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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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欢迎大家分享。我最喜欢的一本……

(精华)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来自于知名小说作家墨香铜臭的其中一部作品《魔道祖师》。

  之所以在漫漫的书海中喜欢上这本书,是因为在读故事的第一篇章中便给我了一种饱满充足的感受,一种渴望继续读下去的感觉。我认为,每一章都好像是一个故事,一个独具风味、简练精炼的故事,每一个人物都在她的笔下变得灵动鲜明,各有特色而不重叠。

  在其中,最让我深刻的就是“魏婴”和“蓝湛”这两个书中的角色,在墨香铜臭的'手中,两人的性格特点明显突出,对照鲜明。魏婴,字无羡。无羡无羡,无所羡慕又是一种怎样的精神心理境界?而婴,指婴儿的意思,婴儿般纯净无所羡慕,就是名字的含义,而他的性格就一种开朗乐观、爱自由、重情义、不喜欢被一些成方成块的规矩家训束缚。

  蓝湛,字忘机。湛,是清澈之意,与忘机合起来则是远离凡尘俗世,清身养性。他的性格颇为淡冷、不喜多话、严格遵从自家三千多条家训的一个人,在其叔父蓝启仁眼中可是个不可多得的好料子。

  在全本书,也隆重的体现出了一种古风诗文的气息,这也是我喜欢《魔道祖师》的另一个原因。举几个例子,就比如:

  姑苏蓝氏的“姑苏”出自-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张继《枫桥夜泊》

  姑苏蓝氏府邸的名字“云深不知处”就出自-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贾岛《寻隐者不遇》

  而兰陵金氏的“兰陵”出自-兰陵美酒郁金香,玉椀盛来琥珀光。——李白《客中行》

  等等,满满的古风诗墨气息流转全书,情不自禁间就敬佩墨香铜臭的博学知识的广大和古往今来古诗的奥妙和耐人寻味的特性让我不由得向她学习那渊博。

  这,便是我喜欢的一本书,让我有意想不到的知识和认知的一本书,一本特别的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我最喜欢这本书里的其中一篇作文,题目叫《说出来不怕你笑话》这篇小作文里我知道了主人公是张涛,他的事迹是: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被送到了全封闭的寄宿学校,由于张涛平常在家与妈妈睡惯了,到了寄宿学校睡不惯没有妈妈陪伴的日子,故事就从这里展开了。第一天张涛在睡觉时翻来翻去,一点儿也睡不着,可听着同学们均匀的呼吸声,就不知不觉的睡着了。睡到半夜生活老师来了,见到张涛连忙把他叫醒,张涛迷迷糊糊的说:“生活老师怎么了?”“你睡在地上了。”张涛这才睁开朦胧的双眼,一看,自己真的`在地上躺着呼呼大睡,手里还抱着枕头,原来是张涛把枕头当成妈妈了。这个晚上生活老师来看了张涛三次呢!

  第二天,赵涛晚上喝水时不小心洒在被子上了,生活老师让他跟上铺的王磊一起睡,在这天晚上,张涛做了一个美梦:自己回家了,恳求妈妈不要再送他去寄宿学校,妈妈答应了,张涛非常高兴,便不停地亲妈妈。

  今天早上叠被子的时候王磊用慕名奇妙的眼神看着他,张涛迷惑不解的问:“你怎么用这么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张涛,你昨天是不是做了一个梦,梦见你回家见到妈妈了,然后你恳求妈妈不再送你去寄宿学校,妈妈答应了,你非常高兴,一个劲的亲妈妈,对么?”“你怎么知道我的梦?”“好你个不害臊的张涛,昨晚你可把我害惨了。你昨晚一个劲的亲我,我越推你你搂得越紧,还一个劲的亲我。”“一听到这我的脸羞得全红了。”

  没想到,晚上给同学叫妈,还能引来这么多同学的喜欢。就这样,是我轻轻松松的打破了这个习惯。

  我推荐的这本书怎么样怎么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这本书描述了一位美国的盲聋女作家、教育家海伦—凯勒的一生,海伦在一岁半时因病丧失了视觉和听力。对于我们来说,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呀!然而,,小海伦并没有向命运屈服,在老师的教育和帮助下,她战胜了病残,学会了讲话,学会了用手指“读书”。并经过自己的艰苦学习,掌握了五种文字。二十四岁的她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哈佛大学拉德克女子学院。此后,她将自己毕生的精力投入到了为盲人、聋人谋求利益的事业中,受到了许多国家政府的赞扬与嘉奖。

