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档案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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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档案室管理制度(通用10篇)  现如今,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物业档案室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物业档案室管理制度 1  一、归档制度  1、归档范围  公司在物业管理服……

物业档案室管理制度(通用10篇)

  现如今,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物业档案室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物业档案室管理制度 1

  一、归档制度

  1、归档范围

  公司在物业管理服务、内部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字、图表、帐册、模型、样品、实物、照片、影片、录音、录像、磁盘,光盘等材料。

  2、归档要求

  归档文件应原件(特别情况下可用复印件代替),要完整、准确、系统、各种签证手续完备,字迹清晰。

  3、归档时间:输完毕后,应立即归档。

  4、归档份数:各类文件材料一般归档一式一份。

  5、文件材料的归档,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由档案室填写一式二份归档文件登记表,按登记表清点材料,移交双方签字后,各存一份,以备查考。

  二、保管制度

  1、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历史联系,进行科学分类、立卷和编目、编号。

  2、存放档案要有专用柜架。档案上架时,应按照类别和保管单位的次序,自左向右,自上而下地排列。

  3、定期对库存档案进行清进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4、档案室应有防火、防盗、防光、防尘、防有害气体、防有害生物等防护措施。

  5、档案室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一般温度保持在14~24摄氏度,相对湿度保持45~60%的规定范围内。

  6、档案的移出、外借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借出的`档案查阅后须尽快归还。归还档案应放原处。

  7、公司对档案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存在管理混乱、档案破损或遗失现象,可视情况分别对管理人员处以批评、罚款、直至辞退处理。

  三、档案借阅、复印程序

  提出申请-->有关领导批准-->档案室办理手续-->使用档案-->归还档案室

  具体要求:

  1、借阅、复印档案应先批准,再办理登记手续;

  2、要爱护档案,::不得丢失;

  3、借阅、复印人不得将档案随意拆散、涂改、抽调、剪裁档案;

  4、借阅、复印人不得将档案随意传看,携带外出(除工作外),以防丢失、泄密;

  5、办理完毕,应立即归还,如有差错,应追究当事者责任;

  6、调离本公司的员工,必须将所借档案材料还清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物业档案室管理制度 2

  一、总则

  1.1本制度是为了规范物业档案室的管理,保证档案的安全、完整、有效利用,提高档案管理效率,满足业主、员工和相关部门的需求。

  1.2本制度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及其下属的所有物业项目。

  二、档案室的设立和管理

  2.1物业档案室应设在安全、干燥、通风、防火的地方,距离易燃、易爆物品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2.2物业档案室的设立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申请,报公司领导审批后实施。

  2.3物业档案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利用等。

  2.4物业档案室的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和计算机操作知识,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三、档案的收集和整理

  3.1物业档案室应及时收集各类档案,包括业主信息、物业服务记录、维修记录、安全记录等。

  3.2物业档案室应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装订,建立档案目录。

  3.3物业档案室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四、档案的保存和利用

  4.1物业档案室应采取防火、防潮、防虫、防盗等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保存。

  4.2物业档案室应建立档案借阅制度,对于需要借阅的档案,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借阅手续。

  4.3物业档案室应积极为业主提供查询服务,满足其了解和使用物业信息的'需求。

  五、档案的销毁

  5.1物业档案室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定,定期对过期或无用的档案进行销毁。

  5.2物业档案室在销毁档案时,应进行登记,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销毁的安全和彻底。

  六、附则

  6.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6.2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物业管理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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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物业档案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充分发挥物业档案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作用,更好地为物业管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特指定档案管理制度。

  1、公司应加强对所辖物业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把物业档案管理工作列入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2、设立相应的.档案管理部门,配备专职人员和必要的专用库房、装具设备等,对物业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3、按规定整理、保管本单位本部门形成的物业档案及有关资料,并做好提供利用。

  4、凡是归档的文件材料需保持文件材料的有机联系,并做到完整、准确、系统。

  5、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以原件为主,复制的文件必须注明来源单位及时间,字迹工整,图表图像清晰。

  6、形成物业档案的部门负责整理,经检查合格后,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双方各保留一份。

  7、物业档案管理人员,应建立各类档案总目录、分类目录和微机查询目录等检索工具。

  8、物业档案管理部门要进行物业档案的整理、利用、鉴定、销毁等情况的统计。

  9、凡需销毁的档案,必须经过物业档案所有权人,物业档案管理人员的鉴定,编制销毁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相关部门批准,在指定地点销毁。

  10、物业管理的保管要有专用库房,符合防火、防盗、防尘、防有害生物、防潮湿、防高温等保管要求,并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情况,对破损和褪变的档案要及时修复,确保物业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11、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藏匿、隐瞒物业档案,不得私自涂改、伪造、销毁物业档案。

