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高中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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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中排名  高中是我国九年义务教育结束后更高一级的教育机构,接受初中合格毕业生,一般学制为三年制,即高一、高二、高三。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武汉高中排名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  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是湖北……

武汉高中排名

  高中是我国九年义务教育结束后更高一级的教育机构,接受初中合格毕业生,一般学制为三年制,即高一、高二、高三。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武汉高中排名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

  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是湖北省首批示范高中,该校在1962年被确定为湖北省首批重点中学,是湖北省人民政府唯一命名的“窗口学校”、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创办于1950年9月,初名中南实验工农速成中学;1958年,更名为华中师范学院第一附属中学;1985年,更名为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截至2016年10月,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共有高中、初中两个校区;高中部占地390亩,有教学班83个,学生近5000人,在职教职工382人;初中部占地95亩,有教学班30个,学生1700多人,在职教职工110余人

  武汉外国语学校

  武汉外国语学校是在周恩来、陈毅等老一代国家领导人亲切关怀下,创建的全国首批七所外国语学校之一。1982年被列为湖北省重点中学,2000年成为省级示范学校。高中部位于武汉市江汉区万松园路48号。每年有60多名学生被美国、法国、德国、英国等国家的大学录取。学校以优美的育人环境、现代化的教学设施、过硬的师资队伍、高规格的人才培养模式和一流的教育质量,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同。

  湖北省武昌实验中学

  湖北省武昌实验中学创办于1920年,是湖北省首批重点中学、省级示范高中、武汉市文明单位。截至2013年1月,湖北省武昌实验中学占地面积87亩,建筑面积7.2万多平方米,已有教学班60个,已有在职教师180余人,学生3000余人。湖北省武昌实验中学是湖北省对外教育合作学校、武汉市对外开放学校。是新西兰坎特伯雷大学招收中国高中毕业生指定学校,是新加坡政府企业奖学金留学项目合作学校

  武汉市第二中学

  武汉市第二中学,始建于1939年,1953年成为中南行政区首批重点中学,行政区撤销后为湖北省重点中学。1999年成为湖北省首批示范学校,2007年成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2014年,武汉市第二中学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2009-2012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截至2015年1月21日,武汉市第二中学占地面积40余亩,已有120多个(含分校)教学班,近7000名学生,教职工470余人(含分校)

  武汉市第十一中学

  武汉市第十一中学是一所重点单设高中。被湖北省政府命名为省级示范学校,武汉市对外开放学校。学区内设有教学、实验、科技电教、艺术、网络信息、图书阅览、体育训练等八个中心。双向闭路电视教学系统的设置和校内微机联网提升了教学现代化的档次。现有1800名学生,150多名教职工,其中有9名特级教师,62名高级教师,6名市级教育专家和拔尖人才,45名市、区学科带头人

  武汉市第六中学

  武汉市第六中学是湖北省首批重点中学、首批示范学校之一,华中地区飞行员早期培训基地。武汉市第六中学创建于1903年,初名德华学堂,1953年,武汉市教育局接管并定名为“武汉市第六中学”。截至年2015年9月1日,武汉市第六中学占地面积70亩,已有教学班36个,学生人数2000余人,教职工300余人

  武汉市第一中学

  武汉市第一中学,创建于1931年,是湖北省重点中学,省级示范学校,市区共建共管示范学校,湖北省现代教育技术优秀实验学校。截至2016年9月,该校设有高中部和初中部。该校红旗渠路校区(高中部)占地面积115亩,总建筑面积达4.32万平方米。截至2016年9月,拥有高级教师106名,教师中有省名师1人,市“十大名师”2人,特级教师11人,湖北省骨干教师9人,市学科带头人9人,区学科带头人46人,市优秀青年教师5人,区优秀青年教师28人。

  武汉市第三中学

  武汉市第三中学创建于1905年,解放前即是闻名全省的“湖北省立汉阳高中”,解放后为武汉市重点中学。武汉市第三中学系湖北省示范高中,武汉市十所市区共管学校之一。学校依托百年老校的文化底蕴,坚持“以人为本、师生共同发展”的办学理念,大力提倡并践行“学问以人品支撑、业绩靠人文奠基”的人文涵育思想和“土壤文化”的育人观念。用发展的眼光办教育,以人文的情怀育英才,逐步实现了学校可持续性、绿色健康的发展,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近五年,高考重点大学升学率居武汉市前五,高考600分以上人数稳居武汉市前五。

  武汉钢铁公司第三子弟中学

  武钢三中,创建于1959年,坐落在武汉市青山区长江之滨。1978年被命名为湖北省重点中学,是“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协作体核心学校”、华中科技大学“艺术人才培养基地”。武钢三中创建于1959年。1978年被确定为首批湖北省重点中学。2003年6月被正式授予“湖北省办学水平示范学校”称号。