  一个耳聋人能取得这么大的成就,是多么令人震惊的事呀!海伦—凯勒,她是一位多么勇敢而又坚强的女人呀!面对残酷的人生,她并没有向命运屈服低头,反而以惊人的毅力,坦然地面对并潇洒地走在自己那坎坷的人生道路上,并为人类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成为一个知识广博、令人尊敬的人。海伦的一生是不平凡的,她给予了人们极大的鼓舞使那些虚度光阴的人万分惭愧。读完这本书后,我深刻地认识到:一个人的成败,并不在于条件的好坏,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一个人只要有了奋斗的目标和精神,就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来帮助自己去实现。

  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海伦—凯勒就是我的榜样,她将时刻提醒我遇到困难时不能望而却步,应该迎难而上,不仅如此,我还要将海伦—凯勒的事迹告诉我身边每一位同学,让他们也将海伦—凯勒作为自己的榜样,时刻鞭策自己,不断奋发进取!用自己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父母和老师的谆谆教导,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祖国的建设添砖加瓦。

  《海伦—凯勒》是我受益匪浅的一本书,也是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世界上的书何其多,或让人催泪而下,或让人捧腹大笑,或是让人回味无穷。不同的书,不同的人,不同的感受,所得亦不同。我读过的书数以百计,多不胜数。其中的一本书让我无法淡忘,这本书是《七天》。

  《七天》是一本关乎“团结、信任、善良”的教育书籍。讲述了一群年龄不同的'孩子,因意外车祸掉到洞穴里,七天之后全部顺利救出的故事。在那空无一人的洞穴里,四个孩子经历过绝望、悲伤、痛苦和希望,也有过纷争。从开始的惧怕再到后来的勇敢尝试,他们的成长让我惊讶不已。

  在这本书中,作者从性格特征、生长环境、家庭背景,以及老一辈的恩恩怨怨等方面描述这四个孩子。在作者的笔下,我看到了善良、正义、勇敢和坚强,但也看到了人性的弱点——自私自利、嫉妒、怀疑他人。作者以七天中四个孩子的成长经历为背景,向我们展示了一副以信任、善良、正义为主的图画。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其中三个孩子误入一个水晶洞穴,洞中的水晶石价值连城,可他们却抵住金钱的诱惑,决定对这个秘密守口如瓶。因为一旦有人发现水晶的存在,这个美丽的水晶花园就会遭到破坏。我惊讶于他们的做法,同时也敬佩他们有一颗善良纯净的心。他们以行动向我们证明了自身的正义。

  “人之初,性本善。”古往今来有多少人权欲熏心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情,他们已然忘记善良,忘记了正义,忘记了人活于世的意义,也忘记了自己肩上担负的责任。但是,正义永远都会战胜邪恶!

  在这本书中,我认识到团结的强大,感受到信任他人的重要性,见证了四个孩子成长的过程,让我再一次明白善良是人必不可少的品质。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古今多少事,渔唱起三更”,千古兴亡,数风流人物,还看《中国皇帝全传》。

  《中国皇帝全传》是我今年暑假去杭州参加书法比赛时买回来的。因为太喜欢,所以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就读完了。这本书里面有雄才大略,统一六国的秦始皇嬴政;有“三尺长剑打天下,约法三章”的汉高祖刘邦;还有创造了“贞观之治”的唐太宗李世民……当然,我最喜欢的皇帝是曹操和康熙。

  曹操字孟德,公元前155年出生。我佩服他在乱世统一了北方,欣赏他“宁教我负天下人,不叫天下人负我”的血辣性格。他既有“送关羽哭典韦”的惜才性格,又有“血洗徐州”的`暴性。在华容道败北,他仰天大笑,表现出特有的乐观和顽强。但在江边赋诗“对酒当歌”,又表现出了他软弱消沉的一面。所以我对他既爱又恨,又佩服的不得了!

