成果。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把物业管理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分工负责,强化管理。特别是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后,要进一步明确管理单位和管理责任,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