  武汉市洪山高级中学

  武汉洪山高级中学、武汉市外国语学校光谷分校,地处风景秀丽的南湖之滨、光谷腹地,占地152亩。现有教职工142人,其中特级教师4名,区级名师4人,市学科带头人12人,华师大生科院教育专业硕士学位兼职导师1名,中小学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导师1名,高级教师41人,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人,获省市“德育十佳”、“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50余人。近年来,教师发表教育、教学科研论文200余篇,专著近20部,学校是由一支德才兼备的教师组成。

  拓展阅读:武汉初中升高中须知

  一、报名与填报志愿

  1、中考报名与填报志愿工作由市招考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实施。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采用制发文件和公开(网上)发布信息等形式提前公布报名与填报志愿的政策与办法等事宜。

  2、具有本市学籍或者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均可在本市参加中考报名。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与填报志愿。市招考管理机构应当结合本市实际,就报名条件和志愿填报方式、时间和有关要求作出具体规定。

  3、市、区招考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当年中考报名条件,严格认真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4、考生应当认真阅读填报志愿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参考高中阶段学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规定的`填报时间截止后考生不能再填报或者修改志愿,因考生(监护人)疏漏或者失误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二、考试命题

  1、命题工作在市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进行,市招考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中考命题工作,委托市级教学研究部门承担中考命题任务。

  2、市级教学研究部门应当每年制定并公布《武汉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明确考试范围,规定各学科考核的知识范围、能力及层次要求,确定试卷结构,公布样题,作为考试命题的依据。

  3、各学科应当设立命题组,命题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指定1名学科命题组长,组长由学科命题业务负责人担任。

  4、命题组成员由市招考管理机构聘任。命题组成员不得参加当年与中考有关的补习、辅导活动;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暗示与命题有关的内容或者命题工作情况;自集中命题之日起至当年中考考试结束之日止,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未经市招考管理机构同意,不得以命题人员身份出席任何会议或者发表与命题内容有关的文章。

  5、命题人员身份对外保密,并应当与市招考管理机构签订保密协议。

  三、考试实施

  1、中考文化课考试科目和时间,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公布。

  2、中考以每区为一个考区,考区设考区委员会,由区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任考区委员会主任,教育行政部门及招考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任考区委员会副主任,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考区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管理本考区的考试实施及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

  3、考区应当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设立若干考点。考点应当设立在符合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规范并经市招考管理机构验收合格的学校。

  考点设主考1人,副主考2人,由市招考管理机构聘任。

  4、考点实行封闭管理,设若干考场以及考务、保密、保卫、监控、医疗、后勤等相关考试职能工作小组,以保证考试顺利实施。

  5、每个考场的考生为30人,不足30人的作为尾数考场安排。

  各考场内配备2名监考员,监考员由考点主考聘任。

  6、市招考管理机构应当根据中考报名情况,严格遵循电脑随机合成的原则编排考试信息,于考前1周在互联网上发布,方便考生查询考点、考场等考试信息。

  7、考生凭《准考证》或者市招考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参加考试,应当严格遵守本市中考考生守则的规定。

  8、考试期间,市、区招考管理机构应当委派督考员或者巡视员监督检查考区和考点的考试实施情况,指定专门人员进行网上巡视检查,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9、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相关考区不能按时考试,相关区招考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报经市招考管理机构批准,启用副题补考。

  发生中考试题泄密,相关区招考管理机构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扩散。经市招考管理机构会同市保密部门查清是考试开始前泄密的,在泄密范围内立即停止考试;是考试开始后泄密的,宣布此次考试无效。

  因泄密停止考试或者宣布考试无效的,经市招考管理机构批准,启用副题重新考试。副题考试成绩的等值处理,由市招考管理机构确定。

  10、考场、考点、考区发生大面积舞弊事件,有关考试工作人员应当迅速逐级报告,市招考管理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11、对中考期间发生的其他突发事件,按照市人民政府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规定进行处理。

  四、考试信息管理

  1、考试信息包括考生基本情况,报名填报志愿情况,考区、考点、考场设置和考场安排情况,监考人员、巡视员、评卷人员情况,考试情况,答题卡扫描图像、评卷情况、考试成绩、诚信考试情况,视频监控录像等。

  2、考生基本情况等考试信息以及未授权公布的考试信息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进行管理。市、区招考管理机构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确保考试信息的安全。

  3、评卷工作中产生的所有涉及考生答题和评卷情况、考试成绩等考试信息,由市招考管理机构统一留存。

  4、考试信息由市招考管理机构统一向社会发布。未经市招考管理机构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提供考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