  康熙八岁继位,聪慧好学,又富有心机。少年灭鳌拜,中年平定三番,晚年剿灭葛尔丹,一生功绩数不胜数。他武功高强,尤其善射。他在晚年曾说过:“我用弓箭射死老虎135只,用火铳射死熊二十只,打死豹25只,麋鹿14只,肉搏打死狼58只……"他是天降之任,是我心中最佩服的皇帝!

  千古风流,已属过去。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我辈当牢记使命,将来为祖国做出贡献。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有一句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多读一本书,就多一条活路,比如说你出去野生的时候,你这时看了一本关于在外出的时候遇到危险如何自救?这时你就又多了一条活路。

  我就很喜欢一本书本,书的作者是张天翼这本书就是围绕着主人公王宝的南柯一梦展开,虽然就是一个比较低年级的人读的一本书,但是我也觉得张军爷爷写的十分的好,能让我进入到这个书中的`画面里去,读到哪就想到哪,这个画面就不由得在我的脑子里呈现出来。

  他和宝葫芦的相遇是在一次钓鱼当中,有一天王葆他去钓鱼的时候,十分意外的捞到了一个宝葫芦,这个宝葫芦可以帮他实现很多的所有的愿望,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想要吃的就会有许多好吃的出现在他的面前,里面的其中一个故事,让我替王葆同学捏了一把汗。

  这个故事的小标题名字叫考试风波,有一天,王葆来到了教室,第一杰克要数学考试,王宝不知道,第一节课要考试,而且最近的心思也没有放在学习也没有复习,一题也不会,于是王葆盯着面前,那张白白的卷子,一题也没有,难不成宝葫芦坏了?王葆生气了,这时刷刷刷地一阵笔声,三个同学把卷子交了上去,但是这时卷子突然出现在了王堡的秘密,面前上面他的那张卷子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原来是宝葫芦使用了魔法偷了同学苏鸣风的试卷写上了王葆的名字这让王葆受到了老师的批评和同学的嘲笑。

  读一本书就多一条活路,我很喜欢张天翼爷爷写的这本书能让我学到关于童话的知识书这种东西多读只会越来越好,我想起了毛爷爷说的一句话,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格林童话》,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小红帽的故事,这个故事讲的是,从前,在法国的一个乡村里,有个美丽的小姑娘,她叫小红帽。

  有一天,小红帽的奶奶病了,妈妈做了一些蛋糕叫她去看望奶奶。小红帽提着小篮子,带上蛋糕和黄油就去去奶奶家了。突然,半路上跳出了一只大灰狼,它已经饿了几天了,很想吃掉水灵灵的小红帽。大灰狼假装和善地问小红帽要到哪去,小红帽说:“我的奶奶病了,我去看望她。”大灰狼说:“你采一点花去吧,你奶奶一定会很高兴的'。”小红帽想:奶奶最喜欢花了,我采一点拿给奶奶,奶奶一定非常高兴的。小红帽就说:”那好,就采一点给奶奶吧。”说完小红帽就采花去了。

  大灰狼跑到小红帽的奶奶家,敲了敲门,小红帽的奶奶就问:“谁呀?”大灰狼装成小红帽的声音说:“奶奶,是我小红帽呀。”奶奶说:“是小红帽呀,进来吧。”大灰狼进来后就马上把小红帽的奶奶吃掉了,吃完它还说:这个老太婆。一点都不好吃。”说完大灰狼就穿上她的衣服,躺在床上,假扮小红帽的奶奶,等着小红帽来了。

  小红帽采完了花就向奶奶家跑去,到了奶奶家,小红帽进门后疑惑不解地问:“奶奶,你的手上怎么有爪子啊?”大灰狼装腔作势地说:“可能是我上次手被门夹了。”小红帽又问:“奶奶,你的皮肤怎么这么黑啊?”大灰狼说:“可能是上次颜料洒到我身上,所以变黑了。”小红帽再问:“奶奶,你的嘴为什么这么大啊?”大灰狼回答:“那是为了更好的吃掉你啊。”说着大灰狼就跳下床把小红帽吃掉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告诉不能随便相信陌生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夏活蒂·勃朗特写的《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著。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的果实。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每每吟诵起这首凄美的《葬花吟》,我都会被带入古典小说——《红楼梦》中的奇妙世界......