  12、借阅档案须经领导批准并填写借还档案清单,用完后及时归还入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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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各物业项目的档案资料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主管(包括代理主管)负责监督保管,由文员专职文件存档、注记工作。

  2、有关物业管理公司验收档案、图则、业主及住户资料、管理制度、合约及附件设备设施及保养制度、财务报告、员工人事资料等档案要求集中存档,文件柜要求上锁,未经主管许可,他人不得动用。

  3、物业管理公司档案资料必须按公司规定要求存档,做到图有袋、文有夹,报告类文件编目录索引,档案类文件有存档文件清单及编号目录。

  4、物业管理公司档案目录及存档文件清单每季度上报公司备案。

  5、物业管理公司档案在历任主管调职、任职时应向公司或接任者办理移交手续、经确认后方可离任。

  6、物业管理公司档案日常需经常使用部分应复印备份,原件存放在档案中不得随意使用。

  7、因工作需要借阅、复印专管部分档案资料的,需经主管书面确认,如有违反的作泄密处理。

  8、公司将定期巡查上述规定所提及之要求落实情况,对不符要求的.保管责任人将作适当处分。

  9、物业管理公司档案资料因保管不当而导致遗失、泄密的,对物业管理公司有重大影响及损害物业管理公司公司利益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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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办公室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综合办公室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

  3、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4、综合办公室档案管理员有责任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每年对二级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二、归档制度

  1、凡是反映公司战略发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部门保留的,综合部保存复印件。

  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5、所有科室的业务活动方面的资料,应将相关资料的`复印件报综合办公室备案。

  6、由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至少应保留一份原件,交由综合管理部保存。

  7、在归档范围内的其他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连同有关资料移交综合办公室。部门需要使用的可复印或复制,归档范围外的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三、档案保管制度

  1、公司综合办公室设存放档案的专门档案柜,各部门应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

  2、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

  3、档案管理员要科学地编制分类法,根据分类法,编制分类目录;根据需要编制专题目录,完善检索工具,以便于查找。

  4、档案要分类,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5、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管理的档案资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规律。

  6、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档案保存期限,每年年终据此进行整理、剔除。

  7、经确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存。

  8、严格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档案流失的防护工作。

  9、凡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须做好资料移交工作,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三、档案借阅制度

  1、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2、借阅档案资料,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阅档必须在办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3、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借阅档案资料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资料,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封、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5、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6、重要档案、机密档案不得借阅,必须借阅的要经分管副经理同意,必须外借的,由经理审批。

  7、二级档案应根据资料的性质和部门需要,每三年移交一次,资料原件交综合管理部统一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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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总则

  1.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更有效地为公司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的档案指公司日常工作中发生的重要书面文件、音像资料,包括:国家政府部门重要公文、工程技术档案、财务档案、法律文书、各种文书档案及其他专门档案(人事档案等)。

  3.公司对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二条档案管理架构

  1.公司档案管理由办公室主管,设立综合档案室。

  2.综合档案室由办公室档案管理员负责管理,各管理处设兼职档案管理人员。

  3.综合档案室负责公司全部重要档案原件的管理。各管理处由兼职档案管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第三条档案分类:

  1.文书类档案

  1)政府部门各类文件

  2)公司对外、对内各类正式发文

  3)法律公文

  4)广告策划文案

  2.工程技术类

  1)设备设施档案

  2)招投标档案

  3.财务类档案

  4.合同类档案

  5.公司各类证照

  6.影音类文件

  第四条归档工作流程

  1.档案工作分为八个环节: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编目、检索、统计、利用。

  2.各管理处以管理项目为单位,按档案分类要求,在第一时间将文件、证照原件整理后,负责移交至公司综合档案室归档。

  3.各管理处按要求建立档案,做好档案登记目录,经管理处负责人审签后,及时交送公司综合档案室备查,并依据要求将档案原件移交公司综合档案室。如管理处确需留存原件的,应与公司综合档案室办理档案借阅手续。

  第五条归档要求

  1.归档文件必须完整齐全。

  2.归档文件必须按规定分类、整理、编目。

  3.档案编目

  1)文书类档案:年度+(项目)部门或管理处+案卷号

  如:2004/市场/001

  2)工程类档案:年度+项目+档案分类+案卷号

  如:2004/百事可乐/项目/001

  3)财务类档案:会计年度设置

  4)合同类档案:部门(项目)+合同类型+年份+案卷号

  4.归档文件不能用铅笔、圆珠笔、彩笔和蓝色复印纸书写。热敏纸类的传真件、复印件均不能归档。

  5.音像档案要求:磁带、录像带、光盘要原版;计算机软盘、光盘要可运行。音像档案采取总登记方式(登记表见附件2):