  最初遇见这本书时我还不过是一个黄口小儿,年方八岁的我识字许多,早就对这本号称“四大名著之首”的书籍而充满好奇。读这本书时,我幼小的心里曾充满了许多困惑——“为什么林黛玉不能和贾宝玉在一起?”“为什么晴雯要遭到王夫人的`驱赶?”我多次向博学的爷爷求问,但每次得到的却只是一个淡淡的微笑以及一句“看书吧,书里有答案的。”我疑惑不解,但最终还是囫囵吞枣一般把它读完了。

  再后来,我直到了豆蔻年华,再次在一家书店邂逅了这本《红楼梦》。再像儿时一样满怀好奇地翻开它,我似乎步入了一个梦幻的天地——小巧雅致的潇湘馆;朱楼翠阁的怡红院;玲珑大气的蘅芜苑。道路两旁的垂柳翠竹,古色古香的亭台楼阁,小桥流水,花团锦簇,简直是美不胜收呀!轻轻撩开青葱的斑竹,落花重重叠叠盖满地,深深浅浅,晕染开来,颇像一幅缤纷的水彩画。不久,一个姑娘走了过来,看见一地落花,不禁抽泣起来——“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啊,是林黛玉!耳畔又响起这首熟悉的《葬花吟》,似远似近,随着清风飘散而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我的书架上有很多书,我最喜欢的一本要数我暑假读过的美国女作家苏珊柯林斯的代表作《饥饿游戏》了。这本书最打动我的是女主角凯特尼斯在逆境中不断抗争,在磨难面前无所畏惧、坚韧不拔的精神。

  这是一本科幻小说,故事围绕着一个虚拟的一百多年后的美国大陆展开。此时的美国面目全非,一场战争过后,他们引以自豪的民主制度荡然无存,统一的美利坚合众国分裂成了13个区域,新的政权帕纳姆在首都掌控大权,其他的区域负责为首都制造产品。每三年,每个区域都要向首都输送一男一女两名少年,前往首都参加“饥饿游戏”。这是一档电视节目,是新政权为了威慑每个区域接受统治不再反抗而开展的真人秀节目,节目规则非常残忍,选手之间相互厮杀,最后只有一个人能活着走出竞技场。住在12区的16岁少女凯特尼斯代替妹妹参加了“饥饿游戏”比赛,在比赛中她不是体力最强最有胜算的一个,但是她懂得观察,运用环境和自己的优势,在比赛中与同伴一起战胜了猜忌与怀疑,共同战胜了比自己强大的对手,赢得了比赛逃出了竞技场。凯特尼斯与同伴的胜利为其他13个区推翻帕纳姆政权的独裁统治带来了希望,他们联合起来取得了革命的'胜利,解放了人民。

  苏珊柯林斯虽然是一名女作家,但对书中竞技场、革命场面的描写,能让人身临其境的感受到剑拔弩张的紧张感和热血的气氛,颇有几分男性的大气。而苏珊柯林斯对书中女主角凯尼斯感情及内心挣扎、抗争、痛苦的描写又很细腻,又体现着女作家特有的细致。

  《饥饿游戏》每读一遍,体会多一层。推荐大家阅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有的人也许喜欢漫画书,有的人也许喜欢哲理书,还有的人也许喜欢文学书,而我喜欢的童话书虽不有名但足以让我受益匪浅,它的名字叫《一头灵魂出窍的猪》!

  这本书是现代作家杨红樱阿姨的笑猫日记中的一本,是我和妈妈逛书店时,突然看到的,我死活和妈妈纠缠着,最后妈妈还是帮我买下它了。

  一进家门,我马上捧起它,津津有味地读起来了,原来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能像马一样奔跑、能像鸟一样飞翔、常常在夜色中静静思考问题的猪(黑旋风),在地震时活了下来,它被人们成为最坚强的猪,于是好玩的故事接二连三的发生了……

  可是读后我还是有一丝疑惑,猪就是猪,怎么可能灵魂出窍呢?为了这个问题我再次仔仔细细地读了一回,最后我明白了,是因为黑旋风有自己的理想,在地震中它想的不是死亡而是希望,所以它灵魂出窍了,在艰难的条件下生存下来了,同时我也被里面的许多主人公感动了,比如老老鼠,它为了帮黑旋风逃出展览馆,献出了自己的尾巴,又比如花花,用奶水养活了黑旋风和雪猪的孩子阴阳小猪,还比如黑骑士,发生地震后,它成了搜救犬,救出了许多人,却不幸失去一条腿……但是最让我感动的是黑旋风,它有愿望有理想,在地震中,想象着自己的'美好未来,忘记了口渴忘记了饥饿,所以它活了下来,正因为这种信念,它成了一只奇迹的猪,成了一只坚强的猪。

  回过头来想想自己,真是不如黑旋风啊,要是我,遇到地震,被压在废墟里,第一件想的事就是,完了完了,死定了,决不会像黑旋风那样,想象着自己出去后的生活,我佩服黑旋风,它是我见过的最厉害的猪。

  《一头灵魂出窍的猪》,是一本好书,也是我最喜欢的书,希望大家能去读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今天是星期六,我在家里睡了懒觉后。我就想:今天是周末,妈妈要上班没时间收拾家里,而我不上学,也可以帮妈妈分担一些家务呀!不然妈妈要上班还要收拾家里,太累了!

  于是,我便破迫不及待地踩在椅子上,把书柜整理好,我拿起一本叫<

  我看到一处:当晚,天安门广场上举行了盛大的游行晚会。华灯齐放,焰火腾空,处处五彩缤纷,光彩耀眼。游行的人群提着灯笼,欢呼跳跃,放声高歌,沉浸在无比的欢快之中。毛主席和其他领导人,在天安门城楼上,同人民群众一道欢度这个非常的夜晚。我从这句话中知道了这是成立新中国第一个游行晚会,从此人民不再过着吃不饱穿不暖而且天天都在打仗的生活了,所以人民们无比高兴无比快乐。我还从:为了不暴露部队的整个行动计划,邱少云忍受烈火烧身的巨痛,像一块巨石卧在那里,纹丝不动,直至牺牲。他以自己的生命换取了此次作战的胜利。从这里我读懂了在解放军打仗中一定要有许多像邱少云一样的英勇战士才能把这危险而又困难的仗打赢。仗是赢了,但是牺牲了无数的解放军,解放军同志们你们做的'是对的,你们用自己宝贵的生命换来了成立新中国的机会,我为你们而感到骄傲!

  我们现在过着幸福的生活要什么有什么。我们现在的一切还不是那些勇敢的解放军们宝贵的生命换来的。所以我要对那些解放军致谢,说一声:"谢谢你们!"

  我有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我要好好学习,奋发向上,长大后成为祖国的有用之才。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小公主》的书。自从读了这本书后,我突然明白了成长中是一定要经磨难的。而经历过磨难的人,成功后,才会变得更加璀璨、闪亮。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善解人意的贵族女孩儿莎拉。克鲁在一所名叫“明钦小姐优等女子学院”的学校发生的点点滴滴的幸福、感人、悲哀的事情。当然,在最后莎拉以幸福的结局在我们这些读者的眼里画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这又是一本很值得我们深思的书。全书完全的显露出了一个充满友爱的世界和充满人情味的生活。从莎拉充当暴躁女孩洛蒂的“小妈妈”到莎拉一直努力帮助胖女孩埃芒加德学法语;从莎拉友好对待小苦工贝基到莎拉唯一的亲人—爸爸去世后,贝基、埃芒加德洛蒂努力安慰莎拉等事件,都很令我感动。

  其中,我最喜欢第九章—“米奇塞德克”。这一章讲了在莎拉十二岁生日当天,莎拉爸爸去世的消息传到这所学校的校长——明钦小姐的耳朵时,明钦小姐一怒之下,把莎拉赶到了阁楼里,让她当女仆。莎拉在阁楼里结识了一个老鼠伙伴这只老鼠长得很古怪,像一个长着灰色八字胡的小矮人。所以莎拉叫它“米奇塞德克”。每天,莎拉都从厨房拿来一些残余食物来喂“米奇塞德克”,她与“米奇塞德克”建立了奇特的友谊。一次,埃芒加德来阁楼里看莎拉,当她看到“米奇塞德克”时,吓得浑身发抖。后来,在莎拉的'调节下,她也与“米奇塞德克”成了好朋友。