  1)照片、底片要求清晰完整,并附有说明文字材料,包括事件、时间、人物、背景、摄影者五要素。

  2)录音带、录像带、计算机软件应在盒套贴有标签注明:题目(内容)、制作日期、制作人、盘数、序号等。

  第六条档案借阅、移交

  1.公司档案室档案原则不外借其他单位,如确需外借需经公司主管副总批准。

  2.借阅档案、证照一律办理借阅手续。档案需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涂改、拆卷、复印及转借他人。

  3.各管理处只能借阅本部门形成档案,若跨部门借阅,须经档案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4.公司档案管理人员在调离岗位、或离职时,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监督办理档案的交接工作,将档案移交表填写清楚。

  第七条保管和保密制度

  1.存放档案的'档案柜排放整齐;采用统一的档案盒,且要求标识明确。

  2.档案保管要做到防火、防光、防尘、防盗、防鼠、防潮。

  3.档案的保密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采取相应保管措施。销毁档案要由专人监销,防止泄密。

  4.节假日期间,档案库房、档案柜要加封条。

  第八条附则

  工程档案、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细则由部门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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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使公司顾问管理工作有效进行,加强公司顾问资料和档案的管理,确保公司顾问资料、档案的保密性,现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顾问咨询资料分为共用资料与项目资料两大类。共用资料包括:专业书籍、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图集大样、设备样本图册、园林图集、建筑风格图集、户型图集、气象资料、新技术新成果、公司规章制度、iso9001、iso14001体系文件等。项目资料为每个项目咨询服务活动中产生的全部资料的集合。如该项目来往文件、公函、提供的.资料样本、项目咨询规划、物业管理策划与设计、顾问建议书、咨询实施细则、物业管理过程实施方案、项目图纸、照片等。

  二、共用资料宜做成数据库,以方便查找。项目资料应按项目分类归档,需用电子文档和书面文档两种方式进行保存,由专人进行管理。

  三、项目资料的电子文档需建立专门的子目录进行管理,目录按历史项目、在管项目、前期项目三类划分,每个项目内文件按性质进行分类存档。

  四、书面顾问资料的借阅,需在顾问咨询部办理借阅手续。重要、保密资料需经过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

  五、对顾问咨询资料电子文档或数据库由咨询部主管设置相应权限,使用人员在得到咨询部主管同意后方可进入该文件。

  六、同一项目的资料,由发件人在使用完毕后将其归纳入相应的目录。

  七、顾问项目结束,该项目所有顾问资料转移至历史资料目录统一进行管理。

  八、对发展商发给公司的各种传真件,接收人员需将其复印后按项目存档,特别是对于发展商对公司所给文件的签收回执,更应注意保存其原始记录。

  九、未得到公司同意,任何人员不得将公司顾问资料进行拷贝和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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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档案法》,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

  档案实行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即分别为公司、部门管理,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所形成的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由承办单位、经办人负责将办完的文件、资料及时归档。

  二、文件资料点收、整理和归档

  1、文件结案移送归档时,检查文件的文本及附件是否完整,如有短缺,应立即追查归入。

  2、文件如经过抽查,应有部门主管领导的签认。

  3、文件的处理手续必须完善,如有遗漏,应立即退回承办人。

  4、做好收件登记、编号、运转、催办工作,按规定程序符合立卷标准要求,及时分类、立卷、归档。

  三、档卷管理

  1、每年对档案材料的数量、保管等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2、做好相关的防范措施,注意保密工作。

  3、保持档案室清洁,随时擦拭档案橱、架,并采取防虫蛀腐朽工作。

  4、每年按规定清理一次,已到保管期限,确定销毁的档案材料必须列册登记,经领导审批后作销毁处理。

  四、档案调、借阅

  1、严格履行调、借阅登记、审批手续,一般仅限在档案室查阅。确因工作需要带出复印或摘抄文件,须经领导批准。

  2、借档人不得转借、拆卸、调换、污损所借的档案。

  3、档案归还,经档案管理人员检查无误后,立即归入档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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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根据人事档案、文件档案、资料档案等各类属性不同的文件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立卷,做好文件索引,归档存放、管理。

  二、各类档案资料设专柜存放保管,分类编号、编注目录,以便查阅。

  三、经领导批示传阅的.文件,须随文将领导批示和传阅人签字一并归档。

  四、注意做好保密工作。借阅文件,须经领导批准。若需抄摘或复印,应事先请示,未经批准不提抄摘或复印。

  五、业主档案资料设专柜存放、保管,未经业主许可或公司领导批准(除本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外)不得查阅或泄露业主档案资料。