  在最后,莎拉在爸爸的合作伙伴—一名印度绅士的帮助下,拥有了一所钻石矿。从此,莎拉又过上了那公主般的生活。

  一本书读完了,而我却有些意犹未尽,我觉得莎拉暗暗告诉我:以善良对待别人,就会得到幸福的回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格林童话》《爱丽丝漫游仙境》《勤学故事》《小王子》《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但是,我最喜欢的书还是《安徒生童话》。

  安徒生童话是我过七岁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当我一拿到书时,我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它。

  这本书的封面特别精致。红红的封面,中间的正上方写着“安徒生童话”五个白色的醒目大字。下半部分是戴着皇冠的皇帝,有趣的是皇帝光着身子走在大街上,皇帝后面还跟着一个男的,那男人双手伸出,像牵着一件衣服一样。大街两边围满了人,人们议论纷纷,好像在议论这皇帝。让人看起来特别奇怪。

  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读了起来,才知道封面画的原来是《皇帝的新装》。多么愚蠢又可笑的'皇帝呀!我最喜欢的还是《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故事。故事中的一个情节给我的感受最深,这是小女孩的幻想,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平安夜点燃一根根火柴,直到最后一根,因为又冷又饿的小女孩在温暖的火焰中看见了自己的老祖母。老祖母轻轻抚摸着她脸,说:“孙女,和我一起走吧!我带你去个充满温暖的地方。”“好!”小女孩笑着说。最后,小女孩和她的老祖母去了天堂。其实,小女孩是在充满温馨的平安之夜被活活冻死的。看到这里我的眼睛禁不住流了下来,那是怎样的社会?怎么会让人活活冻死?相比之下,我们现在的社会多么美好,每天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还常常抱怨父母这不好,那不行,真是太不应该了!我们应该好好学习,尽量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我相信: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人间永远是春天!

  我爱读书,因为读书能让我看到更大更远的世界,读书带给我无穷无尽的智慧与启迪!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书是人类的好朋友,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我有一本爱不释手的书,书名《可乐小子错别字王国历险记》。

  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时爸爸跑了几个店,终于买到的这套书中的最后一本。所以我更格外珍爱。

  这本书的封面上画着四个小朋友在一个城堡里和一群野猪斗争呢。其中一个小朋友好象在说“你们这群可恶的野猪,让我们消灭你们!”

  我的这本新书不但封面好看,故事也很精彩,故事的四个主人公:可乐、橙橙、何毛毛、许多四个人。他们有不知不觉来了奇异世界,这个国家的国王只会写错别字,例如把瓜子城写成了“爪”子城;把名珠城写成了名“猪”城;把黄纱巷写成了黄“沙”巷;把治病林写成了“致”病林,把沉默河写成了沉“没”河。结果瓜子城的人头上都长着爪子;明珠城的人都变成了猪;黄纱巷天天刮着沙尘暴;还倒致进治病林治病的'人全都得了更厉害的怪病;进沉默河的船全都沉没了,但英勇的四个小伙伴最终靠机智战胜了邪恶的国王。

  我非常喜欢故事里英勇机智的可乐,因为他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我要学习他的这种精神,做一个有用的人。

  为了看这本书我可是废寝忘食,不是忘记睡觉,就是忘记吃饭,妈妈说从来没见过一个人看书看成这样的,吃饭看、睡前看,睡醒接着又看,就连上厕所也不忘记拿着看,迷恋的程度已经达到走火入魔的程度了,妈妈说我要再这样看就没收我这本书呢,哈哈,我只有稍稍收敛了些,在她看不到的视线里继续我的最爱。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希望大家能和我一样多读好书,一本好书不但能让我们受益匪浅,还能教会我们一些道理,能让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让我们一起在书的海洋中尽情地遨游吧!