  六、定时检查、核对档案件数,做好防虫、防尘、防潮、防遗失工作,发现异常或丢失,及时向领导汇报,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七、对已失去作用的档案资料要进行销毁或用碎纸机处理,销毁档案资料要经过认真鉴定,列出清单,送领导审批后指派专人监销,防止泄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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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使公司重要的文件资料保存完整保密和使用方便,特制订本制度。

  一、档案的分类:

  1、一般保密文件:公司的规划文件、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书、合同书、项目方案、公司注册文件、通知、通告、来往信函、与公司有关的政府文件法律文件等。

  2、专业技术文件:专业技术图纸、说明书、资料、文件、书籍、软件。

  3、机密文件:上述专业技术文件以及年度计划、统计文件、财务凭证、财务报表、审计文件、经营情况、劳动工资和人事档案等。

  4、公司对外签订的重要合约,须交一份给总公司备案。

  5、有关公司发展的图片、录像、实物等,均属档案保管范围。

  6、除有特别规定外,档案资料由行政部负责管理。

  二、存档:

  1、合同按照《合同管理规定》由指定人保管,其他档案由行政部指定专人保管。

  2、档案管理员须按照第一条的分类情况,将文件资料分类存档保管。

  (1)如存档文件资料为传真件时,必须复印一份存档。

  (2)凡涉及经济利益的来往函件、政府文件等资料,原则上应长期保存;其他文件视其价值确定保存期限。

  (3)档案的归档要及时,除特殊情况外,要求一项工作结束后存档。归档文件应保证其齐全完整,如有短缺应立即追查归入;文档的处理手续要完备,如有遗漏立即补办。

  (4)文件的电脑存档。

  (5)公司发出的文档都要在电脑中保留副本,并按文本文件归档方式命名保存。

  (6)电脑文档信息要按年度进行存盘处理,将重要的信息资料转存软盘或光盘,并存放于磁盘盒内妥善保管。

  三、借阅:

  1、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可直接借阅一般性档案资料,如借阅机密资料,须经经理批准。

  2、其他员工借阅与本职工作有关的资料时,可直接借阅;如借阅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档案资料或机密资料,须经本部门主管和行政部主管同意,必要时,需请主管副经理批准。

  3、借阅时,原则上只允许在公司内使用,并办理借阅手续,当天借阅当天归还;机密文件和绝版文件只能在存档处查阅,不予借出;如特殊情况确需借出时,须由经理签字后方能借阅。

  4、借阅的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及私自复印。如确需复制,一般资料,须经部门主管批准;机密资料,须经公司经理批准。

  5、机密资料,必须注意保密,不得随意摆放;如因个人原因致使机密文件丢失或泄露机密的,其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必要时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保护公司的利益。

  四、专业技术资料的管理

  1、专业技术资料除另有规定外,公司指定技术部门专人管理。

  2、属于工作需要而发给有关部门的.技术文件资料,在领用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实行“谁领用谁保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管理人员每月负责将已发放文件资料的情况书面通知行政部。

  3、长期领用的文件资料,责任人必须妥善保管,不使用时要及时归还。同时,技术部门的文档管理人员必须每季度末对借入的文件资料进行一次核对。如发现有丢失,必须书面通知行政部,并上报公司经理办公室。原则上因丢失文件而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的,视情况扣罚¥200元及以上,具体处理结果由公司经理视其造成的影响酌情处理。

  五、文档的销毁

  1、除物业公司经理外,任何人无权私自销毁公司任何档案资料。

  2、每年底清理档案后应将没有保存价值的文件销毁,销毁时应先报请公司经理批准,登记留底并抄送一份给总公司办公室后方能销毁;销毁时,应焚烧或使用碎纸机,不得随意丢放。

  3、经批准销毁的档案资料,档案管理人员应编制销毁清单,经主管副经理签字后,由专人负责办理。销毁清单应作为档案资料长期保存。

  六、档案立卷

  每年年底清理公司所有文档,将已经办理完毕具有保存价值的文档组合成案卷;立案时应编制卷内文件的顺序号、文件号、责任人、题名日期、页号等,并附立卷登记表一份。

  七、附则

  1、员工离职时,必须将所领借文档资料全部归还,由相关管理人员签字接收。如有丢失,则按7.3条的规定扣罚责任人。

  2、档案资料转移时,必须报请主管副经理以上批准,并办理交接手续。

  3、凡违反本规定的,除已有规定外,每次给予¥50元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罚。

  4、随时接受总公司档案管理负责人员对我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